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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都市-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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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若即姐是魅力十足的大美女,就算我帮你,恐怕也争不过她!”

    宁凌云笑道:“闻人若即是美女,我的妹妹难道不是?小妃,你不愿意帮我,不会是担心自己的魅力敌不过闻人若即吧?那算了……我再想其他办法……”

    宁小妃冰雪聪明,当然知道这是哥哥给自己施的激将法,不过她性格爽直,好胜心强,而且对自己的容貌也颇为自负,所以在比美斗艳方面,从来都不服气谁,哪怕对方是自己的好姐妹,立即美目圆睁,斗志昂扬的道:“哥,这件事交给我了!不把薛天衣拉到你这边来,我赔你一辆越野车……就是上次车展你看中的那辆骑士掠夺者xv!”

    “爽快!”

    宁凌云一拍大腿,哈哈笑道:“你要能把薛天衣给我拉过来,我送你一辆全新限量版的进口甲壳虫!”

    “我要玛莎拉蒂gts白色版!”

    “那个……小妃,有点贵啊……哥最近手头紧……”

    “想找人办事,就别抠门!给你三秒钟考虑时间,一……二……”

    “好,一言为定!”

    “这才是我的好哥哥!”

    兄妹两人正聊着,宁小妃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摸出手机看了看,然后冲着宁凌云吐了吐舌头,小声道:“是若即姐。”

    她走到一旁的小树下接了闻人若即的电话,回来时说道:“若即姐在十六中的门口等我,催促着快点过去呢!”

    宁凌云道:“那你快过去吧,我回驻地去。小妃,这件事情千万别跟闻人若即说,否则拉拢薛天衣的难度会更大。”

    宁小妃不以为然的道:“对我有信心,就别管我说什么做什么!”

    此刻正值上下班以及学生放学的高峰时段,宽阔的路面上各种车辆如潮水般川流不息,宁小妃向着车流中随意瞥了一眼,忽然间纤手指向滚滚车流中的一辆全球限量版银色兰博基尼跑车,美目圆瞪起来。

    “怎么了?”

    宁凌云启动警车,正准备踩下油门,见站在车外的妹妹神色不对,探出脑袋皱眉问道。

    宁小妃眼看着那辆银色兰博基尼转瞬间没入到车流当中,脸上的表情由惊喜转为激动,喃喃道:“我看到了……我看到了……”

    “你看到什么了?”

    宁凌云向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觉得莫名其妙,现在妹妹的表情,一副犯了花痴的模样,也不知看到了什么。

    “清歌姐!那是清歌姐的车!”宁小妃粉拳紧握,兴奋的差点原地跳了起来,“听清歌姐说,她今年的巡回演唱会燕京站可能就在这个月里举行,她难道已经提前赶到燕京做准备了?”

    宁凌云知道妹妹口中的“清歌姐”,是指那位年龄虽然不大,却已经纵横乐坛多年的新生代歌后夏清歌。

    宁家和夏家同为华夏知名的豪门望族,两家关系亲密,宁凌云还记得小时候双方长辈每年都会带上全家老小到对方所在的城市去玩,当时比自己小了几岁的夏清歌还盯在自己屁股后面抹着鼻涕“哥哥”、“哥哥”的叫着,后来年龄大了,各有各的事业要做,见面的次数也就少了,不过彼此都留有电话,逢年过节的时候也会偶有联系,彼此问候一声。

    几年前正值夏清歌崛起于乐坛的时候,宁家和夏家曾经举行过一次家庭式的聚会,那时宁凌云再见到夏清歌时,发现这个童年时爱哭鼻子爱缠人的小姑娘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容貌还是气质,都让他感到惊艳无比。

    也就是在那次聚会上,眼高手低的宁凌云对夏清歌产生了强烈的好感,颇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这就是父母一直为她介绍对象、他却一概个不见的根本原因,自从那次聚会后,他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此生非夏清歌不娶。

    后来尽管宁凌云也遇到过不少美女,但是夏清歌在他心目中已是曾经难为水的存在,除了夏清歌之外,他没有再为任何女人动过心,哪怕是闻人若即这个“军中之花”,他都不屑一顾。

    这并不表明闻人若即的条件不如夏清歌优秀,而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闻人若即再美,宁凌云和她相互看不对眼,那也是没有办法和不能强求的事情。

第115章:你在绝色榜上排名第几?

    ps:感谢★风起云→、公子kk、095555、辰东书童_四位土豪的慷慨打赏,成功替我爆掉了早上还是粉丝榜第一位的我那朋友的菊花!

    095555这号看着难怪有点眼熟,原来是个盟主级别的大土豪啊!土豪兄,啥时候也给俺萌一个啊?

    好吧,闲话说完了,送上今天的第三更!你们打赏给力,我不给力一点,就不好意思了。

    我还在光着膀子、一身臭汗的奋力码字中,谁能逼我今晚多出几章?

    ——————————————————————————————————————

    宁凌云喜欢夏清歌,这份心思目前只是深深隐藏在他自己的心里,别人看不出来,宁小妃虽然发现哥哥一听到“夏清歌”三个字就会双眼发亮,精神大振,但她只是认为哥哥和自己一样,也属于狂热的“追星一族”,并没往其他地方去想。

    夏清歌人红歌红,粉丝遍及世界各地,宁小妃既是她的朋友,同样也是她的铁杆粉丝,见平时并不喜欢听歌的哥哥对夏清歌的一切似乎都很感兴趣,于是就经常和他说一些自己了解到的有关夏清歌的讯息,宁凌云每次都听的极其认真。

    这一次也不例外,当宁小妃说出“夏清歌”这个名字时,宁凌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胸膛一挺,精神陡振,目光随即亮了起来,神情变的比宁小妃还要热切几分。

    “夏清歌呢?小妃,你眼花了吧……”

    宁凌云左看右看,没发现夏清歌的影子,不由满脸失望。

    “肯定是清歌姐。她开的那辆银色兰博基尼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还有她的车牌号,我记的清清楚楚,不会认错的。”

    “她真来了?她真来了?”

    宁凌云见妹妹一脸认真的模样,对她的话有几分相信了,激动的声音都有些微微发颤。

    宁小妃没在意哥哥脸上的异样表情,掏出手机一边翻找着夏清歌的号码,一边说道:“不知道清歌姐忙不忙,有空的话我就叫她过来一起吃午饭,正好她和若即姐也认识……呵,她们一个是英姿飒爽、貌美无双的‘军中之花’、一个是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乐坛天后’,如果和这两大美女同时共进午餐,别人知道后,肯定会对我羡慕忌妒恨吧?对了哥,你听说过《都市绝色榜》没有?”

    宁凌云皱眉道:“听人说过,那个绝色榜好像是一群无聊男人捣鼓出来的,似乎是专门评论咱们华夏女人美丑的一个榜单,据说那里面的评论有板有眼,都很专业……嘿,也不知道那些家伙是从哪里搜集到的资料,手段简直比我这个干警察的还高明!我说小妃,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

    宁小妃不答反问:“那你应该知道入选绝色榜的都是哪些美女吧?”

    宁凌云想了想,说道:“第一名似乎是两个人并列的?其中一个好像就是夏清歌吧?另一个……好像是叶家的那位天之娇女?

    宁小妃点头道:“没错,第一名确实是夏清歌和叶曼舞。第二名你知道是谁吗?”

    宁凌云摇头。

    “是若即姐。”

    “哦,是她啊……”

    宁凌云心想依闻人若即的容貌、身材、气质、家世等等,入选那个所谓的绝色榜是理所当然的,她之所以会在那个榜上落后于夏清歌、叶曼舞而委屈第二,应该和她军人的身份有关,身为华夏“雷霆”特种大队的成员,注定了她要默默无闻,不能像夏清歌和叶曼舞那样经常在人前曝光,赚足眼球和人气,正是这个原因,才拉低了她在那份绝色榜上的综合分数。

    如果抛开其他方面不说,只看容貌的话,那么评心而论,闻人若即一点都不会输给夏清歌和叶曼舞,而所谓的绝色榜中的美女们,也都是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很难说谁更美一些。

    宁小妃找到夏清歌的手机号码,拨通后放在耳边,随口道:“希望清歌姐接到电话后能过来一起吃饭。哈,绝色榜上排名前两位的大美女陪着吃饭,这世上恐怕没几个人比我幸运吧?清歌姐,快接电话……快接电话……”

    宁凌云看她一副美滋滋的模样,忍不住笑问道:“小妃,那个绝色榜上一定也有你的大名吧?你在绝色榜上排名第几?”

    宁小妃瞪了哥哥一眼,哼道:“我是丑女,榜上无名!”

    宁凌云笑道:“榜上无名?呵呵,‘燕京工艺美术学院’的堂堂校花、燕京四大豪门之一宁家的千金小姐会榜上无名?打死我都不信!如果让我来评的话,我的妹妹肯定在那捞什子榜上遥遥领先,高居第一!”

    “其实我排名还是不错的……”宁小妃的俏脸难得的一红,“我那天特意找来一份绝色榜本年度的最新排名看了看,居然进了前十名里……排在前面的九位美女我有几个是认识的,另外几个不认识的也听说过她们的大名。那九人不仅都有着出色的外表,而且还个个创立了自己的一番事业,无一不是女中豪杰,排在人家后面,我是心服口服。”

    宁凌云道:“那你要加油了,有朝一日你成为了全球知名的服装设计大师时,你的排名一定会更高!”

    “我的目标是第一!”

    宁小妃提起绝色榜的排名时,虽然表面上不以为然,但其实心里还是很在乎的,毕竟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成为这世界上所有女人里最出色、最优秀的一个,受到万众的瞩目和追捧?

    “哥看好你!”

    宁凌云见妹妹斗志昂扬,信心十足,也给她打起气来。

    夏清歌似乎很忙,手机响了片刻后才接通,宁小妃手掩话筒,走到附近的一颗树下,喜笑颜开的和她低声聊了一阵,这才挂断电话,返回到警车旁。

    “她答应陪你吃饭了?”

    看到妹妹那副欣喜激动的样子,宁凌云猜想夏清歌已经接受了她的邀请,心头不由一热,眼前随即浮现出一个拥有着天使容貌、魔鬼身材、一颦一笑都足以颠倒众生的俏丽身影。

    “答应了。”宁小妃把手机收好,笑眯眯的冲宁凌云摆了摆手,“哥,再见啦!我去见我的大明星朋友去……啊,我的心情好激动!不管了,趁着今天和清歌姐吃饭的机会,我要向她索要几张演唱会的门票,到时候叫上几个朋友一起去看!”

    “小妃,先别走!”

    宁凌云见她作势要走,慌忙招手叫住。

    “哥,什么事?”

    宁小妃转身问道。

    “那个……你们准备在哪家酒店吃饭?”

    “清歌姐说了,大酒店里的东西她已经吃腻了,这次过来,只想吃一碗燕京馄饨。”

    “燕京馄饨?!”

    宁凌云一呆,本认为夏清歌这种拥有倾城之姿的女子,应该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般人物,没想到她来一趟燕京,居然要去吃只值十块钱一碗的燕京馄饨,着实让他大跌眼镜,心想大明星的想法果然独特、口味果然与众不同。

第116章:三美

    ps:送上今天的第四更!为本书新晋的两位执事公子kk、095555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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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问这个干什么?”宁小妃道:“你不是回营地有事吗?又不能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可惜了!”

    宁凌云老脸一红,嘿嘿笑道:“其实……我也没什么要紧事……”

    宁小妃见哥哥神态忸怩,忽然间明白了什么,指着他“咯咯”笑道:“哥,我发现我每次说到清歌姐,你就会很激动的样子……喂,你不会是喜欢上清歌姐了吧?”

    “什么话……这个……小妃,其实我和你一样,也是夏清歌的粉丝……”

    “粉丝?哈哈,你认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吗?你的表情已经深深出卖了你的内心!哥,你一定喜欢清歌姐!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喜欢吧,你害个什么羞?哥,喜欢就去泡她啊,别像个娘们似的婆婆妈妈,忸忸怩怩!告诉你,女人可不喜欢没胆量的男人!”

    “谁喜欢她啦?没有的事……”

    宁凌云满脸涨的通红,低声无力的辩解着,和以往冷酷严肃的形象截然相反。

    宁小妃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哥哥羞的像个女人似的,双手叉腰,笑的前仰后合,眼泪几乎快笑了出来。

    宁凌云被妹妹笑的脸色更红,尴尬不已,清了清嗓子,瞪眼道:“小妃,你发什么神经啊,这有什么好笑的?过路的人都在看咱们呢,快闭上你的嘴巴!”

    宁小妃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声,一双美目似笑非笑的看着宁凌云,仿佛能看到他心里去似的,笑眯眯的问道:“哥,你的意思是……想和我一起过去陪若即姐、清歌姐吃饭?”

    宁凌云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嘴上怎么可能直接承认?干笑道:“你们三个女人,我一个大老爷们去……会不会不太方便?”

    宁小妃性情直爽,说话不喜欢委婉含蓄、拐弯抹角,闻言撇嘴道:“哥哥,你到底去不去啊?爽快一点,不去我就先走啦!

    宁凌云用力一拍大腿,道:“好久没吃过咱们燕京馄饨了,走,陪你们去尝尝!这顿饭我请客!小妃,你前面带路,我开车跟在你后面。对了,吃饭地点定下来了没有?”

    “黄河东路,千里香馄饨馆。”

    …………

    位于燕京城黄河东路的“千里香馄饨馆”,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小吃馆,这里的老板都是子承父业,馄饨馅料也是独家秘方,代代相传,一碗下好的馄饨端到餐桌上,鲜美的味道能飘出老远去,令人闻来胃口大开,所以才有了“千里香”之名。

    在这里吃饭,点上几样小菜、配上几瓶啤酒,最后再来一碗千里香馄饨,保证能吃的舒舒服服,再加上这里菜价便宜,消费低廉,服务周到,因此深受燕京市工薪阶层的欢迎,,有人大老远的跑过来,就是为了尝一尝这远近闻名的“千里香馄饨”。

    中午十二点左右,正是“千里香馄饨馆”生意最红火的时候,不管是中间的大厅内还是两侧的包厢里,都坐了不少市民,上座率大概在八成左右,几名身穿统一水绿色餐服的男女服务员忙碌的穿梭来去,为客人们端送小菜馄饨。

    就在这时,一辆银色兰博基尼跑车、一辆红色甲壳虫轿车、一辆绿色军用越野军、一辆警车组成的车队缓缓驶来,停在馄饨馆前的空场地上,这四辆迥然各异、各具特色而又价值不菲的车辆一字排开,在馄饨馆前组成了一道特殊风景,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千里香馄饨馆”在燕京市只属于低档的餐饮场所,来这里吃饭的市民,绝大多数都收入不高,开着如此豪华车辆来这里消费的,并不多见,所以这支车队的到来,才会让人感到稀奇。

    四辆车的车门打开后,分别走下来三女一男,男子当先而行,三女紧随其后。

    走在前面的男子身穿警服,高大魁梧,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彪悍气息,一双眼睛仿佛两道电光似的,和他眼光对上的人,不自禁的就会感受到一种威慑和压力。

    三名女子中,走在中间的穿着黑色修长裙装,腰肢纤细,**修长,秀发高高盘起,显得优雅而知性,只可惜她戴了一副大号的墨镜,鼻眼几乎全被遮挡住,让那些无法一窥其全貌的路人大叫可惜,不过从她红润的樱辱以及尖巧精致的下巴可以推猜出,她一定拥有着让人惊艳的美貌。

    左侧女子鹅黄色的紧身t恤衫搭配着深蓝色牛仔裤,胸挺臀翘,长发束成一条直垂腰际的马尾辫,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

    右侧女子一身军用迷彩服,脚上登着一双皮靴,走路时昂首挺胸,英姿飒爽,看到她的路人都没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娇嫩如花、容貌极美的女子,居然会去从军,心里都替她感到可惜,只是她的目光并不像一般女子那样温柔如水,偶尔射出的清亮光芒,竟似比那个穿着警服的男子还要让人不敢逼视。

    三个女人全都是身材窈窕,肤白如雪,她们并肩走在一起,嘴角含笑,神态亲密,边走边低声谈论着什么,四周无数路人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们进入“千里香馄饨馆”中,这才恋恋不舍的走开。

    不用说,这四个人,自然就是宁凌云、宁小妃、夏清歌和闻人若即了,他们在电话中相互约好了碰面地点,聚集到一起后,再一同来到“千里香馄饨馆”前。

    四人都是出身于华夏的名门豪族,彼此间通过一些家族式的酒宴或者聚会等等,偶尔会在一起聚聚,相互间由此认识,有的交谈下来觉得对方很合自己口胃,于是就惺惺相惜,结成了挚交好友。

    宁小妃、夏清歌、闻人若即三女,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认识的,只不过三女虽然都是名门闺秀,但是抛开家族因素,她们自身的发展成就却各有优劣,这多多少少造成了她们心理上的一种地位高低的差距。

    三女中无疑以夏清歌取得的成就最高,在整个华语乐坛,夏清歌的人气值和影响力无人能及,近期据说更是准备进军影视界,大有影视歌三栖齐头并进、在娱乐圈席卷起一股“夏式”旋风之势。

    而闻人若即虽有“军中之花”的美誉,但是她的名声只限于华夏军界,外人并不知道,所以她虽然拥有和夏清歌一样绝美的身材容貌,却没有她那么恐怖的名声和人气,只不过她平时注重的只是自我修炼、以及指导“雷霆”特种大队的队员们进行擒拿格斗和传统武学的训练,崇尚的是铁血无畏的精神、追求的是冒险刺激的感觉,并不在意社会上的那些虚名假誉,更不注重什么地位的高低。

    至于宁小妃,她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自己的事业,只能依靠着家里的供养生活,所以在三个女人里面,她不但年龄最小,而且自我感觉也是最差劲的一个,和夏清歌、闻人若即走在一起,总觉得没有底气。

    不过宁小妃好歹也是豪门千金,走在两女身边,她暗暗吸气收腰,一双修长**绷的直直的,胸脯尽量高高挺起,心想论起事业我暂时还不如身边的这两位美女姐姐,但是在气势和气质上面,可坚决不能输给她们了。

第117章:馄饨馆

    ps:我靠,一转眼间,095555、公子kk两位就从执事同时晋升为舵主了,可喜可贺!辰东书童_也升任学徒身份,也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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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百年不倒、生意一直保持红火的老店,这家馄饨馆的历任老板自然都是极有眼光、极会做生意的人,招聘的几名店员在老板的亲自点拨下,也一个个眼光精明,八面玲珑,看到宁凌云等人停车后走进店里来,男的气度不凡,女的气质高贵,立即就有一人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的殷勤询问他们一共有几个人、是坐大厅中还是坐包厢里。

    宁凌云左右看了看,见大厅里虽然热闹,但是人多眼杂,为避人耳目而戴着墨镜的夏清歌一定不会喜欢,于是低声和三女简单交流了几句,一致决定坐到西侧的一个小包厢里。

    不多时小菜、饮料、啤酒、馄饨等等相继送上,虽然简单,但宁凌云这几个出身富贵的人却吃喝的津津有味,仿佛以前的山珍海味都不如这小小的一碗馄饨面。

    一碗碗味道鲜美的馄饨送到一张张餐桌上,馄饨馆内一时间香气弥漫,有些人还没有开吃,只闻闻这在鼻端缭绕不散的香味儿,就已经口中生津、嘴角垂涎了。

    馄饨馆大厅西北侧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方形小餐桌,两名少女和一个少年正围坐在那里吃饭,餐桌上摆放着四样清淡可口的素菜,两名少女面前各有一瓶饮料、一碗馄饨,而少年的面前却有一碗馄饨。

    少年从始至终只是低头吃着馄饨,没有去夹一点菜吃,仿佛几样小菜只是点给两名少女的,他自己只要一碗馄饨就已足够。

    当宁凌云四人走进馄饨馆时,被吸引的不仅仅是其他顾客的目光,这张餐桌上的三人也都停下了手里的筷子,扭头看向他们,随即三人面面相觑,脸上表情变的丰富多彩起来。

    “那不是闻人教官吗?她……她也来这里吃饭了……”

    三人中那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穿着白色雪纺裙的少女看到闻人若即后,脸色微变,整个人竟拘谨起来。

    “雪忆,你似乎很怕她啊?”

    坐在白裙少女身边、留着精简短发的靓丽少女小嘴微微撇了一下,轻声道。

    “是啊小手姐姐,闻人教官很厉害的,我那次军训迟到,她凶巴巴的批评我,还要处罚我,要不是天衣哥帮我,我就惨了。”

    “呵,你的天衣哥是护花使者,英雄救美是他的义务所在。是吧薛天衣?”

    短发少女向一旁穿着青衣布鞋的少年斜睨了一眼,虽然脸色淡漠,但目光里却透出几分笑意。

    坐在两名少女对面的那少年闻言只是淡淡一笑,向着宁凌云四人那里再次扫了一眼,当他的目光从夏清歌那副墨镜上扫过时,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然后低头继续扫荡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馄饨。

    这张餐桌上的三人,自然就是薛天衣、何小手、林雪忆了。

    上午的开学典礼结束后,薛天衣本想回家吃饭,走出校门没多远却被何小手和林雪忆两女赶上,两女首先向薛天衣表示了祝贺,然后何小手就以薛天衣获得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证书和百万奖金为由,非要他请客不可,还说薛天衣能把随手得到的百万奖金捐献出去,肯定家财万贯,穿成一副穷酸样,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想露富。

    林雪忆知道薛天衣手头并不宽裕,并不受何小手的怂恿鼓动,反过来替薛天衣说话时,却被何小手数落了一阵,说她“见色忘友”、胳膊肘子向外拐,羞的林雪忆满脸通红,不再出声。

    薛天衣不是小气抠门的人,何小手要他请吃饭,看在林雪忆的面子上,他笑着答应了,只是身上带的钱不多,所以就由何小手提议,一起来到这家消费低廉的馄饨馆,没想到闻人若即居然也会来这里吃饭。

    宁凌云那边的四个人里,何小手和林雪忆只认识他们中的闻人若即,而薛天衣在“叶氏公馆”里结识了宁小妃、在“帝王广场”帮助夏清歌抢回“海洋之心”项链、在银行抢劫案中和宁凌云一起成为劫匪人质、军训中闻人若即是他们的教官,所以这四个人都是他认识的。

    尽管夏清歌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一张精致俏脸几乎遮去了半边,但是对于有着过目不忘能力、擅长易容术的薛天衣来说,只要见过她一次,那么无论她掩饰的再好,都能被一眼辨认出来。

    宁小妃是薛天衣来到燕京后认识的第一个出色的女孩子,对她直爽泼辣的性格印象深刻,能这么快又和她见面,薛天衣有些意外,却又有种“故人相见”的欣喜,只是他的性格属于从来不喜欢主动和人搭讪型的,宁小妃要是不出声,他是不会豁然上前去打招呼的。

    至于宁凌云,薛天衣和他接触的虽然不多,但那次银行抢劫案中他敢把自己置之死地、去换取人质的安全,让人油然生出敬佩之心,觉得这是条真汉子。

    至于闻人若即,薛天衣现在只要一看到她,就觉得有点头疼,真怕她拉住自己后就提什么加入“雷霆”的事情,虽然受到爷爷的影响对军队充满向往,但薛天衣明白至少在五、六年之内,自己的任务是读书学习、顺带修炼天机门的功法绝学、是不可能去参军服役的。

    薛天衣认识夏清歌、宁小妃、宁凌云、闻人若即四人,但是和四人又全都不熟悉,既然对方没有看到自己这些人,那自己也就当没有看到他们就是。

    “小手姐姐,我们如果不过去和闻人教官打声招呼,她会不会生气?会不会怪我们不讲礼貌呢?”

    林雪忆低声又道。

    何小手不以为然的道:“现在军训已经结束,你们的闻人教官再厉害也没有管理你们的权利了!雪忆,咱们吃咱们的饭,不用理她!”

    薛天衣也不住点头道:“是啊,不理她!咱们吃饭!唔……这馄饨真好吃!雪忆,你们两个多吃点,我身上带的钱虽然不太多,但管你们饱还是没问题的!”

    “哦……”林雪忆听话的点点头,低头继续慢慢吃喝起来。

    就在这时,又有三名顾客光顾馄饨馆,这三人是两男一女,当他们走进馄饨馆内时,所受到的关注度,一点都不比刚才夏清歌等人来的时候低了。

    走在三人最前面的那名女人穿的是一袭黑色紧身牛仔装,身材前凸后凹,异常劲爆,脸上上了浓妆,眼如烟熏,脸似抹粉,嘴唇猩红,显得性感妖艳,尤其是双手十指长长的涂抹了黑油的指甲,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说妖艳女人带给人的是一种诱惑,那么跟随在她身后左侧、穿着黑色背心的那名男子,带给人们的却是一种无形压力。

第118章:神秘人

    黑背心男子皮肤黝黑如炭,看不出实际年龄有多少,身高约在两米左右,仅仅是这个高度,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了,偏偏他双臂粗壮,胸膛坚厚结实,裸露在外的肌肉宛如一块块铁疙瘩似的,更让人心跳胆寒,他每向前迈进一步,就像是一座小山在向前移动,脚下的地面似乎都被震的隐隐发颤。

    妖艳女人右侧的男人看起来似乎只有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标新立异的豹纹西装,身材中等,走路时目光警惕的向四周扫视着,双拳紧紧握起,身体有如标枪般紧绷直挺,脚下步伐轻盈稳健,仿佛一只看到猎物后可以随时凶猛扑击的猎豹。

    三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身材容貌,都各有特色,给人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但有一点他们是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看人的目光,都透露着几分森寒阴冷,让人如坠冰窟,遍体生寒,不敢与他们对视。

    三人在馄饨馆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到了大厅中央的一个餐桌上,与薛天衣那一张隔了有四、五张桌子、大概也就是十几米的距离,然后叫上几样小菜、几瓶啤酒白酒,旁若无人的大吃大喝起来。

    “天衣哥,你怎么了?”

    林雪忆在低头吃饭的时候,偶尔也会抬头关注一下薛天衣,见自从那妖艳女人三人来到之后,薛天衣的表情就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目光也凌厉的可怕,小心肝儿猛然一颤,小心翼翼的问道。

    “啊?我没事……没事……雪忆,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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