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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四万年-第1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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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字符的闪烁,一个栩栩如生,亦幻亦真的现代修真世界呈现在他的眼前,他仿佛真能看到黯淡的天空,发红发紫的臭水沟,锈迹斑斑的法宝坟墓以及无数生活在其中的“垃圾虫”,甚至能真真切切嗅到那股腐烂发霉和鲜血铁锈混合在一起,令人作呕又无比熟悉的味道。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这个该死的‘法宝坟墓’看上去这么熟悉?明明是非常苍白无力的环境描写和套路化的人物模板,和以前看的那些小说没什么两样,看不出作者有多少功力的样子,但感觉,感觉就是不一样!

    “是错觉吗?

    “肥龙……好古老的名字,为什么一听到这个名字,我脑子里就瞬间浮现出一副无比清晰的形象,也没见作者在肥龙身上花费多少笔墨进行描写啊!”

    李耀艰难地吞了口唾沫,点开了第二章。

    这一章的题目叫做“光幕仪”。

    很显然,这是作者生造的一个词汇,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样一种东西。

    然而,还没开始看,李耀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种名叫“光幕仪”的法宝,甚至出现了数百种不同光幕仪的结构图以及灵能循环图,无数错综复杂的结构和线路交错成了一团乱麻,几乎要顺着他的耳道和鼻孔喷涌而出。

    手指,他的十根手指都不自觉地抽搐着,像是被天才钢琴家附体一般蠢蠢欲动,仿佛随时都会化作闪电和灰雾。

    “梦想总是要有的。”

    在翻到第二章的最后一页之前,李耀喃喃道,“万一实现了呢?”

    然后,他就看到这句话出现在了第二章的末尾。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烧红的子弹,狠狠贯穿了他的神魂。

    “轰!轰轰轰轰!”

    窗外传来引擎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自从贯穿全城的高架桥造好以来,就有不少赛车爱好者趁着夜深人静时将这里当成极速狂飙的赛场,无论怎么禁止都无济于事。

    李耀他们的宿舍楼正好是整片江南大学城距离高架桥最近的建筑,经常在半夜听到扰民的轰鸣。

    以往他们只能破口大骂或者向学校投诉。

    但今天的引擎轰鸣却格外响亮和刺耳,仿佛不是从外面传来,而是直接从李耀的脑海深处响起。

    恍惚之间,他又看到一副画面。

    自己穿着一套满是油渍的维修服,驾驭着一台经过暴力改造的大马力赛车,在高架桥和江岸边不要命地狂飙,超越了一个又一个对手,甚至超越了自己和时间。

    最后,是绚烂的花火,蒸腾的鲜血,惨烈的死亡。

    李耀的手脚都开始颤抖。

    那种手握方向盘,脚踩刹车和油门的触感实在太过真实,真实到让他忘记了自己是一名躺在宿舍里的大学生,倒像是一名正坐在赛车残骸里熊熊燃烧的地下赛车手,他的手背和脚背都凸显出了粗大的青筋,青筋还像是触电的毒蛇般在皮肤下面狂乱游走,皮肤被绷紧到了极限,随时都有一种诡异而强大的力量,要从这具普普通通的身体中破壳而出,彻底改变他和整个世界的未来!

    李耀用颤栗的指尖点了一下手机屏幕。

    第三章,《异梦》。

    李耀愣住。

    这一章讲述的内容,正好是生活在修真四万年代,星耀联邦的那个李耀,简称“修真李耀”回忆往昔,发现自己乃是一名地球穿越者,前世在地球上是一个地下赛车手的故事。

    和刚才李耀恍惚间看到的画面,几乎一模一样。

    “见鬼了。”

    李耀蜷缩成一团,他很想尖叫。

    摩挲着自己膨胀成玉米粒大小的鸡皮疙瘩,他颤声道,“赵凯推荐的什么鬼书,太邪门了吧,不能再看了,绝对,绝对不能再看了……要不然,再看一章?刚刚一定都是错觉,一定是我白天受到了惊吓,神经衰弱,产生了幻觉和幻听,没错,就是这样,再看一章确认一下要不然晚上怎么睡得着?”

    李耀继续往下点击。

    “妖刀彭海”,“模拟高考”,“大黑暗时代”,“二中女神”。

    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依旧萦绕在他的心尖上,令他在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代入到了“修真李耀”的角色中。

    说来也真奇怪,《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虽然文笔平庸,人物单薄,情节也没摆脱修炼和打脸的老套路,包括修真和科技糅合到一起的设定也算不上多精彩,反而有点儿哗众取宠,为了吸引眼球而故作惊人之语的感觉,但是一旦看进去,真的接受了这种设定,不少地方还蛮有感觉的。

    “‘疯狗’赫连烈?”

    李耀看着看着,不禁笑出了声,“这就是赵凯和余新争论的那个什么富二代班长也不知道是学生会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写法,好生硬的冲突,简直是没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创造矛盾!”

    这句话说完,他再次愣住。

    “我刚才说什么?”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说‘疯狗’赫连烈?没错,我是这么说的,赫连烈的外号是叫‘疯狗’没错,我不会记错!”

    不知道为什么,李耀对书里的赫连烈这个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书登场的第一个反派,就算是小喽级别,李耀也不至于把人家的外号记错。

    但是,无论往前面几章翻,还是往后面几章扫,从赫连烈第一次出场开始,作者都压根儿没有提到过“疯狗”两个字。

    没有,完全没有。

    第一次登场时,作者用的称谓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连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连烈发生矛盾冲突之后,咒骂对方的词汇则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几十章里面,赫连烈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风度和教养,根本没把主角放在眼里,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么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穷凶极恶,如同疯狗一般的形象?

    别说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为这样一个人物,取“疯狗”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吧?

    作者一直不惜笔墨想要描述赫连烈是如何嚣张、冷漠和霸道,用这种方式来增加“修真李耀”反击时的快感虽然受限于文笔,作者的描写并不算成功,但无论如何都没有把赫连烈糟蹋成“疯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着作者对“贵公子赫连烈”的描写,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分明一张失去一切、困兽犹斗、凶神恶煞、刀疤纵横、满脸狰狞的面孔,真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又重新接上的疯狗。

    没错,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连烈,“疯狗”赫连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脑海中回荡着“疯狗”赫连烈豪迈的狂笑,还有黑暗星辰之间一朵冉冉绽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这样的“疯狗”赫连烈,非但没有激起他的半点儿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涩,隐隐生出一股内疚和钦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个冷战,放下手机,给了自己一巴掌,“别人让我去吃屎,我还‘内疚和钦佩’?我不是这么犯贱吧,我心理变态啊?”

    当然了,无论“疯狗赫连烈”还是“修真李耀”都是书里的人物,是小说家胡编乱造出来的,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也并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么。

    总之,不知道怎么说,感觉还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着手机琢磨了半天,终于琢磨出一个貌似合理的结论,“其实这本《修真四万年》我以前看过,很可能是蜻蜓点水地扫了几下,对书里的一些人物和情节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过书名和作者什么的早就忘记掉了,今天重看一遍,这些尘封已久的记忆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现出来。”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网络小说又不是科学论文,没必要看得太仔细,像赵凯这样的资深爱好者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几百万字的大部头,几年大学下来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网络小说都不算多,李耀虽然没他这么夸张,但看过上百本小说也是有的,随便翻翻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看过就算了,书名,作者,人物和情节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有时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来“哎呀,这本书原来看过”,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原来这本书我是看过的,怪不得大部分情节都这么眼熟。”

    李耀重重点头,“没错,就是如此,这样一来,所有的怪事都解释得通了!”

    既然看过,似乎就更没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费时间了。

    今晚争取早点儿睡觉,明天一大早就起来,绝对不能再赖在床上堕落了,一定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去图书馆准备论文,再去搜集招聘会的信息,总之,他要振作,要上进,要风华正茂,要朝气蓬勃!

    这些什么鬼网络小说绝对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觉和幻听还有神经衰弱了,就连看书软件也干脆删掉吧,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毫无意义的东西,没错,就这么办,把它删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删掉,他发誓!

    嗯,那什么,要不然再看最后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后一章纪念一下,不过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后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无聊,无聊到要撞墙要跳楼,他也再不看这本无聊的《修真四万年》了!

    李耀这样想着,再次点亮屏幕,进入第四十七章。

    这章的名字叫“丁铃铛”。

第3170章 昨日重现

    轰!

    李耀的脑子里好像有个万花筒一下子炸开,无数绚烂又斑驳的画面如汹涌澎湃的潮水般涌来,他仿佛看到一个身材高挑,蜜糖色皮肤,嘴巴和耳朵都很大,不算太好看却充满了生气的女孩子,大咧咧朝他走过来,他们放肆地哭,放肆地笑,放肆地吼叫,放肆地拥抱……

    他还看到两头霸王龙在亘古的荒原上旁若无人地打滚;看到两颗古怪的大树互相纠缠千年万年;看到一对对豺狼虎豹在炎热的午后耳鬓厮磨,抵死纠缠;他甚至看到两颗星球两颗电光石火的流星呼啸而至,狠狠撞击到一起,撞击了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炙热的岩浆狂涌而出,生命的气息扩散到整个宇宙。

    “怎么回事?”

    李耀挠了挠裤裆,喃喃自语,“为什么突然产生一种腰酸腿软,非常空虚寂寞的感觉,就好像贼去楼空,整个人都筋疲力尽、索然无味了这两天也没那啥啊!”

    李耀定了定神,继续看下去。

    他很快就被丁铃铛这个看上去有些另类的女性角色吸引。

    按照一般小说的写法,这种凶猛到一拳能打死一头牛的大姐姐,不太可能是女主角。

    但不知为什么,李耀的脑子里就是隐隐浮现出了丁铃铛生气勃勃,如火焰花般怒放的画面,这画面在每一个脑细胞中都熠熠生辉,叫他忍不住想看下去,知道这个女孩子的一切,以及她和“修真李耀”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

    “这章太短了,作者真能水,根本没什么内容嘛这章,不算不算,再看一章。

    “哎,杀千刀的断章狗,好死不死刚好卡在情节的关键点上,这也太无耻了吧?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不然,把这个什么魔蛟岛的情节看完,嗯,看完就睡觉!

    “果然这个‘修真李耀’还是很老套地昏迷,衰弱,被人耻笑,当成废物了,不过这又是什么情况,他不会真的和那个肌肉女丁铃铛好上了吧?要是他真的找了那个肌肉女,我就不看了,打死都不看了!

    “不知不觉已经看了快一百章了啊,要不然就凑个整吧,看到一百章就睡觉,我起誓!

    “一百章到了,嗯,嗯嗯,现在是半夜十一点五十七分,说起来也还算是‘今天’来着,最后三分钟,再看一章,十二点准时睡觉,用崭新的面貌,迎来崭新的明天!

    “搞、搞什么鬼!这究竟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刚才还是十一点五十七分,才看了短短一章就变半夜两点了?什么,不是一章,我已经看到了一百八十二章?不可能啊,见鬼了!

    “好吧,既然已经两点零二分了,那就再凑个整,争取两点半看到两百章,然后把这本书彻底删掉,连看书软件也卸载掉,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三、三点了?为什么,苍天啊,大地啊,这究竟是为什么!

    “三点半?怎么就三点半了?堕落啊,我怎么堕落到这种程度,难道真是最近写论文找工作压力太大,急需一个舒缓神经的渠道?也是,必要的休息和娱乐还是要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别太纠结论文和工作的事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钻了牛角尖,脑子纠结坏了也不好话说这个作者还真是不会写感情戏啊,哈哈哈哈,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上我,没见过这种男女主,哈哈哈哈,怎么回事,感觉双腿越来越软,下半身隐隐作痛,就好像被火车来回碾压一样以后真应该降低点儿频率了。

    “不行,一定要睡了,再看最后一章,一定睡,我起誓……”

    李耀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一边揉搓着小腹,一边飞快划着手机。

    真是奇哉怪也《修真四万年》这部小说除了修真加科技的噱头之外,的确平平无奇,了无新意,没有丝毫过人之处,就好像是大工业流水线上下来的标准化商品,看亦可,不看亦可。

    什么大荒列车上热血沸腾的桥段,也摆脱不了作者强行热血,却叫读者看了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嫌疑。

    但是……

    为什么李耀越看越觉得熟悉,绝大部分场景和画面都像是百年前的记忆般朦朦胧胧,似曾相识,又越看越想看,急着知道“修真李耀”和他的朋友们,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赵凯没骗人,《修真四万年》真好看!”

    李耀打了个哈欠,“去尿个尿,尿完了一定睡觉,不睡觉不是人!”

    李耀睡着了。

    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睡着了。

    因为他又做了无数个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的异梦。

    而今天,异梦却比过去清晰了上百倍,清晰到他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坐在高低床下面的书桌旁,聚精会神看一本叫《修真四万年》的网络小说。

    他又看到了那头抹着口红的霸王龙。

    但这一次,霸王龙的背后还跨坐着一名蛮族女王。

    锐利的双眸,笔直的鼻梁,蜜糖色的双唇和小麦色的皮肤,周身散发着睥睨天下,唯我独尊的气势,正是小说里的人物“丁铃铛”。

    “过去那么多年,我一直在无尽星海中找你,从斗气宇宙开始,一路杀穿了那么多宇宙,那么多世界,那么多魅惑的天堂和可怕的地狱。”

    丁铃铛盯着李耀,声音低沉充满磁性,纯粹又充满了沧桑,“所有人都说你已经死了,神魂和生命信息彻底粉碎,湮灭于虚无了,但我就是不信,我知道你一定还活着,一定以你自己的方式坚持着,哪怕敌人是地球,甚至是……整个宇宙!

    “还记得我们离别时说的话吗?

    “我说过,就算有朝一日你死了,下了阴曹地府、九幽黄泉都无所谓,因为我会拆了阴曹,轰爆地府,把九幽黄泉都烧个一干二净,把你救出来的!

    “李耀,坚持住。

    “我来了!”

    李耀又一次猛然间惊醒。

    感觉自己的十指和腰杆这辈子都没这么酸疼过。

    那就好像有人把烧红的钢针狠狠戳到了他的十个指甲盖里,又用烧红的大铁锤在他的腰上狠狠砸了一锤。

    身体虽然已经苏醒,意识还沉沦在大脑的沼泽中,他浑浑噩噩地在椅子旁边坐了十分钟,直到惨白的阳光直刺双眼,才发现已经是早上九点半。

    今天是周一,毕业班虽然没什么课,但室友们都去图书馆准备论文,或者去外面跑实习和招聘了。

    宿舍里十分安静,令墙上挂钟的时间流逝声大到难以忍受,李耀屏息思考昨晚发生的一起。

    他好像看一部很有意思的网络小说看到了后半夜,然后下床去尿尿,完了回来坐在高低床下面的椅子上又看了一章,再一章,还一章,不知道看了几章,看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时还把自己记录异梦的小本子拿出来写写画画,然后就迷迷糊糊趴在桌上睡着了……应该是这样吧?

    “网络小说害死人啊!”

    李耀用力挠着乱蓬蓬如鸟窝般的头发,睡眼朦胧地想着,“好吧,昨晚又堕落了,待会儿就把这本书删掉,软件都卸载了,然后从今天中午,不,中午还是补觉吧,从晚上十点钟就开始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没错,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话说回来,腰怎么这么疼,站都站不起来,不对啊,内裤很干爽,真没那啥啊!”

    李耀歪着脑袋,打着哈欠,竭力回忆着自己昨晚尿尿之后究竟干了些什么,除了看书之外,好像就是在小本子上涂涂抹抹,写写画画。

    李耀随手打开自己最**的“梦境记录本”。

    然后,他就愣住,脸色煞白,如见鬼魅。

    只见梦境记录本上,那头抹了口红的霸王龙背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名英姿飒爽,霸气外露的蛮族女王,双眸深邃到能洞穿笔记本和书桌甚至地壳。

    蛮族女王对他伸手,似乎想要把他拉出深渊,或是一种战斗的邀请。

    李耀用颤抖的指尖,摩挲着自己画出来的蛮族女王,一道诡异的电流,从指尖流淌周身,即将引爆他的心脏。

    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噗通!

    他的心跳越来越快,达到极限,忍不住想要发出压抑了无数年的咆哮。

    “这是我画的?”

    李耀有些不敢相信地问自己,“我的画技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画出来的人这么像?”

    再往后翻,还有新的画,用他桌上的圆珠笔和签字笔随意涂鸦,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座座城市或者建筑或者自然风光。

    李耀的瞳孔骤然收缩,心脏几乎要长出手脚,撕裂胸膛,跳跃出来。

    浮戈城,法宝坟墓,赤霄二中,辽远号,大荒列车,大荒战院……

    虽然没有标注,但是李耀一看就知道,都是小说《修真四万年》里面的场景,有一副绘制着大荒列车的圆珠笔画上,甚至还清晰可见正在战斗的士兵,牺牲的修真者,尖叫的乘客以及远处发出刺耳尖啸的“鬼面银蚊”。

    虽然笔法很拙劣,但一看就叫人热血沸腾,仿佛身临其境,回到那天的大荒,雷暴区里面。

第3171章 李耀的麒麟臂

    看到这些圆珠笔和签字笔的涂鸦,李耀的心脏“砰砰”乱跳,不得不用手死死捂着心口,才能勉强压抑心底既熟悉又古怪的感觉。

    再往后翻,还有一些“法宝”的草图,大多是链锯剑、震荡战刀还有矢爆枪,非但外观有模有样,既统一又和谐,看得出成熟的工业设计痕迹,又和常见的设计风格迥然不同,而且还有非常精细的内部构造体,好像是错综复杂,纤毫毕现的电路板一样。

    这就更加奇怪了。

    李耀学的是经济,他非常确定自己并没有上过工业设计和电路设计之类的课程,如果说前面那些“小说场景”还是随手涂鸦,这些一看就精美而严谨的结构图,又是怎么回事?

    李耀歪着脑袋想了半天。

    “难道我还有自己都没发现的潜质,是一个无师自通的天才,当年应该考个工业设计什么的?”

    他继续翻下去,后面还有。

    这一次,是几幅纵横交错如立体迷宫般的草图,李耀把笔记本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才恍然大悟终于不是小说里的人物、场景或者法宝,而是他们宿舍楼以及教学楼,甚至整座大学的建筑结构图和地形图。

    虽然李耀很难判断,这些建筑结构图和地形图的精确度如何,但光是玄奥繁复的线条和严丝合缝的比例尺就能看出绘图者的功力,李耀不觉得从没学过建筑设计的自己还有这样的手艺,而且,非常蹊跷的是,无论教学楼还是宿舍楼,通风管道以及下水管道都是他描绘和标注的重点就连一路蜿蜿蜒蜒通往女厕所的通风管道和下水管道,都被他一丝不苟地画了出来。

    “有,有没有搞错,难道这些都是出自我手,我究竟是个什么人,一个深藏不露的工业和建筑设计天才,还是隐藏极深的变态偷窥狂?”

    李耀看着建筑结构图,愣了好一会儿都想不通。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校园里待了好几年,熟悉教学楼和宿舍楼的大致结构并不奇怪,,但这些图纸连隐藏在楼层之间的通风管道和下水管道都一条不漏,实在太诡异了!

    不过,这也解释了李耀的另一个疑惑。

    从下床尿尿到突然惊醒,不过三五个小时,其中能用来画画还不被人发现的,最多一两个小时。

    一两个小时之内,要画这么多幅纤毫毕现,栩栩如生,严丝合缝的场景和结构图,难怪他的十指剧痛如绞了。

    李耀摩挲着十指,发现了几处攥笔太过用力留下的凹痕,还有指缝中残留的笔墨痕迹,这更坚信了他的判断,影影绰绰回想起,这些场景、法宝和结构图的确是他画的。

    那大约是黎明来临之前最黑暗的时候,他看小说看到热血沸腾、不能自己,忽然生出一种无处发泄的感觉,只觉得十个指尖要变成十门太乙雷磁炮,而掌心和手背都要浮现出无数道熊熊燃烧的符文,不知怎么就挥毫泼墨,奋笔疾书起来,留下了这些东西。

    这是废话。

    不是他自己画的,难道还是半夜有人偷偷跑到他身边,拿他的笔和本子搞恶作剧不成?

    李耀非常了解赵凯和余新,他们不是会弄这种恶作剧的人,再说了,宿舍里的哥几个半斤八两,没有丝毫艺术和设计的细胞,谁能画这么复杂的东西?

    李耀翻到了空白页,再次握笔,很想在清醒状态下重新画一张,无论画什么都行场景,法宝,建筑结构图,地图。

    当然他最想画的还是丁铃铛,他想画出一万种丁铃铛的样子,看清楚这个神秘莫测的女孩子究竟是谁。

    只可惜,掌心那种熊熊燃烧的感觉已经消失,他咬了半天笔杆子,勉强画了几张草图,都是歪歪扭扭的涂鸦,再找不到昨晚的灵性。

    “这叫什么来着,一夜之间的天才?”

    李耀把椅子翘了起来,一晃一晃,找不到半点儿头绪。

    这时候,他却发现自己的右手有问题。

    他刚刚拿笔画画,这会儿就把笔夹在两根手指之间,无意识地旋转着这种名叫“转笔”的小游戏是大中小学生喜闻乐见,休闲解闷,人人都会的民间运动,当然绝大部分人最多把笔放在指尖转几个圈,能玩一两个花式就算个中高手,能得到同伴的惊呼,李耀亦是如此,平常一有发呆的机会就睡着,哪来时间练转笔?能转两三圈不掉下来就是极限了。

    可是现在,他的右手就像是注入了神秘的灵性,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又或者萦绕着一层诡异的磁场,操纵着那杆圆珠笔在指尖轻盈跳跃,狂乱舞蹈,做出一个接一个他看都没看到过的花式,方寸之间的旋转,竟然转出了惊心动魄的感觉和破风之声,无论怎么腾转挪移,始终牢牢粘在他的手指上。

    “怎么可能?”

    李耀目瞪口呆。

    不知是否错觉,他觉得自己的十指越来越灵敏,越来越修长,能逆反关节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动作,他甚至看到那杆圆珠笔明明已经从指尖滑落,偏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再次跃至掌心,如钻头被飞快旋转着。

    而且,他的注意力越不集中,越不去想手指头的事情,转笔的速度就越快,花式也越华丽和绚烂,一旦他过分注意到这件事,有意识去操纵手指和圆珠笔,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他越想控制越控制不住,到最后“啪嗒”一声,圆珠笔终于掉到了地上。

    而他的右手五个指尖,也磨得通红,如针刺般痛。

    李耀盯着落在地上的笔,如同盯着一条冬眠中的毒蛇。

    为什么,他的手忽然变得这么灵敏了李耀班上就有几个同学特别喜欢转笔,李耀也通过他们看过一些所谓“转笔高手”的视频,不是他自吹自擂,和他刚才的花式相比,那些转笔高手的手,和鸡爪子都没什么区别,还是卤熟了的那种。

    李耀没来由想到了一个词,或者说是一种描写的手法。

    《修真四万年》的作者“卧牛真人”掌握的词汇量和描写手法相当贫乏,每次描写“修真李耀”维修法宝的速度怎么快,手法怎么神奇时,都会用“双手化作两道灰雾”来形容。

    虽然看书时李耀也吐槽过很多次,但是回忆自己刚才转笔的动作,他不得不承认,他的手的确化作了一道灰雾倘若速度再快点的话,说不定灰雾中还会爆出一缕缕的电弧呢!

    想来,早先画那些场景图、结构图和地形图的时候,他的速度也是这么快的吧,否则,短短一两个小时,根本不可能画完半本笔记本的。

    “撞鬼了!”

    李耀坐立不安,来回踱步,只觉得小小的宿舍里阴风阵阵,鬼气森森,吓得他打了几个哆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但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从来只听说过鬼打墙、鬼压床,没听说过鬼上身教人玩转笔的啊!

    他的手,他的手……

    一股燥热难耐的感觉从心脏蔓延到了全身,又从全身汇聚到了指尖,他忽然觉得十指很痒,不是一般意义上被蚊虫叮咬的痒痒,而是比那更加难熬百倍的奇痒,他想喊叫,他想撕咬,他想把十根手指都放到最粗糙的砖石上去狠狠摩擦,他甚至想用火来烧灼指尖,不过他最想做的还是……拆东西。

    没错,他忽然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

    他要把所有可以拆卸的东西,统统拆卸成最基本的元件。

    这种感觉就像是致命的闪电,无法抵挡。

    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喘息着朝自己的书桌伸出罪恶的双手,几乎是眨眼功夫,连他自己都没看清楚手势,书桌上所有的签字笔和圆珠笔就化作最细碎的零件,分门别类,摆得整整齐齐。

    他兀自不过瘾,颤抖着拉开了书桌,里面有一个坏掉的计算器和一台考英语四六级时听力测验用的收音机。

    这两件电子产品虽然不算太复杂,却也由数百个零件组成,而且咬合得非常紧密,还用很细小的螺丝吃住了劲。

    李耀没有螺丝刀,但他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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