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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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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顾家里,这都没什么问题。只是大妹,你去铺子里住,到底也不如在家方便吧?”大全有些担心。

    “时间长了都一样。何况以后要搬到城南去,早晚来回就远了,我住在店里,到底能看顾一些。”

    见林雨这样说,大家也就不再劝了。

    “我瞧着含玉姑娘真是不错,手也巧,做东西还快,今儿我忙不过来的时候,她也帮着我拌了好些凉粉。她还让我尝了一下,我总觉得她做的比我做的还要好。”栾凤见大家都有些不舍得林雨,便转移了话题。自从和大全确定了关系,倒也不再向往常那样总沉默不语了。

    林雨笑着点头,她也不希望大家伙一直纠结她住在哪里的问题。便笑着应道:“含玉是青田雅居负责膳食的大丫鬟,做东西自然没得说。往后啊,咱们也都要和含玉多学学。”。含玉身为大丫鬟,能在一天多的时间里都接受她,说她好,除了她人本身就不错之外,也是有一定的本事的。

    “那她顶替了金花的位置,金花她?”终于,李月灵说出了众人最担心的问题。

    林雨转头看了一眼老三,他关心的神色还没来得及收回去,被林雨看了个正着,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林雨对她笑笑,其实老三的担心都是正常的。虽说金花如今是带薪养胎,但含玉占了金花的位置,等金花生产完回来上班,那她做什么?

    “含玉喜欢厨艺,也是看我事情多,才顶了金花的差事。待金花回来了,到底还是要还给金花的。”林雨道,“其实含玉擅长的并不是糕点甜品。她虽在青田雅居里掌膳食,会得又多,但到底对甜品不擅长。到时候金花回来,含玉可能就会负责做一些高档的食物,这点你们不用担心。”

    听到林雨这样说,大家伙也都放了心。只要不把金花挤兑走,含玉人好,他们都很乐得接受这个新人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探话

    说完了话,大家伙也都差不多困了,林雨却把李母留了下来。

    “她大姐,可还有别的事情?”

    林雨笑着道:“倒不是工作上的事情,只是和大娘闲话几句。”

    说几句闲话不急在这黑灯瞎火的时候,也不会单独给自己留下来。李母有分寸,便点了点头道:“是许久没说说话了。”

    “大娘家什么时候搬来厉云的?”虽然是亲戚,可这些事林雨也没问过,大家也没讲过。

    “都好二十多年了吧?成婚的时候就过来了,友峰都是在这边生的。”

    “大娘原籍在哪儿?以前倒是没听说过。”

    李母目光闪了闪,道:“也没什么原籍,就是禹州城里的。”

    林雨本来是有事的,倒不是故意打听李母的过去。这会儿见李母有些不想说的样子,便道:“其实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问大娘一些事。”

    “什么事?”

    “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我记忆里,咱们天哲和胡山没打过什么大仗,咱们厉云也都挺太平的。只是到底是边关,我也这生意越做越大,总是担心。所以有些好奇,按说咱们这儿驻兵挺多的,却一点也没听说过这十几二十年要打仗,所以我好奇,咱们是同胡山有什么协定还是说有姻亲关系?我岁数小,吃的盐少,所以才跟大娘你打听打听。”

    李母这才放下心来,道:“你说这打仗不打仗的。其实我真不知道。或许你大爷能知道一点,要么我回去给你问问?”

    “那倒不用,我就是和大娘闲着说一嘴。这要是真打起来,我就打听明白了也没用。”林雨有些悻悻然,要是李母也不知道,那她是不是想错了?

    “说的也是。咱们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不过我小时候倒是听说,我没出生的时候,咱们和胡山打了一次。别看胡山有山地、有草原,牛羊马匹都很多。但到底是缺粮的地方。据说那时候,咱们天哲差点收了整个胡山山区。后来,胡山出了个战神。挺能打的,又给咱们打了回来。打了好几年,也没捞到多少便宜,还折损了不少军民。两国就商量停战了。你说。要早知道这样,还打什么?相安无事不就行了?”李母只是妇人,又是村里出来的,没什么文化,不懂得争霸天下的道理,可越是这样的人,说出的话,越是充满最为简朴的道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就是这样的吧?

    “那这战神也确实厉害。一仗打出了两国这么多年的和平。”林雨对天哲没什么感情,所以说到胡山战神的时候,也不免多了些夸奖。

    “是啊!不过这话不该咱们说,只是确实是这么个理儿!”李母点头道,“之后,也听说两国会通婚,可这都是天潢贵胄的事儿,咱平头百姓是不知道的。我印象里,倒是也有一次,说是咱们的公主嫁过去,他们的公主嫁过来。我那时候友峰还小,我们离县城也怨,就没看到,他们有爱凑热闹的去看了,咱们的公主是没看着,坐在大红的马车里,嫁妆从城南到城北,这头出了城门,那头还没进来。不过,东西也都是用红布盖着,看不出什么。但是人家天哲的公主过来就不一样了,都说那公主连盖头都不盖,就骑在马上,穿的胡山草原的衣服,特漂亮。后面跟着的车队,上面的东西也都稀奇,他们看完了都说看胡山公主的有意思。”

    林雨本来以为没戏了,却没想到李母竟然说出来了。她和李友峰年岁相仿,若这个天哲公主是夫人的话,那也不是不可能啊!

    “那公主叫什么名字?大娘可还记得?”林雨有些急切地问道。

    “胡山公主?我可记不住!倒是咱们天哲公主的名字,叫什么月亮公主还是叫明月公主的,我也记不清了。”

    打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东西,林雨便也不再纠结在这里,又闲话了几句,李母还直说让她不要担心。战争该来总会来,不过这么多年都没事,应该也打不起来了。

    林雨笑着应了,送走了李母,自己便又有些睡不着了。

    夫人的雍容气度都是与生俱来的,若她真的是天哲公主,嫁给了胡山的皇室,那么景皓的身份也就更加可以确定了,起码也是个王世子。只是,林雨还是好奇,嫁出去的天哲公主怎么会住在厉云?胡山的王世子又为什么可以在天哲自由出入?

    那时候食肆刚开张,夫人过来捧场。通判夫人、知县夫人他们都挺巴结她的,若夫人是个嫁出去的公主,大家为什么还要巴结她呢?

    又或者,这一切都是自己猜错了?

    耶律景。

    他承认自己是胡山人,可是,若真是自己猜想的那样,这一切的不合理又是为何呢?

    绕是林雨前日被景皓骗得说出了“喜欢”,确定了二人的关系,林雨这会儿也不禁有些退缩起来。当时她头脑一热,什么年龄、出身,她统统不考虑了。只觉得既然有了一心人,又何必相负?如今细细想来,恐怕二人还不仅是年龄与身份上的差距,这其中还包括了国家、政治。原主小心翼翼多年,未曾有过攀龙附凤的心思。自己当然也一直没有。可偏偏自己不愿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林雨不免有些担心起来。往后,她和景皓想走到一起,怕是更不容易了。只是自己上了这条“贼船”,这时候要下船,景皓岂不会疯?

    想到这儿,林雨似乎都能看见景皓那有些幼稚、有些霸道、有些不讲理的样子了。自己要说之前的不算数,他必定会跳脚的!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

    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一心想找个厚道的小鳏夫,却栽到了小鲜肉的手里!

    “景皓。景皓。”林雨不禁嘟哝了出来。

    景皓,景皓!

    林雨忽然想了起来。景皓的皓,乃皓月当空之意。天哲国姓为白,难道说,景皓真的是两国联姻的孩子?(未完待续。)

    ps:  补更五。

第二百二十九章 秋收

    有人曾说,婚姻源自爱情,而爱情源自头脑发热。

    林雨觉得自己大概就是这样,不过已经上了“贼船”,还有反悔的道理吗?这要是反悔了,就是对自己、对自己的感情最大的不负责啊!

    伟人曾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处对象,就是耍流氓!

    景皓说对自己认真,林雨信他。当然,自己也是奔着这样的目的去的。只是,结果如何,只能说,两个人的努力,不一定得到完满的结果。但如果不去努力,以后可能肠子都悔青了!

    林雨心里这样劝说着自己,便慢慢不矛盾了,只是这夜胡思乱想的,不免又睡得晚了些。

    这连着三天的忙碌和心思重,林雨也是真的疲乏了,好在大伙知道含玉顶了金花的班,也就都没去叫林雨。

    林雨睡到太阳都升得老高,大约是辰时了。

    先去食肆里吃了早餐,又去厨房关照了一下,这才决定出去走走,由大全陪着。

    两人先是去了制鞋坊。

    制鞋坊原来一直是太福给记账,但是他年纪小,总得账房的张先生两头跑。后来食肆里雇了顾天成,张先生把他带上正轨后,几乎就钉在了制鞋坊这边。前些日子,孙氏挨打,太福请求回去照顾孙氏,这走了几天了,还没回来。孙氏那伤,没个十天半月的下不了床,太福估计也没那么快回来。

    从金花有孕,林雨一直在食肆里忙活。制鞋坊这边都没过来。甚至有两个单子,也还都是李友峰去谈的。林雨这些天一直没看账,今天就先过来瞅了一眼。

    从制鞋坊出来。两人又去了城南的工地。

    人多力量大,这几十个瓦匠一起盖房子,外边的围墙都已经做好了,里面的房子也起了一人高了。工头说,大抵过个三五天,就可以上架子了。

    上架子在北方可是大事,和乔迁有得一比。都要选良辰吉时不说。亲朋好友近邻等也都是要来庆贺的。贺礼相对乔迁要薄一些,是打火石、火折子等东西,象征着新居落成。红红火火。而乔迁的礼则是随心送了,可以是鸡蛋、布匹、酒肉等等。

    盖一个房子,挖地基、上架子、乔迁,是三个重要的日子。都是要请客的。但林雨之前太忙。亲朋的这些人也忙,挖地基的那天,大家就是晚上在食肆里吃了个饭,简单意思了一下。而上架子,林雨打算好好热闹一番,因为上架子是三天里,唯一一次要燃放鞭炮的。她和大全说了一下,家里人那天正常还是在食肆热闹一番。她和大全来工地这边,朝邻居们借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到时候在工地这里开个二三十桌,也算和邻居们简单见个面。另外,选在这一天,也是因为和城南的邻居都不太熟,若是在乔迁那天请客,让人拿礼物,可能会有许多人不愿意来。而选在上架子这天,大家就可以只拿打火石这样便宜的东西,谁家也都能拿得起。这时候办事情没有不赔钱的,林雨也是图个热闹,希望以后的日子都红火。而到了乔迁那天,就食肆的人和制鞋坊的人一起热闹就可以了。大全自然没什么意见,这房产是林雨的,只要有道理,他就都点头。

    从工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间了。这会儿家里人都习惯了吃三顿饭,大全便又和林雨回了食肆吃饭。

    吃完饭,大全说这些天太忙,该回林家沟收山货了,而且眼瞅着到了秋天,马上就该收地了,得回家雇人。

    大全刚休妻那会儿,也是怒发冲冠了,并没考虑许多。后来回过味儿来,才回村里告诉了村长,说是自己已经休了孙氏。

    太福跟着孙氏回了家,孙氏饶是平时耍浑,被大全休后,也难免灰心。她也有骨气,大全把以前大壮家的房子给了她,她与太福回村,便住了进去。但因为他们已经买了几个月了,两家中间的篱笆早就拆了。

    往常大全收山货,都是孙氏在村里帮着张罗的,她这一住进隔壁,又被打伤,下不了床,便都是太福张罗。只是一来他年纪小,不经事。二来他要照顾孙氏,也着实应付不了这许多人,便也不替大全收。最后还是大全第二天回来的时候,让在林家沟养胎的金花帮忙照看些。

    村长家光儿子就四个,老大务农、老二打猎、老三拉车、老四年纪小做不了什么。后来老三给林雨干活,老四又成了亲,这拉车的活计就给了老四。家里,老大媳妇帮着村长媳妇负责饮食,老二媳妇负责浣洗,金花原本是负责哄孩子的。这后娶了老四媳妇,这活儿也便给了老四媳妇,她进了城。

    收货的事儿交给金花,金花有孕也做不了什么,家里谁有空谁就帮把手,不过多的还是老大家的大儿子来帮着照看,他如今也十三岁了,只比他四叔小了三岁,也能帮着家里干挺多活儿了。有他帮忙,金花也轻松许多。

    林雨半个多月没见到金花了,她如今养的气色好了许多,精神也好了。见林雨来了,自然十分欢迎。

    大全和村长说了一下要雇人收地的事儿,与其雇别人,倒不如雇老大来干,他和二奎家的几亩地,就都让老大帮着收。

    其实要不是林雨最近事多,这收地的事儿,大全是一定要回来的。大伙儿最后商量来商量去,就算村长家老大帮着收地了,那过后晾晒、储存,还是帮不了他。所以还是要大全自己回来。

    没想到只是回来商量事儿,最后倒是把大全留下了。大全无奈,只能回了老宅里住,虽然和孙氏一墙之隔,可如今孙氏已经被休,他便也不去看了。只是有时候想想还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同床共枕多年,几次让太福拿些肉菜过去,太福也不敢说是爹爹给的。如果一说,孙氏就什么都不吃,还会把碗摔了。

    大全这次留在林家沟,不光是秋收的事情。马上山上的酸梨、软枣子等东西也都下来了。大全收购了之后,还要及时给林雨送过去。这样,他一边雇人收地,一面每天晚上收各种山货、野味,一面白天回城里送货,照顾工地进度,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夜来

    大全留在村里,林雨当晚也把自己的一些用品搬到了食肆。

    晚间的时候,和含玉各自洗漱完,又说了会儿话,两个人便各自回了屋子。

    这一天走了好些地方,虽然是坐车,可还是觉得乏得很,没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

    “叩叩叩!”林雨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是有人在轻声敲着她的窗棂。可外面不是月亮地,她也看不出外面有没有人。

    “谁?”林雨趴到床边,开口问道。

    “是我。”

    林雨披了衣服,掌了灯,这才起身下地。

    门外景皓风尘仆仆,额角的头发都被露水打湿了。林雨甚至能感受到,他那周身的凉气。

    “这会儿过来,可是直接从山上来的?”怎么说也近亥时了,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林雨赶快把他引了进来。

    “想你,睡不着,便想来看看你。”景皓直白道。

    被喜欢的人惦记,到底是件甜蜜的事情。可林雨还是不太习惯谈恋爱,毕竟这么多年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只能嗔道:“真是任性,这么晚还下山来,看样子便不是坐的马车。黑不隆冬的,骑马出来能安全么?”

    林雨到底有些担心。热泉那带是以前大全他们打猎总去的地方,虽不至于有猛兽吧,可到底林子有些深了。他们虽然开了道,但马不是汽车,没有车灯。就这样黑灯瞎火的下山,林雨终究觉得不安全。

    说话间两人就进了屋子,林雨放好了灯。一回身,便被景皓抱进了怀里。

    “凉不?”

    秋天的夜里山里会放大雾,就是晚上走路都会被露水大湿衣裳,何况他一路打马过来?便道:“夜深风露重,你这衣裳都像是湿了。”

    景皓赶快放开了她,怕把寒气过给了穿着十分单薄的她。

    夜半三更、孤男寡女的,景皓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转身脱了靴子。跑到了炕里边,把手脚都伸到了林雨的褥子底下,靠着炕上的热乎气。想要赶快把自己暖和过来。

    “山上住的地方可还舒适?”自打景皓三五不时的进山,他俩便很少能说上话,这会儿,想要和他好好相处。林雨自然要增进彼此的了解。

    “搭个木棚而已。好在那里地气热。晚上睡着也不算冷。”景皓答道。

    “我听大哥说,你们把在哪里干活的人都打发了。这样一时半会儿房子也起不来了吧?”

    “眼瞧着再过一个多月就下雪了,今年房子是盖不起来了。可能,三五年也是盖不好的。”

    “那还总留在那里?吃的如何?我听含玉说,你跟夫人说的是,把含玉带到山上的,如今把她放在我这里,你们吃的也是不好吧?”

    “你忘记了?我是胡山人。从小便也习惯吃酒肉了。其实那些精致的食物,我倒不是很在意。”景皓看着林雨。道:“不过,日子长了,还是总想着你做的东西,别院里的,我倒差了些。”

    “那你饿不饿,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些,吃点热的,人也暖和的快点。”

    “片汤吧。”景皓笑着回答。

    两人进了厨房,林雨用柴枝把锅底点着,又烧上了水。等水温了,林雨把水盛到水盆里一些。林雨就着热乎水洗了一把小白菜,姜末、葱花切好,又把粉汤调好,锅里的水也便开了。

    “等等,我来做!”景皓洗好了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想起过年时景皓给她做菜的样子,林雨便笑着把勺子递给了她。

    “怎么弄?”景皓有些茫然。

    “先放熟油和姜末,然后沿着锅边儿,把粉汤倒在锅沿儿上,干了再用铲子铲到锅里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热油到了沸水里,在锅边儿呲啦呲啦地响。

    “怎么弄?怎么弄?”景皓拎了几次,勺子里的粉汤都像不听话一样,顺着一条线就进了水里,只能有一小半粘在锅边儿,成为粉皮。

    “轻轻转动手腕,一拎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哎呀,不行啊!”景皓又试了一勺,还是这样直挺挺地下去。

    “要么我来?”林雨看景皓做的太费劲,忍不住开口。

    “不用、不用,你教我,都说好了么,以后咱俩在一起,我给你做吃的。”

    这话是什么时候说的?隐约是那时候手伤了,假期结束,要回青田雅居的时候,他这么说过。

    林雨笑笑,心说,景皓也是个挺执拗的小孩。

    于是,从侧后方抓住了他的右手,就着他的手,林雨和他一起挥动着勺子。

    景皓的手腕有些僵硬,林雨得用些力气,才能让他打一点儿弯儿。

    拎片汤,最重要的技术便是这手腕的柔韧动作,景皓这手腕跟不会打弯儿一样,也难怪他的粉汤总是直挺挺的掉进锅里。

    正常拎完一勺,正好就是锅里一圈。可因为景皓动作僵硬,一勺子只弄了半圈。待这半圈都被烘干,林雨又就着他的手拿起了锅铲,轻轻把干了的粉子铲到了锅里。

    “就是这样,你自己试一下?”林雨松开了景皓的手。

    “不行,你再帮我弄一下。”景皓要求道。

    一共就只剩下一勺粉汤了,林雨无奈,又把这一勺粉汤拎到了锅边儿上。这回铲的时候,景皓没用她,只是自己就把粉皮都铲了进去。

    林雨拿过笊篱,把景皓之前掉进去的那三个如今已经成为大粉团的面捞了上来。在捞的过程中,她忽然又想起了曾经家乡的一道美食。

    景皓这锅片汤,眼瞧着是不够他吃的,林雨把小白菜放了进去,又加了各色调料,就给盛了出来。

    “你帮我刷刷锅。”

    景皓愣在那里。刚刚他是真不会的,拎片汤需要一个巧劲儿,他没做过,一时难免有些僵硬。只他没想到林雨会手把手地教他做,不由让他更僵了。他这么聪明,一下他就已经会做了,怎么还会需要再教第二次?可想想这还是林雨第二次主动抓他的手,虽然没有上次那样饱含感情、让他心潮澎湃,但也够他激动的了。下一勺,他自己一来想要继续感受林雨抓着他手的感觉,二来也是他实在有些激动地拿不了弯儿了。所以,他便还是要求林雨做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雨已经做好、盛出来了。听到林雨说叫他刷锅,他二话没说,立刻舀水刷了起来,这个活他可是轻车熟路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夜宵

    把锅刷完,林雨又让他添了把柴火。

    “我刚刚做毁了,是不是不够吃了?”景皓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张罗着要弄,结果林雨又要重新起一锅。

    “不是。是刚刚你掉里的粉疙瘩,让我忽然想起了另一道主食。饭店里还没做过,我给你做尝尝。”林雨笑着回答。

    “那我跟你学学!”景皓充满了学习的热情。

    “好啊,一会儿我说,你做。”林雨把制作权给了景皓,他也十分高兴。

    锅里水热了,林雨用水舀盛出一些,然后把陶盆里放了一些面粉,交给了景皓。

    “我一会儿负责往里面倒水,你就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转动。”

    两人配合着来,这个让景皓觉得很开心,他觉得林雨一直以来都是给别人做吃的,他不想她自己吃的时候再劳累,他给她做。但是,他从来不会这些,得林雨一点点教他。当然,如果林雨能和他一起做,他觉得更有乐趣。

    林雨缓缓地往陶盆里倒着谁,景皓的筷子则在面粉里快速搅动起来。林雨淋的慢又细,所以在快速搅动下,陶盆里的面粉都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面疙瘩,直到差不多所有的面粉都成了比小指甲还要小些的面疙瘩,林雨道:“你把他们倒进锅里,不要一下倒进去,要一点点,一边颤抖着陶盆,一边用筷子一点一点把这些小面疙瘩倒进去。”

    景皓得了令,一点一点把面疙瘩都倒进了沸水里。然后林雨快速地递给他一个勺子,让他把面疙瘩都搅动开,不要粘在一起。

    见差不多了。林雨让景皓往里面放了些盐,又下里点小白菜段儿,水再沸腾,林雨就让景皓把锅里的这些东西都盛了出来。

    景皓之前照顾林雨的时候就养成了好习惯,东西一盛出来,马上就把锅刷了干净,又添了少许的水。以免烧干锅。

    厨房的案台上这会儿都用大盆扣着明天要用的食材,摆放得很立整,也空余出来了许多地方。林雨就把东西都端到了案台上,拿了等着,两个人对面坐着。

    “这个面疙瘩做出来的叫什么?”景皓问道。这白面煮出来有些闪闪亮,再配上青菜叶。颜色很好。看起来比片汤还招人喜欢。

    “这个就叫疙瘩汤,也叫珍珠翡翠疙瘩汤。”盈白如珠、翠绿如翡,可不就是珍珠翡翠疙瘩汤么!

    做法简单、颜色美好,关键还好吃,在现代林雨的家乡,很受大众欢迎。

    景皓用汤匙舀了一勺,果然汤鲜味美,充满了原汁原味。

    “你也吃一口!”景皓很自然地用舀起了一汤匙。递到了林雨嘴边。

    之前她受伤的时候,景皓也喂过她。所以这次。林雨也很自然得就吃了一口。等景皓再把汤匙收回去,放到自己饭碗里的时候,林雨才惊觉,自己刚刚是用了景皓用过的汤匙吃饭!

    轰的一下,林雨觉得自己自脖子到面颊再到耳根,都红了起来,连身上都有些热了。

    景皓毫无所绝,自己尝了一下之前的片汤,觉得味道也还可以,就又给林雨递过来一勺。

    林雨的身子有些僵,她长这么大,还没和哪个男生这样用一个餐具的。在现代的时候,她一直都觉得互相喂食是一件挺不理解的事情。吃饭就好好吃呗,互相喂什么?可这会儿,她方才发现,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喂食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单看景皓吧,一点都没表现出不好意思的样子,大概他自己都没发觉吧。

    林雨觉得,这会儿自己要说什么,大抵是有些煞风景的。景皓又一汤匙的片汤过来,林雨吹了吹,便也吃了下去。可到底还是有些尴尬的,为了防止景皓再喂自己,林雨赶紧拿起了自己的汤匙,道:“我自己来吧!”于是,往自己碗里盛了好几匙疙瘩汤,便埋头吃了起来。

    景皓看着林雨的匙,再看看自己的匙,这才发现刚刚自己干了什么,也顿时觉得双颊火烫,也埋头加速吃了起来。

    两人都有些尴尬,便都用吃来掩饰,两大碗主食,没怎么注意,就都被吃下去了。这会儿吃完,才觉得有些撑了。

    “嗝!”景皓打了个饱嗝,却因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立刻不好意思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林雨也有些撑,这会儿已经很晚了,立刻睡觉难免顶得慌,于是两人便只能在院子里散步,遛弯儿让自己消化。

    “袁小姐、是怎么回事?”林雨疑问了好久,“她不能嫁你,我多少能猜出来些,只是,你之前总与她一起来,我还以为你们——”

    “我每每与她出来,谈的都是她表哥的事情。”

    林雨扭头看了看他,是因为一直谈论她的表哥,所以更坚定了和她表哥在一起才是幸福的吗?

    “只是没想到,这事儿牵扯到了含玉。”

    “我之前把那个红珊瑚的珠花还给含玉,她说那上面的血迹并不属于她。我是因为血迹才去的青田雅居,那如果含玉自己没弄上血迹,是谁弄的?”林雨顿足,这件事情,她怎么都想不通。

    “如果对方假装成含玉的样子,把红珊瑚交给灵珊,再由灵珊的手交到袁若兰手中。那这个过程,必然是要小心翼翼的,又为什么会沾染到血迹?而且,对方给袁若兰红珊瑚,大抵是说,咱们一起合伙欺骗了她的感情,而红珊瑚,则是那人对袁若兰说出这些的筹码。袁若兰以为咱们骗她,以为灵珊是咱们害的,所以对方假装红珊瑚是信物,让灵珊交给袁若兰而增加可信度。幕后之人又知道天狼他们有可能是怀疑含玉了,本来可能会用其他信物,去取得袁若兰信任的,可偏偏用了含玉的红珊瑚,来一招祸水东引。可是,幕后之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我一直想不明白!就为了让自己抽身?可他明明可以不用任何信物给袁若兰的啊!袁若兰说,是有人对她说这件事的,那么她肯定知道这个人是谁,对方又为何多此一举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酸味

    林雨说出了自己的疑惑,这些她知之甚少,只能凭借自己所听、所见来揣度。

    “也许,幕后之人是想让灵珊把东西交给袁若兰,无所谓是什么东西,她只是想让袁若兰看到灵珊凄惨的样子,让她以为咱们为了在一起会不折手段。当然,我不相信这其中没有别的目的的,那人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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