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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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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漏壶滴答,隔着迷蒙的夜雾,她依稀听见铜壶滴漏的龙嘴里流出的点点滴滴的水声;屋里一盏灯烛就要燃尽,已经结起了灯花,罗帐里显得愈加幽暗。望着结花的灯芯,她恍惚地躺着,久久不能进入了梦乡。离别的愁绪使她柔肠寸断,明日他便要远征,心中的不舍让她心疼不已。再次见他时,他比以前俊秀多,身子强壮了,也高了,开始像个男子汉了。他不再像从前那个奶声奶气地叫丽质姐姐的小男孩,也不再会贴着自己馋嘴兮兮地讨要小食。现在的他可以像侠客般谈笑风生地对你说稀奇古怪的世间,他可以像兄长般宽容宠溺地逗妹妹欢笑,他毫不费劲地挑起了她两年来强压下的少女春qing,而且较之从前更为迷恋。她只是想多看看他,可他却要离开京城,明日两人便被阻隔两地,归期遥遥无期。这离愁别恨的情绪,不是在她的眉头攒聚,就是在心头缭绕。她悄然起身,为身边的妹妹盖好绸被,盈盈走下卧榻,她想去临近的另一个小院,只是想去更靠近他一点。
月光下,花影悄悄地东移,月亮渐渐西沉,明净的月色已开始暗淡。时而见几颗流星伐过苍穹。
长孙凛在庭院里久久地伫立,遥望着夜空,手中拿着一壶烈酒。那首吉他曲缭乱了他的心绪,对往昔的回忆,对家人的思念,让他无限惆怅。凝视着那月亮,幻想着爱妻曾柔声在自己耳边低声轻笑。之前母亲对自己的不舍,更让他心闷,那浩大的母爱,让他不敢心情坦荡地想着回到现代,因为他知道若是自己离开,这位可怜的娘亲该是如何地伤心心痛。
长孙凛做事情都是专心致志的,若是心中立下一个目标,他便会全心全意投入。可是现在他却无法下定决心,不仅是因为他找不到通道,更是因为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牵挂。猛然地灌了口酒,他只能长叹一口气。
“凛弟弟,明日便要出远门,为何还不休息。”长乐一到庭院,便看到他颀长的身影,心跳不已。她咬着牙,鼓励自己向他走去。
“唉,长夜漫漫,难以入眠。”长孙凛喝了一晚上的闷酒,听闻身后一婉转莺啼,他转过身,眼神因为醉意有些迷蒙。
她迈着姗姗的轻盈脚步,带起了一缕细微的芳尘。她一边迎着他走来,一边深情地注视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宛如秋水,顾盼生情;他笑了笑,向她迎了过去。终于走到了一起,她整了整云鬟,秀眉间露出一丝哀伤。
“弟弟怎可一人喝闷酒,寒夜里伤身体。”她伸出玉藕纤手,欲夺过他手中的酒壶,凛弟弟俊逸的脸上邪邪的笑容,勾引她的心魂。长孙凛手一张躲过了她的玉手,动作似乎过快过突然,她惊呼了一声,纤弱的身子微微一倾,摇摇欲坠。长孙凛大手一张,扶住了那纤细的小腰,她那银铃似的声音,风吹弱柳的体态,真像是一团熊熊的火焰,直烧得他方寸大乱。
长孙凛感觉到自己已经开始龙抬头,强忍着心中邪恶的念头,将怀中美人放开。谁知长乐被他如此一揽,心中春qing如洪水破堤,她玉臂一环,搂住了他的虎腰,投入他的怀里,秀首贴上他温暖的胸膛,泣声低语道:“凛弟弟,姐姐舍不得你走……姐姐担心你。”
酒不醉人人自醉。长乐这一突然的动作,如同燎原之火,点燃了他本已蠢蠢欲动的欲火。他雄臂一挥抱起了她娇柔的身躯,长乐如身没有骨头似的,瘫倒在凛弟弟怀中,
在画有嫣红小园,翠池鸳鸯的屏风后面,华丽宽敞的胡床上,她蹙着双眉,脸上却露出浅浅的微笑,是那么地妩媚娇柔。望着在自己娇躯上肆意动作的男子,她没有挣扎,而是柔情地搂住他的身躯。长孙凛似乎清醒了片刻,试探的望着身下美丽的少女。她悄悄解下随身佩带的丝罗香袋当做定情信物,羞答答地塞在他的手中。他喉咙暗吼一声,敷上了她几无寸缕的柔躯。
朦胧月光下,两条淡淡的身影,永远相随相伴……
遥远的天际,则有着一颗巨大的最后的晨星正凝视着,空气里却已弥漫着破晓时的寒气。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那里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在深邃微白的天空,还散布着几颗星星。
一夜风月无边,不知东方既白。
长孙凛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屋顶。宣泄过后,凌晨的寒风吹醒了他因酒醉而混乱的头绪。怀中的肌肤柔腻,云鬓飘来的馨香,提醒着他恍如虚幻的云雨。自云雨消停后,初为人妇的少女如同鸵鸟般羞涩的窝在他的怀里,没有言语,只是浅浅颤抖的呼吸说明她的害羞。他宽大的手掌漫不经心地在她宛若柔滑肌肤上游走,惹得她的娇躯情不自禁地颤动。
“还疼吗?”很难想象长孙凛此时的心情,他似乎也不愿多想。只是轻轻地抚mo着少女柔顺的长发。长乐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却紧紧的搂住了她的男人。似乎两人又陷入各自的沉思。
天开始蒙蒙亮,报时的城鼓敲响了五更。长乐的娇躯震动了一下,她抬起头来,春意氤氲的眼睛里蕴含着浓浓的深情,还有一丝不确定的惶恐。他握住了她纤纤的玉手,感觉到小手的冰凉,他记得激情时她情难自禁的娇吟声中还时不时夹带少女痴情的表白。
“等我回来。”长孙凛给了一句承诺,长乐这才欢颜展唇,幸福的感觉让她浅笑开来。即成事实,他倒没有那么多犹豫,伏下头,闻上了她的樱樱香唇。长乐也学着浅移香舌,与他的舌头尽情纠缠,很快沉迷于这美妙的亲昵中。玉臂缓缓搂住心上人的脖子,长乐此时的心是甜蜜而不舍。感觉到他那温热的大手抚上她那柔软敏感的坚挺,她的身子被刺激得微微一颤,她却小心地挪了挪,好让他的手更舒服地活动……两人如胶似漆的缠mian着。
“凛弟弟,时间不早了。”
无奈春xiao苦短,长乐知道若是自己再不起来回到房中怕要出大事,她叹了一口气,撩起纱幔,缓缓离开爱人温暖的怀抱。
“哎,”长乐蹙了一下蛾眉,轻叫了一声。
长孙凛连忙问道:“怎么啦?”长乐满脸粉红,两手轻掩着下体,无限娇羞的睨着他嗔道:“还问呢?都是你,痛死了……”。长孙凛微微笑了笑,把初为人妇的小女人拦腰抱起,将其放在床上。
“你这个小坏蛋,还想……,再不起来被别人发现我非羞死不可。”长乐羞红着脸紧紧依偎在他怀里,轻捶了一下爱人虎躯。
长孙凛握住她的粉拳,他可不是如此荒淫,笑着打趣说:“待为夫为我的小娘子穿衣。”说完,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绣衣,一件件为长乐穿上。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嘴角噙着幸福的笑容。只是长孙凛为她穿亵衣裤时,玉手将粉脸捂上,害羞得不敢与爱人直视,内心却被爱人的体贴幸福得如飞上了天。
长乐穿上蛮鞋,在铜镜面前理好散乱的鬓发,回头望见那床上的红白污迹,更是羞涩不已。她贤惠地收拾好床上之物,而那沾有自己贞洁的床单被她整齐叠好,待会回房时一起带走。
一阵细碎的叮当声,碧色的翠帘轻轻而晃,消失了她婀娜娉婷的身影。长孙凛把长乐送回房后,若有所思地走着。这就是男人,他摇了摇头,上一秒还思念着原来的妻子,下一秒却和美丽的佳人共赴巫山,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自控能力非常强,谁知还是逃不过酒色的迷惑。他从不会觉得他人能成为障碍,只是怕自己如果又再次穿越,怕是又伤害了多情人。罢了,等自己从边塞再说吧。
长安东郊灞水桥边。
一队队的士兵正齐队前行,长孙凛此次跟随十六卫外府兵的左右金吾卫前往军营。唐初,主要的禁卫力量来自于十六卫所统率的内、外府兵。十六卫既是宿卫皇帝的禁军,又是对外征战的主力作战部队,身兼二职。
长孙凛此时已换上了士兵卫服,头上戴亮银盔,上安十三曲簪缨,八支护背旗飘摆脑后,搂海带钉满银钉,身穿亮银甲。护心镜,亮如秋水。逐渐魁梧的身材让他更显伟岸,俊逸的脸上带着安慰家人的笑容,胯下一匹马,真真气度不凡!
太宗亲临送别此次的补军,在一番仪式后,士兵陆续启程。窦凤本来是强忍着泪水,看到儿子要启程,她眼眶的泪水又开始打转,唯恐儿子走得心有不安,却是强忍着眼泪没有留出来。李世民走过去想劝慰一番,窦凤却是冷哼一声没有理睬,李世民被拂了面子,尴尬的笑了笑。长孙无忌也瘪瘪嘴,没有说话。
分别在即,深深的情意有辱万缕游丝缠mian,离人飘泊如随风飞舞的柳絮。离别时凝定了泪眼空自相。整条河溪烟雾弥漫杨柳树万丝千缕,覆盖了沙洲草树迷离。昨夜的巫山欢雨还历历在目,今日却是要与他分别在即。
长乐痴痴地望着她的凛弟弟,身旁的高阳已是哭成泪人。她的离愁郁积,多得不可胜计。明日暂且不去思量,可是今夜有如何能熬过去?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初到大唐 25。鲶鱼效应?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边塞的夏天已是来临,四周却还是一片荒凉萧瑟。毫无拘束的鹰鹫在空中自由自在,羌笛声悠悠吹起,四面八方的胡笳声、马嘶声也随之此起彼伏。远望重峦叠嶂,逶迤绵延,上面漂浮一抹长长云烟;西沉的落日下是一座孤寂紧闭的边塞城阙。
长孙凛默默地跟随行军在大路上走着。他身后跟着陪少爷参军的孙大和孙二两兄弟,还有二十多人的一个小队伍,这都是窦凤给安排的。本来窦凤是想安排窦府上的一些亲兵,毕竟她父亲乃是当朝大将,手下战场能人更多。而长孙凛却不想带那么多人。最后在母亲的坚持下,他便提出带上几个熟练的技匠,再选些机灵健壮的学徒,在儿子的一再请求下,窦凤也只好同意了。
古代的交通不便,所以古人对于离别的愁绪更为重些。一路上士兵们的情绪都不是很高,长孙凛也兴致不高,就连身下的花騣马也被感染上了,努力拉紧缰绳,它也只是缓缓行进。其实也不能怪人家马儿,这长孙凛的骑艺一天天地在进步,但是让他如小说中的侠客般驾马驰骋在泥土大道上,还是挺难为他的。这不,几匹羞辱他骑术的马匹已经靠了过来。
“哈哈哈哈,三郎,看你这姑娘般的速度,到达灵州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说话的是大嗓门的王大牛,他身边跟着的是薛仁贵等那几位长孙凛在孔庙认识的汉子。说来也巧,原来薛仁贵所在的小队也被编排在此次的补军当中,几人都是老相识,自然一路上有诸多话题。马富是最为开心的,因为他趁着行军期间学了不少自由搏击的招数。
“王大哥,你可别过早得意,待我们从边塞回长安,咱们可以再比比,到时看谁才是姑娘!”长孙凛爽朗地说道。
“好!我等着呢。”说完几人便是哈哈大笑。
经过数日风餐雨露的行军,整个补军已经到达了灵州定襄行军营的营帐,在通报后,新来的士兵都得到了安排。长孙凛看这军营内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住的,但营房却扎得整整齐齐,四周也被整理得干干净净,看来这军营的将军是个治军之大才。
正当长孙凛准备休息之际,外面有士兵传唤他到虎帐去一趟。我国古代把处理军机事物的地方叫做“白虎堂”;把将帅的营帐称为虎帐;“柳林春试马;虎帐夜谈兵”成为古代军营生活的写照。
长孙凛倒是奇了,他这宣节校尉不过是个正八品的武散官,压根就不可能入将军帐,估计是自家或者是太宗给这里的将军给捎了话。
唐朝军队沿用“府兵制”。以班田制的农户为基础,于天下各道、州、县要冲设军府六百三十四所,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长官折冲都尉(正四品),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设有团(又称营),官校尉,团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每营下辖五队,每队下领三伙,每伙领五位什长,各领十丁。以营为基本单位。按照长孙凛目前的军衔,大概也就相当于一个小队长吧。
通报一声后进入将军营帐,帐中正中坐着一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之中年男子,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一中年男子看到长孙凛进来,便豪声大笑:“贤侄,早闻你在宫中曾毛遂自荐要求参军,老夫在此等你久已!”说完便走了过去双手拍了拍长孙凛的肩膀:“恩,不错,比长孙胖子强壮多了,不愧是窦将军的外孙!”
长孙凛还在纳闷自己是否认识此人,听对方说得似乎跟自家都相当熟悉。便疑惑地问道:“不知将军是……?”
“唉!”这中年将军看了长孙凛一眼,叹了口气:“当年你尚幼年,老夫还曾抱过你这娃娃,只是玄武之变之后,我也就在也没见过你了。想当年你还最喜欢跟着要药师伯伯给你说打战的故事呢。”
药师伯伯?李药师?长孙凛灵光一闪,惊声问道:“你是李靖?!”后来他又觉得似乎不太礼貌,便挠了挠头弥补说:“我是许久不记前事了,望药师伯伯恕罪。”
“哈哈,在军营里不必如此拘束。不过你小子近几年做得实在过分,要不是你娘,我早就把你带到军队来好好调教调教。”李靖作为连年征战的将军,虽然没有程叔宝或者尉迟敬德那般大大咧咧,但也极为豪气大方。
定襄军军营的行军大将军正是历史上战功赫赫的大唐名将李靖。李靖少有文武才略,为母舅隋名将韩擒虎所赏识。他曾谋告发太原留守李渊有反隋意图。李渊入长安时擒之,将行诛杀,李世民力救得释,召为幕府。从此便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创下屡屡战功,为大唐开国功臣。因为同为李世民的左右臂膀,所以李靖与长孙无忌自然也就非常熟悉。两家人私底下也有来往,李靖对活泼聪明的小长孙凛倒也是喜欢,会经常给他讲故事。只是后来李靖忙于军营战事,加之长孙凛的变化,所以李靖也有数年未见长孙凛了。虽说长孙凛是为了将功补过来参军,但李靖倒挺欣赏他敢于承担的气概,本来他是在战争中什么事情没见过,所以对于长孙凛犯下的错误也不是太计较,只是稍微训斥他几句。
“好好好!”李靖乐呵呵地说道:“我这军营里倒也有不少年轻才俊,待我把他们唤来与你认识。”说完便吩咐士兵去传唤。
在亲兵的通报之后,从营帐外进来了五位身着军官服装的年轻将领,其中赫然有前些日子被长孙凛摔得个狗吃屎的王仲越。
正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仲越走进来一见到这横刀夺爱的仇人,他是恨不得冲上前去伸手深入仇人腹部,拉出他的小肠,绕住这贼人的脖子将其狠狠勒死。只是李大帅咳嗽一声,王仲越只能干站在一边憋气。
李靖仿佛不了解双方过节似,若无其事地给长孙凛介绍各位军官。那相貌英武的便是他的副将苏烈,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大将苏定方。他也是征战沙场多年的汉子,跟长孙无忌也算是熟悉,便热情地招呼了长孙凛。
另外一位军官是一位皮肤白皙,仪表堂堂的年青人,名叫孔亮恒。此人乃是朝中大臣孔颖达的子侄,自幼熟读兵书,其谋略智慧非凡,甚得李靖器重。只是此人为人自持过于高傲,只是和长孙凛表面上客套了一番。
第三位军官却是一位巾帼女英,而且长孙凛也是认识的,她便是早前在吟诗会见过一面的黑美人窦旖。原来窦旖虽身为女子,但她自幼出身在武将世家,从小便习文练武。窦旖生平最崇敬的,并非是她的父亲或者家族里的其他功名显赫的将领,而是平阳公主,也就是李渊的三女儿李秀宁。李秀宁曾经女扮男装,为父打天下,其率领的义军不但打败了每一次进攻,而且势如破竹。
平阳公主收编的这帮义军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如果没有几分真本事,就是男人也镇不住他们,何况其兵源还来自原本不相统属的系统。能够在短时间内将收编的乌合之众变为一支百战百胜的劲旅,取得如此大的战绩,足见平阳公主的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实在是出类拔萃的。老百姓将平阳公主称为“李娘子”,将她的军队称为“娘子军”。在李渊称帝后不久,李秀宁便不幸去世。她也就成了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军队为她举殡的女子。
李渊为了纪念自己的爱女,还在军队上保留住“娘子军”这一番队。窦旖一心想做和平阳公主一样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巾帼英雄,她在十六岁的时候便女扮男装溜出家门,到李靖的部队参军。在被发现送回家后,她又数次三番地屡犯,窦抗没有办法,只得让其加入了娘子军。
长孙凛自然不知道这番典故,他只是看到窦旖长得身体苗条高矮适中,两道柳眉一双杏眼,鼻似悬丹唇若涂朱,面色白净,白里透红。头戴一顶七星花萼子盔,身穿柳叶连环黄金甲,足蹬一双小巧玲珑牛皮靴。一身军装在身,初见时的妩媚依然,更多了份生气勃勃的英姿。啧啧,制服诱惑可不是吹出来的。
窦旖看到对方望着自己的眼神轻佻暗讽,她这脾气暴躁的小姑娘哪里受得了,怒声斥道:“你这淫贼,到哪都狗改不了吃屎。”
长孙凛倒也不介意,低声说了一句:“终日里淫贼不绝口,好像真被我淫过似的。”声音不大,但恰好能让黑美人听得清清楚楚,偶尔逗逗小姑娘也不错。
“你说什么?!“窦旖哪里受过此种轻佻之言,她气得两眼圆睁,却有不能在将军营帐里动刀枪,气得站在一边直跺脚。
此时还有一身高九尺,有着宽大而滚圆的肩膀,熊似的背脊的彪形大汉已经忍不住,开启铜锣般的嗓音大声说道:“我叫穆天柱,你就是那一招将我王兄弟摔倒的家伙?我倒有兴趣与你一起比试比试!”穆天柱也是个勇猛好斗的武痴,说这话时两眼跃跃欲试。
“哼!军中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李靖故作威严怒喝道。
“不得私下内斗。”李靖军威何等厉害,穆天柱恁大块个头的巨人,却被李靖吓得像个委屈的小媳妇般。
“大帅,目前正是军队屯兵操练之际,这几位都是少年出众的大将之才,自是心高气傲,不服彼此。若是强加抑制,一恐灭其心志,二怕其久抑爆发之下不可收拾。不如让几位各自带一团士兵进行操练,约定三月之后进行军事对练,如此以来,胜者当之无愧,其他人也应心服口服。”苏定方倒是踢了个很中肯的意见。他这意见一提出,在场各位皆是纷纷赞同。
长孙凛见如此情况,便明白自己成了李靖手中的“鲶鱼”,而且是一条被群鱼排挤的鲶鱼。的确,这李将军虽然不懂管理学上的鲶鱼效应,但善于治军的他自然也明白一些管理军队的自然规律。这王仲越本来是他看好的一个年轻将领,结果自从婚变以后,这小子终日恍恍惚惚,死气沉沉。让李靖不由遗憾明日之星因情自毁前程。而长孙凛的到来让他乐得直拍大腿,李靖自知自己在军中的威信,他也不怕发生军中内讧,他要的就是王仲越看到仇人的那种血性。
李靖自然不会让长孙凛有生命之危,但其它的小事他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长孙家这小子到军队来自然是要被历练的,何况他还抢了别人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受点苦也是应该的。
除了王仲越外,那位孔亮恒也是个刺头。这家伙的确是才华出众,谋略过人,只是性格和他那迂腐的伯父一样,清高自负,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这参军打战哪里同武林高手比试,除却指挥将领的才智外,还要依靠士兵的奋勇杀敌。李靖早就看出这小子和他所属部下似乎不甚团结,所幸离上场杀敌还有一段时间,不然以他们的状态必然酿成大祸。
初到大唐 26。服众
在李靖的如此顺意安排之下,血气方刚的年青人就军事比赛意见均达成一致。长孙凛、王仲越、孔亮恒、穆天柱、窦旖领一千名士兵各自操练,待三个月后由各自方队进行军事演练。王仲越自是希望在自己的强项上将长孙凛打败,本来窦旖不必参加此次比赛,可好强的她怎会放过此次机会,李靖也只得答应这位贤侄女的请求。
大家可能会觉得李靖把此等军中要事变得如此儿戏有些不可思议。其实除了长孙凛以外,这几位年轻人在军队都曾待上一段时间,军阶也都在从七品上到正六品不等,完全可以率领一伙队伍。而长孙凛作为李靖刻意放入的鲶鱼,自然也就拥有与他人等同的条件。此次进攻突厥的军队按计划有十余万之多,分配给他们的也不过数千士兵,根本不影响军队正常的运作,更何况李靖此番苦心是为大唐培养下一代的将军。
冷兵器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军队主要使用弓矢、戈、矛、剑、戟等一类冷兵器,进行车战、骑战和步战,因此军队教育训练主要是教习将士使用冷兵器和演练阵法。被视为我国古代军事理论瑰宝的《孙子兵法》,就把“兵众孰强”,“士卒孰练”作为战争制胜的必要条件。《尉缭子》对军事训练也作过明确的论述:“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
虽然貌似是平等选择,但长孙凛这位初来乍到的新人能得到的士兵自然并非精兵强将。再加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之前在长安做的事情都被长安来的士兵给传开了,人言可畏,大多数士兵都不愿意为这位所谓的纨绔子弟效力。最后在苏定方的强制命令之下,长孙凛才真正凑成了相当于三个营的整整一千个士兵。这些士兵大部分都是新来的,而且大多数不是刺头就是军事技术不过关的。望着自己身边人高马大的战友都被其他将领给挑走了,长孙凛这一队的士兵自然觉得自己这边肯定是输定了,就连自告奋勇担任长孙凛副手的薛仁贵看着眼前这些体格相对羸弱的士兵,信心也不是很足。
长孙凛倒是无所谓,虽然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越是强壮的身体越有优势,可是也不能完全否定了灵巧的身体也能带来一些特殊的效果,更何况体制方面还可以加强锻炼。他把自己这支队伍命名为降鹰部队,按照他的计划是将一千人划分为三个营,其中每个营约三百人,剩下的一百人作为特战先锋队,也就是所谓的特种部队。
在走马上任的第一天,长孙凛集齐了属下所有的士兵举行誓师大会。望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士兵,他心中油然升起一种欲霸天下的雄心,这就是他所拥有的第一批势力。只是这些士兵似乎兴趣怏怏,垂头丧气,看向他这位长官的眼神有好奇、鄙视、疑惑、不屑,就是没有尊敬和畏惧。长孙凛无论从相貌,身材和名声来看,都不是一个能让这群士兵心服的长官。
长孙凛自然是知道到目前这些手下的心理,他自觉不是来这里做偶像和独裁者的,所以也不计较。现在唯有把下面这群正值青春的汉子的血性给挑起来。
长孙凛清了清嗓音,大声向场下的一千位士兵喊道:“我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暗含内力的嗓音将全场的喧哗都镇压下来,大家也都安静地听听看这位所谓的纨绔长官将会做什么。
“你们一定是在想自己千里迢迢远离父母来到边塞为国效力,没想到却碰到的领军校尉是一个在长安城内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世家子弟,而这位校尉之所以能够成为校尉是因为他是当今皇后的侄儿,对吧?!”长孙凛此话一出,场下哄然一片,有惊讶的;有逗乐的;也有嘲笑的。就连在一旁等候的薛仁贵诸人也觉得奇怪,比起现代人而言,古人更注重情面和要面子,绝不会自行揭短。而且长孙凛新官上任,更应该维护长官的威严才对。
“王大牛!马富!马贵!刘三长!高儒风!”长孙凛大声喝道,而所叫之人也都应声上台。自从离开长安以来,这五人一直都跟着长孙凛学习自由搏击,刚开始是一个一个学习招式,熟悉之后便开始与长孙凛对练,一段时间下来,双方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好处。这五人的搏击技术加强,而长孙凛的身体也更为强壮。
长孙凛此番叫他们上来,自然是要与他们真刀真枪的表演一场搏击对打。场下的士兵正在疑惑这是唱哪一出戏,却很快被场上精彩绝伦的比武给吸引住了。这现代搏击是相当具有观赏性的,而且其招式对古人来说是相当新颖的,尤其是长孙凛和这几位兵油子的功力都不差,一番打斗下来,士兵们一直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抑或叫好的喝彩声,而当长孙凛把与自己对打的数位大汉都一一放倒以后,士兵们竟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喝彩声。
长孙凛把被自己摔倒的几位哥哥都一一扶起来,继而继续大声对士兵说道:“下面由你们来挑战场上这几位汉子,三炷香的时间内,谁若能赢了其中的一位,我给他奖一千两银子。”
场下是一片哗然,要知道虽然唐朝这几年国力富强,但一千两银子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场下数位对自己有信心的士兵都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长孙凛为何对王大牛这五人如此有信心呢?毕竟下面有一千个士兵,若是一个个轮番上去挑战,他们五个人就算不被打死也被累死。第一是他对自由搏击的科学性很有信心,毕竟在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指导下发展的自由搏击,掌握了人体的弱点以及行动规律,若是对付这些没有武术功底单靠蛮力的士兵,是可以毫不费力将其击败。第二是王大牛这些人都是参军数年,上过战场的老油子,身体力量各方面都相当强悍。第三是因为群体心理学,最先上场挑战的必然是身体最强壮的,最有信心的士兵,紧接着是稍微弱些,但也想试一试的士兵,最后应该是为钱而想碰一碰运气的士兵。即使是这一千人都明白只要他们一个一个上去必然能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看到之前上去的人的惨状,谁愿意做那为后人铺路的牺牲者?何况还有限制时间。
正在这场上比试是如火如荼之际,一边的角落里有两人正在偷偷观看。
“将军,这长孙三郎可真是天才,这一番折腾下来,他不仅让这些士兵心服口服,而且还能了解到这个队伍的详细情况。”
“哈哈,正是虎父无犬子,长孙胖子生了个好儿子啊。”
“将军,你说若是有人真的赢了,这三郎会不会真的拿出这一千两银子?”
“他会,而且会拿得非常爽快。若是你可以一千两银子发现一个人才,而且让部下都觉得你这长官不仅大方,而且一诺千金,你会不会拿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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