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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香识鬼-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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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正不能带走我们学校的学生。”
“哇,有枪了不起啊,开枪啊,敢开枪吗?”
那几个女生也叫喊道:“关我们啥子事,为啥子抓我们去。”
“只是去做笔录。”
“做啥子都不去,啷个晓得你们警察不会把我们关起来,不去,要做笔录就在学校咯。”
学校的老师听说警察要带学生和助教走,也都纷纷赶来声援,里三圈外三圈将警察团团围住。等到教导主任赶过来时,警察已经气恼地拔出手枪挥舞着呵斥学生后退。
为避免发生冲突,在老师的协调下,将要做笔录的学生带到了会议室,分别问话。
罗隐悄悄地对一个警察小头目表明了身份。那头目点头:“原来你是上海那边的侦探,你对这件事怎么看。”这些警察都是猴精猴精的,琢磨着反正不管你是哪里的警察,能帮我们把案子查明白那是最好,反正最后还是要算我们的功劳,和你个过路的有什么事。
罗隐看看苏三说道:“我那个朋友方才说了,昨晚下了雨,马宁若是那时死的,自杀也好他杀也罢会浑身湿透吧,就算是天亮后太阳出来,衣服也不可能全部都干了,但是现在看,只是背部的衣服有一点潮湿,这很明显不对劲。”
“对!”那警察头目点点头,“遗书是在死者口袋里发现的,也是没有一点水痕,死者很有可能是今天凌晨雨停了以后被人抛尸在那里,抛尸前还在口袋里放了遗书。”
“你们也是怀疑死因,为何就先认定他是自杀?”苏三在一边问道。
那头目微微一笑:“自然是为了迷惑别人。我们调查了,马宁昨晚一直没在宿舍出现,他的同舍可以作证,这些学生看着都很正常,谁知道私底下都是什么样,只能说是自杀,迷惑凶手。现在,就有嫌疑人跳出来了。”
“你指的是康太太?”苏三瞟了远处做笔录的康太太一眼,她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的样子,显得十分可怜。
“我刚才问过,有人大前天,哦,也就是周一见过康先生,后来他就没在学校出现过,一个人失踪了三天,家属为什么不报案?最大的可能就是像那个女同学所言,康太太伙同马宁杀害了康先生,康太太为了自保又杀了马宁。”
这个警察分析的也还不错,罗隐点点头说:“是,很有道理,但是康太太一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将尸体运到后山的呢?”
那警察微微愣了一下,目光投向远处的康太太,她身边站着那个样子淳朴的中年女仆,警察指着她说:“呶,可能是有她帮忙,此人身材健壮,有她帮忙的话将尸体运到后山也不是难事。康先生家住的离后山也不远。”
是,这分析很有道理。
苏三看着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康太太,心想,会是她杀人吗?她现在显得那么无助可怜,一切都是装的吗?
做完笔录,警察要带走康太太。
这时学生们都不阻拦了,因为她不算这个学校的。
只有那个女仆拉着警察的手苦苦哀求着:“我们家太太不会杀人的,求求你们不要带她走。”
在普通人心中警察局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尤其一个单身女人,进去了很有可能会被欺负侮辱,何况在这些大男子主义的警察,已经认定康太太是谋杀亲夫的凶手,把她带走是不会好好对待的。
康太太也哀哀地哭着:“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
那警察怒道:“你谋杀亲夫和情夫,还敢狡辩,走,带走。”
挣扎中,手铐将康太太娇弱的手腕磨的红肿,她头发凌乱,满面泪痕,很是可怜。
苏三和罗隐见惯了楚楚可怜的杀人凶手,还不觉得有什么,但严樱看不过去了。她是康先生的助手,和康太太接触的时间多一些,看到康先生死的那么惨,康太太又被当成杀人凶手这么对待,心里不落忍,走到警察面前道:“警察先生,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康先生刚出事,你们就这样……”
“废话,她杀了自己的丈夫,当然要带走。”
“不,我没有,我虽然是对不起他,我爱上了马宁,可我真的没有杀学汝。”
“那康学汝失踪几天你怎么不报警?”
那警察头目咄咄逼人。
“那是……因为他周一晚上忽然和我说要出门见一个朋友,还说可能这几天不会回来叫我别担心。”
“去见谁?做什么?谁能证明他是这么说的?”
警察头目看向那女仆:“你吗?你能证明吗?”
那女仆吓得脸都白了,急忙摇头道:“我,我哪里知道,只知道先生那晚出去了,第二天太太就给我放假了。”
“给你放假了?为什么给她放假?”警察头目的目光像鹰一样,锐利又刻薄。
康太太吓得浑身一抖,哆哆嗦嗦地说:“因为,因为我想和马宁在一起,他不在家,我们可以很轻松……一些。”
苏三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天啊,你疯了吗?让马宁去了你家!”
她觉得不可思议,这么文弱瘦削的女人能做出这么疯狂的事,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呢!
严樱也愣住了,康太太平时不言不语的,还被女学生们背后嘲笑,谁能想到这女人还能这么胆大呢。
警察头目哈哈大笑:“你们在家中私会,没想到康学汝早就发现了你们的关系,故意中间返回抓个正着,所以你们就杀了他,然后将尸体的皮扒掉,将尸体运回了解剖室!”
“不,没有,那三天他一直没回来,其实我知道的,他是去和人约会,那个人很神秘,每次约会回来他身上都会有点伤痕,但是他好像很满足很开心,这半年来每个月都要去见那个人,每次都是好几天,我确信这点才敢叫马宁留下来的。”
康太太擦着眼泪说道。
蝙蝠公寓(十一)
一个风流男人每个月都要和一个神秘的人约会。
每次约会回来身上会带着伤痕。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大怒:“胡扯什么,你都不知道他和谁约会就能言之凿凿,哼,一派胡言。”
“警察先生,我说的都是真的。他这样持续下去有半年了,每个月都要出去几天,也不说去了哪里,回来就在……就在那些地方有一些伤痕。”
“哪些地方啊?”警察瞪着她。
康太太脸红了,低下头去,用极小的声音说道:“就是那些看不到的地方,那些……那些,身子下面……。”
苏三听到这,急忙瞟了罗隐一眼,耳根子也跟着发烧,这康学汝到底是要做什么啊,风流不说这是什么爱好?和人约会还见伤?
警察显然也想到这个问题,几个人一商量,还是要将康太太带走。
严樱见没有办法挽回,走过去往那警察头目手里悄悄塞了一点钱。
“警察先生,现在真相还没调查清楚,请关照她一下。”
警察点点头,大手一挥:“带走。”
警察们将康太太押走,她边走边哭哭啼啼。
严樱看着他们的背影,摇头叹息道:“唉,这位康太太性情懦弱,这些年康先生在外招蜂引蝶,她就装作看不到,现在追求真爱却又不离婚,还想着要和马宁私奔,从来都拎不清,认不准自己的位置,也真是……没法说。”
苏三点点头,康太太是不是凶手另说,她的婚姻和爱情悲剧,自己绝对是有原因的。当初在康学汝一次次伤害她的时候就该决然离开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苏三想到这里,特意看了罗隐一眼,目光充满了审视。
罗隐耸耸肩:“看我做什么?哦,吃饭了没有,我们去吃饭吧,严小姐,你可要尽地主之谊帮我们多介绍点本地美食哦,我请客。”
他语气轻松。
严樱看看罗隐又看看苏三,扑哧一声笑了:“我算是明白了,我们苏苏这种大胆包天的性格是怎么来的,原来是罗先生给惯出来的,见到这样可怕的事情,罗先生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不害怕呢。”
“那是因为……他是警察呀。”
苏三挎起严樱:“反正今天的课已经没法上了,走吧,吃饭去,哎,我要饿死了。。”
三个人往校外走,看到一个背着相机的男子急匆匆往这边走。
严樱挥手道:“正良,我在这!”
原来走来的这个是严樱的男朋友,巴蜀日报的记者方正良。
“我听说你们学校发生了凶案?怎么?难道我来晚了?这样子看着不像出事啊。”方正良很是遗憾。
“是的呀,警察才把人带走。”
“那我的新闻可怎么发啊。”
“介绍一下,这是我中学的同学,苏三和她的男朋友,罗先生。哦,罗先生可是上海滩的警察呢。”
方正良闻言,面露惊喜:“呀,我还真是幸运,今天能遇到你们,这样吧,你们给我介绍下凶案也成啊,等会我再拍点案发现场的照片就好。有警察在,一定有很多精彩的分析,我明天的新闻有救了。”
“好啊,我们正好要去吃饭。”
“正好,我知道一个很好的馆子,今天我请客。”
苏三悄悄打量着方正良,身材不是很高但是看着很结实,西装肩膀撑得紧紧的,小平头,圆脸,笑眯眯的,很标准的四川人长相。看着是挺精神利索的小伙子,和严樱站在一起看着还挺顺眼的。
方正良带着大家来到一间小饭馆,桌面上油渍麻花的,看着不甚干净。
苏三急忙看了罗隐一眼,他毫不在意地坐下后掏出手帕擦了擦桌面,脸上没有嫌弃的表情,苏三这才松口气,看来罗隐出门在外已经能够适应大众环境了。
方正良大包大揽,点了他家的几样招牌菜,严樱管老板要了四个碗,倒了热茶进去一双双涮筷子。
方正良笑道:“看看,我们这个医生就是有洁癖,走到哪里都要烫筷子,老话都说不干不净吃了莫得病呢。”
严樱笑道:“你呀,从来都是歪理邪说。不过你平时信息都很灵通啊,怎么今天什么都没赶上,我和你讲呀,今天的事情真是太吓人了,康先生,唉,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出这种事。”
方正良则嘴一撇不以为然地说:“他这样的人出这种事早晚的,一直被女人围着,宠得他什么都敢玩,胆子越来越大,一个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总要出事的。”
罗隐忽然问:“康先生玩的很大吗?都玩什么?方记者好像很清楚的。”
方正良笑道:“那自然是他比较出名,在市井间总有些传闻的,我也是听人说起过,说他玩女人,各种花样的玩,我就想这样的人总要出事的。”
罗隐点点头:“哦,这样,看来康先生在外面名气还蛮大的。”
“是啊,是啊。”方正良干笑几声,“哎,菜来了,毛血旺,呵呵,这个菜不错,正适合现在吃,热乎乎的,驱潮气。”
说着就张罗着吃饭,罗隐看看苏三,微笑了一下,唇角上扬。
吃过饭,大家沿着原路往校园走。
方正良站在教学楼门口拍了几张照片,接着就往里面走。
严樱问:“你干嘛去?”
“拍几张照片做新闻用。”
罗隐默默跟在他后面,方正良站住脚步,有点疑惑地看着罗隐。
“方先生似乎知道尸体是在哪里发现的。”
方正良一扬手里的相机:“哦,是,没到学校就听到这件事了。“
罗隐点点头:“看来这事情传播的还真快,细节都一点不差的被人知道了。”
方正良笑笑:“是啊,我们四川人就是爱摆龙门阵,多大点事很快就传遍全城了。”
苏三一直看着俩人说话,严樱察觉出不对了:“他们在说什么?”“一点小事情,樱子,方先生知道你曾经暗恋过康先生的事情吗?”
严樱摇摇头:“不知道吧,我从没和他提过这件事,再说那只是一时心动,我和康先生没什么的。”
蝙蝠公寓(十二)
方记者拍了几张照片就回去了,罗隐说还有人要去拜访,既然苏三执意留在严樱这里,只能提醒她多加小心。
“这个方正良有点问题,他刚才说康学汝玩的太大,我不信一个医学院教师的风流韵事能闹得全城皆知,这可不是什么小县城,这里是成都,达官贵人那么多,小报记者们真的会对一个大学教师那点事穷追不舍吗?“
“你的意思,他可能知道点什么?”
“对,就是这样,要注意安全。这个电话能最快找到我。”罗隐将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塞到苏三手里。
“你怎么会对这个案子很关心?康先生这样的人,过去你恐怕是看都不会看一眼的。”
“那是因为这种扒皮的方式让我想都太多东西,你可知道,藏地有这样的宗教习俗?”
苏三摇摇头:“好吓人,宗教既然是让人慈悲的,怎么会有这种可怕的事情。”
“不是让人慈悲,是让人心生畏惧,恐怖,完全膜拜于某种力量之下,那么人皮人的骨头就是最有震慑力量的了。我们要去的地方,凶险异常神秘莫测,有太多我们不了解的神秘文化,扒皮恰好也是其中一个。我总觉得康学汝的死可能另有玄机,不仅仅是情感纠葛这么简单,若是能查明此事也算是我们进藏之前的演练了。”
“我明白了,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毓嵬呢?怎么没有过来?”
苏三这才想到没有看到毓嵬。
“那是因为……”罗隐憋住笑,在苏三耳边低语道,“他被肖琴给抓走了。”
“啊?肖琴!”
苏三想到性格跳脱的毓嵬刚跑到成都就被随后赶来的肖琴抓回去,肖琴这人一定是用尽了办法和手段,估计又是各种的磨叽和威逼利诱,想想都精彩,因为人皮事件带来的些许阴霾也在瞬间一扫而空:这可是无比好玩的事情,能看到毓嵬吃瘪啊。
苏三送罗隐回来,走到蝙蝠公寓门口,看到林小姐抱着她的黑猫坐在藤椅上,像是在晒太阳。
大概是看到有人走过来,她抬起头,眼睛半睁着看向苏三:“哦,是苏小姐。”这女人说话声音干涩的像生锈了一般,嘶哑难听。
“苏小姐是打算在这里住了?”
林小姐的手一下下抚摸着那黑猫,那猫大概是阳光晒得舒服了,喉咙里呼噜呼噜的,很惬意的样子。
“是,在朋友这借住几天,怎么,林小姐好像不欢迎啊。”
“欢不欢迎呢,轮不到我来说,只是苏小姐,这里可是是非非太多,你也看到了,忽然就死了两个人,这魂啊怕是没走远,你晚上还是要小心点,可别遇到点什么。”
林小姐刻薄地笑着,目光阴冷。
苏三很真诚地说道:“林小姐,你不了解我,其实呢,我这个人是最喜欢管闲事的,而且是生冷不忌,见鬼抓鬼,我对这里……很感兴趣。”她说到这里还向四周看了看,露出很满意的表情。
林小姐冷笑一声:“好奇啊……”
她忽然拍了那只黑猫一下,黑猫睡的正舒服,被人这么一拍,嗷地一声起来,弓着背,尾巴直直的像棍子,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她用几乎细不可闻的声音道:“是会害死猫的。”
苏三没理她,转身就走。
一直到走到楼梯口,苏三都能感觉到后面一定有两道冰冷刺骨的目光。这个林小姐,瘦削的脸,青黄脸色,高高的颧骨,面相刻薄又凶悍,苏三心想,这学校怎么想的,找这么个面相的人看女生宿舍,不过这样也是,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让女孩子们心生畏惧吧?
她踩着木头楼梯往上走,楼梯咯吱咯吱作响。
走到二楼时,一个女生忽然冲过来,冷冷地看着她。
苏三有点无语,心道你们这学校的人怎么都喜欢这个眼神看人。
这女生正是自称和死者马宁是同乡的胡艳萍。
“胡同学,有事吗?”
“苏小姐,你可知道和严小姐同舍的那位小姐去哪里了?”
胡艳萍盯着苏三的眼睛说。
“不是出国了吗?怎么了?”
“呵呵,是真的出国了吗?”胡艳萍嘴角荡起古怪的笑容,“是严小姐说她出国了,可是从始自终大家只看到了她留下的辞职信,人影都没看到过,也许她并没有走呢?”
苏三一愣:“没走,在哪里没走?”
“自然是在我们学校。”
“在你们学校?”
胡艳萍点点头,眼神忽然亮了,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你说,她会不会也在那个池子里。”
苏三被这女生说蒙了,什么池子?怎么说话云山雾罩的,到底是要做什么呀。
“福尔马林池子,那间地下室一直是由严小姐负责,她往里面扔几具尸体谁又能知道呢?至于今天,是苏小姐你和她在一起,也许就是因为你也在那,康先生的尸体才会被发现的吧。”
“你这个人真是奇怪,你在警察面前不口口声声指责康太太杀人吗?怎么现在又开始认定是严樱。”
“我也说过,因爱生恨也是有的,女人心海底针啊,这些事对严小姐来说都是很轻松的。”
“那你去和警察说啊,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
苏三不想理她,她觉得这个女生真是麻烦。想法恶毒,这么说话怕是想离间自己严樱,好讨厌。
胡艳萍看着苏三的背影幽幽地说:“我是为了苏小姐好,我们这楼啊,年头久,什么事都有,冤魂也多,我是担心苏小姐夜路走多了总会要见到鬼的。”
苏三转过身对着她嫣然一笑:“是吗,刚才林小姐也讲了类似的话,不过我这个人呢就是喜欢见鬼抓鬼,没办法,大概是钟馗命吧。我还很期待遇到个把个鬼呢。”
胡艳萍看着苏三噔噔噔上了楼,狠狠地跺了一下脚。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喵的一声,胡艳萍吓了一跳,急忙转过身去,正对上一张瘦削的面孔。
“胡小姐,你对那位苏小姐说什么?”
林小姐低声问。
“和你有关吗?”胡艳萍向前探着身子,用只有两个人听得到的声音说,“你担心什么呢?还是……你自己心里有鬼?”
蝙蝠公寓(十三)
苏三站在四楼楼梯口,留心着二楼的动静。
她的一切感觉都比常人要敏锐许多,能模糊地听到好像是林小姐的声音。
苏三背后发冷,这样看林小姐一直在后面跟着自己,可能还听到了自己和胡艳萍的对话。
这两个人,都实在太奇怪了。
“送人去了那么半天,你们还真是郎情妾意啊。”
严樱看到苏三进来,打趣道。
“什么啊,是没进门被你们那位林小姐教训,走到二楼又遇到那个胡小姐,对,就是马宁的同乡,我发现了你们这不该是医学院啊,该是文学院,一个个说话阴阳怪气的,叫人云里雾里,哎,我说这都从哪学的。”
“你搭理她们做什么,林小姐是最最讨厌的,老巫婆一般,我们见到她都绕着走,那个胡艳萍,你看那会她那眼神,恨不能将康太太吞了。”
对,严樱形容的非常准确,胡艳萍当时看到康太太时那眼神恐怖到极点,充满了仇恨,按她的说法,那是因为她同乡好朋友马宁被康太太害死的缘故,但她那咬牙切齿的样子,可不像是基于对朋友的情谊,特别是刺激康太太说马宁是为了给康先生戴绿帽子,那表现活脱脱是一个吃醋的前女友的形象。
“你说有没有可能胡丽萍喜欢马宁?”
苏三试探着问。
“这个很有可能,今天胡丽萍的表现太奇怪了,完全像是个妒妇。她和你说什么了?”
“她说这楼有鬼,要我小心点别撞到,还说……”
苏三想了想,字斟句酌地说道:“还说原来和你同舍的那位小姐,可能就是被鬼抓走的,她说那人只留下封辞职信,说自己出国去了,别的谁都不知道,没准是被这楼里的那鬼杀了,也扔到解剖室的池子里呢。”
“嗯,这个想法倒是很新鲜,但我今天清点过那里的尸体,只多出康先生那一具,还真没有别的,不过你说的对,这里的确不像是医学院,这学生的联想能力绝对够文学院水平了。”
苏三躺下,看着上面的帐子。
那个铁钩子就在眼前,苏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眼指着那铁钩子说:“我现在是看什么都有疑点,哎,我怎么看着那钩子上面有血迹呢?”
严樱吓了一跳,急忙从床上跳下来:“哪里,哪里,哪里的钩子?”
苏三起身,指着那铁钩子:“这个,我觉得这里有血迹。你能看到吗?”苏三本来是不想提出这件事,可是林小姐和胡艳萍的话在她心头缭绕,她不希望自己的老同学严樱是坏人,心想还是索性试探她一下看看。
严樱闻言,脱了鞋站在床铺上,努力探着头向上看,嘴里还嚷着:“哪里,哪里呀,血迹在哪?”
苏三指着那个钩子,严樱想了想,跑下去穿上鞋子,在自己床头柜上取出酒精棉的盒子,拿一块酒精棉出来,踩着那床,伸手在铁钩子上擦了一下,果然,酒精棉上是有一点红色,她放在鼻子边吻了一下:“果然,有血腥味,是血!天啊,苏苏,你简直是千里眼,这都能发现!”
“这里怎么能有血迹呢?”苏三指着那铁钩子问。
“也许是蚊子,蚊子可是吸人血的。”
“蚊子,那一定是蚊子被人打死在铁钩子上了,你看这个高度,可能吗?莫非你那位同舍小姐个子很高。比我们都高。”
“那是不可能的,她比我矮,我刚才擦一下是勉强够到,她在这里打蚊子,的确是可能性不大。”
严樱皱着眉头:“这就奇怪了,哪里来的血迹。”
“你一直住在这个房间?”
“不,有时候我会在教学楼那边值班。做康教授的助手很辛苦,他是个甩手掌柜,培养细菌实验数据什么都是我来负责的,有时候要在实验室睡的。”
“现在回想一下,你晚上不在这里睡的时候,第二天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你那个同舍小姐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孟小姐,是个美人,和她站在一起我粗糙的像块大石头。”严樱一点点回想道,“追求她的人也不少。有时候我早上回来还真担心会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事情呢。”
“这里是女生宿舍,难道会有男的能进来?”
“林小姐的眼睛盯得是很严,不过呢,我们这位林小姐有个特点就是一看到好看的男人步子都迈不动了。”
苏三听到这里,脸上露出会意的微笑,她想起被自己留在家里的小翠,她被关在柜子里,好些天不见天日,一定牢骚满腹,也不晓得毓嵬回去能不能将她放出来。林小姐这点爱好,和小翠倒是蛮像的呢。
“所以若是被人用美男计迷了也是很正常的,我就这样担心着,其实最担心的是孟小姐和康先生扯不清,我是康先生的助手,若真是这样,被我看到点什么长针眼的事,我以后在康先生面前怎么办呢?我很珍惜这份工作的。”
“那照你的意思,康学汝那么风流的人,却没有对孟小姐下手?孟小姐是个美人啊。”
“对呀,我也觉得奇怪,反正是我没发现他们俩之间有什么不正常,孟小姐也从没和我提过康先生,两个人好像是谁都不认识谁似的。”
严樱一脸茫然。
苏三摇头叹息:“哎,这才不正常呢,照你说的孟小姐那么美,平时很多人追,花心的康先生怎么可能不注意到她呢,还有康先生风流倜傥,那么多女人都为他着迷,你又是他的助手,孟小姐却从不在你面前提他,你不觉得这有点欲盖弥彰吗?”
“啊?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他们俩人这表现是太奇怪了,倒像是故意的一样。”
“对啊,你仔细想想,孟小姐是什么时候走的,走之前有什么异样情况?”
“这个……”
严樱陷入了冥思中。苏三则打开了孟小姐床铺这边的柜子,里面什么都没有,已经空了。
接着苏三打开抽屉:“咦,这是什么?”她见抽屉里是一个短皮带,拿出来给严樱看。
“这个东西,这么短,不能是人的皮带,会不会是狗的项圈啊。”
严樱家里过去养过狗,她立马想到这点。
“可是这里是宿舍啊,养只猫无所谓,怎么能养狗呢。”苏三将那短皮带放在鼻子下闻闻,“一点狗的气味都没有,倒有点古龙水的气味。”
“古龙水?”严樱脸色变了,“康先生一直用古龙水的。”
蝙蝠公寓(十四)
“他一直用古龙水?”
苏三眼睛微闭回忆起那张人皮和血肉模煳的尸体。
人皮呈现灰白色,因为被剥下来时间久,硬邦邦的,像是直接能立到地上。
雨水只是打湿了皮里层残存的干涸血迹,那只猫大概是被人皮的气味吸引,在里面翻滚了几圈,毛皮上占满了血。还有那具尸体,脖子以下的皮都被剥去,在福尔马林中浸泡了两天,已经成酱油色。脸上神情很古怪,有些兴奋,挂着奇怪的笑容,心满意足的样子。
那张人皮没有剥下来的部位只有颈部、头部还有……
还有哪里?苏三勐地想到一点,当时尸体情况太惨,所有人眼中只有那被剥皮的惨状,都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嗯,也不能说是忽视,那个部位还有点皮毛,所以都没注意到,那就是……死者康先生的生…殖…器不见了!
苏三想到这里,看向严樱:“樱子,你可注意到康先生尸体的下半身。”
“下半身?”
严樱愣住了,用手按着太阳穴,也开始绞尽脑汁地回忆。
“是,当时太过震撼,第一次我是用铁钩子勾起了尸体,当时只看到脸部,没有注意下身,等到后来警察将尸体勾出来,我们那时被福尔马林熏得眼睛都花了,也没有注意那里,现在想来好像是的,下半身有缺失!只是当时捞到尸体太过震撼,一时间忘记了这件事。”
“扒皮,那个部位的皮很脆弱所以没有扒下来,然后是脖颈部位,不知为什么没有剥掉,也许是赶时间,也许是故意留下死者面部的皮肤,凶手不想破坏死者的容貌。”苏三分析道,同时紧盯着严樱的眼睛,“樱子,我希望这一切都和你没有一点关系。”
“当然,你怎么会想到和我有关系?我曾经对他动过心,但是那种怀春的感觉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吧。又能算什么呢?现在想来我认为主要是他有一段时间看我的眼神太奇怪,缠绵的不行,让我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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