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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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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50年代奥黛丽。赫本穿的瘦身裤,60年代埃米利奥。普奇设计的有植物图案印花的女衬衣以及贯穿那个年代始终的香奈儿的套装裙,它们都是最标准的vintage服饰。

    而且这样的精品,还必须要保存的品相完好,不脏不乱才行。

    所以这样的市场是很受女人们欢迎的,每到周末,金沐晨在这条街上看到最多的就是,那些穿的花枝招展的女郎。

    而这些女郎,有的是大公司的模特,有的甚至还是一些小明星,甚至还有一些美国名流,反正和之前他在海斯特街上看到的那些女人可不太一样,素质明显要高出一筹。

    这也算是给这条古董街,增添了一些靓丽的风景,就算一天逛下来,没有收到什么中意的东西,可是能够看到这些养眼的美女,这也足够让人觉得不虚此行了。

    金沐晨端着一杯咖啡,漫无目的的在这条街上逛着,那些古董家具,说实话看上去都非常不错,上手一摸就知道用料非常不错,而且雕工精美,都是上年头的好东西。

    但是价格也都不便宜,不过这些东西不是他想要的,至于那些vintage服饰,虽然都是二手货,可是因为有些服饰上面不是镶金,就是嵌银,甚至更夸张还镶有钻石,所以一件件同样都是价格不菲。

    有一些倒是没有那样特殊的装饰,可是因为那样的衣服以前是某个名人穿过的,所以叫价甚至比那些镶金嵌银的还要高。

    所以金沐晨就算是有心,却也无力收购。

    难不成今天又要白逛一天?眼看着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还有几个小时这集市就要散场了,金沐晨有些心有不甘。

    就在他叹气的一瞬间,他突然看到了一个让他感觉非常熟悉的身影,在仔细一看,金沐晨不由得露出了微笑。

    没错前面那个摆摊的家伙,正是之前那个让他捞到了第一桶金的熟人,就是那个用雍正粉彩碗和他换了一顿外卖的黑人。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之前金沐晨还琢磨着,要不要再去他家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给狗喝水的水壶,或者是洗澡的澡盆什么的呢,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出现在这里。

    而且这家伙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小摊的摊主,而他的摊位主要是以买一些银器为主。

    金沐晨笑眯眯的走了过去,开始打量起这个摊位上的东西,和别家买银器的小摊不一样,他这个摊位上的银器不算很多,主要就是一些餐具,咖啡壶之类,剩下的则是一切杂七杂八的东西,比如一些上年头的树,或者是几个枫木雕刻的小摆件等等,东西不算多,但是能看得出,每一件都是精品。

    “嘿!哥们,看上了什么?随便挑?”

    黑人摊主很热情的过来打了声招呼,不过他没有认出眼前这个家伙,正是一个多月前给他送外卖的那个人。

    原本金沐晨也是过来随便的扫一眼,可是就在他眼角一扫而过的时候,一个惊喜却很意外的再度出现在他的眼前。

    眼前银芒一闪,金沐晨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看错,在前面摊位靠左边的一套银质茶具上面是银光一闪,这是一套由银质咖啡壶,茶壶和糖罐三件套组成的古典欧式茶具。

    “老板,把那套茶具拿过来给我看看。”

    那老黑连忙乐颠颠的把那套茶具给金沐晨取了过来,金沐晨一上手,就感觉这套茶具很沉,看来是真材实料。

    在拿到眼前仔细看了看,这三把银壶上面的银光更亮,根据他的经验,很明显这就是一套古董茶具,但是具体到底是什么来头,他感觉说不太清。

    毕竟这段时间,虽然他也是在疯狂的补习古董方面的知识,可是大多数都是关于中国古董的,虽然对西洋古董也有摄略,但也不过就是了解了一些皮毛而已。

    “伙计,你可真有眼光,这可是一套有着明显洛可可风格的银器,是十八世纪的古董,来自英国。。。”

第25章 讨价还价

    裸奔啊,悲催,想要上新书榜,靠大家了,多给点推荐和收藏呗!大家多发点评论,好让蚂蚁感觉码字不孤单额。。。

    ***********

    这位黑哥们说话的风格和以前一样,介绍商品的时候,总是以黑人特有的饶舌风格来介绍,语速非常快。

    但是这家伙一张口,就漏了怯。

    虽然金沐晨对西洋古董了解的不多,但是去也知道,这套茶具并不是洛可可风格的。

    洛可可装饰风格,一般是用在建筑上的,但是在西洋古董上倒也常见,尤其是在银器上面。

    而洛可可风格的特点则是细腻柔媚,常常采用不对称手法来装饰设计,喜欢用弧线和s形线,尤其爱用贝壳、旋涡、山石作为装饰题材,卷草舒花,缠绵盘曲,连成一体。

    而这套茶具,则明显不是洛可可风格的,首先这套茶具全都是方柄的,茶壶,咖啡壶,和糖罐莫不如是,而且上面的标记,也就是壶盖,还是法国武士头盔装的圆形标记,洛可可风格常见的,漩涡,山石等题材一个都没看到。

    所以只看了一眼,金沐晨就知道这茶具绝对不是洛可可风格,而且也绝对不是来至英国的。

    旁边的那个老黑则依旧是在喋喋不休,不过金沐晨把他的话全都当成了耳旁风,因为在他看来,这家伙就是一个连二把刀都算不上的外行。

    甭听他吹得天花烂坠,其实他对这套茶具,根本是一点都不了解。

    他仔细查看了这三把茶具,造型精美,工艺精湛,在壶底,还有花体字的法文签名,虽然他看不太懂,但是估摸着应该是作品的底款。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三把茶具,绝对能算得上是古董,应该是好东西没错。

    “嗯,伙计,你这东西看起来还行,你出个价吧!”

    “额。。。”

    老黑没想到金沐晨居然这么痛快,也是一愣。

    “伙计你应该也知道这三件是古董,有年头的好东西,这样,我也不多要,每把一千美金,一共三千美金,怎么样?”

    老黑自己的语气都带着几分疑问和不自信,显然就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这三把茶具的真正价值。

    金沐晨在这39街转悠了已经几个星期了,这样的一个菜鸟卖家,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事实上前几个星期,他倒也确实见识过不少好东西,甚至明清的瓷器他都在这里见过几件,不过每当他上去和摊主沟通的时候,最后的结果都不是让人那么愉快。

    在这里摆摊的家伙,一般都是比较精通古董的家伙,对于自己商品的真实价值,一般都有很明确的认识,尤其是一看他是个中国人的时候,更是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准备狠狠的宰上一刀。

    要知道这几年中国人在美国人的眼里的形象,可就是移动的钱包,所以那帮家伙一般都把他当成冤大头来对待。

    那些摊主的油滑劲,和京城潘家园哪里的钱串子比起来一点都不差半分。

    而且你想用国内那套讨价还价,或者声东击西的把戏,在这帮老外这里根本就不好使。

    在国内的小摊子上买古董,一般买家都喜欢玩声东击西的把戏,比如看上了a物品,但是却不表露出来,而是直接选定一个价格不算高的b物品,而摊主一般会把买家当羊枯,给b物品开个高价,然后买家就要求摊主把a物品当成添头。

    这套把戏在国内买家和卖家都玩的纯熟,但是在美国,人家根本就不认你这一套。

    你要买这个,那你就得买这个,至于想让我搭个添头,那是做梦,至于价钱,那更是一口价,爱买就买,不买就滚蛋。

    所以几个周末下来,金沐晨算是彻底了解了美国这帮小摊摊主的难缠,难怪很多美国人都说纽约人坏,眼睛里就只有钱呢,这帮小商贩,脑子里的商业意识真的是太强了。

    国内古董圈子里那一套,在他们这根本就玩不转。

    而今天遇上的这个老黑,则明显是个菜鸟卖家,从他的语气里的不自信,金沐晨就知道这一套茶具,肯定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伙计,你这套茶具虽然不错,但是我必须和你明说,首先这套茶具不是英国贵族用过的,因为你看着方柄,还有这法国武士头盔的圆形壶盖,这都是法国茶具的明显特征。。。”

    既然看穿了对方的本质,金沐晨当然会不露声色的祭起屠刀,砍价可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老黑听他这么一说,立马就知道遇上了行家,脸色一变。

    “额。。。不是英国贵族的,可这也是可能是法国贵族用过的,不是吗?哥们?”

    “额。。。好吧。。。”

    金沐晨被这老黑的话噎的直翻白眼。

    “第二,你这茶具明显不是洛可可风格的。。。。”

    “额。。。不是洛可可风格,也可以是巴洛克风格的。。。”

    老黑的反应很快,而金沐晨差点没被他这句话给气的跳起来。

    “伙计,你以为这是城堡吗?不是洛可可,就是巴洛克,我们说的可是银器。银器里面最值钱的是十八世纪维多利亚风格的英国贵族家传的,而且其中以洛可可风格的最值钱,你这两样都不搭边,你要三千美元,你不觉得有些夸张吗?”

    金沐晨这么一忽悠,对面的老黑也没了底气,说实话他都搞不清这套茶具到底是什么风格的,更搞不懂它到底是英国的还是法国的。

    他以前最多也就是端着这套茶具,给他的主人送过饮品而已。

    “好吧,好吧,那哥们,你来说,你能出多少钱?”

    老黑终于服了软,定价进入了沟通阶段。

    “这样吧,我出一千美元。”

    “什么?哥们,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这可是十八世纪法国贵族用过的上好的银质茶具?你就出一千美元?”

    这老黑现炒现卖的还真是快,金沐晨也被他搞得只能无奈苦笑。

    “不行,不行,最少也要两千美元。”

    看着金沐晨不说话,老黑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不过金沐晨当然不能就这么就范,他知道这里面还有砍价的余地。

    于是他直接拿出了手机,打开e-bay。

    “嘿!哥们,你自己看看,在e-bay上,和你这类似的银质茶具,也就是三百五到三百八十美元一件。这样吧,我最多能出一千五,你要是能接受,那就成交,要是不能接受,那就算了。”

    “哦!该死的e-bay,我恨电子商务。。。”

    老黑看了金沐晨手机上e-bay网站对类似这样银器的报价,抬手抚额,然后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

    其实他哪里知道,金沐晨给他找出来的那些茶具的链接,都是一些低价的银质茶具的链接,其实那些茶具的品质,和他这一套比起来真的要差很多。

    只不过这时候这老黑明显没有耐心去细看,而且他本身也并不是精通这些古董知识的人。

    面对金沐晨最后的报价,在想想自己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开张,这老黑一咬牙。

    “好吧,成交,兄弟!”

    金沐晨笑呵呵的从老黑手里接过那装着三只茶具的盒子,放进自己的大背包里,然后抽出一沓现金数了数给老黑递了过去。

    老黑看着他一边数钱一边笑眯眯:“嘿嘿,哥们你知道吗,我就喜欢和你们这些中国人做生意,因为你们都喜欢带现金。。。。看着这些绿油油的富兰克林,再差的心情也能立马消失在天际。。。”

    老黑接过票子,然后自己有数了一遍:“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咦!不对,不是说好了一千五吗?这里怎么是两千,嘿!哥们,你当我不会数数吗?”

    欺负我们黑人数学差啊!不过话一出口,老黑立马就有些后悔了,再一抬头刚好看到金沐晨在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没错,是两千,多出来这五百是想从你这里卖一条消息。”

    老黑一愣,一条消息就值五百块,嗯,这生意有得做,于是笔画了一个抬手射击的动作。

    “说吧!”

    “那好伙计,我的问题很简单,你这些茶具,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

    老黑一下就变了脸色,好像有些生气的样子,而金沐晨则是嘿嘿一笑。

    “伙计,别激动,我其实也是个做古董生意的,说实话你搞来这些东西确实不错,所以我想知道,你的进货渠道,如果方便的话,我也想去收上几件。”

    金沐晨这样一说,黑人的脸色这才好看了许多,原来你小子是想去掏老宅子啊!

    不过黑人有些犹豫,金沐晨决定在加把力。

    “怎么?哥们,你觉得这五百块不好赚是吧?那好,把这钱还给我吧!”

    说着伸手就往老黑的手里抓去,老黑连忙把他的手挡开。

    “好吧,好吧,我告诉你,这些东西都来至于弗雷德里希先生家,就在曼哈顿上城区第15大道,30号四楼,那一整层都是弗雷德里希先生的家。”

    老黑说起那地方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点唏嘘,看样子他好像对那地方,还有哪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很有感情。

第26章 老宅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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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沐晨明显能感觉到这里面应该有些故事,玩古董的,当然希望能够多了解一些卖家的信息,这样也好在下一次出手的时候,编一个更好的故事,然后把收上来的东西卖个高价。

    “那他们家好像离这里还挺近,而且看样子,你和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好像交情不错?”

    金沐晨随手从身边掏出小瓶的伏特加,给老黑递了过去,这玩意也是他最近才学来的手段。

    在美国无论是对上等阶层,还是中低阶层的人来说,请人喝酒,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交际手段。

    这一招就和国内见人敬烟,吃饭敬酒的小手段差不多。

    果然老黑一见伏特加立马就乐开了花,也没客气直接接过去,拧开瓶盖就来了一口。

    “嗬。。。”

    然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气,十月的纽约,已经进入了初冬的季节,最近几天随着来之北大西洋的寒流的到来,纽约城的气温更是狂降,这时候能够喝上一口火辣辣的酒,对一整天都要在外面露天摆摊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

    “那是,弗雷德里希先生可是纽约有名的大律师,我为他服务了三十年,只不过。。。”

    黑哥们说道后来,语气变得唏嘘不已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只不过怎么了?他不需要你为他工作了吗?”

    “呵呵,算是吧!不过不是弗雷德里希先生不需要我了,而是他那个狗娘养的儿子不需要我在为他老爹服务了。该死的,那个兰迪就是个混蛋,一个不学无术的蠢货。当年要不是我劝了弗雷德里希先生一句,他早就和那个混蛋解除父子关系了。。。”

    听到这里,金沐晨也就大概明白了一个梗概。

    之后老黑又猛灌了几口酒,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而人一旦醉了酒,那话就容易多。

    在金沐晨的循循善诱之下,老黑很快就把他那些古董的来历和他的经历,都告诉了金沐晨。

    果然和金沐晨猜测的没错,这老黑名叫杰克,他原来的工作就是那位弗雷德里希大律师家的佣人。

    据他说,他从十六岁开始就为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服务了,一干就是三十年。

    可是前段时间,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突然脑溢血中风了,现在还躺在家里的病床上,而他那个不孝子兰迪。弗雷德里希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个消息,立马就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

    而赶回来的目的,当然不出意外,就是为了等着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蹬腿咽气,然后好继承家产的。

    根据杰克说,这位兰迪绝对可以说是弗雷德里希家族的家门之耻,一个十足的花花公子,败家子。

    当年曾经先后被哈弗,和普林斯顿这样的大学开除过,可是让老弗雷德里希先生丢尽了脸,后来更是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出了家门,两人关系闹得最僵的时候,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甚至一度想要和那个兰迪解除父子关系。

    当时还是杰克劝导他,这才让两人的父子关系维持了下来。

    可是哪想到,杰克这样做却是害了他自己,那个兰迪刚一回家,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把原来家里的佣人是炒了个遍,连带着杰克,这个在他们家服务最久的佣人也没放过。

    老杰克哪能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临走之前就从弗雷德里希家里顺走了不少东西,就比如他刚刚收下的那套茶具,还有面前摊子上这些小东西。

    甚至还应该包括,之前他用来和金沐晨换了一顿外卖的那只‘狗食碗’,当然这是金沐晨推测的,而根据杰克自己说,这些东西,都是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给他的。

    不过具体到底是怎么来的,金沐晨当然有自己的判断。

    杰克显然是非常痛恨那个兰迪,不过金沐晨到时非常喜欢这个兰迪,甚至他还巴不得那个兰迪越坏越好。

    因为他越是坏,就说明这家伙越是够蠢,只要他足够蠢,那自己就有更大的机会,去他们家里捡漏。

    毕竟老杰克都说了,那个家伙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子,金沐晨当然巴不得他越败才越好呢。

    打听到了足够的信息,金沐晨自然没必要再在这里旧留下去,知道了这些宝贝的出处,接下来当然是要计划,该如何去掏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的老宅子喽。

    金沐晨兴冲冲的回到方伯的古董店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看着金沐晨的背包鼓鼓的,方伯也是笑开了颜。

    “看样子,你今天终于是有收获了,到底收的什么东西,拿过来给我看看。”

    说实话这段时间金沐晨所表现出来的在古董方面的天赋,让方伯很是欣慰,他觉得这下子自己总算是找对了传人了。

    金沐晨每周末去那些古董市场里转转,他都很支持,毕竟理论还是要结合实践,不过前几个周末,金沐晨都是空手而归,而今天终于是开了张。

    他到时非常迫不及待的想看看金沐晨到底收上来的是什么。

    三把茶具摆放在方伯的面前,方伯拿出鹿皮巾仔细的把这三把壶都擦拭了一遍,原本有些蒙尘的茶壶,立刻就变得银光闪闪,一股不俗的气质更是立刻就显露了出来。

    “嗯,应该不是俗物,只可惜,我对这些西洋古董不算很精通。。。。。。。嗯,这应该是十八世纪的法国人的作品,嗯。。。剩下的我也就不知道了。。。”

    如果是中国古董,方伯绝对称得上是专家,可是西洋古董,方伯还真就玩不太转。

    他对这几把壶的理解,也就和金沐晨差不多。

    “多少钱收上来的?”

    方伯随口问了一句。

    “一千五!”

    “嘿!你小子,这运气还真是够不错的,这壶的真正价值,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你这笔交易,我绝对得夸你做的值,这几把壶绝对不止这个价!”

    方伯冲着金沐晨竖起了大拇指。

    “那具体,到底能值多少?”

    金沐晨当然想更了解一下这几把壶的价值。

    “这个我还真不太确定,你等等,我去打个电话。”

    方伯在纽约的古董圈子里扎根几十年,可不是白混的,这几把壶他虽然不认识,但是他又朋友认识。

    很快方伯就连续打了几个电话,最后放下电话对金沐晨说道。

    “沐晨明天你带着这几把壶去曼哈顿的soho区,去第53街那边找一个叫citybarn的古董店,他们家的店主老瑞克,和我是朋友,他可以帮你看看,如果东西不错的话,你可以直接卖给他,他不会坑你的。”

    金沐晨点了点头,方伯的话他绝对信,他的那个朋友,肯定信得过。

    第二天刚好是礼拜天,昨天已经有了收获,金沐晨当然不必再去那几个古董市场转,于是就直奔曼哈顿。

    soho这个词国人第一次听到,应该就是国内那位房地产大亨在京城开发的建外soho,而这个词其实真正的起源就是在纽约的曼哈顿。

    全称其实就是south-of-houston-st,指的是处于纽约下城houston街以南的一片地区。

    soho以前不是一个独立的社区,而是以西村、格林威治村以及小意大利合在一起的一片区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了曼哈顿的第二大区。

    soho应该是时尚的名词,可是等你来到这里之后,你就会发现这里一点也不时尚,倒是十分陈旧的样子,甚至非常有**十年代的京城的‘大栅栏’或是‘天桥’的那种感觉。

    它没有曼哈顿那样现代,没有上城那样华丽,没有东村那样前卫,甚至马路上不是很干净,可以看到垃圾和污水。但是当你一旦进入了soho,你就一定会被它吸引,因为在它粗糙表面的里头,包着一个充满创意的精彩世界。

    soho原本是纽约的老工业区,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旧工业的衰败,这里一度很萧条,到处是闲置的房子,租金很便宜。

    于是一些纽漂聚集到这里,他们看中了这些工业厂房的巨大空间,适合进行各种艺术创作,所以选择在此工作和生活。

    为了生活,纽漂们把这些建筑的一层临街的房间改造成商店,出售自己的作品,由于没有多余的钱去装修如此巨大的房间,于是这种工业建筑本身的特征被充分地裸露在外面,大方块状的几何体、红砖外墙、老式防火梯、又黑又旧的水塔、狭窄的街道、墙上到处可见涂鸦与海报。

    这些建筑外貌与橱窗和商品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视觉反差,这种视觉矛盾产生了令人好奇的效果,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住到这里,于是现代意义的soho区,就此形成了。

    而现在soho区已经彻底跟贫穷的纽漂们没什么关系了,因为这种奇特的感觉逐渐被来自欧洲的游客认同,有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跑到这里花钱,所以这里的房租越来越贵,以至于今天soho的房租已经是纽约最昂贵的地区之一了。

第27章 名家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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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纽漂们早就已经被赶出了这些建筑,取而代之的是欧洲富裕阶层为主的移民在这里开设的各种品牌商店、昂贵的香水店、家具店、古董店、画廊、旧货店、新旧书店、餐厅和咖啡馆。

    方伯给金沐晨介绍的那家citybarn古董店就位于,第53街的街角,soho区靠南端的地带。

    店主瑞克是个和方伯年纪相仿的老头,五十多岁,身材不高,但很是粗壮,满脸都是岁月风霜的痕迹,花白的头发和胡子,看起来倒是有一种艺术家的文艺范。

    他这家店的规模不是很大,只有一层,一百五十多平的经营面积。

    金沐晨到这里的时候,瑞克正在和一个黑人青年打交道。

    黑人青年手里拿着一个石雕的佛头,正在给老瑞克做介绍。

    “这是我爸爸当年从越南带回来的,当年我爸爸是在第101师的b连,他们在攻打胡志明市的时候,他在一座寺庙里找到的这件东西,然后把它从越南带了回来。。。。。。”

    这个黑人青年介绍的很认真,金沐晨并没有打断他,而是在旁边看着他手里的佛头,说实话能够在这里看到这样一个石雕佛头,还真是有点意思。

    不过只看了两眼,金沐晨就否定了这个黑人的说法,因为他聚精会神的盯了这个佛头老半天,这个佛头上面都没有显现出任何的珠光宝气。

    按照他之前的经验,这个佛头肯定是假的,而这个家伙明显就应该是在编故事。

    每个古董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只不过有些故事是真实的,而有些则是假的,而假的故事伴随着的也大多都是假古董。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拆穿他,因为他觉得瑞克这样的古董界的老玩家,肯定能够断定这玩意的真假。

    不过在看对面那个头发胡子花白一片的老头,这时候却听得聚精会神的样子,而且眼神一直在那只佛头上打转。

    等到黑人青年说完之后,这个瑞克居然点了点头。

    “好吧,年轻人,你打算买多少钱!”

    黑人青年一听这话立马显得很激动:“先生,您真是个识货的人,之前我已经去了好几家古董店了,可他们都说这个是假的。但我不相信,我爸爸绝对不会和我说假话。”

    “好的,年轻人,我懂,你说个价吧!”

    瑞克打断了这个年轻人,然后说道。

    “嗯。。。八百。。。不,五百美元。。。”

    “好吧,我给你三百美元!”

    瑞克居然要买假货?金沐晨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考虑到这家伙是方伯的朋友,而且可能对亚洲古董不太精通,所以金沐晨想要提醒他一句。

    可是话刚到嘴边,却看到老瑞克扫过来的奇怪的眼神,然后金沐晨就选择闭上了嘴。

    “成交!”

    黑人青年脸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老瑞克则面无表情的从抽屉里数出了三张钞票拍到了那个黑人的手上,黑人青年带着愉快的表情出了古董店。

    “你是老方的侄子?”

    “是的,你好瑞克先生,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金沐晨。”

    “你好,沐晨,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瑞克伸手和金沐晨用力一握,这家伙的手心全是老茧,尤其是食指肚和虎口的地方。

    金沐晨心头一凛,这是一把经常握枪的手。

    瑞克并没有急着和金沐晨搭话,而是看着那颗被放在柜台上的石雕佛头,伸手在佛头上摸了摸,最后他把这颗佛头摆放到了门口橱窗的位置。

    金沐晨看了不由得一愣,他知道这些古董店的规矩,一般不太值钱的东西才会摆在外面来吸引顾客的,真正的好东西,可都是放在后面的保险柜里的。

    很明显这瑞克明知道这东西是假货,可是他为什么还要卖?

    “这东西在泰国机场附近的免税商店,也就是十美元一个。”

    瑞克起身也没有看着金沐晨嘀咕道,金沐晨忍不住问道。

    “那你明知这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嘿嘿,小子,因为当年我也在101师服役过,因为当年我也去过越南,而最重要的是,因为我也是个父亲。”

    瑞克这么一说,金沐晨心里也就释然了,看来他是不忍心破坏那个黑人青年的父亲,在他心里的形象。

    也许那黑人青年的父亲当年在越南并没有获得什么战利品,只不过在回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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