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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荒芜-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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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看着腼腆斯文的凌缙,笑着说:“先生,你是刚到这凌云城的吗?没地方可去吗?看在我们有缘的份上,我勉为其难的收你进门。吃的在厨房,客房在右侧,你请自便。对了,请别打扰我就好了,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说完,queen关闭了卧室门。
凌缙不知,queen能这般容易让他与自己共同容身在这栋房子的原因是:她也是一个刚刚来此的外界之人。尽管凌云城是永恒国度的凡人区,可依然充满了各种暗流和纷争。
凌缙望着紧闭的房门,小声问:蓝科公司在哪里?
queen并未理他,于是凌缙走在欧式装修的小别墅里,细细的看着。
他这一生根本没有见过这样装扮的房间——曾经的开元王朝,虽然属于皇室,可因地处偏痹之地,加上各种矿产等都很少,所以像此时他眼前这样的“装扮品”完全不可能拥有。
就好比房顶的这些水晶吊灯,他凌缙在邯郸城时,就根本没见过,曾经那青铜器打造的长明灯,就算是全国最奢侈的物件儿了。
而这个房间中,随处可见的精巧物件儿,仿佛在向他述说着这个城池的繁华和峥嵘——谁说不是呢,越繁华的地方,越有纷争和激斗,不是吗?
当凌缙莫名走进厨房后,一眼就被琳琅满目的厨具惊得瞠目结舌——他也在从军前住皇宫时偷跑进御厨房过,那不过就是一个房间很大,有着很多灶台的长方形泥土堆而已。就连全国顶尖的御厨,也无法把糙米或青稞煮成粳米的味道……
他不认识这些厨具是用来干什么的,也不知晓它们有多么辉煌和有名的名字。
可是,它们却静静的呆在queen将之摆放的地方,等着女主人哪天心情好了,翻一次“牌子”,好让各自有点能耐讨得女主人欢心。
那亮堂堂的炒锅,如同星星一样的电饭煲,明晃晃的刀具,反正一应俱全,甚是整齐有序而兼具了未来科技感。特别那抽油烟机不仅静音,又能将所有油烟变成一道“龙卷风”吸入顶部。
看了一圈后,凌缙尝试性的打开了星星造型的电饭煲,期间盛着白色、黄色、红色相间的米饭,甚是好看——那是玉米和红萝卜及精制大米精工蒸煮而成的三色米,这道菜是queen在一养身高人家拜师学艺而获。
吃糙米长大的凌缙被这三色米饭迷人而艳丽的外貌瞬间吸引,且那迷离梦幻的腾腾白雾带着蔬果香,竟然让他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
原来,他饿了。
他凭着直觉随手打开了一个橱柜门,拿出一个盘子——尽管他在凌小姐的城主府住了段时间,可那里是个大庄园,一切都有专人负责,并没有任何家庭生活的气息。
突然,他想起了在下野军中和将领们大碗喝酒的豪爽欢快的场景来。
紧接着,他又东瞧西望,找出了一个勺子,舀了一盘饭就端着盘子坐回饭厅中的长条形桌子旁,细细的品尝起来。
毕竟,这样的饭,他并未见过——在城主府和凌小姐一起时,每天都是喝得伶仃大醉,继而在灯光昏暗的房间中被**湮灭。
吃完饭后,他将盘子拿到厨房,取下不锈钢洗碗架上的洗碗巾快速的将之冲洗干净。
……
这一夜,他并无睡意,在迷离的水晶吊灯下,不断的打量起整座房子——客厅、书房、饭厅、客房,而每一件家具都如同灵魂一般融入了整个设计——说是巧夺天工也不为过。
就连凌缙这个从两千多年前穿越来的铁血男子,也被这充满女性柔情的布局顿感喜欢。
第二天(4月3日)天刚亮,queen穿着一件画着奇怪脸谱的民族风连衣裙,背一民族风挎包从卧室走了出来,她的眼睛不知为何变成了丹凤眼,特别红肿,仿佛古时候新娘才画的红颜妆,轻扫鹅黄和胭脂,让本就哭得红肿的眼皮更加的美艳动人,突出丹凤眼的东方之美。这一经历了八千多年的婚嫁风俗,“哭嫁”是必备过程,让女子嫁人后便不再因思念家人所伤悲。
睡在沙发上的凌缙听到轻微的脚步声,突然睁开眼睛并警觉的坐了起来,见她一去不返、全身武装的模样,一个健步上前挡住了她的去路,“喂,美女,我想方便了?”
quenn迟疑一刻,带着他去了卫生间。
凌缙双目露出狡黠的目光,因为他心中明明知道在哪里,昨晚他已经用过了,可是他想找更多的机会和她搭讪——明显她和凌小姐不同,让他打从心底想要亲近。
queen坐在沙发上,听着卫生间里冲马桶的声音响起,歪着头专注的看着卫生间通道,想看凌缙究竟想干什么。
在等待的片刻,queen居然心中狐疑:今儿自己怎了?坐在这干嘛,为了这个陌生男人变得如此磨叽?哎,不会自己对他有莫名的好感吧?
想到这,她慌忙的吐出口气,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不可能,我怎么会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呢?只因他是自己来此遇到且救下的第一个人吧。
想到此,她终于淡定了些,可是呢,她的脸却慢慢的红了起来。
凌缙埋着头,心思活络的在想要找怎样的话题跟这个对他充满诱惑的女人交流交流——其实,他对她有种男人对猎物的本能冲动,恨不得此时能将她按在床上尽兴。
但是对于她这样的女人,凌缙知道不能那样做。因为她和凌小姐不同,凌小姐是理智型且对**无感,床笫之欢对于凌小姐来说,和男人对*的理解一样,不过一种活塞运动罢了。可是救下自己的这个长发女人,更在意神交。
当他想到此时抬起了头,却立马迎上了queen充满挑逗的双眸,搞得久经情场的凌缙瞬间脸红耳烫。
突然之间,凌缙觉得自己竟不会走路了。
于是在心中当机立断的给自己打了个总结:公子凌缙曾经后宫佳丽上千,怎么来到凌云城后遇到眼前这长相平庸的女人,居然就成了手下败将。
queen见他此时“娇羞”的模样,居然忍不住的“噗嗤”一笑,而那双桃花眼眯成了一条缝。
凌缙走到沙发跟前一屁股坐下,并学着queen的样子翘起了二郎腿。
可他又觉得仿佛哪里不对劲,用右手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上下打量queen后,换了只腿重新架起二郎腿。
queen歪着头看着故意耍宝的凌缙,极力忍着。而凌缙呢,觉得歪着头的她很好看,也歪着头专注的与她四目相对。
queen方才本想说什么,可被他这一系列滑稽搞笑的动作折腾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于是站起了身,挎包而走。
凌缙也忙跟着站了起来,继续模仿着她的动作。
突然之间,他居然觉得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诱惑自己的心扉。
当凌缙转了个圈,就挡在了大门口时,queen不耐烦的吼道:“喂,我说谁,你真没有毛病吗?”
凌缙顿时清醒了起来,躬身一礼,细语回道:“昨儿夜里,你说在下有神经病。对了,请问神经病是何病?”
第二十七章 异界泡个妞
queen淡笑不语,像盯着怪物一样看着他,心想:怎么这么快,又变了副得性。
凌缙见她如此表情,茫然的盯着她那美丽的脸庞,良久后回道:“姑娘,你说这里是凌云城,可是我不知凌云城究竟是哪里啊。姑娘可知此地离下野有多远?”
queen歪着眼冷哼一声,“下野?你以为自己在演古装剧吗?”
凌缙茫然的用手肘撑着门框,继续耍酷。
queen眼波流转的瞪了他一眼,没耐性的将他一拽,“很远!”
凌缙一个踉跄,被拽到了一旁。他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软哒哒的小女人,惊道:这娘们儿劲还大哦,这样的女人才够味。
这一瞬间,凌缙仿佛*上脑,满脑子都想的要怎么征服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了。
可当queen直接离开后,他才从深思中回过神:我从下野军中来到这,接着遇到了凌小姐,可跟凌小姐之间仿佛发生过什么事儿,为何自己记不起来了呢?
他感到头很痛,却越想越有撕裂般的疼痛,于是回过神,并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啪!”
会痛啊,看来自己并没有糊涂。
……
如此,queen和凌缙在一起过着惬意的生活,每天都平淡且轻松搞笑的生活。
她教他用小家电做饭炒菜,也一起喝茶看书,一起玩电脑游戏,一起靠在沙发上吃零食看电影,更甚至一起逛街晒照片……
反正,queen觉得这样一起生活很幸福。
凌缙呢如同一个需要超快充电的刚出厂“机器人”,毕竟他对于凌云城这个琉球星最高科技的存在毫无所知。
就连很多蔬菜他都不认识,让queen一度担心他是个智障,离开了自己就无法生存。
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在某高级超市,蔬菜、水果、肉类竟然是分了好几种品牌,根据不同的品牌,价位也天差地别。
他第一次发现这种区别时,问queen:“肉不是按照部位不同定价吗?怎么不一样品名的肉,价格竟然有这样大的区别?”
queen总是细心的讲解,淡淡道:“不同的品牌,当然价格不同了。而我一般喜欢买价格贵的产品,吃起来放心。你啊,当真奇怪,其实我也才来凌云城,一切都是按照导航和任务提示系统来过日子,可为何你不知道呢?”
凌缙耸耸肩,摆摆手道:“因为我没有啊,我就一个人,什么都没有。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
当凌缙说这话的时候,queen瞬间觉得自己仿佛变得重要,特别对于他来说,自己格外的、特别的重要。
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某些人对于有的人来说,就是全世界甚至全宇宙。没有彼此,就无法生活。
日子照常过着,她们本比较冷清的房间中,竟然每天都会多出一些新鲜玩意儿,什么新奇的微波炉啊、电脑啊、手机啊、浴缸啊、投影仪啊,甚至还多了一辆新的红色跑车。
她们两人会在夜晚开车到河边大桥上打开车的天窗一边吹风,一边欣赏美丽的风景。久而久之,两颗孤独且孤傲的心慢慢靠近了。
于是,在某个灯光迷离的夜晚,他们坐在车内相拥相吻,而那一个吻,是一个深情的舌吻。
那天,风很大,queen黑色的发尾很奇怪的居然能从天窗飘出车顶——可车内相拥热吻的两人因交缠的舌头勾起了彼此心底最深的**之火。
只见凌缙的双手情不自禁的游走在queen的背部和腰间,接着那隔着衣衫的摩擦并不能满足他,于是他将手伸进了她的高腰毛衣中,直接游走在她光洁的皮肤上。
queen立马全身触电,觉得凌缙的手如同有着魔力,让自己慢慢沉沦,恨不得永远在他怀中,被他抚摸着。
于是如同性冷淡的她居然狠狠的搂着他的脖子,恨不得自己融入他的骨血之中,不断的索取着他的吻,索取着他身上的温度。
有人陪伴的日子,会让人觉得时光如梭,更恨不得把所有回忆剪辑成一帧帧高清的图像,再按照自己喜欢的感觉进行拼凑,成为那绕指柔的透明丝带,娇巧的融入自己的指尖。
如此,在思念甚浓得近乎爆发小脾气的瞬间,能抬起自己的手,便用手指上“染满”了他的画卷轻巧抚平心底即将展开的所有躁动。
孤单的人生羁旅,谁不是用自己的方式在克制和压抑心底的“活火山”呢?也许,因突如其来的爱情到来,或是将沉睡中的爱情从沉睡中唤醒,那风平浪静的人生之海就将展开一翻惊涛骇浪。
queen和凌缙作为初入永恒国度凡人区凌云城的新人,如同万千凌云城居民一般,过着普通而平凡的生活。
可这相互相伴的生活,却让他们彼此觉得轻松惬意。
凌缙,一个从小在权力斗争中长大,又一直笃信兵权定天下的开元王朝第一帝国皇位继承人,一生中又何尝“享受”过这般简单和平的生活呢?其实在他少时,也幻想过带着被关在观天阁中的彩玄私奔。他看过无数疆域图,并在对阵敌军时望着沙盘继续做着那个不切实际的逃跑之梦——逃,能逃去哪里?要逃,就要逃到一个不被双方家族势力所染指的“独立”深山老林,将内心深埋的一腔深情化为清粥桑麻,每日和天真的她相靠观望日朗月明,更可闲得无聊的数着苍穹上的繁星,听她继续讲每个星宫来历的传说故事。
他会如此想,是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只有如此,那个第一眼就让自己心仪的蜀中少女才可长生;也只有如此,自己才能不用双手染上皇亲国戚们的淋淋鲜血——对权力争夺的**中,一脉同胞的所有人都变得人性扭曲而畸形。
不杀,则被人杀——七国争霸的分分秒秒,能躲过明枪暗箭都算本事了。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最后用来祭祀被鲜血染满的大地的唯一神之祭品带走,那比登天还难。
……
queen,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孤儿,因天生骨骼惊奇,被全球最顶尖的侠盗团伙收留培养,经过层层考验和无数杀戮后,幸存的唯一女性。
她,少时心仪过一个男子,那是在一次绝命任务时碰到的让她眼前一亮的少年,可就一眼,她便再也未见过他。在见他的那一眼,便让她产生了某种幻想,仿佛自己的灵魂已经被他牵着逃离了困难重重且时时命悬一线的侠盗团伙——尽管,不知他会带自己去往何方。
5月20日,是凌云城的特别节日,这一天每个人都可以参加这个“甜蜜活动”。
这个活动规则大概如下。
所有人不分年龄和身份地位,全部盛装到活动广场自由选择区域。所谓的自由区域其实代表了比赛中代表的方队。
当各区域人满后,城主府便会通知活动开始,且规定性某方队与某方队“结盟”。结盟呢,其实就是规定彼此区域内的人相互找寻有眼缘的人进行表白。这种表白成功的几率很小,可并不代表没有。
所有区域中,前十对表白成功的情侣可获得情侣钻戒作为奖励,并能参加下一轮角逐。
下一轮的名字叫“真爱之吻”,参加的人员一般是夫妻或者情侣,其次才是方才获奖的前十对有缘人。
所有人站在高台上,众目睽睽下进行深情接吻。
哪对情侣坚持最久,便可获得最终大奖。奖品是由城主府提供的一套精装修小公寓的五年使用权。
可不要小看了接吻这个表面羞涩实则特考验双方配合度的“小情调”,同时也可看出两人的身体素质和感情是否真实。
反正评委是看台下的万千人民大众,每一个都是火眼金睛外加毒舌!
在凌云城呢,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不会因“言论”的诟病触犯城规而受到惩罚。
今儿,所有区域都热闹非凡,queen和凌缙刚吃早饭,却听到门铃突然响起。凌缙放下碗筷,快速的去开门。就见一大束玫瑰花上擦着一张卡片挡住了所有视线。
他茫然的接过花,说了句谢谢便同快递告别。
当他把花递给queen时,心中有着一丝醋意,淡淡道:“给你的。”
queen接过花,将之放在桌上,便打开镂空的卡片,见其上一排很唯美的字迹写着:queen,这一票完了,我们就去国外过神仙眷侣的生活。爱你的king。
queen随手将卡片撕碎,顺带着将桌上的玫瑰花用手肘扫进垃圾桶,然后叹了口气,直接进自己房间换衣服,不忘丢了一句话儿:“吃完饭,把厨房收拾干净,今儿带你去外面玩玩。”
凌缙看着她单薄的背影,迟疑一瞬便走到垃圾桶边,拣起十几块碎裂的卡片,放在桌子上拼凑好。
当他看着那一行字迹后,双眉微蹙,立刻又抓起来放回垃圾桶。等他优雅的喝完杯中的牛奶,将碗筷等带进厨房后,打开水龙头,冲洗起来。
今儿不知为何,他仿佛神游,尽管盘子已经洗干净了,却依然傻傻的把手放在水中,目光呆滞的盯着某个地方。
只是他的脑海中一直浮现出那一排字来:爱你的king,导致他不断的自问,king是谁?是她喜欢的男人吗?……
突然他飞快的关掉水龙头,跑到客厅,从queen的背包里找到一张镂空卡片,又带着卡片飞快的进入书房,用毛笔在上面写下一排小纂来:众鸟临高飞,孤云岂等闲。
他看了看,做贼似的怕queen发现,忙吹了吹。
等干后,快速的叠起来放进queen的包中。
第二十八章 甜蜜约会日
今儿,所有区域都热闹非凡,queen和凌缙刚吃早饭,却听到门铃突然响起。
凌缙放下碗筷,快速的去开门。
猛然间,他的眼前是一大片粉色——上百朵粉色玫瑰带着温柔的爱意和香味遮挡住了整个大门。
凌缙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尽管曾经他为了逗思乡心切的彩玄开心,在那个雪夜,命人站在观天阁房顶,将一马车红梅花瓣飘洒在她的窗前,让她误以为下了场花雨。
可这样的粉色玫瑰,明眼人一看就透着浓浓的暧昧味道,让同queen有过深情拥吻的凌缙顿生醋意。
一晃眼,玫瑰花束上有一张粉色的卡片。
凌缙那充满敌意的目光死死的锁定卡片竟一动不动,如同捕猎的老鹰,不愿移开视线。
突然,花束后传来了一男子的声音,“顺风送货上门,请q小姐签收。”
凌缙傻傻的接过花束,看到一戴着帽子的超级帅哥递过来的一只签字笔和一张收货单,而快递帅哥对着他微微一笑,示意他签字。
凌缙忙回头看了眼饭桌前的queen,可queen却微微颔首示意他代签,于是他在收货单上签上了她的中文名字:阳滋。
完事,凌缙和快递相互说了声谢,那白色钢琴烤漆的大门就关上了。
他抱着超级花束走到饭桌前,脸色难堪的递给queen,仿佛心中有一片醋海,正波涛海浪的翻滚,“看谁送你的。”
queen接过花,抽下卡片后,随意的把花束放在左手方空着的桌面。
当镂空卡片打开时,带着浓浓的迷迭香味道。
眼尖的凌缙恍惚觉得,在暖色调的餐灯下,居然看到几只荧光构成的蝴蝶从卡片中飞了出来,围绕在queen的周围,当迷迭香的味道消散之后,那些蝴蝶也消失了。
而queen也看到了那些由魔幻荧光粉幻化的蝴蝶,嘴角微微一弯,眸子中露出了一丝喜意。
不过她却认真的看着卡片上那排唯美而娟秀的字迹:queen,这一票完了,我们就去国外过神仙眷侣的生活,永远在一起不分离。爱你的king。
就这一排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文字,她居然等了快二十年。可就偏巧,在遇到凌缙后,她仿佛已经不需要任何人说有关厮守的话儿。
但事实就如此奇怪,不需要情感慰藉的她,反而等到了曾深深渴望的他的承诺——一看字迹便让这张卡片充满了认真和坦诚,明显这是发自king内心深处的殷殷期盼。
这一瞬间,她自嘲的认为这是上苍对自己的一种讽刺。
难道,不荒诞吗?
这二十年中,他对自己的若即若离,仿若自己并不是他需要的女人,在他纵观花丛的情场中,各种香艳美女络绎不绝……
想到此,她随手就将卡片撕碎,丢在了一旁金色浮雕的垃圾桶中。
不知为何,她仿佛心中升腾起一股脾气,不禁用左手将桌面的玫瑰花扫向垃圾桶,可花束太大,并未顺利落入桶中,反而是将垃圾桶打翻,使其在地面滚了数周后停在沙发前。而一路上,细小的卡片纸从桶中跑了出来,洒了一地。
当看着地面的“狼藉”,queen莫名的站了起来,回了卧室后用很大的力气关上门,同时关上了正在发脾气的自己。“你吃完饭把厨房收拾干净,今儿我带你去外面玩。”
凌缙看着她单薄的背影,迟疑一瞬后走到沙发前将垃圾桶抽起,顺带把地面撕成碎片的卡片放在桌上,慢慢的拼凑好。
当他看到那一行字后,眉头微蹙,又轻轻的抓起纸片将它们放回垃圾桶。
此时,他尽管外表云淡风轻,甚至举止高雅的继续喝完最后一口牛奶,却难遮心中的慌乱——情敌出现,能不乱了方寸吗?
他一边猜测这未知的情敌跟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一边将碗筷等餐具带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漫无目的的冲洗起来。
只见他目光呆滞的望着水柱打在餐盘上,溅起的水花将他身前的衣服全都浸湿了也无动于衷。
其实在看到那束充满暧昧气息的玫瑰花时,他就被未知的“第三者”勾了心,而那“爱你的king”仿佛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痛处”,让他莫名生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突然,他感到腹部冰冷,忙收回心神,飞快的关掉水龙头。可低头一看,才发现衣服已经完全湿透并紧紧的贴在身上。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径直跑到客厅,从queen的背包里找到一张空白的镂空卡片,神秘兮兮的走进书房,抽起笔架上的一只最小号的毛笔,在卡片上写下一排小纂:众鸟临高飞,孤云岂等闲。
他看了看这排字儿,微微一笑,仿佛还让自己满意,于是忙吹了口气,看墨迹干了后,叠起来放回包中。
待queen换了一身紧身贴身的连衣裙出来后,内心还有一丝小脾气的她站在沙发背面弯腰提起沙发上的一个白色小挎包直接走出门。可刚到门口,她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向屋内,淡淡道:“小凌同学,你快点,别迟了,今天不管哪里都不好预订位置,要是迟到五分钟,就不给我们留座了。”
凌缙在里屋找前些天queen在商场给他买的一件灰色小方领t恤,可是他翻了好几处地方都没有看到。于是跑进了queen的房间,终于在她的衣服堆中翻到了。
等他换了衣服出来后,屋子中哪里还有queen的身影呢。
于是他忙走到门口的鞋柜旁换了双灰色的翻皮乐福鞋,就锁门而出。
他知道她一定是去了停车场,于是径直而往。
在这凌云城一个多月,他们两人也开车出去兜过几次风。说起开车兜风,他就很佩服queen来,因为他们两人都没有永恒国度的驾照,可queen却能以购买前的试驾方法,在每次出行前预订到不同的超级豪车——毕竟她住的这个区域,也算凌云城的富裕区。
当他来到花园中的停车场,一眼就被前方的一辆车所吸引,不仅是因为这辆白色钢琴烤漆的跑车在阳光中泛着尖锐的光,而是车中一身黑色绸缎的queen今儿长发如瀑,随风而舞的长发向在对他说着今儿她的忧伤和彷徨。
他知道今儿她心中有事,同时他自己心中不也有一个未解的结吗?
他怀着沉重的心情却又故作淡然的含笑走向白色敞篷保时捷的副驾驶位,并未开门而入,反而是直接从上面跳进去。
他本想逗她开开心,可是却弄巧成拙,一只脚踢在了棕色的真皮坐垫上,讨得板着个脸的queen黛眉紧蹙的看了自己一眼。
凌缙见此,并未惊慌,反而松了口气,心中感叹:虽然自己忘记了很多事儿,就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知晓,但好在她救了自己后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自己,并拿真心对待着自己……
在凌缙这颗经受了各种生活巨变后而成为了玻璃般易碎的七窍玲珑心深处,queen这个女人属于善良类的女人,不过却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是这份神秘感,让他为之动容和迷醉。
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他已暗暗发誓要用余生守护这个女人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心,早有所属。而这个城市,不是她的“终点站”。
那被拼凑而成的一行带着强烈碎裂感的黑色文字,就像此时凌缙他自己的心——布满了无数的碎裂纹。
他想,也许碎裂的不仅是自己想要更好重生的希望,还有自己余生的梦想。
或者,经受了数次背叛后,他那“要力挽狂澜去拯救天下苍生”的抱负早就消耗干净;亦或者,他余生的所有梦想和生活动力,就是和身旁这个心中装着无数心事的女人“厮守”。
但是,他那充满了蜜糖般的心绪,却在今儿这个特殊的日子洒上了“苦水”——这杯苦水只有他自己慢慢品尝,而也必须由他自己去品尝。
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中,他已经断定:那个叫做king的男人和她有着过命之交;此时他们还在共同从事着某件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勾当;她曾是他身下的女人;她爱过他?否则为何是他的女人……
想到这,他麻木的将右手伸出窗外,想感受被疾风伤害的痛感——也许身体上的刺痛可降低心里的难过?
不过他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他并未跟她上床,但自己却很爱她,很需要她,并因内心的这种强烈**,他想为她付出所有。
同时,因为他对她的在乎,导致了他这天生本就高贵的灵魂居然生出了自卑感。
风很强劲的打在凌缙的手上,甚至有种要把他“卷出”车外的力道。
就在他屁股已经离开座位的瞬间,车子居然来了个紧急刹车,导致他“叮”的碰到了控制台边缘,出了个丑。
queen看了他一眼,抽掉车钥匙就起身站了出去。“进去了,还傻着干嘛。”
凌缙抬头望着从车尾绕到自己跟前,却径直而去的窈窕背影,居然有了生理反应。
她今儿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路小心翼翼的模样,让她本就曲线玲珑的身姿充满了美感和诱惑力。
凌缙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想极力遮挡发生变化的某个部位,避免成为笑话。他忙打开车门跟着她的身影而上。
而这里,居然是一家高档发型屋,灰色的外墙在突然变得阴雨绵绵的初夏甚是迷离,还好有数十盏射灯让灰暗的墙变得有立体感。
凌缙从古代穿越到凌云城后,尽管跟着凌小姐住在城主府,也跟着queen去了很多公共场所,可却并未进过今儿这样风格的美发沙龙。
第二十九章 爱情来了
2030年5月20日11点,当凌缙和queen搞整完发型后便开车去了附近一家高级成衣店。凌缙按照queen的要求先后换了好几套西装,当他已累得微微出汗后,才在导购员的帮助下换了一套让“女王殿下”略微满意的“包装物”。
否则看她今儿这阵仗,没选到满意的衣服话,那顿中午饭基本上要“泡汤”。
这套让queen勉强觉得能配自己小黑裙的西装呢,是一休闲款式的套装,稳重中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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