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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凶-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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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块木牌拼合,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效果出现,也不知这木牌到底有什么用。
我将木牌收起来,放入金丝楠木棺中,既然花满楼说这东西对我有用,那便收起来,又不占地方。
收好鬼木牌,我转身就走。
“喂。”槐树精身形一晃,跟在我的身边:“带我一起走。”
我扫了她一眼:“你不是一棵树么?古话说【人挪活、树挪死】,你根在这里,还能去哪里?”
“没事没事。”槐树精摆摆手:“我的根,早就被人挖走了。”
429。第429章 槐树精
在杜江的故事里,槐树村曾经来过一群人,将槐树的根部挖走了一段,正是这件事情,造成了苏羽、春花、小莲这一家三口的悲剧。
同样,也间接造成了全村的灾难——虽然幕后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杜江为了炼制尸丹鬼丹而做的手脚。
我有些好奇的问槐树精:“那你怎么没有与你的根在一起,反而独自留在了这里?”
“因为,我想看看,这段悲情爱恋的结局。”槐树精说着,对着身后一挥手,那口古井,便消失了。
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般。
她再对着前方一挥手,前方风沙席卷,之前杜江带我见到的那口井,也消失了。
整个槐树村,渐渐被风沙遮掩,所有的断垣残恒,慢慢被掩盖起来,化作了历史的尘埃。
也许,多年以后,会有真正的考古学家,来到这个地方,看一看这个莫名消失的村庄吧。
我想着,大步往前走去。
路,还得一直走。
在我的身边,槐树精一直跟随着:虽然她有时候会莫名其妙的去跟一棵白杨树说话,又会去抚…摸一些老的树根,然后叹息,但她总能够找到我,身影一晃,便会回到我的身边。
从她的语气可以听出来,这是一棵千年槐树精。
千年槐树精,与白骨夫人、血曼陀罗是一个级别的存在,虽然这槐树精有些“不务正业”,喜欢研究人类的爱情,可本事也应该比那二位差不了多少。
至少我感觉,她的“瞬移”,可比花满楼和墨重的缩地成寸牛逼多了。
边走的时候,槐树精就老是想着套着我的话,想知道我在相思井中到底见到了谁。
我自然不能随她的愿。
既然是千年树妖,她根本就不怕什么阳光一类的玩意儿,再说了,树本来就需要光合作用的好不好。
和树妖在一起,最大的好处,那就是不愁没吃的。
不管是饿了还是渴了,只要随便找到一棵树,哪怕只是一棵枯木,她只需要摸一下,那树便会生机勃发,然后枝繁叶茂,从上面结出各种各样的果子。
什么苹果、梨、桃子、杏、梅等,只要是树上能够结出来的果子,那都是应有尽有。
我很好奇的问她,她一棵槐树,怎么能变出这么多的水果。
槐树精告诉我啊,在她千年的时光里,人类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找各种各样的水果来拜祭她,所以久而久之,她也就熟悉了这些水果的特性,从而能够摘来。
“摘?”我奇怪于她的称呼:“难道,这不是你变的?”
“当然不是。”槐树精指了指远处:“这天地间,万事万物,那都是有法则控制的,不论是谁,都得遵循这法则。
所以,一些东西,必须有,才能使用,而不是凭空变化的。我取来的这些水果,那都是千里之外,一片果园里生长的。”
哦?
她的这个说法倒是新异,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槐树精告诉我,其实法力和人力,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是说法力的范围更大、距离更远而已。
比如同样推一扇门,人必须要把手按到门上,才能够推开。
但是用法力的话,那就能够制造出一只“无形之手”,换而言之,就是让你的手臂变得更长,然后能够打开门,仅此而已。
“那,诸如【撒豆成兵】这一类的法术呢?”我问。
“那是规则,就跟之前的那个茅山道士,使用的阵势是一个道理,都是利用天地之气,去激发天地间的规则,从而发生变化。”
槐树精说的很笼统,我大概听明白了一些。
说到这个问题,我问出一个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你既然知道茅山道士要对付整个槐树村的人,你又受他们的供奉,为什么不出手杀了这个道士呢?”
以槐树精的本领,即使她杀不死杜江,那也应该能够赶走杜江的,毕竟千年道行摆在那里。
槐树精听我这么一问,摇了摇头:“同样,这也是规则。”
“规则,有那么厉害?”
“当然了,等你什么时候能够飞天遁地,你就知道,规则的可怖之处了。”槐树精笑着说。
好吧。
这事情我没有多问,槐树精肯定有她的理由。
其实话说回来,没理由又怎样,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我和槐树精一路前行,饿了渴了吃点水果,累了便找个地方休息,也不无聊。
在槐树精的指导下,我开始试着调用尸力,将其转化成法力,用来施展法术。
由于天雷地火留下了很重的内伤,我并不敢过度使用尸力,每次只能调用一点点,在对身体不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去实验。
几天下来,还真就让我摸到了一点门道。
最起码,能够感受到了法力的生成。
另一件让我比较高兴的事情,就是【梦境】在吸收了七只恶鬼的灵魂后,居然让我的龙魂增强了不少。
同样,龙魂的增强,带来最明显的效果,便是御剑诀的距离。
到现在为止,我驭剑飞出,已经可以达到五米的距离了。
只可惜,因为没有修炼法家盗梦门的功夫,我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进出梦境,也没办法构建自己的梦境。
要不然,我还真想看看,人面泥偶和夜叉鬼在吃掉了七只恶鬼后的变化呢。
我们行走的这个位置,虽然还不算真正的沙漠,但风沙席卷下,有时候几乎铺天盖地,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半沙漠与真正的沙漠,界线其实很模糊。
这样一来,最悲剧的,便是迷失方向。
走着走着,发现走了好几天,然后又回到了原地。
是的,这就是沙漠里,最恐怖的地方。
即使以我和槐树精的本事,也没办法完全分辨出方向来——槐树精的速度虽然很快,但如果无法确认方向,那也是白搭。
还好,我们俩在某个地方瞎转悠了四五天后,终于遇到了一队旅人。
这些人骑着骆驼,驼铃声远远便传入了我们的耳中。
在以一口袋水果作为交换后,我和槐树精成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随着他们踏上了旅途,并且还混到了一头骆驼当代步工具。
430。第430章 修行之道
槐树精骑在骆驼上,咿咿呀呀的哼着歌,调子很古老,正是之前我听过的,尸煞所哼唱的歌谣。
令我万分好奇的是,我们现在所遇到的队伍,居然是一个旅游队!
算上导游,一共有十二个人,人手一匹骆驼,还有几匹骆驼背负着水、食物、帐篷等东西。
正巧,其中的一匹骆驼背上的行李刚好消耗一空,这才空出来让给我们。
我觉得有些荒诞:跑到沙漠里来旅游,这些人可真是吃饱了撑着,闲着没事干。
当然了,因为所处的角度、地位等不同,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也都各不一样,所以想法也有区别。
再说,这里也并不完全是沙漠。
我和槐树精编了个理由:我俩是姐弟,本来是去一个村子做水源调查和植被调查的,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车坏了,不得不下车步行,想要返回那个村子。
结果我俩从早上走到下午,一不小心就迷失在了沙漠里。
没办法,如果不这样说的话,我俩身无长物,连顶帐篷都没,谁相信我们居然能够在沙漠里生存好几天的时间?
这个理由有些牵强,还好这群人并没有怀疑——我和槐树精看起来都不像是坏人,他们简单商议一下,看在水果的份上,一致决定接纳我们俩。
毕竟在沙漠里,水果那可是真正珍稀的东西。
导游是个五十多岁、晒得黑黑的男子,个子不高,看起来瘦瘦小小的,穿着件无袖马褂,戴着顶草帽,看起来很牛仔。
其余的十一人,基本上两人一队,只有一个约莫三十多岁、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壮汉,是独来独往,其余人也都有些怕他,不敢和他接近。
剩下的五对人里,分别是一对看起来六十来岁的老夫妻;一对明显大学生情侣模样的小年轻;一对三十多岁、浑身金光闪闪尽显暴发富气质的中年夫妻;还有两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为一对;以及两个带着大墨镜的男子,看起来有点像父子。
槐树精骑在骆驼的背上唱着歌,我老老实实的帮她牵着骆驼——倒不是她不让我坐上去,而是导游说了,这骆驼只能坐一个人。
好吧。
反正骆驼的速度也不快,我还跟得上。
我们一边走,其中一个带着墨镜、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一驱身下的骆驼,凑了上来,一边啃着手里的梨,一边舔着脸问槐树精:“姐姐,歌唱的不错哦,有没有兴趣当个网红歌星?”
“网红歌星?”槐树精表示不太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她接触的,大多都只是村民,而且还是二十年前的村民,哪里知道什么网红歌星?
“是啊。”小年轻把墨镜一摘,露出一张看起来有些玩世不恭的面容:“我的公司,就是负责这个的。”
这小伙子的面容看起来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面熟。
似乎,我曾经在报纸上或者电视上见过他,只是一时想不起他到底是谁。
好像……姓王来着?
槐树精显然对什么网红歌星不感冒,只是笑了笑,手指无意的对着小伙子身下的骆驼一挥,随后骑着骆驼就走了。
那小伙子还想要纠…缠她,但是身下的骆驼却忽然不听指挥,任凭他怎么催,都是慢悠悠的不肯上前。
我看得清楚,明显是槐树精施展了某种法术,影响了王姓小伙身下的骆驼。
小伙子搭讪不成功,我的耳边,却隐隐听到了几个声音。
有幸灾乐祸、也有怀疑猜测的。
幸灾乐祸的,是那个土豪男,这时候正压低声音对自己的老婆说:“小王又开始勾搭小…妞了,居然还吃了个瘪,少见呀。”
他老婆不满意了:“你是不是嫉妒别人小王的身份?羡慕他挥挥手就有大把的妞?你想你也去找呀,你敢找,老娘不阉了你。”
男的尴尬一笑,满头冷汗的连说不敢。
至于另外的声音,则是那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子传来的。
显然,她们也在质疑,能够被小王看上,那是多好的机会,槐树精居然会不答应,不理解啊。
貌似换作她们,那肯定是求之不得了。
这个小王,看样子有些身份。
“你们两个小年轻啊,一点生存经验都没。还好遇到了我们,要不然的话,这沙漠里一到了晚上,那可是危机四伏,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
这是槐树精骑骆驼到达那一对老夫妻身边后,那个老太太正吃着葡萄,一边对槐树精说呢。
要是这老太太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年轻”的年龄,几乎已经有她十几倍的时候,不知道她会有什么感想?
槐树精只是笑了笑,然后问她:“你们二位,成亲好多年了吧?”
她的有些口语习惯,在千年的时间里早已根深蒂固,改不过来,比如说,把结婚叫作成亲。
没办法,以前她可是听了好几百年的成亲,一时半儿的,是没法改。
老太愣了一下,然后洋溢着一脸的幸福:“是呀,我俩结婚结的早,到现在为止,已经五十年的时间,刚好金婚。
想着这一辈子啊,该吃的该享受的,那都享受过了,就决定来这沙漠里看看,也算是不枉活了。”
旁边的老头儿,也嘿嘿笑着,显得有些尴尬。
“金婚?”槐树精的目光扫过两人,眼里露出一丝笑意来。
似乎,她看出了什么。
随后,她便如一个邻家大姑娘般,跟老太很热情的聊了起来。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再加上槐树精化身的女子模样漂亮,倒是很快就跟这个旅行团打得火…热。
让槐树精感兴趣的,只有这对老年夫妻,以及另外的那一对小情侣。
她似乎在分析他们身上的“感情”。
这让我很无语:你一个树精,不好好的修炼法术,去研究这些人类的东西做什么?
当然了,之前槐树精也与我说过,不论是人是妖,只要修炼,那都需要找到自己的“道”。
只有悟出自己的“道”,才能够真正进入修行的境地。
我不太明白这个“道”的含义,反正她的道,估计就是什么感情爱情之流。
要不然,她也不会弄出个什么“相思井”来。
时间一晃,便到了晚上。
431。第431章 鸣沙
大漠的气候,白天和晚上是明显的两个极端,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则冷的要死。
我们找到了几棵枯死的胡杨树,在旁边安营扎寨,扎下了帐篷。
帐篷有两个,男士一个,女士一个,并没有按小对分开住。
骆驼就被安放到帐篷的旁边,拴在了一起。
根据那个导游的说法,按照我们的前行速度,离开这个沙漠,大概需要四到五天的时间。
也就是说,可能要在沙漠里度过三到四个晚上。
帐篷搭好后,所有人聚集到一起,用随身携带的汽油点燃火,并煮了一锅浓浓的粥,拿出一些咸菜来,沾着粥吃。
甚至,还有准备一点酒,一人倒了一小口。
这些家伙,果然是来旅游的,准备的太充分了,让我叹为观止。
槐树精并不吃人类的食物,所以我毫不客气将她那一份也送到了嘴里,这几天下来天天吃果子,可淡死我了。
为了防止被其他人见到我抢夺“可怜小姐姐”的食物,我俩还特意离开了帐篷,躲到了胡杨树的后面。
我吃的开心,槐树精却靠在胡杨树上,皱着眉头,似乎在思索什么。
“怎滴?”我一见她的情况,还以为她与人类在一起生活有些不习惯:“是不是不喜欢和他们一起行走?还是说,姓王的那小子太骚扰你了?”
那姓王的小伙子显然很看重槐树精,不停的过来跟她搭讪,一口一个美女姐姐的叫着,极力想劝她当网红。
我担心那小子把槐树精给惹毛了,她可是千年树精,真要有个不高兴的,随便施点小法术,那都能让这些人吃不了兜着走。
“不是,那小伙挺可爱的,只不过风…流债太多。”槐树精笑着,摇了摇头:“…乳…臭未干的小子而已。我现在思考的,是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槐树精的目光落到远处的帐篷上,语气里居然有一点不太确定的感觉:“我觉得,这群人可能有问题。”
“哦?”我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什么问题?难道说,他们是鬼?”
不应该啊,沙漠里的太阳这么烈,什么鬼能够顶住?
“不。”槐树精摇了摇头:“你想多了,我的意思,不是他们本身,我在他们的身上,好像感觉到了一点【规则】的力量。”
规则?
关于这种力量,之前槐树精也告诉过我,说只有大概到了她那个级别的存在,才能感应到规则。
换句话说,我这种存在,连规则的门槛都摸不到呢。
我一下子惊住:“难道说,他们中间,有人居然跟你一样,也有千年道行?”
“不是。”槐树精摇了摇头:“有人过来了,这事情先放下。记住,凡是涉及到【规则】的,能不插手,尽量不要插手,免得被牵连。”
我点点头,懂了她的意思。
她是告诫我,不要过多干预这些人的事情。
很快,小王就出现在槐树精的旁边,手里捧着两个高脚玻璃杯子,里面装着红色的液体,从气味上来说,应该是红酒。
真难为他,在沙漠里行走,居然还会带着这玩意儿。
小伙子直接无视了我的存在,将手中的酒杯一举,用一种很优雅的手势递给槐树精:“小白姐姐,来,八二年的红酒,陪我喝一杯?”
既然入了人世,槐树精自然不能叫做槐树精,所以她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作小白。
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小猫小狗的意思。
小白人如其名,肌肤雪白,即使经过好几天的风吹日晒,也依旧没有半点变化。
对于我来说,觉得这个很正常,一个道家的“净衣咒”就可以达到,但是对于凡人来说,却觉得很神奇了。
所以在小白笑眯眯接过小王手里的红酒后,小伙子便开始施展他的撩妹手段,先从化妆品开始:
“小白姐姐,你的皮肤真好,这沙漠里的太阳这么大,万一晒坏了可不好,刚巧我那里有点朋友从韩国带回来的防晒霜,要不要来点?”
我:……!
这家伙,看来还真是情场老手的样子。
怪不得小白说他风…流债多的很。
我没有理会他俩,转身离开——我并不担心小王把小白怎样,一个千年槐树精,任凭这小伙子再厉害,也肯定不是她的对手。
转过身,我就见到,在骆驼的旁边,跟小王一起的那个男子,正带着墨镜,跟标枪一样的站在那里。
原先我还以为他俩是父子,后来才知道,原来这货是小王的保镖。
我对保镖点点头,保镖很冷酷的没有搭理我。
不搭理算了。
我很快就回到了帐篷里,听他们三三两两的吹了一些牛,说的都是一路的趣闻,沙漠里环境的恶劣,等等。
我跟他们并不是太熟,插不上话,只能默默的聆听。
没过多久,小白也回到了帐篷边。
大家围成一个圈子,说了一会儿话后,天色便完全黯淡下来,红月当空,整个世界变成了冷飕飕的。
这个时候,应该是回帐篷里休息了。
便在此时,却只见那个导游侧着耳朵听了听,告诉我们:“大家注意点啊,又要开始【鸣沙】了。”
我听不太懂“鸣沙”的意思,但见几人立即竖起了耳朵,将耳朵贴到了沙地上,我也学着他们,做出聆听的姿势。
似乎,这沙漠里会发出什么声音?
但过去了好一会儿,我却什么也没听见。
抬头望去,却只见好几个人都贴在沙地上,脸上露出如痴如醉的表情。
只有那个独来独往的壮汉,与那个保镖两人没有聆听。
保镖这时候正端坐在小王的身边,身子坐得笔直。
而那个壮汉这时候口里吊着一根烟,正在那里吞吐着烟圈。
我拍了拍小白,对她投以一个询问的眼神。
只见小白也是摇了摇头,一脸疑惑,不知道这些人在听什么。
奇怪!
难道说,他们能够听到,我们却听不到?
这不应该啊。
单论听力来说,这些人类再厉害,那也不可能赶得上我,更别提与千年槐树精相比了。
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似乎在听一种极其美…妙的音乐,如痴如醉,极为享受。
难道说,只有“人类”,才能够听见?
432。第432章 死人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这些人才满脸满足的从地上坐起来,纷纷称赞这次演奏的真好。
这可真是见了鬼了,从小白的眼神可以看出来,她明显也是什么也没有听见。
我不敢直接说我没听见“鸣沙”,担心被这些人类当作异类,便换了一个话题,悄悄问旁边看起来很有钱的土豪:
“老哥,这鸣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见我虚心请教,土豪哥表示很受用,便给我解释起来:“你刚才应该也听到了那个音乐吧?”
我不好意思说没听见,只能含糊的点点头。
“是不是很美…妙?”土豪哥一脸陶醉的问我。
我再次点头。
“根据导游的说法,这是沙漠里的一种奇怪现象,据说跟大海里的海市蜃楼差不多,只不过海市蜃楼出现的是图案,而鸣沙却出现的声音。”
土豪哥很惊叹的说着:“导游说啊,这声音来自万里之外的海上,据说那里有美人鱼在礁石上唱歌,声音经过一种奇妙的反射,就会出现在沙漠里,然后可以被我们聆听到。”
哎哟我去!
竟然是美人鱼的歌声,这可够牛逼的!
要知道,美人鱼这种生物,喜欢在夜里坐在礁石上唱歌。
据说她们哭泣时,眼泪落到水里,就会变成珍珠,歌声优美动听,往往能够让过往船只上的船员沉醉其中,然后不知不觉就撞上礁石。
一边说,土豪哥一边还很满足的叹了口气:“能够再一次听到美人鱼这优美的歌声,哪怕现在死,我也满足了,太动听了。是吧,老婆?”
说到这里,我很清楚感觉到,他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一种极其古怪的笑意!
就好像,那种舒服到极点的表现!
他眯着眼睛,笑意从脸上出现,嘴角都扯起了极度扭曲的弧度,不知为什么,总给我一种很古怪、有种颤栗的感觉!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能想象,人类居然也能发出这种笑意来。
土豪哥的老婆白了他一眼:“那你是不是还想去睡美人鱼呀?”
土豪哥从极度憧憬的状态里马上恢复,满脸冒汗,连称不敢。
这货挺怕老婆的。
见他说的好听,让我都产生一种想要聆听的想法了。
我不禁问他:“大哥,这鸣沙,你们听过几次?”
“昨晚就听过了一次,今晚已经是第二次,要是运气好,说不定可以一直听下去呢。”土豪哥嘿嘿笑着,表示很期待。
随后,大家分开帐篷睡觉,男的一顶,女的一顶。
而土豪两夫妻,也相互“木啊”了一下,然后分开。
导游有些抱歉的递给我一小张毛毯,说并没有多余的睡袋,让我克服一下。
这要是个普通人,那显然够受的,毕竟就算有帐篷,气温猝降下,一块小毛毯肯定不够御寒。
对于我来说嘛,倒是问题不大。
我笑着接过毛毯,谢了导游的好意,将其裹在身上。
一天的劳累中,帐篷里很快就此起彼伏的响起了鼾声。
我闭上眼睛,在青玉戒指的影响下,也快速进入了沉睡状态。
当然了,夜里并不安宁。
不时有人起夜出去撒泡尿什么的,或者有人半夜说梦话,磨牙各种。
甚至,我还隐约听到土豪哥在睡袋里的笑声。
笑声过后,似乎又隐隐哭泣了起来。
反正乱七八糟的。
到了后来,我实在被折磨的没有办法,便用毛毯捂住了脑袋,勉强应付过去。
第二天一早,大家陆续起来,各自吃东西的吃东西,收拾的收拾,准备赶路。
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的是,所有人都起了,差不多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唯独土豪哥没有起。
这一下,土豪哥的老婆可不干了,她跑进帐篷,揪着土豪哥的睡觉就吼道:“起来了,还睡,跟猪一样……啊!!”
随后,她的一声尖叫,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只见她松开睡袋,微颤颤的伸出手,有些不敢肯定:“大……福?大福!”
“大福,你怎么了?”
她的怪异举动,让大家很快就聚集过来,只见睡袋打开后,土豪哥躺在里面,脸上带着一种很怪异的表情,一动不动,僵硬至极!
睡袋一打开,一股尸气弥漫出来,我知道,这人已经死了!
之所以说他怪异,是因为这时候在土豪哥的脸上,居然浮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情来:以鼻梁为界,一半脸上是极度恐惧的表情,一半脸上,却是高兴到了极点的表情!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难以想象,这两种表情,怎么可能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的!
这时候,导游经验丰富的走上去,用手指试了试土豪哥的鼻息,然后又伸出手指,抓起他的手腕,按了按。
随后,便摇了摇头。
“这是怎么回事!大福,大福!”土豪哥的老婆这时候切斯底里的吼叫了起来,一把扑在土豪哥的身上,手脚瘫软下去。
显然,男人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
这事情让场面有些乱,那几个年轻人惊叫不已,貌似第一次接触死人的事情,纷纷缩到一边。
那一对老夫妻有些感概,过去安慰土豪哥的老婆。
最淡定的,便是壮汉、导游、和小王的保镖了。
壮汉的脸上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导游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保镖则笔直站在小王的身后,仿佛恒古不变。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分析土豪哥的死因。
导游简单看了看,便给出一个结论:因为情绪过于波动起伏,死于心脏病。
他说,在他这些年的导游生涯中,这样的事件,起码出现了五起,大多数都是事主自身心脏有问题的,然后旅行途中见到大山、大漠、大海等,出现严重的情绪波动,导致心率不稳。
这时候,土豪哥的老婆也证实了导游的猜测:土豪哥确实是有心脏病。
既然死因确定,也就没什么好说的。
导游给了土豪哥老婆三个方案:第一,带着土豪哥的尸体一起走,但是路程遥远,还剩三天时间,在大漠这种气候中,极可能会恶臭腐烂;
第二,就地掩埋,说白了,也就是弃尸,毕竟沙漠里,埋了以后也找不到地点;
第三,火化后带着骨灰离开。
433。第433章 第二个
显然,最折中,也是最人道的办法,便是选择火化,然后带土豪哥的骨灰离开。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老婆居然选择了第二个办法——也就是,将土豪哥的尸体埋葬在沙漠里。
这?
对于这事情,我有些不太理解,但别人是夫妻,必须尊重她的决定。
于是,导游现场拍摄了照片,录了录像,算是做了证据,我们便将沙子刨开,将土豪哥埋在了胡杨树下。
本来还有一个方法的。
我可以将金丝楠木棺借给他们,将土豪哥的尸体装进去,金丝楠木棺寒暑不侵,尸体装进去也不会腐烂,找头骆驼就能拉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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