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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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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的不正常使程凡惊醒了过来,他心中一片悚然,刚才沉浸在那吸收核辐射、不断变强的快感中,居然失了理智,要不是核辐射导致体内细胞更加活跃,使得体温不正常升高,他说不定还不会惊醒!
他仔细目测了几眼,好家伙,自己距离三艘核潜艇已不足百米,凶猛的辐射能正如风暴潮汐一般狂涌向他。
他感到身体火热,细胞充满了火山般汹涌澎湃的能量,有种手可掌青天,脚可踏日月的强大之感,似乎他只要吼上一吼,天上的日月星辰都会随之陨落!
但程凡知道,这只是……一种错觉!
是他体内温度不正常升高,带给他的错误感觉,用某地的方言讲,他脑子被烧得瓦特了!
凡是活着的生命,体内的生命活动是处在一个相对平衡或趋平衡的状态。
不同个体、不同种族的生命体之间,这个平衡状态并非完全一致。
以人而言,正常体温约是37c左右,体温偏高偏低,都会对人生命活动造成影响,当超过某一界限,人的生命甚至将终结。
程凡现在即是如此,他吸收了大量核潜艇辐射的能量,导致体内细胞过度活跃,体温升高过快,体内固有的生命平衡被打破,他如人生病了一样,若不赶紧调节恢复平衡,可能会逐渐恶化,甚至死亡!
如今,过多的能量汇于程凡之身,更多的辐射能正在聚来。
继续向三艘潜艇靠近明显不是明智之举,程凡做了个决定,他调头就跑,转身向远离三艘核潜艇辐射的方向跑去。
一边跑,他一边主动尝试以第二脑域控制体内的核能,方才吸收核辐射能量后,第二脑域给他的感觉越发清晰,程凡主动联系第二脑域,第二脑域也给予他回应。
只可惜,这种回应太过模糊、联系十分初浅,像是他身体上长出了第三只手,这只手可以控制来做些简单的动作,但稍微复杂的指令,这只手不回应,也不会。
依凭着身体的一种模糊本能,他真实的感受到一股股暖流在体内流动,这不是内力真元,也非魔法斗气,而是g细胞产生的核能。
程凡不会小说中高手们的内视,不知道这些核能在哥斯拉的身体经由怎样复杂的过程才最终被控制。
以生命约束核能,本就是一种奇迹!
他依靠本能去控制这些核能,背后的剑脊在黑暗的海底发光,若此刻有仪器透视程凡身体,会看到他躯体中无数的g细胞以一种极其复杂的生命过程在生成并传递核能,全身传递的能量最终向他嘴中生长的一个器官汇去。
身体内,传递的路径不同,各部位产生的核能量也不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核能源于他心脏部位,在整个身体形成的温度分布图上,可清楚看到,心脏地区的温度远比其它区域更高。
哥斯拉以原子能放射热能射线,从嘴里喷出。
程凡在海底奔跑的脚步突然一停,大嘴一张,海水还未来得及灌入,已被一股从嘴内喷出的力推了出去,随后一道幽蓝的光柱在海底爆闪。
“轰”
热能射线极高的温度瞬间汽化了周围的水分,形成短暂的深海真空通道,气态水化成的气泡在海中向上冒起,很快又同归在无尽的水中。
“砰”
热能射线击中了远处一个小山包,强大的能量将山包直接击碎,炸裂的石块飞散,一些栖息在山包附近的深海生物拼命逃窜。
程凡看着自己造成的画面,闭着眼睛,使劲回忆着刚才那种放出热能射线的感觉。
在他看来,这一次的热能射线释放并不算成功,无论是对射线能量的控制、发射时间,还是准确精度,都不满意。
宣泄出一部分核能,体内的温度稍有缓解,程凡又在继续海中奔跑,边跑边思考怎样彻底掌控第二脑域、完美控制释放热能射线。
不多时,又是一股幽蓝的光束洞穿黑暗,在黑暗的海底闪烁,借着这短暂的光明,可以看见一团黑影在海中来回奔跑,引得地面轻震,黑沙飞扬。
有时还能看见一道道射线中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光圈闪耀,光圈幽蓝,不具有射线那般威力,才出口不远,便已消散海中。
等体内能量消耗得差不多了,程凡又会跑近核潜艇,吸收辐射能量,然后又接着在海中奔跑,喷射线、吐出各种奇形怪状的光圈。
没有师傅教,没有传承靠,一切都靠自行摸索,程凡便将核潜艇当作充能机器,就在这黑暗的北冰洋底,研究着属于哥斯拉的力量!
渐而渐地,程凡发现,依靠身体那种莫名的生物本能,发射热能射线竟远比自主掌握要简单的多,反而他主动尝试发射,倒十有五六会失败,吐出些奇奇怪怪的幽蓝光圈。
但他并不气馁,仍在坚持锻炼探索,渴饮大海水,饿吃深海物,困了就在海底挖个洞睡上一觉,除了偶尔浮出水面看看极夜过去没有,程凡在这海底一呆,就是数月时光!
第三十四章 极昼初始
(这周两更,希望有个好成绩,新书,求收求推)
约莫五个月之后,原来密布在沉船坟场中的强烈核辐射已消散无踪,只是三艘潜艇仍在,但恐怕也看不出来它们曾携带核弹,是深海底致命的辐射源。
随着核辐射散去,这里的生物渐渐多了起来,许多深海生物都喜欢将沉船当作栖息之所,船只坟场也就失去了往日阴森恐怖、不见生灵的气氛。
而造就这一切的家伙,此时已经离开了这里,正立在一座冰山上抬头望天。
天空不再是数月之前那般昏沉到日夜无光,此刻虽已天黑,但在天边不远的地方仍有一层蒙蒙光亮,那是极昼正在开始,范围且在不断扩大,代表这片大地又将迎来光辉黎明的春夏之时。
“原来我在海底呆了这么久了吗?都快熬到极夜出头?”
虽是极昼已至,天上却仍旧飘着雪花,寒风凛凛,天地雪寂,程凡在风里轻声自问。
他感觉在海中的时间过得并不快,可没想,不知不觉间,竟然已到了极夜归去,极昼将至之时。
他在冰山上复又看了天边的光亮好一阵子,而后从冰山跃下,一瞧手腕处重新绑着的几块指南针,跳进海中,朝着一个方向游去。
从地球仪上来看程凡的路线,在最初,他是从西太平洋出发,朝着北极圈而行,那时他的方向是在往北,而等他越过一定的地理位置之后,他前进的方向已是向南。
经过海中十多天的赶路,不远天边的光亮范围越来越大,昏暗天色渐渐带起了光明,太阳似乎是将要睡醒,似醒未醒地打着起床前的呵欠。
程凡这时已不在海中游泳,他登陆上了一块陆地!
准确说,他登陆了一座岛屿,只是这座岛屿有点儿大,被称之为地球第一大岛就是!
格陵兰岛,便是程凡目前所在岛屿的名字!此岛为丹麦属地,地处于北冰洋和大西洋之间,有五分之四的地区位于北极圈内,由此常年温度极低,随处可见白雪皑皑的山峰和雪原。
自然,这里也会受到极夜和极昼的影响。
程凡是在三天以前登陆上这座世界第一大岛的,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登陆的是格陵兰岛,直到他一直向南走了两天两夜后没有看到岛屿的边际,才知自己已经抵达了格陵兰岛。
格陵兰岛的环境和程凡来时经过的北极荒原没有太大的区别,同样的千里风吼、万里雪飘,栖息的生物也同样有北极熊和麝牛。
若真要说不同,那就是极夜此刻正在退去,程凡又在向南离开北极圈,慢慢地,一路上遇到的生灵活动痕迹越多,程凡甚至看到了雪地中有北极狼活动后留下的脚印。
当然,狼引不起程凡的兴趣,不过要是真有北极狼不开眼找上门来,他还是不介意一品狼肉味道,顺便比较比较北极的狼与西伯利亚荒野的狼在肉的方面有何区别,令他真正感兴趣的却是另一种同生活在北极圈的大型动物。
这种动物分布范围不算小,在环北极地区皆有分布,可程凡在入到北极圈后,一直未曾碰到,倒是在格陵兰岛上,有幸看见了它们活动后留下的痕迹。
拜圣诞老人出名的缘故,这些家伙比麝牛更令人熟知,几乎世界各地的人都知晓它们的名字,因为它们便是传说里替圣诞老人拉车的动物驯鹿。
随漫长的极夜之冬过去,春天的脚步漫漫从南方赶来,驯鹿们也开始一年一度的大迁徙,它们从冬日里栖息的森林和草原离开,沿着几百年不变的路线往北进发。
程凡向南,驯鹿们向北,两者便在这片土地自是不期然地相遇。
然而,并非所有的相遇都是美好的邂逅,有时也会充满着暴力和血腥!
程凡一路追逐一群驯鹿留下的痕迹,奔跑了半天,终于在一处雪野里,见到了这种只曾在荧幕看到过的动物。
说巧不巧,程凡遇到驯鹿时,正巧天上的极昼扩散至此,与天黑后的夜空相交于一处。
于是,在天上出现了仿如神话奇幻的一幕,半边天黑,半边天亮,光与暗混沌交织,却又彼此泾渭分明地淌过穹苍。(注:这是假的,不要信以为真,本作者没见过极夜极昼,编的)
在地面,一只漆黑的怪兽挡在一群驯鹿之前,驯鹿们虽然从未见过这只怪兽,但并不妨碍它们懂得来者不善!
驯鹿们惊慌地围挤成一团,多头体格健壮的驯鹿将一些体型较小的驯鹿保卫在中央。
可奇怪的是,这些体格健壮的鹿头顶没有长角,反而那些被保卫起来、体型较小的鹿倒是头生枝桠。
“难道母鹿在保护公鹿?原来驯鹿还是母系社会的哟?”
程凡在心里胡思乱猜着,乌黑的尾巴在身后乱摇,有时鞭挞在雪中,激扬起一阵阵雪尘。
他冰蓝色的目光如炬,来回在驯鹿群中打量。
这些驯鹿体色棕白,身体大部分是棕,仅少许部位带着白色。可能由于过了一个缺少食物的严冬,体格都不算得肥壮。
程凡以菜市场挑肉的目光挑来挑去,在驯鹿群中选了一头看起来很健康(长得较肥实)的驯鹿后,双腿一蹬地,飞奔起来,朝着驯鹿群杀去。
这些驯鹿看着体格也算大,但胆子可比麝牛差了许多,见程凡飞奔过来,这群家伙居然转身就跑,四蹄飞扬,跑得贼溜!
说好的团结呢?说好的抵抗呢?
哪里有与程凡一战的勇气?
一时间,雪原上冰雪混尘土四处扬起,在极昼的光芒下溅落,程凡这个家伙又来了兴趣,也不加快速度,反以一种不紧不慢的脚步追在那头被他看上的驯鹿身后。
这头驯鹿本是跟着大部队一起跑的,可它的同伴们渐渐发现,这只一看就不好惹的怪家伙只追它,不追自己等鹿之后,便很干脆地四散跑远,十分没有节操地将这只同类给卖了。
果然,见程凡只追着这头驯鹿跑,其他驯鹿便在不远处停了下来,有好事大胆的家伙还在旁边张望看戏,也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家伙,在雪地里默默地拱雪吃草,似乎那头正被追杀的驯鹿不曾是它们的同伴一般。
程凡体力远远超过了驯鹿,这头驯鹿一直维持高速奔跑,体力逐渐不支,身体也供氧不上,即便它再怎么不情愿,速度自然还是慢了下来。
程凡等它速度一慢,身体骤然加速,奔跑过去,直接跑到了驯鹿前头,然后双爪抱着驯鹿脑袋,一个狠狠的过肩摔将驯鹿砸在了地上。
第三十五章 生命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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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一大片雪尘扬起,这头驯鹿被程凡四脚朝天地摔在地上,在雪地上直接摔出了一个不小的坑。
呦呦鹿鸣,其鸣且悲,驯鹿的悲鸣让其它驯鹿一惊,连那些低头拱雪吃草的驯鹿也不禁侧目,远观这只奇怪的生物猎杀同族的一幕。
程凡将驯鹿摔倒在地,也没更多的折腾,直接挥爪割断了它的咽喉动脉,一股殷红的鹿血飙出,驯鹿发出一声临死前的哀嚎,四肢弹动,身体慢慢由温热变得冰寒。
见同族被猎杀于前,又听到同族死时的哀鸣,待到程凡站起,转身望向鹿群,发出一声凶狠的吼叫后,那停在不远处观望的鹿群顿时产生了一阵骚动,紧接朝着远离程凡的北方而去。
这只驯鹿群由于是野生,迁移的驯鹿数量不多,仅百余出头,在几头长角驯鹿带领下,慢慢往极昼展开的北方迁移。
极昼和极夜都是从北方开始,范围逐步扩大,一年一度一轮回,驯鹿们的生活也是如此。
在冬季极夜开始时,从变得更寒冷的北极冻原迁移到南方相对温暖的森林和草原越冬,等到极夜归去,短暂的夏日开始,它们又从森林草原走出,沿着祖先们曾走过的路,往冰雪逐渐消融、苔藓和草叶渐露生机的北极荒原行去。
它们所经历的时光是一个个轮回,它们的生命也正是由这样一个个季节和时间的轮回组成,从出生直到死亡!
“我的生命也是由一个个轮回组成,直到死亡吗?”
望着在雪地中远去的鹿群,程凡不禁自问。
驯鹿们迁移的速度不算快,似乎并不是很担心程凡会追赶,因为它们在往年迁移的旅途中,也遇到过北极狼和北极熊等猎食,尽管每一次会损失些同伴,但猎食者们并不会赶尽杀绝。
这是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之间约定俗成的默契,而正是这种从千万年来养成的默契,才让猎食者和被猎食者们共同繁衍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多加感概,就地啃食起驯鹿的肉,倒在啃食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猎食的这头他以为无角、是母鹿的驯鹿其实是一只公鹿,只是由于什么原因,鹿角脱落,被他误认成母鹿(注:驯鹿每年会脱角,一般公鹿先脱,母鹿后脱)。
鹿**体的味道他吃不出来,但这头驯鹿肉质极好,细而精,少有肥腻,吃在口中极富嚼劲,十分有口感。
程凡猜测,这大概是由于冬日里食物稀缺,即使驯鹿们迁移到了较南的森林和草原,食物也不比夏日之时繁盛,所以在经过一个寒冬后,体内积蓄的脂肪消耗,剩下的自然是瘦肉。
一大头驯鹿下肚,程凡继续往南,一路上也遇到了不少其他鹿群,有些是野生的,自由往北迁移,有些则属于半家养,被牧民驱赶着,同样往北。
见到人类,程凡会远远避开,他并不想这时候出现在人类的视线,好在格陵兰岛虽大,但栖息的人不多,整座岛屿的人口加起来也不过几万人,甚至比不上程凡前世帝国的一个普通小镇。
所谓地广人稀,大抵便是如此,此处倒是与俄国远东相差不多,只是这里更加寒冷,也更加荒凉。
越是向南,气温越高,生机也越发的盎然,初生的草叶从冰雪下长出,嫩嫩绿绿的,随着寒风一过,在雪原上荡起一抹微嫩碧色的波浪,已经隐约可以畅想,等再过些时日,此地必是一片极美的草原。
这种在严冬之后,破冰而出的生机,让程凡感到一种喜悦。
破后而生,生死往复,于枯寂中发芽,于卑微中生根!
他在仍带冰雪的初生草原上自由地奔跑,时而低下头在这株草前嗅嗅,时而在那棵草前看看,偶尔会在草丛中见到一朵开放的小花。
这些花并不如何惊艳美丽,平凡普通,但它们能在此生长开花,本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它们不需要和那些惊艳的花比美,因为会比较它们的是人类,而非它们自己本身!
程凡看到这些在雪原上顽强生长的不知名小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他也不是如此平凡,却依旧顽强努力地活着吗?
走着跑着,天色又渐渐晚了,极昼还未至此,正常的昼夜仍在交替。
今夜天气晴朗无云,夜空中点缀星辰,无数的星星在天上闪烁,似乎只在晴朗的夜里,它们才会出现。
实际上,它们一直都在那里,从亘古的岁月来一直都与世同存!
看星辰衰落,观尘世沧桑!
冰凉的夜风拂过原野,寒凉刺骨,这里白日里的温度本就不高,夜间更是到了零下,程凡的鳞片上细细的冰晶爬满,结起了一层白色的冰霜。
遥远的天空有一层光亮,正从那里而来,似欲照亮此方黑夜。
极夜和极昼,都是从北向南展开,而除了极点之外,越向南,除却极夜和极昼时间,年中的时间里便会有正常的昼夜交替,只不过这昼与夜的时间长短有别。
夜风中,传来了一声声凄厉的狼嚎,由远及近,让听到的程凡感到有些微的蛋疼。
夜路走多了,果然会遇到鬼,不对,是遇上狼!
这不,程凡又被狼群给盯上了!
程凡左看右看,上上下下打量了自己一番,还比划了下胳臂大腿,自己看起来应该挺威武雄壮的啊,可为毛老是会被狼给盯上呢?
他摸着长满鳞片的下巴沉思,“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很老实,所以看起来很好欺负?”
“可老子真不是黔南之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程凡心中腹诽,他最近赶路,老是遇到狼,每隔一两天就有一群不怕死的北极狼对他发起死亡冲锋。
狼的嗅觉极为灵敏,循着空气中程凡留下的气味便会尾行而至。
大概是冬季饿得比较狠,这些家伙见到程凡,也不畏惧,竟然敢于进攻。
由于程凡一直在移动,每次遇到的狼群也不同,所以这帮无知的狼崽子才会这么的勇敢。
跑是没有意义的,狼群追踪的技术可比程凡躲猫猫的技术高多了,迟早都会追上,何况程凡也不想躲,他索性立在原地,闭目养神,静静等待这批自动的“宵夜”。
“嗷”
“嗷”
“嗷呜”
凄厉的狼嚎在空旷的雪野中传得很远,程凡眺目看到,夜色遮盖的白色大地上,一群白色的物体在高速移动,朝他奔来。
北极狼,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动物,体型比程凡在俄国远东地区遇到的狼要更大,每一只的体长几乎都过了一米,狼群中强壮者更是近两米,体高一米,是当之无愧的大狼。
而且,北极狼生活的环境比其它地区更为艰恶,冻土荒原、丘陵雪谷,都是极为严寒之地,尤其是到了漫漫冬季,极夜黑暗,冰雪封天,植物枯败,动物匿踪,它们有时在数周的时间里都找不到食物。
这样的环境里,磨炼出了凶狠极恶的狼性,对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动物,狼群都敢于进攻。
现春夏之节方刚刚开始,数月未曾吃饱、饥饿的狼群自是极富攻击性!
只不过,这一次,它们是真的选错了对象。
第三十六章 生存的不幸
(清晨第一更,求收求推!今天七夕了啊,大家节日快乐!)
不管是前世为人时了解到的相关知识信息,还是此世亲身经历,程凡都认为狼是一种狡猾聪明的动物。
狼群老远就发现了程凡,尽管由于长久饥饿使它们进攻**极强,但猎食的智慧不减半分。
来回包抄,十多匹狼分数个方向将程凡悄悄围住,然后慢慢朝程凡靠近。
一旦靠近到一定距离,狼群便会突然发动进攻,出其不意,予以程凡致命的攻击。
这是北极狼常用的狩猎方式,若是猎物很大,有能力反抗逃跑,狼群便会将猎物咬伤,然后穷追不舍,跟猎物比拼耐力,直至猎物死亡。
更可怕的是,这自然界中狡猾的猎手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一个团体,懂得相互配合,狩猎猎物时,能有组织包围进攻,追逐猎物时,会保存体力,分梯次追逐。
这是一群有组织、有纪律的猎手!
它们的单体战斗力不是北极的霸主,但一群的北极狼,绝对是北极最可怕的生物,即使北极熊遇上,也得退避三舍。
程凡立在那里不动,静静等待北极狼的进攻,他身上的冰雪又厚了一点,只有一条尾巴在雪中一扫一摆。
狼群越来越靠近程凡,可能由于这批狼常年生活在雪原,它们的体色多为白色,夹着少许灰棕,这样的体色很适合在这里隐藏猎食。
狼群接近的声音近乎于无,雪野中不停有夜风拂过,在风声的掩盖下更是隐约到几不可闻。
渐渐的,狼群接近了它们认为的最佳攻击距离,狼群开始了进攻,三只狼从程凡左侧的雪地蹿出,凶狠地咬向程凡的左腿。
它们速度很快,凭借体色遮掩,像三道雪影眨眼蹿至程凡身前。
这三头狼是个佯攻,能成功则好,不成功也罢,为的是吸引程凡注意力,给真正进攻的狼创造有效机会。
程凡“果真”被左侧的狼吸引了注意,他转过了身来,将后背暴露在原来的右侧,那里传来簌簌沙沙的声音,那是有生物以高速在雪地上奔跑,压挤摩擦积雪。
程凡没有回头,似乎已经中计,可等前面的三只狼跑到身前,生满黑鳞的兽脸露出了一抹兽式奸笑。
他嘴巴大张,体内细胞核裂变产生的能量聚集,一股幽蓝光束喷出。
“轰”
不及一个眨眼,热能射线的光束从三头跃起的狼身上穿过,一头被击中了头颅,一头被被击中了脖子,一头被扫到了后腹部。
作为哥斯拉招牌的强力技能,三头狼转瞬遭受了致命创伤。
那头被击中头颅的狼整颗头瞬间气化消失,“砰”的一声,一具无头狼尸从空中掉落到雪地。
那头被击中脖子与身体相连处的狼直接分成两截,头在空中飞,腹部往地上掉。
那只被热能射线扫到后腹部的狼既可称得上幸运,也可称之为不幸,幸运是因为它没立时死去,不幸则是因为它后半身子全部消失,像是被腰斩一般,苟延残喘地活着。
处理完前方三匹佯攻的狼,后面的四匹已杀到身后。
这四只狼体格比前方三头更加雄壮,毛色更好,难怪会作为主攻狼。
四只狼露出森白尖锐的狼牙,后腿蹬地,跃起朝程凡身体各部位咬去。
面对大型动物时,狼有时进攻要害不能,它们便会选择对其他部位下手,然后慢慢磨死猎物。
程凡这时享受到的就是这种待遇!
但程凡不是猎物,他是猎手,而且是这颗星球上除了少许的几个超级生命之外,最为顶尖的猎手!
哪怕是进化千万年、从远古至今的自然猎手,也不可能比他更加强悍!
他没有转身,而是尾巴高高扬起,常年锻炼的尾巴,挥动起来,拥有可怕的力量,抽得空气噼啪作响。
一尾扫之,以蛮力对!
一头狼被尾巴抽中脖子,狼头被打猛地一偏,狼嘴发出一声极其凄厉惨烈的狼嚎。
它被摔在地上,脑袋不自然地偏转,在地上剧烈地抽搐哀嚎,两只前爪使劲想要转动脖子,可脖子扭曲就是转不过来。
它的颈椎被程凡直接抽断!
尾巴扫在另一头狼腹部,这头狼被抽飞了出去,在空中颤动四肢惨叫,它的腹部肉眼可见的先凹陷,后快速胀起,它的五脏六腑被这一尾击重创。
由于四只狼跃起的距离和高度不同,程凡这一尾只抽中了两匹,另外两匹悍然咬在了程凡身上。
一只咬在他的左腿,一只咬在他的背脊。
“咔”
狼牙与程凡鳞片相撞,仿佛石与铁碰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程凡的鳞片硬度今时不同往日,仅凭北极狼的咬合力根本咬之不透。
两匹北极狼没有成功,从程凡身上落下,反应倒是不慢,疾速雪奔逃跑。
这样的怪物不是它们能挑战的,仅两个回合的交锋就折损了五个成员,这对整只北极狼群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损失!
头狼指挥进攻,这一次它没参与,它在不远处看的明白,它们不可能成功狩猎这只怪兽了!
“嗷,嗷呜”
头狼在雪野中长鸣嚎叫,发出撤退的命令。
今晚,它们的狩猎已经失败了!
狼群撤退地十分果断,这种生物不愧是能在此繁衍数百万年的物种,生存的智慧已经到了绝高的境界。
头狼撤退时,再回头看了一次程凡,似是要将程凡的模样映在脑海深处,要告诉后辈们,这种动物很强大,狼惹不起!
多数的生命是靠着dna传承,而有些生命不仅靠来自祖先的dna,也靠着世世代代生存经验的积累。
猫生病时会主动寻找能治病的药草,食草动物能分辨哪些植物能吃、哪些植物不能,这些都源于动物们世代积累起来的智慧!
难道它们在原始的时代就知道哪种草药能治病?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这当中,最成功的便是人类!
薪火相传,从蒙昧到原始,从原始到文明,图画、语言、文字,正是因为有了知识的传承,人类才从弱小走到了如今。
程凡没有追赶心灵受伤的狼群,在这里生活不易,没必要赶尽杀绝,他很乐癫乐癫地吃起了狼肉。
翌日天晴,阳光普照大地,程凡在骄阳下继续赶路。
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来看,程凡已经要走出格陵兰岛的北部,快到岛屿的南方。
南与北的不同,不仅是体现在地理方位上,更兼之温度和环境的变化。
南方气温更高,植被生长、冰雪融化的也就更早更快。
走到这里,程凡便经常能看到一条条潺潺的小河在荒野之中流过,水质澄净清凉,是由雪化后形成,水中也有鱼儿,他偶尔会下水捕食几条,鱼多以适合寒冷地区生长的鳟鱼、鲑鱼为主,高蛋白、极具营养价值。
而且,与北方几乎一望无际的冻土雪原不同,南方的山地绿色更多,已有稀疏的森林出现。
几天赶路,程凡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成批的北极狐和北极狼都在往一个方向赶去,天空中不停有大型禽类飞过,也是飞向那个方向。
似乎,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或者说将要发生,引得诸多动物一起前往。
“难道是小说里经常提到的天材地宝将要出世,引得动物们疯狂前往?这是前兆?”
程凡双眼放光,摸了摸生满鳞片、没毛、光秃秃的头顶,暗自嘀嘀咕咕,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可那个方向与他向南跑的计划有别,这方向是在西边往北一点。
“反正也是无聊,本兽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去看看,万一真有天材地宝出世,本兽一定要夺了这份气运造化。”
程凡摇头晃尾,自言自语一番,屁颠屁颠地尾随着一群北极狼往西偏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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