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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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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对方悠的欲言又止心如明镜,但他却恍若未知,每当方悠的脸上呈现出纠结犹豫的表情时,他就端起泡好的廉价茶水,将头偏向一边,开始喝茶。他虽然面色平静,处之泰然,心中却波澜涌动,既想大方一点,当回好人,做次善人,但善举的太过庞大,太过厚重又让他颇为不舍,总之,十分的纠结。到了最后,王勃干脆的想,如果现在方悠真能拉下脸来当面向他开口要歌,他便把这首《遇见》的使用权给她吧。《遇见》让方悠来唱,适得其所,珠联璧合,不亏!
但对方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时间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方悠一看表,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很是有些吃惊。她站了起来,抿了抿不厚不薄,泛着光泽的嘴唇,对王勃说:“王子安,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不打扰你了,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呵呵,我就不来送你了哟?我们的宿舍门,要六点才开门的。那个时候,想必你已经走了吧?”
“我又不是不认识路,哪里还需要送?”王勃摆摆手,“悠悠姐,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的事,真是麻烦你了。再次感谢。有空就到四方来玩嘛,把小琴姐和云湘姐她们都叫上。对了,你也可以把你男朋友叫上哈。到时候我一定带你们好好玩玩。”王勃笑着道,故意朝方悠眨了眨眼。
方悠面色一赧,有些尬尴,却也没否认王勃的话。“我会的。四方我还没来过呢。有空的时候,一定过来打扰你。”她道。
两人一起走到门口,走在前面的方悠顿了顿脚步,转过身来,冲王勃展颜一笑,挥了挥小手:“回去吧。别送了。拜拜,欢迎你再次到川音来。”
“拜拜,悠悠姐。”王勃也挥了挥手。
方悠点了点头,随后转身而去,很快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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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市录歌这个情节,原本打算两三章一笔带过,结果竟写了十来章。写得我心力交瘁,疲惫不堪,删删改改,速度奇慢无比。开书怎么久,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状况。不过总体上而言,自我感觉还可以。对某些情节的处理,尽管很多人觉得不爽,或者爽也只爽了一半,用某位书友的话说“裤子都脱了,猪脚还在那里唧唧歪歪,东想西想个没完,真是看得人捉急”;但是,瞎子这么处理,自然有这么处理的理由。《俗人》虽俗,但俺尽量想让它俗得“合情合理”,有夸张,但不至于太过夸张;有超越现实的部分,太不至于太过超越。
总之,说了这么多,一言以蔽之:会有爽的时候,但还请耐心等待……
下一章开始,回归主线,预热了好久的**也要慢慢展开了,诸位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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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回校之轰动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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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不见亮,王勃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回了四方。匆匆回家,换了套衣服,在书包塞了几盘磁带后又马不停蹄的朝学校赶,紧赶慢赶,正好赶上第一节课的铃声。
“还以为你今天又不来了呢!”廖小清摸出语文书,朝王勃狡黠的一笑。
“有你们想着我,哪怕是刀山火海,连滚带爬,我也要爬回来啊!”王勃咧嘴,开了个玩笑。
“谁想你?你的面皮才厚哟!”廖小清粉面微红,白了王勃一眼,心间流淌着淡淡的温馨。说来奇怪,以前还不像这样,但昨天一整天都没看到王勃,身边的座位空空如也,让她的心也有些空落落的,一节课至少要朝身边的空位望四五次。
过了会儿,廖小清见语文老师唐素珍还没来,便小声的问,“你昨天去成市还顺利吧?伴奏录好了?”
“perfect(完美)!”王勃冒了句鸟语,“不仅录了个伴奏,还录了首单曲,过了吧当歌星的瘾,嘿嘿!”
“单曲?”
“就是一盘磁带,或者一张cd,歌星如果在里面灌录个七八首,十来首,用上周学的一个英文单词来说就叫album,中文就叫专辑。如果只录了一首,就是单曲。”王勃解释。
听王勃这么一解释。廖小清立刻美目大张。她从小学就开始听歌,从最早的卡带式手提录音机,到现在小巧玲珑。可以揣在兜里或放在书包里的随身听,听了十几年的歌,不论好听与否,对磁带里面唱歌的歌星,歌唱家,总觉得好遥远,好神秘。好高不可攀!她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够跟磁带中的“歌星”面对面的坐在一起。录了一首歌的王勃当然不是歌星,但是对五音不全的廖小清而言,那也是相当的“高大上”。
“王勃。那你能把你那首单曲借给我听一下嘛?”廖小清一脸期待的看着王勃。
“这多简单!”王勃右手伸进自己的书包,窸窸窣窣一阵摸索,掏出一盒磁带放在廖小清的面前,眨了眨眼。“送给你的。有很多签名哦!”
廖小清拿起王勃放在自己眼前的磁带,很简陋,就一空白盒子,里面装着一盒没任何标签的磁带和一张托底的白色卡片,没歌词单,也没明星的宣传像。但廖小清却当成了什么神秘的宝物般小心翼翼的拿在手里,慢慢的打开,轻轻的取出磁带。很快注意到在磁带盒子的托底卡片上,龙飞凤舞的写了六排字:
《遇见》
作词:王子安
作曲:王子安
编曲:王子安
原唱:王子安
1999年9月25日
“《遇见》。王子安?”廖小清小声的念了出来,而后疑惑的看着王勃,“这不是你写的那首歌?”
“美女,重新认识一下:本人姓王,名勃,字子安。可以叫我王勃,也可以叫我王子安。安啦!”王勃看着廖小清,脸不红,心不跳,有些玩世不恭的道。
廖小清看看磁带,又看看王勃,嘴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
王勃去省城灌了单曲,录了磁带的消息还没到下课,就不胫而走,被他前后左右的“邻居”一传十,十传百的传遍了大半个教室。伴随着这个消息的,还有《遇见》这首歌的歌名,以及更惊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作词、作曲、编曲和原唱,都是由王勃一人包办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时间,知道这一消息的人,全都心痒难耐,迫不及待的想听听王勃这首自写自唱的歌到底是啥水平!
而几个早就知道王勃写歌一事的“十人团”的队员,心头更是痒得如猫抓,恨不得立即去找王勃要磁带来个先听为快!
一时间,班上的大部分人,都有些坐立不安,心不在焉,要么叽叽咕咕,交头接耳,让上语文课的唐素珍频频皱眉,不得不多次打断讲课节奏,强调上课纪律。
终于熬到下课,一大波人朝王勃冲来,将他的座位围了个水泄不通,嚷着要听他写的歌。廖小清摇了摇手中的磁带,一脸兴奋,又带着些自豪冲周围的人嚷嚷:
“谁带了随身听的?赶紧拿出来!”
“我带了!廖小清,快拿给我感受一下。”唐建高举着自己手中一千多个大洋买的sony超薄带线控耳机的随身听。
“不得行!先把你的机子拿给我,我听了再拿给你听。”廖小清将拿着磁带的手背在身后,无比得意的道。
“一起听,一人一个耳塞!”唐建讨价还价。
“成交!”廖小清愉快的交出磁带。
唐建一拿到磁带,急忙将磁带放入机子,分了一个耳塞给廖小清,一根食指放在嘴边,朝周围的人大声“嘘嘘”,同时按下了播放键。
将王勃,廖小清和站在她身边的唐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学生,前面的顿时安静下来,仿佛他们的耳朵也塞了个耳塞般,目不转睛的盯着正侧耳聆听的廖唐二人;后面不明所以的人却一个劲的朝前挤,嘴里喊着“我要听”,“我也要听”。
几分钟后,一首歌放完。
“好听不,廖小清?”
“贱人,咋样?”
“快拿给我们听一下呀,你们两个!”
“……”
询问声四起,目光全都看向刚听了歌的廖小清和唐建。
廖小清不开腔,微闭着眼睛,神情愉悦而陶醉,又带着点淡淡的哀伤。一副明显还在回味的模样。唐建的脸上则直接现出惊疑不定的异彩,将手里的sony看也不看一把塞给了离他最近的韩琳的手里,嘴里哆哆嗦嗦。同时手舞足蹈,一副激动得找不着边的样子,最后干脆抓起王勃的胳膊,语无伦次的说:
“勃勃勃哥,以后我我我当你的小弟,行,行不?”
王勃直接将唐建抓自己的手弹开。“怒”道:“死开!老子不玩黑se会!”
廖小清和唐建,一个痴迷,一个癫狂。让周围一帮原本就兴趣盎然等待听歌的人更是如同火上浇油,加入了拼抢,争夺韩琳手中另外一只耳塞的行列。
“韩琳,给我!”
“给我。韩琳!”
“你们都别挤嘛。一个一个的来嘛!”
“……”
汹涌的人群你推我攘,一只又一只的手,如同末日世界里面见到活人的丧尸,齐刷刷的朝韩琳伸去!
如此阵仗,“吓坏了”人潮中的韩琳,也让事件中心的王勃吃惊不已,哭笑不得,赶忙从书包里再次摸出两盘磁带。大声疾呼:“哪个还有没有带随身听,这里还有两盘!”
“我有!我这里有!”
“我带了。勃哥,给我!”
人群中先后响起两声叫喊。王勃遂将两盘磁带递了出去。围在他和廖小清身边的男女学生也为之一空,转瞬间消失了大半。
廖小清终于回过神来,以一种别样的目光注视着王勃,脸红红的。“这就是你准备在国庆文艺表演上准备唱的歌?”她道。
“嗯!”王勃点头,“嘿嘿”一笑,反问,“能拿出手?”
“肯定会一鸣惊人!”廖小清重重的点头。
即使是王勃又掏出了两盘磁带,《遇见》这首歌差不多三分半钟,十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一盘磁带也只能放三次,三盘九次,一次两人,也仅仅够18个人在第一时间有幸聆听王勃的这首“成名曲”。听过的人,无不拍手叫好,交口称赞,对王勃五体投地——会弹吉他已经是超出很多人想象的事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
不仅会写歌,还会作曲!
不仅作曲,而且还会编曲!尽管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编曲。
不仅编曲,而且还会演唱!
不仅演唱,而且竟然唱得这么好!和那些流行歌星相比,也一点也不逊色!
他们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议论这首歌本身——歌的类型,特点,带给他们的感受。有的则议论起写歌的人来。王勃前段时间的吉他弹奏已经给他们展示了一点他音乐方面的天赋和才华,这次的这首带伴奏的《遇见》,则是他音乐才华的总爆发,充分说明了这家伙完全有成名成星的潜质。他们十分的好奇,既然王勃能写出这么好的歌,他以后是不是就要走音乐这条路了?是不是就要去考音乐学院了?他会当歌星吗?莫非自己的班上以后会出现一个大歌星?大明星?
而还没听过《遇见》的人,在听到那些听过之人对王勃的赞扬和议论后,一方面恨得牙痒痒,恨没机会先睹为快;一方面则对《遇见》更加的好奇不已,心痒难耐!
于是乎,第二节语文课的课堂纪律比第一节课还要不堪,更多的人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更多的人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以至于唐素珍开始怀疑这七班的学生今天是不是集体吃错药了。
第二节课下课后是课间操时间。离开教室前,王勃将手再一次探入书包,把书包中的最后一盘磁带摸了出来,塞入裤包。他的动作被准备离开的廖小清全部看在了眼里。
“准备送给谁呀?”廖小清笑着打探。
廖小清的旁边就站着等待她的前同桌李杨,她也看到了王勃朝自己的裤兜里塞磁带。
“我猜一定是个女生。”李杨促狭的道。
这话让王勃有些尴尬,颇有些不自然,笑了笑,道:“呃,一个……熟人。”
就在这时,王勃发现了已经快要走出门的林文健,急忙大喊一声:“文健,等一哈儿。两位美女,你们慢来,我先走一步。”说完,一个健步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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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老张成为《俗人》的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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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老张的生日,俺祝你岁岁有今日,年年有今朝!猴年大吉,发财发财发大财!小宝贝张昕玥身体健康,平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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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清和李杨手挽着手,在学校广播《歌唱祖国》的伴随下,随年级的人流一起朝学校的操场走去。李杨见走在前面的王勃和林文健已经遁入人群,不见人影,便将廖小清拉往一边,迈入一条人不多的花园小径,边走便说:“小清,你看,你男人现在是越来越出色了,你还不赶快加把油早点把关系定下来?要是到时候被其他女人给抢了,我看你哭都来不及。”
上次李杨也这么劝说过廖小清,当时的廖小清面红耳赤的捶打了李杨几下,矢口否认,现在却是一声叹息,愁眉苦脸的道:“李杨,我现在是越来越没信心了。他现在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光芒万丈,我觉得自己和他的差距是越来越远了。”廖小清低着头,显得有些懊恼。
“所以我才叫你先下手为强噻!”李杨小声的叫了起来,廖小清愁眉苦脸的样子,让她既可叹又“可恨”, “人怕出名,树怕招风!你这男人,成绩顶呱呱,又会弹琴跳舞,现在竟然还会写歌唱歌,而且还写得那么好,唱得也不比港台那些歌星差,完全可以去当歌星。现在还好,很多人还不晓得他会这一手,要是等国庆文艺汇演的时候他在大舞台上一亮相,桀桀……你想想,那还不成千人迷。万人恋的?到时候四中会有好多女生会喜欢上他?这些崇拜他,喜欢他,被他魅力所吸引的女生。谁能保证都像你廖小清一样有理性,矜持自爱的乖乖女?万一遇到几个冲动型的,勇敢点的,如果相貌一般那也罢了,要是遇到像孙丽这种狐媚子,你说,王勃到时候万一经不起诱惑一点头。你怎么办?伤心哭泣,悔不当初?有用吗?跟其他那些女生相比,你已经是近水楼台。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最有利的先手了,你还在犹豫不决,你还要犹豫不决到什么时候?”说到最后,李杨已经是有些气不打一出。恨铁不成钢来。
“可是。表白这种事情,你……你叫我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怎么说得出口嘛!”廖小清跺了跺脚,急躁不安,羞红着脸说。
“你怎么就这么傻啊!表白又不是叫你亲口告诉她。你不好意思当面说,你可以写信噻!或者我帮你传话也行噻!你还真是笨!”李杨摇了摇头,有些哭笑不得。
“可是……可是万一被……被拒绝怎么办?那,那真的是没脸见人了!”廖小清期期艾艾。焦眉愁眼的道。
“哎唷勒,我的大小姐。现在都火烧眉毛了,哪里还有那么多的‘可是’,‘但是’的!”李杨停了下来,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叹,而后站住不动,一脸认真的看着廖小清,道,“小清,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王勃究竟喜不喜欢你?从他那里,你能不能感受到他对你的好感,或者说喜欢?”
廖小清犹豫着,过了一会儿,才扭扭妮妮的说:“……好感,或许有吧。但是喜欢,我……我真的不太清楚……他那人,你又不是不晓得,有时候对谁都没个正型!”
“对谁都没正型?不是吧?我看就对你没正型,怎么没对我没正型?”李杨瘪瘪嘴,“我说你就是当局者迷!王勃他肯定是有点喜欢你的,我这个旁观者都感觉得出来。小清,现在的王勃已经是香饽饽了,等过段时间,一定会变得炙手可热,成为‘招蜂引蝶’的对象。你不能再瞻前顾后,举棋不定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你真被这个不懂风情的家伙拒绝了,那你也算了了桩心思,以后不会因此而后悔,是吧?反之,要是因为你自己的犹犹豫豫,裹足不前,被别人抢了先机,我敢保证,你肯定会悔恨终生的!勇敢一点吧,廖小清,我看好你的!”李杨看着廖小清,十分郑重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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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始做第八套广播体操,原地踏步,走——,第一节,伸展运动……”空旷的操场,响起了熟悉的广播体操的音乐。
王勃一如往常,一到做操时间,基本上就是他打望看美女的时间。他一边懒懒散散,挂羊头卖狗肉的抬胳膊扭腰,一边将视线朝隔壁的八班和九班瞟。先扫了几眼八班的钟嘉慧。
钟嘉慧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的polo收腰衫,将她的细腰和发育得颇为可观的胸脯衬托得恰到好处。下面是一条米色的休闲裤和白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看起来青春靓丽,富有动感。尤其是当钟嘉慧做“伸展运动”和“跳跃运动”这两节时,十分的爽心悦目。王勃的目光百分之百都会像蜻蜓,一动不动,凌空悬停在她的身上。
真不愧是整个高二年级身材最好的女生!王勃在心头赞叹了一句。
然而,他的目光,在钟嘉慧的身上前后也就逡巡了不到二十秒,便从八班飞到了九班,最后定格在了那个让他魂牵梦萦,颀长婀娜的女生身上。
那女生,自然就是梁娅了。
梁娅今天上身穿了件暗红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修身牛仔裤加格子花板鞋,青春活泼,浑身上下,透出一股让人心旷神怡的气息。整个广播体操期间,王勃除了偶然瞅一眼钟嘉慧,大部分时间的目光,都落在了梁娅的身上。梁娅的身高一米七,长手长脚,身材又好,加上她做操也认真,一板一眼,有模有样,不似很多学生那样敷衍了事,所以看起来很有一种美感。
除此之外,王勃还发现,梁娅做操的时候脸上经常带有一些独特的神情,诸如咬咬唇,抿抿嘴,忽而莞尔一笑,如春回大地,鲜花盛开;忽而又像天鹅一样,高昂着修长、洁白的脖子,仿佛一位高不可攀,仪态万千的公主。
总之,这些小表情,小动作,在王勃的眼中,完全是怎么看怎么美;怎么瞅怎么靓,充满了俏皮和可爱,让他神授魂与,心醉情移。
自然,他的这些感觉,很大程度上源于他情人眼里出西施罢了。人是活物,不是死狗,谁在做操的时候脸上都会有些表情和神态,其他很多女生做操时也经常挤眉弄眼,做些怪动作出来,但她们看在王勃的眼里,也仅仅就是挤眉弄眼和怪动作而已,谈不上什么美感了。
当做到第五节“转体运动”的时候,梁娅随音乐的节拍侧身,头和身子一起向左转。转身的同时,几乎是下意识的,梁娅朝七班男生的后排看去,一下子就看见了那个前两天和自己在上学的路上偶遇的身影。但此时,这人的身体却有些奇怪,像木偶一般,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扭曲着:他的身体也是像她一样左转,但脑袋却在右偏,整个脑袋,像是被某种无形的力给强行朝右扭了一百八十度,直直的朝自己所在的方向看来!对方左嘴一歪,左边眼角的肌肉上下一拧,左眼随即一眯,朝自己眨了眨眼,又咧嘴做了个怪相,然后,这个像木偶一样的家伙才恢复了正常,老老实实的做起操来。
梁娅的脸一下子便红了。王勃虽然是在大庭广众下做这个动作的,他偏头看的方向虽然只是一个大概的方向,他的眨眼和怪相似乎也没一个具体指向的目标,但梁娅就是知道,这家伙的目标就是自己!他就是故意对自己眨眼和做怪相的!
对此,梁娅深信不疑,能够百分百的肯定!
讨厌!脸红的梁娅在心头啐了一句,歪嘴咬了一下红红的嘴唇,和王勃在半空中交汇对视的目光像受惊的小兔子,飞速滑开,心跳“噗通噗通”,情难自禁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转体运动”之后还有三节,“全身运动”,“跳跃运动”和“整理运动”。但此时的梁娅,已经没了规规矩矩做操的心情,心不在焉,十分难得的敷衍起来。原来觉得过得很快的时间无形中也变得有些漫长。
漫长的三节课间操终于在梁娅的期盼中结束。音乐声刚一停,梁娅就是一阵小跑,跑到排在前面的同桌芦苇身边,主动挽着芦苇的手,两人开始朝教学楼走去。
还没走两上两步,身后就传来一声熟悉的,但同时却让梁娅感到心惊肉跳的声音:“梁娅,芦苇,你俩等一下。”
喊梁娅和芦苇等一下的,自然就是“气喘吁吁”,小跑着跟上来的王勃了。
“气喘吁吁”的王勃来到两人的跟前,在芦苇疑惑的目光中,在梁娅紧张得小脸发红,脑袋发空,根本不敢看他的神情中,从裤兜里摸出一盘磁带,大嘴一咧,张口一笑,递在了梁娅的面前:
“昨天去成市录了一首歌,不晓得效果怎么样。听他们说你比较喜欢听歌,帮我鉴赏鉴赏呗!”说完,也不等梁娅的回答,抓起她的手,将磁带塞入到了她的手中,转身便走。(未完待续。)
301,一盘磁带惹的祸(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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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王勃可以说是整个四中的风云人物,他的大名,在四中学生的耳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对高二年级的学生而言,不仅对王勃这两个字如雷贯耳,更亲眼目睹了他在讲台上挥洒自如,侃侃而谈进行演讲的潇洒身姿。
而作为四中校花的梁娅,尽管没有王勃那么知名,那么家喻户晓,但她成为风云人物的历史却要比王勃都还要早一年。几乎在她一年前踏入四中校门的第一天,她的身材和美貌,在年级上便不胫而走,不翼而飞。其他年级不好说,单就整个高2001届来说,目前还找不到一个不知道梁娅大名的,特别是在不少男生的心中,梁娅这两个字,可谓根深蒂固,难以忘怀!
两个以前风马牛不相及,毫无交集的风云人物,而且还是一男一女,毫无征兆的突然碰面,尽管两人间说的话只有一句,加起来所呆的时间还不到十秒钟,然而就在短短的这十秒钟之内,一时间却有无数人的目光射向了他们,密切关注着这两人的一举一动。
首先是九班的学生。王勃刚一离开,九班起码有七八个男女顿时一窝蜂的朝梁娅和芦苇涌了上来。
“梁娅,刚才七班的王勃找你爪子喃(干什么)?”
“我看他给了你一个东西。是啥子嘛?”
“呀,这不是磁带嘛?是啥子哟?”
“不会是练习英语的听力磁带吧?”
“……”
将梁娅和芦苇围在中央的七八个男女,七嘴八舌的询问。
梁娅的心襟一直处于鼓荡之中。原本只是小脸微红,被班上同学这么一“围攻”,立刻变得脸红筋涨,颇有些不自然的道:“我,我也不晓得……”
芦苇一把将梁娅手里的磁带抢了过去,打开,立即看见了磁带盒托底的卡片上龙飞凤舞的几排字。
“是一首歌!是七班的王勃自写自唱的一首歌!你们哪个今天带随身听没有?”芦苇高声叫道。将磁带盒内的托底卡片取出,展示给周围的人看。刚才听王勃说他录了一首歌,她还以为他是唱其他歌星的歌。用录音设备录了下来,想不到却是他自作自唱。
“《遇见》,作词:王子安;作曲:王子安;编曲:王子安;原唱:王子安;1999年9月25日……这不是王子安嘛,咋个变成了王勃?——啊啊啊。想起来咯。前几天王勃在班上演讲说自己姓王,名勃,字子安!靠!这家伙真把初唐四杰之首,王勃王子安的名和字全部给霸占了?”九班的一个男生盯着芦苇手中托底卡片上的几排字,大声的念了起来。
“就是啊!我还以为当时的他只是开玩笑,原来他真给自己取了个字啊!”又一个男生附和。
“什么字呀?现在社会哪有字,人家这是取的艺名好不好?”一个女生白了一眼前面的男生道。
“艺名?又不是明星,取啥子艺名?”有人有些不屑。
“人家都自己写歌了。为什么不能取艺名?还有,人家为什么不能当明星?”前面的那个女生开始较劲。
“……”
当得知梁娅手中的不是英语听力磁带。而是一首歌,一首七班的王勃自写自唱的歌时,围在梁娅身边的众人顿时爆发出了一阵更热烈的议论,倒是将事件的中心梁娅忘在了一边。七八个男女,如同前不久王勃班上的那些同学,又惊又奇,既惊讶于那王勃的多才多艺,又无比的好奇对方自己写的这首歌到底是啥样的一个水平?能不能入耳?是杂音还是妙曲?
赵兴友脸色发青,面带冷笑,站在围在梁娅的人群当中冷眼旁观。就像王勃做操时心不在焉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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