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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大圣人-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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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牛娃么?年纪也足够了,教导几年正好成才。”李修远道:“有朱圣人的大运在,他将会开创一个新的朝代,平定此番乱世。”

    “这么说来此人有帝王之命了?”胡三姐惊道。

    李修远道:“自然,准备一番,我们出去一趟,寻一寻这朱重八,我要亲自教导他。”

    三日之后。

    某一乡村之中,李修远寻到了继承了朱圣人大运的那孩童。

    “朱昱的后人也这般落魄了么?”李修远看着他家那家徒四壁,破破烂烂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感慨起来。

    记得朱昱在世的时候以耕读传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家境优良。

    如今才七十年过去就已经衰败成这个样子了。

    “你到底吃了多少饭才能张的这么胖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不用放牛的有钱人。”一个顽童笑嘻嘻的指着李修远道。

    虽是一脸顽皮的笑容,但他却有着同龄人不曾有的成熟和智慧。

    李修远笑道:“你这孩子说的到是有趣,怎么,想读书认字么?我可以免费教你。”

    “不学,我还要放牛,读书认字又不能当饭吃。”朱重八道。

    李修远道:“如果你不读书认字的话就要放一辈子的牛,儿子也是,孙子也是,但如果你读书认字的话,只需要放三年的牛,三年之后你能吃喝不愁。”

    “真的么?那我要学。”朱重八道。

    就这样,李修远留在此村教导朱重八读书写字。

    他很聪慧,毕竟是朱昱的后人,读书人的脑子还没丢掉,再加上继承了朱圣人的气运,有些不同常人的神异,学东西很快。

    一年时间他就熟读了四书五经,二年之后他学了兵法谋略,三年之后他学了帝王心术。

    虽然不曾运用,也不曾施展,但潜龙在渊,等他正在需要用到的时候他会记起这三年所学。

    三年之后,李修远便离开了。

    而朱重八却在某一日放牛的时候因为沉迷读书把牛给弄丢了,虽然好不容易找了回来,但却因此丢了饭碗,最后不得已离开了村子出去讨生活了。

    说是讨生活,其实就是要饭,流浪。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至始至终李修远都在暗中留意着他,时常让鬼神暗中庇护他的安全。

    “夫君既然这么在意这个朱重八,为什么不把他带来郭北县。”青娥笑着问道。

    李修远回道:“郭北县比较富裕,李家更是家境优越,他是要平定天下的人,不能被富裕的生活给磨灭了志气,他只有在这四海游走一遍,见到世道的艰难和百姓的悲苦,才能激起心中那股子雄心壮志,才

    能有去平定天下的志向。”

    “可是他一个人没有谋士,没有武将,怎么平定天下?”青娥笑道。

    李修远道:“李善长这些年成熟了很多,他人参精得道可以算是老奸巨猾了,我想让他去辅佐朱重八。”

    “当年三姐为了顾及李家的传承,不让旁系影响嫡系,指使后人改姓了胡,近些年出了一个比较有出息的读书人,叫胡惟庸,他也可以担当此任。”

    “吴象的后人有一对兄弟,年长的叫吴良,年少的叫吴桢,虽然没有继承吴象那四象神力,但也是武将的苗子,既有勇武也读过兵书,我准备把他们放出去。。。。。。”

    青娥有些惊讶道:“夫君难道早就在做谋划不成?连文臣武将都备好了。”

    “他们还是有些稚嫩,此番平定天下绝对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到的,还需要一个老练之人照应他们。”李修远道:“小娥你有什么好的人选么?”

    青娥想了一下道:“二哥成仙还有一份功德没有圆满,可以让二哥入凡走一趟。”

    “那就只能再麻烦一次二哥了。”李修远道。

    三言两语,他便决定了日后一群大明王朝开国功勋。

第七百九十二章新的朝代

    这一日,郭北县内办宴。

    是李家的族长主办的,宴请的都是一些嫡系,旁系,乃至于当年李修远属下子嗣一些有出息的人。

    既有读书人,也有勇武过人之辈。

    李善长辈分最高,他眯着眼睛,坐在主位上,抚须而笑,一副长者之风的姿态。

    殊不知他原形只是一个小屁孩,就算是过了七十年,这人参娃还是人参娃,眼下这幅外貌不过是为了不让凡人惊讶,故意变化出来的而已。

    看着满座宾客对他的恭敬,人参娃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巅峰时刻来了。

    虽然兰若寺的李修远还没有死,但已经很少殴打自己了,尤其是他胖了之后更是如此。

    “来个人去外面看看,胡蓝玉还没有来么?”李善长道。

    一个李家后生当即应了声便出了府去等候胡蓝玉。

    不多时,一位身穿青衫,容貌俊美不似人间之人的男子走进了李府,他扫看了一眼,然后道;“李公子呢?他没有来么?”

    “义父并不打算赴宴。”李善长笑道:“有你我两个人在,天下还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以后你是蓝玉大将军,我是李丞相,文武交心,助那朱重八平定天下不过是反手之间。”

    “你就不怕此番出去之后被人逮住吃了么?”胡蓝玉道。

    “义父还健在,这天下谁敢吃我?”李善长有些得意洋洋道。

    “李家这些年积攒了多少兵马,军饷?”胡蓝玉道:“李公子布局深不可见,他让小妹让我出山必定已经有了十成把握。”

    “足够打下这天下。”李善长道。

    胡蓝玉道;“如此就好,那么谁来举兵?”

    “李家的一位后生,叫李子兴,为了瞒人耳目,不连累李家,以郭北县的郭字为姓,化名郭子兴带着李家积攒几十年的钱粮打算先起兵事,等兵马拉起来之后找那朱重八入伍,而后扶其上位,助其夺取天下

    ,义父说他承朱圣人大运,当开创王朝盛世。”

    “打下天下之后如何功成身退?”胡蓝玉问道。

    李善长道:“可你我之间明争暗斗,假意谋反,互相诛伐,最后随便施一个假死脱身之法就可隐退山林,难不成我们还会留恋世俗权贵不成?只需留下李家几个后人待在朝廷之上保证李家兴盛就够了。”

    “看来你跟着李公子身边的确是学了不少的东西,既然如此那事情就这样定下来吧。”胡蓝玉点了点头。

    以他的聪慧其实用不着问这么多,只是在考校一番这李善长的本事,若是还是以精怪行事的风格起兵,那么他会建议李修远换过一人。

    事实证明,这李善长的确变的老奸巨猾了,已经有了几分人精的味道,没有当年那人参娃的鲁莽和无知。

    此刻,郭北县内来了一位游方道士,他在郭北县转了一圈之后,顿时大惊道:“小小一县,为何会隐藏着如此多的王侯将相?这到底是什么地方?难不成是龙兴之地?”

    这一年朱重八正如寺庙当和尚。

    但时间一晃,已是十年已过。

    这十年之内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一个叫郭子兴的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出手阔绰,钱粮无缺,拉起了一支兵马,起兵平乱。

    同年,朱重八入伍参军。

    次年,朱重八娶郭子兴养女马氏为妻,其马氏身份乃马东后人,之后朱重八正式改名朱元璋。

    五年后郭子兴病死,朱元璋接管大军,麾下李善长为幕僚,蓝玉为大将,开始了席卷天下之战。

    群雄逐鹿,这世道比之前更加纷乱了。

    但这是大治之前的大乱。

    又五年之后,朱元璋领大军于鄱阳湖决战,其对手叫陈友谅。

    听到这一战时,兰若寺的李修远顿时楞了一下:“鄱阳湖决战陈友谅?那地方不是西湖主的地盘么?记得我二十岁之前那金陵城一战的时候走脱了一位水贼陈公子,他和陈友谅是什么关系?”

    胡三姐道;“那陈友谅就是西湖主的转世,夫君大道已成,鬼神精怪开始避世不出,可西湖主却似乎并不死心。”

    “是么?那老贼还真是能活啊,当年没有杀他让他苟且到了现在,如今等了一百年了,现在才冒出了,既然鬼神参战了,那也不能不小心提防,让扬子江王和八大王去鄱阳湖走一趟吧,不能让那西湖主影响

    天下走势,顺便嘱咐李善长,那陈公子的手中还有一本生死簿,记得诛杀那厮之后替我取来。”李修远道。

    尽管已经一百余岁了,但他还没有死,而且这些年减了肥,相貌又恢复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问过胡三姐,千年何首乌精的药力太惊人了,再加上他常年服用仙果,已经可以容貌不改,身躯不衰老。

    要死,只有等寿元耗尽的那天。

    他问过王平自己的寿元,不过王平没有说,只是说还有不少没有到寿终正寝的时候。

    次月。

    扬子江王和八大王领南方大小湖泊水神精怪,逆水域北上入鄱阳湖。

    三月。

    鄱阳湖阴风怒号,阴雨连绵,有异象频生,湖面时常掀起大浪,卷起漩涡,根本就不适合战船出战。

    这为缺少战船朱元璋争取到了打造战船的宝贵时间。

    五月,湖中异象渐平,而后水面浮起了许多大鱼,大鳖,鳄鱼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湖面。。。。。。。

    此战西湖主惨败。

    水域争斗,八大王和扬子江王取胜,鄱阳湖水域易主,陈公子失去地利,形势逆转。

    六月,朱元璋占天时地利人和,举兵大破陈友谅,将其斩杀,自此声威震天下,无人可阻其锋芒。

    同年,李善长托鬼神送来最后一本生死簿,由黑无常护送,呈李修远,而后入阴间。

    自此阴间的九本生死簿齐聚,最后残留在人间的孤魂野鬼得到了治理。

    数年之后。

    李修远出兰若寺,他去了长寿镇,登了仙人山,再次回到了师门。

    当他走到一处山峰之上的时候,一条赤龙发出龙吟在云雾之间显现。

    “你是天上的神龙,当年被我钓起,一直生活在这片山林之中,我想拜托你成为人间一个新王朝的护国之龙,镇守新王朝,希望你能答应。”李修远说完取出了好些枚帝流浆:“这是给你的报酬,一枚帝流

    浆能增百年道行,作为交换,你吃一枚当护国一百年。”

    “若是同意的话还请取帝流浆。”

    赤龙发出龙吟吞下三枚帝流浆之后便遨游出山,奔入凡尘。

    次年,朱元璋平定乱世,建立大明王朝。

    天下初定。

    可随着天下大治不久之后,朝廷开始发生了一件件的怪事。

    先是胡惟庸被杀,后大将蓝玉谋反被诛,而后又因为胡惟庸同派官员追责,李善长及其一甘人等也被处死。

    当年打天下的几大文成武将竟被屠戮一空,自此在朝廷之上消失了。

    天下有很多人议论朱元璋兔死狗烹。

    上了年纪的朱元璋却在金殿之上咆哮:“朕不是无情无义之人,不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的小人,恩师当年教朕蒙学的时候就教过朕仁义忠孝,李善长要诛胡惟庸,胡惟庸又检举朕大将蓝玉谋反,文武

    官员杀来杀去,朕的满朝老臣竟都死绝了,便是争权夺势也得有个获胜的人吧,结果一个人都没有,都在互相弄死对方,死的全部不明不白,朕都没下旨,便连他们的子孙妻妾都杀光了,还未来得及追责,

    始作俑者就死了,朕不怕史书记载,后人指骂,但也得让朕弄个明白吧。”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这个疑问。

    胡惟庸案,李善长案,蓝玉案便就此成了个迷,史官都不知道怎么记载,只得硬着头皮写他们恃宠而骄,试图谋反被皇帝诛杀。

    朱元璋稀里糊涂的背了一个大锅,直到自己老死之后,去了阴间,问了严,王,才明白了怎么回事。

    那一夜,朱元璋气的从阴间跑了出来,在郭北县追着诈死的李善长就打,足足追几十里山路。

    李善长一边跑一边道:“朱重八,你怎么不去追那胡蓝玉,他就在大青山,不是义父吩咐你以为老子喜欢替你治理天下啊,老子累了想罢官你不肯,非要让老子当什么官,不诈死能脱身么?”

    “还有你生前的时候别下旨找祖坟了,你跪一座坟,就炸一座,寻常的坟丘哪里承受的起你一跪拜,你的祖宗是宋朝的朱圣人,你是继承了朱圣人的大运才有了帝王命格,才能取得天下,不然你这放牛娃怕

    是一辈子都还在放牛。”

    “你敢骂朕?”朱元璋的鬼魂大怒。

    “就骂你,你能怎么样?死了的皇帝撑死就是阴天子,当年义父杀汉朝一位阴天子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李善长一边跑着一边意洋洋道。

    在这小子面前卑躬屈膝几十年,今日翻身做主,别提多舒爽了。

    不过有了这次治理天下,平定乱世的功德,他这人参精也熬到头了,已经有了成仙的资本。

    胡蓝玉现在也不是千年狐精了,借此功德已经成了狐仙,逍遥天地了。

    至于郭北县李家,因为子嗣多有在朝为官之人,所以依然兴盛不衰,子嗣后代遍布扬州一带。

第七百九十三章转世轮回

    因为活的太久了,再加上刻意的避世,李修远的名讳已经逐渐的在郭北县内消失了,只有在族谱之上才能寻到他的名字。

    毕竟数代人的生老病死,很多事情都可以被遗忘。

    纵然李修远年轻的时候声名远播,贤名传遍天下,可如今他不过是蜗居在兰若寺当中的一位无名隐士而已。

    只有青娥和胡三姐这两个狐女依然陪伴他左右。

    她们是千年狐精,百年光阴对她们而言并不算什么。

    “三姐,小娥你们说为什么我还没有死?”这一日,李修远在院子里练剑,活动筋骨,忽的问向了一旁的胡三姐和青娥。

    “大概是命数还没有到吧,夫君怎么老问这个?一直活着有什么不好么?还是说夫君已经厌倦了奴家和三姐。”青娥道。

    李修远道:“不是这个原因,是人皆有一死,凡人都不例外,我自然也不能特例,我觉得你们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要去阴间找王平,查看生死簿。”

    “去什么阴间,那里阴森森的可不是活人待的地方,不如奴家陪夫君你去游山玩水。”胡三姐了个媚眼道。

    李修远道:“天下已经游遍了,难道世上的悲惨还没有看够么?”

    当夜,李修远不顾两狐女的阻拦执意去了阴间,见了王平。

    王平身穿大袍,头戴官帽,长须飘飘,威严沉稳,已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他见到李修远的时候忍不住叹道:“李兄,我早就知道你肯定会有一天忍不住会来阴间问我寿元之事的,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够

    对你有所隐瞒了,其实你真正的寿元是在一百岁的时候就已经耗尽了,李兄你之所以多活了二十年是因为阴间鬼神没有一个敢去勾你的魂啊。”

    “马东,牛二他们下了死命令麾下鬼神见你就绕道,绝不提起议论你寿元之事,黑白无常也经常叮嘱属下天下谁的魂都能勾,唯独你不行。”

    “他们的纵容和你身边妻妾的庇护,方才有了你的长生不死。”

    王平说完他翻开了一页生死簿,那一夜生死簿金光闪闪,其中赫然写道:郭北县李修远百岁而终。。。。。。

    “原来是这样。”李修远沉默了:“他们对我的忠心本是一片好意,但我却并不想因为他们的特例就一直苟活于世,王兄,今夜就送我去投胎吧。”

    王平惊道;“李兄,以你的功德完全可以入仙宫成正神,为何要去入轮回?”

    “我这一世的功德顶多成神,但若积攒十世的功德那就可以为圣。”李修远指了指头顶道:“我大道已成,不用刻意行善积德,每活一世都会积攒一世功德,十世之后必将功德圆满,若我违背轮回运转长驻

    于世的话那只会不断的削减自己的福德。”

    “看似长生不死,其实那只是害我不能得道。”

    王平抚须道:“原来如此,那李兄你什么时候打算再回来?”

    “一千年之后吧,一千年之后我会来,而且一千年之后有些事情我也要去办。”李修远道。

    “要和其他人说一句么?”王平道。

    李修远道:“不用,你知道就行了,如果三姐问起就说我轮回转世去了,你让三姐替我准备后事,而对于我身后之事我之前也早就有准备了,毕竟活了一百多年,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李兄,那在下送你一程吧。”王平拱手施了一礼道。

    “多谢。”

    这一日,李修远寿一百二十而终,死于睡梦之中。

    胡三姐知晓之后怒提宝剑冲进了阴间,找到了王平道:“王平,你把我的夫君藏哪去了,为何夫君整整三日都未回魂?”

    王平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道:“夫人别冲动,李兄已经投胎转世去了,这会儿应当是个刚出生的娃娃,便是找回魂魄也来不及了,而且投胎转世也是李兄的主意,这是李兄留下的书信,还请夫人过目。”

    李修远早就料到了可能会出现这么一个结果,所以留下了书信。

    胡三姐取来书信一看,怒气消了不少,她又恶狠狠道:“以夫君的功德转世轮回不是王侯将相,就是权贵弟子,这几日出生的婴儿不会太多,我要去寻夫君。”

    “夫人,这便是寻到了也无济于事啊,他转世之后有胎中迷,根本就记不得前世之事。”王平劝道:“而且李兄也说了,他千年之后会回来。”

    “我们才做一百年夫妻,就要再等千年才重聚,太久了。”胡三姐说完,头也不回离开了阴间。

    显然是去寻李修远转世去了。

    王平叹道:“真是一只痴情的狐啊,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时间一晃,就是三百年之后。

    三百年时间虽说不足以沧海桑田,日月更替,但凡间却再次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

    这一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一位叫李自成的人领兵攻陷京城。

    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逃亡京城。

    路上,他遇到了一座黑山,所为的黑山就是煤山,以前人不知道便称为黑山,崇祯皇帝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就登上了黑山,然后一番感慨之后就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上吊自杀了。

    他一亡。

    黑山之上裂开一道口子,走出了一尊石头雕刻的猛虎。

    “几百年了,啧啧,没想到吧,老子黑山老妖又活过来了,那李修远这会儿应当已经死了几百年了吧,老子不服那口气,一定要去挖开他的坟墓,碾碎他的尸骨,已报当年之仇,呸,今日老子出山,区区一

    位末代皇帝来到老子的地盘还想活着出去?先杀你庆祝庆祝。”

    “此逢天下大乱,老子选的时机真他娘的不错。”

    黑山老妖当年被杀不过是金蝉脱壳之计,留下一缕念头假死遁世,避开那场大劫,等道行恢复,再临人间。

    如今也确实如他计划的那样。

    当年的国师死了,五通教灭了,大宋亡了,李修远也给熬死了,然而他黑山老妖还活着,虽然复出的代价有点大。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这一世没有圣人出世。

    黑山老妖觉得自己的世代来临了,虽然道行没有回复到鼎盛时期,但只要没有人阻碍自己的话,入凡间收集香火,进补一番,不需要百年就能再现当年的风采。

    “果然,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啊。”黑山老妖感慨道。

    正当它欲下山搅动天下风云的时候。

    突然苍穹一震,似有惊雷闪电响起,随后一道白光横挂苍穹,照耀整座黑山。

    这光芒凡人不可见,唯独鬼神精怪能看到。

    “这气息是。。。。。。”忽的,黑山老妖惊恐无比的抬起头看着苍穹,失声叫道;“斩仙大刀?”

    “该死的,那李修远不是已经死了么,他的刀为何会悬挂在九天之上。”

    白光落下,降于煤山。

    黑山老妖惊恐咆哮,却被彻底斩灭神魂,身死道消。

    白光之后那尊埋在地下多年的石形虎雕顷刻之间崩碎,化作一地的碎石。

    妖邪谋害末代皇帝,罪大恶极,斩仙大刀有感而发,从天降落,斩妖除魔。

    这个隐匿了几百年才刚刚出山的黑山老妖,还未来得及祸乱天下,就已经死去。

    自此黑山之名不复存在,只有煤山二字。

    只是这样的一幕并不是只有这一年才有发生,自斩仙大刀悬挂九天之上,几百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作恶多端的大妖被诛。

    而大妖的死震慑了道行浅薄的精怪,它们畏惧人间,纷纷选择躲避山林,不敢再为非作歹。

    人道的昌盛,不可阻挡。

第七百九十四章千年之后。

    日月更替,岁月如梭。

    转眼便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

    繁华的都市之内,日夜不息,酒醉灯迷。

    夜晚,一家酒吧之内,音乐震耳欲聋,都市内的年轻男女饮酒,跳舞,肆意的发泄,玩耍着。

    在吧台的一角。

    一位身高一米八几,健硕有力,相貌英俊的男子正一个人坐在那里,皱着眉头抽着烟,旁边放着一杯冰水,虽然他穿着背心,沙滩裤,人字拖,但是却丝毫不影响他那与众不同的帅气。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怎么样?”有一浓妆艳抹的女子跑来搭讪。

    毕竟帅哥放在任何时代都和吃香。

    这男子摸了摸口袋,整整齐齐的排出了十个硬币,用服务员能听到的最大声音喊道:“麻烦来一杯水,这回不加冰。”

    “丝!”这女子骄傲的哼了一声,便一甩头发转身离开了。

    男子叹了口气,又将十块硬币收了起来,放回了口袋。

    “李圣贤,你这么抠怎么能泡到妹子,见到你之后我发现老天是公平的,给了你英俊的相貌高大的身躯,却也给了你丝命,哈哈,还来酒吧泡妹子,回去看电脑吧。”走来的服务员笑着说道,有几分既羡

    慕又鄙夷的语气道。

    他和李圣贤并不熟络,只是这个月他经常来酒吧,彼此聊了几句而已。

    “不过说真的,这酒吧最近都在找服务生,你如果来这里上班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妹子缠着你的,总比你整天不工作强吧。”一位路过的服务生道。

    李圣贤斩钉截铁道:“打工,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

    最后念念叨叨说着什么,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来到酒吧就像是回到家的感觉一样。

    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他这叨叨絮絮,不禁笑了起来,附近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音乐一停。

    一个话筒的声音响起:“今夜来到本店的朋友有福了,欢迎本店重量级驻唱歌手红姐登场,今夜红姐又会为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歌呢。。。。。。”

    李圣贤没有理会,这和他一介丝没有任何的关系。

    酒吧驻场,他一旁听着就是了,没有必要凑热闹,他来到酒吧不是为了喝酒,也不是为了撩妹,只是单纯的想找个地方坐一坐而已,他这些年去过很多地方,只是没有一处地方值得自己停驻的,他就像是衣

    个没有灵魂的鸟儿一样,胡乱的飞,希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地。

    很快,一个妖娆妩媚,让人骨头发酥的声音响起:“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首《白狐》希望大家能喜欢。”

    隐约响起,歌词缓缓而出:我是一只爱了千年的狐,千年爱恋,千年孤独,长夜里你可知我的红妆为谁补,红尘里你可知我的秀发为谁梳。。。。。。。。

    “我是一只守候千年的狐,千年守候,千年无助,情到深处看我用美丽为你起舞。。。。。。”

    喝完杯子里的冰水,李圣贤准备离开酒吧回去睡觉,可是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内心的什么东西似乎被触动了,然后不知不觉的回头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人群太密,灯光耀眼,他只能看见一位身穿红色旗袍,身材婀娜妖娆的女子正拿着话筒红唇微动,深情款款的唱着这首歌。

    他想挤过去看个清楚,可是还未挤过去的时候歌已经唱完了。

    但李圣贤依然意犹未尽,还想再听一遍。

    他跑到吧台,找到服务员道:“刚才那首歌是谁唱的,很好听?”

    “那是红姐唱的,是老板花了几百万请来的民间歌手,神秘的很,一个月才来唱一次,怎么你还想听?”服务员笑道。

    “能让她再唱一遍么?”李圣贤道。

    服务员笑道:“可以啊,你花一百万就可以点红姐的一首歌,不过就你这口袋只有十块钱的样子就别想了,红姐这排场比的上一线明星,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李圣贤道;“我虽然没钱,也不工作,但我爹有啊,而且我会坑爹。”

    说完,他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爸,我要用点钱,挺急的。”

    “要多少,用来做什么?”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

    “要一百万,用来泡妞。”

    “才一百万够做什么,这年头通货膨胀,一百万连一个厕所都买不起,泡妞怎么够?我先给你打两千万,回头不够再让秘书给你转去。”电话那头道:“记得,多交几个女朋友,喜欢就全带回家来。”

    “尽量吧。”李圣贤道。

    很快,他手机叮咚一响,一个转账信息弹了出来。

    旁边的服务员看了一眼,惊道:“卧槽,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丝,没想到你就是传说之中那不用工作的有钱人,富二代啊。”

    就在红姐唱完这首歌之后准备离开的时候,经理比较恭敬的向她说了有一位人愿意出一百万点一首歌。

    “点歌的人叫什么名字?”红姐一袭红色旗袍,妖娆妩媚,听此消息之后美眸微动,忍不住问道。

    “叫李圣贤,是个富二代,具体是哪里人就不知道了。”经理道。

    “李圣贤?”红姐念了几句,她忽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然后道:“我知道了,你让他到一号包厢见我吧。”

    几分钟。

    当李圣贤被服务员带到包厢之后见到了之前那位唱着白狐的歌手红姐。

    李圣贤见其的第一眼就被惊艳到了。

    这世上竟有这样美艳的女子。

    之前离得远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如今近看之后才发现这红姐是何等的祸国殃民。

    红姐坐在沙发上,轻轻捋着耳旁乌黑的秀发,旗袍之下一条又白又细的**若隐若现,在那脖子上挂着一个古朴的银锁儿,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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