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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剑说-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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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了!”

    隔着几丈的距离,李小白终于在最大的一片蜂巢上方发现了五六个足以容纳下鸡蛋的特殊蜂房,里面贮存着乳白色,呈膏脂状的王浆,那是整个蜂群的王台,只有在最鼎盛的时候才会出现。

    很显然这个蜂群正处于地主家有余粮的好时候。

    王浆是整个蜂群最为宝贵的精华,比蜂蜜更为难得。

    蜂群中的任何一只蜂,从最初开始都是一模一样的蜂卵,并没有王卵,工卵,兵卵,正如那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是喂育的食物却决定了它们的未来。

    寻常蜂蛹在整个生长过程中,只能得到一两口王浆,其他的便是寻常蜂蜜或花粉为食,而蜂王幼虫则能够从出生到死亡,自始至终都以王浆为口粮,两者的体形和寿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从小浸泡在王浆中摄食成长的幼蜂,最后会成长为一个蜂群的统治者。

    当李小白靠近蜂巢还有一丈距离时,蜂群骚动起来,它们本能的意识到了威胁,十余万只工蜂和数万只兵蜂,呼呼啦啦向他扑了过来。

    寻常工蜂如同黄豆般大小,体毛白黑相间,透明的翅膀坚韧有力,极擅长远距离飞行,蜂针仅有一毫米,却非一次性,若是戳中,如同被钢针狠狠刺了一下,又痛又痒,让人恨不得把肉剜了去,非一日一夜不得止。

    而专职于战斗的兵蜂体形要大的多,每一只体长逾寸,尾针长一厘,蜂毒更加霸道,不仅让人感到痛痒,还会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变得麻痹,即使是最贪嘴的狗熊,也不敢轻易招惹玉纹蜂群,若是被刺的多了,浑身僵硬,动弹不得,难逃被无数蜂针活活戳死的下场。

    雪域神雕想要故伎重施,放出狂风卷开这些不开眼的小虫子,李小白却伸手制止了她。

    狂风虽然能够卷飞那些玉纹蜂,却会动摇蜂巢,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取走蜂巢,毕竟自己不会酿制王浆,也不会孵化蜂王,依然还是需要蜂群协助哺育孵化。

    一道灵气盾将李小白护在了其中,哪怕蜂群狂涌,最多也只会干扰一下他的视线,却无法阻止他靠近蜂巢。

    李小白的琉璃心扫过那些孕育蜂王的蜂房,掏出一根银针在自己指尖轻轻一点,随后一粒越来越大的血珠颤微微的出现。

    稍稍挑开王台的蜡盖一丝缝隙,一弹指,血珠便被弹入被选中的王台内,迅速洇开,将略有些米黄色的王浆染成了淡淡的粉红色,仿佛幼蛆一样的蜂王甫一接触化开的血丝,突然扭动了一下。

    在某种程度上,蜂卵就像是一颗种子,而蜂王幼虫更像是王浆的聚合物,蕴含着帝流浆的指尖精血浸染了王浆后,很快就会被孵化中的蜂王吸收。

    仅仅一滴精血,李小白随即离开了蜂巢,随着他的离开,暴怒的蜂群迅速平静下来,各归各位,各行其事。

    这些玉纹蜂并非外人所以为的那样记仇,只不过经不起撩拨而已。

    “这样可以了吗?”

    雪域神雕一身堪比精钢的雕翎,根本不在乎玉纹蜂那点儿蜂针,更何况妖气覆盖羽毛表面,蜂群连攀附上去都办不到。

    “明日再来!”

    李小白也不能确认,一滴精血就能让蜂王幼虫妖化。

    虽说蜂类可以化妖,数量却比鸟兽要稀少的多。

    一人一雕就在瀑布下游百余米处的乱石滩上安营扎寨。

    粗略的收拾出一片平地,一座木屋便出现在那里,雪娘在附近转了一圈,便很快带了一头鹿回来,附近山林中的猎物似乎极多,她又抓到了一头黑熊和四五头野猪。

    将这些猎物洗剥干净,收入李小白的储物纳戒,便再也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

    篝火袅袅升起,烤得熊肉脂香四溢,雪娘有自己的一只餐盆。

    跟在李小白身边,她彻底习惯了熟食,无论是熏烤、煎炸、炖煮,还是翻炒,不仅味道更美,而且更容易消化。

    四只熊掌加了点从玉纹蜂巢下滴落的蜂蜜,再以酱油红烧,很快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散溢开来,草木深处悉悉索索,引来了一些贪婪的掠食者。

    傲立于水边的雪域神雕突然发出一声清厉的雕鸣,方圆十里顿时鸡飞狗跳,一片天下大乱,连远处瀑布边山崖上的蜂群也是一阵乱飞。

    吐纳境妖族的气势释放出来,寻常野兽立刻感受到了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本能恐惧。

    周围又再次安静了下来,百米范围内连蚊虫都不曾有一只。

    第二日,李小白再次踏着飞剑抵近玉纹蜂的蜂巢,经过一夜,洇染了王浆的精血被蜂王幼虫吸收完毕,浓厚的王浆恢复了本色。

    他如法炮制般又滴入了一滴血珠,随后再次离开。

    寻常工蜂需二十一日方可孵化完毕,但是蜂王却远远不止,李小白这一等,便是一个月的功夫。

    随着时间推移,王台内原本一日便能将精血吞食完毕,七日后每日便需要两滴,十四日后需要四滴,二十一日后需要八滴,贮存在王台内的王浆越来越少,每日滴入的精血极大补充了玉纹蜂王幼虫的成长需要。

    浓郁的帝流浆改变了蜂王幼虫的体质,使它能够像消化王浆一样消化精血。

    这只蜂王幼虫的体形越来越大,甚至比寻常蜂王幼虫要大上四五倍,李小白专门挑开了其他几个王台,里面的王浆取出,灌注入自己选中的王台内。

    失去足够王浆滋养的那几只蜂王幼虫很快枯萎而亡。

    天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以数只王台补充一只王台,摄食了大量王浆和精血的蜂王很快将王台硬生生挤胀开来,足足有原来的四倍大小,虫体不再是玉白色,而是布满了血丝,体形越来越清晰,隐约可见的复瞳渐渐变得鲜红,显然与寻常玉纹蜂蜂王截然不同。

    第三十五日,李小白再次来到蜂巢前,却见不知什么时候,工蜂们啃去了厚厚的封盖蜡。

    “妖气!”

    身后传来雪娘的惊呼声。

    她的话音未落,蜂王的蛹壳突然发出一声噼啪脆响,薄薄的壳膜迅速碎裂,玉纹蜂王完全成形,开始扭动起自己的身体,随着幅度越来越大的动作,周边蜂房不堪挤下,一片片蜂蜡碎裂跌落,贮满蜜浆的蜂房封盖破裂,带着浓郁百花香气的蜜水很快跌落下来。

    短短十余息的功夫,蜂王便从王台内挤了出来,两对翅膀抖了几下,很快从稚嫩柔软而变得坚挺起来,玉纹蜂群仿佛收到了某种信号,疯狂飞舞起来,迅速形成了一道粗大的蜂龙卷,环绕着新生的蜂王飞个不停。

    自从蜂王出台的那一刻起,蜂群不再像往常那样傻乎乎的猛扑被灵气盾保护的李小白,仿佛对他视而不见。

    新生蜂王忽然振翅飞起,一对赤红色的复瞳望向李小白,直接向他飞来。

    …

第525节…信蜂

    “小心!”

    那只摄**血和王浆长大的玉纹蜂王完全成为了一个异类,雪域神雕死死的盯着它,毕竟灵智初开,谁也不敢保证这只新生的小妖对公子有没有恶意。

    若有任何敌意行为,雪娘会毫不犹豫的将对方切丁丁。

    如同拳头般大小的玉纹蜂王缓缓落在李小白伸出的手掌上,伸出细细的舌头,轻轻舔舐着,似乎要记住他的味道。

    “没关系!它不会攻击我!很乖的!”

    李小白察觉到心神中的混沌青莲又投射出一根淡黄色的细线,正落在眼前这只蜂王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对方的情绪。

    那是一种感激,欣喜,还有一点儿小激动的濡慕,可以肯定的是,连续喂服的精血使双方建立了某种潜在的联系。

    “从今日起,我给你取名叫黄蓉!”

    “嘤……”

    玉纹蜂王发出一声喜悦的清脆颤鸣。

    好吧!李大魔头叫这小东西旺财,它也没的选!傻乎乎的真好骗。

    李小白将玉纹蜂王放在自己的肩头,拿出元央剑,直接一剑斩在了蜂巢下半部,足足有上百斤的蜂巢被斩了下来,他驾驭着飞剑往下一沉,将其接住,随后缓缓落在了地上。

    漫天飞舞的蜂群依旧环绕着他不肯散开,却并没有因为被夺取了部分蜂巢而暴动起来,似乎玉纹蜂王从诞生那一刻起,便压制住了整个蜂群。

    李小白拿出一只这两天编好的藤筐,体形足有一丈多高,水缸粗细,藤条编织的缝隙很大,足以让任何一只玉纹蜂从各个角落自由。

    切下来的蜂巢直接放了进去,里面有纵横交错的藤条稳稳托住了它,出入。

    这块蜂巢上的蜂房不仅有大量的蜜房,也有不少蛹房。

    “我们走了!”

    李小白扛着这只硕大的藤筐向瀑布下游的河滩走去。

    “这样就行了吗?”

    雪域神雕雪娘不解其意,难道公子嘴馋了,切一块蜂巢带回去吃?

    她承认玉纹蜂的蜜确实很香甜,但是只带走这么一点,未免也太少了些。

    “用来分离蜂群足够了。”

    李小白切下这块蜂巢并不是用来吃的。

    随着距离山崖上的蜂巢越来越远,蜂群开始出现分离,一小部分兵蜂和工蜂跟着李小白环绕不休,开始往藤筐的缝隙内钻入,其他的却返回了老巢。

    分蜂就是这么简单,自始至终都毋须指挥,蜂群会根据本能追逐新蜂王和老蜂王。

    玉纹蜂和其他蜜蜂,拥有严格的社会体系,分工明确,在孵化时有未受精,食用王浆多少,都会决定蜂卵的社会分工。

    不过孵化出新蜂王后,李小白这一行的目的并没有全部完成,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半。

    跟着切下来的蜂巢而分群的工蜂和兵蜂事实上活不了多久,只能暂时喂育和保护蜂王一段时间。

    想要让蜂王维持住整个蜂群,必须孕育出下一代新的工蜂和兵蜂,它们才是李小白想的千里传讯蜂。

    藤筐内的蜂巢上贮有不少王浆,再加上分离的工蜂持续采集花粉花蜜,酿制蜂蜜和王浆,哪怕统驭它们的新蜂王体形格外巨大,摄食量也更胜远寻常蜂王,但是依然没有任何压力。

    在藤筐内养精蓄锐了一周后,体形又大了一圈的蜂王终于腾空而起。

    刹那间,方圆百里的所有蜂群沸腾了起来,不仅仅是玉纹蜂,还有虎头蜂,胡蜂,马蜂,数十种蜂类就像在同一时间收到了某种信号,集体倾巢而出,肉眼可见在山林内黑色的烟雾冉冉升起,飞向天空。

    玉纹蜂王黄蓉却骄傲的自顾自越飞越高,来自于四面八方的雄蜂在各自蜂群护卫下,仿佛来自于诸国的王子,在追逐神农川这一方天地的蜂中女皇。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扑天盖地的蜂群汇聚成一片绵延数里的黑云,环绕着中央的玉纹蜂王,最强壮的雄蜂你追我赶,努力追向天空中那只越飞越高,很快连小黑点都不见的身影。

    “这,这是……”

    雪娘从未见过这种盛况,她瞪大了眼睛,看着玉纹蜂王越飞越高,下方的雄蜂们竭尽全力扑扇着翅膀,试图追上那个“美丽的姑娘”。

    一些体质虚弱的雄蜂被越来越猛烈的狂风吹得失去了方向,并不是所有的雄蜂都能跟得上玉纹蜂王,唯有最强壮的雄蜂才有资格配上蜂王。

    昔日在雪域高原,绝无可能见到这种盛况,整个神农川亘古未有的蜂王婚礼规模浩大。

    “不行啊!这些雄蜂都是凡种,根本追不上!”

    玉纹蜂王早已经飞出视界外,李小白不得不拿出单筒望远镜,在雪娘的提示下才重新捕捉到它的身影。

    群蜂浪舞了约一个时辰,下方的雄蜂被甩出千米开外,而且距离越来越远,有不少雄蜂和工蜂体力不支,从天空中坠落。

    天空中的蜂云渐渐变得稀疏起来。

    化妖的玉纹蜂王无论是体形还是体力,都不是寻常蜂类能够相比的,恐怕那些雄蜂悉数活活累死,也没可能追得上它。

    如此一来,悉心培养的蜂王岂不是前功尽弃?

    没有交尾过的蜂王,便是不完整的,如果白白便宜了寻常雄蜂,孕育出来的蜂群,恐怕品质会下降一大截,同样让李小白的一番努力事倍功半。

    未能刻意培养雄蜂,似乎是失策了。

    蜂王的王台好分辨,但是不过谁也没有办法分辨出哪些是受精孕育工蜂或兵蜂的蜂卵,哪些是没有受精,将成长为雄蜂的蜂卵,以数量体大的子脾蜂房,李小白那点儿精血根本远远不够看,即使逮一只成熟体雄蜂,恐怕人家也不会主动摄**血,哪怕强喂也比不上在孵化过程中的精血培育,以其有限的寿命,化妖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正当李小白越来越感到失望的时候,一点金光在天际迅速飞来,就像信号灯一样不断闪烁,每一次闪烁都会突进百余米。

    单筒望远镜恰好察觉到了这一幕。

    似乎是一只罕见的异种雄蜂,虽然没有化妖,估计也不远了。

    也不知是从哪里飞来的,察觉到蜂王觅偶的信号,便不顾一切的飞过来。

    调整焦距,单筒望远镜的镜头很快将那只异种雄蜂的身影变得清晰起来,两大两小四支膜翅狭长而有力,头部和节肢金灿灿的,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通体仿佛天鹅绒般的体毛,飞行速度极快。

    若是南方的蛮人巫师看到它,一定会惊喜万分的惊呼为一只顶好的蛊虫。

    闪烁的金光越飞越高,很快超过了那些犹自竭尽全力,抵御着高空狂风,往上冲的雄蜂们,距离抵近云层的玉纹蜂王越来越近。

    两个小黑点很快彼此接近,互相追逐打量,很快没入云层中消失不见。

    “可惜了!”

    李小白放下望远镜,摇了摇头。

    “好了?完了?”

    玉纹蜂王与那只远道而来的异种雄蜂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雪域神雕满头雾水,锐力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云层,看到两只蜂忽分忽合,不知在跳着什么样的舞蹈。

    “黄蓉找到了配偶,那只异种雄蜂命不久矣!这是命数。”

    李小白知道虫儿们的世界有多么残酷。

    与蜂王交尾可不是什么happy的事情,而是要命的行当,否则不然会怎么说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

    还有螳螂,蜘蛛食其偶,正所谓秀恩爱,死的快。

    这场自由恋爱最终结果是雄蜂精尽虫亡,玉纹蜂王从此成为独一无二的母蜂王。

    那种什么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永远幸福生活在一起这种童话故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蜂群当中,每一只蜂王都是不择手段的武媚娘。

    “那只闪着金光的蜂会死?”

    雪娘失声惊呼,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新生蜂王的配偶竟会是这样的下场,为何还有那么多的雄蜂还不顾一切的趋之若鹜。

    “没错!”李小白稍稍解释了一番,让这只雪域神雕再望向蜂群时,却是深深的忌惮。

    雪娘有过丧偶之痛,甚至与杀夫凶手纠缠拼杀,却不曾想过这世间还有如此无情无义的物种。

    仿佛猜到了雪娘的厌恶,李小白说道:“任何一只蜂,它们都不是作为个体存在的,有蜂王,有雄蜂,有工蜂,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合起来才算是一个完整的蜂群,雄蜂就像你身上的羽毛,会自然脱落换新,它们的喜怒哀乐方式与我们不同,所以你也无需多想。”

    “原来是这样!”

    听到李小白将为蜂群延续而作出牺牲的雄蜂比作一支羽毛,雪娘便能够理解蜂群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每一只蜂都相当于一个细胞,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生物,自然有新陈代谢,所以从这样的角度去看待蜂群的种种行为,便不会再感到奇怪。

    等了约一个时辰,忽然一粒金光从云层中坠落了下来,还在盘旋的蜂群骤然作鸟兽散,重新回到自己的蜂巢,不少油尽灯枯也未能一亲蜂王香泽的雄蜂干脆当场力竭而亡,如同下雨一般,噼哩啪啦坠入林间。

    无数鸟雀从四面八方飞来,扑入那些死去的雄蜂坠落的树林,欢快的啄食雄蜂的尸体,重新演泽大自然的轮回。

    雪娘有些伤感地说道:“它死了!”

    “这是它的使命!”

    李小白淡定如常的看待着这一切。

    不论是距离化妖还有临门一脚,又或是已经化妖,都根本没有办法拒绝这种本能,或者说是宿命。

    金光闪烁了一下,最终彻底黯淡了下去,消失在山林间,也不知会落入哪只鸟雀之口。

    没过多久,疲惫不堪的玉纹蜂王飞了回来,一头钻进藤筐内。

    在四周环绕飞舞的玉纹蜂们紧跟着一起飞进了蜂巢,你挤我,我挤你,形成了一团密密麻麻的蜂球,将整个蜂巢包裹了进去,仿佛在进行最后的加冕仪式。

    李小白拿出数丈长的麻布,将整个藤筐包裹了进去,用粗大的麻绳将它扎紧,最后在顶部留下了一个绳环。

    “我们回去了!”

    李小白纵起剑光,雪域神雕抓起那只绳环,拎着巨大的藤筐跟着一起飞向天空。

    在藤筐内的蜂巢上,被蜂群密密包裹的玉纹蜂王开始诞下第一枚蜂卵。

    原本打算出行一周,却没有想到一个月后才返回帝都天京。

    看到雪域神雕抓着一只庞然大物跟着李小白回来,无城子惊讶地打量着那只“大包裹”,好奇地问道:“这是何物?”

    “信蜂!”

    李小白让雪娘将装载着蜂巢的藤筐挂到后院的大枝上,他给带回来的玉纹蜂群取了个新的名字。

    玉纹蜂王与异种雄蜂的下一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蜂种,这个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尽管用麻布包裹,蜂巢储备了不少蜂蜜,雪域神雕也刻意控制着飞行速度,跟随蜂王迁徙的工蜂和兵蜂依然死掉了不少,好在空荡荡的蜂房内又增加了许多开始孵化的蜂卵。

    刚一解下包裹的麻布,沿途憋闷了数日的玉纹蜂们就像一下子得到了自由,集体倾巢而出,嗡嗡嗡地飞向四面八方,寻找最新鲜的花朵,补充消耗了许多的口粮。

    “信蜂?公子这是要吃蜂蜜吗?”

    无城子无法理解魔主大人在外面转了一个多月,就是为了这么一只蜂巢。

    照往常魔主大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喜好来看,藤筐和筐内的蜂巢,根本就是为了享受口腹之欲,突然扔下帝都这边的工作,去寻找好吃的蜂蜜,真没毛病。

    至于什么信蜂,无城子压根儿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把装有蜂巢的藤筐挂在树上,倒也不用再需要去操心,玉纹蜂王会自行管理整个族群,使新生蜂种发展壮大。

    …

第526节…机关舟的设计

    李小白并没有回答无城子的疑惑,他回到自己的面试间,将压在镇纸下的一张问卷交给了他,说道:“去把那个人带来。”

    “是!老奴遵命!”

    无城子接过问卷,打量了一眼,隐约猜到了什么。

    当即走出门外,纵起剑光冲向天空。

    一个月未处理天宫驻京办事处的公务,理所当然的积压了许多,还有许多应募而来的术士与武者等待第三轮的面试,而且还有新的问卷被送了过来,足足有三四万份。

    很显然在李小白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百枚灵晶悬赏的问卷又掀起了一轮新的高|潮。

    待第一只信蜂孵化出来,还需要进行训练如何传递讯息,总而言之,将是一大堆繁重的工作正等待着他。

    正准备处理眼前的事务,无城子前脚刚走,满身邋遢的公输磐兴冲冲的闯了进来。

    “公子,公子!老夫把战争机关舟设计好了!”

    也不知多久没有洗过澡的公输磐带着一身呛鼻异味,一挥胳膊扫空了桌上的笔墨、问卷、面试表等物品,地上顿时一片狼藉,他却毫不在乎的连看都不看一眼,从储物法器中拿出厚厚一大叠纸,神情激动地扒拉着这些纸张说道:“公子,请看,这是老夫新设计的机关舟!”

    图纸上的线条与符文涉及墨门的不传之秘,但是李小白得了机关术传承,因而公输磐并不避讳他。

    “是吗?我看看!”

    李小白看着满地狼藉,暗中摇了摇头,恐怕又要好好收拾一番,不过他还是将视线投向铺满全桌的图纸上。

    第一张是机关舟的草图,参照了圣庭飞行舟的外型,但是在舟体外形和聚风帆的样式上却又有不同。

    高高挑起的舰艏处设计有三支粗大尖锐的顶角,舟体左右遍布床弩,还绘制有生成攻击性法术的法阵。

    公输磐邀功般说道:“如何?如何?老夫花了整整一个月,不眠不休,总算把它搞出来了。”

    宗门被灭,悬空岛不知去向,公输磐恨极了西人,为了弄出这些设计图纸,几乎到了不眠不休的疯魔程度。

    “磐长老最好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再吃点东西,睡一觉,咱们再谈。”

    李小白一边说着,一边翻阅着每一张图纸。

    草图上长达百余丈的战争机关舟体形完全超过圣庭的飞行舟,每一处符文法阵都显示出公输磐深厚的机关术与炼器术功底。

    “不急,老夫不累,若是定了,老夫立刻就开始筹备建造!”

    一方面是因为战争机关舟的设计完成,另一方面也是迫不及待想要替宗门报仇,公输磐恨不得现在就把战争机关舟建好,造它个百八十艘,将圣庭那帮狗杂种全部消灭在东土。

    如果可以的话,趁胜追击,顺势反攻极西之地,把那个什么狗屁万王之王凯撒,抓过来做奴隶。

    “你且先去休息,我需要一些时间细看图纸,这是命令!记住,晚饭后来寻我!”

    李小白只好找了个借口,打发满身异味的公输老头把自己拾掇一遍。

    “好!好!老夫遵命!”

    公输磐无可奈何,只好依命退下。

    李小白的目送着公输老头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苦笑着摇了摇头,先收起桌面上的战争机关舟图纸,然后一张张捡起掉在地上的那些纸张。

    “叮!~”

    一个时辰后,李小白拍响了桌铃。

    候在门外的书记小吏急忙进来,恭恭敬敬地一揖道:“公子,有何吩咐?”

    “安排这些人明天过来面试!”

    李小白将筛选过的面试表格递了过去,然后指了指桌旁的木箱,说道:“这些问卷已是无用,都送到厨房烧了吧!”

    面对堆积如山的文牍,他直接开挂处理。

    琉璃心扫过这些纸上的文字,很快将有用的筛选出来。

    后面陆续送过来的问卷基本上没有什么新意,和此前其他人填写的答案大同小异,自然也没有细看的必要。

    即使翰林院博览群书的大学士,所知大多是一堆故纸,对世间万物依然没有太多的了解,能够辨识五谷就已经不错了,让他们像那个小商人一样提出玉纹蜂这样的答案,恐怕也是力有不逮。

    小吏楞楞的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那叠厚厚的面试表格,又望向满箱的问卷,实在有些无法相信这个年轻公子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它们全部看过一遍。

    惊讶归惊讶,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应道:“是!”

    捧着面试表格退出去后,小吏找来几个同僚,将装满问卷的沉重木箱合力搬了出去。

    在外面,他们看了看几乎根本不曾动过的问卷,同样满脸茫然。

    将天宫驻京办事处积压了一个月的事务快刀斩乱麻般全部处理完毕,天色却已经渐黑。

    小吏们踩着鼓点儿下班,李小白挠了挠头,这样下去可不行。

    如果整天被这些俗务缠身,自己非被牢牢钉在帝都天京不可,根本没有办法顾及到天宫山门的发展,那里才是他真正的根基所在。

    可笑他曾经还指点香君小娘如何放权,不要把自己累成死狗,可是现在,恐怕要被香君给笑话了。

    不行!得拉人做垫背!本公子的主职应该是吃喝玩乐,游山逛水,闯祸捅篓,而不是待在这里当一个埋头案牍,苦劳其行的乖宝宝。

    念头一转,李小白想到了一个倒霉孩子。

    没错!就是了!

    明天就让无双管家过来上班,好歹也算是读书种子,想要当一个拿着丰厚月钱的安逸管家,想得挺美,老老实实给本公子当包身工才是正理,就是一块砖,革命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刚用过晚膳,还没等放下碗筷,梳洗一新的公输磐就找了过来,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异味也没有了,但是两眼依然布满血丝,显然没有休息好,依旧惦记着他的战争机关舟和报仇的事情。

    “公子!”

    公输磐刚开口,就被李小白的手势打断。

    “随我来!”

    李小白背着手,直接走向书房。

    公输磐怔了怔,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在后面。

    李小白不在帝都天京的这些日子里,书房并非一直空着,而是由二哥李青在用,原本空荡荡的书架上摆满了书,角角落落纤尘不染,硬梨木桌上整整齐齐摆着笔架,砚台,油灯,镇纸和书写用的黄麻纸等物,一尊青瓷香炉正吐出袅袅升起的一线檀香。

    “磐长老,且先看我。”

    李小白抽过一张黄麻纸,拿出一支碳芯笔在上面画起了素描图。

    黄麻纸以黄汁染色,耐久防蛀,价格腾贵,但是李家不差钱,别说练字当草稿,就是拿来擦屁股都没问题。

    这是?

    心中带着疑问,公输磐目光紧盯着李小白的动作,就见那支细长的墨尖笔在纸上画出一根根线条,不是法阵,而是渐渐呈现出一个梭状物体。

    ……这是什么?

    公输磐不解其意,看得满肚子都是疑问,但是李小白的动作却并未停下,飞快描着更加精细的细节,还有光暗变化。

    “不明白?”

    李小白停下笔,抬头看向满脸茫然的公输磐。

    “公子画的是何物?”

    公输磐猜测是织妇的织梭,可是公子拿着这支细笔画了半天,怎么可能是为了画一支寻常的梭子,要画也应该画织机才对。

    “机关舟!”

    李小白手指一拨,自制碳芯笔在手上飞快转了个圈儿,这是十年如一日的学生狗才会的绝技。

    “机关舟?”

    公输磐瞪大了眼睛,这个怎么看怎么都像是织梭的玩意儿,居然是机关舟。

    好歹他也是墨门的长老之一,从未听说过机关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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