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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时尚女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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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手轻脚开了大门,又在玄关处换了棉底的拖鞋后,盛勋才朝里边走,他刚把领带扯掉,就诧异地听到了极轻极柔的哼唱声从主卧传出来,他脚步一顿,心里莫名一点雀跃。
走到主卧门口,他轻轻推开门,视线里,柔和的壁灯灯光下,眉目如画的女人侧躺着轻抚有着睡得不安稳的小婴儿。
她眉目间的温柔一如记忆中的,让人难以不心动,即使这一年多以来她对自己越发冷漠,即使现在她柔暖的浅笑已经不再属于他,此刻盛勋是彻底沉溺了。
“素素——”这个叫了无数遍的昵称情不自禁从嘴角溢出。
然而回应他的,是妻子蹙起的眉和扫过来的冷淡目光。
盛勋瞬间就回了神,带着歉意勉强地朝妻子笑了下,又轻轻阖上卧室门。
他多希望,多希望……
喉咙一哽,盛勋深呼吸了口气,转身去了洗浴间。
等他泡了半个小时澡,路过主卧准备去书房睡觉的时候没忍住,又轻轻打开主卧的门。从知道妻子怀孕起,只要他喝了酒,不管洗的多干净都会自觉地去书房睡。
壁灯柔柔的光填满了整个房间,可视度没有白炽灯高,但胜在不刺眼。
床头,一大一小两张脸蛋几乎贴在一起,大人舒展着眉,呼吸清浅,婴儿微微张着嘴呼吸着,并不显胖的小肉脸娇憨得可爱。
盛勋探出手想摸摸他的宝贝,却陡然停在了空中,最后还是默默把手收了回来。
他看着妻女肖似的睡容,内心一阵接着一阵的难受。
曾几何时,他竟然连自己视为最珍贵宝贝的妻女都不敢靠近了。
仅仅过去一年啊,就已经物是人非。
两年前,他和她还依偎在这床头。
她说:“阿勋,今天黎萱也走了,你知道吗?”
“知道。”黎萱是她的大学同学,也是他大学舍友黎万辉毕业就领了证的妻子。
“看黎萱总是一脸淡淡的,就连和万辉约会也没个笑脸,我还一直以为她不怎么喜欢万辉,毕业的时候还劝她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拖着人家,没想到第二天他们就去民政局领证了。上次见到他俩,万辉还说他们都姓一个黎,会永远两不分离的,怎么就……”后面的话全哽在了嗓子里,她脸上已然泪流满面。
他紧紧搂着她,无声安慰。
待平静了些,她轻轻地说道:“今天我陪黎萱去医院接万辉的遗体,黎萱跟我说她家里没什么人了,父母爷奶都被她克死了,别的亲戚已经不认她了,现在就连她的唯一也被克死了,她求我以后等她死了将他们的骨灰混在一起葬了,还将存折给我,我没要,劝她看开点,她答应得好好的,火葬前却说要单独和万辉最后说几句话,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她躺在万辉旁边一动不动……最后还是没抢救过来。”
“对不起,我应该早点赶回来的……”
“不,你不用说对不起,谁也不想会发生这样的事,”她打断了他的话,“其实这样也好,他们现在是真的再也两不分离了。”
看到她满脸的难过,他转移了话题:“素素,要不就接受爸爸的好意……”
“不用,我会等你功成名就的时候身骑白马踩着七彩祥云来迎娶我。”她再次打断他的话,略显俏皮地开了个小玩笑,神色里却满是认真。
“好,我会努力的,争取明年就来迎娶你。”他亲了下她的额头,低低笑了声。
“婚礼只是个排场,不用急你慢慢来,但是结婚证我们可以早点领回来呀,先把你的所属权标记好,免得以后哪个不长眼的小蹄子觊觎我们的盛总。”她眼眶还红着,但眉间已经没了之前的郁色,她唇角微微上扬,微扇动着长长的睫羽,眸光似水,柔和而美好。
没想到一直温柔大方的她也会骂人,他愣了下,哑然失笑。心里满满的甜蜜,若说标记所属权这事,最急的一定是他,从最初认识她开始,他就一直在为之奋斗。
她被他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埋首入他胸口。
良久,她说:
“我现在特别能理解黎萱对万辉的感情,如果哪天你不在了,我也会像她那样。”
这句话是他听到的最动人的话,没有之一。
“我也是。”他承诺道。
他们找了个吉日去领会了结婚证,事后岳丈大人知道了把他狠狠臭骂了一顿,以己度人,问他如果以后他的女儿也被个还不知道前途的小子勾走了他会怎么做。他想也不想回答“先揍成猪头再说”,等醒过神来他就对上了岳丈意味深长的目光。
好在最后看在素素的面子上,岳丈放了他一马,没有真把他揍成猪头,只是重重地拍了他肩膀两下,让他好好照顾素素。也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很想和素素有个孩子,如果是女儿更好,尤其是像素素这样聪明又温柔的。
第二年初,一天,素素贴着他的耳朵告诉他肚子里怀了一个宝宝了,那瞬间他感受到了一种普通人中了千万大奖的没顶惊喜。
可没过多久,素素就变了,一开始是阴晴不定,后来就直接和他冷战,一点过渡期都不给他。
从认识到结婚,他们之间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意相同,所以从相识到相爱水到渠成,她懂他的为人,懂他的理想,懂他的情绪,所以明明门第之差横亘在他们中间,她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的追求。他亦然。
可是现在,他却完全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她变化这么大,他已经不再觉得这只是妊娠期生理反应了,他感觉的出她这么冷着自己的目的——她不想和他白头到老了,真是该死的心意相通。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啊?这个问题他不只一次问过。
我不爱你了。
和你真正在一起后才发现我们不适合。
以后我们互不干涉,你去外面找小三小四都行,只要不闹出人命不把人带回家我都可以。
之前再动人的海誓山盟在这几把尖刀前就像是纸片似的,分分钟被秒成了渣。
盛勋像是不知疲倦似的,在床边站了好久,直到妻子突然翻身,他才缓步走出主卧,因为背着身,他并没有看到刚刚翻身的人悄然睁开了眼睛看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
一扇门合上,隔断了里面的视线,也隔断了外面的视线。
早上,盛勋是被手机来电铃声闹醒来的,他迷迷糊糊地拿起手机看了眼,是司机小刘。
电话里,小刘问好后问他还去不去公司,他看了下时间才发现离平时去上班的时间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难怪小刘会打电话来问这样的问题。
他爬起来差点摔地上,扶着墙走出书房,正好见到妻子端着水杯往主卧走。
见到他一身憔悴,她面无表情地说:“如果病了就去医院,治好了再回来,娇娇身体弱,很容易感染病毒。”
很久都没听她讲这么长的话了,可惜不是在关心他,只是担心他把感冒病毒带给了女儿。心里不可为不失落,但打击太多,他都快习以为常了。
人心不是铁打的,他到底不能做到真的不在乎妻子形容陌路的冷淡,再加上公司刚上正轨,应酬多,他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但不管再晚他都没在外边留宿。直到有一天他醉了,梦到他和素素和好如初了,醒来后发现躺在身边的不是素素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素素是再也不会和他和好如初了。
面对素素通透的目光,他愧疚得想逃避,但抛开感情,还有责任在,他将那个叫梁小慧的女人打发的远远的,学着将全部心思放女儿身上。后来梁小慧带着个女孩找上他,那个时候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盛勋了,他创立的企业已经壮大到可以随时上市了,与此同时他处理事情的手段也更加圆滑。他将母女俩养在了郊外,保镖保姆监视着,在接下来几年里相安无事。
他和素素的小宝贝不知不觉就八岁了。
在他们已经住了五年别墅里,全家人给小宝贝过了一个小温馨的生日。
那晚,月明星稀,在他以为又会像往年一样过完今天,素素却将他约到露天阳台。
“我以为你再也不会主动找我说话了。”盛勋看着她,万分感慨地说道。
这几年为了照顾娇娇,素素也消瘦了许多,原本圆润的下巴都变尖了,不知情的还以为她去整容了。
“看到你能白手起家攒下这么大一份家业,我很高兴,”素素弯起唇角,今天的她格外显得精神漂亮,“很抱歉,这几年我的任性。”
盛勋听得一愣,注视着眼前人看了几年却依旧看不腻的脸,他不是八年前的盛勋了,听到她这明显带着和解的话,他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探究她的神情。
她眉目间一片宁和,她仿佛恢复成了最初他见到的样子,温柔恬静,没有棱角,没有尖刺,有的只是海一般的包容。
当初在第一次见面之前,他就已经听说过她了,听别人说她家里很有钱,捐助学校图书馆翻修的杨先生就是她爸爸。在他的认知里,富家大小姐就是像某个追求他的女生那样,有点刁蛮傲气和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每天一定要画上美美精致的妆才出门,再开辆名车整个香车美人。
可素素是不一样的,她就穿着一条素雅的长裙捧着书静静地坐在乔木底下的石椅上,神情专注而柔和,清晨的阳光从树叶细缝里泻下来,印在她身上,脸上,被阳光照到的肌肤白得特别亮眼。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就是别人嘴里的富贵美人,他只是开始有意地将晨跑路线缩小到这附近,有一天他跑过去的时候她正好起身,然后意外的撞落了她的书,再然后他看到了她的名字和班级信息。
杨娴素 文学院 中文系 汉语言一年级本一班
原来她就是传言中有个富豪爹的杨大小姐啊……
“不好意思撞落了你的书,这些天只要天晴总能看到你在这里看书,平时你都不会这么早离开,所以没注意到撞到你了,你起身了都没舍得收书,看来你真的很喜欢汉语言文学。”他将书递还给她。
“是啊,很喜欢,我是在西方长大的,但一直对我们的文学很感兴趣所以就选择回国来学习。今天我终于将这本书看完了,所以才准备提早离开。应该我说抱歉的,是我没有留意到你。”她浅笑道。
听到最后一句话,盛勋不知要是该哭还是该笑,他从她面前跑了这么多天竟然都没留意他,可如果不是没留意到他,他们又怎么能撞上呢,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刻意去制造这样的机会的。
“说明这是缘分,你好,我是商学院大三的盛勋,盛放的盛,勋章的勋。”他介绍得格外细。
“你好,我是中文系一年级的杨娴素,我的朋友都叫我susan。”
“我可以叫你素素吗?”他突然脱口问道,问完才发现唐突了。
也许是在开放的国外生活过的原因,杨娴素并没有纠结一个名字的称呼,爽快同意了。
时隔多年,盛勋还清楚的记得,她一颦一笑间的动人风情。
现在,记忆里的她和眼前的她意外重合了。
明明已经过了毛头小子冲动的年纪,盛勋还是忍不住激动了,他握着素素的手凝视她说道:“素素,我还欠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如果明年我们还在一起为娇娇庆生,你再办吧!”素素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报以微笑。
“我们一家人会一直在一起的!我去告诉娇娇这个好消息。”盛勋喜出望外,可能因为这么些年一直奢望的东西突然降临,惊喜到失了镇定,不然他就会发现素素眼眸里的水光。
“对不起,”望着盛勋的背影,素素无声道,“不能再陪你们了。”
听到盛勋在同八岁的小萝莉商讨婚礼事宜,早两天就来别墅的杨温霆却是笑不出来,他的目光恍惚地落在沙发旁的落地灯上。两天前女儿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可能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并不意外,能坚持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了,如果没有小骄阳,女儿能活得更久,可既然女儿自己都不愿意放弃肚子里的小生命,他又能怎样?何况他也不是没有期待过小孙女的出生,既然他这个隔了一层关系的都期待过,更不用说女儿了。
女儿说小宝贝是她生命的延续,很抱歉没能给她一个健康的身体,也很抱歉不能参与她今后的人生,希望他这个做外公的能活久点,最少要能照看到小宝贝长大成人。都说这辈子生的孩子都是来讨上辈子欠的账的,果然没错,他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的人还得来被托孤,小宝贝又不是没有父亲……
杨温霆转头看了眼脸上都笑成花的盛勋,现在笑得有多开心,以后就有多痛苦!
女儿的眼光和他一样准,盛勋这个人很重感情,如果女儿是个健康的人那么无疑和盛勋会和和睦睦到老,可谁叫他的妻子有家族性遗传病。九年前,女儿知道怀孕后确实很开心,但随后的复检情况却不妙,如果她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先不说遗传病会延续到孩子身上,只说她本身就要承担心脏负荷大而引起心脏慢性衰竭的后果。女儿也犹豫过,最后还是决定给这个孩子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不管孩子会不会顺利长大,她总是要尽到一个当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她不能让这个选择投生在她肚子里的小宝贝在还没见到这个世界时就被放弃了。
他不像盛勋,跟着祖辈混迹国外的他并没有那么看重生死,虽然遇上的时候还是很痛心,他妻子去世的时候他很伤心但并没有一蹶不振,但盛勋这个传统男人不一样。他之前去过一些小县城甚至边远山区,甚至还亲眼见证过一对夫妻,丈夫意外去世,身体很健康的妻子突然也去了,还听闻过好几对夫妻也是差不多是这样,妻子病逝,没多久丈夫也开始缠绵病榻,夫妻俩相继去世。
杨温霆叹了口气,沉重地回了房间。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被敲响。
“进来吧,门没锁。”
来的果然是杨娴素,此时她脸上卸下了却伪装的笑容,一脸平静地走进来。
“爹地。”
杨温霆伸手抱住女儿:“我的宝贝!”
“心痛越来越厉害,爹地,我可能真的过不了今晚了。”
“你放心,娇娇我会帮你照顾好的,至于盛勋那小子我就管不着了。”杨温霆轻轻拍了拍女儿的背。
“他我知道的,只要爹地不告诉他我的病情,他会挺过去的。”
“为了这小子,你布了这么多年的局,何必呢,还不如高高兴兴一起过几年……”
杨娴素打断杨温霆的话:“不一样的,爹地,他和你不一样,我不能拿他的下半生来赌,我赌不起的,当初黎萱和万辉才在一起多久,可黎萱她却毅然跟随万辉而去。”
“傻孩子,黎萱了无牵挂,可盛勋不一样,他上有父母,下有女儿还有一手创办的公司。而且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男人心里装的东西太多了。”杨温霆叹道。
“可我心里装的不多,不过你们三个人,我相信爹地的能力足以保护好娇娇,也能照顾好自己,可我不能也不允许任何一点会让阿勋一蹶不振的可能。是我的自私拖累了他,我宁愿他恨我。”
杨温霆抚了抚女儿的头发,眼眸湿润,轻声说:“放心吧,我会看着的。”
翌日,盛勋敲响妻子的房门,却无人应答,这时身后传来脚步声,紧接着传来岳丈沙哑的嗓音。
“不用敲了。”
盛勋转身,当看到眼睛发红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的岳丈时,心里没由来的一沉。
“爸,素素不在房间吗?”
杨温霆深沉地看向盛勋,平淡地说道:“她在前院停着,走吧,作为她的丈夫,你有权利送她最后一程。”
“啪!”盛勋左手端着的杯子脱力摔在了地板上。
“素素她……”他嘴唇颤抖着,一句话都说不完。
“昨晚她服了大量安眠药,等早上发现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杨温霆相当平静地说道。
“不,这不可能,她昨晚还答应我……”盛勋脸无血色,他想起了她说的——如果明年我们还在一起为娇娇庆生,你再办吧!原来她那个时候已经准备要离开他了。
可是为什么偏偏要用这种的方式?
他认识的素素是个乐观积极并且坚强的人,他们的小宝贝还只有八岁,她怎么能这么残忍??
盛勋失魂落魄地跑下楼,冲到前院,果然那里放置了一口晶棺,快要靠近的时候他反而怯了。他的素素躺在晶棺里,闭着眼,神态宁和,就跟睡着了似的。
“你还没告诉我当年我做错了什么。”
“你答应过我,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你怎么那么狠心扔下我,娇娇才刚满8岁啊,这几年来你满心满眼全是娇娇,为什么现在你连她都不要了?”
“你想离开你早点跟我说啊,我放你走啊,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世上难道就没有一丁点值得你留念的吗?”
“为什么昨晚还要给我希望?”
“为什么,为什么!素素,你告诉我啊——”
盛勋头抵在素素头顶的棺盖上,手握拳头重重锤了一下棺盖。
看着下方再也不会睁开眼看他的素素,盛勋咬着牙,嘴里被一股铁锈味充斥,牙龈都被咬出血了。
杨娴素,为什么要让我认识你!
豆子有话:这个番外是开文之前就写好的,大家先看着。下一个番外预告(女霸王小壮壮)
女霸王小壮壮
大家好,我是小壮壮。
不,小名是壮壮,大名是沈央,听说我差点就要跟某个城市撞名了,最后是我靠谱的祖爷爷拯救了我。
我有一个万人迷大长腿麻麻,还有一个碉堡的粑粑。
麻麻有千万粉丝,他们都称呼我为小公主,这个公主就是那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意思,但很可惜,他们太天真了。
我可不是什么小公主,我是我们家的女王!
从小,我说我要玩秋千,就没人敢让我玩滑梯;我说我要抱抱,就没人敢让我自己走路!
我还有一个青梅竹马小甜甜,小甜甜长得特别漂亮,在我们小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他是我的姐姐。他特别不喜欢大家叫他小甜甜,谁叫就跟谁翻脸,于是周围的人只叫他斯威特了。
但我可不是那么善变的人,我就喜欢叫他小甜甜,并一直坚持着,于是……
有一天,我就被揍了。
那是一次两家的聚会,麻麻们在聊闺蜜情,粑粑们在聊事业,而我因为小甜甜的一句“我有礼物要送给你”就嗨皮地跟着小甜甜去了他房间,然后他塞给了我一副拳击手套和头盔,再然后他说要陪练,再再然后……我就被揍趴了。
那天我发出了我人生中最凄惨的嚎哭声。
听说小甜甜因此被他粑粑抽了鞭子,还被禁足了一个月。
从那以后,小甜甜看我的眼神跟野兽似的,特别凶残,但他再也没有叫我打拳击了,叫我好失望,因为自从被小甜甜揍了之后,我还专门叫把拔请了拳击教练,狠狠练了一阵子,就等着下次小甜甜再叫我陪练的时候好好表现一下。
小甜甜越来越不喜欢跟我玩了,甚至聚会的时候都不来了,他粑粑说他去接受家族训练了,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我好无聊,只好去找黛西阿姨家的萝卜头丸子(诺伯特王子)玩,萝卜头丸子有一头金色亮眼的头发,之前为什么不喜欢跟他玩,是因为从头发上就可以看出我们不是一国的,最重要的是萝卜头丸子不会讲普通话,语言不通怎么做朋友。
你要问我为什么不讲英语,那请问我为什么要为了别人而讲英语?我壮壮生来就是被人捧着的人,怎么可以去捧别人?
萝卜头丸子果然笨,不管是一年两年三年还是四年一点长进都没有,就只知道用那极不普通的普通话问我吃饭了没有,我吃没吃关你毛事啊?哼,我果断地拉着粑粑麻麻回家了。
本来以为小甜甜最多半年就会回来,可是我等啊等啊,等得我都升到大学里去了,小甜甜都没有出现。
算了,我还是找别人玩好了。
于是我进了拳击社,揍翻了一干人等,我成功当上了社团的老大!
高手寂寞啊,于是我又去了跆拳道社。
你问我为什么不去加入什么文学社团话剧社团?废话怎么这么多,我就是喜欢!
凭着我的拳击功底,很快我又寂寞了。
于是我就进了国家队,一不留神就拿了块金牌回来。
自打我成年后就开始放羊的家长们看了看桌上的金牌,面面相觑。
“我就是导一部戏的时间,怎么感觉错过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我的大长腿麻麻先开口说。
刚从德国处理事务回来的把拔轻咳了声,特别正经地说:“挺好的,奥运冠军可不是谁家都有的。”
祖爷爷祖奶奶都笑得很开心,说一定要开个派对庆祝一下。
派对上来了很多人,平时有过来往的几乎都来了。萝卜头丸子也来了,虽然这次他说的普通话勉强过关了,但我还是没有理他,因为——
小甜甜回来了。
下个番外预告【小壮壮和小甜甜的美好时光】
新书即将发布,敬请期待~
小壮壮和小甜甜的美好时光
小甜甜人如其名,长得特别精致漂亮,不过要忽视掉他一米**的个头,那脸蛋长得就跟艺术品似的,大长腿麻麻看到了一定会想画他,当然把拔也一定会特别扫兴地出现,然后画纸上落下的就是把拔那张老脸了。
我不想画小甜甜,时隔数年再见到他的第一面,我就很嗨皮地说:“小甜甜,你终于回来了,来,我们打一架吧!”
小甜甜的脸色黑沉了下去,不知道是因为听到我叫他“小甜甜”,还是因为我想和他打架。
不过我才不管他的脸色,我只知道我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他,这次我一定要在他面前好好表现一下,可不能像第一次那样被揍成那副怂样。
粑粑麻麻给我取小名叫壮壮是给予了我多大的厚望,我怎么能辜负,虽然小甜甜是比我大那么两三岁,但我曾经竟然被他打哭了,这说出去多丢脸!
于是我二话不说,拉着小甜甜往我练拳击的房间跑。
中途我听到萝卜头丸子在叫我,我就回了一句,让他一边玩去。
谁敢耽误我的好事,谁就是我的敌人!
“金童玉女两小无猜说的就是他们。”有人在指着我和小甜甜说话。
还有人对我的粑粑麻麻说:“看来你们家小公主的喜事快来了。”
没错,我的喜事确实快来了,只要我现在把小甜甜打败了,我大壮壮的人生就没有缺憾了!
“来,戴上!”我塞了一副拳击手套和头盔给小甜甜,正如当年他把这些东西塞给我一样。
小甜甜的脸色更不好了,他终于开口:“我回来,你就这样对我?”
我也察觉到了不妥的地方,低头一看身上还穿着晚礼裙,这实在是不太尊重对手,难怪小甜甜会生气。
“对,先换衣服。”我打开储物柜,拿出练功服,还顺带给小甜甜拿了一套小安哥哥陪练时穿的练功服。“这套衣服是我哥哥的,他没你高,可能有那么一点不合适,你将就一下。”
如果用台风等级来形容黑脸程度的话,小甜甜的脸色黑沉度现在已经是十二级台风了。
“沈央,你是女孩子!”小甜甜强调道。
我点头,催他:“快换衣服,你放心,我背着你不会看你的。”
说完,我掉转身,迫不及待地想要脱掉身上的裙子换上练功服来干一架,虽然打败了世界级的女子拳击手,但我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因为我的目标是——
打,败,小,甜,甜!
一件衣服从身后包裹住我,最外的是小甜甜的手,他的声音也在耳畔响起:“沈央,你是女孩子。”
“对啊,我知道。”我转头看去,唇擦了他的脸侧。
我还在想,我是女孩子我都没害羞,你担心啥?我里边又不是没穿内衣,人家还满沙滩的比基尼呢,你怎么不去管?
小甜甜的表情有些古怪,他从身后抱着我的姿势没变,就这样呼吸交融地看着我。
“你现在不喜欢打拳击了?”难道小甜甜是因为怕打不过我,才故意这样禁锢着我不让我换衣服?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小甜甜反问。
“可之前就是你找我打拳击的呀?你怎么能不喜欢呢?”我很迷茫啊,这么多年我苦练拳击为哪般,不就是为了能同小甜甜一起玩么,我只要能打败他,他一定会继续来找我打拳击,不会像之前那样觉得我没意思不跟我玩了。
小甜甜噎了一下,带着些无奈地说:“谁让你叫我那个见鬼的名字。”
“小甜甜怎么见鬼了,多好听,我就喜欢。如果有一天我不这么叫你了,那说明我不喜欢你了。”我洋洋得意地说。
这时候的我,并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那么快。
未完待续
不会虐,唔,也虐不到我们小壮壮这根粗神经。
另外再不要脸的广告一下哈,新书马上出来了,敬请期待~
小壮壮和小甜甜的美好时光(二)
我期待了多年与小甜甜酣畅淋漓的拳击对抗并没有实现,因为萝卜头丸子跑来打断了我们,确切的说他进来看到小甜甜抱着我的画面受到了刺激,拉着小甜甜对打了起来。
当然,一点也不意外的是,萝卜头丸子被揍惨了。
别看小甜甜长得比萝卜头丸子斯文秀气多了,但萝卜头丸子那是空长的个头,哪里会是小甜甜的对手,要知道,小甜甜可是打败过我的人!
那天的派对也因为这个事情而提早结束了,不过这次小甜甜的粑粑并没有惩罚他,还表扬了他,把很多重要的事情直接交托给了他,于是我又见不到小甜甜的人了,因为他太忙了。
而且他还不主动联系我,不像萝卜头丸子,隔三差五就打电话给我,还视频让我看他被揍成猪头的脸,甚至用可怜巴巴的语气问我为什么不去看他。
我差一点就去看他了,但是想一想,这家伙太没用,竟然被小甜甜打成这样,我怎么可以和低能儿玩,万一我被他传染了也变得这么弱不拉几的怎么办?所以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萝卜头丸子深受刺激,一个星期都没有再联系我。
我当然无所谓了,我也是大忙人,哪有功夫去管萝卜头丸子的事情。自从拿了块拳击金牌回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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