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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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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肯湖畔眺望,苍翠的远山,远远隐现;碧澄的湖水,波光潋滟,葱绿的草滩。一望无际的湖面上,碧波连天,蓝天倒映,鱼群欢跃,万鸟翱翔。日出日落的迷人景色,更充满了诗情画意,使人心旷神怡。

谁也不知道这一湖水是怎么来的。千百年来,多少人面对它那雄伟的,超乎自然的神秘和壮丽,无不躬身赞叹,称之曰“圣湖”、“圣水”、“圣海”,不管是蒙昧人,也不管当时已是相当开化的人,尽管在一些人心里首先触发起的是一种神秘感,而在另一些人心灵中激起的则是美感或者认知的感情,但他们对银肯湖的膜拜赞叹却是同样的竭诚和感人。这就是大自然所具有的一种永恒的力量,所以它被成为银肯。

长孙凛也为眼前的美景所激动不已。他也并非未曾见过如此美丽的湖水,甚至那些四周环境更为优越的湖海更具美的效果。然而当每个人曾经历的每日都是暴晒雨淋,前面皆是黄沙烈日,宛若无边的噬人沙漠,当你面对如此生机勃勃的景象,你不免会为其落泪,一种心灵的难以抑制。尽管一路上不曾攀爬过山脉,长孙凛却贸然升起一种“会当临绝顶”的感觉。

今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太阳忽隐忽现,微风徐徐,空气清新。士兵们坐在湖边嬉笑打闹,他们可以休息半天欣赏这美丽的风景。老远就可看到礁石在水下闪闪发光,晶莹斑斓;忽而从另一端飘来一阵晒热的、因快成熟而略带苦味的草香;忽而又从湖面上吹来一股凉爽沁人的水腥气息。给人一种永恒安宁的平静之美。

“卫二狗,你把东西放下!”长孙凛气急败坏地喝止了一群正在拔着页岩边上绿色欲滴,叶片毛绒绒、圆乎乎的怪植物。

这种植物叫做油柴,后世存活稀少,被称为“植物大熊猫”,主要只存活于冬季寒冷,夏季炎热的沙漠干燥之地。长孙凛是靠环保公司起家的,当时专门为了抗沙漠化而去研究一些沙漠存活的植物,公司属下的生物学家发现这种植物富集钙、镁、钾磷等微量无素,含有生物碱、黄酮类、酚性化合物等,尤其在植物增强生命力、抗旱、医学临床方面有极高的应用价值。

科学家甚至还发现这种植物和氯化物作用下很容易将血液中的血细胞破坏,最后剩下的是浅色无味的血浆。这在医学洗涤方面倒是一大作用,但谁也不会拿这样的珍稀植物来做洗涤用品。然而此时对长孙凛却有很大作用,这沙漠上一路过来,少不了有士兵挂彩流血,长孙凛身上也沾有不少血迹,他便用盐湖中的水和油柴混了混,将自己身上的血迹洗净。

而在一旁的卫二狗可就新鲜了,他这古代的洗衣服无非就是洒上草木灰,然后用洗衣棒搓打。卫二狗看这去污能力极强,他乃是市井出生,或多或少都爱贪小便宜,平常也少不了干些揩油拿利之事,便想到要摘取些回家。他一个人去摘还不要紧,其他士兵也跟着上去摘。奇怪的是在荒郊野外风吹雨打却能茁壮成长的油柴,一旦离开天然环境,竟无法存活。长孙凛秉着保护珍稀植物的意识,喝令阻止了他们。卫二狗被训斥以后,也只是讷讷地挠挠头傻笑,他心里可不明白为何这野外的东西还不能摘取。

长孙凛看大家也休息够了,便命令全体士兵继续赶路。虽然同样是艰辛万苦的险路,但回去的时候却心态不一样了,毕竟他们都有了心理准备,而且心里也有了个底,因此大家行走当中还算是轻松自在,没有之前的怨天恼地。一路上大家互相帮忙,眼看就要走出沙漠。

这日下午,横刀营的士兵刚吃过饭就地休息,正打算找个地方避避正午炎热的阳光。然而沙漠的天气风云变幻,突然大一片乌云遮住了太阳,紧接着天空渐渐昏暗,豆大的雨点坠下。雨越来越大,天地之间像挂上了一幅巨大的珠帘,迷蒙蒙的一片。闪电雷鸣,暴雨哗哗,像天河决了口似的凶猛地往下泄,整个沙漠仿佛都会被暴雨吞没。

“啊!那是什么?!”长孙凛闻声也向另一边望了过去。

“怪物!快跑,那是怪物!”

“吼!……”只听那怪物的吼叫声音,恍若晴空霹雷,众人只觉耳中嗡嗡展响,气血下沉。

只见一身长两丈有余,浑身鳞甲大如蒲扇,下有四条木柱形状的极短粗腿,腹部离地不过尺余,脚爪竟有尺长。大鼻孔之下,是一个突出的血盘大口,两排森森牙齿,令人望之生寒。上唇突出处,跷起一支亮晶晶的尺余长角,锋利如刀。整个兽身粗约两人合抱,重量恐怕不下五六千斤。也许是百人的午饭香味吸引了它,这只怪兽正踩着沉重的步伐,迎着暴风雨向横刀营的士兵们走去,天幕的闪电在暗无天日的空间极为耀眼。

光是这般恐怖的模样,就足以使胆小的人吓死。许多士兵都纷纷逃散,而几个艺高胆大的士兵却是勇敢地冲上前去,拿起手中的陌刀,向那怪兽的头部砍去。只听见“锵”的一声,令人惊讶的是,这怪兽的头部也是磐如坚石,士兵们的虎口顿时一震,那陌刀却是刀柄分离。

“快跑,这怪物刀枪不入!把你们随身携带的东西都通通扔掉,用最快的速度往回去的路上跑!”长孙凛嘶喊着喉咙,而他却拿起横在地上的铁枪,向怪兽冲去。

这怪兽看上去笨重,动作却相当快捷,完全违背了造物原理。怪物被几把刀当头一砍,自是大发雷霆,巨大的身体横冲直撞,长角竟然戳到了一个士兵,那士兵身躯被它顶在头上,已是奄奄一息,身下暗红鲜血沿着兽角源源不断地流到怪兽头上,血腥味使得怪兽更为兴奋,不断吼叫着乱撞,仿若玩着抓人戏耍的游戏。

此时有一少年却是手握长枪,跃到了怪兽面前,他腾身向空中跃去,蜻蜓点水般轻踏怪兽头部,将那受伤的士兵揽身抱在怀里,士兵被这一拉,顿时痛得惨叫一声,少年却是使出轻功飘云浮尘地飞到卫二狗等士兵之处,把伤员交道了他们手中。

那怪兽自是蛮横惯了,哪禁得起少年这般戏耍,怒吼一声,猛身向士兵群里撞过去。

“卫二狗,赶紧带着营中兄弟速速离开!”少年吼声命令道,自己却是使出全身功力,长枪往怪兽的颈部猛然戳去。怪兽的身体自是从未曾遭遇过如此猛烈的力量,那皮厚韧劲的颈部竟然渗出暗红腥臭的鲜血,这回可真把它给彻底激怒了,咆哮声不断地报复攻击自己少年人。

“队长!队长!……”士兵们纷纷都要奋身向前援助。

“赶快跑!这是命令!”那少年怒斥道,他的黑目炯炯发亮。在整个军事操练的过程中,他一直强调的是遵守命令。暴怒的怪兽注意力已经完全被少年吸引,此时是其他人的逃亡最佳时刻。

“走!我们快走!”卫二狗紧紧背着身后重伤的兄弟,带领大家往回路跑走。大雨磅礴之下,士兵们脸上分不清雨水和汗水,然而他们却知道,在这片荒漠里,曾经流下多少流血不流泪的男儿泪。卫二狗回头往后望了一眼,满眼的黄沙与昏暗的天空衔接,月耀蓝电灿烂;身材颀长的少年人,面前却是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丑陋恐怖的巨兽,卫二狗向来是特别乐观的,可是他此时的视线却被眼眶的水雾所迷住了。

长孙凛看自己的兄弟们都照命令离开了,他怒吼一声,一招“力劈五岳”当头向怪物劈了下来。怪兽自恃身上鳟甲,坚如钢铁,哪把这虚空一掌看在眼里,它以为对方此时身子悬空,无法发招,怪头一昂,血口猛张,森森白牙向对方手掌咬去,其急有如电光之一闪。谁知却被那罡猛的掌风,震得头晕脑转。

怪兽身子一阵滑动,巨头昂起有一丈多高,虎视眈眈地盯着眼前的少年。长孙凛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掌,会一点也伤不到它,心中不由骇然暗忖道:“此

物甲之坚厚,真是骇人听闻,该是怎么办呢?”

天上有一道道的电光,就像天使大迁徙,也像天地之间的河流。长孙凛看到满地凌乱的兵器,他想起物理上的电流理论。念转意决,猛然向后跨出半步,右手一扬,抄起一把长剑,暗中早把功力集于双脚之上,星眸一瞬不瞬地注定怪兽。怪兽巨头一伸,闪电般地向敌人攻击。

长孙凛便是腾空一跃,便把功力凝聚于双掌之上,传来“砰”的一声,无柄的利剑垂直刺入怪兽的头部。怪兽发出了一声怪叫,巨头之上,血迹斑斑。一次、两次、三次,长孙凛每次故伎重施,将一根根金属武器戳在怪兽的身体。那怪兽愤怒得不断咆哮,整个沙漠似乎都被如此分贝的巨吼声颤动起来,这些戳在它身体的武器,宛若细小的牙签,只是让它有些疼痛,却没有任何巨大的伤害。

长孙凛疲惫不堪地与这怪兽周旋,他变掌再扬,向怪兽拍去,企图把它引开。如此神兽,恐怕后世的装甲坦克都愧之不如,恐怕也只能等待老天来收拾。

果然,只见天刺之银蛇星耀般一闪,一阵闪电直刺那怪兽头上的利剑。一阵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的吼声之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烂的腐味,之前还勇猛无敌的怪兽此时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巨型烧焦体,“隆”地一声,轰然倒下,整个大地也跟着震了震。他运用的是避雷针的反向原理,特意设置了一个回流电,将地表的电流引回怪兽的身体上。

长孙凛无力地坐了下来,他横躺在在湿泞的沙子上,闭上眼睛,耳边还是嗡嗡般地耳鸣声。数日里在沙漠上行军折腾,在如此巨大的噪音污染下,他的承受力已是临近崩溃,任由满天的雨水冲刷他那疲惫的身体……

初到大唐 40。伊人芳踪

话说横刀营的士兵们你拖我扛,互相搀扶着伤员走到了毛乌素沙漠的边缘。却见一清丽女子牵着一匹战马婷婷袅袅地站在前面,原来窦旖这两个月都未曾和长孙凛分开,然这几天却是茶饭不思,想他得紧。她是个想做什么就去做的人,这天便偷偷骑着一匹战马从军营里连夜赶到了沙漠。然而眼前的浩瀚的沙漠却让她无路可去,只得站在路旁等待他们归来。

“呀!太好了,你们回来了?咦?怎么受伤了?”窦旖看到士兵们陆陆续续地出现在眼前,先是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自动搜索那熟悉的身影,嘴里还关切地询问着伤员。

“怎么了?你们校尉呢?凛弟弟怎么没跟你在一起啊?”窦旖看这些士兵哥哥都垂头丧气,不声不语,她也没找到自己想看到的人,心中甚是慌张,焦急地拉着一个士兵的手问道。

“校尉……校尉他……”,那士兵实际上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那怪兽如此凶猛,校尉怕是遭遇什么不测,想到伤心处他便忍不住哭了起来。他这一哭,竟也把其他年龄较小的士兵也带哭起来。

“校尉他怎么了?你别哭啊!快说!”窦旖心中察觉到不妙,脑袋眩晕。她抓着一个又一个的士兵,不停地问道。最后是卫二狗忍住了心中的伤痛,断断续续地把事情经过说来。

“你们这些懦夫!”窦旖听到长孙凛一人留在沙漠里跟那怪兽搏斗,顿时秀眉怒挑,怒斥道:“亏我凛弟平日里还跟你们这些孬种称兄道弟,关键时刻你们个个为了逃命,丢下他一个人不管了!”她说完竟然冲动地骑上骏马往那沙漠里飞奔。

士兵们个个都内疚地低下了头,按照长孙凛平日所授予的逃生理论,再加上当时大家心绪极其混乱,凭借着求生本能,都只顾着往沙漠外逃离,被窦旖这么怒斥,他们心中更是愧疚万分。

半响过后,不知是谁带的头,怒吼了一声:“我们要去跟那怪物拼了,我们要寻回我们的校尉!”这话一说出来,大家都纷纷响应,留下几个人照顾伤员,其他的士兵都纷纷再向沙漠深处走去。

乌云渐渐消散,太阳又蹦跶出来。在雨后阳光的斜照下,整个沙漠似乎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玫瑰色,好像一种燃料在烧耀。沙漠中那少数存活的植物此刻却是活跃起来,它们害怕未待结实就被烈日晒枯,急忙忙地汲水播香,它们的生命是如此急促短暂。

长孙凛在休息了数个时辰,身体的机能也渐渐恢复过来,他便支撑着站了起来,沿着沙漠上凌乱的脚印往前走。

“校尉,是校尉,校尉还活着!……太好了!”

长孙凛往回走到一半,却看到自己的部下一个个雄赳赳地往自己方向奔来,他们有的手中拿的是尚未丢弃的武器,没有武器的手里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木棍。

“干什么去!”长孙凛脸色一黑,怒喝道。他前半生是一个商人,商人是最冷静的现实主义者,尊崇的也是在其位谋其职。长孙凛虽然欣赏刘备倾尽西蜀之力为关羽报仇,却觉得诸葛亮瞎了眼,看不清楚他忠心辅佐之主,并非政治人物,乃是一个不堪造就的江湖汉子。他之所以单枪匹马与怪兽搏斗,一是因为他自信能够应付,二若不能应付,一命换得百人生,这生意也颇为合算,并非逞什么英雄主义。

“校尉,那怪兽呢?”士兵们纷纷好奇地问道。

“死了!”长孙凛依然面色严肃地说道,可当他看到士兵们欢呼胜利时,也不免露出一丝笑容。

“校尉,我们刚才碰到窦校尉,她听说你一个人在沙漠和怪兽搏斗,便骑着马冲进了沙漠。”卫二狗想起了还在沙漠里的窦旖,便小心翼翼地说道。

长孙凛这下可头痛不已,他就知道按窦旖猛撞的性格,迟早会惹出点什么事情,却没想到她在此时给自己添乱子。有什么办法呢,只得再往那茫茫沙海中寻她回来。

“校尉,我们跟你一块去。”士兵们都齐心要求跟去,却被长孙凛一人一脚踹了回去。事实上大家这么多天在沙漠中的生存训练,再加上之前的惊吓,已经耗尽了人体的能量。

黑夜悄然降临,沙漠的上空却是黑沉沉的一片,今夜的星星和月亮似乎都被白日的雨水给冲走。

窦旖骑着马走在这清虚深邃的夜空下,她之前听到凛弟弟有可能遇难的消息,便冲动地骑着马闯入沙漠,却没想到这漫天无际的沙海,不熟路的她怎能寻到正确的方向。现在不仅没找到凛弟弟,反而她自己却迷了路。因为没有想过要进入沙漠,所以她准备的净水并不多,天上也没有指明方向的星月,更糟糕的是她身下的战马不适应沙漠里酷热,已经是摇摇欲坠,她也只能下来牵着马往前走。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附近传来了不知是何动物的怪叫声。衣着单薄的窦旖禁不住冷得颤抖,想到如今生死未卜的凛弟弟,她伏下身子抱着马头痛哭流泪。她一个姑娘家,就算武功再好,面对如此情形,也不免脆弱起来。

“翠翠,你能帮我找到凛弟弟吗?求求上天,只要能找到凛弟弟,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窦旖满脸泪痕地向老天爷祈祷,翠翠是她的战马,从小就跟着她长大的。

长孙凛也是盲目地在沙漠里寻找少女的身影,他已经在沙漠中寻找两天了。刚开始还能沿着因为潮湿而还保存的马蹄印,可后来阳光普照将沙漠再次晒干,马蹄印被反复吹过的风沙所覆盖。而之前长孙凛所发明的指南针却在与猛兽搏斗中丢失,他也只能像无头苍蝇般寻找窦旖的身影。

窦旖此时虚弱得毫无反抗的力气,心身的折磨让她心力交瘁,翠翠绕着她的娇躯徘徊,似乎感应到主人的虚弱,它悲鸣地叫了一声。窦旖闭上了眼睛,感觉到翠翠温热的喘息逼近她的颈子。然后,她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轻轻地舔着自己。窦旖睁开眼睛,柔和地注视着翠翠。她伸出一只玉臂把马头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呜哭泣

身边所带的水渐渐稀少,长孙凛叹了一口气,再次趴在地上聆听附近的动静。突然,一阵马嘶声让他兴奋地跳了起来。长孙凛快速地往声音的方向奔去。

长孙凛看到了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条马,正是他寻找多日的窦旖。少女已经非常虚弱,但确信还活着,那匹马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支持了数秒之后,整个马躯番然倒下。

长孙凛大步走向前去,将少女虚弱的娇躯拥入怀中,喂着她喝下了水壶里仅有的清水。望着少女为了寻找自己而被折磨得消瘦的秀脸,心中既是无奈也甚感动。窦旖悠悠转醒,她看到眼前那张梦寐以求的俊脸,突然扑到了他的怀里,死死地搂住他。

长孙凛措手不及,呆住了。

“凛弟弟,我这是在梦中吗?凛弟弟,真是担心死我了。”窦旖陶醉地呢喃着,臻首埋入他的怀中,呼吸着心上人的味道。

“窦姐姐……”,长孙凛可傻了,他当然意识到了女孩的深情,可没想到对方竟会如此热情。

“凛弟弟,这是真的吗?”窦旖在对方怀里哭了半响,这才满是泪痕的粉脸,楚楚动人地望着她的凛弟弟。

“真的。”长孙凛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那你咬咬我,看疼不疼。”窦旖伸出她那香喷喷的纤纤玉指往长孙凛嘴唇一塞,却被对方调皮的舌头舔得酥麻,她的眼泪又在眼眶中打转,樱桃红唇却吻向了长孙凛的唇。

长孙凛没想到平日里凶巴巴的窦旖竟是如此大胆,他本能地挣扎着,但窦旖死死用力抱着他不放。

其实天晓得长孙凛是在“挣扎”,那小子挥动的两手反而紧紧搂住窦旖如水的娇躯,而且,还那么“轻车驾熟”般的游动起来。

良久——几乎是两人透不过气的那么久,窦旖才面如潮红地推开了长孙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你这个淫贼。”窦旖低着头,羞涩地小声斥责道。明明是你先骚扰我的,长孙凛心中大喊无辜。可是人家少女只是对你表示感激,可没准许你伸手深入她的肚兜里去。

窦旖得知翠翠的不幸死亡,又是伤心一阵。在沙漠中挖了一个大坑,将这匹忠马埋了起来,长孙凛还找了一块废木头雕上了翠翠的名字,插在了小沙丘的上方。休息片刻之后,两人便开始启程寻找回去的路。

在沙漠里水是最重要的,可是此时长孙凛却知道他们赖以存活的水所剩无几。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他们一直在苦苦寻觅,可眼看着水在一点点地消耗,他们却还在原地转圈。

“别怕,我们坚持住。”若是窦旖已经是疲惫不已,长孙凛便抱着她走一段路;女孩子爱漂亮,他总会用手轻轻地为她梳理那头柔顺的长发;或者故意逗她似的,往双手吐上些口水,要给她洗脸。

“恩,哥哥,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窦旖搂着心上人的脖子,幸福地笑道。这几天他们若是休息下来,她便赖在他身上,与他缠mian亲密,两人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窦旖迷恋与他唇舌交缠的感觉,仿佛将彼此生命都互相融合为一体。

“呃?你怎么叫我哥哥呢?”长孙凛这可被弄糊涂了。

“恩,我喜欢你照顾我的样子,我喜欢你宠爱我,我喜欢叫你哥哥。”窦旖无赖地扭了扭她那性感诱惑的胴体,引得长孙凛心猿意马。

两人相拥相扶的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他们走了好久,走走歇歇,歇歇走走。窦旖觉得哥哥的水壶真的好神奇,明明就那么大的容量,她每日却能从中又喝出些水来,尽管水的味道有点怪。也许是哥哥故意逗自己的,她甜蜜地想到。以前是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现在在这沙漠中,反倒是她依赖着他,可是她却觉得这种感觉非常的甜蜜,甚至心里还暗暗庆幸自己闯进了沙漠。

不知走了多久,他们再也走不动了,双双倒在地上。这时,远处的沙丘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又一个黑点……渐渐组成了一条黑线……这时,风送来了横刀营士兵的呼喊声。

太阳落下了地平线了,只留下满天红霞,好似天女撒下一件红衣裳。远方的山脉似乎特别害羞,赶紧把艳丽的红衣裳罩在了自己的身上。余晖洒在亮光闪闪的沙漠上,镀上了一层闪闪发亮的金光。天边的云朵被绚丽的霞光映照得更加耀目,仿佛觉得天在晃动。沐浴在灿烂的霞光中,是那么的惬意;微微拂面的清风,是那么的温柔。

“是他们!”窦旖惊喜地对她的心上人说,“我们有救了!”

可是,他没有听不到哥哥的回答。长孙凛满脸灰尘,全身脏兮兮地躺在沙漠上,像睡着了一般。窦旖看到哥哥平日被他故意抱着布条的手臂虎口上,刀痕斑驳,血迹斑斑。

“哥哥!”“校尉!”沙漠上空回绕着他的爱人,他的弟兄们凄厉的哭声。

初到大唐 41。夏夜

要想让一个人幸福,就让她活在梦幻中,如果一生都在梦幻中,那么她的一生都是幸福的。

窦旖绝对想不到,他们的水事实上早在第一天就已经没有了。她所喝的那种浅黄色透明的水并不是沙漠特有的,而是长孙凛用他的血液和油柴叶子混合而成的特制饮料,事实上是一种血浆。血浆除含有大量水分以外,还有各种营养物质和代谢产物,具有重要的生理功能,因此窦旖是活得即幸福有活跃。当然长孙凛是不会喝的,毕竟这相当于割肉充饥,削足适履,因此他的生理一直处于一种极限的状态。

夜深人静,这是一处而简朴中又透着幽雅的营帐,右角一张木床上,缎被锦褥,幽香扑鼻。

床侧放着一张三尺多高的小木桌,这时,桌上正伏着一个秀发蓬松满身素衣的少女,由她那均匀的呼吸判断,她已睡熟了。

床上轻轻地动了一下,长孙凛只觉自己昏睡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吃力的睁开两眼,眼前模糊的景象逐渐清晰。他木然地伸手摸了摸脸颊,睁开眼睛,环目打量了一下——他发现自己躺在锦缎褥上,身上盖着一床柔软如丝的粉红绸被,嗯,隐隐约约的,他可以闻到一股如麝似兰的幽香气息。

星目一转,突然看到了熟睡中的窦旖,这屋内的摆设很熟悉,这是在窦旖的营房里。向室内扫了一眼,只见,除了窦旖以外,再没有别人,心知,这段时间内,一定是她亲自侍候自己。

长孙凛轻轻地爬起身来,把身上衣服略一整顿,悄悄拿着被走下床来,替少女盖在身上。窦旖依然熟睡没有反应,长孙凛见状,只道她累得太厉害了,当下,毫不思索地轻舒猿臂,把她娇躯抱起来,放到床上。

窦旖其实早就已经醒了,仍然没有动,她只觉得心里甜甜的。长孙凛把她的娇躯放直,然后,轻轻地把她莲足上的小弓鞋脱了下来?再替她把被子盖好,始才轻轻喘了口气,把目光转到她迷人的粉脸上。只见,她红润的粉脸,这时显然有些苍白,以她的武功而言,几天几夜不眠,是不该有这种现象的,显然是她内心忧急所至。

长孙凛心中甚是感动,忍不住伏身轻轻在她樱桃小嘴上亲了一下。窦旖本来便已醒了,但她一直不动声色,要看情郎怎么摆布她,但此时,她再也忍不住,轻“嘤”一声,猛伸粉臂,把对方紧紧抱住,香舌也跟着滑进长孙凛口里。

时间在寂静中消失,彼此几乎都可以听到对方的心跳,多日来的担忧焦虑,也在这默默的一吻中,倾诉给对方了。

良久,良久,长孙凛才轻轻移开嘴唇,柔声道:“小旖,这几天你一定很累,是吗?”

窦旖轻轻一拍身边,娇声道:“躺下来,我有很多话要告诉你呢!”

长孙凛脱鞋躺下,窦旖满足地一笑,轻伸粉臂替爱人盖上被子,把娇躯偎进他怀中,娇声道:“凛弟弟,自从那日你在沙漠昏迷不醒,我可急坏,可那附近的小镇偏僻,找到的也只有赤脚大夫,横刀营的士兵们便将你连夜送回到了军营,好在营中军医给你检查身体后,说你是精血消尽,连日劳碌所致,需要养气圣药修补身子。李伯伯还拿出了高丽人参给你熬药,可这几天你都是一直昏睡不醒,都快急死我了。”说完窦旖粉臂紧紧搂住情郎,唯恐他再次昏睡般。

“我睡了多久?”长孙凛拍了拍她,安慰道。

“已是七日六夜。若是你再醒不来,我都想将你带回京城去医治。”窦旖甜甜地腻在长孙凛的怀里。

“你怎么又改口叫我弟弟了?”长孙凛忽然想起一个事情,便刮着她的小鼻子逗笑道。

“因为我想以后一直照顾弟弟。”窦旖用胳膊支撑住自己,对望着长孙凛,眼眸直直地望着他,向他索取承诺道:“弟弟,以后你不准再这样做,姐姐可再也受不了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打击。”得到对方的应允,她便再次投入他的怀抱,甜蜜不已。其实她心里知道,有些事情,只要一次,就足以让她幸福一辈子。窦旖在这平静安宁的气氛中,多日不曾安眠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带着甜甜的微笑,沉沉地进入梦乡。

这边的营房里,窦旖已是幸福而平静地睡着了,而另一头的乐营营房,一个女子却是在焦虑担忧中度过了她最难过的一周。单怜卿才知道,原来名分真的是如此重要,才发现自己当初和他说什么露水姻缘是多么的可笑。

自单怜卿得知长孙凛自沙漠归来便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她便是心焦如焚,只是与上次长孙凛受伤不通,这次窦旖却是将他安置在自己的营房,不允许不相干的人进入她的营房,即使是长孙凛的属下,也只允许薛仁贵这些平常较为熟悉的人进去看看,像乐营里的女子,更是拒绝往来户。

单怜卿也不知自己是如何熬过这些日子,她便是连那热锅上的蚂蚁都不如,蚂蚁会被热死,而若是他一直如此昏迷,她也只能硬撑着,每日去探听他的状况。终日里只是在那胡思乱想,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甚至连躺着睡觉也是睁开双眼待天明。

“这冤家。”单怜卿叹了一口气,跺了跺脚,拉门走了出去。

长孙凛待窦旖睡熟后,便轻手轻脚地将少女紧紧箍着自己的双臂放了下来。他已经睡了多日,实在是睡不着了。况且多日里他都不曾洗过澡,这一身的污垢臭味让他实在是不太舒服。所以他打算到河边去痛痛快快洗个澡。

长孙凛拔腿跑到了往日洗澡的小河边,把军靴甩到了一边,坐了下来,把双脚放入水中,一阵清凉传遍周身,他舒服地叹了一声。这家伙前世就是一个非常享受的人,每年总会找个时候跑到马尔代夫去,享受那在海风沐浴中的马杀鸡。

他意犹未尽,干脆脱guang身上所有的衣裳,噗通一声,跃进水里,尽情嬉游。不知多少天没洗澡了,尽管窦旖有给他擦身子,可那沙漠中跌摸爬走的泥尘怎是能擦干净的,但见清澈的池水浮起一滩脏水。

长孙凛用力洗净身上所有的污土,把整个身子泡进水里,像一条鱼缓缓而游。他说不出有多快乐,只觉身上炽热的暑气全消,身上凉爽无比,竟然乐得忘形,张口不住大笑。

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

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绣帏人念远,闺中人在相隔的日子里,容颜已经憔悴。单怜卿伫立遥望,但见远山缭绕,孤云飘浮,心中充满了悲苦。即使爱郎近在咫尺,但人却阻隔千里,她是望穿双眼也看不到他的身影。这般相思离愁的情绪,不是在眉头攒聚,就是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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