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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美利坚-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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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淡淡的笑着来到了那张圆桌前,不过却并没有急着坐下,而是回身找了一圈,最后一张餐台上,找到了两把吃牛排用的剔骨刀。
这里的餐刀和电视上常看的那种刀头圆润的不锈钢餐刀可不一样,这两把餐刀是那种最原始,最粗犷的牛排餐刀。
第4章 这小子够狠
木柄尖刀,刀尖非常锋利,专门用来划断肉筋用的,刀身还带有锋利的锯齿,是吃t骨牛排时必备的一种餐刀,就是拿到生肉铺去也能立马派上用场。
“光是掰手腕,没什么意思,不妨带点彩头。”
金沐晨淡淡的笑着来到了那张餐桌前,然后把小圆桌的桌面拿起来。
“嗵,嗵。”
两声剔骨尖刀刺穿了胶合板的桌面,露出半截刀身在上面,然后金沐晨把那张桌面放下,同时伸手笔画了一下。
在场所有围观的人,看到他手放着的位置,不由得都是神色一寒,这小子真狠!
他抬起的小臂下面几公分处就是那寒光闪闪的刀尖,大家谁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这么狠!
本来不过就是掰手腕,可是现在如果谁要是掰输了,手臂倒下去的一瞬间,小臂势必就要被那寒光闪闪的剔骨尖刀扎穿。
这可是带锯齿的尖刀,被这样的刀扎穿了手臂,很难处理伤口,很有可能会落下伤残。
约翰他们几个,想劝劝金沐晨可是话到了嘴边,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乔伊一愣,他没想到这个亚洲人居然这么狠!看着对方那坚定的眼神,他有些犹豫。
而金沐晨则是淡淡一笑:“怎么?不敢?难不成你就是一个只能打嘴炮的pussy?摸摸你的裤裆,你的卵蛋还在吗?”
他的声音不大,但是听起来却非常淡定,而这股淡定在乔伊的耳朵里听来,却是那样的刺耳。
金沐晨一脸淡然,这股淡然带给他一种超脱一般的自信,原本所有不看好他的家伙,这时候有些也开始动摇了,因为这小子够狠!
乔伊被激的满面通红,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伸出手摆上了桌面,两只大手相握,约翰握住了他们的手,找到平衡点,然后猛地放开手。
乔伊猛然发力,他脸色涨得通红,脖子也粗了一圈,额头上的青筋都快蹦出头皮了,可是对面那个亚洲人的手,却好像是铁水浇铸在桌面上的一样,纹丝不动。
对方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笑,乔伊也顾不上了,另外一只原本应该放在桌面下的手,甚至都顾不上违反规则,而握紧了桌沿,开始借力,他这时候可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
而周围一帮拿着酒瓶子看热闹的看客,原本还有几个喊着加油打气的话的,可是这时候却一个个都目瞪口呆的神情,这不科学啊!
乔伊明明比那亚洲人粗壮了两圈不止,可是为什么就是掰不动那个家伙。
金沐晨淡淡一笑:“就这点力气了吗?我要发力了哦!”
在场的人这时候都已经是大脑当机了,都这时候了,这小子还有力气说话!!!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那只细了两圈的手臂突然动了,而且几乎就是一瞬间,就以几乎绝对的优势,把那只粗壮的胳膊压倒在桌面上。
那把剔骨尖刀,不偏不倚,刚好扎穿了乔伊那螃蟹钳子一般的小臂。
一声惨叫,几乎震破了所有围观者的耳膜。
看着手和餐桌钉在一起不断飙血的乔伊,金沐晨竟然感觉到一种奇怪的满足。
他起身冷冷的扫视了一圈乔伊的同伙,一帮五大三粗的汉子,这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敢和他对眼,他的目光扫过,那帮家伙就如同是幼儿园躲避老师目光的小孩,一个个全都低头或者转过了脸。
乔伊捂着被扎穿的小臂惨叫不止,而他的同伙,竟然被金沐晨那犹如刀片一般凌厉的目光瞪得没有一个敢乱动的,酒吧里陷入了一阵沉寂。
“带着这只pussy赶紧给我滚!”
一句话仿佛让对面的几个壮汉,还了魂,立刻七手八脚的把乔伊从地上拽起来,往酒吧外面走去。
不过就在他们走到酒吧门口的一刻,金沐晨在后面喊道。
“对了,你们记住,下次提醒他,吃完了大便之后,一定要记着刷牙。”
金沐晨的声音,让那几个家伙身形都为止一顿,然后马上就屁滚尿流的滚出了酒吧。
“这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端着雷明顿的桃瑞丝来到了约翰的身旁,约翰也没回头,声音很是低沉的回答道。
“是啊,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不过接下来,他可能有麻烦了。”
桃瑞丝的胖脸上却微微一皱:“没什么麻烦的,乔伊的哥哥还在蹲监狱,他的手估计残废了,你以为他的手下会服从一个残废的笨蛋吗?”
“好像确实是这样?”
约翰转过脸,不过脸上已经明显带上了笑意。
“可惜了我那一张桌子,还有两把餐刀。”
老太太看着门口,喃喃自语的说道,约翰接过话茬。
“算我账上。”
“算了,我会让乔伊那个笨蛋还给我的。”
老太太冲着约翰挤了挤眼睛,然后转身回到了吧台后面。
经历了这么一场风波,整个酒吧的气氛全都变了,原本一些不认识金沐晨的粗汉们,看着他的眼神也全都变了,充满了敬畏的神色。
时不时有人往这边偷偷瞥上两眼,可是也不敢和金沐晨的目光对视。
而保罗更是拉着金沐晨一个劲的喷个不停:“嘿,伙计,你可不地道了,你知道刚刚,我有多担心你吗?你赶紧给我老实交代,你小子是不是练过,是不是会功夫?”
保罗有着黑人特有的粗大神经,伸手在空中比划着,嘴里还哼哼哈嘿的配合着。
而其他的工友们,这时候也都伸长了脖子,今天这个金沐晨可是带给他们太多的意外了。
金沐晨倒也没太张狂,只是搔了搔头,然后嘿嘿了两声表示默认。
“嘿,伙计,你教教我怎么样?我拜你为师。”
说着保罗这个傻大个,还真就扑通一声跪在了金沐晨的面前,双手抱拳,怪模怪样的说了一声:“湿父。。。”
引来大家一阵哄笑,原本紧绷的气氛猛地一下子就松弛了下来。。。
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大家喝的都有点多,所以很多人都没有开车,不过他们住的里这里都不远,所以有的选择走着回去,有的则是选择叫朋友过来接。
金沐晨一一和新认识的同事们告了别,然后慢步往公交站那边走去。
他住的弗莱布街,位于布鲁克林的最南端,而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在布鲁克林的最北端,所以现在他回家有点困难。
他没有车,至于公交就更别提了,有些路线晚上八点就停运了。
金沐晨准备再往前走几个路口,然后叫出租回去,尽管这里的出租车价格贵的让人肉疼,但是总比在布鲁克林区夜行要强。
眼看就要走到下个路口的时候,身后车灯一闪,一辆不知道多少年历史的福特水星,停在了他的身旁,然后车窗降下,露出了里面那张精致的漂亮脸蛋。
“嘿,今天谢谢你,你去哪?我送你?”
正是之前酒吧堪比抖奶超模的那个女招待,金沐晨也没客气,直接拉开车门就上了车。
“你好,我叫坎迪斯,你呢?”
典型的盎格鲁-萨克森女郎,金发碧眼,身材修长,线条更是火爆的能让人眼珠子撑破眼眶,性格也是大方开朗,。
“我叫金沐晨,很高兴认识你。”
金沐晨笑呵呵,和金发女郎轻轻的握了握手。
女郎抽回手,握紧了方向盘:“你家住哪?”
“在弗莱布街,布鲁克林大桥下面。”
“我知道,在大西洋百货旁边那条街,嘿嘿,话说回来,你住在哪里,怎么可能没有车?”
坎迪斯轻轻的踩下油门,水星出了这条街,拐了个弯,往布鲁克林的南端驶去。
“我之前有辆车,不过卖掉了。”
“这样啊!对了,刚刚的事,我还没和你说声谢谢你。”
“别客气,都是应该的。”
“对了,你知道吗?以前我见过你。”
“哦?是吗?”
金沐晨转过头看了一眼女孩子,坎迪斯正在专心致志的看着前面的路面,她的脸也就巴掌大小,看起来很精致,很漂亮,不过金沐晨总是想不起来,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就在哥大商学院的大楼前面,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你忘了?我和你借过打火机。”
坎迪斯说道,这时候金沐晨才想起来,确实那天考试之前,他去得很早,考试开场之前,他只能在大楼前转悠,当时坎迪斯和其他几个女孩子,站在大楼门口抽烟。
清一水的漂亮妹子,其中以坎迪斯和另外一个金发女孩子最为耀眼,正所谓是秀色可餐,当时自己就在他们不远处的长椅上,偷偷打量他们来着。
后来其中一个女孩子直奔自己过来接打火机来着,而坎迪斯这么一说,那个和自己借打火机的女孩子的形象,和坎迪斯渐渐的重合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
“哈哈,想起来了吧,这么说,咱们还是哥大的校友呢!”
既然是校友很快两人就熟络了起来,气氛也不再想之前那么夹生。
十点过后的纽约城,街道没了白天的拥堵,很快就到了弗莱布街,来到了金沐晨租住的那座公寓楼的前面。
第5章 因祸得福
金沐晨下了车,坎迪斯降下车窗,露出一张明媚的俏脸,带着几分笑意:“那么我们就学校见喽。”
说完也不等金沐晨回答,福特水星一个漂亮的u型转弯,向着街角一路狂奔而去,而金沐晨则是嘴角带着苦笑,站在楼前的台阶上。
“学校见,呵呵。。。”
也不知道,自己再回哥大的时候是什么时候,带着几分苦涩,金沐晨落寞的上了楼。
上三楼,打开了房门,这是一套一室一厅,每周的租金是二百美元,环境还算不错,主要是离布鲁克林大桥很近,方便去曼哈顿上学。
房子是一年前他和马凌一起选地方租下来的,只不过现在他人还在,房子也还在,但是马凌却已经不在了。
金沐晨来至于一个北方的三线小城市,父亲是市里设计院的工程师,母亲则在老家经营着一家加盟连锁药店,家境还算殷实。
两年前的金沐晨在国内就读一所二流大学,可眼看着国内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差,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觉着金沐晨在那所大学里继续念下去,也是浪费时间,将来出了社会也不会有太强的竞争力,为了将来金沐晨的路能够更好走一点,父母就把金沐晨送到美国来留学。
在预科打了一年基础之后,他也算是给父母挣了一把面子,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并且钓到了后来的女朋友马凌。
马凌是一个水灵灵,有着明星脸的漂亮妹子,当年他能够在学校里,摘得这么一朵鲜花,可是羡煞了不少班里同样来自国内的官富二代们,那时候的他是何等的春风得意。
而这上了大学的一年多以来,金沐晨却明显的感觉到了压力,来自马凌方面的压力。
他条件放普通人里算是不错,可是如果要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人圈子里,那就真的只能算一般了。
现在美国,一点不夸张的说,到处都是中国人,尤其是在大学校园里。
而这些中国人,也就分成那么两个圈子,一个是在国内就是学霸,倒了美国依旧是学霸,拿奖学金的那么一群人。
另外一群,就是国内出来的壕门子弟和官宦二代们,原本金沐晨自认还算不错的条件,在这些人面前,可以说什么都不算。
论才华,他没有那些学霸有才华,说钱,和那些豪门子弟比起来,那就更是没法比。
而狼多肉少,一直就是美国大学华人圈子里男女方面的窘状,而像马凌这样的漂亮妹子,那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优质资源。
所以自从进了哥大之后,金沐晨很快就察觉出那帮家伙对马凌是虎视眈眈,而马凌好像也开始变得三心二意起来。
前些日子,家里突然发生了一些变故,刚开始母亲还一直瞒着他,可是他硬是靠和母亲通电话时母亲的三言两语,察觉出了不对劲,于是给舅舅打电话才问出了一些真相。
家里生意出了意外,资金链出了问题,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脑的把自己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都邮了回去,甚至把车子也卖掉了。
没了这些钱,他将来的学业,甚至生活都很成问题了,甚至为了这,他的女朋友马凌还和他分了手。
不过金沐晨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后悔,因为让他光顾着自己在这边逍遥快活,却眼看着地球另外一边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马凌会翻脸这么快。
他没了学费和生活费,就不能继续学业,那就相当于是自毁了前程。
他长得算是小帅,可是也还没帅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脸吃饭!
大学不能毕业,怎么正正经经的找工作,怎么能搞到那张绿卡?
靠打黑工,哪能挣多少钱?那点钱怎么养活,马凌这样的娇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张绿卡对那些壕门子弟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这年头有钱走到哪里都是大爷,没钱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样是个孙子!
所以马凌被那些人民币战士抢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况马凌本来就是一个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现实就是这么简单!
金沐晨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直奔浴室,冲洗了一番出来之后,来到了镜子前。
镜子里出现一个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线条刚健优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纪,挺直的鼻梁,鼻头微微上翘,眉毛细密清秀,长睫毛,大眼睛,唇红齿白,还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体重也有一百八,不过几天前,他身上的可绝对看不出这样棱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四百多度的近视眼。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身上的肌肉线条刚劲有力,原本的一块腹肌,也变成了八块棱角分明的小馒头,这些变化就发生在短短几天前。
那天马凌从公寓里搬走了之后,金沐晨心情郁结,就借酒浇愁,同时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和家庭从现在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爷爷留给他的传家宝,一条红线串起来的三只玉葫芦项链上。
这条玉葫芦项链,是他们家的传家宝,颜色各异,分为红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圆润饱满,色泽光润。
建国前,他爷爷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当的不错,多年的积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东西。
建国后,又是破四旧,又是闹运动,那些年他爷爷可没少被批斗,家里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抢了不少。
三只玉葫芦就是当年保存下来完好的传家宝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着,是不是把这三只玉葫芦买了,换一笔钱来帮自己和家里摆脱目前的困境。
后来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还划破了手掌,当时他只记得,自己受伤的血是浸满了那三只玉葫芦,然后在醒来的时候,三只玉葫芦就不见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却多出了三只葫芦的纹身。
那纹身形态古朴,一串从脖子后面延伸出来的到胸前的藤蔓,而这藤蔓的上面刚好挂着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芦,而这三只小葫芦,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刚好就和他头天晚上打算卖掉的那三只传家宝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不是很清楚,不过他清楚的是,自从他脖子上有了这三只葫芦的纹身之后,他的身体就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变的浑身肌肉,力气也大的惊人,自己那张大床加床垫,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两人一起抬都费劲,现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张床平端起来,而且能保证平端半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视镜也甩掉了,视力,听觉,更是远超常人。
只要屏气凝神,集中精力,连窗外,树荫里那只欢叫的麻雀的羽毛颜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觉也变得非常的灵敏,甚至能够听到楼上那对夫妇,在一起滚床单时候极力压抑着的声音,甚至他可以根据他们发出的声音,在脑子里自动模拟出,那两口子在楼上的招式和动作,这样突如其来的变化,让金沐晨结结实实的消化了好几天。
甚至连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把内裤传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随而来的副作用,却让他是挠头不已。
身体素质变化惊人,好像是陡然进入了一个二次青春发育期,伴随而来的则是惊人的食量增长。
原本他一顿花个六块多,来一套普通汉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饱。
可是当身体有了变化之后,他发现一天下来,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现在他手里就三千多美金,这点钱根本就不够他吃几天饭的,更何况他还要租房?
在之后就有了去配送中心应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赚钱,攒学费,另外一方面则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来解决一部分吃饭的问题。
金沐晨站在镜子前,看着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芦的纹身,现在看来,马凌离开也不算什么坏事,反倒是让自己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而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赚到更多的钱,来继续自己的学业,或者是把父母从国内接过来。
放弃学业,他有些不甘心,毕竟父母前前后后已经投资进去了几十万。
而且父母在国内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些钱也不会知道够不够缓解他们的危机。
自己还是需要更努力啊,还好,现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觉得累,这就是老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还是不够,等攒下点钱之后,自己还应该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国生活成本可不低,别看他现在一个小时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电和吃喝,这点钱能剩下的真不多!
第6章 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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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沐晨第一次来到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时候,简直就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光看这家店面里面的状况和城堡可一点都不沾边,尤其是里面的装修反而更像是国产抗日神剧里面的碉堡炮楼。
大门进去,就只有很小的一个内凹的门厅,四周全都是防弹玻璃,点餐的话,可以透过防弹玻璃,看到贴在防弹玻璃内侧的菜单,收费和取餐的窗口,让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国内铁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没有内部就餐区域,只卖外卖,而且白天不送外卖,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着的英文招牌,还有远处法拉盛那边闪烁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东战区。
不过再想想,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纽约治安较差的皇后区,而且还是皇后区里治安最差的辛克莱区,也就释然了。
如果你看到这家店的客户的客户,百之一百都是来至于附近的辛克莱社区的黑人,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装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个礼拜,前几天领了工资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辆2000年的n手丰田,于是就开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来这家沈记快餐送外卖。
而沈记快餐的老沈夫妇,对于金沐晨的到来,当然是举双手双脚来欢迎。
老沈夫妇的快餐店选址很讲究,虽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顿的华埠那样的地方,可真要说起赚钱,其实一点都不少。
出去转转就知道,这附近五横五纵组成的辛克莱社区,是皇后区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典型的黑人聚居区。
毒品,帮派泛滥,暴力横行,正是因为这样的问题,没人愿意在这里做生意,这片街区里,别说是一家像样的饭店,甚至就是一个像样的小卖部都没有,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老沈他们一家饭店营业,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当初老沈他们两口子,接手这家饭店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而最关键的是,他们曾经在底特律类似这样的街区干过,所以有足够的应付这帮黑鬼的经验。
饭店装修的跟堡垒似得,而且没有店内就餐区,想要吃饭,就只能外带,而且先付钱,买完就滚蛋。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几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莱区的黑人,这帮家伙可以说是有一个花俩,醉生梦死的典范,有钱就出去消费,绝对不会在家里做饭,再加上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饭店,所以钱倒也并不难赚。
甚至附近的帮派,都达成了一项共识,为了能够让老沈夫妇留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大家谁也不来这社区里唯一的一家饭店收保护费。
最近老沈夫妇打算拓展一下业务,于是就有了这个送外卖的职位,根据送餐的距离每送一个给三块钱,到五块,甚至更贵的不等。
这社区里的黑人一般都很懒,而且大部分没有车,晚上肚子饿了,又不愿意走,就喜欢叫外卖,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块两块的送餐费。
这份送外卖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饭店的送外卖的工资,不算低,就算是和必胜客,或者是多米诺那样的披萨外**起来,都不算低。
毕竟这里可是皇后区最危险的辛克莱社区,一个小偷,劫匪,毒贩#子,帮派横行的地方,晚上过了九点,路面上就人烟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妇咬着牙,把一趟外卖的价格提高到了五块,却也依旧是寥寥有人来应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来块的薪水比起来,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户都不愿意干这份工作。
纽约的常住人口有九百万左右,可是近些年来,随着奥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这样的蓝领城市不断的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黑人和外来移民不断的涌入到纽约,这导致纽约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纽约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九百多万,直逼两千万。
很多人都说纽约是一个大熔炉,来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然后经过一场文化的淬炼和洗礼,最终变成了美利坚的基石。
而这个大熔炉,更准确点说,就是纽约的皇后区。
从北面过来的破产的黑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陆纽约之后,首选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后区,因为这里是社会最底层的聚居区,生活成本很便宜。
亚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后区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则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这些街区往往是最危险的街区,就算是白天,都时常会发生枪击案发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别提了。
而这样的地区,却偏偏就是纽约警力最薄弱的地区,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长岛和曼哈顿去保护那些阔佬们,至于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们的死活,他们才懒得理会。
所以老沈夫妇想要拓展生意,尽管一再的提高薪资,可是无人来应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金沐晨走进店里,和他们说,我要应征的时候,老沈夫妇根本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甚至老沈还同意,把他每次送外卖的价格,给提高到六块五。
反正这钱都是那帮老黑们来出,他也不心疼,而且和老黑打过多年交到的他知道,那帮家伙就是过路财神,手里有俩钱不糟践个干净,那肯定就不安心。
老沈夫妇对那些家伙的定义还真就没错,又懒又馋,还爱装面子,明明兜里钱都不够明天饭钱了,可是却也要装阔,脚踏实地这个词,对大多数没受过教育的黑人来说,根本就没听说过。
于是就这样,金沐晨开始在老沈夫妇的这家堡垒外卖店送起了外卖。
他也知道这份工作的危险,要是以前,打死他也不愿意来这地方送外卖,不过现在,自从那次异变的经历过后,他总是对自己有着一种莫名的自信,更何况一趟几分钟的外卖,就能赚六块五,这份工作的来钱速度绝对不比配送中心慢,而工作强度却轻松很多。
小时候和爷爷学过的八极拳,现在也捡了起来,本来就是硬桥硬马的功夫,在加上他现在这有些变态的身体基础,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正是因为有着功夫底子撑腰,金沐晨才有自信敢来这里送外卖。
他坚信,只要不碰上拿喷子乱喷的疯子,他都能应付的过去。
“小金,教堂街30号,牛肉炒饭两份,外加两条炸鱼,两只热狗,一大份炸薯条,一大桶可乐,一共三十五,这是今天最后一趟了,你小心点。早点回来,宵夜都准备好喽!”
老沈把做好的外卖从窗口递出来给金沐晨,然后小心的交代到,金沐晨这小伙子,他很是喜欢,胆子大,能吃苦,绝对是店里的好帮手。
“知道了沈叔,放心,十分钟,肯定回来。”
金沐晨朝着老沈点了点头,接过外卖,然后出门上了自己那辆破车。
现在他白天在配送站当搬运工,晚上就来这家外卖店送外卖,已经干了一个多月了,和两个地方的人都混得纯熟了。
这外卖店的老沈夫妇,更是格外喜欢他,他的到来,解决了两口子拓展业务的难题,而来更关键是因为他小伙子不偷懒,脑子好使,手脚麻利。
别的送货员一晚上也就能跑十几二十趟,可是这小子能跑三四十趟,这样能吃苦,又勤快的小伙子可真是不多。
就算给他的钱有些多,可是老沈也觉得值得。
金沐晨开车前往教堂街,哪里还算是这辛克莱区治安状况相对比较好的一条街,因为那条街上住的,大多数还是有工作的黑人。
不像是后面几条街,那几条街里住着的基本都是毒#贩,小偷,和抢劫犯,以及帮派成员。
晚上十点半,这时候的曼哈顿应该还是灯红酒绿,最热闹的时段,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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