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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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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的倒行逆施,正好给这两个不安分的少年,提供了大展身手的舞台。公元617年,李世民怂恿着父亲李渊在太原“造反”;几个月后,李家军一渡过黄河,长孙无忌也跑到军中,成为“渭北道行军典签”,助李唐起兵称霸

对长孙无忌而言,“唐”正在他脚下展开一条鲜花大道。

从此长孙无忌便一直跟随李世民东征西战,玄武门事变长孙无忌在其中也起着关键的作用。

“我有天下,多赖无忌之力”,玄武门血迹未干,李世民已当着众人的面,高声宣布,无忌就是他的姜子牙、管仲。

注:部分史料摘自百度

初到大唐 7。灵感寺

两位朝廷的大佬正在烦心着,而肇事者长孙凛在家闷了两天后,耐不住寂寞的他,带着孙大和孙二两人来到了长安城东南铁炉庙村北高地的灵感寺。

“寺好因岗势,登临值夕阳。青山当佛阁,红叶满僧廊……”,这是唐代诗人朱庆余《题青龙寺》诗中的名句佳作。灵感寺初创于隋开皇二年,当时称灵感寺,唐景云二年才改名青龙寺。青龙寺地处地势高峻、风景幽雅的乐游原上,极盛于唐代。

长孙凛前世尚佛法古物,游西安时曾携妻子一道游览了西安大大小小的寺庙,这灵感寺便是其中之一。

长孙凛缓步走在碎石小路上,虽说是同一处地方,但后来的青龙寺是现代人在旧址上重建的,与现在的灵感寺有太多的区别。尽管如此,记忆力超强的长孙凛还能记得他和爱妻曾经走过的地方。

寺庙中的五百罗汉像,雕塑精细,形态各异,有的托腮搔耳,有的开怀捧腹大笑,也有的怒目暴睛,凛凛可畏,形象构初如生。许多进庙参观朝拜的人都要数罗汉,以任何一个为起点,数到自己的年龄数,就根据这尊罗汉的名称、形态和所附谶语来分析自己命运。他选中了爱光尊者,诗云:拱手顶礼智慧僧,保君平安寿延长,多种慈悲结福天,来生定升兜率天。呵,平安长寿,不知道像他这样穿越的是否也算呢?

缓步来到了寺庙的后山,这里到了现代时,寺庙从日本引进千余株樱花树植于寺院,每年三至五月间,樱花盛开,*满园,庭园景致颇佳。长孙凛这对恩爱夫妻在樱花烂漫下竟情不自禁拥吻,真是应了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

而此时的寺庙所栽种的是桃花,这一季节正是桃花盛开的时候,那盛开的桃花像是一片片胭脂,染着富饶的春之山河,又像是一团团云霞,映着充满生机的大地。偌大的后山不少游人走走停停。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长孙凛应景生情,叹了口气。情不自禁地念起了崔护那首名闻天下的《题都城南庄》,此情此景,也只有这首诗词最合自己的心情。

回头看到孙大孙二两人抱着肚子皱眉头,天色也不早了,今日两人出来还没用膳呢,便笑了笑说道:“我们回去吧,到街上再去酒家吃点东西。”

两个憨憨的汉子立马兴奋地跳了起来,长孙凛也情不自禁跟着笑了起来。他来到这个世上时间尚短,父亲整天一脸严肃,几位兄弟姐妹或忙于学业,或不屑于与他这霸王打交道,也只有母亲整日与自己亲昵。再就是这两兄弟,按照现代的说法,他们应该算上智力低下的残障人,而长孙凛却挺喜欢这哥俩的,与这样的人打交道,没有任何心机和防范,相当轻松。

孙二听闻要找酒家吃饭,便手脚麻利地准备好车马,还不时招呼老大快些,长孙凛也在两人伺候下坐车离开了。

若是原来的长孙凛本人,也许会发现那后山竟然还有一位熟人。一位让他着迷疯狂,不惜冒犯天颜去做惹人不耻之事的美丽少女。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方善婷自那日窦氏到家里定亲之后,心情一直是恍惚不定。如若不是为了爷爷和母亲,在受辱当日她早就自行了断,这些日来,泪水不断,那贼子狰狞的影子多次让她自噩梦中惊醒。定亲之后,接受传统教育的她也就有了嫁鸡随鸡的思想,毕竟身子已被此人所侮。且窦氏还告诉了一些贼子童年之事,让她对此人的排斥憎恨有所缓和。然长孙凛的所作所为,并非几句话,就能让女孩打开心结。毕竟因为他的不耻之行,给这个年代的少女带来的几乎相当于灭顶之灾。

心情复杂的少女在焦躁不安之下,决定自事发之后第一次走出家门,到灵感寺求菩萨保佑。谁知心神不定地走入后山之后,她一眼便看到那恶梦中无数次梦到的贼人,让她全身禁不住颤抖。也许是想到以后始终要与此人终身相守,本欲转身离去的她竟然呆呆地站着,即使身边的小丫鬟轻扯了她的衣角。

对方似乎心情不太好,没有发现少女的存在。不知是因为心态的转变,女孩才发现这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贼子竟然有一身好皮囊。青山连绵,绿树青青,桃花烂漫下,一位翩翩佳公子,颀长的身影,一袭淡蓝色的儒杉,带着些许忧郁,很难让人与数月前的混世魔王联系起来。关键是长孙凛最后还念出此等佳句,《题都城南庄》按理应出自百年之后。

此等情景,此等男子,此等佳句,若非两人先前的过节,完全可以成为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桃花依旧笑春风……”,爱好诗书的方善婷本身也是京城有名的才女,而此时的她却是六神无主,长孙凛前后的变化太大,让她无法适应过来。难道,他真的如窦夫人所说般……?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春风暖暖融融,漂浮在云雾戏弄着晴空,碧绿的池塘满是盎然*。此刻黄昏时际,远远地又看见城里燃起灯烛传送薪火,飞散的轻烟在武侯权贵的宅院出没。青青的春草遮盖了回城的小路,市桥的远处,柳荫下一户人家,孤零零地守在城郊的角落。

长孙凛平静地坐在车上,呆呆地望着静悄悄的郊野连着城郭,漫长的道路在后方不断延伸。偶尔路过的奔驰的车马荡起尘埃弥漫昏浊。他暗暗的叹了口气,似乎在感叹人生。夕阳斜晖映山而落,残余的晚霞在渐渐收敛,还依恋地挂在高耸的城角栏杆之上。

“孙大,那边那些人在干什么?“长孙凛指着远方一群忙碌的人们疑惑地问道。只见前方一座建筑物正中矗立一巨大影壁,青砖灰瓦,气势恢弘,前面数十人正忙碌地摆弄着东西,穿着似乎与他平日所见的普通人不太相同,有十来人身着道士服装,周围还点着些奇怪的灯火,伴随着道士口中念叨的靡靡之音,让人不寒而栗。

“哦,少爷,那边是为明日皇家的祭祀在做准备。那照壁后便是长安的孔庙,明日是寒食节,皇上会到国子学亲临释奠。”孙大比孙二更接近正常人,在京城呆久了,也对本地的一些风俗仪式有所了解。

这尊祭孔圣人的仪式起始于汉代。到了贞观时期,太宗采纳了房玄龄的建议,罢周公祠,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祭。

“寒食节?”长孙凛才想起前日母亲也曾在他耳边嘀咕过这一节日,在后世,许多传统节日都已经销声匿迹。身为现代人的他,虽然也曾看过相关的介绍,但却对此不是很重视。然而在古代而言,寒食节的意义远大于清明。若比做母子,寒食为母,清明为子。清明尤在,而寒食早已不存。也可以说,寒食伴随着吹面不寒的杨柳之风,在岁时节日的演变过程中静静的融入了清明。寒食滋养了清明,清明由一个节气上升为最为人们所重视的传统节日之一,没有寒食,几无可能。

“难怪你们哥俩那么急着要回去吃东西,原来明天大家都只能吃冷食啦!”长孙凛逗趣的说道。孙大挠了挠光溜溜的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孙二则无所谓,在一旁也跟着憨憨的笑着。

长孙凛倒是对此类古代的祭祀有所好奇,想过去看看。然孙二却一脸着急的说道:“少爷,夫人早上已经说过了,我们要早些回到家中,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虽然孙大孙二两兄弟的武功不弱,但是窦氏担心再会冒出个慕容无双之类的刺客,所以每次长孙凛外出,她都规定好回家的时间。

“行了,咱们在前边的酒家停下来先吃点东西吧。”长孙凛乜斜的看了一眼孙二郎,这家伙还知道用老妈的话来掩饰,不过他这孙大之饿心路人皆知啊。

到了酒家长孙凛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菜还没上到,那两兄弟就已经开始咽口水了,甚至还能听到肚子打鼓的声音。长孙凛则借口上茅厕,便只身溜除了酒家。

他的武功已经到了一种境界,所以几个奔走,很快便走到了之前的孔庙。这一带本来是学术教习之地,唐太宗在建立祠庙时就把附近的人家都迁移至别的地方,所以这片地区平常除了学子和路人之外,倒是没有什么人。平常相当静谧,远远就能听到那道士的鬼迷之音。

长孙凛在前世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美利坚的新新人类,他虽对于这些玄幻宗教有所兴趣,但却不甚迷信。然而自己经历了这般离奇的遭遇之后,他更是对此类东西更感兴趣。他所学的武功的秘籍上,所用之语言与道德经的玄妙晦涩有许多相似之处,而自己也是在修炼之中来到这个时代的。道教在唐朝有着较深的影响,史书记载在唐代就有五位皇帝是因为吃丹药而丧命的。

当然大学本科曾修过化学的长孙凛之所以要溜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讨丹药,他一方面是对出于对古文化的好奇,初来乍到的他对任何事物都有浓厚的兴趣;另一方面是这次祭祀是皇家参与主持的,因此估计那群念叨靡靡知音的道士中估计会高人存在,即使没有,也应该对这个时代的道教文化有所了解。他希望能从古人的观点中能够开辟一些新的思维,关于自己修炼的这本秘籍的新的思考。

初到大唐 8。冲突

从长安南城墙的勿幕门到文昌门这一段顺城巷路途,虽深处红尘,却有世外桃源般的静谧。长孙凛好奇地四处张望,不知不觉来到孔庙正门。眼前的大槐掩映下的一堵高高的磨砖对缝灰砖墙。墙中央赫然两个大字“孔庙”。

除却一眼就能看出的身着法衣正闭幕念经的道士之外,其余的主要还有身着黄衣类似官服,身缠腰带的,长孙凛根据他们的动作,行走的姿态还有说话的强调,猜出这些人应该是皇宫的宦官。眼前这些人都在按照传统规矩摆设着明天祭祀所需的的祭品。主要有猪牛羊三牲,白色的绸缎,还有各种盛物所需的器皿。

四周的人都在忙碌,虽然有几个正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长孙凛这位冒失的陌生人,但也没说什么话,只是继续自己手中的活。长孙凛也不管,他本来就是不怕生的主,便这边摸摸那边看看,啧啧,这些放到现代,可是一等一的古董,在索斯比,佳士得这些拍卖行,恐怕要创纪录的价格。他原先是个商人,眼睛里首先看到的是利润。

“你是哪里来的野种,这先师圣地也是你能进来的吗?!”,只见从新来了一身着紫色罗衣的官服的男子走了过来,他脸上颧骨突出,身材瘦小,声音尖刻,难免让人想起鲁迅经典的比喻——圆规。此人官腔官调的,满脸的傲慢,一看就知道是指挥惯别人的主,进来的时候还不忘踹一脚身边正蹲着做事的小太监。

他傲慢,长孙凛也不是服软的主,他双目一瞪,如刀削般的俊脸立即冷下来,哼了一声,说道:“哪里来的的野猴,在这先师圣地乱放屁!”他的声音冷冽,几乎周围的人都听得见。这时几位身着黄衫的宦官脸上露出了几分恼怒的表情。而那紫杉宦官更是气得直跳脚。原来长孙凛的现代发音里的“野”和古代的“阉”相近,这秃子最怕被骂成和尚,宦官面前也最忌讳这些词语。

“你……你!!!!!”,“圆规”气得身子直发抖,没有血色的脸涨出些红色,上下嘴唇直颤。“来人啊,把这有辱圣地的野种给我拉下去,杖他一百板!!!”。

这时几位身着深色监卫服饰的禁卫士兵冲了过来,他们本被这左吾金卫队长叫进去抬东西的,没想到刚回来就听到这边出事了。

长孙凛看对方服装便知道这些人属于宫中十六卫的内府兵,十六卫既是宿卫皇帝的禁军,又是对外征战的主力作战部队,身兼二职。看来这个祭祀还挺隆重的。现在也不容他细想,对方一个照面,几个五大三粗的士兵便扑了过来,意图一把把他拿下。

长孙凛艺高人胆大,他迅速的反应过来,来了个急转身,身子一飘,躲过了这几人的冲力,他倒没有用上武功,毕竟眼前这些人只能算上比普通人身体稍微强壮些,他自认为是个高手,可拉不下脸来以强欺弱。

唰唰……他身形一正,来了个横扫腿,这是最简单的自由搏击动作,但是却简单实用。呃?对方没有想象中地倒地,而是而是用他那孔武有力的身子撞了过来,反而把长孙凛的腿撞得有些发麻。

糟糕,忘了自己的这个身体虚弱得很,他这回可不敢大意,迅速收回右腿,运了些许功力,给撞过来的大汉重重的一个左勾拳,对方的右眼立即肿出了个黑眼圈。这大汉惨叫一声,难以相信眼前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子竟然如此大力。其余几位侍卫本以为不费吹灰之力,看到对方反抗如此激烈,也不敢怠慢,齐心向前围了过去。四周的太监们都悉悉索索的躲到了一旁,道士们还在不停的念经。

几人这么几个来回,长孙凛虽然还不太适应自己这个身体,倒是仗着人轻身巧,动作迅猛,给对方来了那么几拳。那先前被打成熊猫眼的大汉,见己方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不知是羞是恼,他怒吼一声,熊臂一挥,正欲把对方拿下。

“住手!”只听见一声威严的怒吼,说也奇怪,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几位大汉,竟然都同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在一旁束手站着。长孙凛正在打得过瘾时,见对方都收手了,他也就无趣的停下了手。

一位身着禁卫盔甲,手握重剑的俊朗男子和一位身着紫色罗衣的宦官并排匆忙走了出来。这宦官长孙凛可是认识的,在自己清醒过来没多久,此人遵太宗旨意就曾到府上送来一些宫中的补品御药。而那俊朗男子一看就知道是这几位大汉的上司,其身形伟岸,方脸轮廓分明,浓眉大眼,倒是一位相貌堂堂的美男子。紧抿的嘴唇,坚定的目光和稳重的步伐,可以看出此人性格的正面。这初唐不少英雄豪杰,不知这位仁兄是哪位,长孙凛如是想道。

“圆规”从角落里畏畏缩缩的跟了上来,一脸谄媚地向刚出来的宦官道:“李公公,这小子到此怕是要做坏事,我和几位骁骑卫兵正想把他拿下。”

“住口!”那李公公一脸怒意地瞪了“圆规”一眼,然后转头尴尬地对长孙凛说道:“长孙少郎君怕是在家烦闷多日,出来散散心吧?我这下人有眼不识,请您莫见怪。”他这话一出口,周围有些人开始交头嘀咕起来。而那位“圆规”仁兄脸上如死人般苍白。长孙这一姓氏在大唐的地位可是如雷贯耳,更何况眼前这位少年还是皇后娘娘最疼爱的侄子,他出口骂对方一句野种,那不是间接把皇后也给骂上了。咚……这家伙已经口吐白沫的昏了过去,他那瘦小的身子骨还禁不起这样的折腾。

“好说好说!”长孙凛两手一摊,倒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虽然刚才生气,打了一场架之后倒也爽快了。如此欺软怕硬的小人,他还不放在心上。和这样的不依不饶,那不就成了人咬狗嘛。

“看来三郎身体恢复得不错,前日里圣上还向长孙阁老问起你的身体,宫中的皇后娘娘也都记挂着呢。“李公公挥了挥手,示意手下把那家伙给带下去。他跟了太宗十多年,跟人打交道可是游刃有余。这不,连姓氏都去掉了,显得更为亲近。

“哈哈,承蒙长辈们的关怀,比原来好多了,不过身子还有点虚。”长孙凛可不会做作这一套,只是摆手挺胸,意气风发的得意,配上他的相貌,倒是十分耐看。

“长孙公子怕是谦虚了吧,我这几个不才的手下虽不中看,但他们在队内都是武力不弱之人,能和他们打成平手,我看长孙公子不仅恢复了,且比以前还更有力。”站在一旁的俊朗男子开口说话了。

“见笑见笑,只是取了个巧。如若他们一个一个上,我还没有把握全身而退。”长孙凛眯着眼睛笑道,露出了他阳光般的灿烂。他似乎越来越适应自己现在青春美少年的身份,笑得也越来越多。

“以己之长,攻敌之短。长孙公子不但身手了得,计谋也是一流。薛某佩服。”

“哈哈,三郎,我来给你引见一下,这位是薛礼字仁贵,山西绛州人氏,现在禁军十六卫队中做左金卫骁骑百骑队长,也是位豪爽的人物。”李公公笑着道,他因是皇上的近侍,常为太宗差遣办事,因此这京城上下的官员将领他都有过打交道。按照现代的话来说,这李公公算是位公关经理,怎能没几分能耐呢。

薛仁贵?!那位以两千兵马灭高丽,戎马辉煌一生的人物?哈,今天来这里是来对了。长孙凛前世已是功成名就,身为首富的他跺一跺脚,世界经济都要抖三分。而他所资助的某雇佣军团,也掌握着某个洲的政治命脉,他可以说是处于高处不胜寒的地位。不过他一直都自认为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取得的成功,所以长孙凛无数次想过,如果把自己放到古代,和牛顿论科学,和凡高比想象,和拿破仑抢天下,和李世民比帝范,没有科学,没有管理,没有自由,他是否也能够取得赫赫功勋?因为根本不可能答案,所以他对于先人取得的成就还是非常敬佩的。

来到这个时代,科学发展是相对落后的,男人嘛,他自然是对冷兵器的战场更感兴趣,这唐朝是名将济济的朝代,偏偏他唯一见到的历史名人是他老爸长孙无忌,一个从文书发家的文官。所以他也如追星族般期待着看到名将。

“久仰久仰……,”长孙凛更是一脸的笑容。

哈,薛仁贵望着眼前这位举世无双的美男子,很难把他跟传言中的那无法无天的恶霸联系起来。他和李公公在两方发生冲突之时就出来看情况,长孙凛以一敌五的对抗让他看的十分过瘾,之后李公公认出了长孙凛,他怕自己的部下恼羞成怒之下得罪了这位公子哥,便出言制止。没想到一段交谈过后,倒对眼前这个拥有灿烂笑容的年轻人产生了好感,让他觉得可以和此人做朋友。也许传言是故意诋毁他的把,毕竟如今的长孙凛无论在气质上和性格上都是原来的长孙凛无法比拟的,更何况他还表现得毫无城府的爽快。所以秉直的薛仁贵倒是对他有种一见如故的亲切感。

“哈哈,长孙公子怕是客气了吧,我薛某人在京城一无名二无银,你这齐国府上的少郎君怕是第一次听到鄙人的名号吧。”

“呃?”差点就说漏嘴了,长孙凛尴尬的挠了挠头,嘿嘿笑道。让薛仁贵更觉得此人可以深交下去。

长孙凛的性格也是他前世环境所成,虽然在商战上与人勾心斗角,密谋策划,但天性性格爽快的他却不喜欢去伪饰自己,所以在外人面前他一直是冷脸的形象。之后因为已经站在高处,他更不用委屈自己去迎逢他人。来到这里,所有的压力都被卸下,他的心态似乎比以前也年轻许多,因此脸上也多出了许多的笑容,也就更给人亲切感。

“哈哈,你们二位年龄相近,都是豪爽之人,多多亲近。”李公公看到属下有事要禀,便先行告退。他做梦也没想到,这番引见,会给大唐带来多大的转变。千年之后的欧洲史上,没有成吉思汗的传奇,没有奥斯曼的神奇,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圣人的神话,还有薛总督的传奇。

长孙凛在薛仁贵的引见下,认识了他的几位部下。那被打成熊猫脸的名叫王大牛,几人当中以他身体最高,力气最大。还有马富和马贵两兄弟,也是一身蛮力之人。身材稍显瘦小的名叫刘三长,一脸书生气的叫高儒风。他们都是家境不好才到军队里寻份差事。薛仁贵曾对他们有救命之恩,所以即使薛在军队里不得志,他们也都忠心耿耿的跟着他。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王大牛虽然眼睛还肿痛着,看到薛仁贵的态度,性格豪迈的他哈哈大笑三声,一笑泯恩仇。毕竟五个大汉欺负一个少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更何况他们也讨不了好,输的也心服口服。

这几人都是战场上归来打出来的,长孙凛对于他们的经历十分感兴趣,好奇地详问他们的沙场经历。几位士兵都粗鄙惯了,哪次从沙场回来他们不是先找青楼,因此长孙凛这点恶名对他们来说还不算什么。反倒是他这么一位世家子弟能与出身低微的士兵勾肩搭背的说笑,更让几人对他产生了好感。一炷香的功夫,长孙凛便跟着他们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三郎,你之前使的是什么武艺啊,招式恁奇怪,不过到真管用,哥哥现在背脊还疼得厉害。”爱好武术的马富开口问道。在唐朝,朋友之间都以郎称呼对方,前边再加个对方在家里的排行,像李世民年轻的时候就被成为李二郎。

“哈,这叫做自由搏击。是我的一位远房的兄长教的。”长孙凛想到这个年代还没有这样的武术,不太好解释,也就推到一个莫须有的人物上。

“哦,敢情乱打也能打出这等水平。”马富呐呐道,他把自由误解成乱打。

“呵呵,马大哥,这自由的意思是没有固定的对敌招式,它不拘泥于任何固定的套路招式,而是提倡在实战中根据战况自由发挥,它的出招还是有规律的。”

“那应该更难吧,要几年才能学成啊?”

“一年可以掌握,当然时间越久越精通。”长孙凛看对方难以置信的样子,便笑着说道:“这主要是以在身体的强壮为基础,如果练得好,对付三五个普通人都没问题,但是对上武林高手,那也只有举白旗的份。”

“武林中人哪会拉下脸面上战场,你哥哥我学武术,无非就想多个活下来的机会。”马富叹声道。

长孙凛眼看也出来有一段时间了,他便起身告辞,临走之前还答应了几位大哥的要求——教他们自由搏击。

初到大唐 9。失踪?

夕阳西沉,光华灿烂,恰似一团熔化了的黄金。黄昏的云霞,宛如一片片璧玉连缀相合。浓浓的烟霭笼罩着垂柳,铜鼎香炉的烟缕似篆书般缭绕升腾,暮春的杨花柳絮洒满了小径。

长孙凛从孔庙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渐渐染黑,他一脸兴奋地迈着轻快的步伐,眉开眼笑地哼着小曲。正道:莫恨无知己,天涯尽弟兄。男人老狗最喜欢什么呢?自然是结交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友。在豪放与激情中纵横天下,是在高谈阔论中挥斥方遒。正乐着的长孙凛却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光顾着结识朋友,倒把正是给忘了。不过想起刚出门的时候,那院内的道士都退下了,想必是去用晚膳了吧。

他看天色已晚,自己出来多时,估计孙家两兄弟也开始着急了吧,反正这事情也是急不来的,他想了想也没有折回去,正待运功往前走。耳尖的他似乎听到有女子尖叫的声音,再仔细寻声,却是有女子呼救。他这人虽然百无禁忌,却对欺负女人的事情最为不耻。想都没想,便循着声音的出处飞步敢去。

此刻的三街巷暗暗暮霭自天边升起,和风细细,弯月斜悬,月光隐没,淡云飘浮。墙角的蟋蟀和风而鸣,平日清静的巷子更是空空无人。长孙凛顺着路径蜿蜒曲转,约莫走了几段。一辆马车映入眼帘,地上的散落的香毬,车上精巧的雕艺和轻飘的丝帘,说明了马车的主人应该是一位家世尚好的女子。长孙凛张望四周观察,定耳倾听,脸上的神色愈发浓重,眼神流露出的冷冽愈发杀意。他一个箭步,猛然闯入那辆马车中……

窦氏静坐在厅堂上的,缘裙素襦,举止端雅。厅堂灯烛辉煌,堂宇深邃,画栋雕梁,珠帘翠箔。堂中罗列,无一非炫目的奇珍,案上铺排,想多是赏心的宝玩。左右女婢数人,有执巾栉的,有擎香炉的,也有捧玉如意的。窦氏轻抿了口清茶,心情大好的她疼爱地逗了逗眼前庶出的小女儿滢滢,刚满三岁的小滢滢可爱地对大娘咯咯笑道,银铃般的笑声把大厅的气氛给带活了。

窦氏香葱玉指轻轻缕了缕耳边的秀发,绰约的风姿还是让相濡以沫三十年的相公两眼发光。长孙无忌拿起茶杯,却没有喝下去,心思已经飘到老婆身上。感觉到相公色与相受的目光,她风情万种地瞪了他一眼,心中暗笑自个相公那么多年了还没变化。

今日无忌回来说了上朝时发生的事情,她便笑了笑把与方家的婚契拿了出来。乐得长孙无忌感叹道:“妻贤夫祸少,信不虚言也。”长孙家与方家的这一婚契,免去了凛儿可能面临的刑狱之灾,也可让大唐最有权势的两个男人头痛的事情给解决了。虽然和长孙家密不可分,但李世民是一个很注重自己名声的皇帝,尤其是在魏征这个纳谏王的监督下。

其实这事也并非窦凤一人所想,早在儿子刚醒来,敏感的她当晚便匆匆入宫跟自己的小姑子长孙皇后商量。长孙皇后是出了名的贤惠仁慈,她顾大局、识大体,曾撰文批评东汉明德马皇后,指责她不能遏止外妻,让他们显贵当朝。也曾劝自己的哥哥去苦求逊职。

更何况侄儿还做出如此大不韪的事情,但凛儿也跟其他孩子般是长孙无垢的心头肉啊。自长孙凛出生以后,回家省亲的她一下就喜欢上这个粉妆玉琢的小宝宝,常把他带回秦王府,对他如同自己几个孩子般。后来贵为皇后,她还是三五不时地把侄儿宣入宫中,只是那件事发生后,凛儿的性格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乖巧的他变得顽戾,不喜听长辈的训导,还经常和一群声名不佳的顽徒胡来。长孙皇后看在眼里,却也无奈。

最终两姑嫂商量的结果是窦氏以母亲的身份亲自到方家,请求方侯爷和善婷姑娘的原谅。最好就是让善婷姑娘同意嫁入长孙家,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这么让那小霸王给毁了,也只有这样才能给人家姑娘一个交代。想到自己疼爱的幼子将来结婚生子,窦氏心里甭提多开心,甚至还觉得凛儿能干,给自己带回一个好媳妇。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忘记长孙凛犯事后她连续几天没睡好觉,不停忏悔,因为自己的溺爱让凛儿变成如此坏的纨绔子弟。

“哎呀,凛儿怎么还没回来呢?”窦氏看天色已晚,其他几个孩子都过来向爹娘问安了,连在朝廷做少卿的冲儿都回来了。窦氏开始坐不住了,时不时跑出厅堂停停外边的动静。

“有孙大孙二跟着,没事的,想必在家闷了多日,今日坐不住了,又到哪里惹事了吧。”长孙无忌好不容易能和妻子单独相处,还巴不得自己儿子晚些回来。

“胡说什么,有你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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