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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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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索魔一阵踉跄,扭过头不敢置信道:“十一天,从三级武士突破六级武士,我的天!”
接着,索魔道:“还有五天,我们就要和野马部落开战了,到时候希望你能够立下战功,不但能够晋升职位,而且也要渐渐在外族军中树立威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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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六:修为再破!残害勾夫!
五天后开战?
兰陵道:“为何开战?”
索魔道:“野马部落狩猎的时候过界了,康斯坦丁二世带人去驱逐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冲突,奇美拉部落死了十几个人。酋长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玷污,所以向野马部落宣战。”
“就这么简单?”兰陵道。
索魔道:“当然不是,双方的目的都在落马山。”
野马部落也是方圆有名的大部落,拥有强大的骑兵,和奇美拉部落间隔二百里。
两家部落之前约定,以落马山颠为界限,山的东半边属于奇美拉部落,西半边属于野马部落。
蛮荒世界的部落很少从事生产,大部分都靠狩猎和采集为生。
奇美拉部落拥有大约近两万平方公里的地盘,而落马山脉就占了四分之一,但这片山脉的野兽非常多,每一次占狩猎成果的三分之一。
所以,康斯坦丁就有心霸占整个落马山脉。
野马部落也抱着同样的心理,所以双方经常越界狩猎,冲突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
小型冲突叠加之后,就变成了约定的大战,一战定胜负。
胜利者一方,占据整个落马山脉。
所以对于双方来说,这都是输不起的一战。
“一旦开战,虽然会有伤亡,但也意味着每天能够吃饱饭,能够吃到足够的肉。”索魔道:“所以每一次开战,都算是好日子吧。而且战功还可以兑换成肉食和金币。”
兰陵愕然道:“蛮荒世界也有金币?”
索魔笑道:“蛮荒世界当然有金币,只不过我们外族军太穷了,每一次战功兑换的那些金币,很快就花得干干净净了。买盐,买布,买皮,买药都要钱。所以,来到外族军之后你还没有见过金币。”
接着索魔有心想要找一个金币给兰陵看,结果发现翻遍整个山洞都找不到半个金币,实在是穷到了极点。
“总之,这里的金币没有你们人类国度的金币那么精致的,很粗糙。”索魔道:“只不过分量是足够的,一个金币足足三两黄金。当然金币是小事,最关键的是你要立下战功,从外族军中脱颖而出,让弟兄们知道你,记得你,明白吗?”
兰陵已经听出了索魔的潜台词了。
只有足够的威望,兰陵才能够继承外族军,才可以实现心中的理想。
“是。”兰陵道。
“你先睡吧,明天一早还要试炼。”索魔道:“我去洗一下身子,全身都是血。”
此时,小丫头完全不困了,和狮鹫雏兽玩得不亦乐乎。
狄娜拿来了无比珍贵的鹿肉交给小丫头,让她一块一块喂狮鹫雏兽。
这小东西,刚生出来不久就吃肉的。而且谁喂它,它就跟谁亲。
“好了,要睡觉了。”兰陵道。
小丫头不依,还要跟着小狮鹫玩。
“它也要睡了,要不然它跟着我们一起睡好不好?”兰陵道。
学会了蛮族语言,他总算能够和小丫头交流了。
就这样,小丫头抱着小狮鹫,兰陵抱着小丫头,躺在草席上睡了,穷得连床都没有。
而狄娜还在赶夜工,把自己最新最漂亮的衣衫改小,给小丫头做小衣服,小裤子。
这些衣服,她自己都舍不得怎么穿的,却毫不心疼地剪掉了。
次日一早,兰陵和小丫头醒过来。
狄娜已经把早饭做好了,是很嫩的鹿肉,还有新鲜的羊奶。
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变出来的羊奶,不过分量很少,只有一小碗奶,一小碟肉。
小丫头吃东西很乖,给什么吃什么,也吃得很多。
三个大人,一个小孩,快乐地吃着早饭。
兰陵三人吃着难吃的野菜荞麦粥,还有更加难吃的粟饼,外加一块粗糙无比的狼肉。
但是却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小丫头喝着羊奶,吃着美味的鹿排,还要一边喂小狮鹫鹿肉吃。
索魔说过了,外族军虽然穷,但是却愿意集中所有,把最好的给小丫头,他们能够养好这个小女孩。
“你们放心去试炼。”索魔道:“丫丫会有人照顾的。”
确实会有人照顾,因为外族军还养了一些手脚残废的伤兵,其中有十几个女子。这些人放在其他地方,肯定早就被抛弃了,也只有在外族军还能够活着。
这些伤残士兵,不管以前有多么凶恶,现在都会变成很好的人。
因为,索魔宁愿大家节衣缩食也要养着他们。
至于地球电影上,那些伤残士兵有暴躁黑暗的倾向,在这个世界是完全没有的。
因为他们活得太艰难了,非常珍惜感恩眼前的一切,是没有机会怨恨的。
这批伤残士兵不多,始终不超过一百人。因为在如今这个环境下,断手断脚就意味着死亡,能够活下来的少之又少。
这些伤残士兵每天都努力吃得少,并且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外族军做力所能及的贡献。
……
告别完索魔和小丫头后,兰陵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地狱试炼。
今天,他的铅块负重是六百斤,手中的死木剑也达到了六百斤。
整体负重一千二百斤!
这个重量,完全到达了兰陵身体的极限。
所以,每天的试炼都是地狱!
在狄娜的皮鞭下,兰陵再一次痛苦地奔跑。
不过,或许是因为索魔归来了,小丫头也回家了,所以兰陵今天的身体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尽管这个负重完全达到了极限,但竟然咬牙撑下了下来。
中午十一点,他就完成了一半的试炼,而且到达痛苦极限的数字仅仅只有九次。
又到了美好的狩猎时光。
足足五个小时,兰陵猎杀了四头狼,三头鹿,五只野兔,三只野鸡!
这个狩猎的本事,完全让狄娜叹为观止。
可惜,这批猎物九成要上缴给部落,剩下的一成也要在外族军交公。
不过剩下的鹿肉,兔肉,野鸡肉也足够小丫头和小狮鹫几天吃的了。剩下的野鸡毛,还足够给小丫头编一条小裙子。
兰陵只吸了四头野狼的血,鹿血虽然大补,但是对兰陵没用。
傍晚四点钟,兰陵去湖边洗澡,对于狐族少妇阿狸,兰陵已经不抱希望了。
但没有想到,四点半的时候,她竟然出现了。
见到水中的兰陵后,她竟然直接跳了下来,扑进兰陵的怀里,小嘴直接吻了上来。
然后,兰陵在水中完成了一场高难度的欢好。
从水中出来,又在湖边的草地上,巨石上继续。
或许积攒得太久了,这次足足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阿狸再次化成了一滩水软在兰陵的怀里。
……
兰陵看女人娇媚的面孔,发现眼角处依旧还有淤青的痕迹。
“他打你了?”兰陵问道。
阿狸点了点头。
“打哪里了?”兰陵问道。
阿狸道:“我护住的脸,所以他主要踢我的后背,踢我的肚子。不过,我的眼角还是挨了一下。”
顿时,兰陵听得一阵抽搐,然后听她的心跳,把她的脉搏,看有没有受内伤。
“当时吐了三口血,已经不能动弹了,我本以为我要死了。”阿狸道:“但不知道为什么,三天后竟然就好了。”
“因为你不让他碰,所以他打你了?”兰陵问道,带着一股阴森的杀气。
阿狸点头道:“当时他喝醉了酒,打完后他自己也害怕了,他请来了萨满给我看病,戈鲁也说我就算能活下来,也至少要躺在床上养伤一年。结果三天后,我就起床好了。”
兰陵此时越发感觉到,自己血脉的逆天之处了。
二夫人和自己苟且后,如同中毒上瘾了一般。
而眼前这个狐族少妇阿狸,和自己相好之后,受了那么重的内伤竟然不治而愈。
“那之后你为何不来见我?”兰陵问道。
阿狸道:“因为眼角肿了,不好看。”
兰陵顿时无语!
阿狸道:“本来,我还想再过三天来的。但实在忍不住了,心中火烧火燎的,说不出的难受。爱人,你肯定在我的心里下毒了。”
兰陵道:“对,我的那东西有毒,我的灵魂也有毒。”
“那就毒死我吧。”阿狸柔声道:“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勾夫最近又对我蠢蠢欲动,想要碰我了,我要废掉他的命根子,让他一辈子也碰不了我。”
“你决定了?”兰陵问道。
“我决定了。”阿狸道。
兰陵拿出准备已久的一瓶毒药,这是某种病毒,从某些发病的动物身上取来的。
普通皮肤触碰还没有关系,但是一旦触碰到黏膜部分,就会立刻腐烂,而且几乎治不好。
“你再给勾夫洗内裤的时候,把它倒入水中就可以了。”兰陵道:“记住,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戴着皮手套。这种毒是过两天后才发作的,穿过一天后,你立刻让勾夫换下内裤,然后你把这条内裤烧掉,毁尸灭证。”
“记得了。”阿狸道:“这种毒会死人吗?”
“不会的。”兰陵道,心中加了一句:“但是比死还难受。”
接着,兰陵道:“以后我们不要在这个地方幽会,这地方不安全,换一个地方。”
那是一个偏僻的山谷,哪里的草地更软。
次日,兰陵和阿狸在山谷偷情的时候,她告诉兰陵已经给勾夫下毒了。
言语中,她充满了不安,还有些许的悔意。
兰陵吻着她安慰她,然后又把她剥光,按在地上怜爱了一番。
很快,她心中的不安释去了。
“我这是为了爱情,而且是我丈夫先对不起我的。”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
……
又过了两天!
索魔归来后,已经足足四天了。
这四天,兰陵的修为再一次突破,臂力突破九百斤,从六级武士晋升到七级武士!
不过,明天这种地狱试炼就要暂时停止了。
因为明天奇美拉部落要开始集结军队,和野马部落开战,争夺落马山脉。
而兰陵也要正式入职外族军!
外族军的官职完全凭借实力,如今的兰陵已经是七级武士,所以不再是伍人长了,而是副百夫长。
他的修为原本在整个外族军排名二百名,如今已经进入了二十名内,完全是突飞猛进。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
阿狸的丈夫勾夫,酋长夫人的弟弟,他终于得到报应了。
他几次折辱索魔,并且威胁要抢走小丫头做下酒菜。
因为妻子不让他碰,勾夫无比的恼怒,就跑去酒馆喝酒,然后找野女人发泄**。
所谓的野女人,并不是说野人女子啊。而是说部落里面没有嫁人,或者死去丈夫,为了钱而出卖身体的女人。
之所以不说是妓(女),因为在奇美拉部落,还没有专门的妓(女)。
这些女人都是兼职的。
这天晚上发泄完毕后,勾夫忽然发现下面奇痒无比。
然后解开裤子一看,然后发现命根子完全长满了斑斑点点,而且开始溃烂。
他顿时吓得魂飞天外,将身边的女人狠狠揍得半死,然后赶紧跑到萨满祭师戈鲁那里医治,并且让他务必保密。
戈鲁敲诈了一笔钱后,开始为他医治。
然而,这是病毒,小怪物祭师戈鲁是治不好的。
勾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根子完全腐蚀烂掉,想要活命只有一个办法,连根切掉!
接下来每一天,他都要遭受可怕的折磨,那种疼痛,那种巨痒,是完全无法忍受的。
……
次日一早!
酋长康斯坦丁着急部落所有百夫长以上军官,进行战前动员。
当然,外族军的百夫长是没有资格去的,只有索魔和杜炎二人才有资格进入城堡内开会。
“我们整个部落,有一万六千名勇士。”康斯坦丁道:“我决定亲自率领一万勇士攻打野马部落,剩下六千人留守部落,听从我夫人的命令。”
“是!”在场蛮族将领齐声喝道。
或许有人奇怪,整个奇美拉部落只有五六万人,却有一万六千军队。
这是很正常的,蛮荒部落和中国古代的游牧民族一样,几乎全民皆兵。
“这一战,关系到我们奇美拉部落的荣耀,关系到我们的命运。”康斯坦丁道:“一旦战败,我们不但失去落马山脉,而且所有的敌人都不会再害怕我们,他们就会疯狂地扑上来,将我们咬死,分食。”
“所以,这是我们部落的命运之战!”康斯坦丁重重道。
“必胜!”杜炎立刻大喊道。
然后,其余人也跟着大喊:“必胜,必胜!”
康斯坦丁指着身边的女儿妮妮安道:“这一次,妮妮安也会随我出战。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很多人想我或许会把她嫁给其他部落的少酋长。我在这里郑重声名,妮妮安是我的掌上明珠,我们的部落之花,我绝对不舍得她外嫁。我只会在部落中挑选女婿。“
这话一出,不仅仅是杜炎,还有其他青年俊杰全部目光爆亮,望向妮妮安的目光充满了志在必得。
有资格竞争迎娶妮妮安的只有三个人。
狮鹫骑士的队长,部落骑军首领,外族军第二首领杜炎。
这三个青年俊杰,论武功杜炎最高,论长相杜炎最英俊,但论地位杜炎最低。
酋长康斯坦丁继续道:“我决定,这次大战,谁立下的军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这话一出,全场彻底沸腾,杜炎的眼中几乎瞬间燃起了熊熊火焰。
在蛮荒世界什么是军功,人头就是军功!
妮妮安,他志在必得!这个部落之花,他杜炎一定要娶!
……
与此同时!
没有资格去城堡开会的兰陵和狄娜留在军营山洞内!
兰陵马上就要去外族军中赴任,担任副百夫长。明日一早,随着大军出战野马部落。
这一次大战,外族军要出动八百人,留下三百看家。
为了照顾小丫头,也为了留守部落,狄娜不会出战。
狄娜把一张大弓交给兰陵道:“这是八百斤强弓,是我最珍爱的武器,希望你能够多多杀敌,在军中树立威望。在蛮荒世界人头就是战功,人头就是一切,杀敌之后记住要割下他的耳朵,每一只右耳就代表着一个功劳。”
兰陵点头道:“我一定尽量收获人头,换来足够的金币,给你和小丫丫买好看的衣衫。”
狄娜道:“只要你立下足够的战功,才能在军中树立威望,记住,不要输给二哥杜炎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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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七:迎娶狄娜!大战爆发!
要论兰陵的杀人技,最强的是什么?
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外族军二首领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样做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我知道您的意思,是想要让他在战场上镀金。而骑兵队到时候会把人头功劳分给他,但是您想过没有,这样会毁了我们外族军的根基,公平,公正!”
说到激动处,杜炎声音不由得高了一些。
杜炎猛地转过头来道:“炎儿,你这么看我?”
杜炎被义父的目光这样看着,不由得有些畏惧,却强硬道:“义父,我知道您的心思,想要让您的亲侄子继承外族军,我虽然是义子,但毕竟是外人。但是义父,您太心急了,您这样会毁了外族军的。”
索魔道:“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酋长说的?”
这句话是妮妮安说的,她已经说了好几遍了,而毫无疑问这背后肯定有康斯坦丁的意思。
杜炎道:“这又有什么区别吗?您的心思,谁看不出来?”
索魔望着杜炎道:“老二,你跟了我二十几年,六岁的时候就跟着我流浪。老大死了,你就成为了狄娜和兰陵的大哥了,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还有,如果你刚才说的话是你自己想的,那我还可以原谅。如果你是听别人这么说,才有这个想法,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
说罢,索魔加快速度,前往外族军营。
杜炎目光阴晴不定,咬牙切齿道:“我一定不会让人毁掉外族军,任何人都不行,我才是外族军的最好领袖。”
……
索魔回到外族军营后。
出征的八百外族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雷铜找到了索魔,欲言又止。
“什么话?说!”索魔道。
雷铜道:“大首领,要不然这次兰陵就不要出征了,这次大战太关键了,而且还会有危险,我害怕实在无法分心保护他。”
索魔道:“你觉得他在战场上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雷铜咬着牙,点了点头,接着他又道:“还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索魔道。
雷铜道:“您是不是想要为兰陵镀金,想要培养他做继承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弟兄们心中都不服,杜炎大人如此出色,您这样做会寒了他的心,也会让兄弟们不安的。”
索魔道:“他一心想娶酋长的女儿,你怎么看?”
雷铜道:“爱美之心大家都有,酋长的女儿这么美丽,男人都喜欢。”
索魔道:“他之前和狄娜有过婚约,结果他一心想要迎娶酋长的女儿,所以对狄娜悔婚,这算不算是对外族军的背弃?”
雷铜道:“他说娶妮妮安小姐,也是为了我们外族军,为了提高我们的地位,为了让我们生存得更好。”
索魔道:“你知道那样的后果是什么吗?外族军被彻底吞并。”
雷铜道:“可是,我们原本不也是想要融入奇美拉部落吗?这难道不好吗?”
索魔道:“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我们外族军是一个整体,部落的其他人可以蔑视我们,可以欺负我们,但我们还是独立自由的,拥有人格,而不是奴隶。而一旦被吞并,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整个外族军彻底分裂,许多人为了媚上,会踩着兄弟们的头顶往上爬,就如同戈鲁一样,整个外族军会彻底支离破碎。而奇美拉部落的绝大多数人容得下外族军吗?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他们会唾骂,会羞辱,但不敢动手杀人。而一旦我们被吞并了,所有的外族军要么被杀掉,要么成为别人家中的奴隶,整个外族军立刻灰飞烟灭,你懂吗?”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索魔的目光是非常睿智清醒。
以现在整个部落的排外思想,外族军保持独立完整,还能活下去。
而一旦被吞并,基本上死路一条。只有想戈鲁那种狠毒卑鄙的无耻之辈,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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