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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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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樱的人,稠密如蚁群。
近日阳光明媚,正是踏春佳期,公园里,到处都是抢夺位置拍照的情侣,大呼小叫、你推我让之声不绝于耳,但是这一切和他们俩没什么关系,他们没带相机,只是手牵着手,在灿若云霞的花影里,从一处慢慢徜徉到另一处,心中充满了愉悦和安宁。
后来,是秦子涧问程菱薇,要不要拍张照片,她摇了摇头。
“这儿的不够好。”
“还不够好么?”秦子涧诧异,“这已经是最有名的了。”
程菱薇撇嘴:“樱花可比桃花差远啦。”
“我好像没听说过什么地方桃花很出名……”
程菱薇抿嘴一笑:“我可知道有三个地方的桃花最出名。”
“哪三个地方?”
“重苏玄渊、琼黎岳胥、华胤沧晴。”
青州首府重苏的玄渊、渊州首府澜蔷的岳胥山、以及京师华胤的沧晴,程菱薇说的这三处,都是“那边”最知名的桃花胜地。
“说得那么顺溜,其实你一个也没去过吧?”他故意说。
程菱薇笑道:“没去过又怎样?反正我知道,这叫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
秦子涧点头:“既然‘知天下事’,那不才在下就想请教了:这三处赏花之所,各有什么特色?”
这下子,程菱薇答不上来了,她恨恨道:“……我叔叔没说!”
秦子涧忍不住笑。
“那你说,这三处各有什么特色?”程菱薇赶紧问他。
“这三处,两处在南,一处在北。最早开花的地方是青州玄渊,正月底就能看见,接着是渊州,等差不多到四月初,华胤沧晴的桃花才开。”
“你都去过啊?”程菱薇问。
秦子涧点了点头。
“那,哪一处的最好?”
“各有不同。”秦子涧说,“最早开的青州玄渊桃花,花瓣色泽猩红深沉,被称为‘血砂’,因为青州气温最暖,这种名为‘血砂’的桃花,也只在青州生长,往北一点点就养不活了。英宗年间曾有人试图移栽它去华胤,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没有成功。玄渊其实是一个巨大的深潭,潭水是黑色,即便在夏天都冰寒无比,临渊两旁围着数十株成年‘血砂’……你可以想象一下开花时的情景。”
“猩红的花瓣落在深黑的潭水上……咿呀,你这么说,让我感觉很诡异呀。”程菱薇嘟囔道。
秦子涧点头道:“一黑一红搭配在一起,颇有荒凉之感,谁看见了都会觉得恐怖,因为玄渊在青州,和白氏山庄离得近,普通人看来,跟白家扯上关系的一切物件都显得不吉利,所以玄渊那一带也被称为‘鬼门’,名气虽大,虽然很美,人却少有往那儿去赏花的。”
“呃呃,大好春光的就别讲鬼故事了。”程菱薇搓了搓胳膊,“渊州的那一处呢?”
秦子涧笑道:“渊州的就不是鬼故事了,却变成了志怪笔记:琼黎的岳胥其实就是一座山,岳胥山上遍布桃树,开花时节,山就变成花海了,渊州的桃花,花瓣色泽略比青州的血砂浅,没那么鬼气森森的,是很明丽健康的红色,所以俗称‘春翳’。”
“哪个翳?”
“就是眼睛生了白内障的那个‘翳’。因为岳胥山很高大,桃花一开,远望那片红色,像能够遮蔽天空。”
“那,志怪笔记从何讲起?”
“说志怪笔记,是因为岳胥的山间有特殊鸟类,善鸣,被称为迦陵频伽……”
“佛教的那个?”
秦子涧点头:“可是谁也没见过这种鸟,只能听见它的鸣声,有人说它是金黄色,有人说它是翠绿色,也有人说它是绯红色,还有人说它是白色……”
程菱薇一怔:“这到底是鸟还是变色龙啊?”
秦子涧笑:“我也这么怀疑。这四种颜色,其实就是山里四季的颜色嘛,既然说法不一,看来这种鸟很会伪装自己,能随着栖息背景改变颜色。迦陵频伽甚为少见,只有春季花开之时偶尔出现,因为它神秘古怪,还有这么个和佛教有关的名字,所以也有人说,得到了真正的迦陵频伽,就如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就能得其永恒。这几百年间,说法越来越玄妙,于是想得到它的人,就把价格提到了千金不管千金万金,反正到现在,我连根毛都没见过。”
程菱薇笑道:“那,华胤的呢?”
“说到华胤沧晴的桃花,比前面那两个就无趣多了。”秦子涧说,“没有诡异的环境,也没有奇怪的生物,因为和那两处天然胜景不同,沧晴的桃花完全是人工种植的。”
“原来如此。”
“也是英宗年间,由英宗皇帝下令,在华胤西南的沧晴开辟的花苑。当时差不多种了十里,大道两旁都是桃树,延绵十里的桃花,颜色是很寻常的粉红,品种也无可称道,不过一旦盛开,还是很壮观的。”
他们絮叨着这些古迹轶事,从缤纷落英里走过,有一片樱花沾在程菱薇的黑发上,秦子涧伸手替她拈了下来。
柔软的花瓣已经被春风漂得雪白,只在花瓣的边缘处,残留一抹苍红,那是无论怎样,都无法漂去的鲜艳痕迹。
回来的下午,车始终在高架桥下面行驶着,昨晚下了很大的雨,但今天太阳却很好,日光映着地面一汪汪的积水,在头顶的高架桥底部,反射出奇怪的光纹,活像一张细长的地图,沿着桥身无限延伸……
途中,有一大群麻雀从车流顶部飞过去,好像被那复杂闪烁的光路给迷惑住了,它们始终急速低旋在高架桥下,挤成一堆。
可是飞着飞着,其中有两只麻雀,似乎不肯再这样匍匐低巡,它们忽然把翅膀一转,越过高架桥,冲向了更高的蓝天……
秦子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两只麻雀,直到它们终于消失在碧青的天空。
他觉得他和程菱薇,就是这两只妄图冲破罗网的麻雀。
这半个月来,程菱薇能够感觉到秦子涧的明显变化。
如果说之前他冰冷得像祭坛上的雕塑,那么到如今,这男人已经从神龛里走下来了,他有了温度,虽然仍称不上热情,但对过去的秦子涧而言,这已经是长足的进步了。
因为他停止钻研辟邪功了。
毫无疑问,秦子涧并不是轻率做出这个决定的,日复一日,他渐渐察觉到,自己再和程菱薇这么亲密下去,就算每日勤奋努力、拿出20个小时来练功那也是白搭,因为俩人每一次缠绵缱绻、他每一个心跳耳热的起意动念,都和辟邪功的习练效果相反,甚至逐步消解了已有的功力,他要想继续前进,只有一个办法:与程菱薇分手。
“到目前为止,我也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甚至可以说还远得很,辟邪功一共有七阶,我才练到第三阶。但是我练的这十年,已经相当于名门弟子三十年苦功了,所以很难想象,再练十年会有什么结果。”他对程菱薇说,“也许那是个非常惊人的高度,能够真正做到天下无敌可我还是想到此为止。”
“那就停在第三阶好了。”程菱薇说,“毕竟你不是全然停止习武,对吧?”
他笑了笑,垂下头去,然而旋即又抬起脸来,“也许能。但我不知道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毕竟现在已经出现退步了,我每天的习练只是在做微弱的抵抗。”
“再退步下去,会怎样?”程菱薇有些担心地问他。
“不知道,可能,会变成丑八怪吧。”
程菱薇吓了一跳:“啊?!是你瞎猜的吧!”
“真的。功力一直在重组身体各部分机能,中途强行停止,会导致紊乱……”
他说完,看着程菱薇:“就算如此,我也知足了。”
“嗯,不练就不练。”程菱薇低声说,她把脸颊贴着秦子涧,嘴唇对着他的嘴唇,“放心,只要咱俩在一块儿,总能想出办法来,老天爷也拿咱没辙!”
秦子涧还记得她的回答,一字一句,像银刀铭刻在自己的耳膜上,程菱薇的回答听起来简直像个幼稚的玩笑,可他知道程菱薇没开玩笑,她就是有那样的勇气。
“睡一会儿吧。到站了我叫你。”秦子涧低声说。
“好啊。”
然后,她轻轻把头搁在他肩上,闭上眼睛,她的手仍旧握着他的手。
他们到哪儿都手牵着手。
春季将尽的某个时候,太阳会变得躲躲藏藏,前一时还是阳光普照,后一刻它就不知躲到哪朵云后头去了。所以那时的天气总是阴晴不定,一旦阴下来,天空就会像刚抹上了石灰的墙,湿漉漉的苍白,内里隐约泛起浅浅的灰。
这个下午,就是这样一个适合慵懒的春阴天气,俩人躺在床上,程菱薇蜷缩在秦子涧的怀里,窗外,飘着丝丝细雨,原本黯淡的天色,却渐渐亮起来,微风轻轻摇曳着绣了美丽素花边的纯白长窗帘,雨中微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来,世界安宁得像进入了被人遗忘的假期。在这安静的午后,他们出神地望着窗外,朦胧细雨中,不远处是凝了一树的碧烟……
“我这辈子也没这么高兴过。”程菱薇小声说,“咱们要是早点认识就好了,你和我,都不会受那么多苦。”
听了她说这话,秦子涧觉得,有平静而温柔的悲哀袭上自己的胸口。
“我说,你打算一直留在这边么?”程菱薇轻声说。
秦子涧扭头看看她:“怎么了?”
“我是想,你一直在这边陪着我这么闲散,也不太好吧。”
“……”
“王爷还在楚州吧?”程菱薇看着他,“你一点都不担心他么?咱们该回去看看。”
程菱薇这话,说得秦子涧十分惊讶,他承认,他心里确有这样的想法:元晟他们还在楚州作战,可他却陪着程菱薇在这边成日风花雪月,这让秦子涧内心实有不安。但他没法和程菱薇说,他不知道怎么开口。
然而现在程菱薇却主动提出要回去,秦子涧反而觉得,是自己连累得她回去那边。
“可你回去,不是对你有危险么?”
“暂时回去看看,应该没关系。”程菱薇说,“其实……我有点想回浚州。”
原来如此,秦子涧想。
“咱们回去一趟,去楚州见王爷,去青州见见白迁,再偷偷回浚州看看万花坞……我们偷偷的,不让我爹娘发觉。”她说,“这些看完了,我就回来,你就去楚州协助王爷,得了空,你再回这边来看我。这不是很好么?”
秦子涧心中感慨,他说:“你真的不怕?”
“没关系,那边不是还有白迁在么?”程菱薇笑道,“有事儿就去找他。我也算是他的病人,我要是出事儿了,他能不管?他要是胆敢不管,你就满世界给他贴大字报,告诉大家,毒药神白迁其实是个不负责任的蒙古大夫!”
秦子涧苦笑起来。
“而且我早就想好了,等过去以后,咱们先成亲,这事儿得让王爷知道。”程菱薇握住他的手,继续说,“那边的人不是最讲求名分的?你把我给娶过门,咱们就算去白氏山庄,白吉那个变态也不敢再打我的主意。”
秦子涧听见自己的心脏,很大声地跳了一下,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话题,他甚至怀疑,血管里液体剧烈的流动,已经惊动了左邻右舍。
“你真的肯嫁给我?”他的声音有些异样。
程菱薇微笑起来:“其实我早嫁给你了,不过是补上一个仪式咱们得叫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是你的妻子。”
秦子涧几乎无法出声,却只觉得自己的那颗早已苍老的心,又是悲哀,又是快活。
程菱薇温柔地抱住他,她把下巴贴在他的黑发上,轻轻抚摸着他的背:“而且我要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哼哼,往后你去了楚州,我也好和人家吹牛:我家那口子,如今可是在楚州打仗,皇帝都奈何不得他呢!”
秦子涧想笑,但是喉咙却酸楚难当。
“当年那个美美帅帅、名震京师的小秦相公,现在做了我的丈夫,这可是那个被三朝元老杨廷意赞为‘奇男子’的小秦相公,那个匿名考进一甲、要不是被宰相发觉,差点就被圣上点了探花的小秦相公!哎哟,真不得了,我睡着了都要欢喜得醒过来啊。”
这久违的称呼,甫一进入秦子涧的耳朵,让他觉得既陌生又熟悉,过往的种种一切,此时如滔天洪水,冲破了尘封多年的闸门,汹涌而至。
他的眼眶轰然一热,泪水夺眶而出。
没人记得他,没有人还记得当年的小秦相公,逝去的早已逝去,活着的,也不复当年了,甚至连他自己都不肯再回头看,权当从前那个自己尸骨尽毁、不复存在。
但是现在,竟然有个人记得他的过去,而且仍旧牢牢抓着那一切,甚至比他自己还要坚定。
原来那个自己没有死去,他依然活着,在面前这女子的心中。
好像完全了解他为什么落泪,程菱薇没有问,也没再多说什么,她只是抱紧他,任凭他温热的眼泪,****自己胸前薄薄的春衫。(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七十六章
四月底就是程菱薇的生日,之前她就有意无意地暗示过秦子涧了,其实程菱薇并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礼物,但她觉得,不管怎样,秦子涧不能忽略过去,哪怕送一束花都好。
然而让她失望的是,那天一大早,秦子涧就溜出门去了,她打他的电话也不接,程菱薇很气恼,只好拿了他的卡出门去消费。
下午,她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却发觉门是开着的。
程菱薇赶紧扔下手里的购物袋,冲进卧室,秦子涧正坐在床上,他的周身,珍珠,翡翠,白玉,祖母绿,缟玛瑙,红蓝宝石,钻石……铺了整整一床!
一床的珠宝,闪耀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啊,你回来了。”秦子涧抬起头,微笑看她:“我以为你会晚一点回来……”
“这是什么?!”程菱薇呈痴呆状,慢慢走到床前,伸手抓起一串珍珠,拇指大小的粉色珠粒闪烁着动人光泽,不用细看,她就知道价格不菲。
“那是深海天然珍珠。”秦子涧说:“原来是在一座坟墓里,墓主是清代的贵妇。”
“你还去盗墓了?!”
秦子涧露齿一笑:“直到我告辞时,主人依然表情安详。”
程菱薇目瞪口呆看着满满一床的珠宝:“我的天啊!”
那不仅是珠宝,还有镶着蓝宝石的匕首,黄金加瓷的阿拉伯短刀,精美的牙雕,包着昆虫的琥珀,以及珍贵的瓷器……
“这个。”秦子涧轻轻捧起一只小巧的碗,“这是越窑青釉海棠碗,唐代出品,就这么一个了,真正的价值连城。”
秘色瓷器,在灯光下闪着柔莹的苍绿色光芒。
“可、可你是哪里弄来的?”程菱薇说话都不利索了。
“嗯,有些属于死人,有些暂时属于活人,迄今为止,还没谁向我提出抗议。”
“全都是你偷来的?!”
“诀窍就是:权当它们是自己的东西。”
“哦,简直是一座海盗的宝库,基督山伯爵的宝山!天哪!你这个胆大包天的贼啊!”程菱薇的口气充满惊叹,但并无责备。
秦子涧很得意地笑起来。
程菱薇脱掉鞋子,她慢慢爬上床来,一件一件地检视着这些宝贝,她捧着它们的手都在发抖。
“说说它们的来历。”她央求道,“说说你是怎么弄到手的。”
原来,在那些不在家的日子里,他就是去偷盗这些珍宝了,程菱薇到现在才知道秦子涧这些日子的神秘行踪。
这一床的宝贝,有的东西来自未曾开掘的古墓,有的东西,则来自当今权贵的家庭,盗墓的经历自然是十分吸引人的,然而秦子涧从活人手中骗取稀世珍宝的故事,同样传奇得像本小说
“这个。”秦子涧捞起一串钻石玫瑰坠饰,大颗钻石璀璨耀眼,“是我从希腊船王的搜藏里偷来的。知道么?这种东西被他那富有的孙女,随手扔在游船的暗格里……”
“天哪,你去了他的游船?!”
“当然是不速之客。”秦子涧微微一笑:“咱家哪有资格去坐他那用鲸鱼****包皮制作的沙发?我易容成了晚宴的女贵宾,被正为她神魂颠倒的一个伯爵带进去的。当然,真正的女贵宾那时正在酒店蒙头大睡。”
“那,这个呢?”程菱薇拿起一串项链,项链上坠着一颗硕大的蓝宝石。
“哦,这个啊,其实蓝宝石不易碎,所以没绿宝石值钱,但它是伊沙多拉?邓肯的私人物品……你不是挺喜欢邓肯的么?我看你买了她的传记。”
“天哪!天哪天哪!”
秦子涧笑起来:“我想,它对你而言意义比较重大。”
“当然!当然!”程菱薇激动得两眼烁烁放光,她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可是邓肯的首饰!”
秦子涧点了点头,“她当年把它送给了诗人叶塞宁是我从一个俄罗斯新贵的保险箱里偷来的。”
他说完,又拿起一个黄金项圈:“这是印加帝国末代国王图帕克?阿马鲁的项圈,不过,没人知道真的在这儿。”
“还有这个,”秦子涧举起一个秀美的长颈瓷瓶,“是从南海一号偷来的钧瓷过程不值一提,可我格外喜欢这瓷瓶,因为我母亲的房间里,曾经摆着一个很相似的。”
眼前这些宝贝,全都是秦子涧花费数年时间偷盗诈骗而来的,很明显,他全然是出于个人强烈的兴趣才这么干的面前这人竟热衷偷盗,这真让程菱薇吃惊。
于是那个晚上,秦子涧把每一件宝贝的名称、来历,以及到手过程,全都讲给程菱薇听了,他对此毫无隐瞒,其中有价值连城的,也有并不是特别昂贵、却只因为他喜欢就弄到手的,程菱薇细细听着他的讲述,不时插嘴点评两句,听见手段绝妙的,她会兴奋地鼓掌表扬,听到手段比较笨拙的,她也会取笑两句,让秦子涧惊讶的是,程菱薇对此,具有极准确的判断能力。
“你不去当贼婆,实在太可惜了。”秦子涧叹息道。
程菱薇却嬉笑道:“好呀!往后咱们就当鸳鸯大盗,把这世界搅个天翻地覆!”
等到最后一样宝物也讲述完毕,秦子涧就把面前这堆小山一样的东西,往程菱薇面前推了推:“这些,都给你。”
“给我?!”
“今天不是你的生日么?”他说,“这些,就是生日礼物。”
程菱薇捂着胸口,做心脏病发作的样子:“……我真是太有眼光了,竟然嫁给了一个惊天大盗。”
秦子涧笑起来:“你这叫有眼光?若我爹知道如今我干的这些,他一定会把我绑起来,抽马鞭抽到死的。”
他说着,从宝贝里摸出了一个铁如意,只有这个东西,他没有和程菱薇讲述它的来历。
“这个,不是偷来的。”他慢慢说,“是你二叔送给我的。”
程菱薇凑近看了看,才道:“哦,铁如意啊,这玩意儿我头一次见。”
“我爹也有一柄,可惜后来弄丢了。”秦子涧细细抚摸着那铁如意,“如果他还在的话,这一柄我会送给他。”
“你是个好孩子。你父亲一定会这么想的。”
秦子涧微笑:“一个只会杀人和偷盗的好孩子?”
程菱薇不说话,她低下头,将一串珍珠搁在掌心,光泽可人的珠玉在她淡红色的掌心里,滑来滑去。
“也许你是个坏人,可对他而言,你是个好孩子。”她抬起头来,认真地说,“他一定会这么想的。”
……关上大灯,程菱薇慢慢爬上床来,秦子涧已经倒在枕头上了,他翻了个身,面朝着程菱薇,宝石般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烁着不可名状的光芒。
“放哪儿了?”
“在床底下。”程菱薇低声说:“除了易碎的瓷器,其余的我用床单包了个包袱。”
秦子涧望着她,轻轻笑起来。刚才那些宝贝,居然被程菱薇用床单裹着,就这么塞到了床下这的确是她的风格。
她俯下身来,慢慢吻着他,像小孩儿在舔一块蜜糖,黑夜里,她的眼睛闪闪发光。
“喜欢么?”他轻声问。
“喜欢得要命。”程菱薇说,“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厉害的生日礼物了!”
“可惜不能拿出去和人吹牛。”
程菱薇笑道:“这倒是。真可惜了。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生日礼物都能拿出去和人吹牛的。”
“是么?”
“比如说,非常惨的生日礼物。惨得人家一听说就想笑。”
“怎么叫‘非常惨’呢?”秦子涧问。
程菱薇咯咯笑起来:“是我小学同学的生日礼物,那年她爸妈特意给她做了最喜欢吃的卤牛肉,结果材料出了问题,害的她住了三天医院。”
秦子涧笑道:“这不算惨,毕竟是送礼物的人无心之过,我见过更惨的生日礼物。”
程菱薇好奇:“是谁送给谁的?”
“萦玉送给宗恪的。”秦子涧说,“就是我在宫里那一年发生的事。”
“宗恪那年多少岁?”
“十九岁。”
程菱薇笑:“才十九岁?还是个小屁孩儿嘛。”
“就算是小屁孩儿,那也是皇帝的寿辰,说来他和你的生日离得不远,也是四五月的样子,之前很长时间,宫里宫外就开始准备,要举行重大庆典,各地藩王也要来贺寿,朝臣百官更不能不闹腾一下,包括嫔妃们也得预备寿礼。”他说着,略停了停,才又道,“至少我当时看见,各处都在上心的准备,朝臣们和藩王的贺礼且不提,那些娘娘们也会趁着这机会,送些别出心裁的礼物,自己绣的绣品啊,潜心抄录了一年的祈寿经文啊,反正怎么特别、怎么用心就怎么来。她们忙忙碌碌的,萦玉却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就忍不住问她,到时候,打算送贺礼么?”
“她怎么说?”
“她冷笑了一声,说,送啊,怎么不送?不送是要砍头的。”
程菱薇苦笑。
“等到了正日子那天,宗恪接受百官朝贺,各处的寿礼都来了,小孩子收生日礼物,自然开心得很,然后他就兴冲冲来找萦玉,问有没有礼物给自己。”
程菱薇扑哧笑起来:“果然是个小孩。”
“他这么一问,萦玉就把礼物拿出来了,原来是一份金玉寿礼。”
“金玉寿礼?”
“嗯,就是传统的金玉寿礼:一份玉如意,一份金锞,上面写着松鹤延年。”
这下程菱薇困惑了:“就这?这不是很好么?”
“那是你不了解金玉寿礼这种东西。”秦子涧解释道,“打个比方吧,朝中有重臣的寿辰到了,我也在朝为官,但我和这位重臣不熟,尤其这个人,气焰嚣张、党羽庞大,我呢,自持清高瞧不起他,不愿同流合污,更不屑与之为伍,所以我不能像他那些一丘之貉的同党,送些让他高兴的礼物,但同为一朝官员,我也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那样等于公然翻脸了,也不行。怎么办呢?就送这种金玉寿礼。”
“啊!”
“明白了吧?这本是旧齐多年的传统,算是官场潜文化,金玉寿礼这玩意儿,最简单寻常,你说它没价值?一金一玉,都是值钱的,主人收到以后,也不好意思当庭发作、骂骂咧咧扔大街上。可你要说它有价值这种毫无特色的贺礼,又有什么真心的价值可言呢?潜台词就是:我和你可没什么交情,不过是临时敷衍你。所以过生日时,大家都不高兴见到这玩意儿,一份两份的那也罢了,如果收到的全是金玉寿礼,你平日的为人如何,自己掂量掂量就清楚了。”
程菱薇突然说:“宗恪恐怕受不了这种待遇。”
秦子涧一笑:“可不是?红绸掀开,一看竟然是金玉寿礼,他当场气得脸色煞白,一把抓起来,扔在了地上,还踩了一脚。宫里这玩意儿最多,不就是玉如意和金锞子么,内库房里这两样东西码成了小山,萦玉送的这份,和那些一模一样别无二致。”
“……”
“别的嫔妃送的都是精心准备的手工礼品,偏萦玉送了个满大街都是的金玉寿礼过生日,收到这种让人寒心的东西,宗恪能不发火?”
程菱薇轻轻叹了口气。
“这还没完呢,宗恪发脾气,转头跑出去了,萦玉也不恼,笑吟吟吩咐我,把寿礼好好收起来,说,‘明年圣上千秋寿辰,咱们还送这个’。那时候,宗恪还没走多远,萦玉故意说得那么大声,他肯定听见了。”
程菱薇发了半晌的呆,才摇摇头:“……可怜的宗恪。”
“嗯,可怜。”
俩人又沉默了好久。
“其实,一切都是虚幻,他看不透,萦玉也看不透……”秦子涧喃喃自语,他的神情有些恍惚。
“不对,我可是真的。”程菱薇低声说,凑上去吻他的唇,“就算一切都是虚幻,我也是真的。”
他回过神来,微笑着低声说,“对了,得说生日快乐,刚才都忘了说。”
他把嘴唇贴在她粉嫩红润的脸颊上,像蝴蝶呵护初开的蓓蕾。
“谢谢。”她莞尔,“我太快乐了,快乐得都要飞起来了。”
然后,他们亲吻,抚摸对方,像世间每一对恋人那样,亲密无间。
(作者有话:咳,宗恪得到的那份金玉寿礼后来被他送了人,记得么?除夕那晚当加班费送给了阮沅……好吧,我也知道自己很无聊,到处埋这种无聊伏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七十七章
清晨,程菱薇醒来的时候,秦子涧不在身边,她坐起身,仔细倾听了一会儿,听见他在客厅和人打电话。
程菱薇悄悄穿好衣服,床头灯一直开着,昨晚他们忘记关掉了。她打了个小小的哈欠,轻轻起床,缓步来到客厅门口。太阳已经出来了,他们睡了太久,窗棂上的阳光已经直射进屋里,那光线纯净透明,好像某种无色的液体倾泻。
秦子涧没察觉到她,他依然在和人通电话:“……嗯,大概会收拾一段时间,然后我们一起回去。不,不需要准备什么,她就住我那儿。”
程菱薇倚着门,静静听着。
“……我们想在年前成亲,嗯,这是菱薇的要求。”秦子涧说到这儿,不知对方说了一句什么,他的语气忽然变得很窘,“哪里有啊?我们可不是那样的。”
房间十分安静,程菱薇听得见手机那端,一个男性在发笑,她听不清对方说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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