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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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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名为叶辰的少年年仅十二,修为却已经是锻体境三重巅峰,差一步就能踏入锻体境四重,可以说也是一位少年天才,和他的姐姐一样,拥有一品灵髓,潜力非凡。

    值得注意的是,叶辰与季家的那位名叫季丝绮的同龄少女有婚约在身,对方那二品灵髓的天赋还不如叶辰,但季家却是和叶家相提并论的一流世家,仅次于北魏最顶尖的四大豪门皇室李家、丰州高家、漠州程家、殷州王家。

    季家年轻一辈的代表人物乃是“北魏十秀”中排名第三的季弘之,就是被高天佑没有刻意针对的垃圾(笑),也曾是王七的手下败将,不过只是惜败于王七,不算太过丢人,他是季丝绮的族兄。

    叶辰与季丝绮完全是指腹为婚,盖因他们的父亲私交不错,曾一同去某个小世界历练,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恰巧两人的妻子又同时怀孕了,于是他们便搞了个烂大街的俗套约定——若双方的孩子是同性,那就结为兄弟/姐妹,是异性,那就定个娃娃亲吧。

    每当想到这件事,叶泠就很庆幸,还好母亲在怀她的时候,季家的那位并没有怀孩子,季丝绮也是他们最宠爱的独女,要不然她说不定也要被定个娃娃亲什么的,那真是太糟糕了。

    作为一名立志追求那无上武道的武者,叶泠从来就没有找个男人嫁了的想法,所以她其实很不能理解,她的那位天赋比她还要强悍的好友王清歌,为何那样在乎王七。

    就像现在,王清歌完全失去了作为名门贵女的优雅风度,很没礼貌地直接打断了叶泠指点自家弟弟武学这件事。

    然后王清歌非常急躁向叶泠询问道:“我家小七有没有发生什么事,他安全离开大康了吗?”

    叶泠见王清歌这副极其担忧王七的模样,有些无语——

    难道这位好友真的不知道,王七的实战能力已经强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么?还拜托自己来保护王七,开什么玩笑,王七那让她到现在回忆起来脖颈都发寒的一剑……

    求叶泠此时心理阴影的面积。

    其实叶泠也觉得挺丢人的,完全不想提自己被王七碾压的事情,她便反问道:“我的王大小姐啊,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你干嘛那样看重王七啊,你不会真的喜欢上一个家生子吧?若是这样,你要面临的,可是整个殷州王氏的……”

    王清歌听到这个问题,终于收敛了一下心中的急躁,她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微笑,弯成月牙儿的眼睛如此美丽动人。

    她的手指无意识地点了一下自己的粉唇,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你想多了,属于我的东西,只有我能够碰,别人若要对他动手动脚,我绝对不会接受,我会杀掉一切敢动我的东西的人。所以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他只能是我的,这就足够了。”

    “呵呵……你的这套说辞我都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算了,我也不想再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废话。我郑重地告诉你,王七已经安全离开大康了,你没必要担心什么。”叶泠故作淡定地说道,她不希望王清歌知道得太细。

    王清歌的笑容更加灿烂,她这一刻似乎又完全卸下优雅名门贵女的伪装,毫不在意叶泠身上汗渍未干,豪气干云地一把抱住叶泠,然后在她脸上的鲜红胎记上香了一口,真诚地感谢道:“我就知道,小叶子果然不会让我失望,姐姐有奖励哟!”

    总是冷着脸的叶泠,白皙的脸上却染上了一层红晕,她微微抽动嘴角,挣脱开王清歌的怀抱,瞪着完全得意忘形、再一次失去名门贵女模样的王清歌,不由暗叹,这位大小姐人前人后反差居然可以这样大,她也是服了!

    “明明年纪比我小,你干嘛自称‘姐姐’,你应该喊我姐姐!”叶泠已经不知道她说过多少句类似的话了。

    “我们北魏可是以武为尊,现在我可是新鲜出炉的先天武者,比叶妹妹你要强哟。”王清歌依旧笑着。

    她总是爱笑,而她的笑容亦是如此美丽灿烂,让人见到她,心情自然而然就会轻松下来。

    叶泠翻了翻白眼,心说我可不是王七那个实战能力强到了可以无视修为境界的妖孽……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王七,也绝不可能成功越级战胜锻体境七重的先天武者,毕竟先天武者的续航能力比起后天武者来说,完全就是质的飞跃,就是耗也能耗死后天武者。

    先天武者与后天武者的差别放到奇幻小说中,大概就是正式魔法师和魔法学徒的差别。

    王清歌见叶泠沉默,又微笑道:“开玩笑啦,我相信你马上也能突破的,现在你只差一个契机而已。无论如何,我真的很感谢你能替我保护小七,我欠你一个人情。”

    叶泠听到这话,脸上越来越烫了,臊得慌,她哪里保护王七了?分明还坏了王七击杀林海明的大事……

    然而此时叶泠的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她发现自己确实挺享受王清歌的感激,这显然是她的虚荣心在作祟。而明明打不过王七,却还被对方误以为她保护了王七,想想就很过瘾啊!

    她那强烈的自尊心,又令她没脸说出真相……真是好矛盾纠结啊!

    但在下一刻,叶泠就不用纠结了,因为一个天真稚嫩的声音响了起来:“我姐哪有本事保护那位绝世天才王七啊!她连王七一剑都接不住……姐啊,你可要明事务,不如你就拜托下这位王姐姐,让那位真正的天才来教教我呗!我叶辰,他日,必有重谢!”

    叶泠觉得自己此时就像一只被戳破了的气球,但气球被戳破后还能飞走,她却只能尴尬地站在那儿,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都不行,她挺后悔的,为了点面子,她一开始没说出真相,现在却被她弟弟捅了出来……

    在这一刻,叶泠总算明白了当初王七一度被猪队友所坑的无奈和痛苦,而当初猪队友的角色无疑就是她扮演的,她没想到的是,报应居然来得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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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倚楼

    王清歌对王七的消息总是十分敏锐,她听到叶辰的话后,美丽的大眼睛都明亮了起来,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她微笑着,用循循善诱的语气向叶辰询问道:“你的姐姐可是锻体境六重巅峰的武者诶,怎么可能连王七的一剑都接不住,要知道,如今的王七可不是当初的他了……”

    说到最后,王清歌的笑容已经收敛,她一想到王七所遭受到的痛苦,自己也会无比难受,心如刀绞。

    “呵呵,你要记住,我可是叶辰,你要知道,我叶辰从不说空话……啊!”还没等叶辰拽拽地说完,他的姐姐叶泠再也不能忍了,直接拍了他的头一下,让他住口并赶紧滚蛋。

    然后叶泠终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确实没有保护王七,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我的保护,你不知道王七到底有多强,我怀疑,如果现在你还没有突破到先天武者的境界,那你都不会是他的对手!王七他似乎有一双可以看穿一切的眼睛,我真是……连败都败得稀里糊涂、莫名其妙!”

    接下来,叶泠便详细地将事情的经过发展结局讲了一遍,还主动承认了她那猪队友的行为,并对此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王清歌倒也没有在意,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部都被王七的事迹吸引了,她的脑中自然而然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问仙桥上,俊逸非凡的少年,淡漠拔剑,碾压一切,一如昔日。

    而不管是他的对手,还是围观的武者,全部都只是他一个人的陪衬。

    这样的画面让王清歌的呼吸毫无理由地急促起来,她匆匆向叶泠告辞,然后径直去了以前王七的宅院,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但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气息……

    她沐浴了一番,呼吸更加急促,面色潮红,然后她那美丽匀称到极致的身体,却不着片缕地全部栽进原野睡过的床上,接下来,她偷偷拿出她收集与珍藏的属于某人的男性衣物,一下子蒙在自己的脑袋上,深深地嗅着,然后还贴身穿上了某人的内裤……

    不一会儿,王清歌唱起了歌,其中“小七”二字重复的频率无疑是最高的,而这歌声若被男人听到,怕是会在一瞬间化身为狼。

    在外人面前,总是清丽如仙、纯洁如雪、矜持优雅、气质高贵,被人誉为“名门贵女之典范”的王氏嫡女——王清歌,私下里竟然是这么一种状态!

    哎,人间,又污秽了。

    ……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清歌也更加完整地了解了有关王七的一切消息,而由于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王七化名成了原野,所以她也查到了原野最终目的地——落日郡城。

    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一些。

    天边有夕阳,晚霞如火,春风轻抚人间,吹面不寒。

    悠扬的洞箫声自大康城最为著名也最有格调的书店“莫问书阁”传出,让游人忍不住驻足倾听。

    为什么说莫问书阁最著名又最有格调?

    因为它的主人是那位名为“王清歌”的名门贵女,而莫问书阁中总有其他书店没有的妙诗好词,它们都来自文风更加浓郁的东齐、南楚……谁都知道,这位王家的嫡女爱书成痴,对东齐的诗人、南楚的词人更是十分崇拜。最近又有一首不知哪位东齐名家所写的《锦瑟》,让即使不怎么懂诗词的人,看了之后,都觉得无比美妙,尤其是最后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此时,待有人看到那位纤尘不染恍若谪仙的白衣少女时,她及腰的漆黑长发没有任何饰品,随风飘动,倚着高楼上的栏杆,眺望北方,专注而投入地吹着玉箫。

    长箫一声人倚楼。

    夕阳、晚霞、书阁、少女,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令他们完全沉醉在少女那绝世风姿之中。

    有点见识的世家子弟,都知道这位清丽如仙的少女到底是谁,他们都忍不住在心中慨叹,真不愧是殷州王氏的名门贵女,如此才貌,也不知日后哪个男人能够有幸一亲芳泽?

    而别忘了,她还是新晋的先天武者,有好事者已经将她顶替王七,加入那个“四大绝世天才”的名头中去了,毕竟王七实战再强,也改变不了他修为大退的事实。

    一想到自己与这样绝代芳华的女孩永远遥不可及,他们的心中都不由地产生了一丝酸楚,然后只能自嘲一番自己想多了,当然也有年轻气盛的武者,暗暗立志,认为只要自己以后足够强大,那说不定能得到对方一个关注的眼神……这就,足够了啊。

    他们永远也不知道,王清歌的这首饱含思恋之情的曲子,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吹——

    小七,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

    我会变得更加更加更加的强大,强大到和你真正的姐姐一样,她能给你的,我以后一定也能给你,并且给得更多!

    你永远也不用回想起她——有我就足够了。

    ……

    李凌薇恰好骑马路过,她自然也听到了箫声,与那些丢了魂的男人不同,她抬头扫过白衣纤尘不染的王清歌,一脸嫌恶,低声骂了一句“这小婊砸又开始装逼了!真是晦气!”。

    不知为何,她又忍不住瞥了一眼王清歌的胸口,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她苦恼地抓了抓自己的红色海藻头,又开始碎碎念,说着什么“那里太大绝对会影响身法,我才不在意她比我大呢”之类的话。

    然而当她看到越来越多的男人来到这里争先恐后地围观王清歌,并对她的名门贵女范儿、优雅女神气质各种跪舔时,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她甚至在其中看到了自己崇拜的皇兄——李傲世,他都二十七的人了,青云榜第三的风云人物,锻体境九重的武道宗师,北魏以后最有可能继承皇位之一的皇子,可这家伙现在居然也一脸沉醉地欣赏着王清歌的姿容,毫不掩饰他对王清歌的迷恋……

    太讨厌了,果然这个王清歌就是让她横竖都看不顺眼的人!

    李凌薇虽然是最受宠爱的皇室小公主,容貌也颇为精致,如同瓷娃娃一般惹人喜爱,但与王清歌同龄的她,在身高上却差了对方很多,更别提她那残念的身材了!

    以至于有不少人都认为李凌薇根本没有十六岁,明明看起来只有十二岁嘛!

    再加上李凌薇又挺喜欢穿更加适合战斗的男装,这便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她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李凌薇绝对不承认,她在内心深处极其憧憬王清歌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的高雅气质,因为她的举止一直挺粗俗,嘴上也不干净,口头禅还是“江湖儿女,不要在意什么细节”。

    还有一点,李凌薇也很羡慕王清歌,因为这家伙手底下居然有王七这么能打的人,而她的手底下只有小秋这个爱钱的笨蛋!

    以前李凌薇还能因为自己的修为境界而保证优越感,现在好了,她貌似在武道上都要被对方追上了,必须更加努力才行……李凌薇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望向王清歌的眼神,充满了战意。

    显然,李凌薇似乎也忽略掉了王七或者说原野。

    这不得不说是个很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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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主流文化

    原野解决了林海明这个小麻烦之后,迅速离开,低调出了城门,前往商队指定的地点——大康城外的驿站。

    不过由于发生了遭遇战这种意外,原野可能会因此迟到,他担心商队不等他就直接上路,这样的话,他怕是就要独自一人去漠州的落日郡城了。

    如此一来,就会出现不确定的变数。

    而原野向来讨厌变数,他做什么事情都喜欢按照制定的计划严格执行。

    这也可以看出原野确实是个心思缜密的人。

    因此,如果商队还在的话,那生性谨慎的原野,自然不可能还是穿着原来的衣服、拿着抢来的“流光”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就加入商队,那分明就是在告诉所有人——我就是抢了叶家重宝“流光”的王七,大家快来追杀我,肯定可以从我身上爆出极品装备。

    原野在出城门之前,就迅速换了另外一身打扮,还将王清歌早就给他准备好的人皮面具换上,话说这玩意虽然叫做“人皮面具”,但材料却并非真正的人皮所做。

    它的材质经过原野的超脑分析,有些类似于他那个世界的硅胶,可这类似硅胶材质的玩意自然也不可能是人工合成的,而是来自于这个世界的一种名为“寒兰树”的植物。

    割开寒兰树的树皮,采取它的汁液,将汁液引入模具,一边用限定温度之火加热的同时,一边稳定地输入元气,但必须精细地控制元气的输入量,最后才能成功制作出一件优秀的“硅胶”制品,就如这张人皮面具。

    事实上,他以前那个世界存在的动植物,这个玄幻修真世界基本上都有,比如说牛马羊狗各种蔬菜水果什么的,但这个世界还有各种各样原野未曾见过的动植物,每碰到一件,他都会非常感兴趣地记录了下来,并分析它的成份以及作用。

    因为一直在做这件事,他自然遇到不少惊喜。

    比如说北魏用来书写的“纸”,就是一种名为“方叶树”的植物生产的,它的叶子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全是方方正正的跟a4纸差不多,质地柔软干燥,简直就是纯天然的纸张,完全不比他那个世界的人工制造的纸差……

    而墨水同样也是纯天然的,来自于一种名为“墨果树”的植物,它所结的果子名字便叫“墨果”,形状神似椰子,不可食用,但却能挤出上好的墨水,用毛笔蘸上它写字,极其方便。

    这些都让原野忍不住感慨,这个世界还真是得天独厚,然而这些奇妙动植物的存在,也直接导致了这个世界人类制造民用工具的能力并不怎么样。

    比如说,有了天然的“纸”、“墨”,却并没有印刷术,书籍全靠抄写,所幸北魏那众多的人口弥补了这一点,许多出身于武者家庭,却无习武资质的人,自然都是会读书写字的。

    甚至连平头百姓,咬一咬牙将孩子送入武馆做工,也能读书习字。说到底这个世界的物产是如此丰富,几乎没人会被饿死,在这种情况下,人当然都希望自己的后代更有前途一些。

    正是因为识字率极高,所以在北魏,武者冒险小说才会风靡,哪怕这些小说基本都是那些根本没资质练武的写手们yy出来的,真正的武者修炼还来不及呢,怎么有闲心写小说?

    不过身份地位凌驾于普通人之上的武者们,却也喜欢看这些胡吹八道脑洞大开的小说——找一找优越感的同时,还能开拓一下自己的习武思路,何乐而不为呢?

    这任何事物,一旦有了统治阶级的推动,其发展之势,向来可怕,武者冒险小说进一步风靡,渐渐地竟然成为北魏的主流文化,甚至还输出国外了!

    让东齐的那些诗人、士大夫、儒家学士,南楚的词人、僧人、神棍,西秦的辞赋大家、道家修士纷纷大开眼界,然后表示没想到最野蛮的武者国度北魏居然也能输出文化了……

    当然,这些眼高于顶的文化大家,一边在津津有味地看武者冒险小说的同时,还一边批判这些小说低俗、下流,只因百分之八十都是小h文,文笔还惨不忍睹,但不管怎么说,北魏的武者冒险小说,却是最畅销的!

    不管在什么世界什么时代,下里巴人永远比阳春白雪受众要大。

    像到处走南行北的商队之中,总有人会怀揣着一本或几本武者冒险小说,闲暇时便拿出来读一读,非常痛快过瘾,看完之后有时还要痛骂某作者更新太慢……

    原野也曾逛过大康城的书店,客源很是可观,而不止是专门的书店,实际上诸如悦来茶馆之类的休闲娱乐场所都会贩卖一些最畅销的武者冒险小说,其价格颇为不菲。

    他经过换算,发现这里的一本书卖的价格估计等同于他以前那个世界的上千人民币!

    想想其实也不奇怪,毕竟还没有人发明印刷术,全靠人工抄书,再加上售书的对象又是赚钱能力不俗的武者们,价格不高才奇怪。

    因此,若能写出一本风靡全国的武者冒险小说,那作者肯定能够大赚特赚,书商们当然也赚了不少钱,他们往往都养着几百号专门负责抄书的人,然后寻觅到一部能火的好书时,就会用大手笔买下版权。

    说实在的,北魏的娱乐通俗小说能够如此繁华地发展,与书商们重视版权不无关系,因为他们深知,作者才是这一切的根本,若是吃相太难看让作者都没饭吃了,那还有谁愿意来写呢?

    高高在上的武者统治阶级,也完全不会限制作者们写什么,他们写得再天花乱坠,也根本动摇不了武者们的根基,这就是属于掌握力量的武者们的绝对自信!

    只有毫无自信的弱国才会玩什么**,在文化上进行自我阉割。

    原野在深入地了解了北魏小说作者们的收入之后,觉得如果他什么时候缺钱了,去写点小说骗骗钱倒也不错,反正他超脑中的素材超多,只要将它们改编一番,适应本土的风格就可以了。

    不过原野在发现这书籍上的暴利之后,就对偷偷弄出印刷术,以极低的成本印刷书籍上了心,这其中的利益,远远超过写文的那点小钱。

    可这件事必须更加慎重,以他现在的实力,还力有未逮,他必须变得更加强大,并拥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盘才行。

    所以说到底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还是提高自己的实力,在现代社会,权势和金钱无疑就是力量的象征,而在这个世界,自身的强大才是实实在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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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收获

    换上了人皮面具的原野,他那原本俊逸非凡的容貌完全被遮掩住了,现在他看起来完全是那种放在人堆里都毫不起眼的路人角色。

    这种低调而没有存在感的相貌,自然让他大为满意,暗暗赞叹大小姐就是考虑周到,以他现在人皮面具所展现出来的样子,他也不用戴斗笠来遮掩他那太过出众的容貌了,有时候颜值高也确实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

    在伪装自己身份的同时,原野也检查了一下自己与林海明一战中的收获,这让他最满意的,自然是那柄上级利器“流光”——铸剑大师欧阳西隐的精心之作,林氏家族的重宝,价值数十万金。

    不过这世上显然不会有人真傻得去拿上级利器卖金子,能够换到稀有的玄阶功法、珍贵的四阶丹药,才是这上级利器真正的价值……

    除此之外,原野完全用自己的超脑记录下了林海明那玄阶下品的剑术《惊雷追电》,虽然并不完整,但运用超脑配合运转《皇极经世书》,却绝对可以推衍出完整的《惊雷追电》,甚至还可以对它的招式进行优化,将其升级成玄阶中品,也不是没有可能。

    以后,请称呼我为——拷贝武者……原野默默吐槽自己一句。

    然后原野便可以再用《棋剑》完全融合《惊雷追电》,便能让《棋剑》的等级上升为玄阶上品。

    这若是让别的武者知道,一定会觉得难以置信、不可思议!

    而玄阶上品的剑术,已经能够算是一流世家的镇宅之宝——唯有核心中的核心才有资格修炼。

    哪怕是北魏四大顶尖世家,在面对玄阶上品的剑术的诱惑时,也绝对把持不住!

    拥有这样一门剑术的原野,他优化过后升级的玄阶中品的《影流剑术》、玄阶下品的《沧浪剑术》、玄阶中品的《惊雷追电》已经完全失去了作用,他便可以用这些珍贵的玄阶功法去换某些令他无比好奇效果、原理的丹药、丹方;也可以用这些功法,与他人交换其他剑术,而后用这些,让《棋剑》去融合。

    而且功法越多,对推演原野最看重的《皇极经世书》也很有帮助。

    不过现在比较麻烦的是,玄阶上品已经是《棋剑》的极限,毕竟它只是从残缺的《皇极经世书》中“元会运世”这一卷中推演出来的,局限性颇大,因此,寻找更多的残篇对原野来说也是必须得做的事情。

    超脑虽然可以推演出完整的《皇极经世书》,但它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只能让原野无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找到的残篇越多,超脑推演的时间必定会缩短,这倒是让原野不用担心最后差那么几篇实在找不到的蛋疼问题。

    其实功法什么的,对原野来说还不是最紧迫的问题,反正玄阶上品的《棋剑》已经暂时足够他使用了。

    而他现在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失去灵髓的他该如何进行锻体境四重的“练筋脉”。

    可能因为《皇极经世书》的逼格太高,乃是传说中的仙界功法,再加上它还是残篇,以至于它上面根本没有教授修炼者最基础的锻体境武者该如何打磨**的东西,而实际上这门功法更加偏向于对神魂的锤炼……

    这无疑也从侧面证明了它确实很有可能是仙法,因为从来没有听说过仙人还去打磨什么**的,这种事情对仙人来说,想想都很没逼格。

    在这种情况下,原野只能靠自己摸索了,因为有超脑辅助,所以他还真摸索出了不少门道,并对如何让自己成为锻体境四重的武者,有了充足的信心。

    其实这锻体境三重与四重的区别,在原野看来,应该就是所谓“外家武者”与“内家武者”的区别,前三重都是在“练肉”嘛,没有灵髓的普通人经过坚持不屑的锻炼,花几十年都可以“练肉”大成,就是要慢太多太多。

    而这锻体境第四重“练筋脉”可就不是普通人能够企及的了,这就好比在原野那个世界,各种健身达人、武术高手那么多,就没听说真正能在“筋脉”里练出元气、内功的,什么气功大师之类最后基本都被证明是骗子……

    这个问题其实也难不住原野,他只要弄清楚灵髓的存在对“练筋脉”发挥了什么作用,然后再去寻找能够替代灵髓发挥作用的事物就行了,他没有灵髓,但却可以用科学来实事求是,创造一个“虚拟灵髓”来提升修为!

    原野从来不是一个不知变通的人,他不会错误地直接将地球的科学理论往这个玄幻修真世界套,那分明就是南辕北辙、刻舟求剑。

    但是,真正科学探索的实事求是精神,却是到哪里都可以适用的。

    就好比若是这个世界存在鬼神,那便代表着它们也是一种存在的物质,它们就可以被研究,而不是说什么一碰到这些玄乎的东西,就惊呼“这不科学”什么的,那便说明这人对科学的理解实在太过肤浅。

    原野本就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可知论者,哪怕他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而穿越到这个世界,他却依旧认为,他的穿越是可以找到真相的,而不是随随便便就把这种事情按在穿越大神头上,或是因为穿越,就动摇自己的三观。

    现在原野要弄清楚灵髓的存在对“练筋脉”发挥了什么作用,他必须得找到超过十个以上的锻体境四重的小白鼠切片做实验观察才行,可惜这件事他现在还没有时间去做,在大康这种高手遍布的地方,他也不敢肆无忌惮地抓武者来当实验素材……

    这个时候,他终于来到了约定的地点,让他心中略微惊喜的是,他终于不用改变他的原计划了,因为他要与之同行的商队尚未出发。

    它的名字就叫“杨氏商队”,从外观来看,这是一支中型商队,做得是炼丹原材料的生意,一共有十几车的货物。

    商队的管事人是个油光满面的中年胖子,本身亦是锻体境四重的武者,话说这年头商人若不是武者的话,那就是自己作死,毕竟在行商的路途之中,十分危险,普通人实在太过孱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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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奸商

    当然,这个建在大康城外的大型驿站,可不仅仅只有中年胖子的中型商队,还有一共上百车货物的大型商队,甚至拥有先天武者随行护送,不用说,这样的大型商队,背后的金主肯定是豪门世家。

    原野还看到驿站中养着外观似雕的飞行生物,它的名字叫做“雷鸟”,通体暗黄,体型有大有小,它们的主人显然就是人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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