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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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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车队可不是通过这里,而是专门为解决沙漠问题而来。
车队的人,纷纷将几袋子种子从车子上搬了下来。
这些种子就是超级旱草种子。
再被运送过来之前,就已经经过催种液的侵泡。
“好了,所有人开车以这个水源为中心,进行撒种。”
为首的是一个老年男子,正式国家沙漠绿化防治部门的一个专家,此次带队亲自来撒种。
他可是亲自参加过超级旱草的验收。
能够亲手来为这片人类禁区的沙漠,撒播生机,是这一辈子的最大渴望。
现在终于有机会实现了。
“我说赵教授,这样真的靠谱吗?不挖坑,浇水,施肥,这种子会发芽吗?而且,风沙一吹,还不得被掩埋了。”
一个年轻人疑惑不解道。
“当然可以,这是叶教授亲自研发培育出的超级旱稻,已经通过验收,怎么可能不行。好了,别废话,赶紧去做,记住,一定要撒得散一点,不能密度太大了。”
赵教授很有自信道。
当即那些种子被装入了一个安装在车顶上的撒种器中,然后在车子行驶的时候,种子就会从撒种器中喷发出来,被风一吹,就飘落在沙土之上。
一辆辆车子朝着不同方向行驶。
足足忙活好几个小时,这几袋种子才全部撒播完,以带状的形状,起码覆盖了数十平方公里。
当然,这么点面积,相对于数万平方公里,真是很不起眼啊!
赵教授等人撒种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水源之地驻扎了下来,每天都在巡视查看种子的问题。
两天后的清晨。
“天啦,你们看,种子发芽了?”
有人忽然惊呼起来。
许多人纷纷从帐篷中走了出来。
果然,他们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在,只见无边的沙漠之上,隐隐约约犹如星辰一般,覆盖了难以想象的绿意。
那些都是超级旱草发出的嫩芽。
超级旱草种子真的发芽了。
而且在这么干旱极端的情况下,发芽了,只花了两天的时间。
赵教授看到这一幕,激动万分,当即连忙打电话向上级汇报情况,
接下来的几天,赵教授和他的队员们,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超级旱草。
这些幼苗看似稚嫩,却在高温烈日之下,顽强得生长着。
一天一个样,近看那原本零星的绿意逐渐变得密集起来,在短短一个星期里,最后化为了一片绿海。
赵教授和他的队友们彻底震惊了。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赵教授跪在了那一株株已经长到了一寸多高的超级旱草前,泪流满面。
其他人也都欢呼了起来。
他们知道,眼前这令人震撼一幕对整个世界而言代表了什么。
。。。。。
(未完待续。)
第两百七十九章 龙虎双仙纹
洞天农场里。
叶晓晨盘膝而坐,感受到体内丹田中的草木九灵已经壮大到了极致。
再进一步,就是练气期了。
“想要突破到炼气期,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化生出灵识仙念,然后感应虚空能量,呼吸吐纳之间,就能够吸收能量,炼化为法力,只要有能量的地方,炼气期修士就能够生存下来。”
叶晓晨心中回忆着关于炼气期的许多关键之处。
如何化生出灵识仙念,其实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情。
当然,如果有逆天之物,也能够修补灵根。
叶晓晨拥有神农天赋,自然而言,那是最强天赋了。
实际上,在他的通灵天赋达到+2的情况下,叶晓晨就能够感受到这股意念随时都能够透体而出。
只不过先前的草木九灵没有达到极致而已,所以他才强忍着而已。
因为意念破体,就相当于在人体与外界打通了一条能量通道,不仅可以吸收能量,同样的,体外的能量也会散逸,这个时候,如果根基没有打稳的话,可能就会出现散功的现象。
而且,就算是没有散功的现象,那么筑基层次也无法再进一步,除非是以外气练法,那就是炼气期的修为。
筑基期的修为,在本质上,属于本命法力。
本命法力越雄厚,根基就打得越好。
叶晓晨的根据之雄厚自然不用说,本来,一道草木之灵,就以将他推动到炼气期层次。
他足足炼了九道,根基雄厚可想而知。
“现在也该突破了。”
叶晓晨深吸一口气,猛然意念一动,再也压制蠢蠢欲动的精神意念,刹那间,整个人浑身一震,就好像被针刺在人体身上,扎出了许多的空洞来。
刹那间,全身毛孔舒张开来,一股股气流喷射而出,与此同时,叶晓晨感觉到自己的精神意念在通过了灵种的洗礼之后,彻底蜕变为仙识,然后从离体释放出去。
刹那间,他周围空气微微一震,许多的浮沉悬浮了起来。
形成犹如涟漪一般荡漾的水流,那是他的仙识之力。
此刻,在他的仙识感应中,一股奇特的景象在脑海中形成,这是一个立体景象,上下左右,纤毫必现,比肉眼看到的真实奇妙得太多了。
“很好,我的仙识足足可以覆盖百丈之内。”
叶晓晨毫无顾忌得将仙识释放出去,几乎遍布了整个农场。
陆东塍,练玉竹,杜月秋,屠百元四人全都感应到了。
在这股仙识之下,他们感觉到自身修为都被压制住了。
“这就是老板的灵识吗?好强大啊。”
四人心中惊叹万分,有种面对金丹期长老的感觉。
对,只有金丹期长老的灵识才能够达到这种雄浑程度。
随着仙识散发开来,叶晓晨可以感应到虚空中存在的种种能量,有从界外照射而来的太阳光,各种宇宙射线,还有仙灵之气,草木之力等等。
伴随着他仙识一动,这些东西好像被遇到了磁铁一般,立马被吸附,然后源源不断得被输送到叶晓晨的体内,被炼化为法力。
“果然啊,筑基期跟炼气期有着天壤之别啊!”
叶晓晨感叹不已。
如果筑基期修士法力有枯竭的可能性,那么练气士就没有了,呼吸之间,就能够吸收大量的能量,转化为滚滚法力,可谓是源源不断,只要不是超负荷使用法力,是绝对不会出现枯竭的可能性。
“而且,练气士修士,可以操纵飞剑法器,将法宝炼入体内,仙识一动,就能够运用的。”
叶晓晨心中一动,现在是炼气期修士,代表可以使用真正的法器了。
他看了一下账户上,还有十几万的仙元,当即准备去商城看看有什么好的法器购买?
除了要留下加速时间所必须要的仙元之外,他可以动用十万仙元。
当即,他打开了神农系统中的商城。
“防御法器是必须的。”
叶晓晨有了第一个选择。
练气士修士掌握的力量不弱,不过有一个弱点就是防御力还不算强,虽然拥有护体法力,却还不足以抵挡高强能的子弹。
所以必须准备一件防御法器才行。
说到底,修士的修为是根基,而法器才是实力的保证。
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法器,就算是低级修士也可能干掉高级修士的。
龙虎双仙纹器。
叶晓晨第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法器。
此法器是一种贴纹法器,以奇特法术神通炼制而成。
属于法器中的纹器。
而这龙虎双仙纹器,乃是以龙吟铁布衫,虎啸金刚罩两种法术神通熔炼而成,形成龙纹,虎纹,一旦被激活,形成双重防御,极为奇特。
虽然只是黄级中品的防御仙器,却需要七万仙元。
购买了!
叶晓晨对这法器非常喜欢,立马购买了。
顿时龙虎双仙纹器出现在手上,就是一张奇怪的贴纸,上面画着龙虎图像。
叶晓晨当即直接法力炼化,刹那间,一道虎影,一道龙影猛然从贴纸上飞了出来,融入叶晓晨的体内。
他意念一动,就能够感应到自己的全身出现了龙纹虎纹,看上去无比威猛。
伴随着他法力一震,顿时一道龙影一道虎影浮现而出,交织成气罩,极为奇异。
“呵呵,果然不错,比起护体法力强大得太多了。”
叶晓晨满意得点点头。
而且,法器的威力会随着修为的提升而增强的。
这龙纹双仙纹器,至少可以让他用到金丹期。
接下来,就该买一把攻击性武器了。
用什么呢?
当然是飞剑了。
这飞剑不知道是多少仙侠迷的最爱了。
叶晓晨也不例外。
至于说什么神农不需要用飞剑?废话,反正我只是用来耍帅的,有何不可?
当即,叶晓晨弄一把黄级下品的飞剑,花了八千多仙元。
这是一把木属性的飞剑,通体碧绿,好像是竹子打造的一般。
这样的飞剑,还是挺适合他的。
当然,他没有修炼过什么剑诀剑术之外,使用起来,就是直来直往。
祭炼过后,顿时,这飞剑猛然缩小化为一道绿光被他吞入了口中,然后沉入了丹田之中。
而他运用的时候,张口一吐,一道绿光激射而出,到处穿梭,拉出了一条绿线,速度无比惊人。
。。。。。
(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章 被强吻了
“哈哈,飞剑果然不错啊!”
叶晓晨意念一动,将飞剑控制悬浮在周身环绕飞行。
只要他的仙识笼罩范围,这飞剑就能够来去无极,收他控制。
当然,一旦飞剑飞出了他的仙识范围,就可能失控了。
“可惜,想要御剑飞行,就必须达到金丹期才行啊!”
叶晓晨心中感叹万分。
金丹期之所以能够御剑飞行,甚至不用飞剑之类发型法器,也能够凌空飞度,就在于炼成的金丹拥有抵消重力等种种神妙。
如果说炼气期的手段单一,最多是依靠各种法术而已。
但是金丹期就不一样了,就算是不用法术,仅凭金丹就能够形成种种奇妙之术。
甚至于各种法术都是以金丹为基础创造出来。
没有达到金丹期,就别想自创法术。
总而言之,金丹期就是一个坎。
在那修仙界,筑基期是底层,炼气期是大众,那么金丹期就是精英了。
“呵呵,我现在总算是一个高手了。”
叶晓晨很满意。
。。。。。
研究所。
叶晓晨正在查看一种新培育的植物。
他现在拥有了仙识,就再也不需要用手去接触了。
意念一动,就能够沟通植物意识,而且,他现在可以一次性沟通多个植物意识。
这就是巨大的进步。
他现在培育的植物叫做超级吸尘树,是专门用来改善日益严重的雾霾。
这种超级吸尘树的原理比较复杂,不是其他的植物可以比拟的。
在某种情况上,跟净化之草有些类似,因为净化之草是吸收核辐射,而超级吸尘树是吸收的空气中的灰尘等污染颗粒。
不过,原理还是有很大诧异。
因为核辐射属于一种无形射线,而灰尘等污染颗粒却属于有形物质。
这其中有很大的技术难关。
不过这难不倒叶晓晨。
在修仙界中,就有类似的仙植。
既然有实例,自然而言就能够培育出来的。
当然,其中的原理太复杂了,绝对是现代科技无法复制的。
不过,想要培育出来,叶晓晨也要花不少时间。
要知道净化之草,使用的仙丶青草,由于这东西很便宜,而且可以结成种子,种子也可以种植,遗传了吸收核辐射的能力。
但是那种修仙界的除尘仙树,却等级太高了,不是叶晓晨有财力能顾购买的。
所以,他只能自己培植了。
“教授,刚才沙漠防治中心那边打来电话说,超级旱草的效果非常好,他们要再订购一批种子。”
季玉婷走了进来说道。
现在季玉婷在研究所里的身份,相当于是所长助理了。
毕竟是个美女,总比其他大男人养眼得多。
“你让他们联系人间神农公司吧。”
叶晓晨说道。
超级旱草种子的培育,研究所早就已经委托给人间神农农场了。
“嗯。”
季玉婷点点头,正准备离开,被叶晓晨叫住了,“婷婷,听说你要考研究生了?”
“是啊,教授,要不你弄个研究生导师,我就直接在你门下读研究生得了。”
季玉婷点头说道。
关于植物意识这么学科,现在国家还没有定为研究生专业范畴。
而叶晓晨也暂时没有研究生导师的资质。
现在季玉婷在研究所,也只是相当于实习而已。
她想要得到研究生文凭,还得继续去读其他的相关专业。
“额,这个应该很快就会批下来了,到时候,你就可以直接待在研究所里读研的。”
叶晓晨笑道。
他早就向中科院申请了,这一点并不难度。
而且,国家方面也在研究将植物意识学科纳入植物学的专业选修范畴。
当然,由于这门学科没有相关资历的老师,暂时是行不通的,估计暂时只会在南省农大试点,到时候,会有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们兼任任课老师。
没办法,植物意识这么学科对学生资质要求太高,很难大众化,绝对是很偏门的高端学科。
“太好了。”
季玉婷欢呼了一声,竟然被保住叶晓晨亲了一下。
叶晓晨愣了一下。
而季玉婷脸颊绯红,知道自己唐突了,连忙说道:“额,刚才太激动,别介意啊?这可是我的初吻,你没有吃亏。”
说完之后,她就转身离开了。
叶晓晨不由得摇头一笑,也没有多想。
外面。
季玉婷拍了一下鼓鼓的胸口,脸上红晕还没有退去,长出一口气说道:“我刚才怎么会。。。。真是丑死我了。”
“教授不会多想吧?”
季玉婷看了一下门,平息了一下心情,“如果教授多想了呢,我那该怎么办?严正拒绝?对了,教授可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他不是那种乱来的人,嗯,对,就是这样。”
想到这里,她这才舒了一口气,可是,心中却总想着刚才的事情,有点心不在焉。
。。。。
叶晓晨接了一个电话,是汪心怡打来的。
“晓晨,明天晚上有李梦瑶演唱会,跟我一起去看,好不好?”
汪心怡说道。
“好啊。”
叶晓晨直接答应了。
他知道汪心怡特别喜欢音乐,在耳朵恢复正常之后,就会音乐的喜欢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
她除了喜欢听叶晓晨的笛声之外,就最喜欢一个女歌手,叫做李梦瑶。
此女的歌确实很好听,称之为天籁之音也不为过,不仅是嗓音口,而且有种穿透灵魂之感。
至少在叶晓晨听过的歌中,只有区区三五人能够达到这种水平。
还是全世界,至于国内,为此一人而已。
现在叶晓晨对音乐有着极高的鉴赏能力了。
所以,对于去听李梦瑶的话,他还是挺愿意的,更何况是陪着汪心怡。
时间很快就到了第二天傍晚。
叶晓晨开车载着李梦瑶离开了别墅。
另外汪水生也带着妻儿开车一起去了。
褚青青也是李梦瑶的歌迷。
汪水生倒不是不怎么喜欢听歌,不过拗不过褚青青,也只能一起去了。
抵达演唱会现场的时候,几人为现场的情况给惊人住了。
简直是人山人海啊!
不得不说,李梦瑶在国内的人气实在太高了,堪称是天后一级,而且还是那种超级实力派,再加上非常漂亮清纯,真可谓是男女老少通杀,全国乃至亚洲不知道有多少歌迷呢。
。。。。。
(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一章 笛声
演唱会现场。
人头簇动,黑压压一片。
大量的粉丝挥舞着荧光棒,时不时跟着台上正在献唱的李梦瑶的节奏声嘶力竭得唱着。
气氛非常浓烈!
只有身处这样的场合,才能够真正感受到歌声的感染力。
所有人的情绪都带入了其中,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共鸣。
叶晓晨听得暗暗惊叹,怪不得有名气的歌手经常要举办演唱会,赚钱是次要的,真正要巩固粉丝的忠诚感,才是最重要的。
在这样的气氛场合下,所有粉丝对歌手的认可和崇拜会达到一个巅峰。
汪心怡和褚青青两个全都投入到了李梦瑶的歌声中,跟其他粉丝一样,全都大声跟唱了起来。
唯有汪水生好像是真的没有音乐因子,很不适应这样的场合。
再加上烟瘾翻了,他就偷偷跑了出去。
叶晓晨见此也没有在意。
这场演唱会,足足进行了好几个小时。
叶晓晨听得津津有味。
当然,这样的气氛和感染力,还是不足以让他彻底沉浸进去的。
演唱会终于结束了。
“咦,老汪呢?”
褚青青这才发现丈夫不见了。
“汪哥早就出去了。”
叶晓晨说道。
几人随着人流出了演唱会现场。
在停放车子的地方,正好看到汪水生正在打电话。
“终于结束了啊?”
汪水生挂了电话,笑道。
“就看场演唱会,把你急成傻样了,你看晓晨就一直陪着呢。”
褚青青瞪了汪水生一眼。
由于时间太晚了,汪水生他们不放心叶晓晨开车回去,挽留他留宿。
叶晓晨也就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跟汪水生去了人间神农农场,排除了一些种植方面的问题。
现在人间神农农场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大型综合性的种植农场,占地面积超过两千公顷。
而且,还计划在两年内,种植面积达到一万公顷的程度。
现在人间神农农场早已经盈利了,叶晓晨估计,不出一年的时间,盈利程度一点也不比仙泉公司逊色。
人间神农农场种植出来的产品,全部都是销售到高端市场,属于精品中的精品。
甚至有的已经走出了国外。
能够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就拥有如此惊人的成果,汪水生绝对是煞费苦心了。
当然,叶晓晨研究出的各种更加优良的种植物就更是居功至伟了。
。。。。。
在沙市的一个高档酒店中。
奢华的商务套房中,李梦瑶躺在床上,虽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她没有起床。
昨天的演唱会,让她太疲劳了。
体力消耗非常大,就算是一个晚上的睡觉都不能恢复过来的。
她正在用手机听着一个网站的笛声。
这笛声不算特别清晰,却让人听得极为入迷。
当除李梦瑶第一次听到之后,就惊为天人,她没想到一手笛音竟然可以好听到这种程度。
最重要的是,这笛音中蕴含了一种很强烈的感染力,可以深入灵魂。
而且,在听了笛音之后,就能够极大的放松精神,让她心生愉悦之感。
所以每次演唱之后,她通常都会听听这首笛音。
一曲终了。
李梦瑶露出了一抹意犹未尽之感。
“真希望能够现场听一下这首笛音,那该是多么的美妙?”
李梦瑶喃喃自语。
她知道这只是一个奢望,虽然网上都在寻找这个吹笛人,却一直没有消息。
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她的经纪人秦姐走了进来。
“梦瑶,我们跟铃老师约好了,今天去她那里看谱子的。”
秦姐说道。
“我知道。”
李梦瑶点点头。
这次来羊市开本来是顺便的,主要目的是找国内有名的金牌词人王玲,她最近准备出唱片的,主打歌一直没有弄好,所以就想找玲老师帮忙。
以王玲在作词界的地位,她已经很少帮人写词了。
也就是李梦瑶这样的顶级天后,才能够请得动王玲。
洗刷过后。
吃了一点东西,李梦瑶就在经纪人和保镖的陪同下,朝着王玲的住处而去。
王玲住的是一套高档别墅。
这是她最近购置的。
“玲老师,这就是我的要求和想法,你看怎么样?”
李梦瑶巧笑盈盈说道。
“立意很好,也适合你唱。”
王玲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美妇,温柔贤淑得装扮,浑身透出一股柔得如水一般的气质。
她的丈夫是一个带着金丝眼睛的中年男子,叫徐朗。
是国内很有名气的钢琴家。
王玲的老公徐朗给李梦瑶几人泡了茶,打了招呼之后就出去了,显然在知道妻子跟李梦瑶要讨论写词的事情。
王玲跟李梦瑶讨论了许多,才渐渐有了感觉。
正当王玲准备动笔开写的时候,忽然间,一阵若有若无得笛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虽然很轻很淡,却很撩人,让人忍不住去听。
王玲立马放下了手上的笔,连忙朝着楼上跑去。
而徐朗也从钢琴室出来,跟了上去。
李梦瑶听到这笛声,微微一愣,露出了难以言语得惊喜,旋即也连忙跟了上去。
她的经纪人秦姐见此,也连忙跟上去。
就这样,四人很快就来到了别墅的顶楼。
顿时,原本只能隐隐约约听到的笛声,清晰了许多。
四人听得如醉如痴。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笛声消失,众人怅然若失。
“真是太好听了,真不知道下次要再等多久才能听到。”
王玲露出了一抹意犹未尽之色。
“是啊,这是我搬进来听到的第三次了。”
徐朗温润得目光中,还有着迷离得神光。
他们夫妻有一次来羊市拜访人,无意中听到了这笛声,然后就彻底迷上了,为此花巨资在这里购买了一套别墅。
只是,他们不知道这笛声什么时候才会再次响起。
为此,他们这一个多月,索性天天守在别墅,只为能够再听这笛声。
“玲老师,你们知道这吹笛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吗?”
李梦瑶脸上有着兴奋之色。
她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在这里找到了吹笛之人。
从这笛声来看,肯定在这片别墅区。
“不知道,根本听不出方向,而且,笛声响起之后,我们那还顾得了去辨认笛声的方向,已经彻底沉醉在笛声中,不能自拔了。”
王玲摇头苦涩说道。
如果知道吹笛之人是谁,她们何必每天守在这里。
“只希望吹笛之人能每隔一段时间吹奏一次,我就心满意足了。”
徐朗如此说道。
李梦瑶微微有些失神,心中被猫爪子挠过一般,总想着见到那个吹笛之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未完待续。)
第两百八十二章 哀求
汪水生的别墅中。
叶晓晨正在汪心怡的庭院中吹笛。
一曲完毕之后,叶晓晨将笛子放下来。
“真好听,你吹的笛声真是百听不厌啊!”
汪心怡露出了甜甜的微笑。
“你喜欢听,我就天天吹给你听。”
叶晓晨笑道。
“我们出去走走吧。”
汪心怡轻笑道。
叶晓晨点点头,两人牵着手出了别墅,在别墅区里走动着。
这别墅区的环境非常好,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晓晨,我已经想好了,想当歌手,当李梦瑶那样的歌手。”
汪心怡忽然说道。
“好啊,我支持你。”
叶晓晨笑道。
他知道汪心怡的梦想,曾几何时,听到声音对她来说,是一种奢望,跟别说是音乐了。
自从她耳朵好了之后,就彻底对音乐产生了迷恋。
她每天花很多时间在学习音乐方面的知识。
为此,汪水生还给她请了一个专业的音乐老师。
不过,这个音乐老师告诉叶晓晨,由于汪心怡的耳朵听力没有完全恢复,虽然有助听器,可以跟正常人一样,却也造成了听到的声音变得不纯正起来。
所以会干扰汪心怡对音乐的理解。
而且,汪心怡的嗓音虽然正常,却终究太久没有说过话,缺乏音乐人的那种细腻感,需要从长时间的锻炼才有可能转变过来。
换句话来说,汪心怡真想要成为歌手,想要成功,难度非常大。
不过叶晓晨支持汪心怡的一切决定。
他知道这个女孩曾经失去了太多,现在有了重头再来的机会,虽然充满了困难,却会坚定得走下去。
不管怎么样,总归要尝试一下。
而且,叶晓晨已经有了想法,一定要支持她的梦想,为此给她创造最好的条件。
两人正说着,忽然从对面走来几个人。
“李梦瑶?”
忽然,汪心怡指着对面带着墨镜的女子,惊喜得说道。
对面的女子李梦瑶没想到自己带着墨镜和帽子,都被人认出来,心中苦笑一声。
她们几个出来,就是为了寻找那个吹笛之人。
只是,这别墅区太大了,一栋栋别墅,虽然密度并不大,却无法辨认方向。
她们只希望能够碰到有拿着笛子的人。
“李梦瑶暗,我好喜欢听你的歌,能给我签个名吗?”
汪心怡已经小跑了过去。
叶晓晨微微一笑,明星的影响力还真大啊,连汪心怡都如此喜欢。
“好的。”
李梦瑶显得很和善,停了下来,从旁边的经纪人秦姐手上,接过了笔,就在汪心怡身上的白色衬衫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晓晨,赶紧过来啊,你也让李梦瑶签一个名。”
汪心怡连忙对叶晓晨招手道。
叶晓晨无可奈何,只能走了过来。
李梦瑶似乎看出叶晓晨对自己的签名,并没有太多的激动,顿时明白过来,不过她也不在意,这种情况很常见,不过任何都成为她的歌迷。
她还是很认真得在叶晓晨的衣服上签了一个名字。
“谢谢。”
汪心怡连忙道谢。
“不用谢,这是应该的。”
李梦瑶点头微笑道。
她正准备跟王玲三人离开,忽然,她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问道:“请问一下,你们之前有没有听到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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