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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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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夫人满心欢喜,她的直觉没错,这小姑娘果然对她的胃口,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合她的心意。她决定了,一定要聘了这姑娘当木儿的媳妇。

    这么想着,已经把叶知秋当成了自家儿媳,两眼疼爱地招手,“孩子,到我这儿来。”

    叶知秋被她这殷切温柔的眼神搞得头皮发麻,心想闻夫人这是怎地了?怎么好像突然间散发出了一阵强大的母性光辉呢?

    虽然不太情愿被她当小孩子一样召唤,可也不好不理,于是起身走了过来,还不等问她有何贵干,两只手就被她紧紧地握住了,“孩子,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叶知秋简短地答了,惊疑地瞄着她如同得了宝一样的神情,“闻夫人……”

    “不要叫我夫人,太生分了,就先叫我一声伯母吧。”闻夫人细细打量了她一番,又捏了捏她的手,唏嘘道,“俗话说,大手抓草,小手抓宝。光看你这手,你知道你是个有福气的。这脸也圆润得紧,实实在在的旺夫相。”

    听到“旺夫”二字,叶知秋醍醐灌顶一般醒悟过来,“闻夫人,你不会是想给我说亲吧?”

    ——

第167章 美男计

    “你这孩子,不是让你喊我伯母吗,怎么还叫夫人?”闻夫人先对她的称呼表示了一下不满,才回答她的问题,“我瞧着你和我家木儿般配得很,想聘了你给我当儿媳,你可愿意?”

    “夫人,您又性急了不是?您就是想提亲,也要先问过人家长辈,哪有直接问姑娘愿意不愿意的?”东霞瞟了瞟满脸怔色的叶知秋,“瞧瞧,您把叶姑娘给臊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叶知秋回过神来,暗翻白眼,这丫头从哪儿看出她臊了?她是惊的好不好?

    初次见面,眉眼都没认全呢,就想聘她当儿媳妇,这行事作风,实在太出人意表了。连她都招架不住,只能说这位闻夫人太有个性了。

    还不等开口说话,就听闻夫人满不在乎地笑道:“嗨,这有什么?想当年,我和我们家老爷的亲事,就是我自己提出来……”

    “夫人。”东霞嗔声止住她的话茬,“您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呢?也不怕元妈和叶姑娘听了笑话。”

    “好好好,我不说就是,免得又惹你一通聒噪。”闻夫人“被迫”放弃诉说自己光辉的爱情史,又用热切的眼神看着叶知秋,“怎么样,你想好了吗?”

    叶知秋只觉满脑袋黑线,婚姻是多么严肃认真的一件事,她们主仆二人眉目传情的工夫,就想让人做出决定?这恐怕不是性急,而是自信吧?

    也许在她看来,一个农家女能被闻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看中,就该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地谢主隆恩。如果她真是这么想,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如是想着,已经把手抽了回来,“闻夫人,多谢你的错爱。我恐怕没有那个福气没有给您当儿媳妇。”

    闻夫人笑容一滞,手在半空之中僵了半晌,才缓缓地收了回去,“怎么?你已经跟别人定亲了吗?”

    现在才想起来问这个。好像晚了一点儿吧?叶知秋腹诽着,面上微笑依旧,“那倒没有,不过我现在并没有成亲的打算。就算成亲,我也不会嫁,我要‘娶’。”

    “娶?!”闻夫人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你是想招赘吗?”

    “是啊。”叶知秋是故意把“招赘”说成“娶”,因为后者比前者更刺耳,“我们家的情况比较特殊。父母都已经过世了,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亲戚。

    爷爷年纪大了,弟弟今年才九岁,都需要我来照顾。我这个人除了种地没有别的本事,也不愿意离开这里。干脆‘娶’个夫婿。到我们家来一起过日子。”

    闻夫人脸上笑意全无,语带试探地问:“招赘怕是不容易吧?”

    “的确不太容易。”叶知秋并没有露出她所预期的苦恼之色,“遇上合适的就成亲,遇不上也无所谓。我能养活自己,没必要非跟某个男人拴在一起。”

    东霞之前还强作平静,这会儿已经掩饰不住惊愕之情,张大了眼睛望着叶知秋。

    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说起成亲的事情来一点也不羞涩,还明目张胆地说要招赘。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似乎男人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根本不介意做一辈子老姑娘。

    闻府上下,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一致认为像夫人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没想到这位叶姑娘比夫人还要特立独行。

    闻夫人心中的震惊丝毫不亚于东霞,只不过她比东霞沉得住气,面上没有过多表露罢了。

    套用叶知秋的话来说,闻家的情况比较特殊。闻老太医子承父业。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医,一直兢兢业业,忠心耿耿。

    十几年前,因为一次误诊,险些害了一位皇孙的性命。虽然及时补救,并未酿成大错,皇上也没有怪罪,然而心中的愧疚和后怕一直挥之不去,几经斟酌,便递了折子,提前告老还乡了。

    闻老爷是个孝子,不忍老父亲独自归乡,也辞了官,带着妻儿和闻老太医一起搬到清阳府。

    从闻老太医那一辈开始,闻家人丁就不怎么兴旺。闻老爷好赖不济还有个远嫁的妹妹,到闻苏木这一代,只剩下一棵孤零零的独苗了。

    闻夫人娘家倒是人口众多,兄弟子侄之中有不少人都在朝中为官,姐妹嫁的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家。在京城的时候,跟各家的关系还算亲近,可自从搬到清阳府,就越来越疏远,最后只剩下礼节上的来往了。

    因为没有可以相互扶持的兄弟姐妹和亲戚,闻夫人很忧心闻苏木的将来。

    她这个儿子看似温顺驯良,其实骨子里孤绝得很。只醉心于医术,对其它的一概提不起兴趣。他行医走的又是世人眼中的“歪门邪道”,很难靠它赚取家业。

    虽说闻家有朝廷赐下的田产,有她和闻老爷精心打理,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可等她和闻老爷百年之后呢?再没有人替他筹谋打算,他怕是只有坐吃山空的份儿了。

    她思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找一个能撑起家业的妻子。因此从闻苏木年满十四岁,她就开始挑儿媳妇了。

    她是将门之后,曾经跟父亲上过沙场,因此不太喜欢养在深闺里的娇小姐。

    在她看来,那些整日绣着女红、背着《女训》的小姐,就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是坐井观天的青蛙,没什么见识。一旦嫁人生子,难免会沦为哭哭啼啼、争风吃醋的怨妇。

    她要找的是有头脑有主见、不拘泥于闺房后院、持家有道的姑娘,继她和闻老爷之后,既能成为儿子的靠山,也能为子孙后代稳家固业。

    按照她的标准挑了好几年,要么圆滑成奸,要么市侩重利,要么过精而吝,性子合适的容貌上差了些,容貌好的性子又有欠缺。挑来挑去,没有一个可心的。

    等出了华小姐被毒蛇咬死的事情之后,各家的姑娘对闻苏木更是敬而远之。连挑都没的挑了。亲事一再耽搁,直到今天也没个着落。

    一个人渴望某件事太久,在这方面就会变得特别敏锐。是以从高宝口中得知了叶知秋的情况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这姑娘有做儿媳妇的潜质。于是当机立断。推掉府里所有的事情,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

    来的路上她还在想,农家女儿的身份确实低了些,不过那姑娘既然能打理大片田地,又开作坊,头脑定然不错。听高宝说,容貌也是极好的。只要礼教方面不算太差,带回去调、教调、教,配她家儿子也不算委屈。

    谁知见了面,这姑娘不仅比她料想的要好。而且方方面面都是顶尖的,完全用不着调、教。最难得的是,这姑娘相信木儿,肯定他的医术,简直就是老天送给她的现成的儿媳妇。

    她急着把儿媳妇占下。顾不上细问就张口提亲。她甚至盘算着,即便这姑娘定了亲,也要做一回恶人,劫了她的姻缘。

    可她万万没想到,叶知秋会说出要招赘的话,更透露出“宁愿孤独终老,也不会改变初衷”的意思。拒绝得如此干脆彻底,没给她留下半分劝说的余地。

    因为满心遗憾和惋惜,便没了心情。装作轻松地坐了两刻钟,便带上闻苏木等人告辞离去。马车出了山坳,仍有些割舍不下,忍不住挑开车窗的帘子向外张望。

    东霞见她这样。颇为心疼,愤然地道:“那个叶姑娘真是不知好歹,不过是个村姑,哪配得上咱们家少爷?”

    闻夫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是她不知好歹。是我们家木儿没福气。”

    “夫人,依奴婢看啊,是您太抬举她了。”东霞有意挑刺,便拿送礼的事情做文章,“少爷和夫人先后送了她两遍礼,临走的时候居然连一份礼都没有回给咱们,奴婢看她就是个心大眼皮子浅的。”

    闻夫人嗔了她一眼,“你这丫头鬼精鬼精的,会看不出她是故意不回礼的?你不用故意说这种话来安慰我,让人听见还以为咱们多小气呢。”

    东霞抿嘴笑了起来,“奴婢再精也瞒不过夫人不是?”

    “行了,你就别给我灌*汤了。”闻夫人无心玩笑,又叹着气道,“可惜了那么一个有勇有谋的姑娘,偏生要招赘,这要是能娶进我们闻家的门该多好?”

    东霞眼珠转了转,“夫人,奴婢觉得这事而也不是不能转圜。少爷要给成老爷子治眼睛,少不得跟叶姑娘时常见面。一来二去,说不定就有了情意呢?

    这年轻的男女一旦动了感情,就只想着在一块儿了,哪儿还顾得上别的?到时候夫人再出面,许她将那一老一小带到闻家照顾。她没了后顾之忧,招赘的话自然而然就不作数了。”

    闻夫人因她这话又生出几许希望,却忍不住担忧,“这倒是个法子,就怕木儿那孩子不开窍。而且传了出去,名声不太好听。”

    “奴婢瞧着少爷看叶姑娘的眼神,虽说还不到喜欢的地步,可也是有好感的。再说少爷身上流着您的血呢,怎么也有您当年的五分风采吧?您还怕他追不来一个姑娘?

    至于名声,您就更不用担心了。乡下这种没遮没拦的地方,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男女见面本就没那么讲究。少爷和叶姑娘都是有分寸的人,即便彼此有了情意,也不会做出什么有违礼法的事情。”

    “也是。”闻夫人听着这番话,心情豁然开朗,“等回到府里,我再提点他几句,让他多用用心。”

    主仆二人在这边商量着用“美男计”的时候,叶知秋和元妈正一边查看闻夫人送的礼品,一边谈论着今天的事情。

    “元妈,你是不是早就猜到闻夫人是来提亲的?”

    ——

第168章 松绡

    元妈不置可否,“那位闻夫人表面看着直爽,却是个心机深沉的人。你若想跟她深交,日后打交道的时候就多留个心眼吧。”

    叶知秋明白“深交”指的是什么,“元妈,你放心,我对闻公子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她承认,她对闻苏木有好感,否则也不会相信他,让他给成老爹治眼睛。

    可这好感并不掺杂异性感情,只是单纯的欣赏而已。就如同看见一块玲珑剔透的美玉,会感觉赏心悦目,但绝不会花大价钱买回去摆在家里一样。

    他这个人不错,但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做朋友还行,做伴侣就敬谢不敏了。

    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闻夫人是想给儿子找个保姆?她不需要男人为她挡风遮雨,并不表示她愿意为男人挡风遮雨。她的丈夫可以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至少要懂得跟她共同进退,相互扶持。

    她一没那么大的脑袋,二没母性泛滥,三不稀罕姓闻的背景和家产,四没吃饱了撑着,为什么要跟闻夫人“深交”?

    元妈并未对此发表意见,慢条斯理地拆着礼盒,“我让你收下这些礼品,是不想你被闻夫人小瞧了去,以为你出身农家见识短,连这点儿东西都接不住,也是想给你留条退路。

    既然你没有结亲的意思,就用不着这条退路了。丫头,你可想好要怎么处置这事了?”

    “等价回赠呗。”叶知秋弯起唇角道,“谁也别欠谁的人情。”

    元妈瞥了她一眼,“也不用那么正好,大户人家的人脸皮都薄,多多少少给她留些面子。”

    叶知秋还是第一次体会到母亲悉心教导女儿的感觉,心里暖暖的,凑过来把脑袋搁在她的肩头上,“元妈,谢谢你。”

    “我不记得做过什么值得你谢的事情。”元妈淡淡地哼了一声。虽然没有肢体回应,却也不似最初那般排斥这种亲近的举动,任由她靠着。

    龚阳来到门边,看见这温馨的一幕。不由怔住。在他印象之中,叶姑娘一直是稳重坚强的,没想到也有这样小女儿的一面。

    出神之际,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回头,就见阿福牵着云罗的手走了过来。他不忍扰了门里的两人,便悄悄地退后几步,将阿福和云罗一并带走了。

    叶知秋不知道门外还有这样一个小插曲,眼睛瞟见元妈刚刚打开的礼盒,被里面放着的一卷布料吸引了注意力。这布非纱非绸。质地轻薄,呈透明的淡黄色。

    用手摸一摸,手感粗糙,略显硬挺。捻一下,便发出沙沙的微响。

    她正好奇这布料的用途。就听元妈语调略带惊讶地道:“这不是松绡吗?”

    “松绡?”叶知秋不解其意,“那是什么?”

    “松绡原本是一种裱画用的布料,表面刷了松脂防止受潮。”说这话的时候,元妈黑森森的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亮,“后来有人受到启发,用松脂加入藤黄之类的东西,调成松油。将罗或者绡染成窗纱,拿来糊窗,称之为松绡。

    因为松绡比窗纸通透,比以往的窗纱严密,不漏风也不怕渗雨,很受大户人家的欢迎。只是松绡价钱不低。怕酒,不耐热,很容易起火,需要时常更替。

    用过的人都嫌费钱又麻烦,宁愿去买蚌壳磨制的明瓦。渐渐的。松绡就不吃香了。如今恐怕只有京城一些深宅老院,还在用松绡糊窗……”

    听到“不漏风也不渗雨”那一句,叶知秋的心思就飘远了。元妈后面说了什么,她完全没有听进耳朵里去,也没有留意元妈怀念的神情。更没有去想,闻夫人为什么会送她这种又贵又不实用的东西。

    拿起那块松绡,对着光亮细细地观察了半晌,又舀了水来浇在上面。反复试验了几次,果然跟元妈说的一样,很严密,不会渗水。

    元妈见她眸子晶亮,两颊泛红,不仅仅是好奇那么简单,忍不住问道:“丫头,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要是能行的话……唉,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现在跟你说不清楚。”叶知秋语无伦次地解释了几句,便抱着那卷松绡跳了起来,“元妈,我先不陪你了,我要马上进城一趟。”

    元妈一愣的工夫,她人已经到门外了。

    “进城?!”龚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吗?”

    “对。”叶知秋字字清晰地强调着,“现在,立刻,马上。”

    阿福很少见她急成这样,赶忙问道:“知秋姐姐,出啥事儿了?”

    “没出什么事,我要去办事。”

    阿福被她这自相矛盾的话搞糊涂了,“今天刚搬了家,又是大过节的,你有啥事儿非得现在去办啊?”

    “是啊,叶姑娘,再急的事情也不差这一晚,还是明天再去吧。”龚阳也从旁劝道。

    云罗毕竟年纪小,见她怀里抱着一卷布料,便误会了,“叶姐姐,你要做衣服的话,我和元妈就能帮你做,不用进城找裁缝的。”

    其实叶知秋并不是一个性急的人,只是被松绡刺激到某根神经,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罢了。最初的兴奋劲一过,人也冷静下来了,不由失笑,“是啊,我到底在急什么?今天和明天不都一样吗?”

    阿福见她神色恢复如常,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按捺不住心痒,“知秋姐姐,你这火急火燎的,到底要去办啥事儿啊?”

    龚阳兄妹也很想知道答案,四只长得几乎一样的眼睛齐刷刷地望过来。

    叶知秋笑了一笑,“等有了结果再告诉你们。”

    不是她有意卖关子,而是这件事未必能成。在验证自己的想法可行之前,她不想透露太多,免得害他们白白期待一场。

    过节讲究一家团圆,阿福不好留下吃晚饭,便和多寿早早回去了。

    叶知秋原本准了葫芦休假回家的,可他放不下池塘里的鱼和鸭鹅,便将马婶接到这边过节。反正家里只有这两口人,在哪里过都一样。

    那祖孙两个客气得很,说人多不自在,不愿到成家来吃饭。叶知秋也不勉强,分出一份饭菜送给他们。

    池塘边那座小茅屋如今已被土坯房取代了,虽不及成家新房高大气派,可也有两房一厅一灶,比马家在村里的房子好多了,在那里过节也不算委屈他们。

    叶知秋将最后一个菜端上桌,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张大哥呢?”

    她问的是龚阳。

    “我叫过了,张兄没有回应。”说这话的时候,龚阳表情很是无奈。

    那位仁兄的性子实在古怪,身上的伤一好,就不住在屋子里了。整天神出鬼没,只要不喊他出来,十天半月也见不到他一面。

    叶知秋也劝过他几次,可他坚持“暗中”保护,依然我行我素。今天过节,怎么也不能让他风餐露宿,“你们先吃,我去跟找他聊聊。”

    此时正是日落时分,红霞铺满半面天空,将山脊树木镀上一层金红的色彩。

    她在院子里略一驻足,便冲虚空喊道:“张大哥,你在吗?”

    “叶姑娘,有何吩咐?”一道人影自厢房一侧倏忽闪现。

    冷毅的面孔,笔挺的身形,沉敛的气息,恭敬而疏的语调,正是训狗侍卫张弛。

    叶知秋跟他打了声招呼,便寻了一块青石当椅子,“张大哥,跟我谈谈吧。”

    张弛略一踌躇,迈步走过来,在她对面丈许远的地方盘腿坐下来,静默以待。

    叶知秋稍稍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道:“张大哥,你不情愿留在这里保护我,对吧?”

    张弛眼神微微一晃,一板一眼地答,“叶姑娘,对我来说,没有情愿与否,只有听命与否。”

    “我看得出来,你是不情愿的。”叶知秋不理会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像你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应该去做保家卫国之类的大事,而不是屈就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保护某个人。

    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谈谈,只是前段日子实在太忙了,没有闲暇。趁今天有空,我们就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吧。”

    语气顿了顿,又接着道,“我很感谢你和你家主子的好意,可我真的不需要保护。我不想你这样一个英雄人物,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我一个小女子身上。

    所以,张大哥,你回京城吧!”

    张弛面无表情地看了她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叶姑娘,没有主子的命令,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叶知秋就知道他会这么说,“那你告诉我,你家主子临走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主子吩咐我暗中保护叶姑娘,没有他的命令,不得擅离。若是叶姑娘有个三长两短,提头来见。”

    “那他有没有说,让你听我的?”

    凤康走得匆忙,还真的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张弛犹豫了一下,才斟酌地答道:“若叶姑娘有事吩咐,我自当尽力而为。”

    “那好。”叶知秋微笑起来,“我现在就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帮我去办!”

    “何事?”

    “帮我送一封信到京城去。”

    ——

第169章 揭晓答案

    “这……”张弛迟疑着不敢应承,“没有主子的命令,我不能擅自回京,叶姑娘还是另寻他人送信吧。”

    叶知秋看出来了,他这个人有点死脑筋,于是循循善诱地道:“张大哥,你效忠你的主子,应该是为了施展抱负,一展宏图吧?

    可如今你被困在这个小山沟里,除了等你家主子不知猴年马月才下达的命令,什么也做不了。

    对主子忠诚是好事,可也要学会把握和利用机会。俗话总说时势造英雄,可我觉得是英雄造时势,如果你不去创造机会,天底下这么多人,机会凭什么落在你头上呢?”

    张弛没有接话,不过看他眼波动荡,若有所思,想是听进去了。

    “张大哥,人生苦短,能让你努力奋斗时光的也就那么二三十年,蹉跎一日少一日。”叶知秋再接再厉地劝道,“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让你借送信的机会给自己探探路,问问你家主子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也免得你人在这里,心在京城,不上不下地吊着,既不能大展拳脚,也不能安下心来过日子。

    你家主子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总不至于因为你替我送信,就砍你脑袋打你板子吧?你趁机表明自己的意愿,我再在信里替你说说话,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留下,继续效忠主子,做你的大事了。

    就算不能留下,你还可以回来。我这里虽然没有王府好,可并不缺张大哥那一副碗筷。

    如果你觉得这口饭吃得不踏实,那也好办。等学堂就建好了,你可以去教孩子们练功,说不定能培养出一个两个的武状元呢。

    将来你的门生当了将军,打了胜仗,军功章上也有你一半的荣耀,你说是不是?”

    她那句蹉跎一日少一日,深深地触动了张弛。这大半年的时间。其他人不知道为主子出生入死多少回了。而他却一事无成,只是整天围着一个姑娘打转而已。

    太子之位悬而未决,皇子们明争暗斗,京中的局势一日三变。随时都可能分出胜败。他已经错过太多了,再这样消磨下去,即便主子最后脱颖而出,继承了皇位,他也做不得股肱之臣。

    他四岁开始习武,从最底层的丁仆做到一等侍卫,可不是为了当拳脚师傅的。

    如是想着,他便有些坐不住了,“叶姑娘,信在何处?我即刻启程。”

    “不用那么着急。”叶知秋笑眯眯地看着他。“信我还没写,而且我答应过送沈公子,送他一些番国的蔬菜孝敬祖父,想请你顺道带回去给他。”

    “请问叶姑娘需要多长时间?”

    “三五天吧。”叶知秋报了个不长不短的日子,又道。“在我写信准备东西的这段时间,张大哥就不要住在外面了。

    之前没有条件,我也没能好好招待你。临走之前,你总要给我个机会略尽地主之谊吧?再说回京路途遥远,不吃好睡好,养精蓄锐,哪有力气赶路啊?”

    张弛考虑到自己伤虽然好了。可终归伤了元气,不好跟先前那般肆无忌惮餐风饮露。因此没怎么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听凭叶姑娘安排!”

    “好。”目的达成,叶知秋站起身来,笑着招呼。“那我们进去吃饭吧。”

    “是。”张弛垂手应了,跟在她身后进了门。

    龚阳不知道叶知秋跟张弛聊了些什么,竟把这个拗脾气的怪人请来了,钦佩之余,也很高兴。一向滴酒不沾的他。破例喝了两杯酒。

    张弛大概觉得自己这一走,未必有再见面的机会,不像往常那样拒人千里之外。谈不上有说有笑,可也有问必答,甚至主动敬了成老爹一杯。

    吃过晚饭,收拾了碗筷,再闲坐片刻,便接近二更天了。

    叶知秋给大家分了房间,派了被褥,回到自己房里,完全没有收拾东西的心情,满脑子都是写信的事情。铺纸研磨,酝酿良久,却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其实送信不过是托词罢了,她真正的目的是打发张弛回去。每次想起那样一个来来无影去无踪的高手,整天躲躲藏藏,风餐露宿,委屈自己留在这里,她都满心愧疚,总觉得自己亏欠了人家。

    她不想拖累张弛,也不想再欠那个人的情。

    她以为这不过是一封“公事公办”的信,写起来会很容易。可真正提起笔,却发现很难。她不知道怎样起头,是开门见山,还是委婉过度;也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提出来,才能让张弛顺利回归原位,又能照顾他的心情。

    磨蹭了半个时辰,终于落笔写下四个字:“王爷:你好!”

    写完感觉不甚满意,揉掉重写,“王爷:见字如晤。”

    还是不满意,想了想,划掉“见字如晤”,改成,“王爷:你还好吗?”随即又改成,“王爷:见字安好。”

    反反复复改了十几回,还是没有定论,索性放下笔。神情恍惚地坐在桌前,不知不觉间,竟想起了原来那狭仄阴暗的房间,想起那个人盘腿坐在炕上的样子。

    想起那片杨树林,他目光灼灼,透过夜色凝视着她;想起额上那蜻蜓点水般轻吻,和那声充满酸楚的叹息;想起临别之时,他字字句句的叮嘱,还有那个近乎狂热的诀别之吻。

    想着这些,突然有些怀念那破旧的老房子,怀念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生活过的点点滴滴。

    住在旧房子的时候,总向往新房;住进新房,又舍不得旧房,人还真是一种喜欢庸人自扰的生物。

    她自我解嘲地笑了笑,收拾了散落在桌上和地上的纸团,归拢纸笔砚墨,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还是改天再写吧。”

    她一时心乱,将写信的事情暂时搁了下来,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搁就是一月之久。

    秋元节的第二日,她带上那卷松绡进城,找到与她一起制作水管的那位徐师傅。两个人夜以继日地埋头研究,调和了十多种漆油,尝试了七八种布料,最终做出一种透明的油布。

    这种油布透光好,重量轻,耐热耐酸耐碱,防水防腐,比松绡质量好许多倍。最重要的是用的材料价钱低廉,计算下来,每尺只有几文钱。

    叶知秋和徐师傅将这种油布定名为“油绡”。

    当她带着三匹油绡兴冲冲地赶回山坳的时候,已经是半月之后了。

    这期间她为节省来回跑的工夫,一直住在徐师傅的作坊里,一次都没有回来过。阿福进城送货的时候会去探望她,给她送些换洗的衣物,顺便汇报家里的情况。

    比如元妈觉得她不在很无聊,和云罗小住了两日就回去了;闻公子来过三四回,每回见不到她都显得很失望;成老爹服用了一个疗程的药,效果不太显著,闻公子正准备给在下一疗程加大剂量……

    饶是如此,回到山坳的时候,她还是吃了一惊。

    学堂已经盖了一半,再过几天就能封顶了。走时还泛青的庄稼都改了颜色:高粱穗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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