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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剑年代-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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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十字弓,本来应该是在地面上才能使用的,因为它上弦时,需要用双脚踩住机括,才能拉开,还没见过有人在马上用这种武器。
看来,他们是有备而来,事先先把这弩矢已经上好了,又用布条简单地绑住,不让弩矢不小心掉下来。到现在,才拉掉布条,所有人都瞄准着可奇。
这时,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蓝鸢手下的弓弩手也反应了过来,一阵乱箭射出,倒是让好多个黑色兵团的骑兵应声落马,但是,这么多人同时冲了过来,哪里有办法尽数都阻挡得住。
正当疯马手持着巨型大盾正要冲上前去为可奇挡住弩箭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看可奇必然要被射成蜂窝时,突然,蓝鸢的四名扈从,居然不约而同地扑了过去,用身体帮可奇挡住了所有的箭矢。
那四个人身上的皮甲,在这种箭雨下,完全没有为他们起到任何保护作用,其中有两个人,脸上中了三四箭,当场就死了,还有两个人,全身插满了箭矢,犹自挡在可奇的面前,眼神已经慢慢地迷茫了,一点点地失去了生命的光华。
“无耻!”木鳄岛的众人,全都冲了上去,和那些骑兵搏杀了起来。这时,由斯他们也拍马冲了回来,双方陷入最惨烈的纠缠战中。
双方的骑兵都已失去了任何机动性,这个时候,在马上和在地面上,相差其实已经不大了,这倒是便宜了木鳄岛的这帮高手们。
木鳄岛的众人,好像精通马术的人并不多,但一个个却都是步战的高手。特别是像公牛、疯马这对活宝,更是属于完全的步战型战士。
平时出任务,王子从来不把这两个人安排在一组,因为两个人都是一遇到战斗就发疯一般,如果这两个人分在一组,那么,就没有清醒的人了。
果然,他们现在已经不清醒了。公牛挥舞着那把巨大的短柄双刃斧,疯马则是一面巨型大盾,和一把单手斧,两个人都有一个特别恶趣味的癖好,就是砍人的时候,最喜欢挑大动脉的地方砍,每一斧砍出,就要让对方鲜血喷洒。
直到那四十来个骑兵尽数被杀,都没有一个人投降。从这些人的战斗实力上看,根本不是什么厉害的角色,甚至于,可以感觉得出,只是普通的士兵穿上了黑色兵团的装备,和传说中黑色兵团的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蓝鸢一边下令让士兵们清理战场,一边亲自为四个扈从拔下箭矢,又让人把自己的战袍脱了下来,盖住了那四具尸体。
等到忙完这些,坐了下来,想了一会儿,转头对着可奇说道:“元帅……我知道你不愿意听,但是,我还是得说,我觉得,这些人,要么就是黑色兵团以喽啰充数派来的敢死队,要么,就索性是雇佣兵一类的人,只是穿上了黑色兵团骑兵的装备。难道还有谁会比马马奇公爵更希望你回不了国吗?这件事,肯定不会是凑巧。”
“咳咳,蓝鸢,别说了。”可奇摇了摇头。
“为什么呀?我觉得蓝鸢哥哥说的没错,一定是那个丑八怪,想害死父亲,他好当上元帅,甚至于,他说不定就是想得到兵权,然后杀了苏丹,自己上位呢。”艾西口无遮拦地说道。
“住嘴!”可奇突然露出凶恶的表情,瞪了艾西一眼,艾西从来没有被父亲这样凶过,一下子觉得说不出的委屈,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白雪见了,递了一条手帕过去,却被她推开,只拿袖子在脸上擦了擦。
“可奇元帅,这是怎么回事,蓝鸢说的,到底是什么情况,我觉得,作为盟友,我们现在有权利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由斯突然站了起来,严肃地对着可奇说道。
他可不想,这么多兄弟们,跟着可奇去冒一个自己完全不知道的险。
可奇痛苦地摇了摇头,嘴巴刚张了张,又用力合上,叹起气来。
第87章 分组前进
“马马奇,是现任苏丹的族弟,按照世代的功勋算起来,本可以授予亲王的爵位。但是,由于他犯了不少错误,所以,最终被苏丹封予公爵之位。”可奇看着慢慢暗了的天空,开始说道。
“后来,他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凡是一有战事,都自告奋勇,每次带军出征,都无不战胜而归,慢慢的,在廷堂上也建立起一些威信来。有很多领主贵族等,都是很拥护他的,甚至于还有很多富商,都会主动为他出征的军队献出金钱或物品,这让他的实力增长得非常的迅速。”
可奇看了一眼蓝鸢,继续说道:“后来,就开始有很多人谣传,马马奇不满苏丹的统治,想靠着自己手里的军力,推翻苏丹之类的话,但是没有真凭实据,却也没有人敢当面指责他。这次我出了这事之后,很多原来拥护我的领主,都面临着需要重新选举元帅的局面,这时,马马奇看来是动心了,想把那些常年跟随我的领主,也拉到他那一边去。”
大家都听明白了,后面的事就一下子很好理解了,肯定是马马奇听说可奇领主又要回来了,而且可以重获清白,所以,索性就派人截在半路,要杀掉他。
这是他们国家内部的政治斗争,木鳄岛这帮人,虽然没有言语,但心里想的,都是一样的,没自己的事,尽量不要插手去管。
蓝鸢想了想,很严肃地问可奇的意见,需不需要调集更多的军队来保护他。接下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也不知道后面还会有什么危险。
这时由斯突然说道:“我有一个主意,但并不确定这样可行,你们也一起思考一下。”
说着,由斯拉过白雪来,继续说道:“白雪会易容之术,我觉得,我们以其这么一帮人去面对不知道的各种可能,不如冒一个险,赌一把。让白雪把可奇化妆成另一种样子,最好再有几个人,也一直经过易容,然后,我们兵分两路,大军仍然按原计划的路线走,而另外几个人,则护送着可奇领主,另走其他路线,最后在贝克堡汇合。”
大家对由斯这个大胆的想法,虽然都觉得挺不错的,但是,这无疑也让护送可奇的这几个人,变得非常的危险。而这个危险的任务,又责无旁贷地,肯定是要落在木鳄岛这边的人身上了。
蓝鸢第一个表示支持,他也觉得,这种方式虽然看起来很冒险,但敌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可奇领主这么尊贵的人物,居然敢冒这样的险,只让几个人保护着就这么回国去。
大家商议了一下,也都同意了,只是这护送的人手,就有点伤脑筋了。显然,人数一定不能多,不然就没有了那种效果,其次,这些人,必须有足够的本事,能在遇到危险时,保证可奇的安全。
刚才底裤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除了由斯和屠城被一开始就定了下来外,第三个人选,都一致选了底裤。
刚准备要出发,左手叫住了他们,说道:“咳咳,几位尊敬的英雄,你们不觉得,把大妈带上会更好一些么?”
由斯一拍脑袋,突然觉得,自己真是太过于夸大武力的重要性了,这个时候,带一个大妈,其重要性说不定抵上几个战斗好手。
大妈是木鳄岛医术最高明的人了,特别是在手术方面,基本已达到神化的水平,看着大家都用那种眼光看着他,大妈觉得,只有这种时候,才找回了自己的存在感,很享受地笑了笑,嘴里念着:“自当尽力,自当尽力。”
经过白雪的化妆,已经没有人认得出可奇来了,但由斯他们几个人,就稍显简单了一些,因为白雪这次出来,带着的工具也比较简陋,材料也不足,只好将就一下。
艾西本来非要跟着可奇走的,但是,众人都把她拦了下来,如果让她也一起的话,太过惹眼了,就失去了分组行动的初衷。
由斯知道沙漠中最重要的就是水,所以,特意从他们那里多拿了很多水袋水壶,挂到马背上,四个人这才率先出发,方向却稍偏一些,准备绕点路。
今天的运气比较好,天完全暗下来后,天空有了很多星星,月亮也当空照得明亮,让他们不至于乱了方向。
就在他们刚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时,突然远远来了一队人马,看起来二三十人,一个个都穿着萨曼顿国家的鳞片卫兵甲,可奇一眼认出,这些是萨曼顿的弓箭师。
这种弓箭师,装备的都是非常昂贵的鳞片甲,这种甲既有比皮甲好的防护力,又不像板甲一类的那么笨重,非常适合射手使用。
由于装备的珍贵,所以,能穿上这种装备的,都必须是在弓箭手中百里挑一出来,又经过特殊训练,成为合格的弓箭师者,才能配备。
看来,来的人,一定是皇室的人了。
可奇心里一阵高兴,但随即马上又冷静下来,在没有完全认清身份前,还是不要先表露了身份好。
这时,那队人马,已经来到他们的面前,当先有一个青年人,皮肤黝黑,短短的头发还卷在一起,身上穿着名贵的链甲,腰间一把镶满宝石的爵士剑。
那青年一走到他们面前,用很轻蔑的眼神看了他们一眼,又扫了一下他们几个手上的武器,问道:“你们是雇佣兵?”
由斯走上前去,行了个礼,说道:“是的,尊敬的阁下,我们是低贱的雇佣兵,护送我们老板到斯歌德骑士国做了点小生意,刚刚准备回国。”
“哼哼哼”那青年人笑了笑,冷冷地说道:“你们知道我是谁吗?现在,我命令你们,把你们所有的食物和水,进献给我。我可以授予你们忠诚子民的称号。”
可奇皱了皱眉头,这个青年人他是认得的,虽然很久没见,样貌已经有点变了,但那说话的表情举止,却是一点也没变,活脱脱的,就和他的父亲马马奇一样。
这青年人,就是马马奇最疼爱的小儿子,巴特。
第88章 恶人与恶狼
由斯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自己有点地位,就觉得永远有特权,可以随便占有别人的财物甚至是生命。当时反出乌克城,也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这种所谓的权威。
他对自己的战斗力,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信,看看对方人也不算多,就准备出手,结果,可奇拉了一下他的手腕,点了点头。
可奇担心被巴特认出他的声音,所以一直没有说话,只以眼神看了由斯一眼,由斯眉头皱得更深了。
屠城这时也走过来,笑着对着巴特行礼,说道:“尊敬的阁下,愿主神萨兰庇佑你和你的子民,我们愿献出一半的水与食物,来换得你的一声赞赏,也请你给我们留下一部分,好让我们活着回到自己的城市。”
“哼,你们有什么资格和我讨价还价!”巴特脸色一变,黝黑的脸看起来更加阴沉,手势一比,几个弓箭师居然近距离开弓对着他们四人。
这得对自己的箭术多么有自信的人,才敢在这么近的距离用弓箭对着敌人,而不是拔出腰间的短剑。
巴特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四个人以为他要出手了,都准备好要迎战,谁知,他突然把匕首掷向空中。
“叮”一声,匕首已经被一枝箭射中,向另一方向弹去,又是“叮”的一声,被另一枝箭又射中弹回,那把匕首,居然在空中被轮流射了两箭,最后又掉回巴特的手里。
这种程度的箭术,已经不是他们认知范围里那种弓箭手了,这些人简直就是把弓箭变成了手的延伸,心里想到哪,箭就能射到哪。
虽然心里知道,真要硬拼,自己这边还是有很大的胜算的,但看到可奇一副息事宁人的样子,由斯他们也没了主意,他们对这个嚣张的年轻人,并不了解,而看可奇的样子,他是认得出这个年轻人的,难道这之间,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叹了口气,由斯指了指马背上的水袋,示意他们拿走。谁知,那些人居然直接牵走了他们的马匹。
由斯心头怒火一下子冒了起来,拔出铁剑,几个闪身,已经站在要去拉马的那卫兵身后,铁剑架在他的脖子上,“放下!”
“由斯,住手!让他们拿走。”屠城似乎也看出点什么了,可能他对他们这些卫兵的装备也有点了解。
由斯这才艰难地忍下心里的怒火,走到一边,眼睁睁看着他们把马匹牵走,上面的食物和水,再也不属于他们的了。
巴特冷笑一声,又骑到马上,“驾!”一声,向远处走去,那些弓箭师,脚步倒也很快,紧紧地跟在马后,小跑地随着巴特而去。
“可奇!你最好能给我个充分的理由……”由斯一剑刺入沙中,心里的怒火还是没有平息下来。
可奇这才慢慢告诉他们,这个巴特的身份,如果马马奇真的要置他于死地的话,这时候让巴特发现了他们的身份,无疑会有无穷的麻烦,毕竟现在可奇手里,一个兵都没有。
“好吧,亲爱的可奇大人,我们后面的路,真的要求你们那什么萨兰主神来庇佑了。”由斯摇了摇头,也不再休息了,带头就向前定好的路线走去。
众人也摇了摇头,跟了上去,接下来的路,要在没有食物和水的情况下行走了。虽然他们定好的路线,并非全是无人地带,但这里离最近的城镇,也还最少有三天的路程,这三天,能不能撑得过还是个未知数。
经过一番艰苦地行进,三天倒是撑了过去了,但是,眼前看到的,还是一片黄沙,地图上那个小镇,却一直没有出现。
四个人凭着强大的意志力,支撑到了这里,现在再往前走一步,都觉得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了。
眼前不断地出现各种河流、湖泊,甚至出现了大海。
由斯知道,这是人体已经几乎要到达极限了,开始产生了幻觉。这时,幻觉中,似乎看到,有一群狼正向着他们走来,由斯摇晃了一下头,想让这种幻觉消失,然而,这幻觉没有消失,反而这些狼看起来变成向着他们冲了过来。
“草!你们有看到一群狼吗?”由斯问道。
“有”底裤用尽全力,才回答出了一个字。看来他也快到极限了。
“杀狼,喝血!”屠城简单地说了一句,就马上拔出他的双手剑。双手剑一出鞘,这位把剑当成生命的剑师,立即像是找回了自我一样,眼神里又有了光彩。
由斯十分冷静地环顾着狼群,“瘦”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些沙漠狼了,应该用“皮包骨”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比较恰当。
这时,他们几个人和狼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对面是异类,对面是食物,对面是水。
所以,不但由斯他们这边,做好了拼命的准备,那群沙漠狼,也是经过了多日的饥饿和干渴,看到他们几个人,就像看到了最美味的食物和最清凉的水一样,“嗖嗖”地一头头拼了命地向他们冲来。
屠城第一个冲入狼群之中,一会儿功夫,已连出了四五剑,每一剑出,就有一头狼的咽喉被割断。
由斯也跟着一头冲了进去,展开手里的剑,开始疯狂地屠杀起来。
但有一个人,比他们都聪明得多,底裤居然占着自己的单手剑轻盈灵便,一剑划破一头狼的咽喉后,左手抓着那具尸体,一边吸着血,一边用右手,继续对付冲上来的饿狼。
可奇则摆出一付“不关我的事”的样子,傻傻地站在那里,他对这三个剑手非常有自信,知道不可能有一头狼,会逃过他们的防线,冲到他的面前来。
果然,这三个人,也没有让他失望,从头到尾,只有屠城一时疏忽,被一头狼轻轻咬中了一下手臂,当然,在它还没有完全把嘴里的牙齿并拢时,就被屠城一剑砍去了脖子。另外两个人,甚至一点伤都没有受到。
这群狼,以其说是突然出现的危机,不如说是他们的祈祷终于得到了主神萨兰的回复,为他们送来了最美味的午餐。
于是,他们已经开始在吃午餐了,而且吃得比生平任何时候都香,都多……
第89章 狼王
沙漠里不像别的地方一样,随便可以捡到点柴火来烧,所以,他们也只能生吃这些狼肉了,但对饥渴了三天的人来说,能喝上点和水有关的东西,吃上点和肉有关的东西,那已经是非常满足了。
所以,四个人此时,感觉很幸福。
但他们的幸福,看起来好像要结束了,正当他们吃得正欢时,突然远处一片狼啸声,紧接着,就有一群穿着兽皮,打扮奇怪的人,带着一大群沙漠狼,围了过来。
这些人头上都带着各种面具,有狼,有狮,有熊,反正能想出来的凶恶的动物,都成了他们的面具。
手里握着,大多都是些比较简陋的武器,长矛,石锤,石斧,但也有几个,拿着的是看起来挺名贵的刀剑,看来是上一个倒霉者的遗物。
正中间一人,长发披肩,眼睛带着诡异的绿色,两排牙齿没有一颗是整齐的,偏偏还要笑着露出那两排牙来。
只是那笑声,听起来比哭还让人难受:“嘿嘿嘿嘿,你们几个人居然杀了我的奴隶?“”
可奇在这片大漠上征战多年,对沙漠上大大小小的组织都略有耳闻,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来的是沙漠上挺有名的盗匪集团首领,狼王。
这狼王,据说从小就能与动物交流,特别对这些沙漠狼,有一种特殊的控制力,可以使唤这些凶恶的动物,为其战斗。
所以,他一直把沙漠狼当成自己的奴隶,而自己就是它们的主人,自称狼王。
由斯从地上捡起那把铁剑,挡在可奇面前,可奇轻声地对他们大约讲了一下这个狼王是什么个人物。
由斯听可奇三言两语讲完,知道来的也是个硬角色,想想不宜多惹事,就向前一步道:“狼王,你放纵这些畜生伤人,我们自卫杀了它们,怪不得我们吧。我们还在急着赶路,请行个方便吧。”
“嘿嘿嘿,杀了几只畜生,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你在我的地盘,杀了我的奴隶,在我看来,这是对我的一种侮辱。”狼王眼睛也不看由斯,只低着头盯着自己那副皮手套,突然,抬头看着由斯,说道:“既然你第一个跳出来,那么,就由你来解决吧。”
“哦?怎么解决。”由斯习惯性地翘着嘴角冷笑了一下,听这狼王的口气,这“解决”看来还是离不开一番打斗,反正现在打斗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倒也没什么稀奇的。
“我们狼巢的人,最崇尚的就是武力高强的人,万事之理,离不开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则,今天,我就赤手空拳对付你这把剑,如果你赢了,我马上送你们一人一袋水,让你们离开。要是你输了,你们四个人,一样可以离开,但都得各留下一条手臂。”
“成交!”由斯也不多废话,对他现在的脾气来说,凡是能用武力解决的事,就都不算什么事了,反而要让他讲半天的道理,他觉得更为难一些。
狼王敢赤手空拳来对付他,由斯知道,他能有这样的自信,一定有相当的本事,所以也不敢轻敌,见他还不出手,索性先下手为强,力从腰发,全力刺出一剑。
这一剑没有任何花招,也没有任何的变化,更是不留后着,就是一剑,全力的一剑,意在一剑结束战斗。
谁知,狼王的速度,有如鬼魅一样,一闪身,左手一探,“嘶”一声,由斯后背的皮甲被狼王抓下一块来,指力甚至划破了由斯背上的皮肤,火辣辣的痛。
这一惊非同小可,由斯自认速度虽然不能说是一流水准,但是,能把一把沉重的铁剑使到现在这种速度,也已经有相当的水平了,哪里知道,他的剑速,在狼王这里,就变得像慢动作一样。
由斯不敢再全力出剑,而是宁肯降低铁剑的杀伤力,而加快了速度,连挥数剑。谁知,每剑挥出,狼王都能在剑锋快到了是,突然闪身,每一闪身,都顺手抓向由斯的要害。
这让由斯变得非常的被动,左躲右闪,好几次狼王的手指都已经快碰到身体了,才险险地闪过。这时,他开始有点讨厌手里的铁剑了,这重量,在这种情形下,就是一种累赘。
突然,有个想法在他的脑子里闪过,似乎可行,他的性格一向如此,只要觉得有点机会的想法,就会马上去做。
当狼王又抓向他的胸口时,由斯双手剑突然就摆在胸口的位置,狼王要让自己出手的速度快,那要缩回去就没那么容易了,果然,“嘶”一声,被由斯的剑划破了他的皮手套。
接着,又连攻了几招,全都被由斯以逸待劳地用剑锋挡住,由斯知道,这方法用不了多久,但是,他在赌一件事,他要赌,狼王最终来抢他的剑。
因为他看出了,狼王之所以能有这样的速度,是他每当想到一招时,都会专注全部的精神去做这个动作,这样虽然速度可以达到极限,但是,基本上没有变招的余地。
果然,狼王被由斯以逸待劳的战术逼急了,突然这次不去攻击由斯,而改为向着由斯手里的剑柄抓去。
由斯这时突然把剑松开,狼王出手时,已预估了由斯的力量,所以,这次出手,带上了全身的力气,谁知一抓中剑柄,空荡荡的,剑已经在他的手上,但全身的力气像是一滴水掉进大海一样,突然之间无处着力,人不觉就向前多冲出半步。
也就是这半步,让由斯有机会,一闪身,来到他的身后,左手探出,三根手指已从绕过狼王的颈部,扣在他的咽喉上,右手从大腿刀鞘上抽出熊力砍刀,用刀背拍了拍狼王的肩膀。然后,由斯立即放开了狼王,退出几步,站在那里看着狼王。
“嘿嘿嘿嘿,小兄弟,有点意思,接住!”狼王倒也没有恼怒,虽然被由斯耍了手段骗了,但是,倒也挺有风度地认输,一反手,把铁剑扔还给由斯。
随后,向后面的手下挥了挥手,几个看起来相当猥琐的手下,立即分出一个包袱来,递给由斯。
由斯伸手接过,另一只手隔着包袱一摸,明显能感觉到,里面是好几个水袋,心中一喜,抬头看着狼王,道:“谢谢狼王惠赐,刚才多有得罪,特别是,这些沙漠狼……”
“哈哈哈哈,这几只畜生,能让我交到你这样一个武力高强的朋友,也算是死得值了。”狼王大笑起来,虽然还是那么丑陋,但是,这样豪迈的笑,无疑让大家对他感觉挺好的。
第90章 火箭雨
正当由斯向狼王告了辞,和其他三人准备要继续赶路时,狼王在后面又突然叫住了他:“小兄弟,可否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希望能交你这个朋友。”
可奇碰了由斯一下,示意他不必与这样的人交往。然而,由斯并没有听可奇的话,而是热情地走过去,行了个礼,说道:“由斯,铁剑由斯,谢谢狼王看得起我,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这次还有任务要办,等我送我的主人回到家乡后,一定再来找你喝酒。”
狼王见由斯并没有因为他是盗匪,就敬而远之,很是高兴,又走近了一点,对着由斯说道:“你很好,我就当没有看到可奇了。不过,后面的路上,还会有人对付你们,你要小心一些。”
“啊?”由斯吓了一跳,他以为没有人认得出可奇来,而且,这些盗匪和可奇应该也没有什么仇恨,为什么要围截他呢。
“狼王,这是怎么回事?”由斯一问完这个问题,就自己觉得挺傻的。
果然,狼王摇了摇头,只是苦笑,说道:“一切珍重,来人,把我的万兽袍拿来。”
手下送上来一件非常厚的袍子,看起来,像是很多动物的毛皮缝制而成。
狼王手里拿着那件袍子,对由斯说道:“这件袍子,名字叫万兽袍,是取狼、狮、熊三种猛兽的皮毛,而且每只都只挑背上的一块,由最好的裁缝花了一个月才缝制而成,不断暖和,而且,有一定的防护作用,我就把它送给你了,由斯,你要保重。”
由斯想不到,这狼王和他初次见面,就送这么大一份礼,可见此人真的重情重义,是可以结交的英雄朋友。由斯很是感动,从大腿上解下熊力砍刀,递了过去,就要送给狼王。
狼王摇头说道:“兄弟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我已经用不了任何武器了,你别看我刚才好像指力雄浑,出手挺重,然而,我的手已完全不能握拳,更别说手持武器,所以,我只能拼命锻炼我这不能完全弯曲的手指,把它变成最好的武器。”
说到这里,狼王并没有什么伤感,反而脸上露出了一份豪情,那是对自己这双手,从自卑到自信的变化,让他找回了自我。
由斯虽然不知道他过去的故事,但从他的表情里,能感觉得到,这位新结交的兄弟,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他。
一切尽在不言中,两个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由斯就转头走了。
补充了食物和水后,他们的行程明显快得多,很快,就来到了一处村庄,沙漠中有很多这样的村庄,这种村庄,一般都离城镇很近,因为没有一个村,可以单独生存在沙漠之上,一小块绿洲是不足以支撑这么多人的生活的,所以,一定有更大的城镇在后面。
但他们走了这么久,已经太累了,也不去想什么城镇里的美食和温暖的床,只要有个地方歇息一下,也就是了。
这个村的百姓,是很典型的萨曼顿人民,萨曼顿的人,对于外地来的客人,总是特别的友好,虽然他们自己很贫穷,但每当有客人来时,他们都会拿出自认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客人。
由斯他们在一户人家里落宿,好好吃了一顿热食,让他们似乎又找回了活着的感觉。
这户人家的孩子有好几个,在屋前屋后跑来跑去的,虽然贫穷,但却在一起玩得很欢乐。
由斯他们忍不住都带着笑意看着这些孩子,曾几何时,他们也是这样无忧无虑地生活过,可惜,人总是要慢慢面对现实,这该死的现实。
几个人忍不住,感叹了几句,这时,突然听见一个小孩子大叫起来,接着所有孩子都哭了起来,外面乱糟糟的,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
由斯因为昨天已经听狼王说过,前面还会有人要对付他们,所以,心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又有人发现了可奇了。一下子拔出铁剑,冲了出去。
一出去,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铺天盖地的火箭,在空中迷漫着,像下雨一般,向着这个村子射进来。
刚才在玩耍的孩子中,已经有两个被火箭射死在地上了,火烧着他们的尸体,另外还有个小孩子,腿被箭射中,钉在地上,拼命地哭叫着,企图去拔出箭来。
由斯大叫着,不顾一切地冲过去,用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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