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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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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还没开始吃饭,在喝酒。
高度白酒,本省产的全国闻名的白酒,真正的酒中老饕,一闻酒香,就知道是地道的十年陈酿。
老爷子喝一口酒,就一块扣肉,吃得酣畅淋漓,满嘴流油。
就算看着他吃,也禁不住的食指大动。
其实很多老人都喜欢吃肉,尤其是体力消耗大的,甚至是无肉不欢。究其原因,就在于肉类能够最大限度地补充体力。
气吞万里公孙霸!
绝不是徒有虚名的。
公孙家在术师江湖之中本不算多么出众,他们所在的门派,在中八门之中排名靠后,只略强于下五门。然而公孙霸本人的威名,却绝对超出了公孙家在术师江湖上的排名。
直上云霄九天凤,惊天动地燕如龙;拔山举鼎项不破,踏雪无痕林清霜;舌战群英常有理,读书万卷曲无争;气吞万里公孙霸,明察秋毫上官鹰……
这些都是术师江湖当年大名鼎鼎的超级强者。
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
他们的事迹,永远被江湖上一代又一代的豪杰传诵。
“爷爷。”
公孙兰悄无声息地来到凉亭,轻声叫道。
“丫头,回来了?来来,坐下,陪爷爷喝几杯。”
公孙霸见到孙女,顿时大为高兴,一叠声吆喝,连风干橘子皮般的皱纹,似乎也舒展开来,就好像一个干瘪的气球,忽然被注入了空气,渐渐鼓胀起来。
“好。”
公孙兰也不推辞,翩然在对面坐下。
早有人快步上前,为她奉上了碗筷杯盏,又将一整瓶烈性白酒摆在她的面前。
“来,爷爷,我敬你一杯!”
公孙兰举起酒杯,向公孙霸微一相邀,便即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
这一幕,如果被卫周一中的师生们看到,只怕连眼珠子都会掉落下来。
公孙兰用的不是小酒杯,这一杯酒,少说也有一两,就这么一口喝下去,都不带歇气的,而且行若无事,面不改色。
唯一令人觉得还不算太颠覆的是,公孙兰接下来并没有和公孙霸一样大鱼大肉,而是夹了一筷子青菜“下酒”。
这是桌面上唯一的一个蔬菜,几乎就没碰过。
公孙霸估计也是以此来“装点门面”的,向大家证明,自己好歹也吃了点蔬菜,意思意思。
要是公孙兰也跟她爷爷一样,大块吃肥肉,那就真的全毁了。
公孙霸一口酒一口肉,公孙兰陪着一口酒一口青菜。不多久,两瓶烈性白酒就见了底,祖孙两个硬是一个一瓶,平分秋色。
公孙兰白玉般的脸颊上,略略浮起了一丝红晕。
如果说先前的公孙兰还略显得有点“寡淡”,这两朵红晕却让她瞬间变得俏丽无比,平添了几许娇艳。
“怎么样,丫头,是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公孙霸喝了一口俨俨的浓茶,满足地舒了口气,笑哈哈地问道。
“暂时还不能十分肯定,不过很有意思就是了。”
公孙兰也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轻声说道。
公孙霸浑浊的老眼便微微眯缝了一下。
他知道这个孙女的傲气,既然这么说了,只怕此事真的大有意思。只是,实在让人有点意料不到啊。
“前两天,发生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
公孙兰轻声将废弃仓库里发生的一切向公孙霸做了描述。
“有人想借刀杀人?”
公孙霸到底不愧是老江湖,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雪白悉数的眉毛,猛地蹙了起来。
“我看八成是这样。”
“这么说,有人也和我们一样,起了疑心?”
公孙兰轻轻点头,又端起清茶喝了一口。
这几乎是唯一的解释了,否则,谁会专程跑到这里来,对一个高中生出手?还要借刀杀人,搞得超级复杂!
“我和其中一个易容改扮的男子交过手。他使的好像是六丁开山手的路数……”
稍顷,公孙兰说道,语气略有些迟疑。
“六丁开山手?项家的人?”
公孙霸吃了一惊。
六丁开山手乃是项家的成名绝技之一,在江湖上威名极盛,当年号称“拔山举鼎”的项不破,就极其精擅六丁开山的绝技,项家子弟多数都修炼这门武功,数十年来,这已经成为项家的“招牌菜”。
公孙兰微微摇头,说道:“我觉得不大像,照理说,既然他们想借刀杀人,不愿意留下把柄,就没有理由暴露出本门武功。六丁开山手实在太好认了。”
“说得有理。”
公孙霸很认同孙女的分析。
“也许他们和项家有过节,故意要把水搅浑。”
公孙兰没有应声,沉吟稍顷,忽然站起身来,面对公孙霸,左臂下垂,模仿瘦高男子的动作,右臂骤然发力,立掌如刀,直取中宫。
“爷爷,您认得出来吗?这是什么招数?”
这是瘦高男子在危急关头施展出来的拼命招数,应该是他的本门武功了。一般来说,在这种要紧关头,是做不了假的,自然而然会用上自己最熟悉的招数。
公孙霸已经愣住了,良久才缓缓点头。
“单刀赴会!”
“这是燕家的传承……”
第68章 吴山乡
公孙兰回省城的同时,燕飞扬和李无归驾车去了云白县。
云白是卫周市下辖的一个县,县城离卫周市不太远,四十多公里,卫周通往云白的省道线,路况还算不错,前些年集中修了一下路,交通便利了许多。
燕飞扬李无归赶到云白县城,只用了一个小时,但在云白县城最终确定梁文窝藏赃物的地点,却花了近两个小时。
燕飞扬的脸色有点苍白,呼吸也变得急促而沉重,显见得这个定位的过程,让他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虽然说“九息服气”和“逆知未来”是燕家的两大传承,燕飞扬也堪称是天才,但毕竟年纪太轻,修为还是太浅,三脉术士的功底,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
好在这一回他们得到的资料足够多,不但有梁文的新鲜血液,还有其他物品,燕飞扬还面对面和梁文对决,这些都是极好的条件,为燕飞扬最终定位他的巢穴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云白县城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在卫周市的辖县之中,云白因为离卫周近,和其他几个县城比较起来,还算是比较“繁华”的。
不过在真正的城里人眼中,这个破破旧旧的小县城实在有够古老的。
梁文的巢穴在云白县城老街的一个院子里。
这是一个古老的四合院。
破败不堪,绝对已经够得上危房的级别,但还住了两户人家。燕飞扬和李无归没有从正门进入。虽然他们知道,就算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将梁文的住所搜个底朝天,那两户人家也绝不会多管闲事的。
他们在四合院的后墙上,找到了一个后门。
这几乎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流窜犯,梁文肯定要为自己准备一条逃跑的道路。如果这个四合院和他租住的厢房,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那就差不多是个绝地,通常来说,像梁文这样有经验的犯罪分子,是不会租住这种房子的。
后门上了门闩。
不过对于李无归来说,这完全没有任何作用,他随便用刀子一扒拉,门闩就开了。
两人轻而易举地进入了梁文的房间。
这间外表看上去陈旧不堪的厢房,屋里到还不算十分破旧,配置了合用的家具,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可以小便。
屋子里十分黑暗,梁文挂了很厚实的窗帘,在在都显示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流窜犯必备的“素质”。
燕飞扬和李无归轻而易举就在靠墙的木柜子里找到了那个编织袋。
很结实耐用的那种。
打开编织袋,里面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还有不少五十元一捆的钞票,当时时间紧,银行已经下班,萧雄一时间凑不齐那么多百元大钞,其中许多都是用五十元一捆的钞票来代替。
导致这个编织袋很沉重。
简单清点一下,整整一百万,一分不少。
燕飞扬和李无归相视一笑。
“这下不但莱卡相机有了,连红外仪,伤痕探测器都有了着落……”
李无归大喜。
两人早就商量好了,找到这笔钱,不必还给萧雄。
他们还有很多其他的用途。
他们需要消业,萧雄也需要消业。
“把钱装上车,我们回吴山。”
燕飞扬当即做了决定。
“好咧。”
李无归爽快地答应一声,随即胳膊叫劲,将编织袋提了起来,大步出了房间。燕飞扬很小心地将后门的门闩闩好,纵身从不高的院墙上翻了过去。
两人迅疾消失在七拐八弯的街头小巷之中。
在卫周市,吴山其实是一个大地名,泛指卫周市中部广大的山区。这是一片混沌的原始山林,纵算在最高等级的军用地图上,吴山深处也是一片空白,只大致标注了最高的几座山峰和海拔高度。
自古到今,吴山深处就没有人全部探测清楚。
不过在浩源县,吴山则是一个很具体的地名。
浩源县吴山乡。
云白县过去,就是浩源县。
浩源县是卫周市公认的落后地区,全国贫困县,不要说和卫周市区没法比,就算和临近的云白县比起来,也相差甚远。
浩源县有一小半的辖区,都是未经开发的深山老林。
吴山乡在地图上并不是浩源县最偏远的山区,却已经是最边缘地带的建制乡镇。吴山乡再往深处,就是原始森林了,那里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山民村落,一部分有登记,多数的山民村落,甚至在政府部门的册子里,都是没有记录的。
统归吴山乡管辖。
吴山乡是浩源县的“流放地”,几乎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吴山乡工作,连去挂职,蹲点都不愿意。
实在太落后,太偏远了,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完全不搭界。
在那里,不要说电脑,电影,KTV这些,连电视机都是稀罕物,甚至连用电都是限制供应的,文娱生活之贫乏,简直难以想象。
只有犯了错误的干部,才会被“发配”到吴山乡去,基本上只要在吴山待上一年半载,所有“发配”来的干部都会痛哭流涕,向上级领导痛悔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也不敢了,领导指到哪就打到哪,绝不敢有二话,只求领导赶紧将自己调回城里去。
只有苟乡长是个例外。
苟乡长不是土生土长的吴山人,是十几年前自动自觉到吴山乡来上班的城里人,据说还是科班出身,老家是省城的。自从到吴山之后,苟乡长就在这大山深处扎了根,一扎就是十几年,当乡长也有七八年了。从风华正茂的小伙子,硬生生扎成了快五十岁的中年人。
曾经有上级领导同情他,想要将他调回城里去,也享几年清福。
结果被苟乡长谢绝了,信誓旦旦地对领导说,下定决心扎根基层,为山区人民谋福利。感动得上级领导眼泪哗哗的,后来还派了报社电视台的记者专程赶赴吴山采访,将苟乡长当成了好干部的典型来宣传。
不过苟乡长固然精神可嘉,但他当乡长的这些年,吴山的改变还真的不大。
哪怕苟乡长再有改变吴山落后面貌的决心和勇气,奈何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钱,什么都免谈!
浩源县也好,卫周市也好,乃至益东省,都缺钱。
谁也不会将大把的金钱丢到吴山这个无底深渊中去的。
苟乡长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搞些修桥铺路的工作,尽力为山民谋些福利。
好在吴山的乡民并没有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自古至今,先辈们都是这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
苟乡长,吴山乡政府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表示这里也是有王法的,并非化外蛮夷之地。
苟乡长的日子过得清静而悠闲。
尤其是最近几年,他更是越来越“懒”了,过惯了闲云野鹤般的日子,连去县城开会都不怎么热心,除了非得要他这个一把手去参加的会议之外,其他不要紧的会议,总是委派自己的副手和下属去参加。
当然,大家如果认为苟乡长是个未老先衰,四十几岁就佝偻着背,咳嗽不断的小老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苟乡长身高一米七五,比这里大多数山民都要高得多,无论什么时候,衣服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腰板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颇有几分“土皇帝山大王”的威风。
吴山乡的干部群众都很信服他。
这一日,苟乡长点起一支烟,站在离乡政府不远处的浩源河岸边发呆。
浩源河起源于吴山,流经浩源,再到市里,汇入更大的河流。
这里虽然也算是浩源河的源头,却是水流湍急,岸边悬崖陡峭,一进入雨季,河水暴涨,生生将河对岸的乡民们隔绝在另一头,需要步行十几里地,才能从另一处吊索桥过河。
苟乡长一直想在这里修条桥,就是没钱。
这个事让他有点郁闷。
直到一台桑塔纳忽然停在他身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才将苟乡长从沉思中唤醒。
“苟叔。”
从车里跳下来的是燕飞扬和李无归。
苟乡长就笑了。
这两个小子,在吴山乡算是名人,居然不但考上了高中,而且考上了卫周一中这样的全省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吴山的骄傲。
不过苟乡长和燕飞扬李无归的关系,可不止这么简单,他正儿八经算是燕老爷子的徒弟,跟着老爷子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窍门,不然那能显得这么年轻?和李不醉两口子的关系也处得非常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都叫他一声“叔”。
“怎么,还在为修桥的事犯愁?”
李无归笑着问道,递给苟乡长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
“可不是吗?上边已经答应拨款了,就是不知道钱什么时候能到位,等到了雨季,施工就变得困难重重了……”
苟乡长就着手里红红的烟屁股点起了香烟,深深吸一口,说道。
燕飞扬将三枚重宝在手指中飞快地转动着,微笑说道:“没事,钱我们已经带来了,五十万,够不够?”
“够。”
苟乡长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
两个读高中的小后生,一开口就说给他五十万修桥,这位乡长同志居然毫不起疑,连眉毛都不掀动一下,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苟乡长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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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中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空谷幽兰,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难言的魅力。
何况公孙兰身上还有名牌大学生的耀眼光环。
最要紧的一点就是——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萧潇从初中开始,就在卫周一中上学,迄今将近五年,一中的许多老师和同学,几乎是看着她长大,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产生审美疲劳了。
这当儿,公孙兰忽然出现,顿时就将原本属于她的光芒抢去了不少。
萧潇虽然不至于吃老师的醋,但漂亮女孩子的敏感内心,让她自然而然的对公孙兰保持着“警惕”,敬而远之。
他们也是去操场。
今天有一场友谊赛,是卫周一中对开元区机关干部。
这是老对手了。
卫周一中在开元区的辖境之内,与区机关相隔不远,机关里的篮球爱好者不少,机关篮球队在整个开元区都赫赫有名,经常会在市里区里举办的篮球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卫周一中篮球队的水平也不差,以体育老师为主,加上其他篮球打得好的年轻老师和学生,实力强劲,在各种篮球比赛中,时不时会和开元机关队狭路相逢。
过往的交手史上,双方互有胜负。
因为隔得近,一到天气好的时候,区机关篮球队的人就跑到一中校园来,向一中篮球队搦战。
正由于双方水平都不低,各有主力,所以打起来非常精彩,每次友谊赛,都能吸引到大批的观众。
萧潇就是其中最卖力的啦啦队员。
每次有这样的高水平的友谊赛,萧潇是一定要去看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何况燕飞扬还是校队的队员。
当然,是候补。
燕飞扬通常都不怎么上场。在此之前,燕飞扬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埋头苦读的“书呆子”,除了成绩很好,在其他方面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打篮球也只是偶尔为之,很多同学甚至是同班同学,都不知道他还是学校篮球队的正式队员。
几乎都没见他上过场。
后来在食堂怒打混混,才让他“声名鹊起”,但也仅此而已。
接下来燕飞扬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调,他在外边做出来的一系列惊天动地的大事,因为保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目前在学校里还没有流传开来。很少有同学知道,他手里已经有了两条人命,更少有同学知道,他现在还是信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冠军夜总会的股东,以及幕后“老板”。
大家唯一知道的是,燕飞扬似乎已经确定无疑,要成为萧家的东床娇客了。
这些日子,他几乎每天都和萧潇待在一起。
萧潇一点也不避讳她和燕飞扬之间的亲密关系,两人并肩而行,挨得很近,就差公然手拉手秀恩爱了,但走得这么近,身子是不可避免的时常会挨在一起。
和公孙兰一样,燕飞扬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并且也是线装书。
那种密密麻麻,拥挤不堪的排版,让人一看就头痛。
这是真正的古籍。
只不过很少有人关注罢了。
燕飞扬没穿运动服,他也是去看球的。主要是陪萧潇去看球。
“萧潇,燕飞扬……”
一个柔柔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即香风涌动,又一个女孩子走到了他们身边。
萧潇顿时眼里就闪过一抹不悦。
是叶小桐。
叶小桐穿着白底兰花的连衣裙,白色球鞋,一双纤长的小腿,粉光致致,乌黑的长发,用一条粉红的发带轻轻束着,柔顺地倾洒而下,和前面几米外的公孙兰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去看球啊?”
叶小桐很随意地走到了燕飞扬身边,三人并排而行。
“嗯。”
燕飞扬微微颔首。
“我也喜欢看球。”
叶小桐轻声说道,语气一如既往的娇柔。
燕飞扬没有说话。
对男女之事,他虽然是个“菜鸟”,却也知道,这当儿还是少说话为妙,否则肯定会惹得萧潇不快。没有哪个小姑娘会在这样的事情上“心胸宽广”的。
“夜总会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开业啊?”
叶小桐又低声问道。
叶勇军被抓之后,因为他涉嫌违禁品交易,连带的冠军夜总会也被勒令停业整顿,各个职能部门都上门来检查,各种整顿的通知雪片般飞来,堆满了陶德明的办公桌。
这种唐僧肉,历来是大家都要吃上几口的,不吃白不吃。
总要放点血才能通过。
“你家的夜总会什么时候开业,你自己不知道啊?”
还没等燕飞扬开口,萧潇就接过了话头,语气也不是那么柔和,随即从燕飞扬右边移到左边,拦在燕飞扬和叶小桐之间。
叶小桐也不生气,依旧很轻柔地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管这些事的。都交给陶经理和燕飞扬在管。”
萧潇便郁闷了一下。
这个事,当初她是很生气的,都向燕飞扬兴师问罪了,结果被燕飞扬一座精致木雕就随手化解掉了,萧潇本是大咧咧的性格,心里头一高兴,顿时就将兴师问罪的事抛到了爪洼国。
紧接着又被梁文绑架,燕飞扬亲自赶到救她,还挨了一枪,惊心动魄,她就更加将此事忘到了脑后。
一个男人可以为你面对歹徒的枪口,还有什么好质疑的?
现在叶小桐忽然提起这茬,萧潇才想起来,原来燕飞扬一直都和叶家有关系的,也许他们之间也有不少时候是单独待在一起的吧?
不过,此事既然当初都没有继续追究,现在就更不能追究了。
否则就是不讲道理。
萧潇其实内心深处很怕燕飞扬生气。
万一燕飞扬觉得她喜欢胡搅蛮缠,不讲道理,说不定就会讨厌她了,这是她绝对不能接受的。
“你们应该有专门的人管这个事的吧?燕飞扬也不能经常出面啊,他哪里有那么多时间?马上就要参加全国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下半年就高三了,明年高考……”
萧潇决定“曲线救国”,从另一个角度探讨这个问题。
在现有的高考机制下,高二下半年就已经足够紧张了,一进入高三,所有老师恨不得将学生的全部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哪里还能分心旁骛?
你们不要打着“股份”的名义,妨碍燕飞扬学习啊。将来他要是因此影响了高考的成绩,你们就是“千古罪人”!
叶小桐微微一笑,说道:“不会的,这个事是我妈在管。这段时间,她身体好多了,燕飞扬给她开的中药方子,真的非常管用。谢谢你啊,燕飞扬。”
一想到这段时间妈妈身体上的变化,叶小桐嘴角就浮现出真心的笑容。
燕飞扬笑了笑,还是不说话。
这是他应对这种情况的“绝招”,当其时也,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就不会错!
“那就最好。马上就要其中考试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萧潇岔开了话题。
“还行吧,现在家里的事情都快搞好了,我也能安心学习……你呢?怎么样?”
萧潇便得意地翘了翘小鼻头,说道:“我也还行,原先物理稍微吃力点,飞扬每个星期给我补两次物理,现在也好多了……”
叶小桐脸色微微一变,显然“飞扬”这个称呼和补课的事刺激到了她。
就在此时,“咯吱”一声,一台小车忽然在他们身边停了下来,将两个姑娘都吓了一跳。
第70章 二代们
这是一台车身高大的越野车,看样子是五十铃四驱。世纪之初,日本车在国内大行其道,各种牌子的日系车都受到追捧。
公孙兰的座驾就是三菱帕杰罗。
在益东省,因为山地多,道路状况不佳,越野车也是很流行的车款。
严格来说,这台五十铃四驱越野车是听在公孙兰身边。
几名身高体长的年轻人纷纷从车上跳了下来,从司机座下来的年轻人个子最高,约有一米八十出头,在南方,尤其是在卫周,这样的身高已经足可以称之为鹤立鸡群了,比燕飞扬还要略高一点。不过其他几个年轻人也不算矮,大多在一米七五以上,相对来说,时光是他们这几个人之中身材最单薄的。
时光和他们在同一个车里,而且从彼此之间的神态来看,时光在这伙人之中,只能算是寻常,谁也没特别的在意他。足以证明,这一车下来的,都是衙内。
至少在卫周,都算得是有权有势的二代。
“孙老师,你好。”
驾驶座下来的高个年轻人笑嘻嘻地给公孙兰打招呼,满眼都是热切的神情。
说起来也很有趣,公孙兰来卫周一中上班不到两个礼拜,就已经有热心人旁敲侧击的来打问她的婚姻状况,想要为她牵线搭桥。
好为人媒!
这在我国乃是一大传统,尤其是大单位,这样的热心人为数不少。
现在这高个衙内开口就叫“孙老师”,公孙兰可以百分之百确定,在此之前,自己绝对没有见过此人。但这不足为奇,很多人她都没见过,人家却知道她是谁。
“我叫靳云涛,在开元区教育局上班,我爸爸是靳为民。”
高个衙内落落大方,向公孙兰做了自我介绍。不过只介绍了自己的工作单位,却没有介绍他爸爸的工作单位,似乎拿得定,公孙兰一定知道他爸爸是何方高人。
公孙兰确实知道。
靳为民就是卫周市教育系统的负责人。此人一直都在卫周教育系统工作,曾经是开元区主管教育的领导,后来调任市教育局,成为主要负责人。
公孙兰到卫周一中来当化学老师,就是透过靳为民的关系来操作的。当然,都是别人出面,公孙兰只要结果。靳为民这种级别的负责人,还上不得公孙大小姐的台盘。
不过靳云涛很明显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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