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娘是村长-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倒是身边的心腹丫鬟出了个主意,“不如把舅爷请来,替夫人张罗张罗?”

    谢子晴觉得这倒是个主意,赶紧修书一封,去请人了。

    她甚至想到,要是能设计叶秋,跟哥哥有了首尾……

    谢子晴挑了挑眉,冷笑起来。

    某猪:承认吧,你就跟你家主人一样小心眼。

    某马:那你呢,你跟你家主人一样会做饭?

    某猪:人家还是小盆友,不会做饭又怎样?

    某马:你长大了就会吗?如果不会,是不是就准备剁手?正好还能凑一对卤猪手。

    某猪:555,你是坏银!

    某马:得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哥就因为坏,才有那么多母马在追。支持的请投粉红!昨天亲们太给力了,我会监督作者君三更的。是不是觉得哥更帅了?(未完待续。。)

第104章 有正事

    叶秋回家的时候,没想到颜平楚来了。不仅他来了,还把朱长富和董大伯送回来了。因为朱长富来了,小地瓜的禁令自动解除,正抱着老头亲昵的撒娇磨蹭。

    “他们的执役已完,这就可以回去了。正好托你的福,衙门也弄了爬犁,明儿要送公文到周边县衙,顺便查看灾情。那去宁武县的,正好就能带他们一程。”

    叶秋谢过颜小胖,他却笑道,“我倒不是专为了这一事而来。叶家姐姐,你那豆芽菜很是不错,我和爷爷也分了些尝鲜。这个菜,你有没有想过,在城里售卖?”

    啊?叶秋倒是愣了,“你们既然知道,这菜是好弄的,何必要我弄了卖?”

    颜平楚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李世兄来借衙门的房子,还有人手器具,其实算是小弟的一点本钱。他这大军还得住一段时日,我那些器具就收不了……”

    哦,叶秋明白了。

    李雍要找颜修之帮忙,一次两次可以。但次数多了,难免给人诟病。所以颜修之就干脆让孙子出面张罗这事,只当是晚辈之间的交情,那就无足轻重了。

    但颜平楚毕竟是官家子弟,若是长期干这买卖,也不好听。想想不如干脆成全了叶秋,让她接手这生意,到时就能说得过去了。

    叶秋道,“我做这事倒是没问题,只是这发豆芽简单得很,一学就会。别人要是学会了,又怎么会来买?”

    这时候的老百姓可不比后世。但凡是自家能生产出来的东西,绝对舍不得花一个铜子。若是叶秋做了,只卖给李雍。那也太掩耳盗铃了。

    颜小胖却是笑了,“姐姐真是当局者迷。既然这豆芽的制法好学,你就别卖生豆芽,卖熟豆芽呗。我尝过你凉拌的小菜,非常不错。而且这个本钱不大,又不占位置,你只要搭着哪个熟食铺子。让人家代卖就好。”

    嗳,这个主意不错。叶秋也不想在潞州城无所事事,坐吃山空。说实话。这样的日子一长,她心里还有点发慌。如果能有个进项,那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再想想,她也笑了。“你说了。这是你的小生意,那姐姐也不好占你的便宜。不如我做了凉菜,就卖你如何?我知道你们官家子弟不靠这个挣钱,只是让辛苦帮忙的下人们不白忙活,有点奔头而已。如何?”

    颜小胖诚心施了一礼,乐呵呵的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谁说官家子弟不要学挣钱?就是家大业大,才更加需要学会经营。颜家在这里呆了几年。多少人面上也有些根基了。

    正好颜修之手下用的一个本地师爷,他一表叔就在城中开着卤菜铺子。把这笔生意交付过去。既全了人情,又让下头人有些实惠。

    至于颜小胖,也好涉足商务,学学如何经营,省得将来又被连升问得一问三不知,算是一举多得了。

    只这话不好出口,却没想到,叶秋如此聪慧,一下就明白过来,还照顾着他的面子,把事情谈妥。

    颜小胖现在是真的服气了,爷爷说,三代看吃。象叶秋这样懂吃的大行家,绝对不会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就算家境败落了,但还是很值得结交的。

    等颜小胖走了,听说叶秋要卖小菜,蔓儿才悄悄提了一句,“叶秋姐你若要做,把那天的腌萝卜干,泡萝卜皮能搭着一起卖么?那个也挺好吃的,又开胃又下饭。”

    老蔡忙道,“这个不对外,就卖我们吧。就粥就大饼馒头,都是好的。”

    叶秋却苦恼的道,“就你们愿意买,我哪有人手干这个事?泡萝卜皮倒是简单,腌萝卜干还得要地方晒,咱哪有那么大的地方?衙门如今能做些豆芽就不错了,再挂的满院子萝卜,象什么话?”

    朱长富半天没插嘴,等年轻人去商量,到了此时才呵呵笑道,“套个新词,秋儿你又那个迷了。”

    “当局者迷?”

    “对,就这个。你那萝卜皮好泡,就专门泡萝卜皮呗。”

    “那萝卜心怎么办?”

    朱长富笑了,“炸萝卜丸子啊。你去年过年做过一回,你婶子当时多爱吃啊,肯定好卖的。”

    叶秋一拍脑门,都是最简单不过的菜,自己怎么就忘了?

    从前没有铁锅,她拿瓦罐都想法炸了一回。如今她还有铁锅呢,这得多便利?到时一起弄好了给颜小胖,想来总有些人做不好,愿意来买的。

    那就这么定了。

    叶秋经营的品种先就这么几个,都是能快速弄好又简便易做的,看看市场反应再说。

    那么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得采购萝卜。

    称心想到一件难事,“连军里买菜都要人去乡下收,走几天了都没回来,你这萝卜怎么弄?”

    “没事儿。”老蔡为了学做菜,豪气的自作主张,卖了个人情,“我们买时给你带!”

    这样不好。叶秋摇了摇头,就算是分开给钱,但外人看来,事情就变味了。象颜平楚帮忙做点豆芽,都要遮遮掩掩,更何况直接从军伍拿菜,更让人忌讳。

    “要是不行,就在城中高价买吧,顶多少赚些罢了。”

    什么什么?董大伯忍不住道,“这潞州城后头的长治县就是出萝卜的地方,你还要跑哪儿去买高价?”

    呃?这话把人都说得怔住了,小伍道,“那长治县离得可不近,怎么运回来?”

    董大伯和朱长富面面相觑,这才又问,“你们不会之前买菜,都是拉着马车去附近拖的吧?”

    小伍点头。

    嗐!两位老人家一脸看着败家子的表情,朱长富都懒得说了。让董大伯告诉他们究竟。

    ……

    清水营。

    天黑的时候,负责出去采买的何渊总算带着铁蛋铁牛,还有几大车菜回来了。

    个个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不是跟人打架,而是在雪地里,为了护送菜摔的。

    只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大营被白色围墙给围成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营地,而营地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人。

    何渊心一沉,别的都没工夫管,赶紧就去挂着中军旗的营长处请罪。

    “属下回来的迟了。请营长责罚。兄弟们这都没吃上菜吧,赶紧让伙头房弄点宵夜。”

    李雍看他两眼,没说话。继续低头看书。

    唔,果然砌好冰屋之后,帐篷里暖和多了。只是这些碉堡,如果应用到平日。该如何搭建才更能起到效果?

    书中间。就夹着叶秋画的那张简单的草图。可男人看着,却似乎能嗅到女人身上的淡淡清香。

    不是脂粉香,而是一股更加清新淡雅,让人舒服的味道。

    象她那样的人,穿莲青色应该是很合适的吧?如果做件斗篷,里面用雪白的狐毛,再绣着淡淡云纹,最是清雅脱俗。

    不过那颜色太淡了。冬天看起来冷,而且她也一定会嫌弃不经脏。

    正红倒是好看。可惜太艳,鹅黄翠绿也太招摇了,不沉稳,那选个什么颜色好呢?

    男人颇为纠结的想着,浑然不知自己的心思已经歪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着营长出神,旁边小崔笑笑,要拉着何渊下去,“都没吃饭吧?先去吃饭,吃了饭再说。”

    何渊哪里吃得下去?

    可伙头房特意显摆的把饭菜给他们端来了,“兄弟几个辛苦了,赶紧尝尝我们的新手艺,别客气。”

    罐子里是刚烧开的羊肉汤,里面放了刚掰碎的馍馍,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菜。

    要是叶秋在,一定会大骂这些懒厨子。

    中午的凉拌小菜吃完了,晚上就懒得弄了,直接把剩下的豆芽豆腐皮什么的往汤里一倒,煮成一锅大杂烩,好好的菜,就给他们弄成猪食了。

    可就这样,清水营的兄弟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反而感恩戴德。至少这个味道,可比从前强了几百倍。

    不信看何渊端起来略尝尝,瞬间惊得差点跳进来。三两口就把一大碗山寨版的羊肉泡馍吃下,嘴一抹就问,“你们伙头房来新人了?”

    咳咳,新人倒是没有。不过,他们倒是一致很乐意要营长去迎个新人。

    “营长,营长?”

    被连叫两声才回过神来的李大营长,忽地看清了眼前的这些兄弟,不由得微窘。

    清咳一声,才道,“以后你们就不必出去买菜那么辛苦了,直接去长治县就是。那里虽离潞州远些,但两地之间有条河,一到冬天就冻上了。要拖货让马拉着,从那冰上过来,又省力又快。只买少了跑一趟不划算,咱们东西多,自然就便利。”

    什么?何渊差点吐血,“这个,是不是就是那陶家说的法子?”

    是。

    李雍再看他一眼,略带同情。任谁辛辛苦苦拖几车菜回来,却发现有更便宜简便的法子,估计都是要吐点血了。

    这样的事情,朱长富董大伯这样的老人知道,可他们这些外路来的怎会知道?吃点亏也是再所难免。

    男人不想说,当小伍急吼吼的跑回来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也很想吐血的心情。只安慰何渊道,“先下去休息吧。哦,以后账上留笔钱,我……我让老蔡还订了些泡菜。”

    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某马:主人要泡妞,泡妞很花钱的!快点,拿钱!

    某猪:那我也要收钱。

    某马:凭什么?

    某猪:我主人被泡,我要收损失费。否则我就捣乱,还带上小主人一起捣乱!

    某马:那我是不是也要考虑收点钱?

    某猪:呆,为毛?

    某马:主人去泡妞,不关心我了。 要是不给钱,我跟你们一起捣乱。

    某猪:你牛,还是你当大哥吧。然后,通知一下,3更应该还是在19点。请有粉红的支持下,眼巴巴。(未完待续。。)

第105章 心上人【粉红150+ 继续求票!】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男人突然觉得手有点痒,嘴角也有些控制不住往上弯的冲动。

    看他出神的表情,思思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夫人孩子买东西,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怎么看,也怎么象是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吧?

    于是,思思多了个心眼,问了一句,“那她们是在潞州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一家老裁缝铺子,手艺特别好,我们楼里的姑娘大半都是在他那儿做衣裳,大人要是愿意,我可以告诉你地方。”

    李雍想了想,忽地就想起某日朱方氏笑话叶秋“天生六个指头”的话来,再想想女人最近忙着做小菜呢,于是便说了声,“好。”

    和男人分手后,思思立即也买了一样的蓝色衣料,去了那家相熟的裁缝铺子,说是要订做一条裙子,然后暗塞给伙计一锭银子,“要是有人拿一样的料子过来做衣服,赶紧跟我说。”

    她想看看,男的这块衣料到底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只是思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此刻就在她们依云楼里。她回去时还从她身边走过,都没有留心多看一眼。

    倒是叶秋欣赏了一下潞州城挂头牌的大美女,啧啧,瞧这长得,真是不错。可惜没投好胎,要是到了后世,就凭这样的颜值,不说嫁入豪门,当个明星绝对不成问题。

    只没欣赏多久,依云楼的老鸨杜大娘,听说请的人来了,出来相见。

    “你就是那位叶老板?真是年轻啊。”

    叶秋笑笑,“客气了,老板谈不上,一个小生意人罢了。”

    杜大娘道,“多少大老板,不都是从小生意做起的?请坐,喝茶。我请你来,你应该也知道是为什么事了。那日,我家小厮在胡家卤水铺子里买到几样小凉菜,味道都不错,听说是你做的,所以我想找你谈谈,能不能转卖给我。”

    这可是好事。叶秋心动了,问,“不知杜老板要怎么买?”

    某猪:你家营长就是个小气鬼!

    某马:才不是呢,他只是比较会过日子。

    某猪: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打算让你去偷皮子。

    某马:偷那么没有爽点的事情,哥会去做咩?咱直接开抢!

    某猪:那,带我去吧。

    地瓜:我是乖宝宝,我不偷也不抢。我来谢谢大家的投票和打赏,并群亲亲。粉红终于第三了,可后面追得好紧。大家刷刷后台,要是还有票的别忘了投哈,最后两天半了,亲妈也是拼了。答应后面30+,就不会跳票的!(未完待续。。)

第106章 最残忍的错

    一个老鸨,能把青楼开成集美食于一体的招牌店面,绝不会是泛泛之辈。

    叶秋虽然是第一次跟杜大娘见面,可光凭她能敏锐的发现新菜式,并果断引入,就不是一般人有的眼光。所以叶秋也不愿把她单纯的当成一个老鸨,这才尊称一声老板。

    杜大娘倒是笑了,“我开这楼子几十年,倒是头一回有人管我叫一声老板。就凭你这份嘴甜的伶俐劲儿,痛快点,我出二十两银子,算是入股。你把那个银丝芽儿的做法卖给我,往后就跟着我干了,如何?”

    叶秋笑了,“二十两银子于我来说是不少,可若是到了您这店里,估计也就是百十来盘银丝芽儿的工夫,就回本了。日后我还没法做,杜老板真是好成算。”

    被揭了底的杜大娘也不恼,反而叹道,“你们外人只看我这楼里的东西贵,岂不知我这里的开销也大?养那么多姑娘,打点往来应酬这得多少钱?真以为靠你那盘银丝芽儿能挣多少钱么?不过是图个新鲜,给客人换个口味罢了。这也就是我了,若是你找到旁家,连这个价也是不会给的。”

    叶秋果断起身了,“那就谢谢杜老板抬举了,我就细水长流的赚点小钱吧。”

    看她也不是个年轻好欺的,杜大娘把人叫住,“那你想多少?五十两,可不能再多了。”

    叶秋重又坐下,坦率道。“我若狮子大开口,您也不乐意。若是少了,我又觉得亏。您也是生意人。自然知道这做法可是吃饭的手艺。怎么说,我都是不卖的。如果您要买,就只能论斤拿现货。”

    杜大娘眼神闪了闪,“那你要论斤也行,不过得把外头的供货全都停下来。咱们合作好好赚它一笔,如何?”

    叶秋摇头,“我跟胡家铺子是先谈的生意。不好为了后来人,就断了他家的买卖。”

    就是冲着颜小胖的面子,她也不会干这过河拆桥的事。

    可杜大娘道。“这个你不必担心,我们两家也是有些交情的。要不,他也不会帮忙把你请来。分他一点货,倒也不是不行。只我怎么听说。你还供应军营里?要是军汉都能吃得起的东西。我哪里还能卖得起价来?这个无论如何得停掉。”

    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叶秋诚恳道,“杜老板,若不是军营有人帮我,这生意我根本就做不起来。我是爱钱,但做人也要讲情义,要不这样吧,您再好好想想。您要真想跟我合作。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再卖给别的酒楼。”

    话谈到此处。杜大娘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叶秋告辞走了,屏风后面才转出一个人来。

    杜大娘施了一礼,“将军,您都听到了,不是老身不尽力,是这丫头不上钩啊。”

    侯亮却是笑了笑,“你也是呆了些,她最后不还是愿意合作的吗?既然停不了军营里的,那何不就在你的店里卖?”

    杜大娘脸色一变,“将军,这……”

    侯亮瞟了她一眼,“放心,就是出了人命也不要你背着。明儿就去找那丫头,让她给你供货。”

    杜大娘只得应了一声,又找了几个乖巧伶俐的丫头来服侍他,自己退下了。

    可心中却是不安又窝火,真当她是个呆子么?她刚才是故意顺着叶秋的话,放她走的。

    叶秋做那么点子小生意,她如何能这么快得知?全是侯亮在背后搞鬼。假借合作为名,就是想断了清水营的供应。

    原先还想在菜食上卡他们一头,可如今李雍找到了正确的进货途径,在本地还跟几家豆腐作坊谈定了合作。现在那边的清水营里,每日白菜萝卜,豆芽豆腐轮换着各种吃法,搞得花样百出。

    要是他们自己吃自己的也就算了,偏李雍那小子为人恶毒,每天他们吃什么,就客客气气的让厨房打一份给他送来。说他年轻,给长辈送一份来,也是应该。

    如果这是李雍的小灶倒也罢了,可这就是他们全营将士吃的大锅饭,一路抬着在潞州军营中招摇过市,让士卒们看着怎么想?

    军食开销是个油水肥厚的大支出,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区别,一旦放大,就不得了。这其中侯亮贪了多少,他自己心里有数。

    但他不可能为了跟对面的攀比,就把伙食标准调上去,就算他愿意,他底下那些拿惯了的大小将领也不会愿意。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对面的伙食标准拉下来。

    侯亮原先想的是,让杜大娘出面利诱叶秋,先毁了李雍的豆芽菜供应,再逐步蚕食其他。只没想到,叶秋居然不上当,那他忽地就生出个恶毒主意来。

    不管叶秋卖杜大娘多少,只要她卖了,这菜里若出点问题,得怎么说?到时李雍就是手再长,只怕也帮不到她吧?

    杜大娘虽是个生意人,却不糊涂。

    这样的争斗,属于神仙打架,她一个凡人凑过去干嘛?找死还不如抹脖子来得快点。可侯亮驻守在潞州,基本相当于地头蛇,他吩咐的事,就算明知有陷阱,杜大娘又怎能不听?

    幸好叶秋是个不贪财的,没上这个当,杜大娘心里其实也是松了口气的。可没想到,那老混蛋还是贼心不死的要生事。

    要说他平日也没少收她的孝敬,如今还不知要在她这里搞出怎样的事来。别看他嘴上说得好听,到时万一真出了事,她还能指望他搭救么?

    不行,杜大娘觉得,自己也得想个法子自保才行。

    这边的人在各自想着各自心思,那边叶秋回了家,就收到儿子蹦蹦跳跳送来的一份厚礼。

    “叔叔给的,给小地瓜做斗篷的。”

    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吧?叶秋瞧着那包黑色斗篷。蓝灰色的衣料,也有些惊喜。这明显是给大人和孩子的,她就算不懂这是什么料子。但也觉得这个颜色看得人很是舒服。

    “哟,南楚国的料子,这可不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