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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世界-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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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一再加大训练强度,但是收效甚微,于是来找丁克诉苦,结果丁克就将以前在身上增加负面效应的魔法进行训练的方式做了一下改进,演变成了沙袋。
他告诉辛巴达,逐渐增加沙袋的重量就可以了。
辛巴达很快就领会了其中的原理,连他自己也背上了沙袋,怎奈沙袋对他来讲太轻,就换成了一堆铁疙瘩。
他这样以身作则,与准侍卫们同甘共苦,赢得了大家的好感,无形中也树立了威信。
再加上,辛巴达掌握着他们能否能正式成为侍卫的权利,这些年轻人对他更是敬畏有加。只要是他下的命令,没有不尽力执行的。
而辛巴达呢,越来越觉得自己天生就是领导者的料,干劲儿更足了。
“嘿,辛巴达,我的侍卫长!你还满意我领地的这些小伙子们吧!”丁克远远地招呼道。
辛巴达在丁克跟前停了下来,但是随着他大手一挥,准侍卫们继续往前跑去。
“满意,满意极了!都是好样儿的!”辛巴达说完这句,就准备继续向前行进。
丁克一把抓住了他:“我说,给我挑选几个机灵点的,我要送一批货物去绿地城。”
“怎么?路上不安全?”辛巴达眼神中除了关切,似乎还带着一丝期待。恐怕他本人希望真有什么强盗,好活动下筋骨了。
“我想抄近道,但是山路崎岖,有的地方最好用人背负,因为马匹负重之后,难以通过。”丁克直接抛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的时间很宝贵,再过一个多月冬天就算是过去了。每年开春之前,必须把当年的岁贡凑齐。
联盟那些人只认真金白银,像魔法水晶之类需要估价的东西是不接受的。而且去缴纳岁贡的时候,他这个新任领主免不了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应酬,花钱是免不了的。
之前没有能力,丁克只好先满足岁贡的需要,现在有了维兰瑟这个小金库,说什么也不能让她当摆设。
既然她要当个好妹妹,丁克就决心满足她,到时候找索兰妮诉诉苦,恐怕就由不得她不掏腰包了。这也算是对维兰瑟压迫的一种报复吧。
“哦,你是说那批皮甲。”辛巴达长期呆在小酒馆里,常常有和矮人工匠相处的机会,因此知道关于皮甲的事情。
“对!”丁克点点头。
“那点东西,我一个人就能搞定。”辛巴达拍拍胸脯说道。
“不,我走了,保护夏尔山地的重任就落到了你身上。红叶沼泽里住着一群哥布林,我怕他们在最冷的几天里不安分。饥饿会让他们疯狂的。”
“那些捣蛋的家伙,胆小地像是老鼠,除了搞些偷鸡摸狗的事儿还能干什么?就算是疯狂,也不过是一群野鸡,吓唬不了人!嗯,对了,前两天还有人看见一个家伙在村子外面鬼鬼祟祟的张望,被吓跑了。”
“你看见了?”丁克是从略带血腥味儿的迷迭香上判断出有哥布林在附近活动,却不知辛巴达却亲眼看见了。
“对!”辛巴达点点头。
丁克皱了皱眉头,提醒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哥布林也是智慧生物,就怕他们学会了什么坏招,比如在井水里下毒什么的。”
丁克记得父亲在的时候,那群哥布林是比较安分的。可是自从他频频嗅到那奇怪的味道后,心中不免警惕起来。
“那倒是,我会小心的。”听丁克这样一说,曾受毒药之苦的野蛮人立即警觉起来,认真地说道。
“那好,你选十个力气大的,人又够机警的给我。”
“没问题。”野蛮人突然想到了什么,拔腿朝东边跑去,“哦,赶紧地,不然又要喝趴下几个。我之前看这些家伙快坚持不了了,就说跑到小酒馆,酒管够来的。”
“辛巴达,你可真会替我花钱呀!”丁克猛地追了上去。
“还不都是被你的人吃掉了。”辛巴达一边说,脚下又加快了几分。
“你也吃的不少啊!”丁克有心与辛巴达较劲儿,又过了他。
“安德森老爹的酒又不贵!”辛巴达的度似乎已经到了极限。
“还好不贵!”丁克不再加,与野蛮人并驾齐驱。
很快,两人便追上了队伍,一起进了小酒馆。
丁克也算这里的常客,他的到来并不会引起什么骚动,唯一特殊的就是,丁克父亲当年那个雅间始终空着,现在专门为丁克预留,按照丁克的吩咐,将父亲存放在酒馆的那些酒摆在了里面,专门作为他招待客人和犒赏有功者之用。
一进房间,丁克就闻到了月桂那种淡淡的香味,里面还夹杂着少女身上特有的味道。这味道似曾相识,立即,他就回忆起在船上遇到的那位女盗贼。
那味道越来越浓,仿佛是在朝他靠近,丁克随手将门关上,把跟在他后面的辛巴达吓了一跳,撇撇嘴,来了一句:“小气鬼!”就回到他的那些侍卫中间,同他们一道喝酒吃肉。
这位野蛮人战士胃口大好,似乎要把对丁克独自享受佳酿的怨怼化为食欲,以报复丁克这位吝啬的领主。
商队的领弗朗西斯赠送的那几壶血提酒全部放在这间屋子里,因为没有丁克的允许,辛巴达一直没有机会喝。
于是他难得地和他的准侍卫们开始了斗酒,一时间,觥筹交错,其他的酒客也加入了其中。原因无他,辛巴达称所有酒钱全部记在丁克的账上。
也正是外面的嘈杂掩盖了房间里的打斗声。
丁克一进门就感到有人朝他左手尾指袭来,目标正是他无意中得到的那枚戒指。丁克对自己的度颇有信心,先关上门,然后才在对方快要接近尾指的瞬间,一把将其抓住。
也许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位潜行者猝不及防,潜行术因此失效,身体便立即露了出来。丁克当然知道她是谁,于是便问道:“这戒指是你跳水之前在我身上留下的?”
这时,丁克看清了这张漂亮的脸,和之前在船上看到的那个略显僵硬的脸庞完全不同,这是一张带着几分少女特有的那种狡黠的脸。而丁克眼前的女盗贼仿佛是一只小狐狸,正睁着那双迷人的眼睛打量着抓住她的男人。
她迟疑一下,说道:“正确!”她想要挣扎,但是现自己被死死地扣住了,根本动弹不了。
如果这位女盗贼知道丁克是因为受到了另外一位少女的虐待,才有了戏弄她的念头,恐怕她就要立即大呼冤枉了吧!
“送出去的礼物,怎么好收回呢?”丁克笑嘻嘻地说道。确实,在这一刻,丁克有种报复的快感,他几乎把眼前这个小女孩儿当成了维兰瑟。
“人家千辛万苦得来的宝贝,凭什么送给你?你又不是我什么人!”
“那你要送给什么人呢?”丁克追问一句。
“送给……送给……”少女突然反应过来,吼道,“要你管!”她狠狠地将手往回拽,突然哎哟一声尖叫,语带哭腔地嚷道,“坏蛋,你弄疼人家了!”
丁克心里一惊,赶紧松手。不料,对方猛地消失了,于是大呼上当。
丁克第一次觉得,女人原来都这么狡猾,于是不再手软,循着月桂香味传来的方向就是一个独创的大地之束缚。
自从穿上这身杰克为他量身定制的附魔皮甲,丁克对自己的迟缓术更有信心了,况且像刺客和盗贼这样以敏捷为长的职业,最怕的就是这类负面魔法的影响。如果对方是野蛮人战士,至少还能站住,但是这样的女盗贼,答案只有一个:五体投地。
立即,虚空里传来一声吃力的呵斥:“你……使……诈!”同时,那女子重又出现,砰地一声栽倒在地上,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我怎么使诈了?”丁克疑惑地打量着趴在地上的少女。
“真……实……之……眼,看……破……潜……行……术?”少女的语变得很慢,眼神里满是不服。
“下次,记得少涂抹点香料。你身上的月桂香味太重了。”看到少女说话如此吃力,丁克心中有些好笑。
“月……桂?三……四……天……没……有……用……这……种……香……料……了。”
“但是,你身上确实还留着这种味道。哦,我想,你该好好洗个澡了。”
“昨……天……洗……了……澡。”
“一定慌慌张张,怕有人看到,洗的不干净。”
“洗……干……净……了……的。”少女的眼神急切。
“我又没亲眼检查过,怎么知道。”
“你……”小姑娘的脸唰得红了。
“好啦,不逗你了。”丁克看着手上的戒指,“不过,我很喜欢它。唔!算是你卖给我的怎么样?具体价格嘛……我们慢慢商量。”
“我……差……点……为……它……送……命!”少女缓缓地摇摇头,显得极其吃力。
“哦,你还是先洗一会儿,估计十来分钟后,你就能恢复了,到时候我们再谈,不然你又要说我趁人之危了。”
“好……的。”
“那么,现在,你是想继续趴在地上,还是让我将你扶起来,至少换个姿势。”
仿佛是思维也变得迟钝了,女盗贼想了一阵:“坐……起……来!”
丁克走过去,想要将她翻过来,刚抓到她的手臂,对方就喊疼。
恐怕是跌倒的时候摔坏了。丁克微微有些歉意。于是他探手下去,突然抓到了一团柔软的东西,立即,他就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
丁克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出,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然后将女盗贼温柔地揽在怀里抱起来,轻轻地放在椅子上,关切地说道:“哎,我没有把握对付你这样敏捷的潜行者,因此只好使用那招了。你伤得重吗?”
一切就是那么自然,丁克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演技了。
女盗贼双眼本来还闪动着仇恨的目光,看到丁克如此关切的眼神,渐渐地换上羞赧之色。她吃力地摇摇头:“不……重。”
丁克暗暗松了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十来分钟后,女盗贼动了动,丁克赶紧将她扶起,关切地问道:“魔法效应消失了吗?”
“减缓了许多。我已经……哦,好疼!”
“看来伤得不轻。可我不会治愈术!”
“你真奇怪,能够用那么高深的负面魔法,居然不会魔法驱散。那天你和那位亡灵法师的战斗中,你使用的光系魔法,连那位亡灵法师都惊叹,却又不会治愈术。”
女盗贼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瓶紫色药剂,旋开宝石雕刻的盖子,在口中滴下两滴,一道奇怪的光晕流过全身,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
“哎,这就要去问那位老先生。”丁克心中虽然惊奇,但是并不表现出来。他知道,女盗贼手上的药剂是难得的高级回复药水,对魔法和物理伤害都有极好的驱散作用。只是因为原料特别珍贵,能配制药剂的药剂师极其稀少,这种回复药剂就弥足珍贵,真正能用得起的人少之又少。
“老先生?哦,那位神秘的老先生,一位世外高人!”
“对。”
“是那位不死英雄吗?”
“我不知道。”丁克心想,她这样猜就最好了,省得他多费唇舌。
“我想一定是他。”梅丝说道,“也许,他是想培养继承人,于是选定了你。”
“如果真的是他,那就太好了!”丁克笑起来。
“真想见见这位传说中的人物。”梅丝的脸上满是憧憬之色。
“那要看机缘了。”
“未必!”
“什么?”丁克连忙问道。
“我倒是有个办法看到这位不死英雄。”梅丝自信地说道。
“什么办法?”丁克更加惊奇了。
“跟着你!”梅丝笑着说,“不是说,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就会来帮忙吗?”
“他不愿见你,你也是见不到的。”丁克强调说。
“你又不是他,怎么知道他不愿见我?没准儿他像我老师那样,看我天资聪颖,死活要收我为弟子呢!”
“你真自信!”
“我说的是真话。不信你问安德森爷爷。”
“安德森爷爷?”丁克指了指门外,“酒馆的老板?”
“对呀,我是她的孙女儿梅丝。”
“安德森老爹有孙女儿?!”丁克一怔。他明明听父亲丁蒙尼男爵说,安德森老爹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的。
“你亲自问问不就知道了吗?”
“好吧!就算你是安德森老爹的孙女儿,怎么会成了潜行者呢?”
“我不是说过吗?是因为我的老师。”梅丝解释道,“我的老师黄金盗贼艾维娜路过布加尔港的时候,现了我,她给了爷爷一笔钱,请他将我交给她抚养,传授潜行者的衣钵。
“当时我爷爷穷困潦倒,带着我流浪到布加尔港,已经无力抚养我,于是便应承下来。老师承诺,到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能回来与爷爷团聚。现在期限到了,我便循着她在爷爷身上留下的印记回来了。”
“难怪父亲说安德森老爹身上藏着秘密!原来如此。”丁克咕哝道。
据丁克所知,安德森老爹来到领地落户的时候,丁蒙尼男爵以为他是乞丐流浪到此地,就照例安置了他,暂时让他在城堡的花园打理花草。
大约过了两年,安德森老爹提出要开一家酒馆,丁蒙尼也觉得这个小村庄应该有一个消遣的地方,便欣然同意了,于是从并不富裕的财政中拿出一笔钱开了这家唯一的小酒馆。
丁蒙尼男爵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安德森老爹的酒馆和他的领地一样,是收支平衡的。换句话说,安德森老爹每年算下来,都没有赚头,有时候还会亏损一些。
一开始,丁蒙尼男爵认为是因为他收留了这位流浪者,对方知恩图报,只为了服务领地的人。后来现,即使在最困难的时期,没有什么客人的时候,小酒馆也能正常维持。
丁蒙尼男爵觉得既然对方不愿说,就没有刨根问底,但是每年都会对小酒馆进行一定的补贴,以便不让安德森老爹吃亏。
这样,一切便说得过去了。
“琢磨不透的命运!”
“谁说不是?”梅丝说道,“你刚才进来,我正好感应到留在你身上的魔法印记,于是就想顺便取回我的那枚戒指。”
“听起来,倒像是我们不期而遇。这戒指真的就对你那么重要?”
“我险些为此丧命!您觉得呢?”
“看来,这东西对那些追杀你的人很重要喽?”
“当然!”梅丝说道,“这群人一直从塔纳士王国追我到此地。他们那两下子虽说不够看,但是邀请了不少高手助阵。”
“那位亡灵法师格里佛里诺就是其中之一吧!”
“哦,他恐怕只是适逢其会。据我所知,末日圣殿的执事地位然,这些人背景再深恐怕也是请不动的。否则,真要动起手来,我只有乖乖地束手就擒,根本没有机会逃脱。”
“说起来,那家伙确实厉害!”丁克心有余悸地说道,“要不是因为出其不意,占了他点便宜,我绝不是他的对手。”
“哦,那是命运!”梅丝提高声调说道,倒像是在呼应丁克前面那句对命运的感叹。
她接着又说道:
“不过很奇怪,按道理我能通过印记在很远的地方就能捕捉到被施法者的信息,可在你身上就不灵了。
“我还以为是你识破了我的法术,驱散了它,但现在,它还实实在在地在你身上,而在你靠近小酒馆之前,我也感觉到了它的存在,似乎在你身上有一种束缚魔力的奇怪力量在阻止它朝外面释放信息。
“恐怕真如那位亡灵法师所言,要是你被某些疯狂的魔法研究者现,肯定会将你拿去做研究的。”
“那我就毁掉他们的实验室!”丁克笑着说。
“但愿您能说到做到。”梅丝淡淡地回了一句。
“这点倒是不用问命运之神。”丁克很有点自信。
“男人啊!总是那么自大!”梅丝语带嘲讽。
“自大不自大,要后人来评说。现在嘛!应该称之为自信,一个人要是连自信都没有了,就只好停滞不前,碌碌无为了。”
“还有点哲学家的精神。”梅丝笑笑。
“那么,这枚戒指……”丁克问道。
“就算我送给你这位新晋领主的礼物!”梅丝说,“不过我要告诉你,这可是从墓地里抢来的东西,你晚上别做噩梦就是。”
“我没有女孩子那么胆小!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的墓地,让那帮人如此不遗余力?”
“鬼才知道!”梅丝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可怜的埃尔西就把小命儿搭在里面了。”
“埃尔西?”
“我的寻宝灵兽,一只银睡鼠,是它带我去那个墓地的。”
“可惜了。”丁克当然知道银睡鼠这种灵兽,这东西对金银财宝有一种天生的敏锐,哪怕是埋藏在地下几百米的地方都能被他们现。不过这东西很懒,一身有四分之一的时间呆在洞**里睡觉,而且天性固执,甚至有些宁死不屈,是很难驯服的。
可一但被成功驯养之后,非常乖巧,主人可以通过它寻找埋藏在地下的宝贝。当然,同他们固执的本性一样,这东西的眼光很挑剔,能被他们看得上的,往往都能称得上珍宝。
“确实可惜!”梅丝说道,“不过,我把她的孩子们照顾地很好,它要是泉下有知,也会安心的。”
“你是说……”
“别打我宝贝儿们的主意!再说,现在是冬天,它们正在冬眠呢!”
“哦,我就是想看看。”
“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些男人,一个个都是贪得无厌的。”
“好吧,不看就不看。”丁克知道他早晚都能看见的,也就不再在这事儿上面纠缠。
“至少在我驯养成功之前,不会给你看的。”
“确实,那会增添驯养的难度。”丁克点点头,表示理解。不过脸上却闪过一丝失望之色。
这些小家伙儿失去了母亲后,有人养育它们,它们就会非常依恋,进而把饲养者当作母亲,无疑会减少驯养的难度。然而,等过了这段时间后,丁克想要一只过来饲养就不可能了,因为梅丝才是它们一辈子的主人。
“其实你也用不着失望。”
“明知有那样神奇的灵兽,连见一见都不能,难免让人失望。”丁克不无感慨地说道。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那我想干什么?”
“还需要说吗?你的脸上写得明明白白。”
“脸上……”丁克心里一惊,唯恐再遇到一个维兰瑟那样能读懂人心理的,那他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对呀!看你听到银睡鼠的时候,满脸期待,无非是看中了它们寻宝的能力。哎,人穷到一定程度,脑子里就全部是钱了。”
“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确实为钱伤透了脑筋。”丁克耸耸肩,一脸坦然地说道。
“你很快就不会再为此伤脑筋了。”梅丝高深莫测地来了一句。
“何以见得!”丁克狐疑地问道。
“只要你答应我一些事情。哦……”梅丝故意提高了嗓门儿,“不要用这种眼光看着我,我的要求并不高。”
“但应你一些事情?”丁克如坠入云里雾里,但他还是问道,“说来听听。”
“先,你要尽快为我搞定户籍的事儿,总不能让一位老人家为此奔波;另外,在你的领地内给我找一份工作,职位不能太低。哦,说起来,女管家倒不错!”
“什么?!”
“这都办不到吗?”
“户籍简单,女管家嘛,劝您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一来,我已经有了一位出色的女管家了;二来,我的妹妹维兰瑟绝不会同意我撤掉索兰妮的;第三点,我本人也不会这样干!”
“管家又不是只能有一个!”
“夏尔山地的领主家就是这样。”
“那么夏尔山地的领主家有过女管家吗?”
“据我所知,没有的。”丁克如实说道。
“那不完了,时光变迁,很多事儿都会随之改变。夏尔山地的领主们安于贫困,但是这里的居民却渴望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作为领主,您难道不该顺从你子民的意愿?”
“你以为我不想?你以为我的先辈们不想?但事实是,夏尔山地贫瘠得很,恶劣的条件决定了这里的人必须安于贫困。”
“那是领主的眼光不够,魄力不够!要不就是他们身上藏着什么秘密,不愿显山露水。”
“你的意思是,换作你当这个领主,你就有能力改变现状喽?”
“至少能让很大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为什么不是全部?”
“竞争才会激励人奋勇向前。而且,我自认为还没有能力让上万人实现共同富裕。”
“那你认为自己有多少能力呢?”
“让其中的两三百人富起来倒是问题不大。”
“这就够了。”
“确实够了!有了这些富裕起来的,领地就像是注入了新的血液,很快就会变得活络起来。”
“那么,你的要求是?”
“给我一块土地。”
“多大?在哪里?”
“我还不确定。等我想好了我就告诉你。”
“那就到时候再说。”
“放心,不会占用你的田地,我会选择尽可能荒芜的地区,这样才有效果。也便于你的领地扩展,再怎么看,你这家伙都不像会龟缩在此地的人。”
“仿佛你很了解我?”
梅丝笑笑:“一个潜行者,必须对他即将涉足的地方有深入的了解。对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说吧!”丁克心中高兴,送上门儿的人才,自然是要设法留下的。满足他们合理的愿望,则是他这个领主要做的。
“我一定要见到您说的那位老先生,”梅丝说道,“哦,应该叫不死英雄才对。真想知道他是一位什么样的人物。究竟是精灵还是龙族?”
“没准儿是人类。”丁克笑着说。
“人类?哦,我倒是相信是某位叛逆的恶魔。人类不可能活得那么长久!”
“谁知道呢!”丁克耸耸肩,心里却说道,“那位老先生你恐怕是见不到了,不死英雄嘛!也许有天你会了解吧!”
看到丁克不再说话,梅丝以为他是在考虑是否答应,于是又来了一句:“我又不会找你这个穷领主要薪水。没准儿……”
“没准儿怎样?”一听到对方连薪水都不要,丁克赶紧问道。不过他话一出口,就觉得好笑,人家一个盗贼,还是拥有银睡鼠的那种,想必是不会在意什么薪水的。
“我还能赞助你一点的。”
“赞助?!”
“我爷爷跟我讲了你的处境,他还准备把他全部的存款拿出来,为你度过难关出一份力,以报答你父亲对他的照顾。现在,你说说,那笔岁贡究竟还差多少?”
丁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来这位看着自己长大的安德森老爹真是一位热心肠的人,难怪父亲一再嘱托要善待这位外乡来的老爷爷。
看见丁克又在愣,梅丝以为他不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就语带嘲讽地说道:“区区三万金币就让你目瞪口呆了吗?还跟我谈什么自信。有时候,自信还是要建立在金钱之上的。”
“一位拜金者!”丁克咕哝一句。
“随你怎么讲,”梅丝说道,“人一旦有了钱就是不得了。可以干很多别人想干,却又不敢干的事情。”
“比如……”丁克现,眼前这个女盗贼似乎一谈到钱,便充满了自信,仿佛她就是一位巨富。他突然想起来,梅丝提到她的老师是黄金盗贼,而且过世了,想必从她老师那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比如看到你这个小领主为区区一笔岁贡绞尽脑汁的时候,我可以让你立即解除这个烦恼。就是一个国王陷入了这样的窘境,我……”像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梅丝赶紧住口。
“怎么样?”
“那就无能为力了。”梅丝挤出一个笑容。
丁克也笑笑:“好吧!无论如何,潜行者就是能来钱的行当!”
“还不错,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风度,至少没有叫我盗贼。”梅丝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递给丁克,“喏,里面有两颗闪电之灵,一颗大地之母,两颗风神之吻,以及一颗难得的极品混沌之眼和半颗……”
梅丝还未说完,丁克便一把夺了过去,将里面的宝石全部倒出来,果然有十几颗拇指般大小的魔法水晶,就成色而言,完全够得上梅丝口中的称谓。
在宝石鉴定中,这些魔法水晶被分为九个级别,每三个一组,又被分为上中下三等。现在摆在丁克面前的,全部为七级以上的上等魔法水晶,是够得上“闪电之灵”这样的特定称谓的。
最为难得的是,那颗混沌之眼仿佛在吸收光亮,周围隐隐形成一层黑晕,达到了九级的标准,称为极品倒不为过。而那半颗日曜之石更是见所未见,不知是用什么方法让它被一分为二,切口极其平整。
须知,魔法水晶不能进行通常意义上的物理切割,否则会引起爆炸,只有魔法师利用高的魔法禁锢里面的魔法能量,然后再进行切割。
而所有水晶中,日曜之石被认为是最难切割的,因为光元素最难进行魔法禁锢,即使是一颗最低级的光系魔法水晶,也需要一位至少十级的光系魔法师操刀。
丁克立即为他们估价,两颗闪电之灵,大约九千金币;一颗大地之母,价值四千金币;两颗风神之吻,大约八千金币;一颗极品的混沌之眼大约一万两千金币。
而那半颗日曜之石,至少价值两万金币,这原本是完整的日曜之石的价格,但是因为切割工艺,会有不少宝石收藏者会出这个价。
这样算下来,梅丝这个钱袋子里面就装着大约价值五万金币的宝石。而这仅仅是保守的估价,如果拿到黑市上,恐怕多卖个一万金币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怎么样!我这点资助还能让您满意吧!我的领主大人。”
“还看得过去啦!”丁克无所谓地说道。
“死要面子!”梅丝撇撇嘴,脸上却挂着浅笑。
“那么,您想要什么工作呢?梅丝妹妹。”丁克笑嘻嘻地问道。
不料,梅丝并不生气,反倒是顺水推舟地说道:“领主哥哥,我要为你管钱。”
她的声音很甜,却让丁克浑身一悸,维兰瑟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猛地浮现在脑海里,就在他猝不及防之下,梅丝一把抓向丁克手上的钱袋子,还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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