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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医圣-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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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这句话,得到了黄秋玲,李玉霞等人的赞扬,于是乎,众人送上的祝福开始偏离方向,从祝愿晓桐过上好生活,转为了鼓动晓桐找个比郑翼晨好十倍的男朋友。

    长期相处,情同姐妹的护士们,早就知道晓桐对郑翼晨的感情,说出这句话,倒也是尽了姐妹义务,同仇敌忾,在晓桐面前,最后一次挤兑了郑翼晨一番。

    郑翼晨只能无奈苦笑:“怎么我躺着也能中枪呢?”

    晓桐笑得合不拢嘴,未干的泪珠兀自挂在脸颊,她笑吟吟望着郑翼晨:“轮到你了,你没什么话对我说吗?”

    郑翼晨打开背包,拿出一个红通通的大苹果,香气扑鼻:“给你,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希望你今后平安喜乐,幸福一世。”

    这个苹果,是他昨晚下班后专门去挑选的,绕了几圈,才挑定这个水果市场最大最红的苹果。

    晓桐接过苹果,重重咬了一口,果汁四溢:“嗯,很甜,清脆爽口。”

    郑翼晨面容纠结,讷讷说道:“那个,晓桐,其实这个苹果我还没洗……”

    “没关系。”

    “还有,我刚才上厕所忘了洗手……”

    晓桐继续吃着苹果,不以为意:“你别显摆你的烂笑话了,我才不信你的话呢。”

    郑翼晨对她竖起大拇指,笑道:“聪明,果然骗不到你。”

    两人相视而笑,之前的嫌隙与不快,在这一笑之中,烟消云散。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郑翼晨看来,其实只有短短的一瞬间,却过了将近一个钟头,从广播中听到了叫乘客登机的通告。

    晓桐后退几步,笑靥如花,冲众人招招手:“各位,谢谢你们今天来送我,我很开心。”

    她冲郑翼晨努努嘴:“你今晚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就当是补送我的生日礼物了。”

    “最后……分别的时候到了。”她深深鞠了一躬,抬起头时,满面泪花,“再见了,各位,我会想你们的。”

    护士们也是涕不成声,挥舞手臂,哽咽着嗓音和晓桐道别,郑翼晨看着晓桐远去的背影,视线开始模糊,两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滑落。

    到了最后,眼泪还是没能忍住,他用手拭去泪珠,自嘲一笑:“真是丢脸啊!”

    晓桐在众人的目送中,陪同父母,走入登机口,再也没有回头。

第265章 打破常规的人

    傍晚时分,郑翼晨百无聊赖,打开电视,调到芒果台,看了一会儿国产的连续剧。

    这部姓于名歪的导演指导的一套系列连续剧,已经拍到了第三部,名叫《宫再三锁》,前两部分别叫《宫锁一》,《宫继续锁》,光听名字,就知道这部剧烂到何种地步。

    为了切合“三”这个主题,于歪专门请来了号称“三百六十度都有死角”的袁三三作为剧中的女主角,瞬间完成升华,从一部普通的雷剧,进化成引发全民吐槽热潮的神剧。

    当情节发展到一个大婶和一个大叔在厨房对峙,图穷匕见时,大婶的身边放着菜刀,砧板,锅铲,木勺等多种武器可供选择,可她偏偏选了一颗大白菜,如同董存瑞舍身炸碉堡一样,高举白菜冲向大叔,兜头砸落,大叔应声倒地,额角血迹斑斑,呼吸全无,就这样,就这样被白菜砸死了……

    郑翼晨被雷了个外焦里嫩,整个人都不舒服了:“开什么玩笑,用一根白菜砸人头上就能杀死人?编剧你是在侮辱我们这些看客的智商吗?”

    他无法忍耐下去,直接按了一个没有画面,满是雪花的频道,看了几分钟后,才算缓过气来。

    大门打开,李轩一手勾着一个袋子,另一手拿着手机贴在耳朵上,一阵怒咆:“我现在一秒钟几十万上下,这种一年半载才能收益十万八万的小项目,就不要在我面前提,太掉身价了!”

    郑翼晨在旁听得蠢蠢欲动,心想土豪君既然那么有钱,干脆每个月收他几万房租来贴补家用才行啊,有钱没地方花也很痛苦,他身为李轩的好友,应该义不容辞,站出来为他分担痛苦才是。

    李轩一进门,躺在沙发上睡懒觉的罗宾应声而动,跳到地板,把郑翼晨的拖鞋咬在口中,拖到李轩面前,一副摇尾乞怜的样子。

    “你这只忘恩负义的猫,难道不会自己去鞋柜多找一双拖鞋出来?这可是我的鞋!”郑翼晨的心在滴血。

    李轩挂断电话,弯腰抚摸了罗宾的头,罗宾以他的手臂为踏板,步子情况,一路上行,跳到李轩的肩膀上,抬起头来,伸出粉嫩的舌头,轻舐他的脸颊。

    李轩将袋子放在茶几上,扭头对郑翼晨说道:“今晚你想吃酸菜牛肉,红烧排骨,还是极道海鲜?”

    郑翼晨笑逐颜开:“还算你小子有良心,赚大钱了,还惦记着慰劳一下哥们吃一顿大餐。”

    李轩认真说道:“那还用说,以你和我的交情,我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

    郑翼晨笑得更加畅快,赤脚从沙发起身,走向房间:“那好,你等我一下,我换件衣服,跟你出去吃。”

    李轩急忙叫住他:“不用换衣服,吃个方便面而已,至于兴师动众吗?”

    他说完打开袋子,掏出十多包不同口味的方便面,刚刚说的酸菜牛肉,红烧排骨,极道海鲜等口味,赫然在列。

    郑翼晨嘴巴都气歪了,指着那一堆方便面怒骂道:“闹了半天原来说的是方便面,浪费我的感情。”

    李轩苦着脸说道:“你也知道,我这个所谓土豪,人前光鲜,人后都要靠你救济,才能过日子,哪有闲钱请你吃大餐?有方便面已经很不错了,你就偷笑吧。”

    郑翼晨只是阴沉着脸,死死瞪着他,似乎在琢磨着把他做成酸菜牛肉好,还是极道海鲜好。

    李轩见他怨愤久久不消,心里咕咚一跳,郑翼晨这几天,因为一个相好的女护士出国,一直郁郁寡欢,精神极不稳定,就如同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会爆发。

    在这个节骨眼上惹怒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没准半夜惊醒,就会看到郑翼晨坐在自己的床头,磨刀霍霍,把自己当猪羊一样宰了!

    李轩一念及此,心想不行啊,要想法子补救才行。

    他急急忙忙转换口风,温言说道:“吃完面之后,其实还有下半场的节目,哥们带你去夜店玩玩。”

    郑翼晨眉头一扬:“不要吧,去了夜店,肯定会遇上脑残的富二代过来装逼求打脸,会变得很复杂。”

    李轩疑惑不解:“为什么这样说?”

    “废话,我是一个带有主角光环的人物,小说里都说了,去了那种地方,肯定会引发一系列跌宕起伏的剧情。”

    李轩哈哈大笑两声:“在我面前,你敢说自己是主角?”

    郑翼晨被他玩味的眼神看得羞愧交加,怒声说道:“你丫皮痒是吧?”

    李轩矮了一头,连声说不敢,过一会儿,又挺胸抬头,牛气哄哄说道:“我不就是富二代吗?只要我不主动找人打脸,今晚肯定风平浪静,放心去吧。”

    他好说歹说,终于打消了郑翼晨的心头疑虑,两个人换好衣服后,一起去了附近一家名叫桂兰坊的酒吧。

    天底下的酒吧大抵没什么两样,无非都是萎靡斑斓的霓虹灯光,震耳欲聋的dj音乐,还有混合着酒精与香水的颓废气息。

    李轩和郑翼晨到吧台坐好,立刻有个一头金发的酒保过来询问要喝什么酒,李轩摆手说道:“等一下再点,不急。”

    郑翼晨则看着酒保离去的身影一脸惊愕,不明白这种杀马特的造型,何以会出现在一个自诩前卫高端的酒色场所,而且嵌合的天衣无缝。

    李轩摆出一副过来人的姿态,向菜鸟郑翼晨传授泡夜店的秘技:“只要大方点就行了!”

    李轩解释说,只要见到美女,就主动过去要求请她喝酒,通常情况下没有人会拒绝,毕竟没人会和钱过不去,而且她也只是答应喝酒,又不是上床,没有半点的思想包袱。

    在夜店,就算你长得跟八两金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要是敢振臂高呼,说一句“全场酒水我包了,大家尽情喝”,立刻就会成为夜店的焦点人物,接受男人的仰慕,女人的爱慕,一大推的妙龄女子,会争着过来跳贴身舞。

    郑翼晨正打算试验李轩传授的秘技,请几个美女喝酒搭讪,看看效果如何。

    他当然不是想着玩一夜情这些东西,没有感情的交合,实际上和强奸无异,之所以想着试验,一来是好奇,二来嘛,反正今晚是李轩做东,好不容易逮到个机会压榨他,当然要尽兴一点。

    但是,在他还没有出手之前,李轩已经抢先冲旁边一个流着短发,斜刘海,涂着黑色唇彩的女生灿然一笑:“美女,能不能请我和我哥们喝杯酒?”

    黑唇少女面有怒色,想不到居然有男人无耻到来夜店叫女的请喝酒,扭过头去,正准备嘲讽几句,看清楚李轩的长相后,一下子呆住了,春风满面,凑上前去搭着李轩的肩膀,腻声说道:“没问题,你要喝多少,姐姐都会请你。”

    说完叫酒保拿过来三杯啤酒,自己举一杯和李轩喝交杯酒,喝酒过程中,还不忘和他眉目传情,而郑翼晨则是退开老远,一个人喝着闷酒。

    他这才知道,深谙夜店文化的李轩,根本就不需要用上所谓的秘技勾搭女生,反其道而行之,叫女生请自己喝酒,也是无往而不利。

    由此可见,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打破常规。

    当然,打破常规有着两大前提:一,智商要高;二,长得……够帅!

    在夜店,第二条才是普遍适用原则,毕竟前者很难体现,总不能搭讪的手段,就是拿一本奥数题在几分钟内做完,以此彰显自己的脑容量出众?

    实际上,以李轩的资质,没准叫一个酷好男风的基佬请喝酒,也是无往不利,手到擒来。

    郑翼晨这时才知,李轩专门挑选夜店替代大餐,因为夜店对他来说,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免费的酒水库。

    他凭借一张妖到极致的俊脸,男女通杀,几个钟头下来,没有花费半毛钱,却已经和郑翼晨喝了个伶仃大醉。

    李轩露出一个酒意十足的傻笑,拍着已经呕吐了三回的郑翼晨说道:“哥们,喝得尽兴不?要不要继续?”

    “尽兴。”郑翼晨颓然点头,又立马摇摇头,“不敢再喝了,明天还要上班,我们回去吧。”

    两人步子趔趄,跌跌撞撞搂在一起,说不清到底是谁搀扶着谁,走出了酒吧门口。

    和里面的喧嚣吵闹不同,街口冷清异常,空荡无人,风声呼啸,时不时还有几张报纸打着转迎风飘扬,毕竟已经是凌晨一点半,正常人在这个时候都已经入睡了。

    醉酒的李轩,大脑回路反应迟钝,丝毫没有被阴冷凄清的街口氛围影响到,他的思绪,还停留在片刻前的狂欢,突然间豪兴大发,双臂大张,引吭高歌:“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郑翼晨没他醉的那么厉害,本想叫他噤声,不要打扰到那些已经入睡的人,突然间又改变主意,大声应和,且歌且行:“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第266章 暗战

    行走途中,李轩踢翻一个垃圾桶,立足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连带着郑翼晨也被拉倒。

    郑翼晨靠着长满青苔的墙角,闻到垃圾散发出的腐臭味,忍不住眉头一皱,抬脚踹了一下李轩的屁股。

    “叫你请喝酒,现在倒好,连走路都走不稳,怎么回家?看样子今天要在垃圾堆里过夜了。”

    郑翼晨头脑发胀,以手按头,另一手支撑身子,想要站起来,试了几次,还是没力气起身,只好作罢,将整个背部贴在墙面,闭目休息,等待酒醒。

    眼睛一闭,就再也张不开了,郑翼晨晕晕沉沉之际,陷入了梦乡。

    也不知过了多久,“砰砰”数声枪响陡然间响起,如同爆竹齐鸣,划破夜的宁静。

    枪口火舌狂吐,撕裂黑暗的防线。

    硝烟弥漫,混合着腥臭的鲜血气息,完全掩盖住垃圾的恶臭,充斥鼻尖,令人作呕。

    子弹横飞,血光迸现!

    在他们朦胧昏睡之际,这条空寂无人的暗巷,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一个凶险无比的枪战现场!

    这条暗巷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枪战!

    枪声骤响的一刻,郑翼晨就清醒过来,汗毛倒竖,吓得酒醒了一大半,左右张望,这才悲哀的发现,他和李轩竟躺在暗巷的中间地段而交战的双方,则是一方在巷头,一方在巷尾,左右交锋,如火如荼。

    之所以还没被流弹射死,是因为左边是堆积高耸的垃圾,还摆放着几个废弃的柴油铁皮桶,右边则有一辆残破不堪的桑塔纳轿车,刚好遮挡住两边枪手的视线,也提供了躲避子弹的障碍物。

    按照这种情况,他们只能握在中间地段,根本没机会逃离这个险恶的战局,要是贸然行动,一定会被不长眼的子弹射伤或是射死!

    一旁同样被枪声吵醒的李轩可没有那么高明的洞察力,他酒劲没退,搞不清楚状况,还以为是谁在半夜放鞭炮,手足并用,口中骂骂咧咧,从地面爬起,准备上前和那些不讲公德心的人理论一番。

    “******,都什么时候了,还放鞭炮扰人清梦!”

    “我的小祖宗,你这真能添乱!”郑翼晨见他探出大半身子,心下惶急,一把将他拽回,一记直拳打中李轩脸庞,应声而倒。

    还好李轩大声吆喝之际,枪声密集,完全掩盖住他说话的声音,所以交战双方,并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实际上,打晕李轩,他可以选择五种以上的方法,之所以选择打脸这招,完全是纯粹看他太帅气,有些不爽罢了,干脆假公济私一番。

    郑翼晨将昏迷不醒的李轩夹在腋下,侧耳倾听,分辨出枪声,还有脚步声,听了好一会儿,经过层层筛选,终于得出了一些有用的讯息。

    在左侧这一方人,有三十六人,人手一把手枪,而右侧一方,只有一个人,两把枪。

    也就是说,这是一场一对三十六的枪战!

    奇怪的是,明明左方人数众多,火力却被区区两把手枪压制住,偶尔还传来几声中弹之后的惨叫声。

    由此可见那个双枪枪手的枪法,高明到何种地步!

    郑翼晨听到了很多种声音,子弹打在水泥墙面的炸裂声,打在桑塔纳车窗的脆响声,还有一种沉闷的钝响声,则是子弹穿透人体发出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

    在钝响声后,总会伴随着刺耳的惨叫声,极其凄厉惶恐。

    郑翼晨身为一个医生,也算是见惯生死,置身于这种噩梦般的修罗屠场,却一点也适应不了,尖锐的枪声,痛苦的惨叫声,中枪者垂死之际粗重的呼吸音,尽数钻入他的耳膜深处,冲击他敏感的神经,让郑翼晨暗暗痛恨自己过于灵敏的听力。

    可他偏偏又不能堵住耳朵,也没有时间去同情那些伤者,因为他还要分辨那些人方位动向,为自己和李轩,争取到保命的机会。

    郑翼晨集中全部的精力,根据脚步声,判断枪手的位置,以及他们即将变换的方位,如同一只敏捷的猎豹,伺机而动。

    在他们改变位置之前,郑翼晨抢先一步,拖着李轩,躲到那些枪手视野还有射击的盲区。

    在这万分危机的关头,如果他和李轩被火并的双方发现,自己或许可以凭借着非同寻常的运动神经,逃过一命,昏迷不醒的李轩,则是必死无疑!

    他的精神高度集中,思绪与听觉完美结合,达到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暗巷中的一切,呈现出一张立体的三维图像,储存在脑袋中,一切都显得无比清晰,他就像是站在高台上,俯瞰战局,总能预测枪手们的下一步动作,分毫不差。

    绝对是分毫不差,如果差了一丝半毫,付出的代价将会十分惨重:李轩的一条命!

    郑翼晨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在不足五平方米的空间里,闪转腾挪,反复带着李轩变换了了数十次方位。

    在变换方位的同时,郑翼晨能根据声音,准确分析出人多的一方,不断有人中枪倒下,有的一枪毙命,倒地时无声无息,有的苦苦挣扎了几秒后,才断气死去,有的虽然没死,却再也没能开枪,想来已经死去了战斗的能力。

    郑翼晨惊叹于那个手持双枪的枪手的精妙枪法,心头默数:“二十四,二十二,二十一……”

    随着开枪人数的锐减,郑翼晨后期闪躲,也比先前容易许多,心头却更加沉重,他能够想象到巷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

    半个多小时后,这场枪战,终于接近尾声,郑翼晨面色凝重,口中的数字停止在一个“二”字。

    三十六人,转瞬之间只剩下两人有能力持枪再战,二十个死亡,还有十四个人,彻底丧失战力。

    “砰砰“两声枪响,两具已无生命迹象的尸体仆倒在地。

    一人对战三十六人,完胜!

    郑翼晨虽然对枪战不熟悉,却也知道这种战绩可以算是彪悍到了极点。

    他突然起了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想要看一眼那个双枪枪手的真面目。

    郑翼晨小心安放好李轩后,躲在桑塔纳的车头,小心翼翼探出头来,偷望一眼巷尾的方向。

第267章 性命担保

    郑翼晨小心安放好李轩后,躲在桑塔纳的车头,小心翼翼探出头来,偷望一眼巷尾的方向。

    借着月亮的微观,他看到了那张阴影后的脸庞,黑色的紧身衣裤,凹凸有致的身材,冷峻的面容,冒着硝烟的枪口。

    虽只是惊鸿一瞥,郑翼晨却完全看清枪手的面容,心头一颤,捂着嘴缩回头,心中狂叫道:“张茜茜!竟然是张茜茜!不可能!不可能!”

    虽然那个人身材样貌和张茜茜一模一样,可是气质迥异,特别是那种冰寒刺骨的眼神,一丝人味也没有,看到都会不寒而栗。

    此时的她,看上去不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反倒更像是被人操控的木偶,一件纯粹的杀人利器!

    假如张茜茜发现了自己的踪迹,郑翼晨丝毫不怀疑她会不念旧情,开枪把自己打成马蜂窝。

    所以,他震惊之下,依旧没有选择发出声响,僵立不动。

    张茜茜缓步走向巷头,意识到她的脚步越来越近,郑翼晨浑身冰冷,心乱如麻:难道她要去检查还有谁没死的,准备过去补枪?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定会经过我们这里,她枪膛里的子弹,只怕要先射在我和李轩身上了!

    转瞬之间,郑翼晨心中闪过一个念头:等她一经过,我就跳过去,欺身前行,用‘空手夺白刃’的手法,卸下她的两把枪。

    念头刚冒起,立刻又被他否决了:如果是普通枪手,这一招攻敌不备,或许可行,但是张茜茜是一个职业的杀手,能够以一己之身,对敌三十六把枪,还大获全胜的狠角色,还没等他近身,估计子弹就抢先一步射穿自己胸膛了!

    “要不,就跟她会面,我死无所谓,李轩什么都不清楚,求她放过李轩一命,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眼看张茜茜就要穿过桑塔纳轿车,郑翼晨深吸口气,准备站起来之际,刺耳的警笛声呜呜作响,离巷口越来越近。

    张茜茜停住步子,快速朝巷尾的方向跑去,瞬间去的远了。

    或许是枪声惊吓到了附近的邻居,打电话报警,郑翼晨拍着心口,庆幸不已,暗暗感激那个报警的热心人士。

    下一刻,躺在血泊中的人的呻吟声,又让他精神紧张起来,赶紧狂奔过去,一看望去,倒吸一口凉气。

    不足十平方米的地方,歪七斜八卧着二十二具气息全无的尸体,还有十四个重伤垂危的人,都是清一色的男子,黑裤白衫,血迹斑斑,汇成一片血海,枪械撒落一地。

    重伤的人,有的是胸腹中弹,虽然用手堵住伤口,还是不能止住鲜血如泉涌出。

    有的右手被一枪炸断,白森森的骨头连着皮肉,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倒折,看上去十分恐怖。

    还有的,则是大腿中弹,股动脉划破,大量出血,已经是口唇发白,临近失血过多而死的边缘。

    郑翼晨没有心思为死去的人心伤,当务之急,是要争分夺秒抢救活着的人!

    他先蹲下身子,撕了几条布条,在股动脉破裂的几个伤者大腿根部,做了简易包扎,阻止鲜血继续流出。

    这些人,一开始见有人从暗巷走过来,都吃了一惊,再见到郑翼晨的动作,才醒悟他是来救治自己一行人的,纷纷开口说道:“求求你,帮我止血。”

    “痛,我的胸口好痛……”

    “我的肚子也好痛,帮我止痛,我快痛死了……”

    他们有气无力哀求郑翼晨施予援手,就希望他能先给自己救治,才多一份存活的希望,至于其他人的生死,他们当然顾不得了,毕竟自己保命最重要,生死攸关的关头,可不是讲江湖道义的时候。

    郑翼晨压根不为这些人的语言所动,分清轻重缓急,给股动脉受伤的人止血后,又判断出胸口中弹的伤者中,有一个肺叶被击穿,血沫堵住喉咙,如果不及时清理,就会有窒息的危险,急忙抬起伤者患者的下颌关节,伸手清除口腔异物,以“指针”手法,点在他天突穴上,刺激呼吸肌,终于使得伤者气道通畅,短时间内,没有性命之虞。

    还有一个伤者,则是十分危险,子弹打断肋骨,骨碎倒插到心脏中,虽然只是短短半寸,却足以致命,郑翼晨手头没有医疗器械,根本没法急救。

    郑翼晨把心一横,只好选择了放弃治疗,不去看那个伤者哀求的目光,转而趴在一个腹部中弹的伤者身边,在天枢,中脘,关元等穴位疾点数下,暂时缓解住痛楚。

    至于那些手被打断的人,郑翼晨也是进行了包扎伤口,堵住出血口等相关处理。

    他这几下急救手法,兔起鹘落,十分迅捷,用文字描述,十分繁琐,实际上只用了两分多钟,当他做完这些急救措施时,警车才到达了现场。

    与此同时,那个心脏受伤的人,也停止住呼吸,双眼没有闭上,死死看着郑翼晨,一脸怨毒。

    郑翼晨叹了口气,这是他医术大成之后,第一次见到有人死在面前,虽然并不后悔自己的抉择,心里也是十分难受,步子沉重,走向那具尸体,伸手抚平他的眼皮。

    “对不起……”他轻声说了一句。

    四辆警车,在五米开外停住,横向并成一条直线,成为一条钢铁防线,车内的警察,荷枪实弹,装备齐全,从另一侧的车门出来,一脸戒备,看着枪斗过后的现场,神情十分凝重。

    几个刚刚佩枪没多久的年轻警察,看到三十几个人躺在血泊中,早已吓得手指发抖,牙关打颤,腿根子都软了。

    别说是这些年轻的,就连从警十多年的老警察,也从没见过这么血腥凶残的枪斗现场,再加上所有人都躺着,只有郑翼晨一个人半蹲在中间地带,他们已经想当然的以为郑翼晨是主要的元凶之一了。

    带头的警察,是一个二级警司,躲在警车后,连头都不敢探出来,鼓足中气,冲着郑翼晨大声喊道:“这里已经被我们警方包围了,快点放下武器投降,要是敢负隅顽抗,我们会当场击毙,决不留情!”

    郑翼晨听得胆战心惊,心知这个误会太大了,急忙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中没有武器,同时大声说道:“不关我的事,我是来救人的,我是一个医生。警察同志,麻烦你们快点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这里有二十三个人死亡,六个有生命危险,还有七个有不同程度的重伤,记得要叫医院方面,多派几辆救护车过来!”

    警司听说郑翼晨不是凶手,暗暗松了口气,还是不肯放心,语气肃穆,充分显示出身为一个带头人物的威信和庄严:“麻烦你合作一点,蹲下身子,双手抱头。”

    说完率先走出警车组成的防卫线,举着手枪,瞄准郑翼晨的头颅,只要他有所异动,就当场击毙。

    郑翼晨摇头苦笑,为免引起不可调和的误解,照着他的话做了,半蹲在地,双手交叉环抱后枕。

    其他警察,也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跟在警司身后,举枪为他护卫。

    等到手枪抵在郑翼晨的太阳穴上,警司才真正松了口气,感觉到大局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一个警察左手持枪,右手拿一把强光手电筒,照在郑翼晨的脸上,晃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警司从腰畔拿出手铐,正准备给郑翼晨拷上,他也是谨慎行事,毕竟这种恶性性质的案件,不能马虎对待,没有确认郑翼晨的真实身份之前,只能把他当嫌疑犯处理了,最多就事后核实,验明身份后,跟郑翼晨赔礼道歉就是了。

    躺在血泊中的伤者,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基本道理,毕竟自己这条小命,是郑翼晨出手救的,纷纷干哑着嗓子,提出抗议:“喂,他真的是医生。”

    “不是他打伤我们的,他是在救我们。”

    “看到我腿上的布条没有?就是他给我包扎的,要不是他,我已经失血过多而死了。”

    “不准把他当罪犯对待!”

    警司表现出高超的心理素养,对这些人的话语,来了个充耳不闻,拿着手铐的手掌依旧稳定,眼看下一刻就要铐住郑翼晨的双手。

    蓦地,一个看清楚郑翼晨面容的年轻民警,大叫了一声:“郑医生,怎么是你?”

    警司的手掌一顿,停住去势,沉声喝问那个民警:“这个人你认识?他真的是一个医生?”

    年轻民警认真点头说道:“没错,他是中心医院针灸科的一个医生,医术高超,医德高尚,我爸得了十多年的怪病,就是被他治好,他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我当然不会忘记他的样子。”

    郑翼晨侧头望去,也认出了这个民警曾经陪过他父亲去找自己看病,就是那个嗜食石头的古怪患者,小伙子很有孝心,当父亲怪病痊愈,恢复正常饮食习惯后,当场喜极而泣,对郑翼晨千恩万谢。

    他依稀还记得年轻民警的名字,开口说道:“叶国华?”

    叶国华兴奋的小脸通红,对他行了个礼:“郑医生,想不到你还记得我的名字,真是太荣幸了!”

    叶国华走到警司身边,低声说道:“队长,我敢用性命担保,郑翼晨医生,绝对不可能跟这种杀人的事件有关。他是我见过医德最高尚的医生,你知道他给我爸治病收了多少钱吗?前后不足一百元!事后我们要包个大红包给他,也被他婉拒了。”

    警司对叶国华的家庭状况也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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