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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之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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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连他自己一开始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太大了,过了一会儿,他才平静了下来:“不好意思,我失态了。
但是我的确想要知道,父亲究竟对我隐瞒了什么?
而他死亡的真相又是什么?”
黎恩欲言又止,迟迟没有开口,克兰沃顿时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唉…我和你的父亲的确有一些隐秘的事不能随便说出来,但现在可以告诉你一些基本的。”
黎恩下定了决心,简略地说了起来:“莫特森家族历史悠久,曾经获得了一件古老的宝物,这件宝物对商贸很有帮助。
后来商会发现这宝物,试图其盗走。
你父亲所信任的摩根爵士也背叛了,想要独占宝物。
他们趁乱围攻你的父亲,最终,你的父亲启动了机关,所有人都被埋在了地下深处……”
黎恩眼神闪烁着,口中说的倒都算是真相。
只是隐瞒了一些关键情报,选择性地告知部分真相罢了。
对于不用再守护时间之沙的莫特森家族来说,知道这些就暂时已经足够了。
真正的关键其实在于那些隐瞒的部分,只要黎恩不傻到把完整的真相都传出去,又有谁会想到时间之沙这种白之王时代甚至更加古老的神器?
只看莫特森家族之前几百年都好好地保守住了它,而商会获得它之后也没有引来别的势力争夺就知道了。
略微思考了片刻,黎恩又补充了一句:“过上几年,若是时机成熟了,我会来银石城,把一切都完完整整地告诉你。
另外,银石城的繁荣不可只靠着伪造古董,那终究只是一时之计。
莫特森家族与矮人的合作已有数百年,信任关系根深蒂固,这才是发展的根本。”
“……多谢琼斯先生为我解开了疑惑。”
虽然目前只是知道了个大概,但黎恩最后那些告诫都是真心实意,克兰沃虽然年幼,但也知道轻重,当即感激地道谢。
他想了想,又说道:“我其实很羡慕琼斯先生您这样的强者,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指导我剑术吗?
在新建一支城卫军的事上,如果琼斯先生可以帮忙就更好了。”
“怪不得那些权臣往往喜欢一个年幼的主君啊。”
琼斯这样感叹了起来:“那些老练的当权者,有谁愿意分出权柄给下人掌握呢?
除非像白之王那样的强者,才不会怕手下人起异心,大胆放权。”
“你想说什么?”
“黎恩,这可是个不错的机会啊。
如果抓住这机会,你完全有机会掌握一支军队……
如果做得更狠一点,甚至可以借机架空这小孩城主,过上几年,你就能实际掌控银石城。
找个机会让小家伙意外身亡,你就能成为子爵……有你重生的眼光加上我的帮助,成为伯爵乃至侯爵都指日可待。
到那时,你完全可以组建几千人的精锐兵团,成为对抗月汐兽潮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
说到这里,琼斯的语气变得严肃了:“这样的前景就摆在你的面前,真的不动心吗?”
黎恩略微沉默了片刻,却毫无迷茫地回应道:“你说的都很好,我的确也想成为大贵族,召集更多力量对抗月汐兽潮。
但做人得有底线……如果我不择手段篡夺莫特森家族的大权,谁知道下一步还能否保持本心。
乃至于堕落到和蛮荒之子同流合污,只为了自己的利益……
这种底线,我不能突破。”
“倘若为了人类能够得到拯救的话,必须如此呢?”琼斯的声音中带着诱惑。
以大义来粉饰自己,就可以压倒自己的廉耻心突破下限……许多英雄人物都因此变为枭雄。
琼斯想知道黎恩会怎么回答。
“如果人类只有靠着卑鄙行为才能够得到拯救的话,那我回到这个时代意义何在?
这样的人类还不如灭绝了好。”
黎恩回忆着记忆中的剑栏之战,回忆着那些宛如群星闪耀的战友们:
“我可以背叛我自己,但我又如何去背叛那些曾经与我一同奋战的英雄?”
虽然如此,但仅仅和小城主加深私交,并且加强在这支新军里的影响力倒也不错。
黎恩的心神回到现实中,对克兰沃微笑道:
“虽然还有些事去做,但若是城主看得起我这点剑术,我便留在银石城呆上两周好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上路
“喝——”
克兰沃向前一步,手中长剑突刺,其中还隐含着一丝魔力。
然而,伴随着清脆的响声,在黎恩面前却被轻易地弹开。
“哈啊!”
一击不中,克兰沃又借着剑被荡回之势,双手握剑高举过头,旋转着斩下。
黎恩略微一皱眉,却没有丝毫慌乱,这便反手一击。
这一剑后发先至,点在剑柄之上一寸之处,恰好将这来势凶猛的斩击打偏。
克兰沃一剑斩空,余力未消,居然收不住冲势,险些摔倒在地。
而手中长剑业已脱手,深深扎在土里,不是随手就能拔得出来的样子。
克兰沃原本精心梳拢的金发此时乱作一团,脸上和衣服上也沾了一点泥土,混合着滴落的汗液更显得有些狼狈。
“呼…呼……还是不行…吗?”
他抬头看向黎恩那边,就连呼吸都没有变急促多少,额头上也看不见汗滴,很是英武而又潇洒。
两相对比,他不由得生出了一股自惭形愧之念,却马上又被不甘心所取代了。
黎恩这一次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批评他什么,走过来将他拉起,脸上还有少许开心的色彩。
“你的剑术已经很精湛了,我在你这个年龄也没有这么出色。”
见克兰沃并没有多欢喜,他想了想,又接着说道:“如果与你之前战斗的只是刚进入黑铁级的新人,肯定会手忙脚乱的。
虽然我也只用了黑铁级的力量,但较高的眼界摆在那里呢。
寻常的黑铁级得使出全力才能防住你最后的一剑,运气不好还会受伤。”
说着,黎恩就转向了一边的侍者:“请你找两个黑铁级的卫兵来这里。”
“这是做什么?”克兰沃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先歇一会儿吧,等体力回复一些了,你大可以和卫兵过招试试。”
……
虽然卫兵对小主人很难狠下心使出全力,但一不小心就被克兰沃压制住,还是证明他此时的剑术在黑铁级也算可以了。
克兰沃在其父维克托的指导下练剑已经有五年了,加上他又不缺营养和药剂辅助,原本离黑铁级就只有一纸之隔了。
突逢大变成为孤儿更是刺激了他,发疯了一般地投入练剑之中,试图克服悲痛。
没想到,他一宣泄情绪,就阴差阳错地突破到了黑铁级。
黎恩羡慕不来,这毕竟是厚积薄发,但这种事他也用不着羡慕了。
论起从黑铁级到青铜级的速度,如今的他怕是在历史上都属于罕有的一批,甚至现在青铜级的力量已经掌握得很娴熟了。
这让前世花了好几年才晋升青铜的他自己情何以堪?
至于更有许多人,三四十年都到不了青铜,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素质滑坡变衰弱,也就更终生无望了……他们岂不是要活活嫉妒死?
就算晋升白银级怕也要不了三年就可以做到,现在的黎恩已经完全有资格以剑术上的长辈的身份自居了。
也许克兰沃可以在几年后作为剑术新秀小有名气,但到了那时,黎恩自己至少也该名动一方,被当做成名高手了。
……
像是一瞬间的事,当初许诺的两周已经过去,又被克兰沃死皮赖脸地留了一周,再不上路也不行了。
这段时间除了教导克兰沃剑术之外,他也顺便运用了琼斯传授的一些技巧,强化训练了一下那支新组建的城卫军。
曾经身为大佣兵团的团长,黎恩自忖还是有些管理经验,没想到效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许多。
一个强力而又不做高高在上姿态的上司无疑会得到军人的尊敬,当黎恩传授一些可以让他们更快变强的技巧后,尊敬就变成了爱戴。
毕竟当兵想过得好就得手上功夫过硬,纵然只能多变强一点,对士兵来说都是大好消息。
幸亏自己参和练兵只是两周左右的事而已,否则搞不好这些士兵迟早会变得不认城主只认黎恩自己……
最后两天,卡尔森看他的眼神都不大对劲了。
幸亏黎恩三番五次辞行,否则卡尔森怕是会认为他想要靠这些兵力架空城主乃至篡权吧?
终于到了临走的时刻,卡尔森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让黎恩在这里呆的太久对莫特森家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主弱臣强……不,比这还要糟糕。
虽然黎恩在银石城附近有了庄园和土地,但那是赠送的,他本人对莫特森家族可没有一个铜子儿的效忠义务。
卡尔森赶快摇了摇头,想是要把这不祥的想法从脑袋里面驱赶出去似的。
古代的贤者曾经说过,心中的想法并不一定能决定现实的做法,能够评判一个人的只有他做出的行动。
哪怕一个人心中有多少龌龊、肮脏的念头,只要并没有付诸行动,那么就不能否认他算是一个好人。
卡尔森现在也想通了,无论这个贵族青年想过什么,有什么意图和隐秘。
但他所做的这些事,客观上来说不仅对银石城,更是对克兰沃·莫特森有利,这一点并没有错。
至于其中是否有什么私心,这并不是作为获益者的自己这一方需要考虑的事。
不过——
“琼斯大人!”
“教官大人,多谢您的指导!”
听见新军之中不少人都热情地送行,卡尔森稍微有点不是滋味。
要不是海盗们正出海运送货物,否则他们也会来送行的吧。
“琼斯老师,一定要回来,记住我们的约定啊!”
就连小城主克兰沃也不舍地大喊着,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竭力地向那坐在马车上远去的身影招着手。
卡尔森顿时无奈了。
那个年轻人身上难不成带着什么魔法吗?能让那么多人都喜欢他……
仔细想想,其实卡尔森本人也应该挺欢迎他来着。
毕竟他连续帮助卡尔森解决了好几个难题……
莫非,这股莫名的反感其实是嫉妒吗?
身为中年人发现自己比不上年轻人,甚至自己敬佩的维克托城主也就是这个程度而已,所以才会产生嫉妒了吗?
卡尔森老脸通红,惭愧了起来。
这样的人杰纵然一生又能遇到几回呢?
比起嫉妒来,不是更应该感叹自己的幸运吗?
看着那在彩霞中远去的身影,卡尔森眯起了双眼。
他突然感觉到,自己也只是个俗人罢了。
“琼斯少爷,银石城的大好条件都留不住您,您的理想究竟是什么呢?”
黎恩望着远方的朝阳,随口说着:
“也许是成为光辉万丈的王者,又或者成为千夫所指的狂人。
或许能够拯救千万条性命,也有可能双手沾满鲜血,背负无数的恶名。
银石城不一定跟得上我……
那你呢,我忠诚的管家尼森先生?”
“因为我的骗局而丧命的人,和被我施舍救活的人都有上百了吧。”
尼森说着,又挥起了马鞭。
“就算你说你其实是白之王那个老鬼投胎,也拦不住我跟上来看热闹啊。”
在谈笑声中,马车向东方远去。
脱离平稳的生活,重新踏上征程。(未完待续。)
第一章 魔兽传闻
天色渐晚,西边已经出现了红霞。
一架马车在夕阳的映照下不紧不慢地驶进了小镇,停在旅店的一侧。
自然有侍者过来,解下马匹去一旁的食槽。
车上下来的年轻人熟练地抛给他一个银币做小费,让他开心不已。
“真帅气啊……”年轻的侍者目送那个年轻人走进店里,羡慕不已地自语道。
黎恩其实完全听得到他在说什么,其实这也是毫不奇怪的事。
在万物怀表里花费了那么久的时间来练习,甚至还稍微读取了一些别人的记忆,如今的黎恩已经脱离了“扮演”贵族的境界。
就算让尼森来仔细观察也看不出什么端倪,就算是睡姿都带着贵族味儿,黎恩已经成功地将贵族气质刻进了自己的骨子里。
走进酒店,自然有尼森充当管家的身份,开了两间客房,又要了晚饭,黎恩自己却没有直接去二楼的客房,而是在一楼酒馆的一角坐下。
虽说他目前是以贵族的身份出现,但实际上也不是那种了不得的大贵族,仿佛和平民呼吸同一种空气都会拉低自己的格调……
那样的贵族也是少数,而且像黎恩这样的年轻人,就算稍微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也只会被认为是年轻的错罢了。
他之所以心血来潮要在这一楼吃晚餐,就是因为想要多打听些情报。
尼森现在虽然很可靠,但有些事还是得自己来比较好。
在前天居住的旅店里,黎恩听说那附近出现了目击陌生的魔兽的传闻。
在来这里的路上,这附近又发生了地震,虽然坐在马车上,也有轻微的震感。
“随着时间之沙归来,世界的魔力复苏,会有许多事比你想象中更早地发生……”
琼斯的话果然成真了。
前世的最终,黎恩就了解到了一些事:那么多魔兽并不仅仅是之前就生活在森林之中的。
当魔力复苏时,有许多魔兽母巢从地底破土而出。没有人清楚原理,只知道它会源源不断地制造魔兽……
有许多被认为一度灭绝的魔兽再次出现,就是被魔兽母巢制造出来的。
而地震则是整个世界对魔力复苏的特殊反应之一。
黎恩需要关注的是,魔兽母巢的出现已经到了哪个程度。
“可怜的老瑞克,等我们发现他的时候,就只剩半个身子了……”
在酒馆的另一角,有个中年人已经喝了不少,说起话来嗓门也大,他话中的内容则吸引了黎恩的注意力。
“他从不走夜路啊,而且他那一队有十几人呢,这是撞上狼群了?”
在他对面的年轻男子好奇地问道。
“不是,去红河谷的路上一向也没有狼啊。”中年人又喝下一口,摇了摇头。
“我给你说啊,他们的牛车都给烧焦了,狼又不会放火,你再猜猜……”
接着,他一直保持沉默,笑嘻嘻地看着桌上的其他人。
“别卖关子啦,快说吧!”
另一个人这样说着,可是中年男子只是接着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黎恩走了过去,坐在桌子的一边。
一枚金币掉在桌子上发出叮当声,中年人最初还有些发愣,当金币快要滚落到桌下,他才连忙伸手抓住。
“今天你喝的酒我请了。对你说的事我也很好奇呢。”
“哎呦,那就谢谢这位少爷啦!”
中年人眉开眼笑,接着说了下去:“除非是有条龙飞过来,否则那几个守卫也不会被秒杀啊,总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的。
我就去翻看了一下,结果还真有惊喜!
有一条半个人那么长的腿掉在那里,我仔细一看,大虽然大了点,但和蝗虫蚂蚁之类的却很像。
可惜那条腿也快烧焦了,一拿起来就碎掉了……”
中年人端起巨大的酒杯,将其中琥珀色的啤酒全都倒进了喉咙里面。
“哈啊——我想,估计是哪种长得像大虫子的魔兽吧,可能还不止一两只,估计它们还会喷火,这可不好惹啊。”
“多谢。”黎恩没有接着听他说废话,回到自己的桌子上去,静静地思索着。
“尼森,你听说过会喷火的大虫子没有?”
“抱歉少爷,我也不清楚。”尼森似乎对这种事也有些不安。
黎恩又在心中询问琼斯,然而奇怪的是,琼斯也表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按理来说,能喷火的巨虫这样有特色的魔兽总该有所传闻才对。
尼森和自己也就罢了,但琼斯……他明确表示自己对某个事物完全不知道的时候可是屈指可数啊。
难道这虫子有这么神秘吗?
黎恩虽然勇敢,却从来都不是有勇无谋,自己一个人去和一群未知的魔兽硬碰硬,不到不得已他是不会做的……如果有几个队友互相策应倒还可以试试。
那么,难不成要放弃红河谷的便利?
如果不从那里转水道坐船走,坐马车又得多浪费很多天,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正当他思索的时候,尼森一拍手说道:“有了!
少爷你看那边,有三家商队准备结伴一起走。
他们的护卫应该能凑出十几人,如果和他们一起走,应该会安全一些。”
哪一行都不缺聪明人,商人虽然逐利,但没有命花钱也是万万不可的。
黎恩向那边看去,不仅是商人们在互相交谈拉近关系,甚至有的商人已经在试图招揽一些闲散的武人了。
就算是小镇里,也往往会有少数佣兵来执行清理野兽的任务。
因此这样一来,居然叫商人们凑出了二十几个护卫人员。
黎恩微微一笑,对着尼森说道:“尼森,就拜托你去和他们交涉一下好了。”
“您的命令就是我的意志。”
尼森夸张地鞠了一躬,让附近的人都惊讶地看着他们二人。
但二人的脸皮早已经厚如城墙,丝毫不惧这众目睽睽。
“希望一切顺利吧。”
黎恩不去看尼森那边,这个超级骗子如果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好,就真的白瞎了那么大的名头。
他只是埋下头,接着对付盘子里那块明显烤老了的牛排。(未完待续。)
第二章 乌鸦嘴
还是凌晨七点,三家商队的人就已经吃着早饭,有的已经在收拾车马了。
为首的商人诺顿亲自上楼去找黎恩,却发现房间已经空无一人,床铺也已经收拾得十分整齐。
轻风吹来,他从窗户向外望去,却看见了一个正在挥剑的身影。
一剑在半空中划过美丽的弧度,居然将飘落的树叶斩成了两半。
……
“没想到,波诺佛尔先生您居然起得这么早。”
商队的人已经上路,诺顿却没有待在自己的车上,而是厚着脸皮坐在黎恩的车厢里。
说着些奉承话对于普通商人来说算不得什么,难得有贵族愿意与之同行,他自是一点机会都不肯放过。
“只有养成早起的习惯,不断锻炼自己,才会保持强健的体魄。”
黎恩望着窗外,淡淡地说道:“我曾经有一位长辈,小时候可以骑着小马在森林里射猎狡猾的红狐。
但他十四岁继承了家族领地,自此之后几乎每天都不出门,还喜欢大吃大喝。
三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没有马能驮得动他。
又过了七年,他在平地摔了一跤,当天晚上就去世了。”
“您一定会长命百岁的。”诺顿干笑着回应着,“看您的剑术不是那些花架子,就算比起骑士也不差了,真是年轻俊杰啊。”
这倒也不全是奉承,其中也有些真心实意地说着。
“您要去红河谷,那我就斗胆一猜。
想顺水路而下,又是剑术高明的贵族,您是要去旧都参加比试的吗?”
黎恩收回目光,正想仔细问问“比试”是什么。
却料不到诺顿似乎是看他不摆贵族的架子,便大着胆子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
“不是我说啊,那群贵族少爷有一不少连狼都没杀过,我就见过一个,撞上几个山贼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若是您遇上山贼,不、就算遇到那些怪物也一样,一定能砍三五个脑袋下来,拿回去做您勇武的证明吧!”
黎恩正想笑的时候,却不料马车突然一停。
诺顿直接咬到了舌头,终于闭上了嘴巴。
黎恩正打算从车窗探头出去看看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听到了有些慌乱的脚步来回声。
“你就待在车里,我下去看看!”
黎恩当即将剑抄在手里,一闪身便下了车。
这雷厉风行的一面让诺顿不由得目瞪口呆起来。
“尼森,什么情况?”黎恩下了车,第一时间问道。
就见着商队的护卫都做出如临大敌的样子,而尼森却正背靠马车一侧,不慌不忙地一边装配着一把手弩,一边回答道:
“少爷,前面的路被树干堵着,这是山贼惯用的把戏。”
知道了这个,黎恩的心也就放下了大半。
哪个老佣兵没护送过商队,见过拦路打劫的把戏?
他想起诺顿之前的话语来,失笑道:“说山贼,山贼还就真的……”
话音未落,道旁的草丛便一阵沙沙声,从中钻出来的却不是什么见多了的山贼。
“嘎——嘶嘶!”
从阴影中传来了凄厉的嘶鸣,令所有人头皮发麻。紧接着,三道漆黑的影子宛如巨马一样破开杂草,破风而至。
在幽暗的光芒之下,那“巨马”六对狰狞的青色复眼中倒映着所有人的惨白面孔。
手斧大小的口器开合,分泌出惨绿色的粘液,六条长着倒刺的腿撑起了躯壳,那躯壳之上像是披着漆黑的甲,仔细看的话,却是它身体的一部分。
这哪里是什么马,这是足足有马驹那么大的虫子!
“人人人人人人……吃!人,吃!吃、抢、也吃!”
怪虫的背上,几个灰绿色的小人儿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古怪棒槌,木矛,锤子等等粗粝武器,狂喜地尖叫。
不,那些矮小身影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原本很不起眼的怪物。
俗称地精。
“我去,那家伙真是个乌鸦嘴……”黎恩也忍不住咒骂了诺顿两句。
走南闯北,见过地精的人不少,但今天这却不一样。
一般的地精比起猴子来也聪明不了多少,往往脏兮兮的,身无片缕,偶尔穿着些兽皮或者烂布、会制作木棒就算地精中罕见的智者了。
它们的身体素质一般也只有小孩的水平,甚至拿着草叉的农民也能轻松干掉两三个。
原本它们就像獾、狐狸一样,只是普通的害兽,偷只鸡,糟蹋菜地……难得聚集起十几个才敢于打劫落单的行人。
然而,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地精可不是那么简单。
它们比起普通地精要壮实一圈,隐隐看得出肌肉,双眼中还闪烁着血的颜色,长着鬣狗般的尖牙。
这些地精不仅骑着怪虫,身穿粗陋的皮甲,手上还普遍拿着木头削制的武器!
这就像是看见猴子突然直立穿衣说话、成立国家一样不可思议,众人都愣了片刻。
就在此时,从路旁草丛中又有几十支短矛飞了出来。
有三个猝不及防的倒霉蛋当场就身中短矛倒在地上,还有七八人也挂了彩。
骑着怪虫的地精趁机突进,把试图阻拦的护卫直接撞翻,地精又补上一矛。
只是一个照面,商队就出现了两位数的伤亡!
“打!一起!!”
剩下的十几个护卫回过神来,又遇上了从草丛中钻出来的几十只地精。
它们虽然没有坐骑,却也有皮甲和武器,智力也足以说简单的词语,确实是个大麻烦。
这些地精几乎是以五打一,而且配合默契,身上带着的几根短矛远近兼备,居然暂时缠住了大多数护卫。
又有三个怪虫骑兵来去如风,在旁边趁机偷袭夹击,虽然护卫们也不弱,还能僵持一时,但再这样下去就有些危险了。
尼森刚用弩箭射倒了两只地精,就被几支投来的短矛集火,只好丢了弩箭左右躲闪,拔出匕首准备冲上去近战。
然而,黎恩比他更快。
只见剑光一闪,人便跨越了三米距离。
首当其冲的两只地精完全来不及防范,长剑精准地划过喉部,立马就有两个头颅飞起。
接着黎恩身体一伏,便躲过投来的三把短矛,又一反手,将一只冲上来近战的地精戳个透心凉。
就算用普通刀剑,只要力道足够也能砍破皮甲,又何况他这一把削铁如泥的狼咬剑?
他的出色表现吓坏了一些地精,但马上吸引了更多的注意力,一个怪虫骑兵就向他这边冲了过来。
就像是面对战马和骑士的冲击一般气势惊人,但怪虫也就罢了,地精怎么可能比得上精锐战士?
“哼!”
他略微回了一口气,双手握紧长剑,全力一挥,便挑起那被刺穿的地精的尸体砸了过去。
地精尸体好歹也有几十斤重,和速度极快的怪虫撞上肯定要出事。
那骑在虫背上的地精连忙驾驭它绕开,然而这样一来速度便减慢半拍,仓促间更露出了些破绽。
黎恩剑尖一抖,便向它那边冲去。
不用怎么思考,这就是身经百战的本能。
擒贼先擒王,正要斩杀一个骑兵,狠挫它们的气焰!(未完待续。)
第三章 火焰
就在怪虫骑兵露出破绽的刹那,黎恩已经冲上前去。
虽然手中狼咬剑锐利异常,他也不会一直硬碰硬,滴水况且能穿石。
怪虫伸着大颚咬来,却被他一闪身正好避开,连衣角都没有触及。
手中长剑一横,又格开虫背上地精刺来的长矛。
“哈!”
几乎在同一时刻,他借力转身,挥剑划过怪虫前腿关节,半截虫腿旋转着飞到了一边。
“嘎咿——”
怪虫立刻失去了平衡,剩下的五条腿拼命晃动却也止不住,在巨大冲力的驱使下直接跌倒。
黎恩向一旁避开,只听见一声闷响,好像是什么东西被挤烂,那巨虫在地上打了个滚,又重新站了起来,晃了晃脑袋,似乎并没有受到重创。
但一起翻滚的地精就没那么幸运,好像是被石磨碾压过似的,整个身体形状都扭曲了,口鼻流血。
再是强壮也无用,它就算还没死,也只剩下一口气了。
没有了骑手驾驭,坐骑再强也有限,何况它刚才摔了一跤,脑子怕是还有些不灵光。
黎恩趁机上前,一剑向其腰部的关节处斩去。
如果斩实了,这怪虫肯定会断成两截!
但似乎是之前受伤刺激了它,它奋力扭转身躯,剑刃便落在了它的背部。
一股被阻遏的感觉传回手上,见剑刃居然才勉强刺穿甲壳就被夹住,黎恩大喝一声,运转起魔力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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