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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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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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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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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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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贼王(下)

    “什么?指缝中的刀片也被人取走了?”

    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苗六指再也坐不住了,身体霍然站起,看向那几人,问道:“刀片被取走的时候,你们几个可有察觉?”

    “师爷,一点察觉都没有,还是后来想割包的时候才发现的。”

    三儿等人的脸上满是羞愧,他们几个玩刀片也玩了十多年了,这刀片夹在手指中,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刀片被人悄无声息的取走,等于是卸掉了一条胳膊而全无知觉。

    “这不怪你们,也没必要惭愧,你们和那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苗六指轻轻拍了拍三儿的肩膀,缓缓的坐下了身体,说道:“我想要从你身上取东西,都必须接触到你的肢体。

    而那人,根本就不碰你的身体,直接就将东西拿出来了,他取你们刀片的手法,叫做偷天换日,早年我也能做出来,但是现在……”

    苗六指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现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几乎都快生锈了,要是敢上街去干活,说不定就会被人打死掉。”

    说着话,苗六指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扔到了面前的石桌上,看得三儿一愣,连忙往衣兜里掏去,却发现里面的香烟已经不见了。

    刚才苗六指的那一拍,顺势就将三儿口袋里的香烟取了出来,场内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苗六指,却是谁也没发现他的这番举动。

    “师父,您是说,那……那人的手段比您还要厉害?”

    于鸿鹄被苗六指的这番话给吓住了,从拜在苗六指门下,于鸿鹄也接触过一些盗门的前辈。按照那些人的话说,苗六指是盗门中神偷门这一分支百年难遇的天才。

    认识苗六指也三十多年了,但是于鸿鹄从未见过师父流露出现在这种神态。

    要知道,往日即使国内贼王使出再厉害的手段,传到苗六指耳朵里后,他都是晒然一笑。从来没当回事过。

    不过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发生的这件事,居然让苗六指如此失态,话说像是刚才掏香烟那种表演性质的出手,于鸿鹄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了。

    “我年轻的时候,或许能和这人一争长短,但是现在,我不是他的对手!”

    说出这番话,苗六指脸色如常。都已经是年逾八十的人了,又在监狱里蹲了近半个世纪,世间的荣辱兴衰,早已被这老人看透彻了。

    “师父,那……那您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于鸿鹄心里凉了半截,连师父都自认不是对手,自己这徒有虚名的贼王。在对方面前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于鸿鹄最怕的,是对方拿他来立威。这也是盗门中抢占地盘经常做的事情。

    当年豫陕两省的火车贼王为了争夺一辆车次所有权的时候,进行了一番争斗,但却不是技术上的较量,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斗。

    最后豫省贼王技高一筹,用刀片割开了陕省贼王的脖子,并且化妆成为一个女人安然脱身离去。

    用敌人的鲜血立威之后。陕豫两省在火车上混饭吃的小偷们,无不以豫省贼王马首是瞻,那人足足占据了陕豫两省火车线路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豫省贼王最后也是落得了个吃枪子的下场,不过他也整整风光了十年。让无数老刑侦为止头疼,这辈子也算是没白活。

    于鸿鹄说白了,并不太适合在江湖上混,因为他的心不够狠,胆子也不够大。

    之所以挂个贼王的称号,无非就是技术还行,更多的则是沾了苗六指的光,否则早被各地贼王赶出京城了。

    所以于鸿鹄害怕今儿出手的这位高人是来抢地盘的,他过几天就要离开京城了,如果再白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那于鸿鹄还不如躲在苗六指这院子里自己抹了脖子算了。

    苗六指沉思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们今儿在市场里,有没有和人争执过,得罪过什么人呢?”

    “师爷,没有,绝对没有。”三儿等人连连摇头。

    “师父,您教导过我的,咱们玩的是技术,不要惹人注目……”于鸿鹄也开口说道:“我可一直都听您的,哪会去和人置气啊。”

    于鸿鹄说的这番话,其实是苗六指这辈子总结出来的最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当年沪上沦陷,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齐聚陪都,苗六指那会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每天到街上去晃悠一圈,就够他吃喝嫖赌好几天的了。

    不过苗六指那会年轻气盛,有一天在一家妓院里,和一个年轻人争执了起来,被那人扇了一记耳光,对方人多势众,苗六指当时只能忍了下来。

    有句俗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吃了那么大的亏,苗六指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接连跟踪了那个年轻人好几天之后,苗六指将他的一个公文包给偷走了。

    打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后,苗六指顿时就傻眼了,因为里面装的是一份绝密的军事文件,而上面还有蒋某人的签名。

    自知闯下了大祸,惊慌失措的苗六指直接就将公文包连着文件,丢入到了江中,正准备逃离陪都的时候,却发现整个陪都都被军统控制了起来。

    作为沪上有名的贼王,苗六指的目标实在是太显眼,躲了几天之后还是被抓了起来。

    好在苗六指为人谨慎,即使出去吃喝嫖赌,往往也会给自己化个简单的妆,那位丢失文件的军官,并没有认出他来。

    但是当时陪都的治安环境很乱,导致那些逃到这里的人都有些惶恐不安,戴局长一声令下,所有的小偷都被判了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时那些陪同苗六指一起落网的小偷,可是将偷文件那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可怜苗六指不敢声张之余,还要陪着一起骂自个儿,其后更是一关就是半个多世纪。

    追根溯源,还是苗六指年轻气盛,如果当时他忍下去了,不再针对那个年轻军官,或许他这几十年的牢狱之灾都可以免去了。

    所以在教导于鸿鹄的时候,苗六指说的最多的,就是偷盗的目地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因为和人生气而故意针对,那样终究会搬了石头砸自己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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