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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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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别傻了,你别傻了。”
她不傻,是他亲口对她说,叫她等他。她一直在这里等,可是都没有等到他回来。
他说过回来要跟她谈,他这样爱她,怎么会不回来?他这样爱她,怎么会舍得不要她?
她一直不明白,她一直不相信,直到最后一刻,直到他们把她带到那沉重的棺木前。那样多的花,全是白色的菊,而他就睡在那鲜花的中央,神色安详。
她迷惑而困顿地注视着,仿佛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他们一寸一寸地阖上棺盖,直到赵阿姨再次哭得晕倒过去,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只有她木然站在那里,没有知觉,没有意识,什么都没有,仿佛一切都已经丧失,仿佛一切都已经不存在。
邵振嵘的脸一寸寸被遮盖起来,所有的一切都被遮盖起来,他的整个人都被遮盖起来,她才骤然明了,这一切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没有骗她,他真的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回来了。自己真的永远失去了他。
她发疯一样扑上去,父母拼命地拉住她,很多人都上来搀她,而她只是哭叫:“妈妈!让我跟他去吧,我求你们了,让我跟他去,我要跟他在一起!妈妈……让我跟他一起……”
更多的人想要拉开她,她哭得连气都透不过来:“让我跟他一起,我求你们了。邵振嵘!邵振嵘!你起来!你怎么可以这样撇下我!你怎么可以这样……”
手指一根一根被掰开,旁边的人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她哭到全身都发抖,只凭着一股蛮力,想要挣开所有人的手,把自己也塞进那冷森森的棺木里去。因为那里面有她的邵振嵘,她要跟他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她只要跟他在一起。
她听到自己的哭声,嘶哑而绝望,如困顿的兽,明知道已经是不能,可是只拼了这条命,不管不顾不问,她只要跟他一起。
所有的人都在拉她,都在劝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凄厉得如同刀子,剜在自己心上,剜出血与肉,反反复复:“让我去吧,让我去吧,你们让我去吧!邵振嵘死了啊,我活着干什么?让我去吧,我求你们了。”
妈妈死命地拽着她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孩子,孩子,你别这样!你这样子妈妈该怎么办?妈妈该怎么办啊……”
她拼尽了力气只是哭,所有的眼泪仿佛都在这一刹那涌了出来。她这样拼命地挣扎,可是她的邵振嵘不会回来了,他真的不会回来了。任凭她这样闹,这样哭,这样大嚷大叫,这样拼命地伸出手去抓挠,可每一次只是抓在那冰冷的棺木上。一切皆是徒劳,他是再也不会应她了,他骗她,他骗她等他,她一直等一直等,他却不回来了。
她的嗓子已经全都哑了,她再没有力气,那样多的人涌上来,把她架到一边去,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他们弄走了他,看着他们弄走了她的邵振嵘。她是真的不想活了,她只要跟他一起,要死也死在一起。可是他不等她,他自己先走了。
妈妈还紧紧地抱着她,声声唤着她的名字。妈妈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而她眼睁睁看着别人抬走棺木,她什么声音都已经发不出来了,如同声带已经破碎。
她已经没有了邵振嵘。
她这样拼命,还是不能够留住他一分一秒,命运这样吝啬,连多的一分一秒都不给她。
她是真的绝望了,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发出最后支离破碎的声音:“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妈妈……我求你了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
妈妈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就那样仰面昏倒下去,倒在父亲的怀里。旁边的人七手八脚地扶住她,牢牢地按住她,而她无助似初生的婴儿,她已经丝毫没有办法了,连她最信任最依赖的妈妈都没有办法了。
所有的一切都分崩离析,整个天地在她眼前轰然暗去。
想你的时候
【十二】
城市的夏天,总是有突如其来的暴雨。天气在顷刻间就已经变化,落地窗外只可以看见铅灰色的天空,沉甸甸的大块大块的云团铺陈得极低,低得如同触手可及。这样的天空,仿佛是电影里某个未来城市的镜头。巨大的玻璃窗上落满了水滴,横一道纵一道,然后又被风吹得斜飞出去。
整个会议室的气氛亦低沉而压抑,所有的人心情都不是太好。以房地产为首的盈利项目,连续两个季度业绩下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大老板今天终于从北京返回上海,几个月来积累下的问题不得不面对。看着雷宇峥那张没有丝毫表情的脸孔,所有的主管都小心翼翼,唯恐触到什么。
“灾区重建我们不做。”雷宇峥用一根手指就阖上厚达半寸的企划书,“竞争激烈,没必要去掺和。”
负责企划的副总脸色很难看,虽然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但一直以来业务的重心都在上海,很多大的投资计划,都是以上海这边的名义做的。这次他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才将细致翔实的企划案策划出来,可是还没有报到董事会,只不过是例会,就已经被这样轻易否决掉了。
灾区重建?
雷宇峥几乎冷笑:凭什么?凭什么去重建那片废墟?
谁也不知道,那天他是怎么赶到的震区,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到达那片塌方乱石的现场。站在那片塌陷的乱石前,他是真的知道没有半分希望了。可是他很冷静,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当地救援的部队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最后终于把那辆压瘪了的救护车刨了出来,当时医疗队的领队,一个大男人,直挺挺站在那里就哭了。他们是医生,他们全是见惯生离死别、见惯流血和伤痛的医生,可是在灾难和死亡面前,一样的面如死灰,只会掩面哭泣。
是他亲手把振嵘抱出来的。振嵘的全身上下,奇迹般的没受多少伤,脸上甚至很干净,连身体都还是软的,可是因为窒息,早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时间太长了,太长了他等不到他的二哥来救他,就已经被深达数米的泥土湮去了最后的呼吸。
他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最亲密的手足,那个从小跟着他的小尾巴,那个跟着他软软地叫他哥哥的小不点,那个甚至还带着**的豆芽菜——邵振嵘自幼身体不好,所以家里给他订了两份牛奶,早上一份晚上一份地喝着,于是他身上永远都带着一股奶香气,让他小时候总是嘲弄这个弟弟“乳臭未干”。
“乳臭未干”的振嵘一天天长大了,变得长手长脚,有了自己的主见。振嵘考进了最好的重点高中,振嵘执意要念医科,振嵘去了国外继续念书……有次出国考察,他特意绕到学校去看振嵘。那天刚下了一场大雪,兄弟两人并肩走在学校的马路上,雪吱吱地在脚下响,四周都是古老的异国建筑,振嵘跟他说着学校里的琐事,卷着雪花的朔风吹在他脸上,振嵘像小时候那样眯着眼睛。那时他才突然意识到,振嵘竟然跟自己长得一样高了。
他一直以为,他们都会活很久,活到头发全都白了,牙齿全都掉了,还会坐在夕阳下的池塘边,一边钓鱼,一边念叨儿孙的不听话。
那是他最亲密的手足,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抱着振嵘坐在飞机上,整个机舱空荡荡的,谁也不敢来跟他说话。他想他的脸色一定比振嵘的更难看,他不许任何人来碰振嵘,最后下飞机,也是他亲自抱着振嵘下去的。
大哥已经赶回了北京,孤伶伶的几辆汽车停在停机坪上。那样远,他走得一步比一步慢。他几乎要抱不动了,振嵘不再是那个轻飘飘的病秧子了,振嵘是个大男人了。大哥远远地走过来,不做声,伸出胳膊接过了振嵘。千里迢迢,他把他最小的弟弟带回来,交到大哥手里。两个抬着担架的小伙子只敢远远地跟随着他们。大哥走到车边去,把振嵘放下来,放到车上准备好的棺木里。他在旁边帮忙,托着振嵘的头,低头的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两颗眼泪从大哥眼里掉下来,落在振嵘的衣服上。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哥掉眼泪,永远风度翩翩,甚至比父亲还要冷静还要坚毅的大哥。
他站在车前,看着风把大哥从来一丝不乱的头发全吹乱了,看着他脸上的两行泪痕。
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安慰父母。虽然将振嵘带回了北京,但他们甚至想要不合情理地阻止年事已高的父亲去看振嵘最后一面,所以又把振嵘送回上海,将追悼会放到上海振嵘的单位去举行。因为大哥和他都知道,有着严重心脏病的父亲,实在无法承受那种场面。
怎么也不应该是振嵘。
他是全家年纪最小的一个,他是全家最疼爱的一个。
他从小连欺负同学都不曾,他待人从来最好最真诚,他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他选医科,是因为可以治病救人,他去灾区,也是为了救人。
怎么都不应该是振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雷宇峥都陪在父母身边,像是回到极小的时候,依依膝下。
大哥因为工作忙,没有办法跟他一起常伴父母左右,于是大嫂请了长假带着孩子回来住,家里因为有了正在牙牙学语的小侄女,似乎并不再冷清。可是母亲还是日益消瘦,在小侄女睡午觉的时候,他常常看到母亲拿着他们兄弟小时候的合影,一看就是两三个钟头。
他几近狰狞地想,凭什么会是振嵘?凭什么还要投资在那个全家人的伤心地?凭什么还要他去重建那片废墟?
连最不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连苍天都已经瞎了眼,凭什么?
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同情心,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怜悯,连命运都不怜悯他,都不怜悯振嵘,他凭什么要去怜悯别人?
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犹豫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面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雷宇峥有几秒钟没有任何反应,单婉婷心想:坏了,难道这个杜小姐是什么重要人物,自己把事给耽搁了?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公办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公办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的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他没想到她真的跟疯了一样,每天都会准时守在那里,不管他上班还是下班,她总有办法跟着他。保安拦住了不让进,她就在外面等,只要他的车一出来,她便如幽灵般紧紧相随。他换了几次车,她都有办法第一时间认出,在交通繁忙的上下班高峰,她仍有办法搭出租车紧盯着他的车,甩不了抛不掉。有好多次她一直跟到小区门口,幸好他住的公寓保安非常严格,她无论如何也混不进去。但有时他自己开车出来,一出来就能看到她站在小区外的路口。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地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像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顺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刮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天上像是有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的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茫茫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十三】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生,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去死,也再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几次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得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得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扬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度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在振嵘的分上,看在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分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停,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多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座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有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制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线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里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到看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点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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