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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大唐-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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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那个大唐的齐王现在娶了金胜曼,肯定也不会安着好心,甚至很可能是借助这层关系夺取我新罗的基业,身为金氏子孙,我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金春秋却根本没金瘐信的话,依然高声咆哮道。

“够了!”看到金春秋如此沉不住气,金庚信当下大喝一声,立刻让对方安静下来,毕竟金庚信的年纪比较大,而且本身也十分的有才能,当初善德女王在位时,就统领着全国的兵马,现在虽然被金胜曼削去了一部分兵权,不过在新罗军方依然是个无人可以超越的第一人。

金春秋虽然被吓了一跳,不过却还是有些不甘心的说道:“大兄,难道咱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金胜曼把新罗卖给大唐吗?”

金庚信倒表现得十分沉稳,毕竟多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越是在这种时刻,自己就越应该保持冷静。只见金庚信沉思良久,这才抬起头说道:“女王这次与大唐联姻,将我们都瞒了过去,不过女王毕竟是一国之主,再加上前方与百济还在征战之中,所以女王肯定会马上赶回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把女王回来的路线图搞到手!”

听到金庚信的话,金春秋立刻眼睛一亮,他本来就不是个笨人,否则在历史上也不会坐上王位,只不过因为年纪太轻,有时候显得有些浮躁罢了。

“大兄,您的意思是……”金春秋的话没有说完,眼中却闪过一丝狠厉之色。

“不错!女王既然将我新罗白白送于大唐,那就不佩作为我们金氏一族,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们无情了!”金庚信也脸色不善的说道。不过话虽如此说,他却没打算让自己的人动手。

只不过让金庚信和金春秋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计划虽然不错,但却永远没有成功的可能!

第三百零九章 打猎的青年

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几只野兔在草丛中觅食,忽然从天空中划过一只雄鹰,立刻吓得下面的野兔四散奔逃,只不过一只倒霉的兔子最终还是没能逃过雄鹰的利爬,一下子被抓上了天空,不过就在雄鹰刚飞起来时,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弓弦响紧接着一支利箭袭来,吓的雄鹰急忙松开猎物,尖啸着冲上天空。

“哈哈哈~,今天运气真好,竟然白捡了这么肥的一只兔子!”远处有两人骑着马飞奔而来,到了兔子掉落地方时,其中一人在马上一俯身,竟然就这么把地上的兔子捡了起来,显露出不凡的骑术。

“周兄,你们家换的这块地真不错,不但土地肥沃,而且猎物也不少,等过两年开发出来,绝对是个来钱的地方!”那个骑术非凡的青年人拎着兔子,十分兴奋地说道。

“承王兄吉言,不过这块地却是我三叔换来的,现在虽然是记在我的名下,但实际还是由三叔代为管理。”另外一个身穿蓝布胡服的年轻人也笑道。这两人虽然都是骑马而行,身上也背着弓箭,刚才那一箭就是这个胡服青年射的,不过这两人却都是一脸书卷气,一看就知道是有身份的读书人。

这里是高句丽故土,现在属于大唐的安东都护府,离平壤城不是很远,因为灭亡高句丽之战,再加上战后捕奴队的捕奴贩奴,使得这里地多人少,不少土地都是无主的荒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就可以买到。

说话的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安东都护府的居民,其中那个胡服周姓年轻人名叫周未,而那个拎着兔子的年轻人名叫王珞,两人是多年的同窗好友,都在长安求学,这次趁着外出游学的机会,跑到安东都护府来游历,这主要是因为周未的三叔将关中的土地置换到这里,然后又花钱买下不少的土地,借着这些土地上的出产,发了一大笔财,成为安东都护府中有名的大地主。

“哈哈,你们叔侄二人还分什么彼此?而且我可是听说,王叔父他可是安东都护府这边的大地主,手中握有几千顷的土地,而且还要准备去台湾占上一块地,到时候可千万别忘了带上小弟,让我们王家也跟着沾着光。”拎着兔子的王珞高声笑道。

王珞虽然姓王,但却不是出自太原王氏,家中人口也不多,只是一个小富之家,这次来到安东都护府后,看到当初土地置换的人大都发了笔财,比如周未的三叔,就从一个小地主变成了大地主,身份增长了百倍不止,这让王珞心中也有些活动,想为家中也寻一条财路。

“这个简单,我三叔已经派人去台湾了解情况了,马上就能回来,到时王兄只管准备好人手与钱,跟着我三叔一起去台湾就行了!”周未十分豪爽地说道。虽然他们都是读书人,不过这几年工商业大发展,再加上报纸宣传的影响,让他们对这些取财之道也不像以前那么排斥。

王珞一听周未答应,立刻一脸喜色的道谢,同时心中琢磨着该怎么给家中写信,好说服他们去台湾买块地,毕竟那里的人还不多,地价十分便宜,买上几百亩种上甘蔗的话,光每年熬糖都能赚不少钱,这些可全都是他从报纸上看到,而且还经过其他人证实的消息。

两个年青人来这里主要是为了打猎,这里是周未三叔新买下的一块地,还没有真正开发,野物也比较多,所以很快他们就又打了几只小猎物,足够他们吃上几顿的了,看看也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两人也就准备回去,不过王珞一边走还一边向周未打听他三叔的情况,虽然他也听到一些王珞三叔发迹的过程,不过都不怎么详细。

一提起自己的三叔,周未也是一脸兴奋,他父亲那一辈一共有三兄弟,他父亲行二,不过却是嫡长子,上面还有个庶出的大伯,而他这个在安东都护府的三叔最小,平时最喜欢美食,结果人长的奇胖无比,在关中时人称王三胖。

当初朝廷进行土地置换的政策时,周未的三叔不顾大哥的反对,毅然将家中田产换了一半,结果得了两万多亩的土地,这些土地中有山地也有平原,其中平原地区全都建成草场,然后买来草原上的奴隶放牧,而山地则找人探矿,如果没矿可采就种果树,有矿那就发了横财了。

当时不少人都换了山地,希望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找到矿藏,可惜这种事全靠运气,而周未的三叔运气不错,换来的几个山头竟然找到一个不小的铁矿,结果一下子身价百倍,把铁矿买给长安的一个矿主后,又将卖的钱买了不少土地,全都用来放牧,而牧场上的牛羊则卖给罐头厂,根本就不愁销路,这也是王珞心动的原因,毕竟只要不是太倒霉,遇到什么大规模的瘟疫的话,那肯定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正在两人聊的兴起的时候,忽然座下在马匹不安的停了下来,无论他们怎么催,这两匹马却都不敢再上前,只是不停的打着响鼻。这下把两个年轻人吓了一跳,以为是遇到什么凶猛的野兽,否则这两匹好马绝对不会有如此反应。不过很快他们就排除了这种原因,因为他们发现地面竟然在颤动。

“轰隆隆~”随着一阵阵如响雷般的铁蹄声,一支庞大的军队像是从尽头飞奔而来,一眼望不到边,初时王珞和周未都吓了一跳,不过当看到军队飘扬的旗帜时,都是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这支军队是哪位将军带领,但绝对是大唐的军队。

不过等到这支军队走近时,周未两人却发现了一丝异常,这支军队看起来最少也有万人,而且肯定是唐军无疑,不过这支唐军的帅旗上,却写着一个大大的‘齐’字,这让两人都有些疑惑,安东都护府中能调动万人以上的将军中,好像没有一个是姓齐的啊?

不过很快他们就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因为周未忽然发现,在军队的正中间,竟然有一辆高大奢华的车子,而在车子周围,全都是清一色的骑兵守卫,不用问也知道车中人的身份十分尊贵,而且看这车子上面的装饰,竟然属于大唐亲王一级,这让两人一下子明白过,车中肯定就是在海对面的那位齐王殿下。

“周兄,怎么齐王殿下忽然来到咱们这里,而且看这样子,好像是去平壤城,再加上带着这么的军队,难道是平壤城有什么变故不成?”王珞有些紧张地问道,安东都护府可是大唐的边疆,平壤城虽然驻扎着大军,但万一有什么战事的话,那他们可就危险了。

周未听后也是一惊,他三叔的产业可大部分都在这里,若是平壤真有什么变故的话,那可就糟了。不过很快他就排除了这个想法,开口说道:“王兄不必担心,平壤城可是有张俭张都护的五万大军,而且东边的新罗和百济正打的是死去活来,根本没有力量也没胆子来惹我们大唐,所以肯定不是平壤那边起了战火!”

王珞一想倒也对,新罗和百济都打了快一年了,以他们的国力,估计不死也只剩半条命了,哪里还能惹事,而这三韩故地,除了那两个国家外,再也没有能威胁大唐的国家了。

“啊!我明白了!”周未忽然一脸兴奋地大叫一声。

“周兄你明白什么了?”王珞被吓了一跳,不过看对方兴奋的样子,当下还是好奇地问道。

周未的兴奋之色更盛,指着军队中间的那辆大马车道:“王兄你看,马车旁边的骑兵护卫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王珞依言望去,果然发现了不同,马车旁边的骑兵护卫中,竟然还有一些铠甲样式不同的骑士,一看就不是大唐的制式装备。

看到王珞也看出了不同,周未一脸兴奋地道:“王兄,那些不同的骑士是新罗人,而前几天从平壤城送来的报纸上说,齐王殿下与新罗女王联姻了,如此一来就很明显了,这肯定是齐王殿下出动军队护送女王回国,只是不知道齐王殿下在不在车里?”

王珞一听也是十分兴奋,当下和周未一起仔细打量起军中的马车来,他倒不为别的,只是想见一见传闻中的新罗女王,听别人传说,新罗女王可是个绝世美女,他和周未都是年轻人,对这些自然是十分感兴趣。

不过马上的年轻人今天注定是要失望了,他们距离马车实在太远了,所以哪怕新罗女王打开车窗,他们也看不到里面的人。

正如周未所猜想的那样,这支队伍中的确是打着护卫金胜曼回车的旗号,而且李愔和金胜曼都在车中,只不过若仅仅只是护送的话,根本用不着出动一万多人的兵马,而且也根本用不着从陆路上经过,他们之所以绕到平壤来,自然还有其他的目的。

第三百一十章 皮蛋与眼珠子

“叫地主!”摇晃的马车中传来一个男子的兴奋之声。

“不叫!”

“不叫!”

两个清脆的女声先后响起,接着里面就是一阵甩纸牌的声音,以及男女的笑闹声。

车外是从登州带来的一万五万大军,这些人以前都是捕奴队出身,现在全都属于李愔的私军,不过却全都配备有大唐的制式铠甲武器。这次他们将随李愔一起,接收一枚早已经成熟的果实。

马车里的李愔十分兴奋,与旁边的文儿和画儿一起,三人正在兴致勃勃的玩斗地主,毕竟这旅途实在无聊,只能靠此来消磨时间。他们坐的这辆马车十分巨大,车中除了李愔和文儿、画儿外,金胜曼也同样在车中,只不过相比李愔三人的热闹,金胜曼却静静地坐在马车的另一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愔和金胜曼成婚之后,他立刻集结队伍,打着送金胜曼回车的名号,随她一起去新罗。本来赵复和陆洪都反对李愔去新罗,毕竟那里再怎么说也是别的国家,以李愔的身份,实在不宜冒险,不过李愔却认为这件事关系重大,自己若是不去的话,恐怕别人会镇不住场面,所以执意要来,幸好身为王傅的王安支持他这么做,最后总算是说服了众人,带着重兵向新罗而去。

不过李愔他们却没有直接乘船到达新罗,而是在离平壤最近的地方下了船,然后走陆路先去平壤,现在算算路程,估计最迟明天中午就能到达那里。

到了晚上时,李愔他们来到一座离平壤不远的小城,城中的官吏听到是齐王殿下到来时,全都是吓了一跳,急忙出城迎接并准备好住宿,不过李愔却只让城中官吏准备好自己住的地方就行了,其他将士做都在城外驻扎,任何人不得进城滋事。

最后李愔和金胜曼被安排进城中一家富户的宅子暂住,宅子里也全都换成王府的人,而李愔趁着天色还早,特意让城中官吏带自己在城中转了一圈,结果他发现这座小城还是原来高句丽的旧城,不过里面的居民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少数原来就是高句丽治下的汉人外,其他大部分居民都是从关中迁过来的,而且很多居住虽然在城中有房子,但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城外自己的农牧场里,偶尔才会回来一趟,比如他暂时住的那个宅子主人就是这样,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城中居民显得有些稀少。

当然了,城中也有热闹的地方,比如占据了小城四分之一面积的一个交易市场,附近农牧场中的出产,几乎都会运到这里来交易,所以不时有大马车拉着货物进出,里面的商户也是极多,李愔还特意进去看了看,发现这里面卖的最多的还是粮食以及牛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李愔那个毛纺织业的发展,羊毛这种东西也已经演化成一种商品,而且数量还不少,甚至他还听说,有不少牧场主都在准备加大绵羊的饲养量,准备在羊毛上大赚一笔。

看着眼前如此兴盛的边陲小城,李愔也十分高兴,而且他还发现,除了大唐本地的商人外,还有新罗和百济的商人混杂其中,不过这些商人都像是饿狼一样,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们就会追在后面想要买下来,可是偏偏又出不起太高的价,所以成交量并不多。

看着那些拼命砍价的新罗和百济商人,李愔暗暗的冷笑两声,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然后又对帮自己介绍的官员夸赞了几句,这才回到自己的住所。

“殿下,今天晚上还吃皮蛋吗?”刚一回到住所,画儿就一脸调皮的问道。这一路上李愔不但对金胜曼十分冷淡,而且还故意戏弄对方,比如拿吃饭来说,他就故意在金胜曼面前吃切开的皮蛋,还告诉对方说这是鹿的眼球,只不过是腌制了一下,结果把金胜曼恶心的当场就吐了,甚至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李愔想了想笑道:“好主意,今天晚上还吃皮蛋!”

“好!我去准备,咱们从登州带来的还有好多呢!”

画儿一听欢呼一声,转身就要离开,不过却被旁边的文儿拉住,只见文儿对李愔规劝道:“殿下,金嬬人再怎么说也是一国之主,咱们这么戏弄人家,是不是有些过了?”

李愔知道文儿这丫头心肠软,所以听后也不生气,眼珠转了转想到一个好主意,只见他把袖子挽起来,露出手腕上的那个咬痕道:“文儿,不是我想戏弄她,而是她实在是欺人太甚,你看看我的手腕,当初就是被她给咬的!”

做为李愔的贴身侍女,文儿和画儿自然都知道李愔手臂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只见画儿唯恐天下不乱的起哄道:“就是,那个女人实在太狠心了,差点把殿下的手臂咬下一块肉来,咱们一定要给她点苦头尝尝!”

文儿一见李愔手上的伤疤,心中也是一阵心痛,而且看李愔和画儿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她也不好再阻拦,只得松开了抓着画儿的手,任由他们去胡闹了。

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外面的侍卫找到李愔,并在他耳边密语了一阵,这让李愔的脸色一沉,急匆匆的就出去见了一个人,然后和对方在书房里密谈了好一会,这才让对方离开,而在李愔走出书房后,却停在门口向东方看了看,眼神中也带上了几分杀气。

晚饭之时,餐厅里的李愔和金胜曼坐好,然后由侍女送上来几样小菜,菜虽不多,不过做的却还挺精致,李愔故做粗鲁的大吃起来,而金胜曼却吃的极其文雅,而且眼睛根本就不向李愔这边看。这让李愔有些无趣,偷偷向画儿使了个眼色,结果画儿立刻会意,转身端上一盘已经去掉蛋清的皮蛋,而且全都切成两半,看上去还真像是切开的动物眼球一般。

当画儿把盘子放到桌子上时,李愔发现一直低着头吃饭的金胜曼全身一僵,脸色也变得有些不自然起来,估计是想起了上次呕吐的事。这让李愔立刻有一种成就感,随意挟起一块皮蛋放进嘴里,一边吃还一边对旁边的画儿道:“今天这鹿眼的味道不错,画儿你要不要尝一尝?”

画儿立刻知机的回道:“奴婢哪里有福分品尝这等美食,殿下还是让金嬬人品尝一下吧!”

李愔一听立刻给了画儿一个赞赏的眼神,然后将那盘皮蛋向金胜曼面前一推,第一次对她用温柔的声音道:“胜曼,这可是天下少有的美味,你快点品尝一下吧!”

本来按照李愔的估计,这时候金胜曼应该已经开始呕吐了,不过今天的事情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见刚才还显得十分紧张的金胜曼忽然变得冷静下来,轻轻的放下筷子后,对李愔露出一个温柔之极的笑容,然后轻启朱唇道:“多谢殿下赏赐,不过胜曼与殿下成婚以来,却一直未能表示一下心意,今天借着这个机会,胜曼也为殿下准备了一道菜!”

金胜曼说完,她身边的侍女立刻跑了出去,而李愔看着对方如花的玉颜,却忽然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不一会的功夫,那个侍女就端上来一个用盖子盖着的玉盘,然后轻轻的放在桌子上。

只见金胜曼伸出一支玉手,然后轻轻的抓住盖子,红润的嘴唇勾起一个美好的弧度道:“臣妾知道殿下喜欢吃鹿眼,所以特意让人准备了些,而且我们新罗与大唐不同,对这些东西都喜欢生吃!”

金胜曼说着,轻轻地把盖子打开,结果李愔身边的文儿和画儿全都是尖叫一声,甚至连李愔都是一皱眉,盘子里果然如金胜曼所说,盛放着几颗新鲜的动物眼珠,甚至眼尖的他还发现,上面还带着几丝鲜血。

看着盘子里的眼珠子,李愔又看了看刚才自己吃过的皮蛋,感觉胃里有点不舒服,有点想吐的感觉,虽然他也知道,后世有不少人喜欢吃鱼眼、羊眼之类的东西,不过李愔却向来对眼睛之类的食物敬而远之,更别说是生吃了。

只见金胜曼轻轻地拿起一个小叉子,然后十分残忍的叉起一颗眼睛,在旁边的酱汁里沾了沾,然后送到李愔的嘴边说道:“殿下快尝尝臣妾的厨艺如何,这酱汁可是臣妾亲手调制的,也不知合不合您的胃口?”

眼珠还没送到李愔的嘴边,他就已经闻到一股生肉特有的腥气,再看看这颗被叉子叉着的动物眼珠,李愔感觉自己的眼睛都有点疼,同时胃里也是一阵翻腾,刚才吃下去那颗感觉十分美味的皮蛋,现在却让他十分的恶心,好像真的吃了一颗生眼珠一般。

“殿下快请吃吧,这眼珠是刚刚从一头鹿的眼睛里挖出来的,趁着还有点热气,吃着才最新鲜!”金胜曼再次笑吟吟地说道,好像她拿着的真是天下少有的美味一般。

李愔现在是进退不得,当初是他亲口说喜欢吃鹿眼的,结果金胜曼顺势而为,真的准备了鹿眼,于情于理都是一片‘好意’,让他根本找不到不吃的理由,可他现在别说吃了,肚子里翻江倒海,不吐出来就已经不错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备用计划

看到李愔一脸纠结的表情,金胜曼却还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一脸柔媚的说道:“既然殿下不想吃,那只好臣妾自己吃了。”

金胜曼说完,将叉子慢慢的收回,看样子是真的要放进嘴里吃。而李愔看着对方那红润的嘴唇,脑子里想像着一颗生眼珠放进如此美丽的嘴巴里,然后被一排银牙咬成一团碎肉,这下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从胃里涌起,扭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文儿和画儿虽然也是感觉十分恶心,不过看到李愔吐了,急忙跑过来伺候,而金胜曼看到这里,脸上也终于露出一丝胜利的笑容,上次李愔让皮蛋把她恶心吐了,这次总算是报了仇。不过当看到手中叉子上的眼珠时,脸上也露出厌恶之色,急忙扔回盘子里让下人端走了。

把刚才吃下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后,李愔又灌了几杯茶水,总算是把那股恶心劲给压了下去,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金胜曼脸上那种瞎子都能看出来的假关心时,不由得十分恼火,同时心中也暗暗后悔,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当初在平壤之时,这丫头就是个鬼机灵,而自己却将同样的招数用上两遍,不吃亏才是怪事。

不过李愔也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等文儿帮他收拾干净后,李愔冷森森的对金胜曼笑了笑道:“咱们马上就要到新罗了,不过很不巧的是,我刚好得到一个消息,好像你们金氏有人不想你活着回到新罗。”

刚才那个来见李愔的人,正是武媚娘掌握的间谍组织中的一员,他送来的一个消息可以证明,新罗有人将他们一行的消息透露出去,希望借百济之手,对他们不利,甚至还有很大的可能亲自动手。

金胜曼听到这个消息先是一愣,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一脸微笑地说道:“只不过是些跳梁小丑罢了,而且殿下带着上万人的军队,就算是别人想对我不利,可谁又有这个实力?”

李愔也没想到金胜曼听到这个消息后,反应竟然如此的平淡,好像一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似的,本来他还想借这个消息打击一下对方呢,可是现在却有一种一拳打到棉花里的感觉,让人分外的难受。

“哼!”这次的争斗以李愔的完败而告终,饭更是吃不下了,所以干脆冷哼一声,一甩袖子站起来就走,而金胜曼也没阻拦,只是微笑着站起来,亲自送李愔离开,一切做的都十分合乎自己的身份,让人挑不出半分错处。

在小城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他们就到了平壤,李愔的那位表哥张俭正在城中,现在是安东都护府的都护,军政大权一把抓,可谓是一方重臣,不过张俭当初能坐上现在的位子,其中还要多亏了李愔的多方帮助,再加上两人的私交不错,所以李愔一到,自然是受到张俭的热烈欢迎。

李愔之所以放着好走的海路不走,偏偏绕这么远的路来平壤,主要就是有一件事,那就是找张俭借兵,虽然他手中已经有一万五千人的陆上私兵,横扫新罗没有任何的问题,不过李愔做事喜欢十拿九稳,他打算以压倒性的优势让新罗人明白,他们根本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所以准备向张俭多借点兵马。

喝过张俭为他准备的接风酒后,李愔立刻把自己的来意提了出来,结果不出他所料,张俭拍着胸脯保证,只要给他留下几千人守城,其他的随便借。要知道平壤城可是有着五万大军,张俭一下子愿意借出去四万多,这可是要冒着极大的风险的,不过也由此可见张俭对李愔的大方。

不过李愔可用不了那么多的人,况且借出来的军队他也是要付军饷的,甚至若有战事的话,事后还要给战死伤残者发放各种抚恤,光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李愔最后考虑了一下,还是只借了一万精锐,其中还有两千骑兵。其实以朝鲜半岛金山的地形,骑兵的作用会被严重削弱,不过李愔这次带军队过去主要是威慑,而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显然比步兵的威慑力要强的多。

有张俭帮忙,一万人的部队很快就调集完来,然后交给李愔统一调遣,然后李愔带着这浩浩荡荡的两万五千人马,穿过大唐的边界,总算是进入到了新罗境内。

新罗的都城以王族的姓氏冠名,叫做金城,也就是后世韩国的庆州,位于朝鲜半岛的偏东方,是新罗最初的发源地,当初金胜曼的祖先就是从金城地区开始,一步步建立起新罗这个国家,而金城也发展成为新罗的政治、文化与经济中心,也是李愔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因为有金胜曼在,再加上李愔手中这两万五千人的大军,所以一路上可谓是畅通无阻,就算是有人不希望金胜曼回到新罗,却根本没有力量阻挡,毕竟他们有着名正言顺的理由,而且又有着横扫新罗的实力,特别是后者,让那些新罗国内的不安分因素是手足无措。

“呯~呯~呯~”

随着一连串的器物打砸声,金城中的金春秋扭曲着面容,正在自己家中的大厅中发狂,看到什么就砸什么,甚至有个奴仆躲的稍微慢点,立刻被他抓住暴打一顿,结果差点把人给打死,这下更让府中的下人们是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一直等到金春秋发泄的差不多了,旁边坐着的金庚信这才开口说道:“没想到那个齐王竟然亲自来了,而且还带着那么多的人马,这下咱们之前的力气全都白费了,就算是把消息透露给百济,但是他们也绝对不敢动手!”

“不!我绝对不会让他们回到新罗,那个李愔一下子带着那么多军队来,摆明了是想接管我们新罗,身为金氏王族,哪怕是死,也绝对不能把新罗这么白白送给大唐!”金春秋因怒火而扭曲的脸上满是残暴之色,若说以前他们对李愔联姻的目的只是猜想,那么现在就可以证实,对方就是为了吞并他们新罗而来。

“你不要莽撞,咱们还有一招后手没有用,现在绝对不能打草惊蛇,否则一切可全都完了!”看到金春秋怒火冲天的样子,金庚信立刻出言提醒道。为了达到不让李愔吞并新罗的目的,他们自然不会只准备一个计划,现在第一个借刀杀人的计划失败了,只能动用备用的计划了。

不过暴怒中的金春秋在听到金庚信要用备用的计划时,立刻吓得一身冷汗,眼神有些不安地看着金庚信问道:“大兄,若是用备用计划的话,咱们可能要承受巨大的损失啊!”

金庚信却是冷哼一声道:“损失再大又能如何,只要能保住我新罗金氏不灭,什么样的损失都能弥补过来,到时咱们只要调集全国之力,与对方死拼到底,以那位齐王的性格,若是发现想要打下我们新罗,势必要折损太多的人马,到时对方自然会退兵!”

金庚信和金春秋已经对金胜曼动了杀念,只不过现在李愔带这么多人进到新罗国内,若是万一他们的备用计划成功,那么新罗女王必死,而李愔很可能会举着为自己女人报仇的大旗,与新罗来一场大战,到时他们损失的很可能就不是一点半点了,甚至连灭国都有可能,不过为了保住新罗,金庚信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看到金庚信一脸自信的表情,金春秋终于也不再反对,同意将备用计划执行下去,而这时李愔他们的队伍已经离金城不远了。

“前面那座城名叫金门,是从西向东前往金城的必经之路,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名字!”马车上的金胜曼指着远处一座中型城市道。当然了,所谓中等都是新罗人自己定义的,在李愔他们这些唐人看来,这个中型城市还没有大唐的一个县城大。

金门城虽然不大,不过却建造的十分坚固,大部分都是用条石建造而成,若是放在以前的话,还是真是一座很难攻克的坚城。

李愔他们刚一到金门城,立刻看到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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