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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工业大亨-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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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军学长,听说你们经管学院又叫少林寺,你们经管学院的女同学很少吗?”一位女同学想从侧面试探沈丹青有没有女朋友,因此问了这么一个尴尬的问题。严格来说,女孩子不该问这样的话的。

    “嗯……这个……我不是很清楚,我没听说过这样的话。”沈丹青吞吞吐吐的回答道。这个问题很敏感,他不好回答,否则就中了她计了,于是他只好假装不知道。

    ……

    那些女孩子都围在他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问了他许多敏感性的话题,都被他装傻充愣搪塞过去了。就在这时,台上的主持人开始报他的名字了,于是沈丹青借机逃脱了。

    “……去年的迎新晚会沈军同学的一首《东方之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今晚他又给大家带来了一首《刀剑如梦》,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沈军同学。”

    这次不像前面的同学,主持人只简短地报了节目就开始,而是非常隆重地介绍了他。好像他就是一个大明星一样,看来压轴角色确实不同。

    沈丹青站在后台边上,等主持人说完,就缓步而又稳健地走上了舞台,一盏明亮的射灯从上面照亮了他,在他的身旁留下了一道雪白的椭圆形光斑,并随着他的脚步移动,这时金戈铁马的伴奏音响起,沈丹青一下子进入了角色。他双目凝视舞台下的观众,缓缓而行,身着黑色呢子大衣围着雪白围巾的他,仿佛是一个闲庭信步的江湖侠客。在恰到好处的时候,他开始用他那完美的男中音深情演唱。

    我剑何处何从

    爱与恨情难独钟

    我刀划破长空

    是与非懂也不懂

    ……

    一开始,歌声低沉但豪迈之气尽显,但到了副歌部分,语速加快,又显得铁骨铮铮,这种将这首歌的意境完美表现的人,尚属独次,因为别人的生活历练没有达到他这种境界,所以难免失了三分色,哪怕是原唱周华健先生也一样。这首歌只不过是他想象中该这样,但实际他自己也做不到。但沈丹青做到了,他一开唱,台下就立刻鸦鹊无声。太完美了,仿佛天籁之音,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所有观众都陶醉在他的歌声中。因此诺大的会场中,除了沈丹青的歌声,竟然没有杂音,好像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一样。

    台下的王芳,张大着嘴巴,不敢相信地看着台上的丈夫,这是她老公吗?他可从来没唱过歌,甚至这首歌都没练习过,这是怎么做到的?她虽然没听过这首歌,但歌的好坏她还是听得出来的,她敢打赌,前面所有的独唱都比不过她老公,太优美了,简直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以她老公的水平,可以说很难有歌唱家能达到这种境界了,他就如一座丰碑,是那么的醒目,但又无人能超越,就如他在商业上的成就一样。可有时他又那么平凡,自己斥责他,他也是唯唯诺诺,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如梦似幻,似乎难以琢磨……

    还有小家伙,也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爸爸在台上唱歌,这是爸爸吗?怎么唱得这么好?那她前面给别人鼓掌是不是错了?因为他们没有爸爸唱得好。这是她的爸爸,小家伙感到了一种由衷的自豪。

    还有杜海潮,听了沈军同学的歌,他才知道为什么他可以免初试,他才知道自己与他相比有多大的差距。可以说是一种很难追赶的差距,很远很远,好象是天与地之间一样的差距。

    还有后台的女孩子们,她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去追他,把他追到手,他就是白马王子……

    还有……还有……

    台下许许多多的人,就有许许多多的想法,不一而足。但中心思想就是,这个男同学唱的真好,太好了。

    其实关于沈丹青能免初选,有人是有意见的,但三位评审老师一力坚持,所以就通过了。因为那三位评审老师就是学校音乐系的权威教授,他们去年听了沈丹青唱了好几首歌,而且都是他们自己点的,可沈军同学却首首是那么完美,都超过了原唱的水平,证明他确实在音乐素养上达到了很高的境界,这种人不免初选还免谁?事实上也没有谁再免初选了,唯独只有沈丹青。

    一首歌只有几分钟,沈丹青唱完,就依例向台下深鞠一躬,顿时台下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直到主持人上台说道:“哇!沈军同学的歌声太完美了,我都禁不住深深的陶醉了。听大家的掌声,我就知道大家和我一样有同感。

    好啦!时间有限,我就不多嗦了。下面是今晚最后一个节目:《难忘今宵》让我们请上全体演出人员,给大家献上这首经典的歌曲。”

    这时,伴奏响起,演出人员上台,一起手拉着手摇着手臂,唱了起来。可问题是,为什么沈军同学的两边都是漂亮的女同学呢?看来她们是早有预谋……

    ……未完待续

第400章:时代杂志

    一首歌唱完,主持人又上台谢幕道:“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来宾,亲爱的老师同学们,今晚的节目到此就全部结束了,感谢大家对我们节目组的支持与……”

    其实主持人刚上台致谢幕辞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已经纷纷离场了,沈丹青心里就有点急了,他生怕老婆孩子被离场观众给冲散了。但主持人还没讲完他也不能下舞台,只能干着急,主持人后面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清楚了。

    等主持人讲完,他就一溜烟的冲下台了,那个速度堪比闪电,倏的一声就没影了。

    等他走到台下班上的位置的时候,其他人都走光了,老婆孩子还好好地在那坐着没动,当然啦!她们边上也有唐秘书和袁中信在护着。

    等他走到她们面前刚想说话,小家伙已经兴奋地冲他嚷道:“爸爸,你真棒。”

    “呵呵!是吗?”沈丹青笑了,他开心地笑了,能获得女儿的夸奖,比什么都来劲。

    “唉哟!老婆,你怎么掐我。”他高兴没几秒,手上就感到痛了,原来是王芳在掐他,于是问道。

    “我看你是真的还是假的,你痛就证明你是真的了。”王芳开心地回答他道。

    “你这是什么神逻辑?”沈丹青不由心里吐槽道,不过,他也只敢心里想想。嘴上却笑着向王芳说道:“老婆,我们也走吧!”

    ……

    到停车场上车的时候,沈丹青小心亦亦的,眼光四下里扫描,发现没熟人才敢打开车门让老婆孩子上车。也真是服了他了,坐自己的车,都像做贼一样。

    到了车里关上门窗,唐秘书才小声地恭讳道:“老板,你唱得太好了,难怪你可以免初选。”

    “呵呵!什么太好了?我就是胡乱唱的,至于免初选嘛!可能是以前唱过的同学都会免初选吧!这也没什么。”唐秘书的恭讳话,沈丹青听了很受用,不过,他嘴里却言不由衷地假谦虚道。

    老板这样说,唐秘书就不好再说什么了,他接不上话了,不过,他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而王芳因为有外人在场,也忍住没说,她在心里想回房间里再给他点颜色看看。

    回到家里,沈丹青就对唐秘书和袁中信两人说道:“很晚了,我们要上楼睡觉了,你们也去休息吧!”然后他就带着老婆孩子上楼了。

    到了楼上,王芳也对小家伙说道:“宝宝,很晚了,你也去睡吧!”

    “爸爸妈妈,晚安!”小家伙乖巧地道了声晚安就回她自己房间睡觉去了。

    沈丹青原本没在意,因为也确实很晚了,老婆让女儿去看睡觉没毛病,可当他们进了房间之后,他发现老婆居然打了倒锁,平常可不是这样。

    “老公,你唱歌也辛苦了,肯定累出了一身汗,先去洗个澡吧!”就在沈丹青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王芳对他说道。

    “嗯”沈丹青狐疑地应了一声就去卫生间洗澡了。洗澡也没毛病,不仅是王芳讲卫生,沈丹青自己也很讲卫生,他是个完美控,当然不会容许自己身上有满身的汗味。

    洗完澡出来,王芳已经将儿子放到摇床里睡好了,然后又不发一言的自己进卫生间去洗澡了。安静,沈丹青感觉到了一种诡异的安静,不该这样的,一定有阴媒。想到这里,沈丹青就赶紧躺到床上,盖上被子,想假装睡着了,来个蒙混过关。

    没多久,他就听到了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但他不敢睁开眼,因为他是假装睡着了。

    突然,他感觉到被子被掀开,然后就身上一紧,一具温暖滑嫩的身子伏在了他身上,只感觉胸膛被两团柔软紧紧地压着,脸上也感受到了热呼呼的气息。他还是紧闭着眼,假装睡着了。

    可他的小兄弟不争气,稍微被刺激了一下就可耻的硬了,两人紧密地拥在一起,这么明显的反应,当然被王芳察觉到了。沈丹青听到一声娇哼,然后小兄弟就被一支小手送入了一个温暖湿润的所在。并且身上的爱人也已经在轻轻地套动了。

    “说,你为什么瞒着我,哼!唱得那么好,你一定背着我练习了许久吧!”沈丹青刚感到舒服到死了,就突然感到身上的人没动了,并且小兄弟也被紧紧地夹住了,然后就听到王芳在审问他。这下没法装睡了,因为把都被老婆夹住了。原来王芳心里所说的要给他颜色看看,却是这般香艳的审问。

    “没有,我真没练过,我就是胡乱唱的。”沈丹青老实交待道,不过他心里却在说:“这首歌我上辈子都练得滚瓜烂熟了,这辈子还真没练过。”任谁到这种阵杖,也只有老实地交待了。

    “哼!你还不老实。”王芳冷哼一声,然后又加速动了起来,直到气息微喘,才停下来,又用力夹了一下,继续娇声审问道:“你胡乱唱就唱得这么好,鬼信啊!赶快交待。”

    绝不能这样了,这样完全丧失了男子汉的尊严,应该掌握主动,再说这样不上不下的,也太磨人了。于是沈丹青用力翻转,将王芳反压在身上,然后就奋力冲刺起来,搞得王芳娇喘吁吁,没法再审问了。

    就这样,终于被沈丹青掌握了主动,直到两方鸣金收兵,王芳也早已烂软如泥了,于是审问也不了了之,终于给沈丹青蒙混过关了,随后两人就因劳累而深深地沉睡了。

    ……

    因为时区的关系,北京的夜晚正是大洋彼岸美国的白天,今天,美国时代杂志推出了最新一期的杂志,杂志的封面是一副少见的亚洲人的半身像,一个非常非常年轻的亚洲人的半身像。下面是一行醒目的粗体字:警惕中国人。

    这个封面和和序辞非常有煽动性,欧美人一直以身为白人而骄傲,也一直以上等人而自居,在他们眼里,除了白人,其他人种都是下种人。现在时代杂志以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作封面,并且在封面以粗大的字体写着:警惕中国人!那么这一期的杂志内容就非常有吸引力了,这符合欧美主流人群的口味。

    时代杂志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们成功了,他们吸引了大量欧美白人的兴趣,因此销量大增。

    时代杂志是被誉为当代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杂志,着重登和评论国际经济政治重大事件。现今的《时代周刊》共有四种版本,包括了美国版、欧洲版、亚洲版、南太平洋版。这一期的特别封面就是除亚洲版以外的其它版本都有登,涵盖了欧美主流人群。

    这一期也可以说是一期特别周利,罕见的整版报导了沈丹青以及长胜投资集团。因此序言也不一样,让我们来看一下他们是怎么写的,全文登如下:

    你还在为我们欧美是世界工业科技的发源地而沾沾自喜吗?

    你还在为我们美国是网络科技的发源地而沾沾自喜吗?

    你还在为世界首富在我们美国而沾沾自喜吗?

    ……

    文章一开头就是一连串的排比,然后突然掉转笔头,狠狠地警告。

    你错了,那都是过去的辉煌,你不该再夜郎自大了。因为,中国人正不声不响的赶上来了。

    这是序言,还是隐而不发,引起读者往下阅读的兴趣,后面的正文就是实实在在的事例和数据。

    有这么一家企业,叫做长胜投资集团,有这么一个人,叫做沈丹青。下面请大家看一组数据:

    ……

    数据是表格的形式,无法用语言描述,其实就是长胜投资集团已公开的这几年的企业营收数据。呈一条直线上升的阳线,非常的直观。然后就是编辑评论。

    从上面的数据表,我们不难看出,这家企业的成长速度是如何的变态。仅仅前年,他们的国内销售总额还是为零,去年就达到了创纪录的1068亿,约合美金125。65亿左右。出口部分每年也是高速增长。

    ……

    我们再来看看他们的工业科技成就。这家巨型企业集团是从一家废品店起家的,对,你没听错,几年前,他们还是一家小小的废品店。而如今,他们几乎能制造全工业名类的产品,从简单的电子秤到复杂的光刻机,再到巨型设备的燃气涡轮发电机组。他们都能制造,并且正在进军重工业,而且已经有一些值得骄傲的成果了。笔者有幸见到了他们生产的一辆名为唐朝a8的奢华汽车。首先声明,我不是为他们打广告,而是他们生产的汽车确实太漂亮了,从外形和做工都全面超越了当今国际汽车著名品牌。下面是我从多角度拍到的图片,请大家鉴赏。

    ……

    杂志最后的结尾,很简短,但是造成的震撼却一点也不少。

    忘了告诉大家一句,长胜投资集团这么一家巨型企业集团是杂志上的封面人物沈丹青先生独资所以,所以我们可以很轻易的得出他的身家财富,保守估计都是五百亿美元以上,也就是说,他已经是世界首富了,而且是当之无愧的世界首富,今年的世界首富宝座,被中国人夺去了!!!

    文章后面结尾的三个感叹号,很有深意,引起了欧美人士的广泛深思。

    ……未完待续

第401章:统一队服

    时代杂志的影响力还没有传到国内,因此沈丹青还不知道,第二天一大早,他一于继往地骑着单车去上学,走到经管学院的入口处,却被一位年轻的女孩拦住了。

    “沈军学长……”

    姑娘刚说出他的名字,就被沈丹青打断了:“这位女同学,请听我说,我已经有老婆孩子了,我并不是你想象的单身男青年,因此,我们最好不要深交,以免引起我妻子的误会,再见!”

    沈丹青说完这番话就急急忙忙地推着单车进入经管学院了,而那个女同学也气得直跺脚。可沈丹青却头也不回地走了,在这方面他已经有经验,他必须快刀斩乱麻,不给那些爱慕自己的女孩子们丝毫瑕想的空间。

    到了教室,沈丹青刚坐下没多久,后面进来的黄自立就走到他面前咬牙切齿地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沈军同学,你要不得啊!竟然辣手摧花,那个女同学被你搞得哭哭啼啼,你如心何忍啊!”

    然后他自己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刚才在门口的一切都被他看到了,于是他就故意搞怪。同学们不知道为什么,就纷纷问他,被他添油加醋的宣扬,一下子搞得全班都知道了。

    杜海潮还特意走过来对他说道:“你结婚了也好,不然以你的桃花运,不知道要被你祸害多少女孩子,现在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能看不能动,干着急,哈哈哈哈!我想想都高兴。这样兄弟们讲女朋友的机会都要高一些。你现在的境况用一个什么成语来解释呢?……唉!真着急,我竟然一时想不出来。”

    这时坐在沈丹青前面的一个同学掉转头来接话道:“望梅止渴”

    “望梅止渴?不妥不妥!”杜海潮摇着脑袋像个老夫子一样说道。然后他就总结道:“反正就是拥有一颗树,却丢了整片森林的意思。”

    “难道是:得不偿失?”另外一个同学也插话道。

    “还是不妥”杜海潮又摇头否定道。

    “我知道,我知道,应该是:悔之晚矣。”又有一个同学远远的大声地叫道。

    “不错,这个成语,比较贴切。正好描述了沈军同学此时悔恨而又矛盾的心情。我觉得这个故事完全可以写一篇生动的故事,请哪位高人执笔疾书,也是一段佳话。”杜海潮摇头晃脑地说道。他的搞怪,又引起了班上同学们的哄笑。

    像这种情况,沈丹青就知道千万不能接话,否则一定会被同学们群起而攻,因此他闭着嘴巴一言不发,任他们说去,幸好,不久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都迅速地回到了各自的座位,不久,任课的教授进来了。又是一节枯燥的课程开始了……

    学校的生活就是这样,既有欢乐也有枯燥,每一天都在交替上演。

    下午放学,沈丹青收拾书包,正要往外走,被黄自立叫住了:“军子,等一下,今天我们研究生队与本院经济系三年级联队有一场比赛,这是我们研究生队的第一场正式比赛,我们一定要十二分的重视,主力队员一定要全部上场。”

    “好啊!有比赛打,我求之不得啊!”沈丹青高兴地答应道。然后他又转头问唐秘书道:“表哥,我们的队服做好了吗?”

    “做好了,我放在家里没有带来。”唐秘书回答他道。老板要求办的事,他敢不照办?况且这也只是一件很小的事,他打了个电话给春天商贸有限公司,然后他们就把命令下达给了位于北京大兴区的春天百货超市,他们有现成的篮球服,只是没有印字,因此,印好字就送给唐秘书签收了。这一切,没用一天,就做到了。

    “我在这里等你,你马上回去帮我拿来。”沈丹青习惯性的命令道。

    黄自立还觉得军子的语气有点不妥,毕竟唐书成是他的表哥,哪知道唐书成却“嗳”了一声就飞快地跑出去了。丝毫没有违逆,好像军子同学的话就是圣旨一样。这下子,他就有点怀疑了,他怀疑沈军同学可能是富豪子弟,而唐书成就是陪他读书的表哥。如果是这样就说得过去了,表哥表哥,在金钱面前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做小了。难怪沈军同学几乎从不带钱,都是由他表哥买单,原来这些钱都是沈军同学给的。想通了这一切,黄自立就忍而不发了。不过从此以后他也高看了沈丹青一眼,不敢再随便取笑他了,毕竟富家子弟的能量可不小,最好不要得罪。

    黄自立的想法虽不中亦不远矣,也不算是误判。这是后话暂且不提,唐秘书跑回家去拿衣服不久,篮球队的同学就来找他们了,这场球赛的联络人是黄石平,他身体条件优越,身高1米88,是打篮球的好手,因此也经常做其他球队的外援,人面广,所以这次才联络到了经济系三年级联队比赛。

    “伟人,军子,你们怎么还呆在这里不动啊!我们先去球场热热身。”黄石平一进教室就大嗓门地叫道。大学生的课程比研究生又要多一些,所以此时他们还没有放学,因此黄石平想组织球队先去熟练一下球场,占一点点优势。

    “长子,等一下,有人回去拿球衣球鞋了,不用多久就会回来。”黄自立出声回答道。长子是黄石平的外号,他这么高,叫长子是名符其实了。

    “有统一的队服了吗?哈哈!那更加好,那好,我们就先等等吧!”黄石平高兴地答应了。

    一支球队,有统一的队服就有了凝聚力,犹如有了灵魂。只是这需要金钱的付出,一般的杂牌队都做不到,也没讲那么多正规,各人穿各人的衣服,五颜六色,队号也不统一,可能同一球队,有几个一号或8号。现在他们能统一队服,黄石平当然很高兴了。

    其他几个队员也非常高兴,大家都爱好打篮球才组建了这只球队,他们也想球队正规一点。于是他们纷纷向沈丹青道谢。

    “谢什么?我也是球队的一员,我经济条件好一点,多出点力是应该的,以后我们球队产生任何开支,我都包了。”沈丹青大笑着再次强调道。

    令他们更高兴的还在后头,过了十多分钟,唐秘书提着一个大包满头大汗地回来了,这么大冷天的,显然他累得不轻。

    “来来来,大家按自己的号子来领衣服,每人两套。”唐秘书放下大包,就冲大家说道。他很识趣,有外人在,他没有特意向沈丹青回报。

    “是吗?那给我拿一号的衣服。”黄石平高兴地冲到唐秘书面前说道。

    唐秘书闻言就在袋子里翻找,找到了标着一号的小塑料袋,拿出来递给黄石平道:“喽!这是你的,你试试看合不合身。”

    黄石平接过来打开一看,哇!不仅有两套衣服,还有两双球鞋,看料子和做工,都是高档名牌货,好像是什么野狼牌,他不认识这个牌子,但是仅目视和手感,衣服就绝对差不了,不是那种廉价的纯尼龙衣服。

    其他同学当然也是高兴的一一上去领了属于自己号码的衣服。其中黄自立拿到衣服和鞋子,看到上面的野狼商标,立刻就乐得大叫:“哇!是野狼牌,太好了,谢谢军子。”

    “野狼牌我没听说过,是名牌吗?”他旁边的张邦国就疑惑地问他。

    “野狼牌是国际名牌,不是我们国内名牌,你当然没听说过啦!这些衣服鞋子,很贵的,起码超过了两千块钱。”黄自立高兴给他解释道。

    “哇!是吗?那太好了,我自己都舍不得买这么贵的呢?”张邦国也高兴地回道。

    他们俩人这么一问一答,其他人就都知道了,大家都非常高兴,当然也不忘了又向沈丹青道谢!

    沈丹青也乐呵呵地说道:“只要大家高兴就好,这是给大家穿的,不用管它值多少钱,如果烂了,我再给大家补上。”对他来说,这些衣服鞋子花得了几个钱?能提高大家士气那就值得高兴。

    大家本来就自报了号码,一试穿当然很合身了。不过现在还太冷,大家又脱下衣服小心地收进袋子里,穿上了厚厚的冬装。这些衣服要等下正式打球的时候才会穿,运动量大了,就不冷了。

    等大家都收好衣服,黄石平就说道:“好啦!衣服也试穿了,我们到操场去吧!先热热身。”

    黄石平是这次球赛的组织者,因此他担当起了临时队长的工作。他说的热身,其实就是熟悉比赛场地,在一些不正规的场地,可能篮框都不标准,有点歪,那么可能某个方向投篮会更容易进框,反之,其它方向投篮就很难进框,先熟悉了,就是巨大的优势。

    黄石平一说,其他同学当然就纷纷跟他走了。球场就在本院的体育场,因为两支球队都是本院的。

    他们还刚刚成立,先要跟本院的球队打,积累胜绩,打出了威名,外部院系的球队才会慕名而来。只有强者,别人才会重视你,愿意与你交战,这是永恒不破的真理。

    ……未完待续

第402章:半场就赢

    到了体育场,大家都熟悉了一下场地,然后每个人试着投了几个球,从各个角度两边球场都试了一下。

    因为先前等球衣也耽搁了一点时间,所他们没试多久,经济系大三联队的人就来了。

    黄石平就上去和他们打招呼:“你们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休息什么?跟你们这些鱼腩队打还要休息啊!直接开干,早打完早收工,好早点回去吃晚饭。”大三联队的队长大言不惭的说道。在他看来,这次比赛不过是看在黄石平的面子上陪他们玩玩,没必要当真。

    因为以前的研究生队,确实是鱼腩队,所以黄石平也不争辩,心里想一定要打出点威风来,让这些牛逼哄哄的老弟们,瞧瞧大哥的厉害。于是他就说道:“那好!我们换了球服就开战,球场上见高低。”

    说完他就掉头回本队通知大家开始换球服。早春的北京正是最冷的时候,体育场很大,没有暖气,大家都是忍着冻,换上了单薄的球服和球鞋。换好衣服再蹦跳几下,暖和一下身子。

    两边换了球服,立刻就显出了优劣。一边是杂色衣服,一边是统一的桔黄色球服,并且都有队号,非常正规,好像是正规队和杂牌队在进行友谊赛一样,和大三联队的队长想像的不同,此时双方身份正好掉了个个。自己球队反而成了杂牌队了。因此他就上前嘲讽道:“哟嗬!搞得还像模像样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绣花枕头啊!”

    “少耍嘴皮子,你们先选球场吧!”黄自立冷冷地反击了一句。

    “选什么球场,就是我们双方所站的位置为本队球场,来,我们两人分首发权。”对方队长很随意地说道。

    两人站在中心点,争夺首发。黄石平占有优势,他比对方队长高了三厘米,当然还要看双方的弹跳力,黄石平的弹跳力也不差,果然抢到了首发。

    研究生队发球,由带球后卫黄自立发球,他没有思考,直接就发给了沈丹青。好一个沈丹青,他接到球就趁对方防守队员还没有近身,直接运球冲刺。

    对方中锋看到沈丹青直接开冲,就想上前拦截,被沈丹青侧身左手拍球右手拦住他,轻轻一划,那人就落在身后吃灰了。他没有沈丹青这么大的力气,虽然也很高,但也是白搭。

    沈丹青有经验了,他运球片刻未停直冲对方得分区,这下对方慌了,一名防守张邦国的后卫恶狠狠地过来拦截。前有恶狼,好有追兵,沈丹青知道自己不能片刻停顿,否则球就可能被夺去。因此他拿起球假装投篮,对方后卫只好跳起来盖他,沈丹青虚晃一枪,就将球传给了张邦国,此时的张邦国无人防守,因此他稍微瞄了一眼篮框,就自信地投篮了,中了,仅不过一分钟,研究生队就先夺一城,两分入手。

    这个球赢得漂亮,干净利落。对方不知道己方的套路,所以莫名其妙的就失了一球。对方队长急了,他上前对自己一边的中锋恶狠狠的说道:“你给我狠狠的盯住那个8号球员,不要让他起锋,他那么大胚子,起锋了,你拦不住。”

    “嗯”对方中锋点头应了,他也知道是自己失误,才失了球,只好老实地应了。

    现在是大三队发球,先失了一球,他们就比较谨慎了,只是两个后卫在相互传球带球,步步逼进,战场移至研究生队球场。

    沈丹青没有乱动,紧紧地监控着对方中锋,他在赌,对方不知道他的底细,不敢将球传到中场。果然对方看到沈丹青好像防护得很严密,不敢传球给中锋,而是趁机传给了己方前锋。

    球到对方前锋,就不关沈丹青什么事了,因此他张开双臂,背对着对方中锋,使他近不了篮板下。他做到了,对方根本推他不动,被他远远的拦在三分线外面,都成了他们队的后卫了。

    对方前锋在黄自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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