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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篮球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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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豪情男孩
其实,我感觉得到阮心绮对我也是颇有好感的。这是一种友情,就好象她对郑鹏飞一样。与男孩对于异性的幻想不同,女孩对于有好感的异性更多的只是一种喜欢,一种博爱,她们不会主动地说出来,但会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出来。
比如在你一人疲倦地瘫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她会悄悄过来替你轻轻地垂垂背。在你刚被换下,大汉淋漓地关注着比赛进行的时候,替你递上一杯饮料。在你独自一人漫步于校间时,从背后轻拍你一下,再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以表示对于打断你思绪的歉意。而这些无不使你想把她紧紧拥在自己的怀里,不让她受一丝干扰,一丝伤害,更不允许除自己之外的人多看她一眼。这时你的心中只有她一人,当然一相情愿的同样希望她的心中只有你一人,但她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朋友看待,至多是一个好朋友,恋人这样的词可能她压根都没有想过,恋人可能只有一个,而好朋友是可能就不止一个的,所以当她对别人也作出同样的举动的时,你可能就会受不了。
原来我只是以为她对我才这样,嘴上没说,心里也没有这样想,但冥冥之中我已经把她当作恋人一样看待。以至于那天,她对于鹏飞做出同样的举动会令我无法接受。
郑鹏飞是这样的一个男孩,不会隐埋自己的任何想法。如果他以为自己喜欢一件事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喜欢。他的眼光很高,所以很自然地令他喜欢的东西也很少,篮球是一样;每次训练、比赛结束后少不了的佳得乐又是一样;尽管成龙是以演戏闻名的,但惟独鹏飞喜欢听成龙的歌,这么几首翻来覆去地听了不下几千遍了。但以上都是他的个人喜好,包括篮球在内,虽然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在高中时,鹏飞单打独斗的风格一如他的火暴秉性一样是出了名的。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桀骜不训的一个独行者,这是我五年来对他的了解。原来以为“女孩”这样的字样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他的词典的,原本事实也是如此,直到她的出现……
鹏飞作为高中校队的主力强力前锋,身高足有194公分,体重也超过90公斤。留着一头坚挺的板刷,发如其人,很好辨认。国字脸上五官端正而俊朗,透着浓浓的雄武之气。健美的肌肉应该是不输给那些练柔道和拳击的。因此,高中时代对他趋之若骛的女生也比比皆是,可他从来都不解风情。记得有一次,我们队和另一支强队打得难分难解。终场结束,我们以4分险胜时,一大群守侯已久的女生持着各种矿泉水,涌入场地,簇拥着队员们,其中要数尤以鹏飞周遭的最多。一双双亲手奉上的饮料以表颗颗热诚的心,期待的眼神盼望着自己可爱的篮球队员能接过自己手中的饮料,而那么多可爱少女中竟无一人有幸入选鹏飞的视线。他独自一人到对面休息区所迎接的竟是一瓶佳得乐。
自那事后,大多女生都开始与他产生了一种距离感,“这样冷酷的男人是不值得接近的。”原来鹏飞的拥趸们开始这样议论开来。但有一个小姐偏不信这份邪,以为自己可以磨平这颗钉子,此女名叫叶莉芸,校中公认的校花,同样他的支持者也不计其数。“别人你看不上,同样是万人迷的我,你应该是无法抗拒的吧!”我想,叶莉芸行动之前就是这么想的吧。
既然是冷酷的男人,搔首弄姿这样的低级套路是肯定行不通的,叶莉芸没有细想就放弃了这个方案。
那天下课后,叶莉芸早早地来到在体育场,费尽心思将遮阳帽悬在了篮框之上,一般而言最晚离开体育馆的人一定是郑鹏飞,早先离开体育馆的其他队员看见悬在篮框上的帽子,以及等待在篮架之下的校花。都纷纷献殷情似的争着要为少女拿下这顶遮阳帽,但都被她婉言拒绝了。这引起了队员们的一丝不满,但对此,她早已不在乎了。很明确,她的目标只有一个——要让体育馆中的那个家伙为她所动容。
良久,鹏飞才运着球悠闲地从体育馆中走出来,远远看见在篮框上的帽子和在篮架下的女孩。少女迅急表露出焦虑之色,佯装注视帽子,而实质把注意力聚焦在路过的篮球少年身上。他也并不回避女孩焦灼的目光,径直地从女孩身边走过。少女再多的眉眼都好象抛在了冰冷的石壁之上。
激情似焰的叶莉芸如何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恼羞成怒似的喊住鹏飞:“喂,那位大个子,看见别人有困难是不是应该帮一个忙呢?”
“你想怎么样?”
“帮我把帽子拿下来吧!”双手倚着下额,双眸期待得等对方作出反映。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被她纯情的双眸摄住了吧,但他没有,他是鹏飞,高傲的鹏飞。“你能够放上去,就不能拿下来吗?”一桶凉水浇来。
“喂,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有同情心呢?就算我不小心弄上去的,你就不能伸伸手为拿下来吗?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不好意思了,但他没有,他是鹏飞,倔强的鹏飞。
“对不起,我没有为你服务的义务。”马上有了第二桶凉水。
“那么,就算我求你,求求你了,为我这个弱女子拿一下那一顶小帽子,好吗?我真的是不小心弄上去的。”
“这回至少应该有一些反应了吧!”叶心想。
叶使出了最后的绝招,并正陶醉于自己高超的演技的时候。
“咚,咚——”和着清脆的拍球声,鹏飞早已经离开了此地。
这桶凉水可浇了她个透心凉。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了,但他没有,自始至终都没有,他是鹏飞,桀骜不训的郑鹏飞。
至此,校中的女生都不对鹏飞报什么希望了。但依然捧他的场,因为在球场上,他是那样棒。
而对于女性的冷漠一直持续到今天,鹏飞的铁石心肠终于开了窍。但是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打击,几乎致命的打击,而那个人就是我。
第四节 非常状况
薛贝贝是阮心绮的死党,不知哪里得知了我们的事,作为死党的一贯任务告诉同为死党的对方是无可厚非的。于是阮心绮就知道了这件事,自然也得知了我对她的感情。“你知道吗,篮球队里有两个人为了你而争风吃醋呢?”
“你不要胡说,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胡说,你去问问他们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他们俩也是很好的朋友啊,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你不信,我就细细地说给你听——”
郑鹏飞沉浸于自己世界的豪情少年,对于篮球的追求几乎是他生命的全部,女孩这样的词在他生平19年中从未进入过他的词典。甚至有高中时期校花主动来搭讪,结果被无动于衷爽快地拒绝了。带着这样的纪录进入了大学,自然对于世事有了理解和辨析能力的女大学生基本上是不会考虑到他的了。在旁人看来这对于鹏飞就好象是从天堂到地狱般的坠落,而那个冷酷男孩可能觉都没有觉察到。这样,远离他的女孩越来越多,到最后只有一个美丽姑娘留了下来,她的名字叫——阮心绮。
一直出入篮球馆,与篮球队员们打得火热的唯一女性自然能够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哪怕是一块石头。石头尚有被水滴穿的时候,何况是血肉长成的人心。
“她是个真正懂篮球的女孩,不是那些瞎起哄的。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这是郑鹏飞对于阮心绮的评价,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于女孩有的评价。
去年的暑假集训,原来是在家中的空调室里看看电视,与朋友闲聊,享受青春的好时光。对于爱肤如命的girls来说,除非是太阳从南边出来,否则是绝对不过顶着三伏天外出的,即使是她们乐意去的kenzo香水店,cucci、达弗妮专卖以及一大串叫不上名来的女性世界。来体育馆看篮球队的训练的就一定是恐龙了,不是网上对无貌妹妹的称呼。是真的侏罗纪爬行动物——肯定绝种了。而现在在交大的篮球馆中就有一只丹佛——最后的恐龙。可爱的丹佛,美丽的丹佛,请饶恕我对于这样的美女的亵du,因为我实在无法找出比这更贴切的比喻了。
汗流浃背地一直训练到下午2点,气喘吁吁的队员们没有一个再移得动一步了。口干舌燥的队员们是多么希望的到饮料酣畅淋漓的宣泄一下,可惜早上带来的两桶蒸馏水,早已空空如也的散落在地上。
“小绮呢?”大家正互相询问着少女的去向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在门口由远至近的移动着,女孩正费力的拖着一箱饮料。队员们见状纷纷拖起疲惫的身体,精神万分抖擞地冲向门口,帮助女孩将饮料拿进体育馆。
正当队员们畅饮着这天使送来的甘露时,有人却呆坐着没有与其他人一起分享,那一定便郑鹏飞。
“主力大前锋,你为什么不喝饮料呢?”少女见状,关切的问到“我只喝佳得乐。”少年直直的回答到。
“是么,我不知道,所以没有买。哪个品种呢?”
“冰泉!”
“哦!我记住了。”
蹭蹭蹭……少女又马不停蹄的出了体育馆直奔小卖部。
“她真的去买了,这么大热天的。”鹏飞一人轻轻嘀咕道。
许久,都不见女孩回来,大家又都担心起来。
“我去看看!”孤傲的男孩起了身。十数双眼睛呆呆地目送男孩出了体育馆。
一会儿,只见少女和少年嬉笑着从远处归来。
“你的佳得乐,喝吧!”少女学着古代的豪杰与故人干杯一般的送上饮料。
“好,莫将一定满饮此杯。”少年也回应以古式的礼节,将饮料一干而净。
众人都在窗口痴痴的目睹了这一切,对于他们来说。这一切都多么不可思议,虽然鹏飞与队员们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与一个异性打得如此火热他们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见到。
也许是被她的真诚感动,也许是基于同样对于篮球的追求,鹏飞终于打开了心扉接受这位篮球女孩——她这样称呼自己。
而那次夏训我由于伤病没有去,自然也不得而知。也就自那时起他们的感情基础建立了起来,却埋下了我与鹏飞友情决裂的萌芽。
直到那天被我目睹,我才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由薛贝贝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由。我妒忌他们,我是个小心眼,伪君子。可是这是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我太爱你了啊,小绮!
原来我与鹏飞是穿一条裤子的铁哥们儿——自从上次与他闹翻后,就没有再找他说过一句话,而当我得知到他与小绮的事后,我狭隘的心胸进一步阻隔了我们和好的机会!
最后甚至恶化到路上遇到都怒目相视,以他那种极端桀骜不逊的性格要他主动来与我和好是不可能的。
如果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错过这次机会。也许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
第五节 手足决裂
捆扰小绮更多的可能是不理解情同手足的我们为何会变得象末路仇人?她是不会明白的,以一个女孩的身份如何懂得身为男孩的感受,我和他都对你动了情,而你却似天真的孩子般未有察觉。你把爱情当作是友情,怪只怪你太纯情。希望我的真心能唤起你的真情,只是在此之前我和他之间已经先破了手足之情……
我和鹏飞赌气的那段日子,我们陷入了焦躁与猜疑,更多的还有妒忌。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一次午餐事件,积蓄已久的猜疑和妒忌终于象近年来江浙地区的洪水一样爆发开来,而且即使是大禹在世可能也无法收拾:
在交大这样的大学中,吃饭拥挤可能是捆饶领导们的少数非主流问题之一。生多桌少是常有的事。所以,坐不着位子的学生的数目应该是和喝不着粥的和尚差不多的。加之,我们的班级离食堂的距离比较远,所以我们常常是那些外出化缘的可怜和尚,若有几次可以做到位子,那便是天上掉馅饼了。这天,买完饭后我刚搜索到难得遇见的漏网之鱼正乐滋滋地准备就座时,突然猛地被人撞了一下,饭菜即刻全部翻在地上。而从背部受撞的情况来分析,对方身高至少在190公分以上,而除了篮球队的和少数几个练跳高的人以外,几乎再找不出那么高的人了,而练跳高的人所拥有的身材应该是那种细节型的,而靠上来的这个肩膀,是那么魁梧,所以我断定此人一定是我篮球队的。我心想如果不是故意的,大家队员一场,这么件小事也就算了。谁料当我捡起饭碗调羹转身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郑鹏飞。这就象汽油浇在火堆上,立刻燃烧了起来。而他一见是我,也不道歉,冷冷地瞥了我一眼竟然径自地朝我方才看中的那个位子走去,又坐下来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安静地开始吃饭。此时,被浇汽油的火堆立刻烧到火yao的导火索——立刻爆发开来。
年少气盛的我“噌”地从地上窜起来,直蹦郑鹏飞的眼前,一把抓起他的领子大吼一声:“我知道你小子就是故意的!”,抡起拳头朝着俊朗的国字脸就是一拳,194公分的大汉立刻应声倒底,食堂里顿时想炸开了锅,起哄声,尖叫声,碗筷掉地声,声声入耳。鲜红的血马上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他也二话没说,立刻站起生来,也反过来攥着我的领子,恶狠狠的吼道:“老子就是冲你来得,你能把老子怎么样!”冲着我的脸颊也是一拳。顿时,我体验到郑屠被鲁达教训的滋味,倒翻的五味瓶一股脑儿地涌进鼻子里。当然我不是郑屠那样的恶霸,而郑鹏飞也不是鲁达,我们的关系更不是仇家,仅仅在1个多月前,我们还是最亲密的手足。
这样,你来我往的我们纷纷以恶拳回报对方了好多回合都没有人上前来劝阻,面对两个190以上的大个儿,旁观者所能做的就是离远些,再离远些。直到一些机灵分子,叫来了几个年轻力壮的体育老师和其他篮球队员,才终于硬生生得将粘得象两块磁铁的两个人分开。一起被叫来的还有阮心绮,见到我们如此不顾情面地中伤对方的样子,几乎要晕厥过去,幸好坚强的她没有。只是呆滞的看着我们好几分钟,然后只见一头飘逸的长发从我们的视觉中离去,可以用我几乎睁不开的眼睛看到,她离去带着悲愤和失望。这是我在这个学校里最后一次见到阮心绮。
这样的恶**件当然会得到严厉的处罚,尽管有其他队员,同学老师的拼命地说情,但是学校依然给予了我们学校中所能给的最重处罚——开除学籍。这事甚至还闹到被公安局传唤的地步。终于我们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了承重的代价,我们将永远地离开学校,篮球队,离开老师,教练,同学和曾经一次次在场边为我们加油股劲,为我们擦汗,送饮料,与我们一起谈篮球谈未来,激励我们,扶慰我们,更深深教育了我们的阮心绮,——我的女神。
但在开除之前我们还是先被送进医院治疗一个月,看见一个个为自己病危的亲友痛苦流涕的病人家属及朋友,我此时才意识到有一个人受的伤远比我们所受的伤要重得多。而不经意间发现前方的郑鹏飞流露出茫然的神情,我知道此时他也了解到了。
我要求护士推我赶上前面的鹏飞,用缠满绷带的手搭住了他的肩膀,朝他笑着,从微笑到放声大笑,尽管笑得很难看,但却笑得好开心,好爽朗……
为了避免再发生争斗,我和郑鹏飞被安排在不同的两个病房里,而此时领悟到自己错的不知去向的我们,坚持要住在一个病房,看见已经和好如初的我们,经校方同意我们又得以在一起,就象以前住在一个宿舍一样。虽然被学校开除了,但心情却许久没有这么舒畅过。原来打算出院后就向小绮好好道别的,但薛贝贝地突然出现使我们觉得有些不详地预感。
第六节 离别,别离
小绮是那种不容易生气的女孩子,至少在我和她接触的一年多时间里,我还没有看见她真的生气过。即使,我们平时光顾着训练而冷落了独自在角落默默支持着我们的她;即使,因为帮着我们买饮料而跌破膝盖;即使,在郊游时因为口渴而误喝了她的饮料致使她在三伏的季节一个下午口中没有进水;即使,约好一同去买书却因为个人原因迟到而让她足足等了1个小时有余;即使,在那些伤停的日子里,我如何得自暴自弃置她的耐心鼓励于不顾。她,都没有皱一丝眉头。而如今,我才知道使一个不懂得生气的人生气,所犯的错足以弥天。
失去了两个异性好友,对于小绮来说同样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此时她可以去的地方也只有我们以前时常去的那些地方寻找一些失去的记忆。青石湖是离学校不远处的一个小湖,本应该也是野水野湖,更不会有什么名字。只是我们常到这里来游玩,久而久之也对它有了感情,这里便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我们记忆的见证。自然这个秘密除了我们几个,别人是不知道的。青石湖这个名字也是我们取的,青,自然是因为这里的水清,天然所成清澈见底,透过水面,铺在底部的就是块块晶莹的鹅卵石。说晶莹是一点也没错的,这里的地理环境很好,白天只要不是阴雨天,阳光都可以直射到湖中,借着清澈的湖水,底部的小石头们各个都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我们便忍不住地伸手到湖中寻觅几块,好带回去作纪念。只是到了屋里,小石头地神采便不见了踪影,不知是脱离地群体而失去同伴而居丧,还是因为离开了青石湖而失去成长地环境才如此无精打采。时常,我会幻想自己就是那小石头,如果离开了小绮,离开了队友,离开了鹏飞我还能驰骋下去吗?今天,我倒是真的离开了,无法再回去了。
每天,居薛贝贝说除了上课以外,是无法见到小绮的踪影的。直到寝室熄灯前才回来,然后便一言不发地倒头便睡。这样持续了一个星期,有一天,一直到熄灯后小绮都没有回来。原以为只是放纵自己忘了时间,可一直到12点都没有见到她的身影。寝室里的小姐妹们急了,纷纷起床各处寻找,直到第二天黎明也不见踪影,后来课也没有上。薛贝贝第二节课请了假,独自去寻找小绮;走过一处菜场听见卖鱼的鱼盆中水流潺动的声音,记起小绮曾经提到过青石湖这个地方。向当地的居民打听后得知附近是有一处小湖,景致相当宜人,只是地方实在太小,不足以成为旅游渡假的胜地,只有成为孩子们嬉戏的园地。薛贝贝不敢耽搁,急忙三步并两步地来到湖边,没有见到任何人,只见到一块碎布在湖边,走进一看竟是小绮裙子地一角。薛贝贝急了,大呼阮心绮地名字,没见回音,又连呼三声,才隐约听见女孩抽泣地声音,寻着声音地位置终于在灌木从中发现了小绮。衣杉褴褛的她使人无法与原来娇柔可人的阮心绮联想起来。
“小绮,到底是怎么回事,快告诉我呀!”
小绮瞥过头去,一副茫然的表情,从她的眼神中可以读出的只有绝望而已。
“小绮,你到底是怎么啦,快告诉我呀?”薛贝贝抱住小绮不禁失声痛哭起来。
“我恨他”小绮的回答轻得几乎听不见。
“什么?”
“我不想见到他,我要他进监狱!”
“谁,是谁?”
“何进文!”薛贝贝只有从小绮嘴部的微微颤动才读出这个名字。
“你说的是学生会宣传部长——何进文?”
“嗯,虽然是晚上,但就是他,我……我敢肯定……”小绮吣着泪水艰难地挤出了事实地真相。
“当——”护士送来地药碗被我打翻在地。
“怎么回事?”鹏飞问到。
“没什么,不小心打破了碗。”
“我昨天下床时,拖鞋带忽然断了。你说晦气不?”鹏飞向我叙述道。
“会不会有什么事发生?”
“都被开除了,还能有什么更坏的事?”
“呵呵!”我无奈地笑了一笑。
青石湖畔:
“不行,这必须通知校方!”
“不,我不想让别人知道,特别是……”小绮几乎无力再说下去。
“周峻毅和郑鹏飞,是吗?”
“虽然可能不是时候,但事到如今,能告诉我,他们两个你到底更喜欢谁呢?”
“我,我更喜欢……”刚到“欢”字,小绮便昏了过去,毕竟被人蹂躏和一夜地野外生活对她地伤害太大了。
事情最后还是真相大白了,何进文因强奸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被公安逮捕前他已是遍体鳞伤了,自然是应有的报应,试想一下被十几个篮球队的大汉暴扁一顿后会怎样。警局地队长是个明白人,只当是正当防卫。
后来,我和鹏飞分道扬镳,他回了崇明的老家。我则在上海体育场的外场作起了管理员,偶尔和资质不错的高中生打打篮球,原来想割舍她的,现在想来她真是我生命中的一切,于是我任然关注着她。小绮因为这件事也没有继续读下去的必要了,她不是上海人,但听说没有回去,而是在上海驻足了下来。只是我一次也没有再见到她,问薛贝贝,她说也不知道。难道就这样永远地别离了吗?
1天,我在家中夹起一支烟。深沉地望着窗外,2天,看见一个长发女孩吃力地搬着一箱饮料。就在一瞬间,3天,眼泪毫不4天,费力地涌出眼眶,5天,既而6天,泣不7天,成声。
——(《少年篮球梦》序章——完)
第一节 单亲家庭(修)
房间中男孩摸着篮球神情呆滞,房间的光线由明变暗,男孩就这样一直坐着一动不动,这已经是第十五天了,父亲从没有在他醒着的时候回来过。
“当……当……”家里的老式钟已经敲过十二点了。一定要看到父亲,少年和自己赌着气。自从母亲过世后,父亲就时常早出晚归,每天少年见到父亲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少年知道父亲决不是在工作,每次问及父亲干什么去时,父亲总是草草地一句出去有点事来敷衍。最近,这种情况越发地变本加厉,少年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有看见过父亲了,少年都开始怀疑起父亲究竟是不是还住在这个家中。
少年的家境很一般,甚至比较一般的家庭还要贫穷一些。除了很简单的家具之外,陪伴少年的就只有篮球,没有亲人的照顾是可怜的,没有与人的沟通是可悲的。有时少年竟会自言自语地与篮球对起话来。
“明天想到哪个场地去玩?”
“就好像魔术师约翰逊小时候一样,和你睡觉,和你起床,上学带着你,下课带着你,买东西时也带着你。”
少年名叫李馨,15岁,最近刚被思元中学录取成为一名高中生。
五年前的一场疾病使孩子早早地失去了母爱的关怀,自那时起,孩子就变得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流,而父亲的早出晚归更助长了这种性格的发展,所以在老师同学的眼中,他是个孤僻的人,根本不惹人注意,更别说了解他了。母亲的过世,父亲的冷淡使孩子早早地学会了照顾自己。孩子的动手能力和模仿能力均超出一般的同龄孩子,所以自喜欢上篮球后进步神速,仅仅初中毕业的年龄,打球动作已经有模有样了。而同时在打篮球的过程中正在长身体的孩子的身高也有了显著的提高,预备班的时候只有148cm,初一时是155cm,而到了初二因为篮球的关系一下便窜到了167cm,到初三毕业的时候已经有175cm了。
两年前看了一段多年前的nba总决赛录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喜爱上了篮球。相比较之下,对于现在的nba比赛有些提不起兴趣,有一句话总是挂在少年的嘴边:“现在nba最好的球队如果同几年前的公牛队比赛的话,结果可能在半场就已经决定了。”此话虽有些偏激,但却道出了孩子的对于目前nba的一点看法。同许多其他打篮球的孩子的动机――追求最酷的球星饰物,模仿眼花缭乱的动作不同,对于几年前球队的热爱成为了少年打篮球的动力,而这在少年眼中才是篮球的真谛。而几年前的公牛队中的当家球星迈克尔。乔丹亦是少年唯一崇拜的球星。
以打篮球的身材来说,李馨身高并不高,大概在176cm左右,相比较之下许多14,5岁就拥有近190cm的少年的先天优势要差许多,也因为如此没有人会注意将这些其实资质不错的普通少年招入少体校,仅仅在一般的高中凭借自身的兴趣来打球就是这些篮球少年的唯一行动。这样的例子其实还很多。
在初中的时候,身边真正会打篮球的同龄人并不多。在学校举办的所谓篮球比赛中,李馨常常有独孤求败之感,索性他就在周末的时候跟随高中生甚至一些20出头的人打,这样就更拉开了与初中生水平的档次。所以李馨很希望尽快升学好于更高层次的对手切磋。
入学的第一天放学后,少年便就来到学校的篮球“熟悉”场地,高中同初中的确不一样,学生已经有些成人的模样了,而篮球动作也规范了许多。看到这一些,李馨很是兴奋,但是由于性格的关系,没有人来主动向他打招呼他是不会理睬别人的,常常场地都被别人占满,而李馨就静静地在一旁拍着球,但若一有人邀其上场,出色的表现则让在场者人都刮目相看。
虽然时间长了也结识了不少同僚,但是真正能够一起交谈打球心得,成为一起合作伙伴的却几乎没有。所以即使有时与校内的一些人已经很熟了,但如果仍然没有人来主动邀请的话,李馨宁愿只在球场一边自己一个人默默地练球,而这些却并不仅仅是性格的关系了。
这天同往常一样,一放学后,李馨就直奔球场。以为提早下课可以抢到场子的,但是已有一群人在那里打得热火朝天了。这些人的脸都还略显稚嫩看来可能是刚入学的新生,也很生疏,从球场上的表现来看也许并非是热衷篮球的那一帮子,至多只是好玩偶尔来活动活动的门外汉。只是众多人中有一人的身手却与其他人明显不同。李馨在一旁观看了好一会儿,只是为了仔细看看那人的来路。
“虽然运球的动作不是很规范,而且失误也较多,但他的弹跳,卡位意识,争抢篮板球的时机掌握等等在高中选手中都数一流,即使和三年级的相比应该也毫不逊色。”李馨心里暗暗对那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人在刚入学的篮球菜鸟中显得鹤立鸡群,根据目测大概有18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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