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异世流放-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对青年理所当然的口气暗中翻了个白眼,严默道:“晚上你来石屋吃,我已经教会那些小孩怎么做肉汤,我这段时间也都是跟着他们一起吃。”他可没兴趣给人做厨师,“对了,你这件大衣到底打哪儿抢来的?”

    原战虽然不想跟一群小崽子一起吃饭,但他又嘴馋肉汤的味道,只能勉强答应,“哦,你说这毛皮啊,我从一个人身上扒下来的。”

    “人?什么人?”严默一下皱紧眉头。

    “女人,红头发,皮白奶大屁股圆。”原战丢下被舔得干干净净的木勺,随口道:“我把她扛回来了。”

    “什么?!人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瞎掰小剧场:

    原战:我回来了!

    严默:出门回来要带土特产,拿来。

    原战:给!

    严默:……这是什么?

    原战:女人。

    严默:你去哪儿了,那里的土特产竟然是女人?

    原战:女儿国。以后我们部落繁衍再也不用愁了!我已经想好了,公主都归我,女王和丞相归你。

第62章 回62

    人被原战丢在了阿乌族住地。

    严默迈出的脚收回;原战这小子还算清醒,没有完全被色所迷;虽然把人带回来了,但没有带回这里就好。

    他不知道那女人什么来历,也许跟他一样是从其他世界穿越而来;也许是这里某个工艺文明程度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大部落。不管是哪种,如无必要,他都暂时不想接触。

    把人丢在阿乌族也好,且看看那人在阿乌族的反应。

    “你遇到她时;她是个什么情况?”严默坐回原地问,也不管身上那件毛皮大衣挨到地上会不会弄脏。

    “昏着,倒在那个大湖边,我看她身上皮毛还以为是什么猛兽,走近了看才知道是个女人。”

    “她身上除了这件毛皮大衣还有什么?”

    原战想都不想地道:“一件像你说的麻布衣,脖子上带着一块巴掌大透明的石头,额头眉心部位还垂着一颗红色的石头,耳朵上也挂着那种红色的小石头,那些石头怪好看的,我本来想一起弄下来给你,但手一碰到她身上那块透明的石头,她身上突然就冒出一股力道把我的手弹开,再去碰她,就摸不到她的身体了,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隔着。”

    严默皱眉,“像是某种能力?”

    原战点头,目露凶光,“本来想把那女人送给猛做奴隶,但那女人觉醒了神的能力,毛皮鞣制的也比我们好,还有那些石头和麻衣……肯定是某个大部落来的,甚至也许是来自三城,留着是个祸害,我想杀了她,但杀不了,只能先扛回来。”

    无法控制和理解的要么敬若神明、要么就杀掉,还真是符合人类的原始天性。

    “她脚上有没有穿我画给你看的那种类似鞋子的东西?”严默发现原战漏了这点。

    原战脸上露出了一点奇怪的神色,“她不需要鞋子。”

    “嗯?”

    “她的脚很大,脚趾分开,皮很厚,颜色发青,就像是某种野兽的爪子。”

    严默一听他的形容,下意识就想到了人猿的脚掌,“有毛吗?”

    原战努力回忆,“没仔细看,有也不会有多少。”

    严默一拍自己的脑袋,都在想什么啊!

    虽然对那个女人充满好奇,但忙碌的严默暂时不打算去看她。

    严默也不怕人跑了,野蛮又凶残的原战因为搞不定那个女人,把人带到阿乌族,直接用控土之力弄出一个深坑把人丢了下去,并让阿乌族人负责看守那个女人。

    严默为那个女人默默点蜡。那女人要是老实让原战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扒下来带回给他,说不定原战就把她当作大部落来的普通女人直接扔给二猛做奴隶了,偏偏女人在昏迷中也有自保措施,惹得原战直接把她的地位从奴隶提高到需要警惕的敌人。

    原战因为不放心那个女人,第二天又去了阿乌族,二猛听说带回来一个女人,硬是也跟了过去。

    当天傍晚,严默听说那女人醒来了,并且张口说的就是他们的语言。

    那女人很会审时度势,醒来后没哭没闹,见坑顶伸头一圈围观她的阿乌族人不能理解自己说的话,就一直等到原战和猛来到。

    “她说她来自一个叫多尔菲的部落,因为她们部落和另外一个强大的部落发生战争,她和一部分族人逃了出来,但在途中遇到会旋转的大风,她和她的族人全部被大风吹散,而她则被那股会旋转的风带到了这里。”原战回来后告诉他的祭司大人道。

    “那她现在有什么打算?”严默问。

    “她说只要我们肯放她出来,她愿意嫁给部落的酋长,并会把神传授给他们部落的一些本事传授给我们,让我们生活得更好。”原战转述完,立刻问他:“什么是嫁?”

    “就是她想做你的妻子,就像大河和褐土的关系,不过还需要一个嫁娶仪式来正式明确她的地位。”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严默心想。也是一个比较自恃的女人。

    “她想做我的妻子?”原战嗤笑,“我不喜欢她的脚,给二猛吧。”

    敢情你不喜欢才扔给二猛?严默懒得鄙视这人,用手指敲了敲膝盖,正色道:“不能把她给二猛,也不能给阿乌族长。”

    “你想要?”原战突然就觉得心里不舒服了,“那女人脚很丑,腿上的毛比你还长,身上还有股怪味,长的又比你高,屁股也比你大,你那里却还短小得很,一定无法满足她。”

    严默嘴角抽搐,“我没说我想要她!”而且我那里哪里短小了?我才十四岁,还在发育中好吗?

    “哦,那行,以后有好的再送你。”一听少年无意要那个女人,原战立刻就心情顺畅了,还大方地随便许下承诺。

    “你不想要,我也不想要,那为什么不能给二猛?”一个女人而已。他已经确定,那女人除了那圈看不见的可以自保的能力,并没有其他攻击本事。

    “你想二猛或阿乌族长身边多出一名女祭司?”

    原战因为对女人的轻视让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如今严默一提,他立刻回过味来,当即脸色一变,起身道:“我去杀了她。”

    “等等!”虽然防患于未然很重要,但是有指南的监督,他们绝不能这样明着杀。

    “那女人留着还有用,先看看她都会些什么,具体怎么榨出她那些本事,不用我教你了吧?总之别把人弄死弄残。”

    至此,严默暂时就把那个女人丢到了脑后,也不管原战到底是如何挫磨那个女人榨出她的所有剩余价值。

    原战也只在隔天告诉他,他把那女人从阿乌族弄了出来,但到底给他弄到了哪里,又给了对方什么待遇则没说。

    所有人都有事情在忙,阿乌族人按照他的画做出了纺锤,在努力多日后也找到诀窍,成功纺出了还算均匀和结实的麻线。

    为这事,阿乌族盛大庆祝了一番,第二天老族巫就带着人,手捧麻线和纺锤到盐湖左眼角求见严默。

    严默对他们的努力给予了肯定,并奖赏给他们一包约三斤重的粉红粗盐。这只经过简单提炼的粗盐离现代的精盐还差着不少距离,但味道已经和现代用来腌菜和烧烤的大盐粒相似,甚至鲜味更浓厚。

    阿乌族人狂喜,乐颠颠地捧着粗盐回去继续研究如何把麻线变成麻绳,进而变成布匹。

    严默不会纺布,他只能做出一副考验和神棍的姿态,当着阿乌族人面用野草编制了一小块平面,然后把那未完成的草垫交给阿乌族人,说布匹纺织的原理也跟这一样。

    阿乌族人如获至宝地把那块草垫和粗盐一起捧了回去。

    因为天气寒冷,跟着猛训练和打猎的阿乌族人不少都受了冻伤。

    见此,严默开始捣鼓冻伤膏。

    他手头上可以用的药材并不多,还好他知道的方子不少,其中有一副只需要用到母鸡油和蜂蜡的方子正好可以用上。

    没有家养的母鸡,他就让二猛给他抓母山鸡充数,蜂蜡则借用了食人蜂。

    看到猛,他有点怀疑猛很可能和那女人发生了关系,因为有两次见到猛,这小子都一脸做完那事后的餍足和慵懒模样。不过猛和原战都没跟他提那女人的事,他也就没多问。

    蜂蜡,通俗说就是工蜂分泌出来用来盖房子的材料,一般用来盛装蜂蜜,而食人蜂同样。

    母鸡油和蜂蜡可以按照2。3:1的比例,先将母鸡油放到石锅里在火上化开,去掉渣滓,再把蜂蜡放入,等蜂蜡化开就可以把石锅从火上移开。然后把母鸡油和蜂蜡融化在一起的油状物取出,倒在树叶或其他敷料上,等凉透,就可以贴到患处,或直接涂抹,每日换药一次,三、五次就可见效。

    严默做出这副冻伤膏,先去找了原战。

    “拿你试副药。”他这样说。

    原战看着那装在小骨罐里的油膏很想舔一舔。

    严默拍开他的手,踮脚给他往冻伤最严重的耳朵和脸上都涂抹了些。

    原战有点发怔,他想去抓少年的手,又被少年不客气地拍开,“别捣乱!”

    原战抓了抓只长出一点毛茬的脑袋,微微蹲下一点好方便少年涂抹。

    “如果觉得不对头就赶紧洗掉。”严默也不确定两种材料都找了类似替代物的冻伤膏还有没有预计效果。

    原战看着少年不说话。

    严默也没留意他的眼神,涂完药就走人。

    尚幸,原战用了两天,自我感觉良好。严默见着确实有效果,便拿着这冻伤膏去找二猛他们。

    阿乌族人见祭司大人亲自来给他们送药,还告诉他们一些简单的防冻伤方法,个个又是激动又是感激。

    严默见着两个不知是训练还是打猎受伤的阿乌族人,也顺便治疗了。事后,严默把那一小骨罐的冻伤膏都留给了他们。

    阿乌族人看着远去的祭司大人,下意识地把右手握拳放在左胸膛上目送他离去。

    觉得小奴隶对他软化了一些的原战晚上想要找严默一起睡,可严默根本不理他,每晚还是享受着九风的专程接送和鸟窝。

    说到九风,严默发现了一件奇怪事。

    九风弄了大量的碎石和树枝等放到那个崖壁上的巢穴洞口,顺着左边洞壁一点点填塞,看架势,似乎想要把那个洞口封住一般。

    严默也经此才发现九风筑巢也使用了那种胶质泥浆,九风很聪明,用一根粗树枝搅拌那些泥浆,放到泥塘外等干了再衔回来。每次要用那泥浆时,它便吐出风刃粉碎下来一点,再用风把泥浆土吹到那些碎石和树枝上,再吐以口水。

    看着费力,但九风就是用这么费力的方法给自己做了鸟窝,如今又想给自己弄扇门?

    严默想问九风在干什么,但九风这次却没清楚地回答他,只露出了焦急的情绪,似乎在急着做什么事。

    严默只能暂时放下这个疑问,只等时间告诉他答案。

    十天,二十天……时间一天天过去,自第二场大雪后,老天爷便经常性地撒下漫天大雪,导致雪层越来越厚,人们出行也越来越难。

    而猛竟然自己折腾出了可以在雪上滑行的木板,虽然那平平的木板跟雪橇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在外行走的人脚上系上那种较大的木板,再用两根木棍撑着,确实比以前好走了很多。

    最主要的是他们弄出了一张很大的可以在雪上滑行运送东西的大木板,原战就是和阿乌族三十名壮年男子拖着这块上面放了泥浆石和红盐等物资的木板,在深冬前往他预定的未来部落住地。

    原本严默并不打算跟着原战一同前去搞开荒,他等着坐享其成。

    可是临时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不得不改变了原计划。

    忙着封门的九风突然发狂,开始攻击二猛和前往树林的阿乌族人,它甚至对那些居住在石屋里的小孩也吐了几道风刃吓唬他们。

    严默焦急,晚上抱着九风安抚它。

    一人一鸟沟通半天,严默才从九风焦虑和不安的思绪中隐约推断出九风要长时间睡眠的信息。

    “你也需要冬眠?”严默抚摸着九风的脑袋。

    “咕噜咕噜,长大,要睡觉。”九风拱着严默。

    “你是说你还会长大?”严默骇然,这都这么大了,你还要长多大?

    “小,飞不远。长大,飞得远,海,亲鸟。”

    严默从九风的思绪中抓住了一个重要的词汇,“海?你是在说海吗?你知道大海?”

    “桀?海,长大了,飞过去,见亲鸟。”

    严默猜测九风很可能没有见过大海,它所知道的应该是它的亲鸟告诉它的,或者想要去大海这一行为就是隐藏在它基因中的一种本能,就像某些鱼类会在长大后回溯海洋一般。

    “那你要睡多久?怎么会突然就要长大了?”

    九风焦燥地磨爪子,把鸟窝抓得一团乱,“睡觉,血,甜的水,吃了,想要睡觉。”

    甜的水?严默一下想到了食人蜂特有的那种金黄/色蜂乳,那些食人蜂在树林里不愁吃喝,食物充足,不但分泌出了足够养育蜂王的蜂乳,还多出来很多。那些食人蜂就引他过去,想要把那些蜂乳奉献给他。

    蜂群告诉严默,它们更喜欢吃肉,蜂乳基本上只用来喂养幼蜂和蜂王。

    严默在明确蜂群确实不需要那么多蜂乳后,便取了一些,除了自己食用,他还喂给了九风不少。

    至于血,那应该就是他的血了。

    他的血,加上那些营养充足的蜂乳,对九风来说是不是起到了某种催化作用?还是说九风本来就成长得差不多,已经到了要再一次成长的阶段?

    “这么突然想要睡觉和成长,对你会不会有危险?”严默真心在为九风担忧。他对九风,已经有了一种类似养了个捣蛋又能干的小儿子的感情。

    九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不会。要睡觉!”

    “要睡多久?”

    九风没办法形容,只反复说要睡觉,并表示要驱逐巢穴附近的所有两脚怪。

    严默看了眼那已经被堵塞了大半个洞口的“门”,通过沟通,他得知九风将会留在巢穴里把这个洞口完全封住,期间它将不吃不喝,洞口封好后就会直接进入沉睡。

    它甚至不愿严默留下。这让严默也松了口气,他还担心九风非要他留下来陪它。

    “咕噜咕噜,睡觉,长大,都赶走!”

    “好,我会把那些人都带走,绝不会让他们打搅到你。你先别急着今天就赶我走,明天你再出来一趟,我给你多弄些蜂乳和果实,你带到巢穴里,封门的时候记得吃完,只有吃饱了才能睡得更香,对不对?”

    九风虽然焦躁,但仍旧能感觉出来严默释放出来的善意,它低头拱着它的小两脚怪,反复嘀咕着长大后就去找他,还说要带他一起去大海找亲鸟。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完毕,继续下去修改其他故事~

    6号了,假期过了一大半,出门的亲们是不是已经开始往回走了?

    这两天看新闻,全是关于假期各种纠纷和奇闻的~

第63章 回63

    天上下着小雪;视线还算清楚;累积已经约有半米多高的雪层,任是谁都不会愿意在这样深的雪地上长途跋涉。

    可是原野上却出现了一支三十多人的队伍。

    原定三十一人的开荒队又多出了四个人;祭司严默和他的三名弟子。

    队伍呈菱形,中间拖着一块巨大的木板,每个人都在靠双脚走路,只是脚上多了两只木板、手中多了两根棍子。

    严默不清楚原战是如何在这种什么地形都看不清楚的雪天中找到正确道路;但是十天走下来;他们没有碰到成规模的兽群也是事实。

    不知道会不会有效果;但严默还是用他手头上的一些药材做出了驱兽药剂。

    这种驱兽药剂一般分两种,第一种是利用猛兽的皮毛、粪便或其他分泌物;让其他兽类感到害怕,不敢靠近他们。第二种也是利用动物灵敏的嗅觉;不过是在药包中加入一些味道强烈刺鼻让兽类不喜的草药。

    严默两种都做了,给每位开荒者都发了一个,猛兽则是选择的九风的粪便。

    其实严默可以瞒着九风留在石屋那里,毕竟九风一旦进入睡眠,家门口有没有其他生物入侵,它也没有办法察觉。

    但严默不愿欺骗九风,九风以诚待他,他不说回以同样的诚挚,也不愿把对方当傻瓜。他坏,但他讲信用,既然答应九风会立刻离开,那他就会立刻离开。

    自他可以理解九风和群蜂的“语言”后,他就发现这种大脑发育程度不如人类的凶禽和昆虫,自有它们的智慧和对事物的分辨方法。

    他是可以留下,但他能保证一定就能在九风醒来前及时离开吗?

    如果他偷偷留下,却被醒来的九风突然撞见,如果换做他是九风,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主人都说了让客人离开自己的家,可是客人不但没有离开,还在他家里吃吃喝喝,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任是这主人和客人的感情再好,醒来后也会大怒一场吧?

    他不想考验一只鸟对他的感情深厚程度,也不想杀死九风占领它的地盘,所以他只能离去。

    不过他也没有就这样灰溜溜地离开,而是利用九风,再次神棍了一把。

    他告诉阿乌族人,山神九风为了考验部落的新成员们,要求部落在它指定的地方建立一座宏伟的新城,而不是只能生活在它的庇护下。而他作为祭司,不愿只让族人们受苦,便和神的血脉战士与他们一起前往建立新城。

    阿乌族人早就在九风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就日夜担心自己是否会被神抛弃,这次又亲眼看到九风攻击他们,更是担心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让神不满了,他们不等严默找上他们,就在族巫带领下前来求见严默。

    严默就把那段话告诉了阿乌族人。

    阿乌族人放心之余,同时也在祭司大人对新城的描述下,对未来生活升起了无限希望和期待。

    虽然在深冬大雪中赶往新住地是件艰苦困难的事情,但在祭司大人和神的战士都一同前往的情况下,阿乌族人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升起了一股开荒拓土的激情。

    “你们要是谁走累了,就在木板上坐一会儿。”严默对身后三个小孩道。

    大眼睛抢着说:“祭司大人,我不累,我还能走。”其实他已经走得气喘吁吁,毕竟是才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就算体力好也跟不上大人的速度和步伐。

    熊孩子萨偷偷瞅了木板好几眼,可在大眼睛开口说不累的情况下,他也不好意思第一个坐上去,连祭司大人都还在自己走路,他们怎么敢先上木板休息?

    一字眉保持着沉默,三个孩子中他的体力最好,背的东西也最多。

    严默没有再多劝说,这些小崽子累到走不动,自然会自己爬上木板。

    他本不想带上这三个小孩子上路,这不是累赘吗?但自从听说祭司大人要跟着开荒队一起走,他们这些弟子要被全部送回阿乌族,一字眉首先就向严默表示要跟随的意思。

    严默看一字眉还算顺眼,小孩面相凶恶了点,但心肠却是几个大孩子中最好的一个,也是所有孩子中最懂事的一个。考虑到自己身边确实需要一个人帮助做些跑腿的杂事,而一字眉身体也结实,他就同意了。

    可在让人送其他小孩回家的时候,大眼睛看到一字眉竟然留下了,他立刻也跑了回来,也不说话就紧紧跟着严默,一双大眼睛恳求地看着他。

    而大眼睛一留下,那熊孩子萨可能抱着好处不能只给那两人分享的念头,也跑了回来。

    小孩阿乌也想留下,却被三个大孩子联手强行扔回了大人手里,其他想留下的孩子也一样。

    严默笑,“你们要留下也可以,但是路途艰险困苦,如果你们在途中因为走不动而掉队,没人会回头去找你们。同样如果因为你们而影响整个队伍行程,我也不会因为你们是我的学生就留情。”

    三小孩没全听懂,只能看严默的表情和语气,再加上听懂的一些词汇来猜测祭司大人在说什么。

    严默又道:“我昨天就跟你们说过,你们这次回去也肩负重任,你们需要把我传授给你们的语言、知识等再传授给你们的族人。现在你们好好想一想,是回去帮助你们的族人,还是冒着生命危险跟我一起走,想好了,再来找我。”

    这次为了让小孩们正确理解他所说的话,严默第二次把手放在了一字眉额头上。自从第一日教学以后,他便没有再把手放到孩子们的额头上过,因为他不想让小孩子有依赖心理。

    一字眉把严默的意思转述,三小孩嘀咕半天,也不知怎么商量的,最后还是一起出现在准备出发的严默身边。

    就这样,三个小孩出现在了这次开荒的队伍中。

    原战见严默不反对,他也没反对。在他眼中,三个小孩都已经不算小,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级战士,可以跟着其他成年人一起出外捕猎了。

    这两人都没发话,其他阿乌族人更不可能反对三个小孩同行,甚至因为他们是祭司大人的弟子,而在途中对他们颇多照顾。

    原战从队伍最前面绕了过来。

    “怎么?”严默立刻抬头,原战每次在行走途中过来,肯定是有事和他商量。

    果然,原战与他走了个并肩,顺手抹去他眉毛上的雪花,张口便道:“是不是感觉走得比前两天吃力?”

    严默点头。不但吃力,还冷。他身上不止穿了那件带袖对襟大氅,他还在大氅外面又裹了件更肥大的兽皮衣,直接把大氅系紧了当内袄穿,所有人中就他穿得最多,远看跟只熊一样,可他还是觉得冷。

    用兽皮简单制作的长筒靴越走越不暖和,脚趾头冻得发木,晚上休息时稍微一搓揉就疼得让人受不了,更不要说他的两只手。

    “那是因为我们快到了。”十天路程,如果是他自己已经到了,但因为他们人多,雪又大,才走到现在还没到达目的地。

    严默精神一振,“还有多久?”

    “如果赶快一点,三天内一定能到。其实我们现在已经走上那片高地范围,我们从昨天下午开始就一直在往坡上走。”

    严默转头四看,沉吟,“这坡度并不明显。”

    “坡很长,如果不注意,你甚至不会发现在上坡。等到坡顶,那里有一大片平地,很大,差不多有盐湖那么大。”

    “你过来应该不止是跟我说就快要到了吧?”

    原战抹了抹脸上的雪花,他的短发茬已经变成了白色,但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特殊能力的缘故,也不觉得冷,到现在还光着两只大脚丫,每次严默看到他那双脚,就觉得浑身发寒。

    “我们带的食物已经不够,必须捕猎。从这里过去到那个有山羊的石山就一天路程,我打算先带一半人手过去,第一捕猎,第二采石。我会把所有食物都留给你们,你则带着另外一半人去新住地,等我们带着猎物和石头回来,再换另外一半人过去。”

    “你是不是来之前就想好要这么做?”所以才让大家不要多带食物当累赘。

    “是。”

    “我不知道路怎么走。”严默皱眉。

    “你抬头往前看,看到一根土柱没有?上面我还插了不少草。”原战遥指前方。

    被原战这么一指明,严默遥望,真的发现在远处似乎真的有一根上尖下圆的土刺耸立在地面上。那土刺被积雪掩盖了不少,但还是能看到上半部分。这大概就是最初的占地标志了吧?

    “你有没有围着那土柱撒尿?”

    原战肯定地道:“当然。”

    严默嘀咕,“……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干。”

    原战分不出这句话是褒是贬,只当没听到,“从这里到那根土柱,这一片范围都没有太厉害的野兽,给你留一半的人手应该足够你们安全到达那里。但记住,之后的路上不管遇到什么事,千万不要改变路线,你就带人这么直线地往前走。”

    “你真的确定没有猛兽和有威胁力的兽群?也许你上次来没看到,这次……”

    “我不能确定。”

    严默立刻提议:“要么我们一起去那座石山吧?”

    原战忽然诡异一笑,“我不确定你们走的路会不会碰到猛兽,但是我很确定我等下要走的路肯定会碰到,这可是缺少食物的冬天,附近很多食肉野兽都在盯着那群山羊。”

    严默沉默三秒,吐出四字:“好走不送!”

    原战大笑离去,他倒不觉得他的祭司大人贪生怕死,他现在也有点了解这个人了,知道这人只是怕麻烦而已。

    短暂休憩后,原战留下所有食物,带着一半人手加快速度前往那有山羊群生活的石山,为了以后运送东西方便,他们还带走了那块大木板。

    剩下的阿乌族勇士由一名叫做胡胡的男人领队,胡胡来到严默面前,表示后面将全部听他指挥。

    “走!”严默没有多废话,一指那土刺似的柱子,率先迈步。

    胡胡受过二猛训练,自然不会让祭司大人走在危险的最前面,他立刻分派人手,队形变换,把严默和三个小孩仍旧守护在队伍最中间。

    严默一路祈祷千万别碰到厉害的兽群和猛兽,不知是他的祈祷起了作用,还是他的驱兽药包起了效果,或者是野兽们不愿在冬天里出来,出来也不愿往没有食物的地方跑,他们这一路走了整整三天,直到到达目的地时,也没有碰上有太大威胁力的野兽。

    当然,他们途中也碰见了一些落单的野兽,甚至还碰到了一只老狼,老狼见到他们人多就逃走了,其他野兽来不及逃的都被阿乌族勇士抓住填了肚子。

    为了不让野兽循着血腥味跟着他们,每次打猎,他们都会把一些不能吃的内脏和骨骸挖坑深埋。严默还洒下味道难闻的驱兽药粉,避免东西被鼻子尖的野兽扒拉出来。

    当一行人到达那根被雪掩埋了一大半的土柱,当严默宣布他们已经到达山神九风指定的未来部落住地时,阿乌族人发出了喜悦和放松的欢呼声。

    呼声没敢太大,怕引来野兽。

    在严默指挥下,十五名阿乌族勇士立刻铲雪挖坑,支起帐篷和点燃火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严默走出帐篷,顶着寒风观察四周。

    视野很开阔。

    北方是辽阔的大平原或者说大草原,在最北端能看到隐约的山脉。

    西边前面一段是草原,草原后面是起伏不断的小山峦,山峦后面就是望不到尽头的森林。

    东边最显目的就是那个一望无际、宛如内海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