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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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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两人的心头都时闪现出这样的念头,然后各自向床的两边扑倒。
可惜,他们还是慢了一步。
哗
石屋角落正对着床铺的大水缸上面的芦苇锅盖被盖到了半空,老酒鬼全身**的从水缸里面站起来,手握弹弓狠狠地朝着两人的身体射过去。
嗖!
嗖!
嗖!
…
无数的白色瓷片呈散状向ak和田鼠射击,把他们俩的躲避范围也全都给包围了。
用山村人的说法,这一招叫做‘天女散花’。
嚓嚓嚓
即便ak和田鼠的反应速度一流,仍然难以避免被一些细小的瓷片给射中。
两人连声闷哼,举枪还击。
可是,水缸里面哪里还有那个老头子的身影?
他们一定没读过古龙的小说,一定没有看到古龙对人类的提醒:别招惹孩子和老人!
(ps:感谢叶初阳和小嘞嘞两位高富帅的打赏。。。。中秋月票双倍,大家伙可不能再藏着掖着,都送给老柳吧。)
第776章、爆头!
第776章、爆头!
长期酗酒并没有减弱老酒鬼的手劲儿,那些被弹弓打出去的瓷器碎片威力惊人,深深地扎进ak和田鼠两人的脸上胸膛,使他们的身上出现一道又一道让人呲牙咧嘴的伤口。
死不了人,但是也痛的要命。
ak和田鼠就处于这样的狼狈状态,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瘸了一条腿的老酒鬼竟然能够给自己带来这么重的伤害。
又急,又怒,更多的是羞愤。
要是让他们的那些骄傲的同行知道他们落到这样的境地,一定会毫不客气的耻笑嘲讽他们吧?
他们收起了漫不经心,收起了轻视戏弄,他们十万分认真的想要杀死老酒鬼。
“杀了他。”ak狠声说道。
“杀。”田鼠附和着说道。现在他也不再劝说ak要留下活的人质,他心里想的和ak一样,杀死这个狡猾又凶狠的老头,用他的老命来洗涮他们此时所承受的痛苦和屈辱。
砰砰砰砰…
连续几发子弹打中水缸,水缸先是出现几个孔洞,然后便出现一道又一道的裂缝。那裂痕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最后没办法承受水缸里面水的压力,‘咔嚓’一声崩溃破碎。
哗啦啦…
一缸清水四处流敞,却并不见老酒鬼的身影。
ak和田鼠一左一右迅速的冲到水缸旁边,一个扫瞄室内,一个站在厨房那道小窗边朝外戒备张望。
窗台上有人翻滚过的痕迹以及新鲜的水渍,ak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说老酒鬼已经从窗口爬了出去。
田鼠满心憋气,眼里杀气更盛,他实在想不明白,这个老家伙已经瘸了一条腿,刚才他们第一眼见到他时,他躺在藤椅上好像苍老的随时都可能死掉,怎么现在逃命起来比兔子跑得还快?
“追。”ak大手一挥,率先朝着石屋小门向外跑过去。
田鼠看了看那窗台的小口,知道以自己的块头是很难从哪个位置挤出去的,也只能跟在ak的身后朝外面跑过去。
两人站在院子里四处搜索,却找不到老酒鬼躲藏的位置。甚至连有可能从他身上滴落的水渍也消失不见。
“他难道会钻地洞不成?”两人的心里冒起这样的念头。他们知道,当年华夏人打游击战争时,就喜欢在屋子底下挖出迷宫一样的地道。
嗖
一颗石头直袭ak的后心位置。
ak听到风声,急速躲避。可是,他仍然被那势头极猛的石头给打了个正着,避开了心脏重要部位,但是持枪的那只手臂却没能闪开。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传来。ak的整只手臂骨头竟然被打断了不,是被打碎了。
ak只觉疼痛锥心,然后右手就失去了控制。手里握着的沙鹰手枪应声掉地,恰好砸在他穿着皮靴的大脚上面。
他一脚踢出,把那支宝贝枪勾向了站在对面的伙伴田鼠。
“他在后面。他在屋子里。”田鼠接枪之后大声喊叫。于此同时,他已经在瞬间找好了掩体并且开始朝着窗户里面那个小窗口开枪射击。
他们刚才明明在屋子里查找过,根本就没有老头子的下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放心的把后背交给这座石屋。
让他们想不明白的是,老头子怎么又从石屋里面冒出来了?
难道刚才丢进去的毒气弹对他没有任何副使用?
老酒鬼只是在窗口一闪,身形再一次消失在石屋。
ak躺在地上惨呼,手臂上的重伤让他痛得全身哆嗦发抖。但是,他也清楚,现在不是委屈叫痛的时候,他拼命的在地上打着滚,把自己的身体躲藏在院子里的一个水井后面。
“杀了他。把他给我炸成碎片。”ak躲藏完毕后,对着和他躲在同一条平行线上的田鼠吆喝道。
田鼠也对这神出鬼没的老头子极度忌讳,他从腰间摸出一个椭圆型的铁芒果。拉开铁芒果上的拉环,然后猛地把铁芒果从石屋的正门给丢了进去。
轰…
一声巨响传来,整个石屋都跟着震动起来。
以这铁芒果的爆炸威力,方圆十几米绝对不会有任何生迹的存在。
ak满脸狰狞的笑着,说道:“收尸的时间到了。”
“等等。”田鼠阻止。他再次从怀里摸出一个和刚才一模一样的铁芒果,然后拉开拉环,再次朝着石屋的窗口丢了进去。
豪爽大气,就跟这些铁芒果不要钱似的。
轰……
石屋再次抖动起来。
也幸好山村的屋子都是石块构成,而且建的也非常结实,不然这屋子早就倒塌了不可。
两颗铁芒果前后轰炸,田鼠也觉得玩的差不多了。那老头子就是躲在地洞里,也会被这铁芒果爆射出来的无数铁片给扎成马蜂窝。
“我去收尸。”ak说道。
“注意安全。”田鼠说话的同时,也紧跟在ak的身后朝着石屋跑过去。双手握枪,提神戒备。
他们就不相信了,两颗炸弹还轰不死那个老头子?难道他是金刚不坏之身不成?
没有。
他们搜遍了石屋的每一个角落,竟然没有找到老头子的尸体。
“他在哪儿?”ak嘶声吼道。“狗东西,你藏在哪儿?”
“蠢猪。”老酒鬼竟然出现在石屋的外面。他手持弹弓,从厨房的窗户瞄准屋子里的ak。
嗖…
一颗硕大的石头飞了出去,直击ak的脑袋。
哐
石头和ak的脑袋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很不幸,ak的脑袋失败了。
头破血流,脑浆溢出。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
唐重正在和苏山聊着他生活在恨山的一些趣事时,却敏锐的察觉到了不一样的氛围。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周围美好的事物突然间消失。风不吹了,花不香了,虫不叫了,鸟不鸣了,连鱼儿也不游了。
整个世界突然间失去了神采,好像世界即将进行天翻地覆的变化。
男人的第六感。无数次死里逃生得来的宝贵经验。
以前,每当他有这种感受时,不是大胡子突然间一剑袭来,就是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想要杀他却不小心被他给宰了填坑。
这一次,他相信也不会例外。
唐重一把把苏山搂在怀里,在苏山大惊失色想要挣脱的时候,唐重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小声说道:“有人来了。”
苏山想说:“有人来了,你把我搂在怀里干什么?”
但是,她感受到了唐重的紧张和戒备,甚至,她能够察觉他屏住的呼吸和紧绷的肌肉。
苏山心里有股暧流敞过,她有种被保护的安全感。
“来者不善。”苏山对现在的局势有了清晰的认识。
唐重把嘴巴附在苏山的耳朵旁边,小声叮嘱着说道:“不要抬头,沿着草丛一路往山坡下面爬。山坡下面有一块大石头,你躲到石头后面…五分钟后,如果我没去找你,你就立即朝山下跑。记住,不要进村。”
“可是爷爷…”虽然耳根处痒痒的,让她非常的不舒服,但是她还是强制忍住,担心自己一旦动作过大会暴露他们俩的目标。
“保护好自己。快走。”唐重说完,在苏山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就像是英雄在赶走一匹马或者说想让马跑的更快时,也会在马的屁股上抽一鞭子。
苏山满脸羞意,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找唐重讨还公道的时候。回头狠狠地剜了他一眼,然后双肘着地匍匐向前挪动。
唐重看的直咽口水,她挪动时起起伏伏的小屁股还真是性感啊。
嚓
这是鞋子踩在草尖上的声音。
虽然很细微,但是,以唐重在恨山生活多年的经历,他能够清楚的分辨出这是人还是动物的脚步声音。如果这是一只动物的话,甚至,他能够分辨出这是什么动物的脚步声音。
可惜,来的是人。而且,是三个人。
替爷爷还债的时候唐重走遍了全村,知道村子里的年轻男人极少,这样成群结队上山的人更是极少数。
而且,山上的猎户大多数穿的是草鞋或者自家婆娘纳的千层底布鞋,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厚实稳重一听就是皮鞋或者皮靴带来的声感?
脚步声音越来越近,却没有任何说话的声音。
甚至,连呼吸的声音都极小。
越是这样,唐重越是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高手,来的都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唐重在心里暗叫命苦。他这次出门极其的隐蔽,几乎没有和任何人透露过自己的行程。
可是,怎么会有人跟踪自己来到了东支乡这被大山隔离尘世之外的五岭村呢?
他们来寻找自己,爷爷是不是安全的?
如果因为自己的到来而给他带来了灾难,这次的探亲还有没有意义?
心乱如麻!
局势对唐重非常的不利。他从脚步声音中就已经确定,对方是三名身手不凡的家伙。而已方除了一个瘸腿的爷爷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苏山,这样的情况下,自己一边保护苏山和老爷子的安危,一边和他们火拼,胜算实在不是很大…
“要是大胡子在就好了。”唐重在心里想道。“就是把和尚雷霆他们带出来,也比现在的情况要更好一些。”
可惜,唐重把和尚和雷霆他们留在了燕京盯梢关心,又把瘦脸猴留在明珠收集金刚的下落。现在,他的手上根本没有可用之人。
以一敌三,不想死,就只能让他们死。
(ps:恭喜淡淡水生同学十万赏成为我们近卫军团的新一任萌主。我还以为你是在对我表白呢,原来不是。好伤心。他也是咱们近卫军的第九十五位萌主。还差五位就百萌了。)
第777章、猎杀!
第777章、猎杀!
以一敌三,而且是三个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高手,这让唐重倍感压力。
按照前辈们言传身教的打的过就打过不过就跑的原则,唐重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撒丫子逃跑。
只要是在森林里面,他逃命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在山地地形,他不信有人可以追得上自己。
可是,如果他逃了,刚刚爬出去不远的苏山怎么办?山脚下面的老头子怎么办?
这个时候,唐重真是鄙夷自己不是个自私自利的混蛋王八蛋。要是那样的人,哪里还用顾忌别人的安危?自己活着才是最紧要的事情。
这就是好人不长命的原因。唐重同学觉得,无论是横看竖看前看后看,他都是四四方方的好人标本。
既然不能逃跑,唯一的选择就是战斗。
祈祷他们看不到自己是不可能的,自己手里抓着的是草,不是隐身草。
再说,他们找不到自己,肯定会顺着苏山爬动的痕迹追下山去。如果他们把苏山给劫持了,自己不还是要束手就擒?
谁让自己不仅仅是个好人还是个怜香惜玉义薄云天舍生忘死见死不救但是只要没死就一定会救的绝世好男人呢?
战斗是讲究技巧的。
唐重没有往山下逃命,反而转过身去,学着苏山刚才离开的姿势,双肘挪动,撅着一对大屁股朝着山林里面爬过去。
只要进入树林里面,他能够活着的机率就会增加很多。
唐重攀爬的姿势虽然没有苏山那般的性感**,可是动作却熟练轻捷的多。人动草不动,就像是一条灵活的游动在草丛之间的毒蛇。
他没有抬头。
从来都没有抬头。
他知道,在自己企图抬头窥探目标的时候,目标也同时会看到自己。
这是很危险也很愚蠢的行为。
很多时候,耳朵比眼睛的功用更加的强大。当然,大多数人是难以理解这样的意境的。
他的耳尖微微翘起,将他没有看到长相的三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听在心里。
甚至,他嗅闻到了淡淡的香味。
那不是花香,也不是香水的味道。没有杀手胆敢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使用香水,那不是装逼,那是傻逼。
那是成熟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自然散发出来的体香。
“有一个女人。”唐重在心里暗自记下这个信息。
红狐站在唐重和苏山刚才躺倒的位置,说道:“有两个人。”
大鸟用手摸了摸那些被压折的青草和红土地的温度,说道:“断痕很新,证明他们离开的时间不长。”
他扫了眼四周,指着向下的一条爬行痕迹,说道:“一人往下,是从这儿爬下去的。”
又指着另外一条往上的压痕,说道:“一人往上。往下爬的是一个女人,朝上面跑的是一个男人。”
手里握着军刺的野猪冷哼一声,嗡声嗡气的说道:“你怎么知道往下的是女人往上的是男人?为什么不可能两个都是男人?”
“向下的压痕很轻,压倒的面积也很小,而且草尖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馨香。这是女人的味道。往上的那条压痕面积更宽一些,证明那人的体格也更加庞大一些。而且,他在发现我们的情况下没有往下逃跑却偏偏朝上往林子里面钻,不正是为了把咱们吸引过去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自己的女伴争取逃跑的时间,不正是一些愚蠢的男人才会做的事情?”
顿了顿,大鸟一脸讥笑地看着野猪,指着地上两个挨得很紧的人形凹槽,说道:“再说,在这么浪漫的环境,怎么可能会是两个男人并排躺在一起呢?”
大鸟和野猪都对红狐有意思,所以两人的关系一直都很不和睦。争风吃醋互损互攻是常有的事情。
这一次,显然是野猪吃了亏。
野猪很生气,说道:“知道这些又怎么样?在你说这些废话的时候,猎物早都跑的没影子了。”
“放心,跑不了。”红狐咯咯笑着,说道:“虽然山林里面的地形很利于掩护,但是,无论是人还是兔子,只要他们有运动过的轨迹,都会在草地上或者石头上留下痕迹我们只要跟着痕迹寻找就行了。如果他们是攀爬的话,应该还没有跑远。也没办法跑远。”
“我和野猪去捉那个唐重,红狐去捉那个女人?”大鸟说道。
“唐重那小子很狡猾,你们不可大意。”红狐叮嘱着说道。
“你也小心。”大鸟笑呵呵地说道。
野猪嘴笨,看到两人郎情妾意的甜蜜模样,冷哼一声,手持军刺大步朝着树林里面走过去。
“快跟上。”红狐表情严肃的对大鸟说道。她清楚,现在已经进入杀伐阶段,容不得一点儿轻视大意和义气用事。
“我明白怎么做。”大鸟说道。“不过,如果他一心想死…上帝恐怕也会很为难吧?”
“他必须活着。”
红狐眼神凌厉地扫了大鸟一眼,握着手枪朝着山下追去。她躬着身体奔跑,腾挪起伏,仿佛是一只灵动的狐狸。
红狐之名,果然不虚。
红狐说的没错,无论多么狡猾的猎物,在行动间都会给猎人留下足够多的痕迹。
野猪和大鸟一前一后,沿着猎物留下来的蛛丝马迹朝林子深处走过去。
前面是一条小溪,是唐重和苏山准备网鱼给老酒鬼补身体的那条小溪。
小溪对面,突然间就失去了猎物的脚印。
在小溪的边沿,有一堆堆积起来的树叶,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为的小山包。
山包极其的安静,偶尔有沙沙的声音传来。
野猪和大鸟对视一眼,两人快速的卡位,将那个小山包进行包围,然后大鸟举枪对着山包就开始扣动扳机。
砰砰砰…
连续几颗子弹打进山包里面,枯叶纷飞。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恐怕已经被打成了筛子。
野猪快速的冲了过去,一脚把山包给踢平。
除了两只张着嘴巴拼命蹦哒挣扎的小鱼,别无它物。
刚才树叶沙沙作响,就是这两尾小鱼的功劳吧?
“中计了。”大鸟急声喝道。
很显然,这个山包是有人特意堆积起来的。
猎物堆积起来这个山包不是为了埋伏袭击,而只是为了吸引他们的眼球而已。
根据人性心理学,在这种环境下,即便你觉得猎物不可能傻乎乎的躲藏在这么简陋的陷阱里面,但是,你也不可能对这个陷阱置之不理…万一他当真埋伏在这里面呢?
在野猪踢平那堆树叶,而大鸟的视线也被眼前的一幕所吸引时,唐重从大鸟头顶数米高的树叶深处一跃而下。
手持利刃,直刺大鸟的头顶天灵盖。
大鸟感觉到危险,急忙举枪欲射。
可是,最宝贵的反击时间已经消失了。
疯一样的少年。
唐重从天而降,头下脚上,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
嚓…
唐重一刀挥出,大鸟那只握枪的手腕一下子被切割出一条深深的口子。
手腕的大动脉被切断,鲜血狂飙,手里的枪械也应声掉地。
趁他病,要他命。
在有另外一个敌人觊觎,随时有可能加入战团的情况下,唐重不敢有稍微的大意和刹那的迟疑。
他在一刀切开大鸟的手腕使他手里的枪械落地的同时,另外一刀已经刺向了他的咽喉。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嚓…
大鸟闪避已经来不及,竟然选择用手肘挡刀。
唐重手里那只杀鸡刀刺进了大鸟的手肘骨头里面,在他想要拔开的时候,大鸟那只没有受伤的手已经一拳轰了过来。
砰!
唐重没有后退,也同时握拳和他对轰。
他要做的就是在野猪没有反应过来时把大鸟杀掉,这样的话,一对一的游戏他的胜算更大一些。
咔嚓…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大鸟的身体连连后退。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如此大的块头,竟然在力气比拼上输给了那个看起来瘦瘦弱弱的华夏小子。
他的手臂胀痛,手指关节有两根断裂。想要再次进攻已经是不可能了。
“该死的家伙。”野猪从小溪里爬了起来。他把手里的军刺当做暗器丢了出来,军刺的尖端凶猛的刺向唐重的胸口。
在他把军刺丢出去的同时,身体也跟着启动起来,跟在军刺的后面轰降降地朝着唐重奔了过去。
哐哐哐
野猪像是一头奔跑的野猪般,气势雄壮,一往无前。
唐重的身体原地九十度旋转,在军刺即将飞到面前时闪身避过,却又回手一抓,一把握住军刺的刺柄,把军刺给抓在手心。
然后,他握着军刺的那只手没有任何停顿,‘嗖’地一声把军刺给一个刁钻的角度刺进了大鸟的下巴。
大鸟表情狰狞扭曲,双眼瞪大如铜铃,身体踉跄向后倒去,双手捂着下巴再也说不出话来。
鲜血顺着指缝流敞,很快就染红了手掌和衣服。
哐…
大鸟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地上,满地枯叶纷纷扬扬,像是无限欢喜。
第778章、交换人质!
第778章、交换人质!
即便中西方文化有差异,美女对美女有天然的敌意,但是,在看到坐在石头上的那个女人时,红狐仍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真是太美了。”她在心里想道。她是西方人,没办法用优美的诗词来体现自己内心的感受。‘美’这个字是她能够想到的最好的赞美字眼。
当然,她们西方人赞美一个女孩子漂亮时习惯用‘辣’。可是,这个像女神一样的女孩子,用‘辣’这样的字眼实在很不合适。
她看着那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同样眼神平静的看着她。
两人眼神对视,没有太深的敌意,只有好奇的探究。
“你不跑吗?”红狐问道。
“跑不了。”苏山说道。做为南大有名的才子,她听的懂英语,她的口语能力也很不错。
“所以你就不跑?”
“跑不了为什么要跑?”
“说的也是。”红狐笑。“你比很多人都聪明。”
“也和你说的很多人一样,逃脱不了做俘虏的命运。”苏山叹息。
“我真是太喜欢你了。”红狐说道。
“很抱歉,我实在没办法对你说出同样的话。虽然这很失礼。”苏山说道。她是俘虏,俘虏怎么会喜欢劫持自己的凶手呢?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红狐说道。“不过…”
她抬腕看了看手表,说道:“我们去见一见你的朋友好吗?”
“希望他不会太惊喜。”苏山无奈的说道。
她没有抗争,也不会说‘杀了我吧我不会走’之类的话,顺其自然。接受最坏的结果,也期待最好的奇迹。
“请在前面带路。”红狐说道。“你这么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要带我去那里。当然,如果你想利用你的聪明来做一些蠢事的话,我也不介意杀掉一个让我妒嫉的女人。”
苏山从石头上起身,一步步艰难的朝着山顶爬过去。
红狐笑笑,紧跟其后。
她打开手腕上的对讲设备,呼道:“大鸟大鸟,我是红狐。听到请回答。”
没有人回答。
她又重新呼叫,说道:“野猪野猪,我是红狐。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也同样的没有人回答。
红狐眼神一凛,冷笑着对前面的苏山说道:“看来你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要一些。”
苏山没有回答,心里却有着异样的惊喜。
“唐重得手了?”苏山高兴的想道。“也是。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
………
大鸟死了。
只是一个照面,双方甚至都还没有激烈的交手过。
更让野猪难以接受的是,刺穿大鸟下巴的是他丢出去的军刺。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唐重的动作是如此的流畅自然。
就像…就像他和唐重是一伙的。在唐重需要武器的时候,他慷慨相助抛出了自己的武器。
是的,就是这种让人悲愤耻辱又伤心欲绝的感觉。
他讨厌大鸟,因为他和自己抢野狐。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无时无刻的都在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可是,这仍然改变不了大鸟是他可以背靠背的兄弟。
他们都是金刚的成员,也是最亲密的战友。
野猪的双眼赤红,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猪,疯狂的朝着唐重冲了过去。
他要把他撞成肉泥,要把他压成肉饼。要生生地咬掉他的耳朵,然后把他的内脏挖出来煮汤喝。
他恨极了唐重。
哐哐哐
每一步奔跑,皮靴都震地地面嗖嗖发抖。
他双手握拳,手指的骨头咔啪咔啪的响着,就像是在油炸豆子似的。
炸骨!
骨头充分的胀开,每一寸皮肉都坚硬无比。
“**。”他嘶声吼道。
不得不说,这些外国人在骂人方面实在是太吃亏了。骂来骂去都是‘操’、‘婊子’等少数几个单词。要是华夏上还上一句狠的,你都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在辱骂的同时,还在进行**打击。
他一拳轰出,空气啪啪作响。
唐重只觉得皮肉绷紧,脸颊上的肌肉抽搐,就像是面前的空间严重扭曲了一般。
唐重也同样的一拳轰出。
他鲜血淋淋的手握成拳头,那拳头也变成了赤红色。
出拳无声,却力道万钧。
哐…
两人的拳头对撞在一起。
血水飞溅,那是沾染在唐重手上的属于大鸟的鲜血被撞飞。
然后,野猪的整只手臂被打飞了出去。
从肩胛处齐根折断,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
唰…
鲜血狂飙,就像是开闸的水笼头。
这一次,是野猪的手臂在喷血。
于此同时,野猪强壮的身体仍然保持着前冲的姿势。
砰
他的身体和唐重的身体撞击在一起,唐重的身体踉跄后退几步,然后喉咙一甜,一口鲜血从嘴角溢出。
直到这时,野猪才感觉到肩膀上的痛楚。
他侧脸盯着那断臂处,惊恐、疼痛以及难以置信。
他只是和他对轰了一拳而已,怎么整只手臂就断掉了呢?
唐重就喜欢这样的傻鸟。
战斗没有结束,敌人没有死掉之前,你不能有任何的掉以轻心。因为,对方只要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可能改变整个结局。
“任何时候,都不要轻视你的对手。”
大胡子无数次的在唐重的耳朵边叮嘱这句话。
唐重听到了,也记下了。
现在,就是取其性命的时候。
他稍微感受了一番体内的气息,虽然紊乱,却没有大碍。
最重要的是,他的拳头仍然可以快速的蓄力。
他单手握拳,化被动为主动,再次朝着呆站在哪儿的野猪冲了过去。
“去死吧。”唐重表情严峻,眼神凌厉,出拳的时候大声骂道。
声壮拳势,好像大声叫骂可以提高自己的战斗力。
不然的话,李小龙为什么在攻击之前先吆喝上半天?
嗖
唐重一拳轰向野猪的下巴。
异变突生。
刚才还傻乎乎地盯着自己肩膀的野猪突然间动了。
他眼里杀机大放,左手握拳狠狠地撞向唐重的胸口。
这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两败俱伤的打法。
我死了,也不让你好活。
金刚不愧是世界最强大的杀手组织之一,他的成员每一个都堪称精英。
生死之战,一条手臂又算得了什么?
招势用老,想要变招已经来不及了。
唐重的脚尖点地,下半身借力之后腾空而起。
人在空中,仍然可以九十度的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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