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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香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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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有说服我的理由!”程龙当然没有那么好说话。
“这个……”阿强抓了抓后脑勺,从口袋里掏出刚才从被程龙抢过去丢在地上的报纸,“这个算不算?”
“算你个老母啊!”程龙感觉自己被耍了,抬手就要打下来。
阿强赶紧叫饶说:“陈大哥,别误会,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还记得上次在我们这里吃霸王餐,后来向你借钱那小子吗?”
程龙一愣,不晓得阿强突然提前这件事做什么?
“他借你的钱还了没有?”阿强跟着问了一句。
程龙摇摇头,阿强要不说,他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这小子太不地道了,都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了,居然还欠着钱不还!”
阿强一脸愤恨,看样子恨不得亲自帮程龙去讨回这笔债,可这话却把程龙给听糊涂了。
“什么小说连载,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没听明白?”
“你还是自己看吧!”阿强将报纸塞到程龙手里,“林树的新作这段时间正在《东方日报》上连载,我敢打赌你绝对想不到,这部小说是林树和他儿子一起署名的,这事在报纸上都快吵翻天了。”
程龙一把扯过那份报纸,翻看仔细看了起来。
阿强生怕程龙一时找不到连载的那部分,还在一旁指手画脚的引导他。
很快,程龙就看到了那部名为《绝代双骄》的小说连载,在标题下方的作者署名处,果然看到了林树和林夕两个人的名字。
“这部小说现在很火?”程龙没有细看内容,却匆匆问了这么一句。
“一开始也不怎么出名,但是在报纸上连载了没两天,突然有记者爆料这部小说是林树和他儿子一起合写的,弄得好多人都开始关注这件事,顺带看这部小说的人也多了起来,《东方日报》一下子比往常增加了两三层……当然话说回来,这小说也确实写得真不错,我看了开头三期之后就丢不下了,本来我平时不看报纸的,这次专门订了一月,就为了追这部小说。”阿强见话题被自己成功转移,不仅有些沾沾自喜的味道,忍不住开始吹嘘起来。
“行了,这报纸我收下,不过你在上班时间偷看小说,这事你别想蒙混过关,该和老板说的我还是要说!”程龙将报纸叠好揣进兜里,转身就往厨房里走。
阿强愣了片刻,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哭笑不得之余赶紧抬腿追了上去。
“陈大哥,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第12章 赞誉和口水齐飞
阿强用《绝代双骄》前几期的报纸买通了程龙,这才免去了被老板得知自己偷懒被炒鱿鱼的下场。
程龙将这些报纸带回家,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然后他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追看这部小说。
武侠小说最常见的套路就是“子报父仇”,年青人全家惨遭灭门,苦练绝艺最后终有所成,然后手刃仇人,大仇得报,《绝代双骄》只不过又稍稍变换了一下形式,却在故事悬念上起到了十足的效果。
故事的一开始是玉郎江枫遭到“复仇”,他辜负了邀月宫主的情深意重,选择跟婢女花月奴私奔;两人双双殉情之后故事才真正开始,原本应该担当复仇大任的两兄弟,居然又变成了移花宫主复仇的对象──原本应该主动复仇的人,变成了被动遭到复仇的对象,这是一种“复仇的变体”,也是《绝代双骄》的故事核心。
而小说中但凡出现类似双胞胎兄弟这种桥段,几乎所有作家都会未能免俗地运用到“王子与乞丐”的戏剧冲突,这两兄弟彼此的际遇一定天差地远,一个就要落拓江湖、历尽沧桑与折磨;另一个就要生在权贵之家,毕生享尽荣华富贵、不知人间疾苦。《绝代双骄》也不能免俗,故事里小鱼儿就是扮演那个落拓江湖的角色、花无缺就是养尊处优享受富贵荣华的对照。
这样的故事情节设置难免召来一些人的非议,诸如毫无新意、新瓶装老酒之类的批评也开始见于报端,但这些都还是小打小闹,真正话题争议却和《绝代双骄》本身无关,而是林树、林夕父子合著这件事上。
发生这种事情并没有出乎林夕的预料,因为《绝代双骄》既然能作为古龙写作中期的巅峰之作,关于小说本身其实是很少能让人找到可以攻击的地方,而事实也证明了他的推断。
即便是那些批评《绝代双骄》的人,也只能说这部小说因循守旧,却没人敢说这个故事写得不好。
当然关于写得好不好这个问题,也不是这些人说了算,而是读者说了算,自从《绝代双骄》开始连载之后,《东方日报》的销量剧增已是不争的事实,没有人傻到会跳出来以此发难。
但是在这部小说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上,媒体上却是热闹非凡。
《绝代双骄》与林树之前的作品风格截然不同,这成为了很多人质疑的开端,尽管有林夕这个合著人存在,但年仅十六岁的林夕很自然的就被大多数人所忽略,更多人觉得这书并非出自林树父子之手,而是有人代笔。
香港的媒体记者为此事一阵上窜下跳,将林树父子身边的关系网查了个通透,几乎是掘地三尺,但硬是没有找出这个代笔人。
因为找不到证据,慢慢这种观点也开始站不住脚了,甚至有人从反向推理,如果这个代笔人真的存在,他能写出像《绝代双骄》,又何必给人代笔,自己发表出来不是更有利吗?
有人继续反驳说,那是因为林树的名气大,用他的名义发出来能卖出一个高价。
这种说法被很多人嗤之以鼻,因为稍微有点长远目光的人都知道,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名气其实比钱更加重要,只要第一部小说可以打开局面,以后赚钱只会更多。
这种观点被否认之后,紧接着另外一种猜测又冒了出来。
持有此类观点的人认为,《绝代双骄》确实是出自林树的手笔无疑,而转变风格也是林树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捧自己儿子上位。
一开始并不受很多人关注的林夕,一下子被推到了媒体的风头浪尖。
紧接着,关于林夕从前的种种劣迹也被媒体一一爆出。
还在年中学就想学人组乐队,可惜折腾没半年也没什么成绩出来;因为逃学旷课次数太多,最后被圣芳济书院开除……种种迹象都表明,林夕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很多人倒有些开始同情林树。
摊上这么一个极品儿子不说,为了能让他未来有一个好的前途,居然如此费尽苦心写出一部小说来帮他铺路,只可惜在大多数人看来,劣迹斑斑的林夕肯定是烂泥扶不上墙。
第二天一早,趁着厨房里还不是很忙的时候,阿强偷偷凑到了程龙面前。
“陈大哥,这是最新一期的《东方日报》,快收起来,别让其他人看到。”
阿强飞快从怀里掏出一份报纸,塞到程龙手上。
程龙被阿强的举动搞得有些郁闷,“偷偷摸摸干什么,我们这又不是在做贼!”
阿强着急地朝程龙比划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看了看四周无人,这才压低声音说:“你不知道,现在这样一份报纸有多抢手,书报亭只要去晚几分钟就没了,现在每天早上巴士上很多人都手拿一张报纸,不用多看,十有**都是《东方日报》……刚刚大飞还问我有没有买到今天的报纸,我骗他说没有,等会他要是提起这件事,你可不能把我卖了。”
程龙这才点了点头,心里却暗自琢磨:难怪自己今天早上去没买到,原来这份报纸这么抢手了。
只是程龙有些想不通,既然这样报纸这么受欢迎,《东方日报》为什么不多加印一些呢?
虽然有点操闲心的感觉,但事实上程龙却是误会《东方日报》,不是他们不肯加印,现在每天报纸的印刷数量已经是比以往提了30%,开动印刷机很容易,但是一旦《绝代双骄》连载结束,报纸销量猛地下挫太多会严重的打乱报社的正常经营。
《绝代双骄》连载给报纸带来的销量增加是即期的,但报社却不得不考虑远期的经营,《东方日报》作为香港三大报刊,自然深谐其中的道理。
“行,这事我帮你保密!”程龙收下报纸,等于也是承了阿强的这次人情。
“陈大哥,最近报纸上关于林树父子的议论不少,我这种不怎么关心新闻的人都看了一些,你说这故事真的是林树帮林夕代写的吗?”
听到这话,程龙忍不住皱了皱眉。
不知为什么,程龙心里总是对那个只见过一面还从自己这里借走了200块钱的少年有一种的莫名的信心,亦或是那少年的一番话勾起了他心中未曾完全泯灭的电影梦,故而从心底里,程龙倒是很希望这本小说真的是林夕写的。
“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是父亲在帮儿子,就不能是儿子在帮父亲?”
程龙说这话纯粹是出于意气,阿强听完整个人都愣在那里,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行了,忙你的去吧!”
程龙挥挥手,有点开始赶人的意思。
阿强正要离开,这时候厨房门却被人推开了。
“陈大哥,外面有两位客人指名要见你!”
来传话的是餐厅的另外一位侍应生大飞,阿强因为刚刚骗了对方,这会见到难免有些尴尬,倒是程龙面连疑惑。
今天他都还没开始做菜,按道理说是不会有客人因为吃了他做的菜感到满意或不满,专程把他叫出去说话,所以他就多问了一句。
“什么情况?”
“我也不清楚,那两人刚坐下就点名说要见你……哦,对了,他们说自己姓林,好像和你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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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家有女初长成
林树、林夕父子这次是来专程感谢程龙的。
本来林夕是想一个人来的,但是林树听说这件事后,也想见一见这位口中很有前途的厨师。
别看到程龙在厨房里说一不二,可站在林树这样一个大名人面前,居然露出了几分难得的拘谨,握手时慌张得把两手一齐递了上来。
林树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握手感觉程龙的手劲不小,心想着这厨师刀工应该不错。
“陈先生,那天的事多亏你帮忙,我今天是专门来还你钱的。”
“哪里,哪里。”程龙客气的摇摇头。
林夕把欠程龙的钱原数递了过来,薄薄的两张百元港钞也不用清点,程龙接过来看都不看就揣进口袋里。
比起拿回这两百块钱,程龙更希望能借这次机会和林树父子攀上交情。
《绝代双骄》的走红,让程龙意识到林树很快就将重返一线武侠小说作家的行列,而那天林夕跟自己说的那番话,程龙可是一直都没有忘记。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武侠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一开始是单纯的出让版权,但是在看到这一行很好赚钱之后,一些小说作者自己就开起了影视公司。
程龙不清楚林树以后会不会走上这条路,但提前接下个善缘总是好的。
双方都说了几句客套话,见林树谈兴不浓,林夕就朝程龙挤挤眼,示意过会自己会单独去找他。
程龙推说厨房还有事主动告辞,离开前还主动将林树父子这次用餐的费用包揽在自己头上。
林树直摇头说:“陈先生,多谢你的好意,但真的不用了,因为今天我们来这里,一来是为了感谢你上次帮夕仔解围,二来还请了其他人过来吃饭,既然是我请客,怎么还能让你来付账呢?”
程龙本想说林树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但看到林夕在林树身后摇了摇头,这才意识到双方关系还没有那么熟,这让不再坚持。
程龙走后,林树问林夕说:“你这朋友真是个厨师?”
林夕放下手里的茶杯,抬起头看着父亲:“怎么了?”
“按道理来说,厨师应该不会有这么重的功利心。”林树端起茶杯,跟着又突然想到了什么,抬头问:“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这人是武行出身,以前在李小龙电影里跑过龙套。”林夕简单把他和程龙相识的过程说了一遍,特别提到了程龙是林树的书迷这一点。
林树没好气地瞪了林夕一眼,“少给我打花枪,你要和他没什么瓜葛,需要这么卖力的向我介绍?”
林夕结识程龙确实别有目的,不过现在他可不会承认。
“信不信由你!”
说了这么一句,林夕便继续低头喝茶,不再和林树搭茬。
父子俩就这么干坐着等了大约十来分钟,门口走进一对母女。
林夕眼尖,认出来人正是他们在等的客人,立刻站起来热情地朝那边招手。
“陈妈,这里!”
侍应生领着那对母女朝这边走来,林夕的目光在扫过陈妈身上,紧接着又落在了她身后那个十三四岁少女身上。
似乎感觉到有人正在看自己,少女的脸渗血似的红艳,粉面娇艳,更因为第一次到这种高级餐厅的缘故,眼神躲闪不敢玩四周看,却更添几分娇媚动人,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我见犹怜的柔弱气质。
林夕一下子看呆了,倒不是因为少女美到极致的容颜,而是这张脸他居然认得。
“林先生,这是我女儿彗敏……”
陈妈和站起来的林树打了个招呼,跟着又向他介绍身后的女儿。
“小敏都长这么大了?”林树上下打量了几眼陈妈的女儿,笑呵呵地招呼母女坐下的同时还不忘打趣说:“上次你妈妈带你到我家时候你才那么大一点,还有印象吗?”
少女一脸羞涩的摇摇头,都不敢和林树目光直视。
“这孩子性格内向,不怎么会说话,林先生您别介意。”陈妈在旁替女儿解释了一句。
林树摆摆手示意不碍事,坐下后才发觉身旁的林夕眼睛一直都盯在陈妈女儿脸上,连眨都不眨一下,顿觉丢脸,于是便咳嗽了一声。
林夕这才回过神来,心想着这事情可真巧,谁想在自己家做了快十年保姆的陈妈,居然是未来香港娱乐圈“玉女掌门人”周彗敏的妈妈。
林树心中忍不住摇了摇头,本以为林夕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已经成熟起来,可没想少年心性依旧,一见到漂亮女孩就挪不开眼。
想到这里,林树忍不住对面坐着的女孩脸上多看了两眼。
不得不承认,这女孩确实是一个美人胚子,虽然尚显青涩,压抑住了她身上其他气质的展露,但单凭这份青春靓丽,也可以轻易俘获很多人的眼球。
“小敏真是越来越漂亮了,我看电视里的那些明星都比不过你。”
虽然不满自己儿子脸上那副猪哥样,但林树对少女的夸赞确实发自内心的。
见周彗敏粉脸涨得通红,林树也不再继续为难她,主动和陈妈聊起了其他的话题。
饭菜上桌,林树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陈妈,这么些你帮我照顾家里,照顾夕仔,特别是最近两年我经济上出了一些问题,没能继续雇你,但是你还是有空就过来帮忙……真的很感谢!”
陈妈听到这话赶紧拉着女儿一起站起来。
“林先生,你这是说的哪里话?以前要不是你都非常照顾我,我们一家都对你非常感激,你遇到困难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情,所以你千万不要这么说。”
林树摆手打断了陈妈。
“陈妈,你家里的情况我知道,上有老下有小,你一个女人要养活一大家子人真的很不容易,之前我和夕仔也商量了一下,家里的一些事情也确实需要有人帮着来做,再找别人我也不放心,所以想请你回来,工资就按以前来,你觉得怎么样?”
林夕接口说:“陈妈,你就答应吧,我和我老豆都不是做家务的料,但是以后家里又可能会经常会有客人,没有个人帮忙收拾真的不行,你要是觉得工资低,那就再涨三成!”
林树、林夕父子把话说到这个份上,陈妈再没法拒绝,不然就太不近人情了,不过林夕说的加工资的事情她没有答应,按照她的说法,以前林家给她开的工资已经很高了,要是再涨她自己心里都不会踏实。
事情商量妥当,饭桌上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趁着林树和陈妈聊家常的空档,林夕又开始偷偷观察周彗敏。
从刚才到现在,周彗敏一句话都没说,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得出她是那种极不善表现自己的女孩子,也或许因为她完美无暇的迷人外貌,让人忽视她身上其他的品质,但林夕却知道有些人天生在镜头前能镇静自若、富有表现力,而在日常生活却十分拘束、内敛。
这种人,天生就是为镜头而生。
一想到周彗敏未来在舞台上的风采,林夕心里隐隐的又有了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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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讲故事的工作
餐厅门口,林树有些无奈地抬手在林夕眼前晃了晃。
“看了一顿饭还没看够?要不要再去送送人家?”
见林夕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离开的周家母女俩身上收回来,林树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骂道:“以前我还以为你多大本事,原来就这点出息!”
林夕撇撇嘴,没有反驳,要知道即便是在美女层出不穷的香港**十年代娱乐圈,周彗敏都算得上是最顶尖的美女,更弗论其清纯的气质,不知成为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
虽然对方现在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出落得婷婷玉立,清丽脱俗,林夕觉得自己多看对方两眼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
林树见林夕沉默不语,心想着坏了,不会这小子真对自己家保姆的女儿一见钟情了吧?
虽然林树对女方家境这些并不十分看重,也不觉得周彗敏有一个帮人做保姆的妈妈有什么不好,但他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要是林夕真找一个保姆的女儿,事情传出去一定会被某些人笑话。
如果真是这样,林树倒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敲打一下儿子。
“我说小子,人家才十四岁,你是不是心急了一点?”
谁知林夕听完这话只是朝他翻了个白眼,嘴里吐出两个字:
“无聊!”
林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个作老子的居然被儿子给鄙视了。
他气急败坏地追上已经迈开脚步朝另外一方面走去的林夕,想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可没等他开口,林夕却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我不想再去上学了,你帮我找份工作吧!”
“什么?”
林树一听这话差点跳起来,也再顾不上追问林夕对周彗敏有什么不良意图,满脑子回荡着的都是林夕刚才的话。
“你……你敢给我再说一遍!”
面对已经处在暴怒边缘的林树,林夕却只是轻描淡写的回了一句:
“有意思吗?”
林树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话再一次华丽丽地被这小子给无视了。
“这就是你不读书的理由?”
林夕并不理会林树脸上阴沉的表情,侃侃而谈:“不是说我不想读书,而是现在学校教的那些东西对我根本没用!”
“就因为你写了一部还不错的小说,所以你就觉得学校里教的东西都没用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狂妄之极,也愚蠢至极!”
林树这时候突然有些开始后悔当初答应林夕以他们父子二人合写的名义推出《绝代双骄》,虽然这部书在报纸上连载大受欢迎,可也让林夕变得目空一切,要是继续这样下去,林树笃定林夕以后一定会栽跟头。
现在爬得越高,未来跌的就越狠!
林夕振振有词地反驳说:“我可没说学校里的知识没用,而是说有些东西我早就知道,而有些东西对我未来的人生不会有任何的帮助,而有些东西在学校里就根本学不到!”
林树冷哼一声:“照你这么说,你觉得学校应该教什么?”
他虽然认同林夕话里的部分观点,但并不意味着他被说服。
“很简单,做人和赚钱!”林夕撇了撇嘴,“第一点我就不多说了,虽然很多学校都强调这一点,但实际上真正能在这方面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的真的少之又少,不然现在也不会有这么年轻人去混社团,至于后一个问题,无论一所学校的专业设置多么合理,和社会都是有脱节的,所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比社会这所学校能够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就是我的理由。”
林树沉默半晌,他不得不承认林夕说得很有道理,但一下子要他接受林夕就此辍学的事情,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人生就是在什么阶段做什么事,在你这个年龄阶段,就应该在学校里好好读书!有些东西现在你觉得没用,但说不定以后就有用了呢?”
“这句话我不同意,在什么阶段做什么事,这句话本身就蕴含了一个假设,那就是人生是可以被计划的,不然怎么又会分出什么阶段该做什么事?既然是这样,那么我提前计划一下自己的人生又有什么错呢?相比起同龄人,我觉得自己更有能力可以规划好未来的人生。即便我想错了,至少我也希望有一个能让我认识到错误的机会。”
“这么说你是铁了心不肯在继续念书了?”林树脸色还是有些难看,不过倒是没有再像之前那么坚决反对。
林夕耸了耸肩说:“都已经被学校开除了,让我再回去,反正我是没那个脸!”
林树听了这话,眼角忍不住抽动了两下,看林夕的目光却变得不善。
别人家孩子遇到这种事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偏偏这混小子居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来,林树只感觉自己快要被他给气疯了。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不读书想去做什么?”
“我想去做电台主持人!”
“就你?”林树板着的一张脸突然噗哧一声笑了起来,“你小子要学历没学历,要资历没资历,电台凭什么招你去做主持人?”
“我现在好歹也是写过一部小说的人,多少也算得名人了吧?以我现在的身份,找电台合作专门开了栏目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林夕说得振振有词,落在林树耳朵里却像听笑话一般。
“你也算名人?我看顶多就是个人名!”林树止住笑,没好气地训斥道:“你以为和电台合作那么容易,就算是我亲自出马都不见得能搞定,你小子几斤几两也不自己掂量一下!”
林树说的事实,但这些林夕早都已经考虑过。
既然打定主意以后要在影视娱乐产业方面大干一场,林夕当然希望自己从事的第一份工作就与之相关,而选择电台作为起步的台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一穿越就撸起袖子、赤手空拳就去拍电影这种事林夕也就只是在脑子想一想,根本就不现实,光有创意想法是不行的,还得有经验、有人脉……最重要的一点还得有钱,而这些林夕目前都不具备。
退而求其次,林夕也考虑过进电视台发展,毕竟八十年代正是香港电视产业蓬勃发展的黄金阶段,从电视行业坐起也是很有前途的,但关键是林夕在这行里没有依靠,让他从最底层打杂一类的工作做起,起点低机会少,不知要熬上多少年才能出头。
只有在电台,林夕凭借着老爸林树的名头以及《绝代双骄》打响的名气才有可能在短时间站稳脚跟,而且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做真正意义上的电台主持人。
“我自己有多大本事我自己清楚,没错,让我做采访、做节目我不行,可我会讲故事啊!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电台专门开一档节目让我讲故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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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出人意料的回答
商业电台总部门口,林树和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子握了握手。
“阿铮,夕仔就拜托给你多多照顾了!”
林树说完拍了拍林夕的肩膀,转身坐进停在门口的一辆的士上。
林夕目送着林树坐车离开,心中还有些恍惚。
昨天林夕才在林树面前流露出自己想进电台工作的想法,谁曾想到隔天林树就把他带到了这里,而且请托的人居然是俞铮。
对于这位未来香港广播界的大姐大,林夕可谓是印象深刻。
男人式的短发,戴一副眼镜,着白衬衫,林夕一眼见到俞铮的时候差点把她误认作了一个男人。
通过林树的介绍,林夕这才知道林树和俞铮几年前就认识,那时候俞铮刚进商业电台做唱片骑师(DJ),在一次节目里两人偶然结识,后来俞铮升任监制,林树应俞铮的邀请上过几次商业电台,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关系还过得去的朋友。
林树乘坐的的士消失在路口,俞铮便将目光收了回来。
“走吧,先到我办公室,关于你的有些情况我还想再了解一下。”
说完也不理会林夕有没有反应过来,径自转身往大厅电梯口走去。
林夕从恍惚中回过神来,一看俞铮已经走了,赶紧转头追了上去。
大厅进出电梯的人很多,林夕只有老实地跟在俞铮身后,同时眼睛却在观察着进入电梯的各色人等。
俞铮在商业电台也算是小有名气,所以不时会有人和她打招呼,而俞铮都只是淡淡回应,看上去有些冷漠。
电梯上到7楼,林夕跟着俞铮走出了电梯,在穿过办公区的时候,大家都对俞铮身后这个“尾巴”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来到办公室门口,俞铮被一个戴眼镜的高个男子拦住,对方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需要俞铮确认之后签字。
趁着俞铮看文件的档口,高个男子瞥了一眼手插口袋无所事事正四下打量周围环境的林夕,压低声音问:“铮姐,这小子是干什么的?”
“新来的实习生。”俞铮简短地答了一句,然后把签好字的文件交到高个男子手上,推开办公室门走了进去。
高个男子又看了林夕一眼,心里暗自纳闷:这实习生也太面嫩了一些,看着穿着打扮,怎么看都更像是一个中学生。
林夕倒不用俞铮招呼,很自觉地就往办公室里走。
擦肩而过的时候,林夕很友好地朝高个男子点了点头,出于礼貌,高个男子也只好朝他笑了笑。
待办公室门关上,高个男子这才忍不住摇摇头,心中暗想:“靠,这小子还是个自来熟。”
他正准备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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