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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创业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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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他这么聪明的小脑袋瓜儿,当初为什么会同意在阡梓城换人呢?
阡梓城,无双城,这俩地方挨的就算再黏糊,也隔着不近的距离呐。
一路上,刑天门派来的那个负责监视他的傻大个儿,除了不时抬头望天,压根儿没露出一丢丢的慌张神情。
当茶舍外,魏狐狸手上的烟火弹升上天空的时候,傻大个儿收到了全面行动的指令,立刻就拦下了正在辛苦推车子赶路的洪琪。
刑天门有一批特殊信号弹,叫霰雪弹,效果跟21世纪的烟花差不多,就是没那么绚丽。
这是从江南霹雳堂那儿买来的,用了三年还没用完,这事儿江家的军机阁早就查到了。
对洪琪而言,江家是没有秘密的,江家晓得的秘密,他自然也晓得。
这傻大个儿收到他主子指令的时候,洪琪同时也搞清楚了这场交易的进展。
显然,魏狐狸急了,不得已之下,冒着得罪鹰盟的风险,发动了全部人手。
他为什么会急了?当然是因为气急败坏地发现,三碗面三楼上的匪徒已然全部撤走。
罗攀的第一步计划顺利完成,现下,他的人已离开了茶舍,赶去布置第二步计划了。
那傻大个儿却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控,按住洪琪的同时,对着同来的那个绑匪吼道:“你小子最好放老实点儿!这里整条街都是我们刑天门的人,你就甭想着逃命了!否则,嘿嘿”
话一落地,几十个手持兵器的壮汉从铺子里、街角上窜了出来,气势汹汹,一看就是来打劫的。
这条街,果然已经被包围了。
然而,那傻大个儿正处在攀上人生巅峰的兴奋中,并没有意识到人数似乎不太对。
他的气焰依然嚣张,对洪琪道:“傻公子诶,松开手吧,这车子、这箱子现在不归你了。看你这一路上又辛苦又听话,是个好孩子。这样吧,以后再碰上像我这样的恶人,就报上我刑天门管平侠的名字,说是我的徒儿,管用!”
洪琪还没来得及回话,从四角旮旯里窜出来的那些人,已涌了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
管平侠很是好奇,为什么在这么多人的胁迫之下,对面的那个绑匪竟一丝慌乱都没有?
“小子诶,你有种!我管平侠生平最敬重真汉子!尤其是不怕死的。”当然,敬重归敬重,面对敌人,该干吗还是要干吗,他道:“我还真想看看,呆会儿你给人揍趴了,脊梁还是不是这么硬挺?”
“可惜你看不到,”那绑匪忽然笑了,笑的还很开心,他道:“至少今儿个是看不到了。”
听罢,这管平侠不但没反思,还十分嘚瑟的“咦?”了一声,指了几个洪琪的手下,命令道:“你们几个,给我上!”意思没到,又补充道:“狠狠地打!”
完后,又“啧?”了一声,看着“老实木讷”的洪琪,道:“怎么,这小破车儿还没推够?也成,我管平侠既已说了收你做徒儿,便是一言九鼎,驷马难追,你跟我回刑天门去,以后,这些杂活儿都交给你干了!”
洪琪已对这人彻底无语,懒的跟他言语。
这个时候,管平侠总算意识到了哪里似乎不对。
围过来的这帮人,在他一声令下之后,手指头都没动过一下。
第九十三章 舍个孩子来套狼
不但不听话,看向他的目光还极为不友善。
这是自己人吗?不对
他们的衣服上绣着什么,一坨柴火堆儿?怎么这么滑稽,是哪个门派的图腾?刑天门的盟友吗?怎么他都没有印象
“管平侠是吧?你已经被包围了!”很早就退出了三碗面的常耕杰,此时从这群人里站了出来。
他已带人占据了这条空荡荡的响尾街,没费一兵一卒。
而原来驻守在这里的刑门子弟哪里去了?当然是被一个价值一百万两银子的家伙勾走了。
七十万跟一百万相比,当然是那个一百万更加重要。
这个第二计划一提出,就遭到了苏巴的坚决反对。
胆小如他,打死都不要被洪琪像兔子一样撒出去,去勾引狮子老虎。
不幸的是,拾柴帮里除了有洪琪这种脑洞大过天的帮主,还有一个嘴炮无敌的副帮主罗攀。
说着说着,就把苏巴给说动了,除了夸他七分长相、八分气质、九分头脑、十分人才,拾柴帮里除了他这个掌棒龙头之外,再无他人可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还给他分析了一通,他躲了刑天门跟崔家堡的人这么久,都没被逮到,那是相当有经验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拾柴帮里,只有他苏巴的命最值钱,一百万两银子呢!
末了,常耕杰过来插了一嘴:“等完成了任务,帮主会额外给你一万两银子当奖励的!”
这俩兄弟一搭一唱了这么久,从来就没失过手。
果然,苏巴立刻红了眼,急问道:“真的吗?帮主,他说的是真的吗?”
洪琪会意,忙接口道:“是真的,只要你好好干,那一万两银子,没人跟你抢”
在得了洪琪的保证之后,苏巴欣然同意了这个由他担当主角的第二计划,并拍着胸脯保证:“有了帮主的支持,有了各位兄弟的信任,我苏巴保证完成任务!什么银子不银子的,到时候给五千就成了。我苏巴,誓为拾柴帮赴汤蹈火,魂飞魄散,亦在所不惜!”
呵呵,苏巴的前后反差,令洪琪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当守在这条通往无双城的必经之路响尾街上的刑天门子弟,正在无聊等待,也不晓得能不能等来目标的时候,长街上有人喊了起来,接着,就是七嘴八舌。
“苏巴?是苏巴!他奶奶的,总算见着活的了!”
“抓住他!千万别让他跑了,唉,那个一百万,你等等”
“大伙儿一块儿来抓苏巴!得了银子咱们平分”
“前面是道儿上的兄弟吗?一块儿上啊!”
苏巴一现身,就把响尾街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一百多双眼睛盯着他,每一个瞳孔里都有一个“钱”字,一万两银子呢!
不少见利忘义的冲动型人才已经冲了上去,而那些还有点责任感的理智型人才,跟胆子小怕被处置的废材还呆在原地,有的左右为难,有的目瞪口呆,有的不知所措。
这个时候,有人跳出来跟他们讲了:“你是呆子吗?一百万两银子就在眼前,不动心?走吧!兄弟们一块儿上,有福同享,有银子同分!”
其实,他们真正的想法是:我动你不动?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儿,这麻烦可就大了!不行,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万一那七十万两银子真到了这里,该咱们行动了,如何是好?”不动的人其实已经被说动了,只是,意志还不够坚决。
“晕!你想多了吧。咱们一百多个人呢,前追后堵,估计一会儿工夫就能逮着苏巴!这里是离着三贵街最远的一条街,过了这儿,就到无双城了,我跟你打个赌,那笔赎金到不了这里,魏先生就会下令劫钱!而且,咱们兄弟齐心,还能联手把那几个最先发现苏巴的人赶走,抓了苏巴,赏银咱们自家兄弟分,每人少说能分一万呢!”
如此局势下,谁不追,谁就是呆子。
第九十四章 撩人者苏巴
在这些人眼里,苏巴就是那个一百万。
而在苏巴看来,他们又何尝不是帮主许给他的五千两?
一瞅见响尾街上的一百多号人都骚动了起来,苏巴一提气,立马施展轻功,能奔多远,奔多远。
最先追赶苏巴的人,也就是最早发现苏巴的人,他们当然是拾柴帮的人喽。
假模假样地吆喝了一阵子,像模像样地追着苏巴抓了一阵子,就让苏巴给跑掉了。
而匆匆赶上来的刑天门子弟见状,便破口大骂了起来,煮熟的鸭子还没啃上一口就自个儿飞了,搁谁谁不气?
那几个人不生气也不还嘴,就按照洪琪的计划来,跟刑天门的人说道:“跑不远,放心吧!那小子背上挨了好几刀,还被我们追着像丧家犬一样地跑了好几条街,估计没什么气力了,就是不晓得,会不会半路上断了气!”
接着,苏巴很配合地又晃了出来,还一个趔趄,假摔了一腿子,看起来,真的受伤不轻。
刑天门的人一见,大喜过望:“追呀!一百万他摔倒了!……”
这帮人已被“一百万”蒙蔽了双眼,不顾一切地朝着苏巴逃命的方向追去,而最初发现苏巴的人也就是拾柴帮的兄弟们,假装功力低微、已耗尽大半,无力与刑天门这个一流帮派争抢苏巴,停下了追赶的脚步,顺理成章地接收了这条响尾街。
没过多久,就等来了洪琪他们,还有那七十万两赎金。
常耕杰的话一说完,整条街上唯一一个刑天门的人——管平侠就傻了眼。
他一双牛眼睛瞪着常耕杰,嘴巴一张一合,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似是在说:“什么是……包围?”
“刑天门里怎么有你这么憨的人,你是罔城来的吧?”常耕杰差点被这人逗乐了,清了清嗓子,道:“我们的人现在要把银子取走了,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有意见!”仁义忠勇的管勇士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不是吧?”拾柴帮的兄弟们齐声惊呼,包括洪琪在内。
管平侠这才惊醒,他方才都说了些什么,忙道:“……才怪……”
常耕杰终于大笑了起来,这可真是个活宝,可惜了眼光不好,投靠了刑问天那种人,注定是没有出头之日的。
“看在你还是个老实人的份儿,我打算……不杀你,来人,把他打晕!”
管平侠还没来的及出声反对,后脑壳儿就遭了重锤一击,晃了几晃,晕倒在地。
从响尾街到无双城,可退,可进,直走是最近的路,退出去的话,就要绕上一段路程。
这么做,是为了提防刑天门的人追到这里的时候,从他嘴里问出他们撤离的正确方向。
“阿七,你不走吗?”二人在说悄悄话,没外人听着,常耕杰就直接喊出了他的乳名。
“来不及了,你们先走,我留下来给他们指路,指条错路。”
刑天门的人很快就会追到这里来,若洪琪在这儿,他们会下意识地从他口中套取绑匪离开的方向,若他不在,他们一定会去问附近铺子里的人,那样一来,说不定就真的问出了正确方向。
“放心好了,他们不会为难一个看起来毫无攻击性的傻公子。”
其实,洪琪的心里也怕的要命,但,作为拾柴帮的帮主,他必须这么做。
“千万记着,这个箱子,叫一个身手好又机灵的兄弟带上,单独走另一条路。”
这个箱子,承载了拾柴帮的未来和江字世家的希望,一定……不能出事!
第九十五章 人证
常耕杰带着一帮兄弟撤了,心底却永远地埋下了对洪琪的敬服。
大队人马一走,洪琪就瘫坐在了地上,他嘴里念叨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来来帮忙,耶稣也加入,上帝你不忙,快来凑个数儿……
念叨了一会儿,就不怕了,看看晕倒在一旁的管师父,忽然生出了一个保命的好法子。
于是,马上倒地装晕,由于他是真的累了,装的还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邢山虎、魏岳等人赶到响尾街的时候,看到这番“盛况”,也差一点晕过去。
人呢?都去了哪里……,这里明明应该有上百个邢家子弟在的。
还有箱子,跟箱子里的银子,也都不见了!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他们先浇醒了负责看管银子押运的管平侠,又来摇晃洪琪的小脑袋。
洪琪担心他们摇不醒他的话,就会像对待他的管师父那样,一盆冷水浇过来,于是,赶紧装作大梦初醒的样子,伸了伸懒腰,动了动腿脚。
当问到守在这里的人竟然擅离职守,跑去追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苏巴时,邢山虎猛地一掌拍向路边石狮子,好在半路停了手,他跟石狮子都没受伤,而魏岳那双极媚的狐狸眼睛,变的可怕极了,像要喷出火来。
又询问了常耕杰等人的行踪无果后,魏狐狸便放弃了管平侠这个废物。
正要吩咐手下去附近铺子里问询时,洪琪开口了,他指着一个岔口,道:“他们好像是从那个地方走出去的。”
“你不是晕了吗?”孟狐狸瞪着洪琪,问:“你怎么会知道?”
“可能他们见我也没什么用处,就……就没放心上,象征性地在我脑袋上敲了一棍子,我没……没给敲晕,就是……就是头痛的很。”洪琪说的有点结巴,他这不是装的,是因为他真的蛮担心,这魏狐狸会不会看穿了他的小伎俩?
“你不会也是他们的人吧?说!”魏狐狸还没发话,反倒是虎头虎脑的邢山虎先急了。
我是你们选中的人好吧!洪琪内心os,这头笨虎,怎么突然精明了起来?
其实,邢山虎方才那一掌没拍出去,心中怒火无处撒,想到负责看守响尾街的这帮人回去以后,少不得要被他父亲重罚,怜悯之心一起,责骂的话也就说不出口了,于是,就想找个外人发泄一通。
很不巧,此时此地,他能够得着的不姓刑的人,就只有洪琪一个。
洪琪张了张嘴巴,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说……说什么?”
其实,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了,谎话一出口,注定了要遭人质疑。
但,他不怕,因为他很清楚,晓得他底细的卓云舟等人,要么被第一时间送去了医馆,要么被留在茶舍里就地治疗,魏狐狸急着追回银子,自然不会带上拖油**。
卓云舟他们喉咙被喂了药,全身几处穴道亦被点,一时半会儿,也动弹不得。
不幸的是,也只有他们,才能揭开绑匪的真面目,供刑天门日后报复。
他们是这起绑票案最重要的人证,邢山虎等人,必定会想尽办法,保住他们的性命。
以上推断,都是洪琪跟自个儿打的一个赌,很幸运,他赌赢了。
卓云舟他们没来,他的身份暂时还是安全的,只要他装的下去。
第九十六章 白仙子
“算了,他不过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投胎投的好,就是太废柴。若他真跟绑匪是一伙儿的,绝对不会安排他来提银子,你又不是没瞅见,方才他推箱子那副苦哈哈的可怜样儿,换作是你,你会在如此紧迫的情况下,让这么一个身子骨还没长全的小孩子,在路上瞎磨蹭吗?”开口的是魏狐狸。
听到“身子骨还没长全的小孩子”这几个字的时候,洪琪真的想怒了。
但一想到,这里能阻止邢山虎的人,也只有魏狐狸了,于是,继续作乖伏小。
“魏先生,白仙子说了,他们走的是那条路!”有人提着个鸟笼凑了上来。
白仙子?谁是白仙子,听这名字,是个大美人咯?
“你这小子,果然有问题!”邢山虎大怒,抬手就想朝洪琪脸上招呼。
洪琪瞬间闭上了眼睛,等了半天,也没等来清脆的响,跟火辣辣的疼。
手刚抬到半空,邢山虎就已经后悔了,他还是个束发少年,哪里来的这般心计跟胆量?万一冤枉了他呢……
“不对,”魏狐狸作沉思状,道:“布下这个连环局的人,以他的头脑,一定想的到咱们还有这一招儿,他们肯定会叫人把箱子、银子分开带走。”
他猜对了,不过,箱子的问题布局的人根本没想到,是江半仙提醒他的。
布局的人是洪琪,作为一个打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他自然不会晓得“千里追魂香”这种东西。
就算在这个时代,追魂香也是个稀罕物,不是一般人能用的起的。
操作时不仅要有香,还要有能识香的鸟儿,也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
这不死鸟通体雪白,生在极热之地,不小被俗人逮着,却是不好养活。
但神奇的是,它虽短寿易折,若是环境允许,能平安活过十年,长成了大鸟,便又能恢复幼体,从头活过。
因而这鸟有一个独特的名字,叫不死鸟,《青叶手札》上如是记载。
想必,那人口中的“白仙子”,就是笼子里这只雪球一般的俊鸟儿吧。
“咱们应该相信他的话吗?”邢山虎的掌握成了拳,弹出一根手指来,指着洪琪。
显然,魏狐狸已经信了洪琪,为什么头脑简单的邢山虎反而不信呢?
难道,这世上真有一种东西,叫第六感?
然后,魏岳为了安他家虎少爷的心,问了洪琪是哪家的公子,家在住哪儿。
洪琪按照计划,把他戴在脖子上的“家传玉佩”翻了出来,给魏狐狸过目。
魏狐狸一瞧,竟是玄门礼司——梁安道府上的公子,便暂时放了心,不再盘问他。
转过身去,对着邢山虎,说出了他的安排:“咱们兵分两路,一路跟着白仙子,去寻那个箱子,虎少爷你来带队;另一路跟我走,从那个岔口追出去。至于这位公子,阿泽,你去备份厚礼,亲自送梁公子回府。”
看来,魏狐狸并没有完全相信他,还是派了人看着他。
一来装好心,说是送他回家,若他真是梁安道的公子,大家就当误会一场,赔罪了事。
二来也是为了确定一下,他是否在撒谎,梁府上是否真有这么一位花痴公子。
临走前,邢山虎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想要把他的样子记在脑子里。
看样子,这位虎少爷还是不太放心。
可惜呢,他做不了主,也下不了手。
第九十七章 美人恩
“兄弟们,干了!”
地宫里一片喜气洋洋,欢声隆隆,这是拾柴帮开帮立派以来的第一场“硬仗”。
他们胜了,还是以智取胜,没有一个兄弟受伤流血,完胜!
地宫已不是先前的那个地宫了,地宫想消失?很简单,挖来别处的土,填平了就成。
新地宫跟旧地宫是同一时间开工的,做这些苦差事的人,当然是污衣派的自家兄弟。
他们自嘲武功低微,不能跟人拼命,否则容易丢了命,但苦力活儿、跑腿活儿还是能干的,只要能稍稍的给帮里做点贡献,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因为他们的帮主说了,这次挑战刑天门,大获全胜,功劳也有他们的一半。
在江湖人眼里,乞丐佬就等同于废人,有手有脚,就是没什么用处。
他们从前懒,脏,废,
在周遭人歧视的目光里
,如蝼蚁般苟活着。
他们从前没有理想,得过且过,活一天,是一天。
那是因为,从没有帮派愿意接纳他们这样的人,更加没有哪个老大肯许他们光明前途。
自从加入了拾柴帮,拜在七帮主他老人家门下,这一切,都变了!
没错,在李三吱那张三寸不烂之舌的描绘下,他们已然把洪琪想象成了一个跟江半仙年纪差不多的老人家,有大智慧,大理想,当然也少不了极大的野心。
他们对拾柴帮的一切满意极了,除了一件事——
他们敬爱的帮主居然没有出现在庆功宴上,他……病了!
洪琪被人从绫江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奄奄一息。
朦胧中,听见有人在耳边说:
“我叫阿鬼,你记住了,是我阿鬼救了你!”
“以后呢,若江湖再见,你可一定要找机会报答我,否则,就是知恩不报的小人!”
“咦?身上一个铜板儿都没有,值钱的东西还不少咧!”
“脖子上这块儿玉佩,还有脑袋上这几颗珠子,我一并带走了!”
“嗯,收了你的报酬,咱们两清了,以后呢,江湖不见!”
真的是活见了鬼了,这不是一个见义勇为、侠肝义胆的江湖吗?
怎么会有人救个失足落水者,就是一门心思地想要报酬?
怎么世上会有这么不善良、不贴心的姑娘?跟他的孔迎一比,简直就是糟粕!
他努力地想要睁开眼睛,想看看这个姑娘究竟长什么样子,否则,日后江湖再见,他报错了恩,那可如何是好?
又或者她是个美人,比他的孔迎姑娘还要美上几分,那么,他就收回方才的负分评价。
当他努力地睁啊睁,终于睁开了眼睛,竟然看到了……罗攀?!
罗攀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皱着眉头,撇着嘴巴,抡起拳头,不客气地说着:“你这么色眯眯地看着我,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呀?滚!”
一拳头抡下去,刚醒过来的洪琪,又晕了过去。
吓得罗攀还以为,他一个失手,就把他的阿七兄弟给锤死了。
幸好,江家的二公子江临说,这就是在水里泡的久了,受了点儿风寒,没大碍。
不过,还好救的及时,若是再多泡上那么半柱香的时间,拾柴帮可就没帮主喽。
洪琪在床上一躺,就是三天三夜。
发了三天三夜的高烧,也睡了三天三夜的回笼觉,喂他药、喂他粥的是小蛮,日夜守在床边,担惊受怕的也是小蛮。
罗攀见她辛苦,担心她一个小姑娘,身体吃不消,想替她一会儿,她都不让。
她还说,她家七公子活蹦乱跳的时候,她没把他当个人看,学做饭是为了别的男人,学女工也是为了别的男人,好像都没有为她家公子做过什么,这一次,要是再不尽点儿心,怕是以后都没机会了。
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仿佛床榻上的洪琪已是死人一般。
半梦半醒中的洪琪听到这番话,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九十八章 梦耶非耶
当江半仙得知他们这次不仅成功拿到了赎金——七十万两白银,且无一人伤亡(除了洪琪本人)时,当即提笔疾书,写下一封满是溢美之词的长信,差江家的二公子江临送了过来。
洪琪醒来的第一时间,就瞧见了床头的信封,读罢之后,心情自是大好。
就连一向喜欢在他得意之时浇他冷水的罗攀,这回也“怜惜”地摸着他的小脑袋,说:“武林小天才,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说实话,当初这个连环计浮现出来的时候,洪琪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当计划投入实施,整个过程中,他除了害怕失败,没有其他的感觉。
直到醒来获知计划成功,他心里才开始有那么一点小激动呢。
不,不是一点,他那颗小心脏简直都快激动的从嗓子里跳出来了!
为了控制住他那因激动而发抖的小胳膊、小腿儿,洪琪便向小蛮讨了一壶上好的女儿红,仰头便喝了起来。
待他意识到,他本不会喝酒的时候,人已醉倒在床头。
“完了!”他从溺水的噩梦中惊醒,失控地翻身而起,这才发现,罗攀就坐在床边,眉头紧锁地瞧着他家不靠谱的帮主。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怎么会有人想到、做到把自个儿灌醉?
“你……你对我做什么?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家床上?”洪琪故作惊恐状。
“滚!就你这姿色,连小蛮的一根儿手指头都比不过……”忽然发觉自个儿说漏了嘴,忙改口道:“快说,是谁把你从绫江水里捞出来的?咱们欠了人家一个天大的人情呢!这可是救命之恩,你小子,咋这没心没肺呢?”
你倒是有心有肺了,小蛮这丫头守得云开见月明,不容易啊……
当然了,洪琪不会蠢到把他内心的os都说出来,等等,难道……溺水是真的,不是做了一场梦?
想了半天,洪琪才想起来,溺水是真的,只不过,因为过度恐慌,留下了心理阴影,于是,同一场景又在梦里上演了一回。
当时魏狐狸派了一个名叫阿泽的小弟跟着他,明着说护送他回梁府,实际上,就是为了验明他梁府公子身份的真伪,若是真的,自然皆大欢喜,若是假的,魏狐狸下给他的指令,估计不是当场立诛,就是抓回去候审。
幸而他机智,走到一家豆腐坊的时候,说感觉来了,想要如个厕。
阿泽也没把这个傻公子太放心上,很老实地呆在路边等着,谁知,一等就是大半天。
这才发现,原来这傻公子不傻,早就趁他傻等的空当儿,从后门开溜了。
等他追上去的时候,那傻公子半分犹豫都没有,直接就跳进了绫江水里。
这逃生法子,跟那三洞桥上引路的乞丐、茶舍里谈判的儒雅文士如出一辙,说不是一路人,都没人信呢!
然而,他还是判断错了一点,那就是,这傻公子并不具备另外两人高超的水中逃命技术,他甚至……不会游水!
若是他当时也往水里那么一跳,再伸手那么一捞,那傻公子可就无路可逃了。
醒来后,洪琪模糊地记起,他当时睁开了眼睛,看到了罗攀,不知怎么,后来又晕了过去。
救他的那个人……不就是罗攀么?还在暗自可惜,若是个姑娘,那必是个好心肠的姑娘,救命之恩,大过于天,以身相许,又有何不可?
但昨晚的梦境却告诉他,救他的人,的确是个姑娘,一个……看不清长相的姑娘。
姑娘脸上罩着半个面具,面具下面血口大张,似要把他吞进肚子里,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以身相许吧!
吓的洪琪狂叫一声,醒了过来,又听了罗攀这番话,不禁怀疑:
是真的有这么一个姑娘存在,还是……他在溺水的状态下,出现的幻觉?
第九十九章 事后诸葛亮(上)
自从罗攀爱(睡)上(过)了小蛮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发生了180°的大转变。
冰块儿脸的罗攀经常像个大马猴一样,抱着他的小蛮看月亮、数星星,那样子,真是傻白傻白的,而花痴女小蛮呢,忙着照顾大病未愈的洪琪,不能全副身心地投入到罗攀的浪漫怀抱中。
洪琪平时最喜欢吃豆腐了,小蛮就变着花样地给他做豆腐吃,什么水煮豆腐,麻婆豆腐,鱼头烧豆腐,河蚌炖豆腐……
短短的三天时间里,洪琪显然已经爱上了当病人的感觉。
一时间,小蛮成了这七宝斋里的宝贝,她跟着洪琪转,罗攀就跟着她转。
然而,这种转变很快就结束了,就在洪琪大病初愈的那一天。
小蛮去绣玉谷找孔迎姐姐做了件新衣,又去点香阁买了些胭脂水粉,小蛮本不是个爱香的姑娘,但南栀姑娘说了,男人都好这一口,他们傻,分不出什么桂花香、兰麝香,就知道你是个香的,想闻,想亲,想抱。
谁知,在她想约罗攀一起去后天的花灯会时,罗攀又恢复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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