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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黄金脑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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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爷爷念叨了几句,陆晨喝了酒,正准备回屋吃饭,突然脑子金光一现,穿过照片后的一块砖,那里有一块空隙,放着一个小布包。

    收回跨出去的脚步,陆晨继续往下透视。

    布包里竟然放着两方印章,其中一块是简体字,陆晨认得,是“陆子涵印”四个字。

    “这不是老爷爷的印章么?”陆晨虽然没见过自己的老爷爷,但知道他曾经参加过抗战,挨过枪子,他老人家平生最喜欢书法,陆清源说他的印章找不到了,这方印章应该是爷爷藏起来的,毕竟有这座平房时老爷爷已经去世了。

    金光扫过,一行信息显现在脑海里,“黑玛瑙,有杂质,低档。”

    看来老爷爷的印章不值钱,那个年代,也就够吃饱饭,还谈什么名贵印章啊,有个用就行了。

    接着看向另一块,这一块通体血红,宛若鲜血。只有两个字,用的应该是篆书,陆晨不太确定,可是这难不倒金光,一扫之下,信息便出来了“康有为印章,清朝,真品”“老坑昌化鸡血石,高12厘米,2。5*2。5厘米,无杂质,上品”。

    陆晨虽然对珠宝玉石这一行不太懂,但电视鉴宝类节目也介绍过鸡血石雕刻作品,每一件都是重器,尤其是出自雕刻大师之手的作品,绝对是价值不菲。

    前几天他还看过手机新闻上的一个报道,现在鸡血石产量极少,在很多玉石珠宝商的炒作下,鸡血石的价格已然成为了天价,越是纯粹的质地越是昂贵。

    “这枚印章不知道爸爸知不知道,等一下问问他。”由于小布包在砖头里面,这块砖头肯定不紧实,陆晨打算吃完饭,找机会把它弄出来。

    一年多了,一家人从没像今天这样其乐融融地团聚在一起吃饭,陆清源显然非常高兴,父子俩你一杯我一杯的整了一瓶白的。

    晚饭后,妹妹陆曦帮着莫红英收拾碗筷,老爹出去找邻居家刘倩的爸爸下棋去了,老头子没别的爱好,就喜欢象棋。

    趁着这会功夫,陆晨找了一把陆清源给花盆松土的小平铲,悄悄地来到储物室,将爷爷的照片摘下来,然后对准那块砖头的缝隙凿了凿,这砖头果然是松动的,稍微用了点劲,就把这块短点的砖头弄出来了,小布包就安静地躺在砖头后面。

    取出小布包,陆晨这才把砖头填回去,擦了擦周遭掉下来的土渣,又把照片挂了回去,一切都像没发生过。

    晚上陆清源回来时一脸的不满,嘟囔道:“老刘耍赖皮,明明都将死军了,还在那里拖延时间,下次不让他悔棋了!”

    “不就下个棋嘛,哪次都抱怨,有本事别和人家下啊!”莫红英笑骂道。

    陆清源喝了口茶,躺在摇椅上,“不和他下和你下啊,老娘们啥也不懂!”

    莫红英早就习惯陆清源的脾气了,有时候跟小孩一样,犟起来谁和他顶谁吃亏,干脆不搭理他。

    陆曦没心没肺地捂嘴偷笑,这丫头真是长不大,好像唯恐天下不乱一样。

    想了想,陆晨问老爹:“爸,你有没有见过老爷爷的印章?”

    陆清源有些好奇,“早就找不到了,你小子怎么想起问这个了?”

    陆晨神秘一笑,从兜里掏出了那方黑玛瑙印章。

    “咦?你从哪找到的?”陆清源接了过去,反复看了看,不住的点头,眼神里闪过一丝缅怀之情,好像是想起了过去的事。

    看来老爹真不知道这印章放哪里了,那就肯定是爷爷藏得无疑!

    陆晨确信了这一点之后,道:“就是挂爷爷照片的屋里,乱七八糟的,刚才我找东西时发现的。”

    这当然是陆晨撒了个谎,总不能说是从照片后的砖头里找到的吧,他根本无法解释如何得知里面暗藏玄机的。

    “我怎么没印象了,算了,别管怎么说,这东西也算是你老爷爷唯一的遗物了,你就留着吧,以后传承下去。”陆清源把印章递给陆晨,这玩意又没什么实用价值,倒是可以收藏下去。

    “爸,你有没有见过这个?”紧接着陆晨又拿出了那块鸡血石印章递给陆清源。

    看清印章上刻得字,陆清源瞪大了眼,“这东西不是找不到了么?”

    “什么玩意啊,大惊小怪的!”莫红英看着电视呢,被陆清源一嗓子吓了一跳。

    “这是你爷爷当年参军打仗,路过京城时带回来的,一共两样东西,一样是这方印章,一样是个瓷盘,可惜瓷盘被你奶奶腌咸菜用后来不小心打碎了,那时候我还上着学呢。”陆清源一脸的回忆,小时候的事涌上心头。

    陆晨一阵可惜,搞不好那瓷盘也是了不得的古董。

    “你看这两个字,”陆清源指着上面的两个篆书大字,“这是‘广厦’二字,你爷爷告诉我的。”

    广厦,是了,康有为就是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这些历史书上学习维新变法时都有介绍,这下对上号了。

    这方印章可是古董了,可是爷爷为什么把它们藏起来呢,原因恐怕没人知道了。

    来的时候就听说,这房子面临拆迁,幸亏自己发现得早,否则现在不是被拆迁队弄走了就是掩埋在地下了。

    陆晨笑了笑,道:“这印章和老爷爷的印章在一块发现的,爸,你可知道广厦是谁?”

    看到陆晨一脸神秘的样子,陆清源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说出来你肯定知道,康有为!!”

第十三章 遭遇抢劫

    “啥?老康的章?”陆清源失声道。

    陆晨一阵想笑,老康……这称呼,好像你俩很熟似的,如果康有为泉下有知,不知道怎样一副表情。

    “对,对,老康的,哈哈”陆晨大乐。

    “是那个维新变法的康有为么?”陆曦上过学,知道康有为的历史事迹不足为奇,这可是青史留名的人物。

    看到陆晨点头,小丫头接下来的一句话彻底把他打败了,“那岂不是很值钱?”

    陆晨一直以为小丫头的眼睛里是水灵灵的闪光,到现在才知道,这是财迷的小星星。

    “这玩意也是个古董?”莫红英也不看电视了,家庭主妇最关心家庭生计,跟家庭生计挂钩的当然就是钱了。

    “嗯,凭我的经验,这东西价值不菲,不会低于我跟你们提过的孙思邈手书!”陆晨沉思了一下说道。

    “哥,你别吹牛装大师了,你一个实习生,有什么经验啊!”陆曦毫不留情地拆台,撇着嘴,中指朝下做了个鄙视的手势。

    “咳咳,那个忘了告诉你们了,回来之前我转正了,现在跟着公司的鉴宝大师仇老学习。”陆晨挠了挠头,回来就解救陆曦去了,一直没来得及说。

    稍微愣了愣,全家人就欢呼起来。

    “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啊,晨啊,你可得跟人家老师傅好好学,好好干!”陆清源开怀大笑,这几年他最愁的就是儿子的工作和买房的事,现在总算是落下一桩心事。

    “嗯,仇老对我很好的!”就算家里不说他也会好好学习,仇老那才是真本事,如果只靠金光鉴宝却只能知道真假,说不出个所以然。

    在家这几天陆晨哪里都没去,在家陪父母,帮忙做做家务,说说这一年来过得怎么样,日子虽然平淡却其乐融融。

    黄金周最后一天,陆晨和妹妹一起做汽车回去,小丫头换上了陆晨买的新衣裳,准备去给小姐妹们炫耀一下。

    临走前,陆清源还嘱咐陆晨在寥城市里看看房子,房子马上拆迁,到时候去市里也好照顾兄妹二人。

    汽车上人满为患,有回家探亲的,有出门旅游的,假期结束了,大家都赶着回去工作。

    莫红英给两人准备了一些水果让他们路上吃。陆曦刚拿出一个准备递给陆晨,异变发生了。

    “都把钱给我交出来!”

    一个长相凶恶的黑脸大汉从靠近司机的座位上弹了起来,他一直戴着黑色鸭舌帽,穿的也很普通,自然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只见他拿着雪亮的水果刀晃来晃去,吓得司机肩膀发抖,头更是看着前方一动不动,仿佛僵住了一般。

    车后面的一个瘦高挑的年轻人也掏出了刀子,“都把手机放到脚底下!”他眼神阴翳,扫过几人都赶紧照做,生怕那刀子靠近自己。

    这两人是一伙的,看配合的熟练程度,应该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喂,那小子,藏什么呢!”黑脸大汉先洗劫了司机的财物和手机,回过头正好瞟到一个男子藏东西。

    “没,没什么~”那男子急的满头是汗,抖似筛糠。

    “tm的,敬酒不吃吃罚酒!给老子掏出来!”说着一刀子划过去,在男子手背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黑脸大汉避开了动脉要害,否则那男子焉有命在?

    那是一条婴儿小拇指粗的纯金项链,怪不得呢,这么宝贝。

    “那来吧你!”黑脸大汉眼中闪过贪婪的喜色,这应该是最大的收获了。

    现在有些人就喜欢戴着大金链子,留着大马蛋子(就是光头),看起来很威风的样子,这男的多半也有出风头的习惯,这次栽了。

    陆晨冷笑着看着这一幕,他也放下了手机,等着抢劫犯过来,随机应变,经过这些天精神的放松,他的金光领域已经提升到了两米的范围,只要他们敢过来,就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两个抢劫犯都把自己的帽子拿下来,一个从前面,一个从后面,让乘客把贵重物品和钱财都放进去。

    来到陆晨近前时,陆晨笑着感叹道:“啧啧,两位好差事啊,一天就赚这么多!”

    那帽子里有金玉首饰,有手表,有数不清的现金,绝对值个好几万了,尤其是那条大金链子,金灿灿,的,沉甸甸的,那么醒目。

    “废话少说,套近乎没用,把钱放进来!”黑脸大汉得意一笑,疵着牙恶声道。

    陆晨正想说我没钱,突然脸色变得无比阴沉。

    因为那个年轻抢劫犯正在对他妹妹陆曦动手动脚,污声秽语难听至极!

    “跟我走吧,小妹妹,保证你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嘿嘿~”语气轻浮挑逗。

    “切,你们都穿这么破,跟你们走只会过苦日子,骗小孩啊!”

    有陆晨在,陆曦一点不怕,反倒翻了个大白眼,迎头痛击。

    全车人都愣住了,虽然很想笑,却笑不出来,那种气氛异常诡异,只有陆晨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靠,小丫头片子,敢顶嘴!信不信今晚我哥俩把你玩死!”黑脸大汉眼珠子射出一道饿狼般的凶光,饥渴的样子让陆晨再也忍无可忍。

    “先让我把你俩玩死吧!”

    话音刚落,陆晨的金色领域就发动了,先下手为强!

    先避过黑脸大汉的水果刀,夺过年轻抢劫犯手里的帽子一把扣在他脸上,将其按倒在地。

    黑脸大汉想冲上去帮忙,可是他感觉陆晨太快了,快到他来不及反应。

    接着陆晨身体下压,向后踹了一脚,黑脸大汉嘭的一下坐到在地上,帽子里的钱财散落一地。

    这时,陆晨的金色领域已经暗淡了许多,他也是强打精神,夺过年轻抢劫犯的刀子横在黑脸大汉的脖子上,喝道:“放下你手里的刀!”

    黑脸大汉咬了咬牙,却也没办法,刀子架在脖子上,在英雄的好汉也得变狗熊,更何况他这种小抢劫犯。

    那个被抢大金项链的男子赶紧过来拿起地上的刀,指着倒在地上的年轻抢劫犯,“你,你别动!”

    陆曦一脸崇拜地看着哥哥,刚才那两下太帅了,这两个人看上去那么凶都被哥哥一手制服,太强悍了!

    就像电影里的场景一样,不但陆曦,其他乘客也纷纷瞪大了眼,张着的嘴都能塞下去一个鸡蛋。

    “大家都来认领自己的东西吧!”

    陆晨的话打破了寂静,所有人都很有秩序的过来拿自己的东西,目睹了刚才陆晨的能耐,谁都乱不起来。

    回寥城市的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司机提前报了警,刚一到站,一位美女警官就冲了进来,她身后还跟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手里捧着一大捧玫瑰花。

    “这就是那两个抢劫犯?”函听兰掐着腰,面无表情,声音中透着一股清冽。

    看到陆晨点头,函听兰不禁动容,陆晨看着就是个普通人,这两个当中的黑脸大汉可是一米八多的魁梧大块头,单论力量就不是一个档次啊。

    现在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嗯,能跟我们走一趟么,我们需要司机和你做个笔录,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函听兰露出一丝浅笑。

    “当然可以!”陆晨眼睛一亮,这姑娘平素里冷若冰霜,即使浅笑都如同空谷幽兰逢春绽放,别有一番美丽。

    “兰兰!”这时那个跟在函听兰身后的大男孩插话了,他一直跟着函听兰,就连办案也黏在后面。

    “给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兰兰,咱俩不熟!我在工作,你没看到吗!”函听兰的脸色瞬间沉下来,她快被这个男人烦死了,没见有什么能力,正事不干,就知道追女孩,这是她最瞧不起的一类人。

    高辉是在一次游泳时认识的函听兰,函听兰的音容相貌还有那完美的身材让他内心荡漾,他相信如果错过,这辈子都不会遇到更好的女人。

    打听到函听兰的工作是刑警,没有男朋友,从那次游泳馆出来,他便一直死缠烂打,光送的花都快可以开一间花店了。

    “兰兰,这是九十九朵玫瑰,今天最新鲜的,送给你,我对你的爱情就像这玫瑰一样,每天都是新鲜的,是最lang漫的!”高辉显然已经瞧惯了函听兰的冰块脸,不管不顾地表达着内心的爱意。

    皱了皱眉头,函听兰不再打理高辉,道:“陆先生,我们先去警局吧!”

    “哥,不会有事吧?”陆曦也很惊艳函听兰的美貌,但很快便反应过来。

    陆晨摇了摇头,转过身摸了摸陆曦的小脑袋,笑着道:“咱抓的坏人,有什么事,警察要表扬我,小曦你自己先去学校吧,哥等下给你转过去一些生活费,别不舍得花,以后没钱就跟哥要,别找爸妈了。”

    跟陆曦告别后,陆晨便和函听兰上了警车。

    “兰兰,我也一起去!”高辉喊了一声,得到的却是函听兰的警车发动的声音。

    陆晨早就看出来了,高辉就是那种富二代级别的,从函听兰的态度不难看出,这是个认真强势的女人,再多的钱都不会让她动心。

    “哼!”高辉冷冷一笑,“装什么清高,没我高辉搞不定的女人!”开着兰博基尼紧追而去。

第十四章 悲催的献媚

    开车的是个男警察,但他好像有些怕函听兰,想必是职位上不如这个女警花。

    函听兰坐在副驾驶上,陆晨看着她的侧脸,忍不住想起了不苟言笑的王昭君,轻易不笑,一笑便有落雁的奇效。陆晨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宛若欣赏风景一般不觉无趣。

    一路无话。

    来到警察局后,司机和陆晨分开做笔录,全程下来,陆晨嘴角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

    这让函听兰更好奇了,普通人别管什么原因进了局子没有不慌张的,即使没犯事也难免有种局促感,坐立不安。

    弄完这些已经中午了,“陆先生还没吃饭吧,一起吃点吧!”函听兰轻轻一笑发出邀请。

    其他男警察都惊呆了。

    “他什么人啊,函警花竟然要请他吃饭?我没听错吧!”

    “靠,这小子长得不咋地啊,还不如我呢!”某胖纸摸着自己的猪头忿忿地说道。

    “做了四年多同事了,我请她还不来呢,更别说请我了!”

    ……

    一时无两,男警察们都向陆晨投去敌意的嫉妒神光,幸亏眼神没有杀伤力,否则陆晨就要在瞬间被凌迟了。

    尤其是高辉,此刻他脸色阴沉,绝对是吃人的节奏。

    陆晨自然注意到了周围这些雄性动物的不善眼神,不由瘪了瘪嘴,摸着鼻子道:“不用了,配合警察是我们应该做的,更何况是这么漂亮的警察,呵呵!”

    如果是其他男人这么夸赞函听兰,她不会有什么反应,冷而对之,可是陆晨说这番话时眼神明净,没有丝毫多余的情感或者**,有的只是欣赏,很纯粹。

    “他不会对女人不感兴趣吧,呸呸,函听兰,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函听兰脸上闪过一丝羞赧,正好被高辉看在眼里。

    在高辉看来,函听兰这是对陆晨有意思了,内心的妒火猛地爆发了。

    他眼神一亮,快步来到陆晨身旁,把目标转向陆晨,笑着问:“陆先生是吧,陆先生在哪里高就啊?”

    陆晨笑了笑,“我在德利拍卖公司上班。”

    “听说这里的分公司效益不行啊,陆先生如果呆不下去了可以来找我,在寥城市我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这话不可谓不毒,高辉一幅我很同情你的样子,好像在做施舍一般,这让函听兰更加厌恶了。

    陆晨暗自冷笑,他怎么看不出高辉的想法,装作无所谓地轻笑道:“好啊,到时候还麻烦高先生出面了。”敌人越是逼你,你就越要淡定,这叫以静制动,敌不动,我不动。

    “哼!”高辉一脸冷意,他本以为陆晨会发作,没想到这么能隐忍。

    自从大脑被金光笼罩,陆晨就变得越发沉稳了,而且对很多事都能看明白,做起事来也是逻辑感很强,这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陆先生真的不能赏光吃顿便饭么?”函听兰再次问道。

    “今天要赶回公司报道,这是我转正上班的第一天,可不能迟到哦!多谢函警官好意了!”陆晨耸了耸肩,无奈地婉拒了。

    被这么多警察当作眼中钉,还是赶紧撤为妙,陆晨闻到满屋子都是醋味了。

    就在陆晨要走的时候,高辉突然想起了什么,变魔术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长长得木盒,献宝似的递给函听兰。

    “兰兰,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什么礼物啊,我不要!”函听兰真是烦了,这个高辉简直莫名其妙,自己都拒绝他无数次了,真是没脸没皮。

    “认识你30天的礼物啊!”高辉打开木盒,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根洁白的玉簪,“这是文成公主出嫁时,松赞干布送给她的礼物,白玉象征着纯洁高尚,至死不渝的爱情!”

    那玉簪油白透亮,是一朵玉兰花的造型,象征着冰清玉洁,看起来还真配函听兰冰山女神的气质。

    几个女警察顿时投过来羡慕的表情,有一个甚至摸着自己头顶,想象着自己戴上了那昂贵的发簪,姐姐,拜托,你是短发好不好。

    陆晨相信,这也就是函听兰,换做其他一个普通女孩,一个高富帅满腹深情地献上礼物说这么动情的话,不心动都难。

    得意地看了陆晨一眼,意思是你小子穷逼一个,本少爷随手就是玉器古董往外送,你恐怕连顿饭都舍不得请。

    敢情高辉认为陆晨不和函听兰吃饭是担心最后自己得付钱,毕竟哪有让女人掏钱的,尽管是函听兰要请客的。

    陆晨正盯着这玉簪看,在金光的探测下,这东西的信息就被他掌握了。

    再加上陆晨这几天在家也没闲着,把仇老给的几本珍藏版的鉴宝方面的书都看完了,对瓷器玉器多少了解一些。

    “越南黄花梨木,品相不佳。”“木兰花玉簪,大理岩,现代工艺品。”

    以上便是金光扫描后的结果。

    陆晨感到好笑,看这家伙的样子应该不是故意用假货骗人,应该也是上了别人的当了。

    “高先生,能不能看看这个玉簪?”陆晨指了指高辉手中的木盒,问道。

    “看吧,别摔碎了,你可赔不起!”高辉一脸傲然,这可是他花了八万块托朋友买来的。

    拿在手里看了看,和书本中学到的东西相互印证,陆晨暗自点头,果然很多地方有漏洞,这个伪造手段太差了。

    还给高辉后,陆晨摇了摇头,笑着道:“这东西恐怕和高先生想象的有些出入。”

    “你什么意思!”高辉猛然抬头,嘴角的笑也全然抹去,露出一丝不满。

    “咳咳,咱们先来看看这根发簪,首先,这不是和田白玉的,而是阿富汗玉也就是大理石。”

    “白玉多为油脂光泽,摸着更是温润细腻,是暖玉,而你这根玉簪,泛着玻璃光,入手没有白玉的压手感,密度达不到,应该是大理石制成,只是乍一看给人白玉的感觉,这是白玉造假常用的手段之一,不信你可以找一家玉器店验证一下。”

    高辉傻眼了,大理石这三个字让他脑子懵了一下。

    函听兰先是愣了一下,看向陆晨的目光更好奇了,他说他在拍卖公司上班,怪不得有这么好的眼力。

    陆晨不知道高辉是不是在听,自顾自继续说道:“再来说一下这个年代,你看这个抛光明显就是机器做出来的,千年前的唐朝可没这水平,也没有玉兰花这个题材,而且这个雕工太差了,松赞干布送给文成公主的东西怎么会这么粗糙!所以,这最多算是一个现代工艺品。”

    陆晨说的头头是道,在场的不由得点头,觉得的确有道理。

    一个男警察突然问道:“那它值多少钱呢?”

    “呵呵,按照市场价,这根玉簪也就一百块左右吧!”陆晨继续打击着高辉的心理。

    “够了!”高辉终于忍耐不住,恼羞成怒,大声喝道。

    “你嚷嚷什么,这里是警察局!”函听兰上前一步,逼近高辉呵斥。

    “这小子有什么好,穷光蛋一个,我就是买了假货也是花高价买的,我对你花多少钱都舍得!”高辉有些歇斯底里了。

    陆晨再好的脾气也不由得怒了,貌似他没招惹高辉,可这厮却一再找茬,言语中伤,真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他冷声道:“高辉是吧,你一口一个穷人,你有钱又怎么样,还不是砸钱买假货,说话留点口德,被人骗了还当宝,真是悲哀!”

    陆晨一席话险些把高辉气炸肺,这家伙本就小心眼,只能捧,不能受委屈。

    “好,你很好,咱们走着瞧!”高辉把盒子连同玉簪狠狠摔在地上,气冲冲地走出去。

    我靠,又是这句话,能不能来点新鲜的。陆晨腹诽不已,电视上坏人打不过逃跑或者被败亡时常说的两句话不外乎“我还会回来的!”或者“咱们走着瞧!”

    尼玛都说电视剧来源于生活,看来还真是如此。

    不过陆晨没忘了最后补上狠狠的一刀,他追了几步大声喊道:“喂,高先生,这个木盒可是越南黄花梨的,比你这白玉簪值钱多了,喂,你不要了?!”

    高辉一个踉跄,显然是听到陆晨的话了,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哈哈哈哈!”屋里看热闹的几人都捧腹大笑起来。

    “别笑了,还不去工作!”函听兰悄然一笑转脸严肃道,这变脸速度绝对一流的。

    “是,副队!”

    陆晨这才知道函听兰是个刑警队的副队长,怪不得好多男警察都怕她,话说回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能当上副队长,这绝对是能力的表现,不容易啊!

    辞别了函听兰,陆晨坐打车回到出租屋,放下手头的东西,便去楼下小吃摊随便吃了点,回去小憩片刻便拿着新买的公文包装上仇老借给自己的书步行去公司。

    公司离得近,没几分钟就到了。

    陆晨发现杨天不在,他家就在本地,想来还在家舒服着呢,毕竟明天才正式上班。

    干脆直奔仇老所在的鉴定部,那里放着很多拍卖品和收藏品,很宽敞,仇老平时就住在这里,这里什么家具都有,仇老的孩子都在外忙自己的事业,很少回家,老人住在这里也挺肃静,没事搞些研究。

    简单地问候寒暄后,陆晨便开始切入正题,小心地问道:“仇老,你看看这方印章!”

    看到印章的第一眼,仇老就眼睛一亮,赞叹道:“好俊的鸡血石!满红无杂质啊!当真极品!”

    老人家的眼力果真毒辣,还没上手就看出了印章的材质。

    要知道鸡血石很多造假的,不一定鲜红色就是鸡血石,也可能是后来染色进去的。

    接过印章后,“广厦……广厦!”说到最后仇老声音顿时提高了好几倍。

    “小陆,你从哪里得到的?”仇老直勾勾地看着陆晨,眼神充满了急切和期待。

第十五章 印章来历

    仇老这么失态是有原因的,因为这方印章是失传的,而且有一段传奇故事在里面。像这种负载着典故的古玩足以让每个古玩爱好者趋之若鹜。

    正史中对康有为的记载不是很多,基本上就是百日维新的那一段,但也提到过这方广厦印章。

    看着仇老这么认真的表情,陆晨也不再卖关子,挠了挠头说道:“这是我从家里的储物室里扒拉出来的,还有我爷爷的一块黑玛瑙印章,这玩意我能看出点意思,却不清楚它的价值,特地拿来给您老掌掌眼!”

    陆晨说话时态度谦恭,就是学生对待老师的态度,看的仇老暗自点头,满心欢喜。

    虽然一老一少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陆晨今年还不到25岁,有这份眼力和见识绝对是天赋异禀,仇老像他这么大时还跟着师傅打眼碰壁呢,仇老绝不想lang费掉陆晨的罕见天赋,这种天才整个国家都是凤毛麟角。

    “据说这是我老爷爷打仗带回来的,爷爷保存起来,回家后整理房间时发现的。”陆晨又不忘了补充一句。

    仇老一脸羡慕地看着陆晨,“你小子总能给人带来惊喜!”

    “这方印章,啧啧,不得了啊,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仇老反倒不急了,一脸慈祥地看着陆晨说道。

    “你说,小子洗耳恭听!”陆晨显然猜到这个故事肯定与印章有关,请教起来。

    接下来仇老讲了印章背后的那段典故。

    清朝末年,西方列强对华夏疯狂侵占,朝廷顽固封建,贪污**,在这种内忧外患的亡国危机下,几个爱国义士勇敢站出来,将孔子的儒家思想和西方资本主义学说结合,主张变法。

    康有为便是主张变法的革命义士之一,他虽然出身封建官僚家庭,但是接触过很多西方先进的政治思想书籍,对华夏国目前的状况深感忧虑。

    在第二次乡试的时候,康有为便想借此机会上书光绪皇帝,推举变法。

    可是光绪只是傀儡皇帝,上位时间短,慈禧太后暗中独揽大权,很多事根本做不了主。

    康有为的第一次上书就被慈禧的眼线拦截下来,没了音讯。

    可是他不灰心,最后和他的弟子梁启超等人联名公车上书,才算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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