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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凶-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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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影,悄无声息的出现,挥手一击!
红光闪落,我的胸口,已经被什么东西刺中!
那人影一击即中,随即全身而退,负手退后。
与此同时,在那人影的对面,飞出了一道白光,对着火麒麟也是一击而出。
是邪剑仙的锐金剑!
只是,邪剑仙不去争夺龙脉,攻击这几乎没有战斗力的火麒麟做什么?
“嗤”的一声,锐金剑应手而出,一剑刺入火麒麟的身躯。
火麒麟怒吼了一声,喷出一口火焰,缓缓倒下。
它损失了太多血液和法力,根本没办法避开邪剑仙的这一剑。
锐金剑出手后,邪剑仙现身在火麒麟的身边,并没有收回锐金剑。
邪剑仙的对面,出现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身穿黑袍,背后背着一副棺材的人。
恶尸!
没错,就是恶尸,东王公的恶尸!
因为他的容貌,与我和花小骚一模一样!
而且他背上的棺材,正是金丝楠木棺。
这货伪装我,倒是伪装的很像,和花小骚一比我才发现,这恶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像我。
他一开口,我觉得更像了。
“善尸,你完了。”
他的目光落到我的胸口,缓缓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的胸口,插着一把刀。
一把弯弯的刀。
噬血魔刀。
之前通过昆仑镜,我就见到,花小骚的噬血魔刀,落入了恶尸的手中。
我曾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噬血魔刀,知道它的威力。
一旦沾染到血,这把刀,在转瞬间,就能将人一身的精血,吸噬一空。
所以才有“噬血”这一说法。
而这时候,噬血魔刀,就插在我的胸口,我的生命,也正在迅速流逝!(未完待续。)
第1000章 饕餮护主
第1000章饕餮护主
“噬血刀,是以前东王公随身携带的三件惩罚兵器之一,虽然比不上他真正的兵器虎魄刀,却也算是神兵利刃,死在其下的漫天仙神,不计其数。
今日你得以死在噬血刀之下,也不算辱没了善尸的名头。”
恶尸嘴角勾起一丝笑意,冷声告诉我。
虎魄刀?
神农架的神农氏族人告诉我,虎魄刀是魔神蚩尤的兵器,可以与轩辕剑一决高下,没想到,蚩尤被灭后,这刀原来是落到了东王公的手中。
而所谓的惩罚三兵器,难道就是指噬血刀、打仙鞭?
另外一样,又是什么?
说也奇怪,在修炼了炎神咒之后,我的思维,已然是瞬息万变,能够感觉到,在“灵机一动”的时候,现世中的时间,会变慢。
不是时间变慢了,而是我的思维提速了。
或许,这就是善尸“时间”属性的另一种展现方式。
除了用在生命体衰老上,还可以用在思维上。
我想着,身体本能的伸出手,抓着噬血魔刀的刀柄,想要将其拔出来。
但指尖一接触,我才发现,在手掌与噬血魔刀接触的地方,也疯狂的流出血来。
红色的血。
本来,我的血已经变成了金色的,而现在,又重新归于红色了。
也不知这红色,是代表了我体内的炎神咒法力,还是代表着,我距离魑尸的境界,又更近了一步?
不论我怎么想,我都没办法阻止噬血魔刀。
对于这把刀,我最清楚不过,不死不休!
除非我浑身的精血被吸干,否则,它是没办法停下来的。
同样的,远处的邪剑仙,也挥手一点,召回了锐金剑。
只见那本来通体白金色的长剑,这时候流转着一种赤红色的光芒,犹如镀上了一层火焰,弹指之间,火光四溅!
“还差最后一步。”邪剑仙说着,手持火红色的宝剑,走到了火麒麟的面前,一剑出手,已经划开了火麒麟的鳞甲,挖出了一颗金光闪闪的东西。
火麒麟的鳞甲刀枪不入,但在已经改变了容貌的锐金剑面前,却犹如薄纸一般。
邪剑仙挖出的,是火麒麟的金丹。
他抓住金丹后,将金丹往手中锐金剑上一按,金丹顿时融入了锐金剑的剑柄处。
随即,邪剑仙伸手一抖,锐金剑中,传来隐隐的麒麟怒吼之声!
“火麟剑已炼成,我的目标也达成了。”邪剑仙对着恶尸微微鞠躬:“那我先走一步,你我约定不变。”
看样子,邪剑仙有些害怕恶尸。
恶尸点点头:“去吧,这里交给我了。”
太极晕的下方,芒童和朱二毛正在争夺龙脉,恶尸显然是打算坐收渔翁之利。
至于邪剑仙,他应该没有当天帝的打算,所以争夺龙脉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吸引力。看他的样子,仅仅是利用火麒麟的金丹来炼剑的。
这火麟剑,就是他的最后目标。
火麒麟失去金丹,即使没人杀它,也活不长了,这时候蜷缩在地上,身上的鳞甲,正在一片一片的脱落。
恶尸并没有击杀我的打算,只是冷眼旁观,显然在等待噬血刀慢慢吸空我身上的精血。
我能够察觉到,在噬血刀的作用下,我的肌肤,迅速干瘪了下去。
这是噬血刀的特性,最终的结局,能够将人吸成一副白骨,其他什么也不剩。
我很快,也会变成一副白骨了。
我有些无奈的想着,只觉得手臂渐渐无力,缓缓向着地面倒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紧跟着,从空中飞下来一个生物,向着恶尸猛地扑了过去!
那是一个半人半蛛的生物,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蜘蛛。
小黑!
准确的说,是小黑和“左诗”的结合体!
因为这蛛人——姑且让我这么称呼,蛛人的容貌,正是左诗的!
“左诗”冷笑:“想要杀他,先打败我!”
说着,五指牵动,一道道的银色织网打开,卷向了恶尸。
左诗也是恶尸,西王母的恶尸。
她和我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同命蛊纹”。
看来,她是感觉到了我的危险,所以通过同命蛊出现,降下真身,来帮助我的。
恶尸抬头看着“左诗”,呵呵一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没想到,你已经获得了蛊神的传承。”
左诗根本没有搭理恶尸的话,抬手便攻。
我不禁有些苦笑:老婆大人,就算你杀了恶尸,那我,也被噬血魔刀给吸成白骨了。
左诗毕竟和我拜堂成亲,在我的心中,我一直认可她就是我的老婆。
正当我觉得自己要死的时候,另一个生物,也从空中落了下来,掉在我的身上。
是饕餮。
饕餮出现在我的胸口,猛地一串,窜到了我的后背,然后一张口,咬住了噬血刀。
随即,我感觉到胸口一阵剧痛!
饕餮居然直接从我的后背穿透过来,将噬血刀连带我的心脏,整口吞下!
嗤!
一声轻响,它已经从我的胸口探出头来。
我顿时感觉,噬血刀对我精血的吞噬,停止了。
“好样的。”我伸手摸了摸饕餮的脑袋。
饕餮蹭了蹭我的手掌,四只眼睛轮番转动,忽然传递给了我一丝意念。
那是一种很悲怆的意念!
它告诉我,它不能再守护我了,它想要睡觉。
想要和千年前一样,一睡,一千年!
我心里觉得不妙,连忙抬起饕餮的头,却发现它的身躯,正在缓缓的发生改变!
饕餮的形状慢慢消散,就好像分解一般,化作一道道的黑气,直到最后完全消失,露出里面的一把刀。
噬血刀。
已经变成了漆黑的噬血刀。
噬血刀的刀柄上,隐隐可以见到一个狰狞凶兽的脑袋,正是饕餮的模样。
噬血刀和饕餮,已经融为一体,变成了一把新的武器。
我想起了神农氏族长与我讲过的,关于蚩尤的兵器魔刀虎魄的故事。
他的战虎为了救主人,吞食了魔兵,与其合二为一,形成一把新的武器。
而现在,饕餮为了救我,居然……也牺牲了自己!
我忽然有种悲从中来的感觉,手指摸着噬血刀的刀柄,能够感觉到,那里传来的熟悉意念。
饕餮没有死。
它是四大凶兽之一,它不可能死。
它只是,睡着了。(未完待续。)
第1001章 火麒麟之心
第1001章火麒麟之心
我握着这把刀,能够感觉到,刀与我传来的心意相通。
这把刀,是饕餮化成的。
饕餮吞食漫天散仙的诸多法宝,它身体的承受能力,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
或许,它可以继续吞食散仙级别的法宝,但噬血刀,却不是它能够吞噬的。
噬血刀,是除了虎魄外,东王公随身携带的三件兵器之一,单论级别,最起码也是金仙级别的。
我甚至猜测,已经超越了金仙。
因为,东王公本身是太乙金仙,那法宝也应该是太乙金仙级别的。
所以饕餮在吞食噬血刀的时候,无力完全吞噬,只能以身化刀,将其包裹在里面。
我相信,假以时日,饕餮一定能够将噬血刀给消化掉,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只是这个时间,可能需要百年、千年,甚至万年。
……
一阵天旋地转的感觉,传递到我的身上,我吐出了一口鲜血。
胸口一阵剧痛。
饕餮虽然帮我拔掉了噬血刀,但附带着,它也吞掉了我的心脏。
因为心脏,是噬血的源头。
我苦笑:七百年前,饕餮就吞过我的心脏,七百年后,这一幕又重现了。
照这样看,七百年前饕餮吞食我心脏,只怕也是为了救我。
只是,失去了心脏,“人”还能活么?
僵尸可以,人不行。
人无心,则死。
这可真是……
难道我命中注定,今天逃不过这一劫?
我握着噬血刀,有种回天乏力的感觉。
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了一个意念。
意念,就从我的身边传来。
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我俩,做个交易,怎样?”
“交易?”我勉强回头,终于见到了声音的来源。
是火麒麟。
“我的金丹被取走,躯体正在以百倍千倍的速度衰老,半刻钟后,就会完全死亡。”
“我知道。可我,也救不了你。”
“可我,能够救你。”
火麒麟的声音,通过意念传入我的脑中:“你已经成功练成炎神咒,你可以接受我的心脏。我的躯体虽然衰老,但我的心脏,是我一身精血的凝聚,至少在躯体完全毁灭前,它不会出事。”
哦?
火麒麟的心脏?
“你想要什么?和我……共享身躯?”我笑着,问。
“不。”火麒麟否决了我的这个猜测:“我的记忆,没办法通过心脏传承。我只希望你,帮我报仇,帮我夺回金丹,送往汤谷埋葬。”
帮它报仇?
也就是说,帮它杀了邪剑仙,并摧毁火麟剑。
“汤谷?在什么地方?”
“汤谷,是日出之处,你能找到的。”火麒麟的语气,渐渐衰弱:“我不行了,你如果答应的话,就赶紧过来,取出我的心脏吧。”
“好。我答应你。”
它的这个要求,看起来并不难。
汤谷虽然我没听过,但西王母肯定知道,到时候问问西王母就行了。
我强撑着,挪步过去,每一步,都几乎要用尽全身的力气。
一共七步,我终于爬到火麒麟的身边,挥手一刀,切在它的胸口。
它的金丹遗失,躯体衰老,早就不再是刀枪不入的身躯。
手一伸,火麒麟的心脏,已经被我挖出,捧在了手心。
这时候,火麒麟看了我一眼,最后的一道意念,透过我的手掌,传递给我。
“以火麒麟之血,你我立下血誓,你只要接受我的心脏,就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如若不然,你将全身血液沸腾而死!”
这是一个血誓。
火麒麟立下的单方面血誓,对着精血的禁锢。
只要我接受它的心脏,那血誓便生效了。
随着最后这道意念发出,火麒麟的身躯,终于烟消云散,变作一团火焰,消融于大地。
但我手掌中的这枚心脏,却生机勃勃,丝毫没有衰老的迹象。
我已经别无选择。
一咬牙,火麒麟之心,便送入了我的胸膛。
炎神咒迅速运转,让火麒麟之心,与我的身躯融合。
同时,空中传来了一股青烟,血誓的规则,已经产生。
以心脏立誓,这个血誓,只怕是所有血誓中,最有效的一个誓言吧?
一股股新鲜的血液,透过火麒麟之心,传递到我的身体里,让我之前因为噬血刀而干瘪下来的躯体,重新恢复了活力。
好强大的心脏!
这颗心脏在我的身体里种下后,我清晰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变得滚烫起来。
而炎神咒也因此获得了极强的增幅,比起我自身修炼,增加了百倍不止!
精血,是修炼的根本。
这炎神咒与火麒麟之血结合,从本质上来说,已经和当年的火神祝融,达到了同一个层次。
因为火麒麟本身就是融合了祝融的精血,炎神咒同样也是祝融的修炼法门。
“轰隆!”
整个大地,都在晃动。
太极晕轰然碎裂,朱二毛手里抓着一截金光闪闪的东西,哈哈大笑着飞了出来。
同时,在他的身后,传来芒童的咒骂声:“阴险小人!”
看样子,是朱二毛把芒童给阴了,独自夺取了龙脉。
我握着噬血刀,站了起来。
一见到我,朱二毛二话不说,挥手一甩,定海圈就从他手中脱手而出,向着我砸来。
夺到龙脉后,他剩下的事,就是吞噬三尸,从而恢复天帝的本体法力。
我胸中火麒麟之血涌动,炎神咒催发,顷刻之间,双眼中,已然亮起两点火光!
而我的头发,也因此变成火红一片,狂暴至极。
挥手,刀出。
我握着噬血刀,以刀为剑,刀气纵横,一连挥出三刀。
当剑术到达剑仙境界的时候,便能够发出剑气。
我已经能够发出刀气,火焰般的刀气。
我三刀挥出,第一道刀气击中定海圈,将其弹开,第二道、第三道刀气,直直扑向朱二毛,要将他拦腰斩杀。
朱二毛根本没想到,转眼不到,我居然就已经这么牛逼,大惊失色,身体迅速一晃,化作一股清风,躲开了我的两道刀气。
但他人虽然躲开了,手中的龙脉却没有躲开。
只听得“唰、唰”的两声,那截金光闪闪的龙脉,已经被斩作三段,飞起在空中!
没等朱二毛伸手去抓,后面的洞窟里,芒童已经窜出来,一手抓住了一段。
“啪!”
我一伸手,也抓住了一段龙脉。(未完待续。)
第1002章 穷奇
第1002章穷奇
朱二毛身影晃动,也握住了一段龙脉。
至此,金色的龙脉一分为三,分别落入了我、芒童、以及朱二毛的手中。
龙脉的本体,就像是某种动物的脊椎骨,弯弯曲曲,握在手中,发出温暖的气息。
我左手握着龙脉,右手握着噬血刀,目光落到朱二毛的身上。
朱二毛看了芒童一眼:“芒童,你我联手,先杀姜四,夺下他手里的……”
他话音未落,我趁势而发,催动炎神咒,红发鼓动,犹如魔神一般,再度发起刀气。
刀芒斜飞,一道接着一道,犹如狂风暴雨,对着朱二毛席卷而去。
朱二毛握着定海圈,左遮右拦,但我刀法入神,他根本招架不住,只能连连后退。
“芒童!你还不出手!”朱二毛大声喊道。
芒童冷哼一声:“你骗了我一次,还想骗我?”
说完,他祭起手中玉笛,对着朱二毛就打。
眼见局势不对,朱二毛当下不敢再战,身影晃动,催动纵地金光之术,化作一道金光,向着空中飞去。
芒童见朱二毛跑了,也是身影晃动,施展开纵地金光之术,化作金光追去。
我没有追击。
咳咳……
主要是,我还不会飞。
炎神咒虽然厉害,但那只是一门修炼神通,类似于武学里的“内功”,而飞行,则类似于“轻功”。
这些神通,还得学习才行。
我试了试,发现不论是龙脉,还是噬血刀,都没办法放入黑戒中。
这两样东西的级别,已经超越了黑戒承载的等阶。
不过还好,我毕竟学过二十年的武学,以及当了二十年的僵尸,会“跳”。
僵尸特有的跳跃之术。
所以这时候,在炎神咒的催动下,我以炎神咒法力代替尸力,一跃而起,也能跳起数米的高度,在墙壁间呈“z”字形跳了出去。
整个山洞中,还有熊熊的火焰燃烧,只不过这时候,这些火焰对于我来说,不但没有伤害,反而让我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我提着噬血刀,撕掉身上的一片衣服,将龙脉给包了起来,背在背上。
外面的金霞衣已经被我完全吸收,不留任何痕迹。
金霞衣的下方,穿着瑶池金宫为我专门制作的仙衣,材质极佳,传说中也是水火不侵的宝物。
但这一次,仙衣没能抵御住火麒麟身上的火焰,被烧得到处都是窟窿。
还好黑戒之中,多放了两套衣服备用。
我拿出备用衣服来穿好,向着外面走去。
通道里面遍布蛛网,即便是在火焰的灼烧下,这蛛网依旧没有被烧毁。
是小黑的网。
现在小黑被左诗“神降”,小黑就是左诗。
她和恶尸,看来是出去了。
我紧跟往前。
在我的身前身后,石块纷纷落下,显然,这山要坍塌了。
我加快了脚步。
没走几步,在我的前方,就有几个身影拦住了我的去路。
为首的是一个和尚,身穿袈裟,手持念珠的和尚。
元空。
我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见到元空。
在元空的身边,还有一个人,正是毒神唐怡。
唐怡的身后,跟着七八个人影,正是之前她的手下,那些中了尸毒的女人。
而这时候,这些女人纷纷尸变,浑身已变成绿色,犹如绿云一般笼罩着她们,一看就是剧毒无比的僵尸。
地上还有一些支离破碎的尸体,应该是那些女人在诈尸之后,被左诗给解决的。
见到是我,唐怡和元空都是一愣,唐怡当即问我:“朱二毛没杀你?”
元空摇了摇头,示意唐怡不要罗嗦:“别跟他废话,他一身的法宝都已经失去,两个护身的灵兽也离开,现在正是杀死他最佳时机。”
听到元空的话,唐怡立即挥了挥手,在她身后跟着的七八只毒尸,当即对着我猛扑过来。
我握住噬血刀,运转炎神咒,挥刀发出刀气。
“嗤!嗤!嗤!……”
几声轻响之后,几只跃起扑向我的毒尸,纷纷从空中跌落,化成了绿烟。
我活动了一下手指:刀气这种东西,还真是好用。
“你……?”见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几只毒尸解决,唐怡和元空两人的脸色都变了。
两人对望一眼,显然与朱二毛同样的震惊:怎么个把时辰的功夫,我就已经变得这么厉害?
我没有理会他俩的震惊,而是把目光落到元空的身上,弹了弹刀锋:“你就是四大凶兽之一的穷奇吧?”
“呵呵。”听到我的话,元空忽然笑了,然后点头:“没错,我就是穷奇,没想到,居然被你猜到了。”
这事情很明显。
刚刚出现在熔火洞中的存在,唯一现身后还没有露面的,就是穷奇了。
所以我断定,元空就是穷奇。
没想到,这四大凶兽之一、凶名满天下的穷奇,居然藏身会在佛家的凌云寺中。
而穷奇,也是我唯一见到的一个能够化作人形的牛逼妖兽!
“我要杀你,不为长生。”元空看着我,居然宣了一声佛号:“只为,早日结束这一场杀劫,免得生灵涂染。”
说完,元空忽然往前一步,一拍自己的脑袋。
他那颗光秃秃的脑袋,立即变得四分五裂,犹如花瓣一样的绽放开,露出里面犹如钢筋铁骨构成的一个爪子,向着我迎面抓来。
“免得生灵涂染?”我冷笑:“什么时候,四大凶兽,也变得这么慈悲为怀了?”
口中虽然说着,手中却不停歇,噬血刀一拉,刀气发出,斩向了元空抓来的利爪。
刀气击中利爪,居然火星四溅,没有将其斩断。
这个利爪,必然是穷奇最为的拿手本领,类似于饕餮的巨口。
爪子对着我抓来,我手中运起炎神咒,挥刀一架。
炎神咒发出火焰之力,透过噬血刀传递到利爪的上面,一声轻响,我和穷奇同时后退两步。
哦?
看样子,从力量上来说,我俩不分伯仲。
这让我对现在力量的评估,有了一个较直观的认识。
随即,我应身而上,展开刀法,劈向了穷奇。
刀便是剑,剑犹如刀,我剑术已达人所能领悟的巅。峰,几乎毫无破绽,现在用来施展成刀术,同样没有破绽。
既然力量无法压制穷奇,那就用技巧和招式。(未完待续。)
第1003章 蜀山
第1003章蜀山
正如我所料,在刀气的封锁下,穷奇只能节节败退。
在融合了饕餮躯体后,噬血刀已经是无坚不摧,即便是穷奇,也不敢用身躯硬接我的刀气。
毒神更不用说,我运转炎神咒,身体表面有一团火光扩散出来,不论她使用什么毒,都没办法进入我身体的三步之内。
这种火焰,倒是有点像金仙境的“领域”了。
不过这个时候,我没有细细去研究。
“走!”穷奇给毒神打了个招呼,相互望了一眼,然后纵身便跑。
只见泥土翻滚,两人已经借土遁术,远远离开了通道。
法术,正是我的软肋。
不论是纵地金光之术,还是五行遁术,我都没办法阻止。
白竹说过,对付土遁术,要使用天罡三十六术里面的“指地成钢”,我觉得,我现在既然学了炎神咒,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学学那天罡地煞的法门。
走出通道外,发现整个乐山大佛,已完全崩塌。
凌云寺陷入一片火海中,火光冲天,数十里地都能见到。
我叹了口气,熄灭身上的麒麟火,收起噬血刀,眼珠和头发也恢复成了正常的样子。
左诗追恶尸去了,芒童追朱二毛去了,邪剑仙炼成火麟剑后,也先行一步,毒神和穷奇也被我打跑,我成了最后一个出山洞的人。
我的背上,还有一截龙脉。
还有我的胸口,跳动着火麒麟的心脏。
我必须找到邪剑仙,夺回火麟剑,帮火麒麟完成心愿。
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别说,火麒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它的夙愿,我一定要帮它完成。
……
我在凌云寺的外前,等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有等到左诗回来。
我本来是打算,等左诗回来后,我问她是不是要夺取龙脉,如果是的话,我就把我手中的这节龙脉拿给她。
但随着我等待的时间加深,我才发觉,手背上的蛊纹,正在渐渐的变淡。
那是远离本命蛊的征兆。
说明小黑,已经距离我很远了。
左诗并没有遇到危险,但她控制着小黑,远离了我。
她不想见我?
还是,其他的原因。
我不知道。
我只能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决定不想这件事情,去做另外一件事情。
邪剑仙,是蜀山剑阁里的高手。
这里是乐山市,属于四川,蜀山,同样也是四川境内。
那就,先从蜀山开始吧。
我要找到蜀山剑阁,拿回火麟剑。
……
凌云寺的变化,自然也引起了人类的注意。
特别是那声龙啸和梵音,传遍了这方圆数百里,人人都能够听入耳中。
在不催动炎神咒的情况下,我的模样和常人没什么两样,所以很快就融入了人类的城市,打听到蜀山的具体位置。
我本以为,还需要费些力气,找两个散仙斗一斗,才能打听到蜀山消息的。
却不想,我随口一问,便问出了蜀山的位置。
“兄弟,你是去蜀山拜师学艺的?”卖早餐的老板见没什么生意,索性坐到我的旁边,问我。
令我惊讶的是,人口越密集的地方,恢复起来也就越快。
这不,乐山市这么大个城市,现在却被管理得井井有条,就连早餐摊子都有了。
只是吃早餐的人很少。
我本来只是随口一问,不指望从老板这得到答案的。
这时候听老板回答我,我便顺着他的话回答了下去:“是的,我去蜀山拜师。怎么,拜师的人很多么?”
老板是个五十来岁、乐呵呵的大叔,听到我的问题,他哈哈一笑:“男人嘛,谁没有过剑客梦?我小时候看武侠小说,还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行侠仗义呢。
上次僵尸围城,蜀山来了那么多的剑仙,一个个站在宝剑上飞来飞去的,帅爆了。要不是我太老,我都想要和你们年轻人一样,去蜀山拜师学艺,练成剑仙呢。”
哦?
听他的语气,显然蜀山剑仙,曾经下山过一趟,协助人们抵挡过僵尸。
我笑了笑,连吃了三大碗麻辣面,这才抹了抹嘴,给了老板一角银子,顺着老板告诉我的方位走去。
人类总是能够最快的适应环境,几个月下来,金银当作交易结账的方式,已经在各地流通。
按照白竹的说法,我这种有事没事就吃人类食物,是没办法修成仙体的,注定只能是肉。体凡胎。
谁让仙体本身就是“不食人间烟火”呢。
凡胎也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打算成仙。
而且,我隐隐有种感觉:当年东王公之所以留下这具身躯,只怕很大的可能,就是让我做回“人”。
从活尸到醒尸再到魑尸,本身就是由僵尸一步步变成“人”的过程。
这里面,又有什么秘密?
……
蜀山很大,很高,高。耸入云,抬头望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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