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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道拳仙-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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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陈将军当然知道他们之间的勾当,对于普通士兵当场斗殴自然要严加管理,但对于这些超级兵王,只要不闹出大事没人会追究,而且他也知道这些人之间没有私人恩怨,都是为了自己部队的荣誉,这种事情其实还要多加鼓励,但是态度还是要有一些的。

    “别跟我扯那些废话,你们之间的事情我都知道,我也向首长请示,首长批示,这一次你们四家组成一个临时联合小队共同应对这个组织的一切行动,得到的技术也要分享。”

    “是,我听从首长安排。”

    四位将军立刻答道。

    “对了陈总,这个小队叫什么名字?谁是负责人?”

    一旁的雷龙立刻问道,这些要不明确,以后指挥起来会很不方便。

    “小队的名字叫屠神,队长就是战王陆长风。”

第十章 陆长风

    听到陆长风这个名字,在场的四人都不再言语,竟然战王亲自出马,而且小队的名字叫做屠神,屠神屠神,那个组织的名字便为“神之手”,看来这次首长真是要下定决心要和这个神秘的庞然大物叫板了,怪不得连战王都亲自出面。

    这个被称为战王的陆长风可是位传奇人物,越战时期只身深入敌后,一人杀掉数百敌人,被对方称为死神,如此战功国家当然要予以重用,但他却选择了退伍,独自一人走遍天下不断修行,二十年后武学大成,即使一号首长也要尊敬的称之为陆先生。

    别看张飞等人桀骜不驯谁也不服谁,但面对此人,他们就如同孩童面对老师一样乖巧,他们那点武学修为在人家眼里屁都不算什么。

    陆长风如今行走天下非常洒脱,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成为他的羁绊,他也偶尔出现在大内之中,和很多老将军都是好友,他也有时会对雪豹、巨浪、利剑和中央特勤组的成员稍加指点一番,这让这些大内高手和超级兵王们受益匪浅。

    这样的人物在普通人面前如同神仙一般,他曾说话俗世之事已经与他无缘,但是今天,这么个神仙竟然亲自出面对付这个被称为神的组织,这样众人兴奋不已。

    一个隐秘的军事基地之内,枪魔和大力熊妖的尸体被摆放在当场,周围则围着十几个人,其中铁刹、张飞、雷龙和孙猛等人都位列中,尤其是三位特种部队教官,看着这两具尸骸眼中放出光芒。

    这两具尸体的价值都非常高,枪魔的所有武器都放在一旁,很多结构让这些用枪高手都耳目一新,这种枪就算跟特种部队的枪支相比,威力也要大百分之三十左右,如果整支部队全部配置,战斗力至少提高一倍。

    不过,这种枪支的改造技术同大力熊妖身体改造技术相比,就不算什么了,这种技术国家还处于研发阶段,而这个组织已经开始应用在人体,虽然还有很多缺陷,不过相对而言却是很成熟了。

    这种人体改造技术包括仿生学、基因学、生物学等等全方位的知识,如果完全成熟,绝对会震惊世界,称为划时代的革命。

    这一众人面色兴奋地看着,不过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即使是那位总参的副总长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他们都在看着另外一个人,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身材清瘦,看上去四十左右岁一副仙风道骨模样的中年人,他就是被称为战王的陆长风。

    陆长风盯着枪魔的那具残尸许久才缓缓说道:“好恐怖的掌力,就凭这一掌,天下间已经没有多少敌手了,看来他也到了那个境界,真想不到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呀。”

    “陆先生,您说此人是被人用掌活活打成这样?这怎么可能,人那有这么大的力量?”

    陈副总长和陆长风有些交情才敢如此询问,其他人虽然也是心有疑惑但却不敢出声。

    “老陈呀,你年轻时当兵,也学过一些武功,不过那都是花架子,打普通人还可以,但与真正的武学相比,只能算是小孩过家家的游戏罢了。

    武学是什么?说白了就是对自身身体的操控和潜能的挖掘,其中最粗浅的阶段则是锻炼**,比如拳击、柔道、摔跤等等,需要的就是谁的力量大,然后再学一些技巧就可以了,这个阶段被武者称为练体,身材越高大的人越占优势,达到最高境界一个体重二百斤的大汉可以一拳打出四五百斤的重拳。

    而第二步则是练筋阶段,人体体内拥有九根大筋,两根足筋、两根手筋、两根臀筋、两根肩筋还有一根脖筋,这九根筋肉好似九根弓弦,伸拉之间形成力道,筋肉越强,力道越大,练筋要是达到高深境界,那么足以产生千斤的力道,一名武者筋肉要是练出劲道,也算是小有成就了。

    第三阶段则便是练脉通窍,人体之中存在穴窍,虽然观测不到,但对人体的作用却是至关重要,这在中医里已经得到印证,可是,从几千年前的黄帝内经到如今的现代医学,对穴窍的了解都还只是初级阶段,甚至于西方医学明明知道穴窍的存在,却有无法观察以至于并不明确承认,而华夏文明也不过借用于天人合一来描述它的存在,就如同天上下雨,那是因为地面的水分蒸发所致;大地干涸那是因为植物被砍伐造成,而人体也是如此,头疼脑热或许是五脏失调,肝胃失和可能是气血不顺,其主要原因便是一切事物都有因果,并非单一存在,人体如宇宙,一切皆有因,没有大智慧的人无法领悟。

    达到这层境界的人物足以开宗立派,成为一代宗师,纵观历史也是为数不多。

    但是,武学宗师却也不是到了巅峰,他们之上还有一个境界。

    那就是练气,正所谓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练气之术就是道家所谓的吐纳之法,肌肉和筋肉练的再好,也连不到内脏,而运用气息却可以增强内脏的能力,此时修命的重要法门,如果武者能达到练气阶段,那么武学一途就算是到了那种不可说的境界,这就是武道。

    但要想将武学练至高深境界,练气阶段还是不行,下一步就需要炼骨和换血,正所谓脱胎换骨便是如此,这个境界的人物与普通人相比在身体上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比如反应、速度、力量和免疫力都是正常人的数倍,称他们为进化了的新人类也不为过。

    到了练气境界的人必是拥有大智慧的智者,这样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武者,或许求道者更适合他们,而且他们他已经超越人类,开始了真正的进化。

    他们拥有万斤巨力,一日可行千里,而且大脑得到无限开发,拥有匪夷所思的能力,可以预知祸福………

    你们看这具尸骸,从头到腰全部粉碎,这并非是什么重物造成,而是被对方一掌从头之下砸下而致,恐怕这至少需要十吨的重量。

    呵呵,十吨的重量,就是大象也能抛飞吧。

    再看这具尸体,胸口洞开直透内脏,这不是一击造成,而是一秒之内十几记寸拳连续发出而致,每一记寸拳都有千斤巨力,当年李小龙屏气凝神蓄力许久打出一记寸拳不过才有二三百斤的力道,这样的人物还被后世无知之辈称之为武圣,真叫人贻笑大方。

    这种破坏力,只有达到练气的巅峰境界才能做到,这样的人物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招惹,那个被称为“神之手”的组织可真是了不得,竟然能培养出一个这样的人物………不对,这样的人物无法培养,如果我猜的没错,他是在漠北隐居一年,心灵有所感悟才突破这道玄关,这样的人物啊!百年难得一遇,看来我道不孤矣。

    陆长风自顾自地说着,身后众人无一不听的云山雾罩,张飞、铁刹等人虽然武功高强,但却不是武林中人,所学招式都是针对敌人一击必杀的实战能力,对于什么心灵感悟这种层次的武学,未所未闻,不过那两具尸骸可都是摆在那里,现在确认都是一个少年所为,无不感到心惊动魄。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对方武学惊天又怎样?古代不比现在,古时绝世武将单枪匹马可以独闯万军大营,但是现在,就是武学宗师一把枪就能搞定,这也是武学大师们的悲哀,你陆大师嘴中的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一个人将那威名赫赫的枪魔搞定,可毕竟枪魔是一个人,要是换成一个小队,就是千年一遇的妖孽也要完蛋。

    所以这些人虽然感到震撼,却不惧怕,他们都是军人,大不了多死几个人而已。

    陆长风哪里又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不过却也没有多说,没有见识到这种境界的人永远无法想象出这个境界有多么的神奇。

    “小龙,小云,你们跟我习武多年,已经到了瓶颈,接下来需要多多磨练才能进步,这一次是一个机会,要记住,习武之人不畏生死,纵容前方无路,也要无怨无悔遵守道心。”

    “师傅放心,我们谨记您的教导。”

    这是两个年级大约二十二三岁的男女少年,男孩叫陈小虎,女孩叫王小云,他们的父亲都是陆长风曾经的战友,不过十几年前都已经去世,后来陆长风抚养他们,教他们武学,算是他的传人。

    “这个年轻人你们不要管,只需要调查这个组织的其他成员,防止他们滥杀无辜。”

    “陆前辈,这个年轻人是个危险分子,我们不能让他进入城市。”

    说话的是铁刹身后的那名绰号“毒蜂”的女军人,她名叫冷月,并非是特勤组的成员,而是一名军校的教官,此女来历不凡,祖父是开国元勋,他从小性情冷漠,只对人体科技感兴趣,如今进入军中专门进行人体研究,开发出各种武器。

    冷月并不相信什么武学高手,认为再厉害的人只要给自己机会,一样能叫他就范,而且她对陆长风知之甚少,所以才会出言质问,口气中带着对那个被陆长风大加赞赏的年轻人的不屑。

    陆长风只是微微一笑道:“他是一个寻道者,不是一个屠夫,而且他的道并非杀戮之道,这在过去的一年里已经得到印证,这样的人,只要你不对他有杀机,他便不会真正伤害你,而且他打电话告诉我们,就是要了却他最大的因果,如果他到了真正解脱的一刻,他便是菩萨,便是神灵,从此不再询问世间俗世………。”

    冷月听了还想说话,却被铁刹制止,即使这一众人都是心存疑虑,可陆长风的威望在那,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首长也很少反驳。

第十一章 红尘

    时间飞逝,日月变幻,转眼间已是十一月份,北方大地严寒已至,很多地方都是白雪皑皑。

    沈城是北方最大的都市,千万人口,方圆百里,四处人声鼎沸,不过此时正是凌晨时分,城市早已沉寂,人人进入梦乡。

    距离都市数十里之外的一座高峰之上,寒风凛冽吹的碎石滚地,平常时候这里会有人前来登山远眺,但是现在,四处漆黑,哪里有一丝生气。

    不过在一处山崖之上,却有一道人影正端坐那里,纹丝不动仿佛石雕。

    此人正是那武小天,他闭着眼睛仿佛正在睡觉,寒风刮起碎石落叶吹地他的衣服啪啦啪啦声响,此时的他好似一个乞丐,浑身衣服早已残破不堪,满头满脸也落满灰尘,要是有人此刻看到,定会报警说发现了一具死尸。

    不过就在此时,他缓缓睁开眼睛望向天边,双眼中射出两道光芒好似打了两道闪电。

    少年坐在山顶,天空阴云密布似有大雪来临,周围寒风瑟瑟万物凋零一片肃杀气象,此刻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抬眼望去世界好似一片混沌无所寻觅,纵然凭少年超人般的目力也只能模糊地看到数十米外的景象,大自然的力量绝非人力可及。

    少年再一次闭上眼睛似乎又陷入沉寂,但他的思绪却不断倒叙,这一个月来的种种经历再一次浮现在脑海。

    一个月的时间,少年只是不断的行走,每一步每一步扎扎实实如同普通人一般,密林中,高山上,那里险峻无人就去那里,凭他的本事这些地方当然无法阻挡他的脚步,但是这一次,他只是用普通人的能力,悬崖峭壁也只是慢慢攀爬,深潭湍流还要小心摆渡,他是用一个普通人的心态来感悟自然。

    而这一个月来,他以步丈量天地,行走在山川河流之间,亲自体会到了大自然的种种力量。

    当风雪降下,他孤身行走在高山之巅,举目眺望白雪皑皑,方圆百里不见人烟,天地虽大却也好似没容身之地,纵然少年修为惊天,也觉得无尽的孤独和无助。

    当洪水爆发,携带着泥沙和巨木一路冲毁桥梁道路,这种威力就是少年也感到恐惧逃避。

    一个月多的时间,他从漠北一直走到到了沈城,看似只有两千多公里的距离,但他穿山涉水,实际走的距离要远远超过这距离。

    这一路走来,少年任凭风霜加身,任凭衣衫破烂,纵然少年武学已到了绝顶地步,可他终究还是人类,还需要吃饭喝水,补充能量,这一路,他饿了只是吃些野果野菜,渴了喝山泉雪水,原本身材匀称的他到如今只剩下了一副皮包骨,好似难民一般,不过,少年的心性却越加纯净。

    少年从小便在组织中学习杀人的本领,十二岁开始执行任务,一直到二十岁,整整八年的时间里,不知道杀的多少人,就在他即将陷入杀戮之时,突然顿悟脱离组织隐居在北方的那个小城市中,一年多的时间,他接触那些善良的普通人,同孩子一同生活,从杀戮到平和,心灵开始蜕变,开始重新寻回自我,然后一个多月的饭餐露宿,领略山河壮阔感受自然威严,他的心灵渐渐融入到了自然之中。

    何谓道?蝼蚁之间,瓦砾之中,日月轮转,四季变化皆是道,道者虚无缥缈不可求,却又无处不在随处有,人间万象皆能在天地之间感悟,少年便是寻道者一步一步将之前种种未曾体会到了感悟重新拾回。

    少年端坐山巅,瘦弱身躯在寒风之下微微抖动,这并非因为寒冷,恰恰相反,他的身体好似一个大熔炉散发着炙热的气息,“刷刷刷”体内发出血液流动的声音,声音之大竟然压过了周围呼啸的风声。

    少年体内穴道已经近乎完全贯通,只有丹田一处还未通窍,这一次,少年就是要趁势打通此处,形成金丹,周身内气便会自成周天从而成就金刚不坏之身。

    气血形成于丹田,流经全身各处经脉,肉身被这内气洗刷变得强大无比,精神受着内气熏陶而能出窍,但气息之力少之又少,一周天之后便无法再归于丹田。

    这不是少年的经脉不够强大,而是内气要蕴含自己的精神力,精神力来源于灵魂,需要通过感悟才能蜕变提升。

    如今少年感悟良多,今天已经达到顶峰,所以要一举冲开丹田形成周天循环。

    此刻少年的丹田处汇聚着翻腾的黑白两色内气,白色乃是阳脉之气,黑色乃是阴脉之气,,好似阴阳双生无限循环,而身体各个穴窍经脉之中大量的血液含着气息之力正不断向此汇聚,这血液比水银还要稠密,冲击丹田的速度比高压水枪还要快出很多倍,这种冲击就算是一块钢铁也能刺出无数窟窿来。

    周身内气不断汇聚,最后形成五道粗壮内气,分别从双臂双腿和脊椎处喷射出了冲击丹田,丹田处那一团阴阳双气被这五道血流同时砸中不断凝炼,从开始苹果大小逐渐压缩,很快就缩小到核桃一般。

    五道内气冲击丹田,这是少年平生所有修为的积蓄,融合了的精神发出最强大的冲击,五道内气必须冲破丹田,打通气海,另全身气血完全融合,化为一脉,正所谓不破不立,这一步纵观整个历史,能做到的人不出五指之数。

    就见丹田处那团黑白双色好似阴阳混沌气海在这强大的冲击下迅速坍缩,只是瞬间就缩小到核桃大小,不过这五道气血此刻也是灯枯油尽再无余力,眨眼工夫就化作缕缕游丝重新散入身体各处,而气海处两道阴阳气血已经有些融合的征兆,不过距离成为一体,似乎还要不少时间。

    “呼”

    少年喷出一口炽热的气体,气流激射,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下还冲出十多米的距离才逐渐消散,可见冲击力之大。

    不行,还是差一些,气海乃是身体精气神的本源,我精和气已经够了,但是神却还有一些缺陷,这是为何?十几年的杀戮,一年多的平和,还有这一个月的领悟,难道这些还不够?

    少年若有所思,有些失神……。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中落下了雪花,沈城今天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降临,雪花飘洒落在少年身上,少年有所感觉缓缓睁开眼睛,顿时,眼前一道红霞出现,正是天边正在升腾的旭日,不过天空有大片浓云笼罩,浓云本是灰色,但在朝霞的映射下恍如片片红尘,漫天飞舞的雪花也被染成红色,变成红雪映着朝霞徐徐而下散落人间,举目望去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对,就是红尘,少年猛地站起身来,这是天道的提示,红尘之中芸芸众生,这也是天道,天道不可琢磨,人心也是一样,行走世间谁人不沾惹红尘,佛祖释迦摩尼如此智慧也要结婚生子,在菩提树下参悟数年才得到成佛。

    心境三重,看破、放下和逍遥,如今我不过是看破世间一切,距离放下不知多远,因为要放下首先就要拥有,而拥有必须在红尘游历沾染因果。

    “今日我便踏入红尘游历世间,待放下一切便可得道成就金刚之身,好好好。”

    少年喜悦,站起身来一声长啸,声震四方吹散无数雪花,随即一跃而下,身子融入了漫天的红雪之中………。

第十二章 大案

    大雪飘飘从清晨一直下到下午才停了下来,整个沈城银装素裹。

    此刻是下午两点多钟,大雪刚停,一座高大酒楼前已经是打扫的干干净净,这座酒楼名叫凯撒大酒店,是沈城最豪华的酒店,一顿简单的早餐都要近千元,一桌酒席往往都要过万,到这来的人非富即贵,普通人则根本消费不起。

    此时不是吃饭时间,酒店门口很是冷清,招待人员则站在门里两侧无精打采地打着哈欠。

    突然,一辆彪悍的吉普车从远处飞驰而来后面溅起一路雪花,汽车在酒店门口停了下来,车门一开走下三人,为首是一位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的青年,身材足有一米九,体格健硕,走路时腰挺的笔直,双眼发亮不怒自威,在他身后一前一后跟着的两人,前面一个年纪大约四十岁左右,身体也很强壮,不过跟为首那位相比却是有些差距,而后面那人则是个大约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身体有些单薄,不过一身名牌,手腕上带着的手表价值数万,一看便是一位富家子弟。

    三人刚一下车,酒店内的服务人员立刻迎出来,后面有人立刻拿着对讲机说道:“经理经理,军队的王少和张队长带着龙腾公司的孙少三人来了。”

    三人飞步走进酒店大堂,一位穿着经理制服的妙龄女子从里面正好迎接出来,一边走一边笑着说道:“王少,张队儿,孙少,欢迎三位贵客,快请进请进,小美,你去沏三杯热茶,给三位驱驱寒。”

    “岳经理,一个月不见,你可是越来越有味道了。”

    走在最后的那位一身名牌的孙少看着对方苗条的身体,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

    “哎呀,孙少,一个月没来了就叫我岳经理了?要是两个月不来是不是就要把我的名字给忘了?小梅我这不是越来越有味道,而是想的您有些憔悴了。”

    “哈哈,小梅姐真会说话,把我这一颗冰冷的心都融化了。”

    两人都是场面上的人,场面上的话比谁都能讲。

    “王少和张队儿一定是工作忙过头了,工作虽然重要,但是身体更重要,您二位可别忙坏了身子呀。”

    岳经理知道这三人中王少才是主角。

    此人名叫王冲锋,名字好像很土,不过很让人联想到军人的特征,没错,这个王冲锋就是沈城军区中特种大队的副队长,一名少校军官。

    这个身份不足以让别人敬畏,但是他的家族绝对是国内第一流的军人世家,他的父亲现在是南方某个大军区的政委,上将军衔,而王冲锋的爷爷曾经是国家首批授衔的中将,并且王冲锋本人也并非是那种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的二代,他是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军校,然后从排长干起,一直到了如今的位置,再加上他那深厚的家庭背景,已经成为了沈城军区中的年轻少壮派。

    而那名被岳经理成为张队儿的人物名叫张文洋,是沈城公安系统的一名分局局长,也是手握实权的人物,至于那位孙少名叫孙鼎奇,是龙腾公司董事长的儿子,龙腾公司资产过百亿,是国内地产行业的巨头级企业。

    这三个人在一起,自然是以王冲锋为首,其余二人都要巴结他。

    “岳经理好记忆,我不过才来过这一次,你就记住我了,佩服佩服。”

    王冲锋身份特殊,很少到这种公开的场合,上一次来还是半年前,这个岳经理能记住自己,显然是事后做了调查,不过他也不在意,这种大酒店背后也是有很深的背景,对于前来的客人也要做一番调查,要是那些背景深厚的人物便找机会多加接近。

    “王少英俊有为,只要是女人,看一眼绝对不会忘记,倒是张队儿,您要是再不来,我可就把您给忘了。”

    显然,这个张文洋经常光顾这里,并且和岳经理很熟,两人说话没有什么顾忌,而对于王冲锋,岳经理不是很熟悉,也不敢太过亲近。

    “小梅,我们到这里吃个便饭,就去帝王宫,你快去安排。”

    王冲锋在身旁,张文洋不敢和对方太过亲近,急忙话入主题。

    岳经理是个人精,一听就知道这个王冲锋必是一个性格冷峻,不苟言笑的人物。

    岳经理看过一些描写特种部队的电影,那些特种队员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人,这个王冲锋恐怕也是这样的人物。

    “帝王宫………好,我现在就去跟里面的客人说说,给他换个房间。”

    岳经理稍稍停顿下说道,原来这帝王宫中已经有了客人。

    这种高档酒楼里面的包间名字都很特别,比如这里都是以古代官名代替,最好的自然是帝王宫,然后是丞相府和太尉府、之后是将军阁、总督府等等。

    在帝王宫中消费,最低都要数万元,一顿饭能吃掉普通人一年的收入,

    “帝王宫中有人?快叫他们离开,告诉他们,不管今天花费多少,账都记在我的头上算作补偿。”

    孙鼎奇是富二代,最多的东西就是钱,如今他要巴结王冲锋自然是大下血本,他也知道到这个酒店的人非富即贵,能在帝王宫吃饭的人必定也是某个大人物,不过这样表态显出他的诚意。

    “不用了,我们只是吃个便饭而已,随便找个地方就可。”

    王冲锋性格低调,要不是今天有事他也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吃饭。

    “好,就听王大哥的,小梅,你就安排到丞相府吧。”

    孙鼎奇事先已经了解王冲锋的性格,知道对方必定不会为了一间包间而多费口舌,他虽然是个富二代,不过并非是个纨绔子弟,要不然王冲锋也不会和他接触。

    三个人来到酒店的顶楼,走进一间宽敞的房间,房间三面都是玻璃幕墙,王冲锋站在窗能看到半个沈城,白雪皑皑,他的心情顿时有些开朗起来。

    此刻房间里只有他们三人,一旁的张文洋低声说道:“冲锋,案子现在怎么样了?现在我们警方没有丝毫线索,就要靠你们军方了。”

    “还没有什么头绪,不过上面这两天就要派人下来,这几个案子不是普通的刑事案,据说是某个庞大组织所为,涉及到江湖恩怨。”

    张文洋和王冲锋在讨论一宗案子,他俩一个代表警方,一个代表军方,军警联合破案,看来案件非常重大。

第十三章 可否一叙?

    “鼎奇,听说你的叔叔是江湖人士,不知是什么角色。”

    王冲锋看着孙鼎奇问道。

    孙鼎奇早知道对方会问自己,要不是这点,对方也不会理睬自己这样的人物,自己虽然身价数十亿,不过在王冲锋这样的大家族看来,就是一个暴发户,在大权面前,几十亿的身价还真不够看,除非你的身价大到数百亿,可以决定一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时,或许才能入这些人的法眼。

    “王大哥,你说得没错,我的一位叔叔曾经国外做生意,加入了洪门,现在是洪门驻国内北方的负责人。”

    “洪门的人物,厉害,这几个案子你也知道了,我希望你能跟这位长辈说一下,他身在江湖之中,对江湖发生的事情比我们这些官场人物要知道的多,如果有什么消息,告诉我或者你文洋大哥,到时候论功必有你的好处。”

    洪门可是个了不得的民间华人组织,具有数百年的历史,到现在成员遍布世界各地,尤其是大革命时代,海外的洪门华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革命贡献不小,当年开国时一位洪门大佬还参加了大典,可见其地位。

    到了现在,洪门依旧势力很大,尤其在国外,华人大都受到排挤,被人欺负也无力还手,而洪门便代其出头,黑道白道都有很大影响,但是在国内,受到政府压制,洪门弟子非常低调,只要不被人逼的太甚都会忍耐

    可是洪门毕竟不是那些所谓的黑社会所能相比,因为那些大佬很多都已经事业有成,而且他们支持国家非常尽力,有的甚至担任一些职务,只要遵纪守法,基本上是无人能动。

    “王大哥,张大哥你们放心,我那叔叔也知道这几个案子,他说这件事跟洪门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他已经暗自派人去调查,一就结果我就会立刻告知二位,而且如果发现凶手,就立即会将其拿下交给政府处理。”

    王冲锋等人所说的那件案子已经惊动上面高层,为了尽快破案,王冲锋要想尽所有办法。

    “洪门?”就在三人低声说话之时,隔壁帝王宫里的一位食客突然放下手中筷子抬起头来,他是一位少年,正是踏入红尘之中磨砺自己的武小天。

    这间帝王宫更加宽敞,面积超过一百平米好似总统套房,不过只有武小天一人在这里吃饭,一张巨大的餐桌上摆满了各种菜肴,足够十几人进餐,如今杯盘罗列只剩下一些残羹,这些食物都被武小天一人吃掉,那些外面的服务员一个个隔着门缝向里张望,把他当成了怪物,如果不是他出手阔绰,恐怕酒店会立刻报警,毕竟一个人吃十几个人的食物,要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相信。

    现在的武小天穿着一件白色崭新的休闲装,身体又恢复了原来的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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