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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孔明纵横异界-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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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大道,都是运粮食与物资所专用的,如果这里的传送阵满负荷运转,那么一天内能够向外输送的粮食,将达到百万吨以上!
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如果没有传送阵的话,你很难想象如此大批量的粮食,要如何绕过群山,送到外界去!
在山腹中空的正中间,有一座占地足有近万平方米的巨大广场,整个都是由一种类似于白玉的巨大条石铺设而成。事实上,这么一个巨大的广场,就是花域城的传送阵了,如果积蓄足够多的能量,能够一次性将千辆粮车全都传送出去!
现在不是战争时期,外界的粮食需求不是那么大,传送阵也很少满功率的全开。不过,花域城的鲜花闻名整个苍南帝国,每天都有大批的花车从这里传送至苍南帝国的其他大城市,因此传送阵很少有停下来的时候。
传送阵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传送阵的四周,被视为军事禁区,一向都是戒备森严。就算孔英杰亮出了孔家长老的身份,也是经过层层审查之后,才带着孔明等人进入了山腹之中!
特别是来到了传送阵附近后,先后有五名老者过来与孔英杰打招呼,一副平辈论交的模样。就算孔明看不出这些老者的修为深浅,也能够明白他们应该和孔英杰一样,是属于元帅级的强者。…;
而这五名元帅级的强者,其职责多半是驻守传送阵,以防止传送阵被人为破坏。考虑到还要换班轮休等,只怕用来驻守传送阵的元帅级强者,远远不止五人!
由此可见,主流人类社会之强大,确实远远超出了蛮荒森林!也难怪外界的人类,不怎么把蛮荒森林看在眼中。
要知道花域城不过是苍南五郡之一的一座郡首府,还是相对最为弱小的一个,就可以调动多位元帅级强者来守护传送阵,可见整个苍南帝国的实力之强,真要是与蛮荒森林开战的话,仅仅只是将那些元帅级强者集合起来,就足以将蛮荒森林给抹平了!
如果蛮荒森林不是有伟大存在的守护,确实不可能历经万年,还能保持着自己的传统,没有被外界侵略!
仅仅只是传送孔明这么一行人,就要开启传送阵显然是浪费资源,好在有一批鲜花是要送往帝都碧落城的,与是孔明等人坐了一辆马车,与近百辆花车一起,被送入到了传送阵之中。
孔英杰向孔明等人介绍,进入传送阵的马车、花车,其实都是特殊制造的,车身中有着一些特殊的材料,以保证车中运送的人和物,不会在传送过程中因为空间乱流而被分解掉。而越是长途传送,就越是要注意安全,如果没有这些马车护身,就算是元帅级强者,也不敢轻易以纯肉身进行长途传送,以免发生什么意外。
送人的马车与送物资的马车不一样,里面的装饰还算是比较舒适,毕竟用得起传送阵的人,其身份来历都是颇为不凡的。当然了,使用传送阵的费用可不少,单人至少也要付出百枚金币,确实不是普通人能够消费起。
孔明一行共有九人,总花费不到千枚金币,对于孔明和孔英杰来说,自然是不算什么。于是,大家分乘两辆马车,静静等着传送阵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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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三章 人类的发展史
开启这种大型的传送阵,需要大量的元力晶核做为动力,启动一次所耗不菲,因此要想使用传送阵,收费贵一点也还算合理。
孔明对于这种传送阵很是感兴趣,于是向孔英杰请教相关的问题。孔英杰身为孔家的长老,所知道的大陆秘辛远比一般人要多,见孔明相问,也就将自己所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像传送阵这种东西,都是从上古时期遗留下来的,而现在的人类,即使是那些顶尖的元力修炼者,也无法制作出传送阵,顶多是在多年的研究之下,懂得如何维护和使用这些传送阵罢了。
据说传送阵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数万年前,远在精灵族还没有走出蛮荒森林,建立精灵帝国的那个年代!
在那个年代,大陆上多族鼎立,各有自己的地盘和部落,而所谓的人族还处于刚刚开启灵智的时代,在大陆上毫不起眼,甚至可以说是位于各个种族的最底层!
据说在这个年代,有一个被称为圣族的种族,其族人拥有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是所有种族中最强大的一个。如果不是因为圣族人口太少,估计第一个统一整个天元大陆的帝国,肯定会出自于圣族之中。
圣族不仅自身力量强大,还有一项很是特别的能力,那就是可以将不同类型的力量融为一体,从而获得新的不可思议的力量!
像传送阵,据说就是出自于圣族的手笔!
制造传送阵,其方法相当的复杂,需要结合炼器族的炼器手段,矿族的特殊冶炼,还有精灵族的魔法,以及一些强大存在所通晓的空间神通,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传送阵自问世以后,因其实用性实在是太强了,顿时大受欢迎,于是圣族大量制造,几乎是将传送阵遍布在了天元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像现在所发现的传送阵,基本上全是当年圣族所留下来的遗迹。
现在人类所发现的一些小型传送阵,基本上都是以前圣族人自己私用的,目前为止被发现的数量也是最多。而且,经过人类多年的研究,已经懂得不少这种小型传送阵的维护与使用方法,只需要通过调整空间坐标,就可以灵活的转移传送方向,在各个不同的传送点之间进行移动。
因此,除了传送阵之外,空间坐标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项机密,谁掌握的空间坐标多,其传送阵的运用范围就更广泛!甚至于各大帝国与顶尖势力之间,都将他们所掌握的空间坐标,列为最高级的军事机密,是绝不允许外泄的。
因此,小型传送阵发现的数量虽然最多,反而在外界很少见,甚至是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
不过,传送阵对人类的影响,并不是体现在这些小型传送阵上,而是那些被发现的大型传送阵,起到了开启了人类社会的作用!
这些大型传送阵,一般都是圣族一些大部落居住地的遗址中才有,而且可以传送的坐标点都已经设定好,可以在各个大型传送阵之间相互来往口如果说小型传送阵是私用的,那么大型传送阵就是属于公用设施了。
人类发现了传送阵,特别是大型传送阵之后,顿时将这种大型传送阵扬帆启航☆星夜无伤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
人类不像圣族那样拥有异能,不像魔族那样拥有强大的肉身,也不像精灵族懂得魔法这种神奇的神通,也不像炼器族、矿族、百草族等种族各自拥有自己所独有的本事!但是,人类却是一个最善于学习的种族,其他各个种族的特殊本事,只要是有用处的,人类都会花心思去学习,并将之发扬光夫!
如果不是学会了矿族的本事,人类就不会懂得辩识矿脉、冶炼金属;如果不是学会了炼器族的本事,人类之中就不会有缎造师这种特殊的职业;如果不是从百草族那里学到了本事,那么人类的医疗体系也不可能像现在这么发达,甚至还出现了丹药师这种无比高贵的职业!
人类唯一学不到的,也许只有一些受体质所限的特殊技能了,比如说精灵族的魔法或是魔族那种近乎于不可思议的炼体之术!不过,人类的聪明才智,却可以将自身的潜能开发出来,不然的话也不会有元力修炼之法诞生于世上了!
自从人类懂得了元力修炼之法后,也就挤身于大陆的顶尖存在之列了,甚至于最后取得了整个大陆的霸权,最终成为了天元大陆上的主宰!
时至今日,数万年前的各个种族,如今安在?
炼器族、矿族、百草族等中小种族,早就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即使是最强大的圣族如今也断了传承,只能从一些历史遗迹中才能领略到这一种族当年的辉煌!
创建了庞大精灵帝国的精灵族,如今龟缩于蛮荒森林之中,早已失去了称霸的资格。
曾经不可一世的魔族,也已经烟消云散,甚至于继承了他们一半血脉的魔人族,也几乎走到了灭族的边缘!
唯有当初那个毫不起眼的人族,甚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魔族当作奴隶来役使的人族,最终成为了时代所选择的最强者,雄霸整个天元大陆,傲视所有的种族!
这就是学习的力量!
只要不断的取长补短,求同存异,人类就能够将自己变的强大起来!所以,最后是人类成为了所有种族中的胜利者!
正是因为人类的发展壮大是如此的不容易,整个人类社会才会认同强者为尊、适者生存这一法则!因为人类明白,所谓的霸主地位,需要强大的实力做后盾,不然的话,一切都是空谈!
因此,就算三千多年前统一了整个天元九扑的神圣帝国崩溃之后,也没有影响到人类的大陆霸主之位,如今依然是由人类主导着整个大陆的话语权!
也只有人类,才有资格、有能力继承圣族留下的遗产,使用这些传送阵,并将其作用发挥到空前强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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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小说作者:孑与2 (新书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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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四章 有客来访
大型传送阵是以前圣族各个部落之间用来互通有无的,但是落在人类的手中后,却借助传送阵的功能,建造出了一座座让人瞪目结舌的巨大城市!
这些巨型城市,其巨大是其他可种族不可想象的,就像眼前的这花域城,在人类的巨型城市中只算是排不上号的小字辈,但相比其他的种族,那怕是建立过帝国的魔族与精灵族,也可以称得上是第一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类借助传送阵的便利,将各种资源与人才聚集在了一起,才能够发展出如此庞大规模的城市。
比如说,花域城的粮食与鲜花,可以通过大型传送阵,在最短的时间内,输送到苍南帝国的其他大城市之中,而乌丸郡的郡首府谷阳城,却可以通过大型传送阵,将他们精制的各种铁器,散布到苍南帝国各地!更别说苍南帝国的帝都碧落城,城中的传送阵规模更是花域城无法与之相比的,而碧落城也承担起了梁州与其他各州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能够使得各种不同的地域特产,在整个人类社会中流通,将那些特产的特殊作用发挥到极致!
各个城市之间的特产,要供给整个帝国,甚至于整个大陆所需,那么围绕着这个产业,整个城市也会发展壮大起来!在日积月累之下,其城市之规模,自然庞大到了前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只要看一看这些由人类所建造出来的巨型城市,其余各族也就没信心挑战人类的霸主之位了!因为人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整个大陆的优质资源全都集中到一起,并且进行最合理的分配!
面对如此庞大而可怕的人类社会,其余的种族,怎么可能有挑战人类霸权的机会?
像人类这样的强势。是历史上其他任何种族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就连那个无比强大的圣族,也无法与人类较量整体实力!
听完了孔英杰的介绍之后,孔明对于天元大陆的认知自然是又深了一层,毕竟如此多的秘辛,在书本上是根本找不到的,只有接触到像孔英杰这样的高层人士,才能对更个大陆和人类社会有着进一步的了解!
孔明要想成为这个时代的风云人物。就必须进一步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站在顶尖的位置之上!只有到了这一层次,才会在孔明的面前没有任何秘密!
至于现在,既然话题谈到了人类的那些巨型城市。孔明也就向孔英杰请教起来。
到目前为止,孔明所见过的最大城市,就是眼下的花域城了,但是在孔英杰看来,花域城的规模不过如此。只有帝都碧落城,才算得上是苍南帝国内当之无愧的第一雄城!
试想一下,一座城市占地超过十余万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过亿。这是何等庞大的规划?按照孔英杰的说法,碧落城内包罗万有。甚至可以将其看作一个独立的国家,绝非花域城能够与之相比的。
不过。真要说起一等一的雄城,碧落城在整个大陆上,却又排不上字号了。孔英杰回忆自己年轻时游历各州,见识过了极多的雄城,其中规模超过碧落城的,就有数十座之多!
这倒不是说苍南帝国的实力在整个大陆要排到数十名之后,而是因为苍南帝国建国的时间并不长,至今只有五百余年,因此碧落城的发展才会有限。但时至今日,碧落城还在不停的发展壮大之中,也许再过千百年之后,碧落城就是能够在整个大陆排得上字号的雄城了。…;
但不论碧落城再怎么发展,要想赶上有着大陆第一雄城之称的天元城,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孔明对天元城很感兴趣,因为能够以天元这个大陆名命名的城市,必定有其过人之处!但这个时候孔英杰却卖了一个关子,说孔明修为提升之后,日后必定会踏上游历大陆之旅,到时候肯定有机会亲眼见识一下这座天下第一雄城!
只有自己亲眼所见,才会被这样的一座雄城所震撼!如果现在从孔英杰的口中探听相关的消息,说不定日后反而会在心中留下一丝遗憾!
孔明是心境非凡之人,知道孔英杰之所以这么说,也是出于对自己的关爱,于是将心中的好奇心压下,开始向孔英杰请教着碧落城中的风土人情。
正在相谈甚欢的时候,孔英杰突然眉毛一挑,笑道:“看来,我们在离开花域城之前,还有客人来访啊!”
孔英杰的话音刚落,就听传送马车之外有一个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是孔兄在此吗?怎么途经花域城,也不来见见老朋友呢?难道还怕老夫吃了你不成?”
孔英杰长笑一声,挥袖轻轻一拂,打开了传送马车的车门,笑着道:“房兄说笑了!实在是这一次有要事在身,需要小弟我亲自返家,向家族长辈通报一声,这才没时间拜见房兄。如果有空的话,只要想一想房兄家中的佳酿百花酒,小弟岂有不登门打打秋风的道理?”
听孔英杰如此说话,他与马车外的那位房兄,应该是极有交情的了。如果是普通朋友,以孔英杰的为人,绝不会如此说话。
随着马车的车门一开,孔明也就看到了车外站着的一名威猛老者!
此老身高近两米,骨架极大,站在车外足足高出了马车一头有余,就像是渊渟岳峙一般的站在那里,显得极为威摄力!而且,这名老者生得一副豹头环目的威猛外貌,一脸的络腮胡子也如同剑戟并张,看上去就让人有一种虎虎生威的感觉!
这名老者的须发已经花白,年龄应该不算年轻了,但整个人精气神十足,那种彪悍的气质,就算是年轻人也无法与之相比,如果因为年龄而小看他,必定是大错特错。而且,孔明能够感觉到这位老者的修为深不可测,肯定和孔英杰一样是元帅级的强者,不然的话也不够资格与孔英杰兄弟论交了。
孔英杰拂开车门之后,不敢托大,向孔明示意了一下之后,两人一起走下车,向那位老者行了一个见面礼。
这位被孔英杰称为房兄的威猛老者,在见礼过后,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孔明一眼,然后问道:“孔兄,听说你们孔家昆卡城一脉,出了一位了不得的天才少年,年纪轻轻就突破至元师境界,还在蛮荒百族的试炼之中名声大扬,应该就是眼前的这位小兄弟吧?不过老夫观他,已经是高阶元师的修为,但听闻他晋阶至元师境界的消息,至今不过半年,这其中,是不是另有什么机缘啊?还有,听说蛮荒森林中发生了十分惊人的异变,不知道孔兄这次急着赶回本家,是不是与此有关?”
孔英杰点点头,道:“以房兄与小弟的交情,既然房兄相问,小弟自然不会有所隐瞒。蛮荒森林中确实发生了异变,因为守护蛮荒森林的那个强大存在,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出了投影分身,我和明儿都曾亲眼目睹,自然是要赶回家族,将此事向家族长辈详细禀报!”…;
说到这里,孔英杰向着孔明一指,道:“明儿确实是出自于昆卡城孔氏一脉,但他天资惊人,说是我孔家数百年来所仅见的天才,也毫不为过!因此,这一次我返回碧落城,也是要带着明儿回归我孔氏本家!呵呵,假以时日,明儿的修为超过我等,根本不是什么难事,甚至于会成为我孔家的中流砥柱!”
房姓老者知道孔英杰一向为人沉稳,很少有夸大之辞,既然他如此看重孔明,自然是因为孔明确实有特别之处,就算年纪轻轻就已经有着高阶元师的修为,那也不算特别的稀奇。倒是孔英杰口中所说,蛮荒森林中的强大存在,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显露了投影分身,就真是值得关注的事了。
这位房姓老者,姓房名正阳,是花域城第一大家族房家的一位重要人物,一身修为已经接近初阶元帅的巅峰层次了,而且他是花域城驻军的最高指挥官,同时也是南郡兵马副元帅,管辖着整个南郡的防守与治安问题!
如果蛮荒森林那边出了事,那么他就要考虑调配各地驻军,密切注意蛮荒森林中的动向,以免有什么异动,给人类的城镇带来破坏!
这时,只见房正阳浓浓的眉毛皱了起来,沉声问道:“孔兄,这么说来,前一段时间传闻,蛮荒森林内的魔兽突然与蛮族大战了一场,应该是与那位神秘的强大存在有关吧?”
孔英杰点了点头,道:“以小弟亲眼所见的情况来看,事实确实如此!而这一次通报家族长辈之后,相信帝国的那些顶尖存在,也会有所动作!事情涉及到这一层面,已经不是我等能够左右的了,房兄还是按照正常程序,调动各地守军好了。如果上头有什么打算,应该很快会有指示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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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五章 百花酿
孔英杰与房正阳的交情非同一般,当初两人还在修行阶段时,曾一起结伴游历天下,更先后在途中巧获机缘,突破到了元帅境界,期间曾无数次联手对敌,也不知经历过多少生死与共的险境!
如果说事关机密,不方便对外人明言的话,那么在房正阳的面前,孔英杰却没什么顾忌。而且,房家与孔氏本家向来交好,可以说是世交之好,不论从公从私,孔英杰都有必要提醒房正阳几句。
房正阳为人豪迈,时常喜欢揽事上身,在军中颇受各级将官与士兵的尊重,但这一次蛮荒森林中的异变,却与那位神秘的强大存在有关,孔英杰可不希望房正阳莫名其妙的惹上这么一个惹不起的大敌!因此,孔英杰才会提醒房正阳,正常布防即可,不要自做主张,以免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房正阳这个人虽然率直,但他并非不知好歹的一根筋,听孔英杰如此说话之后,也就明白了孔英杰的意思,当下点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不过,孔兄你还是做事不hou道啊,如果不是护阵的几位长老向老夫通报,老夫都不知道你要征用我花域城的传送阵!现在既然被老哥哥我逮住了,至少也要罚酒三杯吧?”
话音一落,就见房正阳变戏法似的,手中突然多出了一坛美酒,然后一下子递到了孔英杰的面前!看房正阳的这个架势,何止是罚酒三杯简直是想罚酒一坛了!
孔英杰看到这坛美酒却是笑了笑,道:“有这房家所特产的美酒百花酿在眼前,何必罚酒三杯?直接罚这酒坛好了!”
孔英杰一边说着,一边从房正阳的手中接过了酒坛,直接昂首对着酒坛灌了起来。看孔英杰平时一向有着翩翩如君子的风度,想不到他饮起酒来,居然是如此的豪爽,说是鲸吞牛饮也不为过。
片刻间,一坛百花酿就被孔英杰灌掉了大半坛孔英杰这才放下酒坛,伸手抹了抹嘴边的酒渍,哈哈笑道:“能够痛饮如此佳酿,才算是没有白来花贼城一趟!就是房兄太过小气,只肯罚酒一坛!至少也要罚个三坛,才能让我被勾起的酒虫稍稍解解渴!”
房正阳哑然失笑,道:“像你这样牛饮,完全是糟蹋美酒!你以为这百花酿是普通的美酒吗?这可是我房间技艺最高超的酿酒师,采百花之精华,历经九年九酿才最终酿成!就算我是房家三爷,一年也只能分到两坛例酒,现在就这么轻易的被你槽蹋了一坛,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孔英杰再次哈哈大笑,道:“房兄,你还是太小气了!你滴酒不沾,这百花酿落在你的手中,才是真的糟蹋了!明儿,来来来!你也尝尝这美酒的味道!要知道天下美酒虽多这房家的百花酿,却可以排进前十,错过了实在可惜!”
孔英杰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酒坛递到了孔明的面前。
孔明虽然不是好酒之人,但听孔英杰说到这百花酿居然可以称得上是大陆排名前十的美酒,顿时有些意动,于是接过酒坛,昂首灌了一口!
这百花酿美酒之名,果然是没有半点虚假,酒一入口顿时有一种唇齿留香的感觉就好像有一道暖流,直接从口舌之间流过咽喉,直入胸腹之间!仿佛那百花酿的绵绵酒香,能够在身体内飘荡一样!…;
饮此美酒,确实有一种如同坠入众香国中的享受!
饮此美酒,就算是人生长醉不醒,又有何妨?
孔明一时之间有些意动,居然就这么收不了口,一连痛饮了数口!
而且,百花酿这种美酒,不仅仅是酒香味美,还有着舒筋活络的功效,随着酒劲在体内发作,孔明觉得就连元力运转的速度都快了许多,经脉内的元力比平时更为活泼!
孔明心中暗暗思量,如果闭关的时候备上几坛百花酿,时不时的饮用几口,其效果可与服食丹药相比!仅以此点而论,这百花酿能够成为十大美酒之一,也算得上是名副其实了!
房家懂得酿造这种美酒,难怪能够成为苍南帝国中的豪门大族之一!
不过,孔明一向沉稳冷静,就算此酒再怎么美味,他也能够压下心中的口舌之欲。在痛饮了数口之后,就将酒坛递还到了孔英杰的手边,笑道:“杰叔,这百花酿果然名不虚传!不仅入口留香、回味无穷,还明显有助于修炼,不愧是当世十大美酒之一!既然杰叔喜欢饮酒,就多饮一点吧。相信如此美酒,这位房老先生,也是不舍得多拿出来的!”
真要说起来,孔英杰和房正阳这两人也很奇怪。
从两人的外貌来看,应该房正阳是好酒之人才对,谁知他却滴酒不沾,反而孔英杰才是酒中饕餮!
孔英杰眼见孔明将酒坛递过来,他也没讲客气,而是面露笑意,直接接过酒坛,将坛中美酒全都一饮而尽!
而房正阳则是看着孔明连连点头,道:“此子果然不凡!孔家有如此杰出的后辈,想来此后数百年的时间,可保家业继续兴旺了!”
房正阳对孔明的这番点评,可以说是极尽褒奖之辞,而他可不是看着孔英杰的面子上说的客套话,而是因为孔明的表现,确实担的起他的赞誉!
要知道百花酿这种美酒,除了酒香味美之外,还有一种勾人心魄的魔力!
常人初饮百花酿,必定会被酒香所迷,如果不饮个长醉不醒,是绝不会停下来的。但孔明只是痛饮了数口,就将这等美酒递还给了孔英杰,可见百花酿虽美,却也没能迷住孔明!
孔明此举虽是无意,却证明了他的心志之坚毅,绝非常人可及。而如此坚毅的心志,自然是最适合在修行路上一直走下去了!
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房正阳才会赞不绝口!而孔英杰之所以会在接过酒坛的时候面露笑容,也是因为孔明的表现,再一次证明了他看人的眼光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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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六章 终至帝都
孔英杰本身是天资极为卓绝之辈,少年时代就表现出了极佳的修炼天赋,十分受孔氏本家的器重!不过,孔英杰身平有一大嗜好,那就是嗜酒如命,而且非美酒不饮!
按常理来说,孔英杰的修为应该能够更进一步才,但他最终只是在现在这个程度上止步,就是因为他好酒,从而影响了心境上的修为,才无法继续向上突破!
而孔明的表现,明显要强出孔英杰许多!至少,孔明不为外物所打动的这种心境,比之孔英杰少年时代可不知强了多少倍,日后之成就,应该也会强过孔英杰才对!
孔明可不知道小小的一坛酒,居然是对他的又一个考验,而孔英杰心情一爽,饮起酒来更是不讲客气,片刻间就将一坛百花酿饮的干干净净!
而房正阳则是连连摇头叹气,道:“糟蹋美酒,糟蹋美酒啊!”
房正阳一边说着,一边从他的手中又多出了一坛美酒,正是另一坛百花酿!
以孔英杰的酒量,一坛百花酿确实不够他解馋的,现在见到了第二坛,自然是眼睛一亮,立刻就想伸手去接。但这一次,房正阳却伸手将孔英杰推开,笑骂道:“你这酒鬼,见到美酒之后,怎么把所谓的君子风度全给抛到了脑后?拿出一坛百花酿招呼你,已经算是我下足了老本,你怎么还盯上了这一坛?不怕告诉你,这一坛是老夫为我家丫头准备的,正要托你带到帝都去呢!你这酒鬼再怎么老不羞,也不至于和后辈抢酒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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