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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手册-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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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无视父母的意见,唐闲同样不能。
还有唐闲,她有自信唐闲会同意,但是那也只是自信,唐闲……也许是恐惧,她给自己找个借口,唐闲的病才好,不宜给与太大的刺激。几个月的复建运动,身体上是恢复过来,但据医生说,唐闲有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
持续一年的睡眠,脑部强烈的活动等等,都可以说明,唐闲与普通的昏迷不同,精神上面的问题也不是不可能……好吧,谈这些都是虚的,其实就是害怕,就像婚前恐惧症一样。
她也知道不应该害怕,应该大胆讲出来,然后,那些担忧可以两个人分担。
她是菟丝子。不是大树,当依靠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完全相信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自作聪明把所有问题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能解决的事情,就交给自己的男人,然后在背后为他摇旗呐喊,成功的时候献上香吻,这才是她该做的。
反正没有其他选项了,有任何困难,都只能面对。
理清思绪,把握内心。她花了两天的时间,太阳,如期升起,地面的水蒸气升腾。一日时间,便使院子恢复干燥,多日积累下来的衣服也洗净晒干,连被子被单枕头套都清洗了一遍。
干干爽爽的世界,她和他,肩并着肩。
小镇依山而建。背后是郁郁葱葱的山林,一条新建的水泥路从县城引出来,路过小镇,爬上山岭。弯弯曲曲延绵到视线的尽头。他们走出房间,走出院子,沿着马路走过一段路程,一个拐角。入眼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青色的稻谷在风中叠起浪潮,对面的山顶,夕阳露出半张脸。把他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慢慢的,两个影子连在了一起。
牵手已成自然,从小到大,他们的手一直都牵在一起。
她依靠在他肩膀上,发丝在风中,不时拂过他的脸颊嘴巴,他说了声‘洗发水的味道’拨了拨她的头发。调皮的风不肯停下来,不断挑衅着,他放弃徒劳的动作,报复性地一口咬住一撮头发。
只是用嘴唇合着,倒没有粘到口水——就算她不恶心,他也觉得恶心。
唐闲无聊地把玩着她的头发,捏成一柄小刷子把在脸上刷刷,编织出两根手指长的细辫子,觉得编的不好又松开,用头发弄她的耳朵,痒痒的,引起她的反击,又嘻嘻笑着。
把头发玩出几十种花样,然后,两人坐在田边的草地上,互相依靠。
依稀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在与小伙伴玩闹过后,就趁着日落前,来到这里,吹着风,说这话。那时候大多是说些吃的、玩的、小孩子间的矛盾,十几年时间多大都记不清了,不过那些不重要,重要只有身边的人。
他们说着家里的事,谈起以后的规划,聊到唐闲提出的构思。慢慢的,跨越十几年的身影,过去的他们与现在的他们,变成两张照片,一张老旧,一张崭新,重合起来。
照片上,不变的稻田,同样的夕阳,还是他们俩。
有变化的是,矮矮的小小的他们长高了,长大了,还有以前是小女孩比较高,现在男孩已经比女孩高了很多。
“小闲。”
“嗯。”
“十年后,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坐在这儿看夕阳吧。”
“会的。”
“二十年后呢?”
“会的。”
“三十年后,四十年后,等我们都老了,白发苍苍的时候呢?”
“也会,只要你愿意。”
“未来,山还是这样的,稻田也是这样的,夕阳还是这样的,只有我们两个,慢慢从儿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到成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后化为两堆白骨,两堆骨头混在一起,分不出是你的还是我的……感觉,很美。”
“……分得出的,现在的科技手段很高。”
“科技是笨蛋。”
“而且我们这里的地段其实不错,我是说从大的方面,整个省这样的大范围。你看,这里,到这里,大概五六年吧,会建起一条高速公路,横穿整个小镇。然后你看那个地方,会被推平,然后建成一个机场……”
“我不喜欢这样。”
“这种事情并不以个人的意志改变,当然,只是我的想法,不过应该差不了多少。”
“小闲是笨蛋。”
“我是笨蛋,规划局的那群人只会比我更笨,其实……”
“小闲是笨蛋。”
“……”
“小闲是笨蛋。”
“好吧,也许他们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不会在这里通高速公路,也不会建造机场,十年,一百年,一千年小镇都不会改变,还是这片稻田,还是这座山,还是可爱的夕阳。”
“小闲真聪明。”
“……”
“小闲最可爱。”
“……我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可爱,你夸我成熟稳重我会更高兴的。”
“小闲是坏蛋。”
“……”
“我比小闲大四岁,你二十五,也就是说我已经二十九,再过一年就三十了。三十岁的女人,就成没人要的老女人了。你看,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碰到动心的肯定要很多年,然后,要结婚的话仅仅喜欢不够,至少要知人知面之心吧,起码得四五年时间了解,那时候的我就成豆腐渣……”
“才不会老,姐看上去最多和我一样大。”
“咳咳,我也这样觉得,不过终究还是老了,年龄摆在那,我长得老不老没关系。”
“那也不能随便找个人,不要觉得自己老了就随便找个人嫁掉,现在社会上坏人很多的。比起以前,现在的物质生活丰富,人的心思也变得复杂,真正专一的人在减少……所以,综上所述,要看清一个人四五年是绝对不够的,最少也要十几二十年。姐,不急的,你这么漂亮,有文化,性格又好,又温柔,典型的贤妻良母类型,就算到四十岁,都不愁嫁的。”
“打死你,你想让你姐成四十岁都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是吧!你这小没良心的,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你打死我吧。”
(这几章文风可以能有些变化,毕竟地球和修真界不一样,两者不是一个画风,所以文风也发生了变化……其实最近重温一遍隐杀,很喜欢里面的那种细腻的味道,感觉比较适合现在的情景,就试了试。当然,功力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而且香蕉大魔王的书,学者生像者死,我不会去作死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我们结婚吧
打打闹闹后,他们便手握着手,走过小桥,走过马路,回到家中。
唐玲珑带着甜滋滋的笑容,青春洋溢宛如少女,踩着轻快的脚步转身,伸手,抓住,嗖,夕阳的尾巴在手中溜走,夜晚降临。屋顶上空炊烟袅袅,家里的灶台被妈妈像宝贝似地打理出来,这一年多,每天都要烧上一次。
她说土灶台煮出来的东西,有种特别好的味道,不是城市的煤气灶台能比拟的,对此唐闲和唐玲珑不与辩驳。
话说以贤妻良母为终生目标的唐玲珑,洗衣、打扫卫生、针线、刀功、挑菜……样样都会,唯一一点怎么也学不会的,就是做菜,曾经在厨房当助手一个月后,妈妈就坚决不让她进厨房。
做菜这种事,其实并不需要多少天赋,做家常菜不复杂,只要掌握火候用料和做菜步骤,基本谁都能做几样拿手菜。
唐玲珑不笨,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做菜天赋是负数的,一进厨房只会引起灾难。
所以家里做菜的都是妈妈,偶尔唐闲也会去偷偷做点宵夜,在妈妈的观念中,是不允许男人下厨房的。唐闲最执着的一次,是他出院后身体恢复,因为梦让他有种已经是特级厨师的感觉,怎么说都要做一顿饭。
最后呢,勉勉强强能吃吧,毕竟许久没下厨,做出来的东西比以前的都不如,也让唐闲确认梦只是梦。
到厨房外,两人探头,鬼鬼祟祟地瞅瞅,妈妈在烧火,大砂锅中装了些水,然后一个大木桶放在上面,盖子和木桶中间,放着一层白布。这是蒸笼。妈妈经常用它来蒸饭,蒸出来的饭粒粒饱满,又香口感又好。
不一会儿就被发现,两人被一瞪眼给赶出来,灰溜溜地跑到客厅中。
隔壁的婆婆正在和爸爸讲着些琐事,俩人安静地坐在一边听着,不过交谈已经到末尾,两三分钟就结束。阿婆这才注意到两姐弟,呵呵笑着,脸上的皱纹皱成一团。
“两姐弟的感情还是这么好啊。黏糊糊了十几年,也不腻啊?”
“不腻不腻,一辈子都不腻。”
“一辈子啊,夫妻才能腻在一起一辈子,姐弟还是会分开的,不过小玲珑愿意嫁给我家阿志,你们两姐弟也可以一直在一起啊。”
“才不要,我要嫁给小闲!阿志是丽华的,给他们一百个祝福。”
“呵呵。这孩子,这孩子……”
“阿婆慢走……”
唐闲斜靠在门边,瞧着热情高涨,突然间心情好到过分的唐玲珑。调侃着‘返老还童啦’‘姐姐加油,抓住青春的尾巴’‘姐姐越活越年轻,我是越来越老了’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所谓男君子动口不动手,唐玲珑是君子。不过是女君子,女君子与男君子不一样,自然是动手不动口。
她笑嘻嘻地搂住唐闲的脖子。不顾唐闲‘就要死了’‘不能呼吸了’‘姐姐是魔鬼’之类的话,向老爸求救,只得到‘好自为之’的眼神,于是唐闲被强硬地拖进房间,按在床上。
唐玲珑的闺房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两人,在唐闲十五岁之前,他们就一直睡在同一个房间——市里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小户型。
后来唐玲珑上大学了,两人才分开,唐玲珑大学毕业回家找工作的时候,唐闲又正好上大学。两人都步入社会,唐闲就被赶出去,在离工作地点近的地方租了间房子。
这个闺房,是唐闲恢复之后,才开始布置的,其中也有他的一些设计。
不过,墙壁上的这副照片是怎么回事?唐闲看着床头上方照片,照片中的他们,他看着前方,唐玲珑看着他,脸上都带着笑容,不知道是不是摄影角度的原因,感觉唐玲珑在亲他似得。
“我记得上面是幅风景画吧,山、树、牛、水的那幅画。”
“不好看,就换了。”
“可是……看起来有点像是结婚照吧,如果不是熟人看到,肯定会这样认为的。”
“不会被别人看见的,我不让其他人进来。”
“哦……”
就这样,半遮半掩,大大小小的示意,一次次的暗示性的挑明心意。虽然不明显,一次两次,会让人觉得自己只是想多了,误会了,但是每天都来个一两回,每次都巧妙地制造出暧昧的气氛。
两个月后,唐玲珑认为时机到了,唐闲就算再是木头,在自己这样一个大美女主动下,也肯定不会什么想法都没有。她问过,知道唐闲心中理想型的妻子,性格人品身材外貌能力,就是她这个类型的。
他肯定会做思考,然后,结论,只要他不是笨蛋都会得出那个结论。
“我们结婚吧。”
非常成功的,唐玲珑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唐闲没有露出任何意外之色。
唐闲思考了一会儿,问道:“我们已经在一个户口本上,结婚的话,不知道在法律上面有没有问题?”
“应该没问题吧。”唐玲珑眨眨眼,这些她倒是没想过,一直认为阻力只有父母,她道:“不是说三代血亲才不行,我们又不是血亲……我认识一个律师朋友,就是帮我搞定合同的那个,可以去问问她。”
他点点头,又提出几个意见,碧如‘要结婚,首先做出一定的成绩,现在的家庭条件要培养孩子压力有些大,最好等事业走上正轨’‘家里基本不用当心,以前的话有可能会反对,现在,我的这次昏迷,吓坏他们了,所以我提出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反对,慢慢想通也就接受了’。
“三十岁就是老女儿了,我想在变成老女人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唐玲珑可怜兮兮道。
呃,所有的问题都被这句话给击倒,唐闲转念,一切以在今年之内结婚为前提谋划。如他所想,父母的阻力不大,妈妈还有些不愿意,像他说的是被这次昏迷吓坏,才答应下来,爸爸似乎是乐见其成的态度。
后来他们想起,一直催她结婚的,只有妈妈,爸爸每次都笑眯眯的样子,应该早就知道她的心思。
不久之后就定下结婚日期,妈妈念叨着也算是冲去这次生病的晦气这样的,然后,亲戚朋友那边就爆开了。她是养女这件事情,只有老一辈的知道,年轻一辈大多以为他们是亲姐弟,毕竟他们的感情好到过分。
各种一惊一乍的,一段时间唐玲珑电话响个不停‘弟控玲终于迈出这一步了’‘血缘已经阻止不了你们了’‘你把我们的小弟怎么了’这样掉了眼球下巴的惊叹。
解释是件麻烦事,还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有些家伙把他们当成稀有动物,特地跑来观看,结果自然被一脚踹回去。
总之,这个婚也算结的热热闹闹的,把冬天抄的火红火红的。
不过在结婚那天,也不是一帆风顺,说捣蛋也算不上,应该说是个小插曲吧。有人抢婚,是个女人,抢的还是唐玲珑,然后又抢唐闲,最后说什么‘不能结婚,结婚会很麻烦’的话,具体又说不出所以然。
出于对美女的优待,大家都只是把其当作婚礼上的趣事,那位小美女倒也没坚持,被劝退之后又神神叨叨几句,顺从的参加了婚宴。
结婚之后,其实也没多少变化,本来就是一家人,只是空出了一间房。
而那个在婚礼捣蛋的小美女,似乎缠上了他们,不知道怎么办到的,她说服了唐玲珑,成为他们创业的小帮手。
当然,不需要人的情况下,硬插进一个人的后果就是,没工资。
唐闲非常凶残的以零工资威胁小美女离开,小美女死皮赖脸的要留下,就算没工资也没问题,最终资本家的良心让那间空出的房间又开始住人,餐桌上多了一双筷子。
让大家都满意的是,小美女的厨房技能点满,妈妈在厨房终于有了帮手……很快妈妈便退化为成帮手,小美女成了厨房的主人,这是厨艺上的碾压,她用厨艺征服一家人的胃,真正融入这个家庭中。
唐闲其实挺奇怪的,小美女很不凡,厨艺只是冰山一角,工作上面的表现出的能力更让他惊讶。
这样一个人,不要说他们这个小地方,就算在全世界竞争最激烈的地方,也绝对能脱颖而出,不知道她窝在这里是为了什么。说出为了唐玲珑吧,一年时间也没表现出半点百合的倾向,为他,也没有抢老公的迹象。
唐闲问,每次都得到‘感觉’‘可能是在等人’‘这样的生活也不错’‘我也不知道’‘上辈子我们是一家人’这些不靠谱的回答。奇怪的是,他又能看出她并没有说谎。
两人有一种,非常不可思议的,心意相通的感觉,就像是传说中的知己一样。
有小美女的帮助,创业很成功,生意蒸蒸日上,两年后,唐玲珑的肚子鼓了起来,从从一线退下,在家养胎,然后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孩子生下来之后,唐闲却出现了问题,也不算大问题,只是每天晚上都会做同一个梦。
梦的内容,在做梦的时候很清晰,但一醒来,马上就回想不起来,只是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每天晚上都是同一个梦。(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七章 梦醒时分
瞪大眼睛看世界,咿咿呀呀乱叫,女儿的一切都那么新奇。
不过……唐闲看着滴滴答答,被尿液浸湿的衣服裤子,叹口气,再可爱的孩子也有恼人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爱折腾,睡觉的时候折腾,休息的时候折腾,洗澡的时候折腾。现在,刚从浴室出来,才给她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就翻脸无情地给了老爸一身黄金水。
看着笑的特开心的女儿,唐闲还真没办法生气,长呼:“玲珑,救命!”
为什么小月月这么淘呢?
他隐隐约约记得,梦中的记忆中,那个叫夏玲玲的女儿在小的时候,像小月月这么大的时候,就非常的懂事。想尿尿会出声,想拉臭臭会出声,肚子饿会出声,热了冷了会出声,就没怎么哭过。
而小月月,当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你猜不到她的心思的时候,就给你魔音催脑,你还不得不承受。
唐闲刮了刮小月月的鼻子:“你咋这么不乖呢?你姐姐就比你乖多了。”
“小孩子难斥候,长大些就好了。”妈妈非常有经验地说道,唐闲姑且相信,然后在小月月三岁之后,发现这是个骗局。会走路,会说话的小月月,野的到处乱跑,蹦蹦跳跳就像猴子一样。
和邻居的小孩联合起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家卫生做的好,又经常准备水果零食,导致特受小孩子欢迎。
于是,几只猴子就在他们家里,上串下跳,翻箱倒柜的,呼呼哈哈,能一刻不停地闹几个小时,让人脑袋几乎要爆炸掉,最后留下一边狼藉。又非常潇洒地带着小伙伴离开。
这样的状况,直到小月月上幼儿园了才好些,周一到周五的白天,能过上相对安静的日子。
然后孩子再长大些,又有新的烦恼出现,小月月太聪明了,比起周围的小孩来说,太聪明了。无师自通地学会说谎,骗吃的,骗玩的。由于父母的脾气太好,导致小月月完全不怕被教训,脸皮超厚。
最后两个老人出主意,两夫妻商量了下,唐闲演红脸,唐玲珑演白脸,两人配合着才压制下不良的势头。
小学,初中,高中。在小月月成年之后,突然一夜之间变成熟懂事了,懂得帮家里的忙,懂得不让父母操心。懂得认真学习,唐闲和唐玲珑的生活重心,这才真正从孩子身上走出。
十六年时间,幸好有小美人在。两人的事业才能取得不错成果。
时光最是无情,唐闲和唐玲珑都已经四十多岁,虽说他们都不是显老的人。看起来和三十多岁的差不多,但身体机能明显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眼角出现了几条不明显的皱纹。
唯有小美人,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和当初第一次见面也差不了多少,时光没在她身上留下丝毫痕迹。
奇怪的是,小美人这些年的生活,完全围绕他们一家转,帮忙带孩子啊,照顾老人啊,做饭啊,管理公司啊……几乎是一个全能管家,十几年追她的男人都排满几条街了,却没一个看得上的。
弄得唐玲珑怀疑小美人是不是看上自己老公了,以他们几乎一家人的关系,处理起来特为难。而唐闲也认为,她有可能是看上自己老婆,平时对唐玲珑有些太热乎了。
“你们都搞错了!我喜欢的是小月月,才不喜欢你们两个老男人老女人!”小美人这样说着。
两夫妻捏着鼻子,勉勉强强相信,然后一脚把她踹开,敢大他们女儿主意者死。
这些年的变化很大,孩子的变化,公司的变化,他们家房子的变化,小镇的变化,城市的变化,国家的变化。不过有一点十六年来一直没变化,那就是唐闲的梦,十六年,每天夜里,都会做同一个梦,醒来之后又忘掉梦的内容。
几千次的重复,让梦渐渐厚实起来,就算依旧会忘掉,唐闲也有一种感觉,不久之后他将能完全记起梦的内容的感觉。
而这不久之后,就发生在小月月十七岁的生日上。
小月月是他女儿,从小看着长大,从咿咿呀呀的婴儿,淘气的孩子王,叛逆的少女,懂事的孩子这一层层,看着她变化,看着她长大,各方面来说,小月月是他最熟悉的人之一。
今天,在小月月的生日宴会上,他却用非常奇怪,带着丝陌生的眼神看着小月月。
仿佛小月月不是他女儿,不是他看着长大的女孩,而是一个陌生人一般,那样的眼神不仅仅是小月月,唐玲珑也感到十分心惊,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父母没什么过生日的习惯,除了十六岁成年时来过,平常生日都不会出现。所以为小月月过生日的只有唐闲、唐玲珑和小美人,这时候她们三人都围绕在唐闲身边,眼中是担忧。
蛋糕上的蜡烛摇曳,不明亮的光线中,小月月的脸庞时而清楚时而模糊,唐闲眼中慢慢出现莫名的色彩,他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出来的,就差一点,就差一点。
啪,电灯被打开,小月月的脸清晰地出现在他面前,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喷涌而出。
唐闲瞪大着眼睛,颤着嘴唇,对小月月说道:“你是倾月!”
一句话出,以倾月为中心,曾经那模糊的梦变得清晰起来,仿佛用布擦掉玻璃上面的水花,玻璃后面的景色清楚的出现在他眼前。在未来号上的第一个夜晚,在天庭碎片的正式见面,笼罩整个百鸟城的妖祸,被他一个笑容吓跑的妖女,地下室中的若宁……
时间上下推移,如滴入水杯中的墨水,化开,占据整杯水。
进入修真学院前的学习生涯,与俞明可的相识相知相恋,在修真道路艰难前行,与魔徒的战斗,天庭碎片的死魂兵,九州世界六百年的痕迹,夏玲玲的出生,与他相伴几百年的大家……
他想起来了,全部全部,修真界的一切都想起来了,他回到地球,是为了寻找末法之土,救他的女儿夏玲玲!
小月月一个愕然,然后慢慢绽开笑容,不属于小月月,只属于倾月那无人可以模仿,独一无二的笑容,同时间,小美人也绽开笑容,那笑容与倾月的笑容一般无二。
然后,他仿佛坐上火车,小月月,小美人,唐玲珑全部远去。
“不要!”唐玲珑猛地扑过来,却抓不住任何东西。
失去自己妻女的恐惧,让他惊呼起来,伸出手想要拉出她们,可是,一切都不以他的意志决定,越来越远,然后完全消失在眼前。猛地惊醒过来,夏雨大口呼吸着,身体已经被汗水浸透,身边站着的是倾月。
“刚才那是什么?”
“未来,你回到地球之后的未来,如果没有外力干涉,那就是最真实的未来,其实也可以看作是过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刚才的一切都是已经发生过的。那么你会怎么选择?放弃俞明可和玲玲,留在地球陪伴自己的妻女父母,还是放弃地球世界,选择修真界?”(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八章 进入二周目
这里是两个世界的间隙,因为两个世界不同规则,时间轴产生混乱,空间与时间紧密相连,同样错乱。
他能看到千年前的古代王朝,也能看到未来超科幻世界,看到地底岩洞绚丽的风景,也能看到夜晚暗沉沉的星空,看到将军铁马百万枯骨的沙场,也能看到闲来为妻画眉的闺房情趣……
不过如此直视时空,对其修行,对世界对修真的理解,都有极大帮助的超凡现象,却无法引起夏雨丝毫的注意。
选择唐玲珑还是选择俞明可,选择小月月还是选择夏玲玲,选择自己的亲人还是选择知己友人,选择地球世界还是选择修真界,选择平平凡凡一生还是选择追求真理。
挣扎,痛苦地挣扎,夏雨抓了抓头发,感觉头痛无比,他低声呻…吟道:“可不可以不做选择?”
“优柔寡断的男人最没用了。”倾月鄙视道。
夏雨颓然道:“我就是没用的男人,如果能把我劈成两半就好了,呜……我应该学分身术的。”
倾月口中毫不留情批判,什么脚踏两条船的渣男啊,犯了重婚罪的渣男啊,欺骗少女纯洁感情的渣男啊,萝莉控的渣男啊,御姐控的渣男啊……以三百七十六项的指控,确定夏雨天下第一渣男的地位。
说一句两句还好,夏雨心里裂开一个个口子,不过说多了……怎么说,有种习惯了的感觉,夏雨反而无所谓了。
我不是渣男我不是渣男,我是好男人,夏雨不断催眠自己。
脚踏两只船是迫不得已的,爱上两个女人是有各种理由的。中学的时候俞明可虽然是萝莉,但是他也只是喜欢没有动手不是,唐玲珑虽然是御姐……总之他不是萝莉控和御姐控,只是他喜欢的女人恰好是萝莉和御姐罢了。
“没时间了,马上就要进入地球世界,选择吧。选择地球还是选择修真界?”
“呜……头好痛,快痛死了。”
“在死之前快点决定。”
“你真无情。”
“你无理取闹!”
“……我是不会放弃玲珑的,我了解她,如果我辜负她,会毁了她一辈子的,她不是那么坚强的女人。”
“那你是决定放弃明可咯?天生道心的强大,加上夏玲玲,就算你不在,她确实也能活下去。不过。自己的坚强成为被放弃的理由,明可知道后会哭的。”
“我也不会放弃明可的,明可是我的妻子,我承诺过要相守一生。”
“……你丫的给我做出选择啊!”
“我想死。”
“好吧,那我帮你做选择,你留在地球就可以,明可就由我来照顾。我会以纯熟的手艺安慰明可的**,在精神感情上面。以我对明可的了解和真挚的感情,一定能填补你离开的空虚。而且你应该明白对我来说,变成男人并不是难事……”
“我要和你绝交!”
“明可不可以么?那也行,唐玲珑这样的女人我也挺喜欢的,长得漂亮身材又好,又超级温柔体贴,特别是那种依附在自己男人身上生存的性格。更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她不过是个凡人,我又拥有你的感情和记忆,直接占据你在地球的肉身,她肯定分辨不出真假……”
“你敢对她出手。我先上了你!”
“来啊,来啊,有种你就来上我啊,我自缚双手双脚,准备好皮鞭蜡烛,就等着你来上我啊,不上我你就不是男人!”
“……好贱。”
“过奖过奖,就比你强上那么一丢丢。”
时间不多,就这样下去,或许他还会丢掉记忆,把修真界的一切当成一场梦,重复看到的未来,不过,这次没有后悔的选项。夏雨揉了揉太阳穴,再头疼,也必须做出选择了。
“有些事情我要先弄清楚,你是这么回事,最后那一幕,你投胎成我女儿了?还有那个怎么看怎么奇怪的小美人……”
“我想你也猜到了吧,两个世界的法则不同,地球世界是处于末法时代,末法乃是智慧生命的末法,实际上是世界回收一切力量,所有超凡力量归于世界,世界法则比修真界强大无数倍。以目前你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在地球世界保持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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