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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天王-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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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他们连个向导都不需要。在这支队伍里,有专业负责追踪寻人的人才。只要有人或者动物行走过的痕迹,就别想骗过他的眼睛和鼻子。
这支队伍都是金刚里面的精英,他们很快的就找到了人走过的痕迹。
即便他们扛着沉重的包裹,仍然走的极快。昨天唐重和苏山等人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他们不到一个小时就走完了。
“前面有人。”田鼠的身体趴在树枝下面,小声说道。田鼠就是队伍中负责寻人探路的家伙。
金刚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说道:“好像被人绑了。”
“会不会是陷阱?”田鼠谨慎问道。
金刚稍微沉吟,说道:“去两个人看看。”
于是,队伍里便有两个人卸下身上的重物,从怀里摸出手枪潜了过去。
其它人也各自准备,微小的拉枪声音不绝于耳。
很快的,那两个先锋就爬到了大雁台上面。他们四处打量一番,然后对着这边打手势。
“危险解除。”田鼠说道。
蔡大炮和蔡二炮觉得他们很倒霉。不过是想劫持一头肥羊顺便解决一个美妞而已,怎么就落得现在这样的下场?
他们身上的药性早就散了,背靠背的被绑在一起,手和脚都不能动弹。稍微动弹,就有可能从这大雁台上面给滚落下去。
要是往里面滚还好,摔下去也不过就是鼻青脸肿,要是往外面的悬崖滚,那就是尸骨无存。
也不知道绑他们的绳索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他们俩人合伙磨了半天也没能把它磨断。更让人委屈的是,他们想把这绳索给解开,可是,越解越紧,最后勒得他们的手腕都要断掉了。
原本他们已经认命了,安静的坐在哪儿等待着别人的救援。
说不定有人进山打兔子呢?
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暧洋洋的,真舒服啊。
太阳越来越大,光线越来越烈,照的他们身上火辣辣的,真难过啊。
他们口干舌噪,他们身体脱皮,他们昏昏欲睡。
他们担心自己一闭上眼睛,就再也睁不开眼睛了。
正当蔡二炮神智恍惚的时候,突然间听到蔡大炮惊喜的喊道:“有人进山了有人进山了…”
蔡二炮也惊喜的睁开眼睛,然后就变得惊吓起来。
他警惕的盯着站在他们面前的一群外国人,张嘴想说点儿什么,可是却发现自己不会英语。
他们心里暗自遗憾,心想,昨天晚上那头肥羊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山贼也要与时俱进。不学几门外语,遇到外国肥羊都不知道怎么和人打招呼最低要求也要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句话的英语口语给背会吧?
洋鬼子后面走出来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他从背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然后把瓶嘴塞进蔡大炮的嘴巴里。蔡大炮渴极了,贪婪的吸吮着。
蔡大炮喝了一半,那亚洲面孔的男人又把瓶子拔出来把瓶嘴塞进了蔡二炮的嘴巴里。等到两兄弟把一瓶矿泉水喝完,男人出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谢天谢地,他说的是华夏语,虽然并不是很标准。
“我们是猎人。”蔡大炮声音嘶哑的说道。“我们进山来打猎。”
“打猎?”男人审视了他们一番,问道:“为什么被人绑了?”
“因为我们我们的猎物被人抢走了。他们想抢我们的猎物。”蔡大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他们被他们的猎物给绑了,想起来就是一把辛酸泪啊。
“谁抢的?”
“不认识。”蔡大炮和蔡二炮同时摇头。
“什么模样?“
“一男一女,长的好看,女的也好看…”
“他们往哪个方向走了?”
“山上。”
“谢谢。”男人笑着说道。
“不客气。”蔡大炮客气的说道。“那个能不能帮我们把绳子给松了?我们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死一块不是很好吗?”男人说道。
“什么?”蔡大炮和蔡二炮很不解。
男人笑笑,从腰间拔出手枪,拉开保险栓,枪口顶在蔡大炮的脑袋上,猛地扣下扳机。
砰!
子弹从蔡大炮的脑袋穿出去,然后又打进蔡二炮的脑袋里面。两兄弟只需要一颗子弹,很节俭。
“长城,你太浪费了。”红狐嘻笑着说道。她从小腿间拔出匕首,很是利落的割断了正处于熟睡中的蔡三炮的脖子。
血流汩汩,鲜血染红大雁台。
…
…
唐重总算是理解东支乡的人为什么不知道五岭这个地方了,也终于明白五岭为什么要叫五岭了。
因为他们越过兔子山后,又翻过五道山岭才看到这个被群山环绕的小村子。
这么远的路程,这么艰险的地方,恐怕村子里的人几乎都不出远门吧?
唐重有些后悔对蔡三炮那么苛刻了,人家收五百块钱简直是业界良心价啊。这么有良心的人,自己还骂人家没良心。这真是太不应该了。
唐重准备回去的时候好好安慰安慰他。假如他没有被野狼叼走的话。
不仅仅要爬山,还要下水过河。河水虽然不深,但是河上无桥,只能一步步的摸索着过去。
这难不倒唐重,倒是让同行的苏山吃尽了苦头。身上的衣服干了湿湿了干,身上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似的。
唐重尴尬的陪着笑脸,说道:“我原本的意思是觉得你最近一段时间工作太辛苦了,想拉你出来放松放松,顺便体验一下农家乐…没想到一路走来会这么惊险刺激。”
“我习惯了。”苏山说道。
唐重没敢问她为什么习惯了。是跟着自己习惯这种惊险刺激,还是这一路走来已经习惯这样的艰难险阻?
村子里都是石头房子,顶上盖着芦苇或者树枝做成的屋顶。几个大小不一的孩子眼神惊恐又好奇的看着他们俩,远远地站着,不靠近也不说话。
唐重对着他们招手,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过来。
他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糖果出来,喊道:“过来拿糖吃。”
孩子们眼神发亮,咽着口水,却不敢过来接糖果。
苏山从唐重手里接过糖果,把它们放在地上,然后拉着唐重后退几步。
孩子们这才‘轰’地一下子冲了过来,把糖果抢在手里后赶紧剥开塞进嘴里。
然后他们看向苏山的眼神就充满了欢喜,美滋滋的模样。
这让唐重心里很不是滋味,看向苏山说道:“我也不像是坏人啊。”
“你早上都不照镜子吗?”
“”
苏山笑着对孩子们招手。
一个眼睛大大的小姑娘怯怯的走到苏山面前,苏山抚摸着她的脑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饭饭。”
“你知道唐天意爷爷住在哪里吗?”
“唐天意爷爷是谁啊?”小姑娘用浓郁的方言问道。
“就是…”苏山看了眼唐重,说道:“就是一位姓唐的老爷爷。”
“姓唐的爷爷啊?”小姑娘认真的想了想,说道:“你说的是不是老酒鬼?”
扑通!
唐重差点儿一头栽倒在地上。
山村人实在是太朴实了。
(ps:感谢最爱坐怀小说兄弟的两万赏,咱们住的那么近,请吃饭不就好了嘛。感谢‘wailiam’兄弟的十万赏,也恭喜这位土豪成为咱们近卫军的新萌主。)
第771章、爷爷!
第771章、爷爷!
在孩子们的热心带领下,唐重见到了他们嘴里没有丝毫尊重的老酒鬼。
老酒鬼不在自己家里,而是在李寡妇家。
他不是来勾引寡妇的,是来找李寡妇打酒的。李寡妇掌握着一门绝学,会酿酸梅酒。这让她成为村子里有名的富户,个人资产几乎要达到…上千块?
当然,对这个地方的村民来说,有钱买不着东西,钱对他们唯一的意义就是搬出去。搬到城里去。
当然,他打酒的方式有些特别。
“李嫂子,再赊我二两吧。就二两。”老人满脸哀求之色,昏浊的眼神一眨不眨的看着一点儿也不俏丽的李寡妇。
“老酒鬼,不是我做人小气,是你实在太不象话了。你好好想想,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每年得说上多少回?每次都是这个说法…”李寡妇高大的身体挡在院子门口不让老酒鬼进去。
唐重尴尬的看向苏山,辩解着说道:“你听听,我们唐家的男人都是实在人,一句口号喊了好多年都不懂得变通。”
“你不是唐家的男人?”苏山反问。
“我当然是了。”
“这样的话,那句话就完全没有说服力。”
“……”
老人受此奚落脸色不变,也不愿意就此放弃,苦着脸继续磨道:“不是我不愿意变说法,是我想不到其它的说法赊账就是赊账,什么说法也改变不了我欠你钱这个事实。”
李寡妇女人男相,体积也颇为粗壮。站在老人的面前,比老人还要高上一头。
她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挥手说道:“不赊不赊,你知道你欠我多少钱了?既然你今天主动提起了,那咱们就扒开帐本好好算一算…反正闲着也要闲着。”
“哦。算帐?”老人拍拍脑袋,像是突然间想起什么似的,火急火燎的说道:“你看我这记性,地瓜饭还烧在锅里呢,我得赶紧回去看看。不然米汤都要溅一锅台。”
说完,老人转身就走。
他的右腿好像是受了伤,走起路来一拐一瘸的。看到站在身后的唐重和苏山,愣了一下后,大声吆喝道:“李嫂子,来客人了。贵客。”
他看到唐重和苏山站在李寡妇的门口,还以为他们是来找李寡妇呢。
“老酒鬼,他们是来找你的。”一个小姑娘出声喊道。
老酒鬼身体一顿,一脸诧异地转身看向唐重和苏山。
当他仔细留意过唐重的脸型时,用一根手指指向唐重,嘴唇哆嗦着,却说不出话来。
唐重的眼眶一红,快步走了过去,动情的说道:“爷爷,是我。”
“带酒了没有?”
“………”
唐重的心里有一千万只草泥马在狂奔。他在微风中林立,在骄阳下发抖。
他的眼眶红了又红,一颗泪珠顺着脸颊滑落,伸手握住老人干瘦枯黄的大手,点头说道:“带了。”
“好孙子。”老人握紧唐重的手。
“爷爷好。”
于是,苏山也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一路走来,唐重想象过无数种和爷爷见面时的情景。甚至,做为演员的他还特别编造设计了几种很有特色很有创意的场景。
浪漫唯美型。
夕阳西下,整个大地挥洒一层淡淡的红光,一个身体健硕的老人在山坡上放羊。
唐重从远处走来,他看到了老人,老人也看到了他。
他看到老人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他爷爷,老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他孙子。
“爷爷,咱们回家。”他主动说道。
“回家,孙子。”老人说道。
于是,一老一少两个身影背对夕阳向炊烟缈缈的村庄走过去。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赶走那一眼望不到头的羊群。
野蛮暴力型。
“老不死的,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快把你孙女给我交出来。”村子里的流氓恶霸说道。
“我没孙女。”老人傲气地说道。
“哦,那算了。把你家里珍藏的那张花梨椅子给我交出来别说你没有。就在你屁股下面坐着呢,我已经看到了。”恶霸很聪明,眼神也很好。不近视。
“这是我们老唐家祖传的椅子(为什么老唐家祖传的东西是一张椅子?你问我我问谁去),椅在我在,椅不在我也不在。想要拿走椅子,那就先把我的尸体搬开”
“你这个老不死的,你以为我不敢修理你啊。”恶霸大手一挥,喊道:“兄弟们,动手。”
于是,一群小流氓吆喝着冲向老人。
“住手。”一个男人暴喝一声。
当然,这是我们的男主角唐重出场了。
恶霸看到有人搅场,破口骂道:“你是哪个孙子?敢来坏大爷的好事。”
“我是他的孙子。”唐重指着端坐在椅子上的老人说道。
“我管你是谁的孙子,我先打的你变成孙子。”恶霸很嚣张的叫嚣。
霹雳啪啦…
一番拳脚切磋后,恶霸们跪在地上哀嚎。
“爷爷,爷爷,你就饶了我这不成器的孙子吧。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这花梨椅我也不要了”
“滚。”唐重骂道。
于是,那些恶霸流氓抱头护臀落慌而逃。
唐重‘扑通’一声跪倒在老人面前,咚咚咚先磕三个响头,然后四十五度的仰起脖子,泪流满面的喊道:“爷爷,你的不孝孙子来看望你了。”
当然,还有荒诞喜剧型、江湖仇杀型、伦理无常型…
可是,绝对没有这‘嗜酒如命型’。
老人抱着两瓶茅台老酒屁颠颠的在前面带路,唐重和苏山神经麻木的跟在身后。
“肯定有什么事情搞错了。”唐重说道。
“再确定确定。”苏山点头。
于是,唐重快走几步追了上去,笑呵呵的说道:“老人家…”
“你刚才不是叫我爷爷?”
“是的,那个我得再确定一下,要是认错了,不是让你老人家生气吗?老人家,你贵姓?”
“姓老不对,我姓唐。”
“那你老贵庚?”
“贵庚是不是就是问我多大年纪?”
“对对。你老真有文化。”
“六十五。”
唐重掰着手指头数了两遍,接着问道:“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
“儿子?”老人一愣。“屁话。我没有儿子,怎么会有孙子?“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儿子是不是叫唐猎?”
“对。我是给他娶了这么一个名字。他还有个小名叫做狗娃子。贱名好养活。”
“”
唐重的脸抽啊抽的。
悄悄回头看向苏山,苏山的脸也在抽。
于是,唐重的脸就抽的更厉害了。
“你儿子现在在哪儿?”唐重不放心的再次问道。
“不知道。”老人想了想,说道。“有可能活着,也有可能死了。谁知道?”
“那他当年去哪儿了?”
“去哪儿了他是你爹你不知道你还跑来问我?”
“我……”
老人家很不爽快的回头瞥了唐重一眼,说道:“你到底是不是我孙子?”
“应该是吧。”唐重快哭了。
老人却笑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唐重。”
“狗娃子取的?”
“是。”
“贱名叫什么?”
“贱名?”唐重的腿也跟着抽,全身都在抽。“我没有贱名。”
老人家眼睛一瞪,生气地说道:“狗娃子是怎么当爹的?小孩子取这么重的名字,要是有个三长两歹怎么办?幸好你没出事,要是出了事,我们老唐家绝了后,我非敲断他的狗腿”
“是是是。”唐重连连点头。“你是应该敲断他的狗腿。”
心里却是谢天谢地。幸好大胡子离开了山村抛弃了这种不好的习俗,要是他也背上一个‘狗娃子狗剩子’之类的贱名,他可怎么有脸出去见人哦。
“贱名还是要有一个的。”老人家歪着脖子思考,琢磨着要给唐重娶一个好养活的名字。
“驴蛋。”苏山小声提醒。
“对啊。”老人一巴掌拍在捧着的茅台酒盒上面。又担心把酒给拍坏了,更加小心的抱在怀里,高兴地说道:“对,就叫驴蛋。这名字好听又好记。那个…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唐重。”唐重看向苏山的眼神绝对称不得善良和蔼。他把她掐死的心思都有了。
大家同在江湖飘,何苦背后乱捅刀?
“唐重啊,以后你的贱名就叫狗蛋了。”老人咧开嘴巴呵呵大笑。“这是爷爷给你取的名字,你可不能嫌弃啊。”
“我不嫌弃。”唐重委屈地都快要哭了。
“走,驴蛋,咱们回家去。”老人说道。“家里煮了地瓜饭。咱们爷孙俩好好喝两盅。”
“是。”唐重答应着。“爷爷,你真有个儿子叫唐猎?唐僧的唐,打猎的猎?他今年四十一岁,双眼皮,很高大,脑袋上还有一个疤,据说是小时候被小伙伴用弹弓给伤着了…你再想想?你好好想想?”
(ps:感谢一世一伊人兄弟的万赏。逝者安息,希望一切皆好。恭喜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兵一ge和奉茶客两位土豪成为近卫军团的新萌主。中秋将至,打赏人数突然间增多。你们这是给老柳送月饼吗?)
第772章、女神!
第772章、女神!
一碗地瓜饭,一碟萝卜干,一碟盐水花生,这就是今天的晚饭。
没肉!
蔡三炮说兔子山上的兔子泛滥成灾,不打打不用追,走着走着就有兔子主动撞死在你小腿上,附近的村民都拿兔子肉做主食。
唐重恨不得把蔡三炮给拉过来,对着他的耳朵嘶吼:兔子呢?兔子呢?
当然,这么做也有可能会引起蔡三炮的极度恐慌,他把屁股一撅,双手竖起两根手指头放在耳朵边,红着眼眶说道:我就是兔子。
那个时候,你说唐重要不要把他煮熟吃了?
唐重真是饿坏了,捧着饭碗哗啦啦的喝了两碗稀饭。苏山也不嫌弃这地脏饭差,也端着饭碗小口的吃着。
她吃饭的模样不像是很有食欲,但是样子看起来却让人很有食欲。
老酒鬼捧着瓶老茅台当宝贝,美滋滋地说道:“这酒还是先存着。等着有客人来时再喝。咱们爷俩今天就喝点梅子酒。”
他还真是不把唐重当外人。
说着,就从饭桌底下摸出一个黑乎乎的小坛子,没有杯子,用两个干净的大碗装酒,自己倒了一满碗,又给唐重倒了大半碗。
“爷爷,你不是有酒吗?怎么还要去找人赊酒?”唐重疑惑的问道。
“你不懂。”老酒鬼大手一挥,很是硬气的说道:“手有余粮,心里不慌。手头上留点儿酒,心里才安稳睡得香。不趁着有酒的时候先赊一点儿,要是等到酒完了再去赊,偏偏又赊不到,怎么办?这日子还过不过了?人还活不活了?再说,闲着也是闲着,吃饭之前去李寡妇门口打个转,也就是几步路的事儿”
“”唐重哑口无言。他一直以为自己宁死不吃亏拼命占便宜的性格遗传自大胡子,可是,大胡子这个人虽然出手狠辣,但是骨子里又有着非常公正重义的一面。这让唐重心里经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大胡子是不是我亲爹啊?他经常打我,偶尔杀我,我的性格又不像他,最关键的是长的也不像啊。
“李寡妇这人也忒小气了。”老酒鬼抿了一口酸辣酸辣的梅子酒在嘴里,很是不满的嘀咕道。“不就是欠她一点儿酒钱吗?连院门都不让人进去。”
“你欠她多少酒?”唐重问道。
老酒鬼想了想,说道:“你是问坛数还是问年份?”
唐重虎躯一震,说道:“要是坛数呢?”
“记不清了。”
“要是年份呢?”
“大概十五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老酒鬼陷入了漫长的思考当中。“反正是从她嫁给李二狗开始酿酒的那一年起。我记得不记得不打紧,李寡妇记着就成了。”
“………”唐重的虎躯震了又震。欠了人家二十年的酒钱还能活着,这老头子在这村子里面得有多好的人品啊?
“你们来的正好。”老酒鬼说道。“明天就去把酒钱都给我结了。我要让李寡妇知道,让全村的人都知道,我老酒鬼说话算话,欠债还钱,绝不抵赖…赖帐的是王八蛋。”
“那我要是还没来呢?”唐重小心问道。唐重要是不过来,老酒鬼怎么还人家这笔钱啊?二十年的酒钱,那可不是笔小数目了。
啪!
老酒鬼把手里的酒碗往桌子上一拍,吼道:“你现在不来,以后来不来?就算我死了,我的遗言也就只有一条,把我欠村子里的债给我还清楚”
唐重陪着笑脸,解释着说道:“我就是这么一说,就是这么一说。我早就想着要过来看爷爷了。就是就是事情太多了。我爸也是,他是公务员,还是单位里面的大领导,手底下管着好几百号人呢。他要是离开,单位里面是要出大事的。所以,他也没办法过来看望你。不过,我们心里一直念着你。这一次我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就带着朋友过来看望你了。”
唐重不是不来。而是他之前根本就不知道有爷爷这号人物的存在。
很久以前,他就问过大胡子自己的爷爷奶奶在哪里,大胡子沉默很久,才说爷爷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有机会会带他过去看他。
但是,一直等到他长到二十岁,那个机会仍然没有到来。
了解了大胡子的处境和他惹下的麻烦后,唐重也对大胡子的隐瞒有了更多的理解。
那个时候,他和自己都是生命危在旦夕,董家的杀手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要了他们父子的命,还有其它一些别有用心的家伙在后面煽风点火,借机生事。如果他们将爷爷的位置暴露,可能等待老人家的不是儿子和孙子的孝敬,而是杀手的刀枪和棍棒。
正如唐重所知道的那样,大胡子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他这样的性格,自然对老人也极度的孝顺。
让一个孝子二十年来对自己的亲生父亲不闻不问,甚至连所在位置都不能暴露,这本身不就是一件极度残忍的事情吗?
在唐重的努力下,在关意的支持下,姜董两家的关系缓和,董家也终于明白谁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大胡子在恨山的压力顿减,也终于向唐重透露了爷爷的存在。大胡子交代唐重,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来寻找爷爷。如果有可能的话,把他接到外面去生活。
于是,唐重来了。
悄悄的来,没有惊动任何人。
这里面的事情实在是太复杂了,唐重都没办法一一向老酒鬼解释。
解释了,他又怎么能够明白?
他的儿子多年以前出山就一去不复返,老人的心里怎么会不担心?怎么会不难过?
直到现在他一言不发,不是因为他对亲情淡漠,而是他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
他一定有自己的难处,做父母的,也只能尽量去理解。
他是孩童嘴里的老酒鬼,是村人眼里的五保户,是唐猎的父亲,是唐重的爷爷。
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老人。
老酒鬼看了苏山一眼,说道:“女朋友?”
“女性朋友。”唐重说道。
老酒鬼的问题还是很高端的。一般人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太瘦不好生娃。”老酒鬼说道。“李寡妇那样的大屁股,都生两个儿子了。”
“”
这一次,不仅仅是唐重虎躯一震了,苏山也跟着震。
唐重觉得,自己对老酒鬼的了解还太表面。或许,他并不是太值得人尊敬…
一碗梅子酒下肚,老酒鬼酒意上来了,他用筷子敲击着碗底,用他那破啰嗓子唱起了本地流传很广的采茶戏:忽听李郎投亲来,叫人喜开怀?任凭紫燕成双对,任凭红花并蒂开。怎比得我与他情深似海,没奈何男女有别咫尺天涯………
这是《女附马》中的经典桥段,只是老酒鬼的嗓子怎么也唱不出采茶戏悠扬婉转的效果,更像是ktv里面那些水准不佳的选手抱着话筒干嚎。
唐重听的出来,老酒鬼的心情是愉快的。
唐重酒意微薰,躺在椅子上笑呵呵地听着老酒鬼唱歌。
苏山站了起来,手脚伶俐的收拾碗筷。
唐重伸手阻止,说道:“我来吧。”
按道理讲,唐重是这间小石屋的主人,苏山是他请来的客人。主人怎么能够让客人来做这些事情呢?
再说,苏山是娇滴滴的大小姐,这屋子里的很多东西实在是太脏了不得不说,老酒鬼实在没有养成干净整洁的卫生习惯。
苏山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掌推开,把桌子上的饭碗、筷子、碟子都抱进了水井边。
用水缸里面的水把它们清洗干净,摆放整齐,又找了一块看起来并不干净的抹布来擦洗桌子,用扫把和竹编的簸箕把石屋的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
忙活完这一切,她又不知道从屋子的哪个角落里面找出了一个质地白色现在看起来却有些发黄的大茶壶,用开水烫了两遍后,又用自己带来的茶叶给唐重和老酒鬼泡了一壶铁观音。
这是苏山泡得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壶茶,却也是唐重喝过的最甘甜美味的一壶茶。
她身穿白衣、长发被皮筋绑成马尾。因为忙碌,她的额头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在烧得正旺的油脂灯下,她的脸颊红晕,脸上淡淡的绒毛也清晰可见。
细润如脂,粉光若腻。含嗔宜笑,飘渺若神。
美!
好美!
真正的女神,不是穿着名牌的衣服开着名贵的车子吃着奢侈的食物高傲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在穿着名牌的衣服开着名贵的车子吃着奢侈的食物高贵冷艳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同时,还能够穿着运动装扎着马尾辫不畏惧山路艰难,不嫌弃山村脏乱,吃得下地瓜饭,咽得下萝卜干,涮锅洗碗,煮茶点烟……
她可以骄傲的九天摘星揽月,也可以低落到尘埃在平凡的土壤上绽放出最美艳动人的花朵。
女神,苏山。
苏山,女神。
(ps:携老柳家的两位女神小妖妖和柳下饭祝亲爱的朋友们节日快乐天天开心!)
第773章、还债!
第773章、还债!
老酒鬼家里只有一张床一张被子,他无视华夏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完全不和两个晚辈打声招呼,一声不吭的就爬上了那唯一的木床盖上了那唯一的被子。
唐重和苏山面面相觑了几分钟,还是唐重发挥了主人翁精神,说道:“现在只有一种办法了。”
“什么办法?”
“咱们不是有帐篷吗?在家里打帐篷。”唐重说道。“即可以防潮,还可以防蚊子。”
“也只能这样。”苏山点头。“可只有一顶帐篷。”
说话的时候,她还很是警惕的盯了唐重一眼,意思是说,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唐重笑呵呵地说道。“我有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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