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灭世魔帝-第28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冈陀想要带着队伍去奇美拉部落参加天眼审判,然而比例实在太低了,意味着队伍中九成的人都要死去。

    多少次走投无路,多少次身心俱疲。

    冈陀无数次告诉自己,只要队伍有一个部落栖身,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这三年,他仿佛身处地狱之中,如果不是肩负着责任,他真的想一剑结束自己的性命,免得承受这无边无尽的痛苦。

    他和经历和索魔相似,虽然年纪比索魔大,但是队伍规模和武功上,算是小一号的索魔。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杀出奇美拉部落,进入鬼域世界建立自己部落的事情传出之后。

    冈陀无比的激动,立刻抛下了所有,带领队伍长途跋涉数百里来到鬼域世界不远处的高山密林里面。

    不过,等着他到达鬼域世界之外的时候,康斯坦丁的三万联军已经将兰陵的炎魔部落彻底封锁围困。

    如果冈陀只有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进入鬼域世界和炎魔部落并肩作战。

    因为他真的受够了,这三年来他的队伍不知道多少次被罗刹族追杀过,死伤无数,有着血海深仇。

    兰陵造反自立,建立自己的部落。做到了冈陀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单单这一点,兰陵就已经足够让冈陀膜拜。

    但是他身边还有五十几个人,于是冈陀的队伍就带着绝望而又不甘的心理,不愿意离开,躲在不远处的高山密林中关注整个战场。

    没错,是绝望而又不甘。

    绝望,是因为他们觉得兰陵必输无疑,必死无疑,炎魔部落必灭无疑,当然他们还不知道这个部落的名字。

    不甘,是他们真的不愿意放弃希望。兰陵造反自立,创建部落,对于流亡者来说,真的就仿佛一个灯塔,是唯一能够接纳他们的部落。

    开战的时候,几十个人的队伍,没有人去狩猎采集,都饿着肚子,观看整个战场。

    尽管隔着很远,什么都看不到。

    然而,冈陀却能看到,毕竟他的修为很高,顶级的大魔武士,拥有不弱的精神力。

    整个战场,先是看得他心惊胆战。

    一开始三千五百人攻打炎魔部落的时候,他的心就提了起来。

    然后看来兰陵暴雨一般的连珠箭,百发百中,他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接下来,兰陵单人单骑冲向康斯坦的千军万马,仅仅一人,秒杀敌人的二十名狮鹫武士,最后在康斯坦丁的头顶撒尿。

    这一切的一切,看得冈陀热血沸腾。

    当时,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极度正义,刚直的人,宁折不弯,浑身的血都是热的。年纪大了之后,他依旧刚直,但是血已经冷了。

    然而见到战场上的兰陵,他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再一次沸腾起来。

    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成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身体用兽毛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换上了干净的衣衫,每一个人都埋在木碗里面狼吞虎咽。

    他再一次感觉到眼睛一热,身体一阵阵酥麻的感觉。

    对比之前流亡的日子,这……应该就是天堂了吧!

    这种幸福温暖的感觉,甚至有点不真实。

    这里有高大的城墙,有宽敞的房屋,温暖的食物,珍贵的盐竟然用来刷牙。

    然后,冈陀再看其他人。

    酋长兰陵,索魔,酋长夫人,吃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唯一不一样的,就是酋长四岁的女儿,坐在兰陵酋长怀里,吃着白米饭,吃着鹿肉排,还一边喂着一只小狮鹫。

    刚刚进来的流亡者,不仅仅和炎魔部落的士兵吃得一样,还和酋长吃得一样,唯一有特殊待遇的,竟然只有一个四岁的小女孩。

    顿时,冈陀身体再一次感觉到发热。

    见到冈陀目光望来,小丫头粉妆玉琢的小脸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看着她可爱的小脸蛋,冈陀想起了自己小孙女,顿时感觉心都要融化了。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用生命守护这里!”

    就在此时,旁边的孙子冈石发出一声痛呼,道:“爷爷,我卡鱼刺了!”

    他的孙子,今年十九岁,是冈陀最大的寄托,是一个憨人。

    “没出息!”年冈陀朝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轻而易举将他嘴里的鱼刺震了出来。

    顿时,旁边众人哈哈大笑。

    大战结束后的第一天!

    就有一千五百多人,投靠炎魔部落!

    仅仅第一天,炎魔部落的人数就翻倍了!

    ……

    康斯坦丁率领残军败将返回了奇美拉部落,带来了巨大的噩耗!

    败了!

    竟然败了!

    三万人打一千人,竟然败了!

    奇美拉的部众顿时陷入了极度震撼之中。

    兰陵是神仙吗?是鬼吗?

    竟然能够击败三十倍的敌人?

    他们的酋长康斯坦丁是猪吗?三十倍的兵力竟然都会败?

    所有人望向康斯坦丁的目光也变得无比的古怪。

    蛮荒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弱者永远得不到尊重。

    回到华贵的房间里面,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在二夫人丝丝的抚慰下,康斯坦丁才睁开了眼睛。

    他早就醒了,但不愿意睁开眼睛,他无法去面对无数鄙夷的目光。

    此时,一个脚步声传来。

    是勾夫和阿狸的女儿勾灵,这个女孩贪慕虚荣,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出卖给了勾骊。

    “姑父……,您不要难过,妮妮安姐姐是小蛮王的老婆,您直接让小蛮王发兵几十万,轻而易举就灭了兰陵这个贱狗了。”勾灵目光闪烁道:“那……那妮妮姐姐的房间,她的衣服还归我吗?”

    康斯坦丁目光死死盯着勾灵。

    他从床上起来,缓缓地朝她走了过去。

    “姑父,你,您干嘛?”勾灵颤声道。

    康斯坦丁目光贪婪望着勾灵娇嫩的身体,内心无比的扭曲,狂暴,他要发泄。

    但是……

    他的身后站着二夫人丝丝,他可以不理会任何人的想法,却不能不在乎心爱女人的想法。

    所以,他压制了内心邪恶的**。

    “你这就去陪你的死鬼父亲吧!”康斯坦丁冷冷道,然后两只大手猛地掐住勾灵的脖子,缓缓地收紧。

    “呃……”勾灵眼睛爆睁,吐出舌头,发出痛苦的声音。

    康斯坦丁掐着她的脖子,将她的躯体提了起来,缓缓用力。

    “呃……”勾灵喉咙底下的声音越来越痛苦,拼命地脚踢挣扎。

    她狡诈贪婪的眼球,此时已经爆满了血丝。

    “咔嚓!”康斯坦丁猛地一阵用力,直接将勾灵脖子捏断。

    这个贪婪狡诈,又愚蠢不堪的女孩悲惨死去!

    ……

    注:第一更四千多字送上,拜求支持,拜求月票,谢谢大家啊!

五七四:部落疯狂壮大!勾骊献身!

    兰陵没有想到,第一天前来投靠的流亡者中,竟然还有冈陀这样的高手,十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十星级大魔武士,距离魔武宗师仅仅只有半步之遥。

    此人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是一个近人族部落的最高狩猎长,手下有上千士兵。

    如今兰陵的炎魔部落中,有两个魔武宗师级人物。

    索魔是巅峰级的魔武宗师,多铎是四星级魔武宗师。多隆和冈陀一样,都是顶级的大魔武士。

    目前整个炎魔部落,兰陵担任酋长,索魔为大长老,多铎为二长老。

    从奇美拉部落哪里打劫来了近两千匹战马,可以组建一千名骑兵。

    整个蛮荒虽然有很深山老林,但绝大部分的部落都建在开阔之地,比较适合骑兵作战。

    兰陵找来多隆和刚陀。

    “你们两人武功谁高一些?”兰陵问道。

    多隆道:“单纯武力级别差不多,但是动起手来我多半会输。”

    冈陀道:“我经验多些,多隆兄弟勇猛些。”

    兰陵道:“多隆你在野马部落,是骑兵首领,掌管三千骑兵对吗?”

    “对!”多隆道。

    兰陵道:“冈陀在北部蛮荒的时候,是部落的狩猎长,也算是骑兵首领,掌管一千骑对吗?”

    刚陀道:“是一千人,没有一千骑,我们部落小,没有那么多骑兵。”

    兰陵道:“我们有两千匹战马,要组建一千骑兵,炎魔部落的第一个千夫长,我打算在你们两人挑选一个。”

    冈陀一愕道:“我不合适,我刚来,我给多隆兄弟打下手。”

    本来多隆还当仁不让的,觉得自己曾经统领过三千骑兵,而且也算是和炎魔部落同甘共苦几个月的。结果冈陀这么一说,反而让他不好意思了。

    兰陵没有理会冈陀的话,甚至没有说什么在我这里公平公正,不讲究资历之类的话,直接了当道:“接下来,会有更多的人源源不断来投靠我们炎魔部落,我会给你们各五百骑兵,一个月时间操练,只有一个月!”

    如果放在人类王国,想要从无到有操练出一支骑兵,一个月时间是不可能的。

    但是在这蛮荒世界,野马太多了,几乎各个蛮族人会骑马。

    而且这些流亡者,都是最强壮,最强悍的人才能从北部蛮荒逃出来,很多人之前就是骑兵,所以一个月时间尽管有些仓促。但只要人口基数够,挑选组建一支千人骑兵并不难。

    “一个月后,你们两人率领五百骑兵进行比武,谁赢谁做这个千夫长。”兰陵道。

    “怎么比武?比什么?”多隆问道。

    “你们觉得,我们部落现在缺什么?”兰陵问道。

    多隆道:“粮食,布匹!”

    这两样确实很缺,因为粮食除了鱼之外,其余全部靠采集。而此时外面的各种淀粉类浆果,野粮食都还没有成熟。至于布匹,外面生长的野生亚麻倒是很多,但也还没有到收割的季节。

    所以,这两样一直很缺。

    冈陀道:“铁!”

    兰陵道:“粮食,布匹,铁,这三样都很缺。但最缺的,还是铁!”

    多隆不由得挠了挠头,刚才这一阵,他的见识算是输了。

    兰陵道:“粮食不够,吃鱼,吃野菜也能饱肚子。布匹不够,可以用兽皮,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杀死了两三万名敌人。他们的衣服扒下来,完全可以穿。至于兵器,我们也不缺,因为死的两三万敌人身上,什么兵器都有。我们缺铁,是因为我们连城门都没有!”

    多隆又拍了自己脑袋一下,瞧自己蠢的。

    因为没有足够的铁铸造城门,所以现在炎魔部落的城墙是封死的,是靠梯子爬上来的。长久以往,没有城门怎么行?

    兰陵道:“而且,我们以后会急剧扩张,我们不仅需要兵器,还需要铠甲,需要重型攻城器械,这都需要铁。所以一个月后,我会带着你们去抢劫。去抢敌人的铁,粮食,布匹都抢,但主要是抢铁,尤其是奇美拉部落的铁矿场,我们志在必得。到时候,你们各自的五百骑兵,谁抢劫的东西多,谁杀的敌人多,谁就获胜,谁就是我的骑兵首领!”

    “好!”多隆狂喜,这个比武带劲。

    去抢劫,多爽啊!

    而刚陀也面孔通红,显得非常激动,充满了干劲。

    兰陵道:“那就这样定了,你们出去吧!”

    “是!”

    二人退了出去。

    ……

    接下来,兰陵见的是前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现在则是炎魔部落的第二长老。

    “酋长!”

    多铎一丝不苟地行礼。

    兰陵道:“多铎长老,接下来我们会面临一个急剧的扩张期,每天都会有许多的流亡者前来投靠。光吃鱼不行,还要吃肉,所以我想你带上几十名狂武士,另外你再挑选部落最强的弓箭手出去狩猎,猎杀足够的肉。”

    多铎道:“是!”

    多柠在边上忽然问道:“酋长,是光在我们炎魔部落狩猎,还是……”

    兰陵道:“光在奇美拉部落和安卡拉部落的领地狩猎,遇到有摩擦,打得过就把他们杀光,打不过就跑来报信,我骑着狮鹫兽赶过去,把他们杀光!”

    多铎振奋,道:“好!”

    不知道为什么,多铎原本是酋长,现在要屈居人下,本来以为会尴尬难受,甚至憋屈。

    没有想到,没那么回事,跟着兰陵办事,真的很过瘾。

    ……

    多铎出去之后,近人族女子阿沫走了进来道:“拜见酋长!”

    “现在我们部落中,有多少名女子?”兰陵问道。

    “三百七十六名!”阿沫说出了最准确的数字。

    兰陵叹息一声道:“还是太少啊。”

    阿沫觉得奇怪,部落不是男人越多越好吗?女人被视为累赘的。

    兰陵道:“我想要给每一个兄弟发老婆来着。”

    阿沫道:“那你先把我发给索魔大哥吧。”

    这个女人就是大胆。

    兰陵道:“我也想,但私事上,是我听叔父的,不是他听我的,不过我尽量努力。”

    接着兰陵道:“接下来几天内,你们三百多名需要清洗两三万件衣衫,没错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衫。还要在镜山范围内采集野菜,还要负责给所有人做饭,还要负责整个部落的卫生,还要负责给新来的女子进行思想工作,有问题吗?”

    阿沫道:“没有,太轻松了。但是有一个问题,接下来投靠部落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们的野菜远远不够。女人又不能走远去采集,那样会有危险,又不能人士兵们去采集也才,那样太浪费。”

    这个阿沫很有见识,现在炎魔部落每一个人都很宝贵,尤其是身强力壮的男人,每天四个小时练兵,十个小时劳作。

    大战结束后,建设狂潮非但不能减慢,反而还要提高。

    而且,兄弟们每天光吃肉,光吃鱼也不行,一定要吃蔬菜。

    兰陵点头道:“我明白,我来解决,一定为整个部落提供足够的菜!”

    “是!”阿沫道。

    ……

    下一个被兰陵接见的人叫木赤。

    他就是给小丫头做了一大堆玩具的残疾老兵,跟了索魔很多年。

    他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残疾人也能当官,掌管无忧营!

    所谓的无忧营,就是在炎魔部落内,不管你是老了,又或者是受伤了,残疾了,都不由担忧,因为部落不会抛弃你,会依旧让你衣食无忧。

    而事实上也是如此,炎魔部落的残疾人吃穿住行,和其他人是一模一样的。甚至为了照顾他们,住的地方还要稍稍方便一些。

    只不过,所有无忧营的老兄弟残疾了之后,为了不让自己成为部落的累赘,都拼命去学习各种技能,继续为部落发光发热。

    如今,整个无忧营已经变成成为了匠所。

    为部落制作弓箭,打造家具等等。

    “木赤,接下来你们要辛苦了,不但制造弓箭不能停,还要打造更多的家具,因为我们部落的人会越来越多,另外我还要交给你们一个任务。”兰陵道。

    木赤拍打胸脯道:“酋长尽管说,我们都闲得很!”

    无忧营的伤残老兵,每天也工作十三个小时以上,哪里谈得上闲啊。

    兰陵道:“还有两个月,野生亚麻就要开始收割了,我设计了一种织机,能够让织布的速度加快许多倍。但是,我不确定我设计的织机是否正确,所以需要你们造出来后,不断的实验和摸索!”

    然后,兰陵拿出了几张羊皮纸。

    幸亏他有了逆天的大脑,才能从地球记忆中找到支离破碎的信息,设计出目前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木制织机。

    而且,确实如同他所说,不知道是否完全正确,要不断摸索前进。

    木赤接过来,看到密密麻麻的图纸。

    对于图纸这东西,他已经开始接受了,因为这已经是他第五次拿到兰陵给的图纸了,经过兰陵的教学,他已经能够看懂这些相对简单的图纸。

    以后,兰陵会把无忧营改造为匠所营,制造织布机仅仅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制造攻城器械,巨型强弩,尤其是各种投石机。

    至于火炮,火药,兰陵找遍了方圆几百里,没有发现任何硝矿,或许要出海寻找了。

    甚至,兰陵在很长时间内都不打算让火药问世,因为这很可能会暴露身份,让神龙圣殿注意到自己。

    ……

    大战后的第一天晚上,兰陵和索魔都一夜未眠。

    因为事情太多了,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安排了。

    次日,天刚刚亮起。

    整个炎魔部落又进入了热火朝天的忙碌。

    练兵的,做饭的,采集的,建房的,打造家具的。

    而且,还有足足五百人,要去那个死亡巨坑中打捞尸体,将他们身上的衣衫扒下来,将他们身上的兵器接下,将金银掏出。

    除了尸体之外,他们身上的一切都是炎魔部落的财产。

    甚至,连他们的尸体也是部落财产。

    因为兰陵会把所有的尸体掩埋在一起,填平了之后,弄成炎魔部落的第一批试验田,种植蔬菜瓜果,种植粮食。

    至于会不会惊悚恶心?

    无所谓了,粮食,蔬菜瓜果最重要。希望这些尸体腐烂之后,能够使得土地更加肥沃。

    安排完工作后,兰陵带着多柠,还有五名狮鹫武士,前往海边。

    目的只有一个,为部落解决蔬菜问题。

    他登陆南部蛮荒的时候曾经记得,海边的礁石上长满了海带和紫菜。

    地球上有海带和紫菜,这里也有。

    一个小时后,无人乘坐狮鹫兽降落在海边礁石上。

    果然,这里有数不清的海带,数不清的紫菜!

    “酋长,这能吃?”多柠打了一个寒蝉。

    不知道为何,看着礁石上的这些海带和紫菜,她觉得像是死人的头发。

    兰陵扯下一段海带,直接塞进她的小嘴里。

    “你干嘛?”多柠怒道。

    接着,她嚼了几口。

    发现,这东西滑嫩脆口,带着天然的咸味,味道竟然很不错。

    “开始收割!”兰陵下令道:“今天你们要来回五趟,每趟一千斤。收割会部落后,再太阳之下暴晒。晒干了之后,想吃直接用水泡开!”

    就这样,堂堂狮鹫武士成为海带骑士,成为了紫菜骑士。

    包括兰陵自己,都开始收割海带紫菜。

    ……

    中午时分,炎魔部落开饭了。

    今天,除了鱼,肉,粟米饭之外,还多了一种菜。

    一种不认识的菜,海带骨头肉汤。

    “好吃,有点腥,像是吃菜,又像是吃肉。”

    “好吃,鲜得很!”

    “天,每顿都吃这么饱,这么好,真是作孽啊,作孽啊!”

    “可不是吗?之前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吃树皮,吃树叶。再看看现在吃的,都跟做梦一样。”

    “酋长万岁,炎魔部落万岁!”

    ……

    第一天,来投靠炎魔部落的人一千多人。

    第二天,仅仅只有一百多人。

    第三天,二百多人。

    第四天,二百多人。

    第五天,忽然爆发,五百多人。

    接下来,每天前来投靠炎魔部落的流亡者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到了第十天,再一次突破了一千人!

    十七天后!

    炎魔部落的人口直接突破了一万人!

    而且,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来投靠!

    大部分都是近人族,少部分是无家可归的原住民蛮族。

    这些原住蛮族都是被罗刹族部落清剿,失去了自己的部落,前来投靠炎魔部落的时候还惴惴不安,担心自己会成为奴隶不如的贱种。

    没有想到,来到炎魔部落之后,吃的,穿的,住的都和其他人一模一样。

    而且,因为他们力气大,速度快,反而成了宝贝,纷纷被狩猎对,骑兵队伍挑中。

    这近二十天时间,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整编。

    炎魔部落如今已经有一千骑兵,三千步兵,总共四千军队。

    虽然还比不上白银联盟的起码部落,但起码比起此时的奇美拉部落,安卡拉部落,兵力上已经不弱了。

    而且这仅仅只是开始,每天都有许多流亡者来投靠,炎魔部落几乎每一天都在强大。

    ……

    整个炎魔部落所有人都非常忙碌。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囚犯勾骊!

    作为康斯坦丁的原配妻子,兰陵也不放她走,也不打她,甚至也不逼着她劳作。

    兰陵上过她两次,但是来到炎魔部落后,兰陵一次都没有碰过她。

    看着每一天都在忙碌,每一天都在强大的炎魔部落,勾骊陷入了思考。

    她必须做出一个选择了,否则她将走投无路,除非她愿意去死。

    很显然,她不愿意死!

    那么她还能回奇美拉部落吗?

    毫无疑问不能,康斯坦丁容不了她,奇美拉部落的民众也容不下她了。

    那么,她该何去何从?

    更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