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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神话-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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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毫无难度地,萧去病一把把那人拉下马来,那人想要抽刀,然后又被卸了两只手腕。另外两个骑士其中一个的刀子这时已经砍了过来,被萧去病差之毫厘地捏住刀背,然后把他像第一个人那样从马上拉下来,卸了两只手腕。就听地上两个喊了两句什么,在马上那名骑士就飞快地打马跑掉了。
“哼,算你识相。”萧去病拍了下手,发现手有点黑,于是打开背包拿了包湿纸巾出来,顺便拿了瓶跌打酒,一边把手擦干净一边笑呵呵对地上那两人说道:“大哥,玩得挺投入啊,入戏了都,还敢动刀子,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吗?”
“嶂援!欗%揅硩葕ij啈……”
“说的什么?听不懂啊,请说普通话好吗?”萧去病一边说着话,一边帮两人把手腕接上,然后搽上跌打酒按揉。
弄好一个,正在帮第二个按揉的时候,大队人马就到了,萧去病这下有些蒙了。
“拍戏么;还是唐朝的戏?那什么,刚才的事是个误会!”萧去病决定还先开口的好。他心里想着,刚才那三个听不懂普通话,可能是剧组请的少数民族演员,现在这么多人,肯定有能听懂普通话的吧。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群人却是互相对视了几眼,那意思明显是说:“喂,你听懂他在说什么吗?”
在另一边,官居中丞的帅哥军官,地看着眼前这个满嘴怪话的胡人(怪人),也是一肚子疑惑。说的什么话?丝毫不像长安官话,但也完全不似胡语,难道是大唐某地俚语,但唐人哪有剪发的?
他这边沉吟不语,他手下将士却没这么好的耐心。前面听说打起来了,现在又看到顾小俊分明被这个胡人抓在手里,正痛得龇牙咧嘴。于是纷纷把刀抽出来,弓箭上弦,对着萧去病怒目而视,大喊大叫。
“胡狗无礼,敢欺我大唐将士!”
“快放了顾校尉!”
“杀了他啊!”
看着他们这么情绪激动,抽刀搭箭,萧去病这才反应过来。我艹,这不是拍戏,这弓箭,这刀枪,这盔甲都是真家伙。还有这些士兵,个个精悍,眼神里透着一股无所畏惧的杀气,一看就是杀过人的,师父跟我讲过的,这些是都真正的百战精兵。还有那杆唐字大旗,也布满了战斗的痕迹。
萧去病一下蒙了,不会是穿越了吧!
萧去病下意识地把手举了起来,不停的摇,声音有些颤抖地喊:“我是汉人啊,有话好好说啊,千万别放箭啊……”
短短一瞬间,萧去病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有想该怎么办才好?有问候老天爷开什么玩笑,也有害怕别死了才好……但最后定格的却是:
“我艹,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一时间,萧去病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
“不是说穿越后,跟古人交流没问题的吗?现在怎么会这样!”
第二章 太极拳,高仙芝
人生之中,有很多的东西,是不可预见的。
比如这一次,事情的发展就完全超出了萧去病的想象。他想不到自己会穿越,也想不到会与唐人与这种方式对峙,更想不到,自己竟无法与对方交流。
萧去病悄悄握紧了拳头,深吸了一口气,让变得有些紧张的心跳稍稍平复些。他突然发现自己胸闷的毛病也没有了,不过还不是高兴的时候,现在要面对的是,眼前的困局,该怎么破?
萧去病心里想着,如果对方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动手的话,是不是要劫持个人质,最好还是领头的。但目前来看,情况也未必有这么糟,一切还要看对方的决定。
于是,不久以后,他就等到了破局的机会:一个军官模样的,把那两个被自己扯下马的骑士叫了过去问话,而上了弦的弓箭也被下令收回箭袋了。
看到自己暂时安全了,萧去病静下心来,竖起耳朵仔细听他们讲话,不敢错过一个音节。就感觉他们说的话有点像闽南语,还有点像粤语,音调很多,腔调婉转曲折,说话像唱歌似得,难道这就唐朝人的口音?
可惜萧去病不会说闽南话也不会粤语,唯一的接触是听过闽南话和粤语的歌,看过粤语电影,但仔细听,再结合当时的语境,也听了个七七八八。
问话很快结束,然后那军官又和两人讨论了几句。萧去病依稀听出他们问的是自己是什么人,那个大坑是怎么回事,因为说到这里的时候,萧去病见他们朝大坑望了一眼。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很是出乎萧去病的意料。
那中年帅哥军官把萧去病叫到了跟前,上上下下端详了很久,好像在思考什么。就见他突然眼睛一亮,抽出刀来。
萧去病全身一紧,心跳不由自主加快,眼睛死死盯着他的横刀。却只见他用刀尖在地上写了四个字:“汝識字否”,原来,他看到萧去病手上跌打酒瓶上写着的三个字。
萧去病笑了,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呢?自己当然识字,而且还识得繁体字。他指了指地上背包,从里面拿出笔和笔记本,然后从上往下用繁体字写道:
“在下萧去病,是汉人,自小多病,后被家师接上山修道,今遵师命下山入世,被师父用法力送到此处,不想遇着将军,请问,今年是哪年?”
“你师父是神仙?”
“师父是道士,在一座我也不知道名字的山上隐居。我三岁被师父接上山,这是第一次下山,故而不识唐音,勿怪。”
“你有何凭据?”
萧去病苦笑一声,心想本来就是瞎编的,能有什么凭据,只要你不让我飞给你看。“你要什么凭据?”萧去病在本子上写道。
那帅哥军官与旁边两人商量了几句,在地上写道:“仙山隐士,必有惊人手段,你为徒弟也应不差,你若能展示一二,我便信你。”
萧去病笑了,好比瞌睡遇着枕头。就在刚才,他精神高度集中,身体的感觉变得异常灵敏。他就隐隐有感觉,自己好像整个人都变了。不但困扰自己20年的胸闷,胸痛的毛病没有了,而且全身上下都好像焕然一新。所有器官,所有组织,都是新的,而且都达到了最完美,最协调的状态。
萧去病心想,也许是自己肉身穿越虫洞的时候,产生了变异或者进化,使得现在整个人达到了非常完美的状态。脱胎换骨的感觉非常好,若不是周围有人,萧去病真恨不得立即打一套拳,再把练武十年学到的通通演练一遍。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稍微活动一下筋骨,就听到身体各个骨节处传来一阵细密的如闷雷响过一样的声音。萧去病一下信心大涨,写道:“那就演示一下拳脚吧,你们谁来?”
帅军官把意思向大家说了,大家一下就兴奋起来。唐人尚武好战,军中更是如此,一个个血气过剩,无处发泄,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打起来。军官也不管,甚至有些鼓励,只要不太出格,过后不许记仇就可。
被称为中丞的军官很快挑好了三个人,为了尽快试出萧去病的成色,他特意选了这里面打架最猛,相扑第一的张大壮。
这个张大壮,人如其名,长得又粗又壮,脖子比脸还粗,乃是披重甲,持陌刀立于阵前陷阵冲锋的猛士;一般来说这种体型,力气大,重心稳,动作就不会太快,身法也不会太灵活。而张大壮却能完美地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不但力大无比,且动作迅猛灵活。
另外两个叫韦一山和李二狗的,是长安游侠出身,担任军中斥候。特长擅长游走取胜,招式古怪且配合默契。
第一个上场的是那个壮汉,他来到场地中央,就像一座人形铁塔,一下就引发全场的欢呼喝彩,然后又是哄堂的笑声。
喝彩是因为对张大壮有信心,笑是二人站在场上形象反差太大了。
一个壮得像狗熊,一个瘦弱得像竹竿,很多人当场就没没忍住,这也太逗了。
他们甚至觉得高仙芝有些大材小用了,就这样一个瘦得一阵风就能刮走的家伙,还需要张大壮这个相扑摔跤第一的高手上场吗?
张大壮可的实力大家可是清楚的很,安西军士兵里的步战第一。除了陌刀将李嗣业,没一人是他的对手,而且下手极重,常常把人打得骨断筋折。在很多人看来,这场架不用打,萧去病已经输了。他们仿佛看见萧去病被打倒在地,口吐鲜血,断手断脚。
很多人大喊起来:“等着看吧,大壮只要一拳,就能把他打倒!”
也有幸灾乐祸的:“大壮好样的,打得他爬不起来!”
还有心软好心的:“大壮可得手轻点,这小身板可不经你打。”
萧去病不理会他们的叫喊,向帅哥军官点头示意准备好了,然后把注意力放在那个铁塔一样的壮汉身上。要说以前,碰到这样大块头,萧去病还真有点发憷,倒不是说一定打不过,只是太吃亏了,你打他一拳他没事一样,他打你一拳,就是骨断筋折。但这次萧去病却有十足的信心,不吃一拳放倒对方。
“开始。”领头军官大声发令。
那个壮汉立即发动了进攻,他像是一头蛮牛一样猛地撞了过来,两人之间的距离转瞬即至。
沙钵大小的拳头直击萧去病的面门,包铁的拳套击打得空气发出呼呼的响声。
围观的大唐士兵张大了嘴巴,心急的已经在准备拍手叫好。少数心软的把头扭了过去,仿佛害怕这一拳会直接把对面小子的头给打爆。
萧去病早就凝神注意,他看到对方的拳头在视野中越变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直到不足半尺,拳套带起的刚风打在脸上微微有些疼。然后萧去病闪身一个错步就滑了出去,顺势一掌就打在壮汉腰侧上。
换做一般人,这一拳突然打空,腰侧又中了一掌,只怕立刻就要重心不稳,摔个狗啃屎。但这壮汉重心极稳,只是晃了两晃,然后一个转身,一拳带出风声,再次轰向了萧去病的喉骨。
这简直有点像作弊,这壮汉本是重步兵,长的粗壮,重心低,不容易摔倒,唯一的缺点就是转身不够灵便,容易为敌所趁,但一身铁甲把这个缺点完美地遮盖了。
这哪里是人,这分明就是一个人形高达。
对付这样的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以灵活的身法游走闪避,消耗对方体力,等他露出破绽,再一下把他击倒。但是萧去病却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即使赢了也不会好看。
萧去病决定用太极拳的听劲和懂劲,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将他正面打倒。就在壮汉再次冲向自己,挥动铁拳的时候,萧去病猛地正面撞了上去。
嘭!
萧去病的手臂与对方手臂碰在了一起,萧去病一反手,手掌就搭在对方手臂上,电光火石般一下摸到壮汉的重心,突然发力牵引,猛地一甩。
砰!
这个壮汉偌大的身体立刻被甩出了两丈开外,落在地上,腾起地上好大一团灰尘。
所有的人看得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地傻傻看着四脚着地,呈一个大字趴在地上的张大壮。那个步战几乎无敌的张大壮,在这个瘦弱的年轻人面前,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两个回合就被放倒?
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的震撼,这少年难道会妖(仙)法?
壮汉这一下摔的很重,萧去病用的是太极中四两拨千斤,借力打力的手法。借足了壮汉全力冲击的劲,在壮汉发力用老的一瞬间,引导这股劲,将壮汉自己击飞过去。那壮汉吃了自己全力一撞,趴在地上昏迷了很久才爬起来。
壮汉很快被被扶到旁边,脸被碎石擦伤,挂彩了,一脸羞愧同时又一脸莫名其妙。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摔倒的。
接下来却是两个中等个子,长得瘦小精悍的兵士同时上场。两人身形灵活,以游走见长。三人在场地中间你来我往,互相试探了两个回合,萧去病很快摸清了对方的路数。这两人应该是军队里的游骑,哨探,斥候之类,擅长在游斗中寻找机会,一击必杀。
但萧去病却不会给他们机会,若在以前萧去病与他们交手或许要打很久,但是现在,萧去病的身法,反应,和移动速度都跟以前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预判他们的行动路线跟玩似得。
萧去病决定以力破之。
于是接下来的场面变得十分戏剧性,萧去病仿佛附身刚才那个壮汉的角色,在场上横冲直撞,每每总能不差丝毫地截住对方游走的线路,然后或者一个肩撞,或者轻轻一搭手,就把对方击飞。虽然每下都不是很重,两人很快就能爬起来。但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那个了。
这根本是在耍人玩嘛!
于是,大约撞飞对方七八次以后,那个帅哥军官出来叫停了。
两个士兵累的满头大汗,大口大口地喘这粗气,满是怨念地看着萧去病,那表情,简直要哭出来一样。
萧去病却跟没事人一样,脸不红,气不喘。萧去病本来想学电影里甄子丹那样:“我要打十个!”但想了想,还是不要太嚣张了,他走到军官面前,拿起本子写道:“将军这下可信了?”
那军官仍是一本正经,一脸严肃,也不说信也不说不信,只在地上又写道:“不知尊师道号?”
萧去病想了一下,写道:“道号太极子。”
“你会飞?”
“我不会,家师以道法送我来此。”萧去病不想继续纠缠这件事,赶紧在后面写道:“不知将军如何称呼?今年是哪年?”
“某乃高仙芝,现在是天宝十年三月。”
天宝十年啊,萧去病低头想了想,天宝十年,也就是公元751年了,这一年貌似唐朝发生了好多事。唐朝这一年吃了三场败仗,四月,鲜于仲通败于南诏;七月,高仙芝败于怛罗斯;八月,安禄山败于奚和契丹。同样是这年,安禄山身兼三镇节度使,并开始密谋叛乱。
萧去病正在这里左想右想,脑子里面突然一动,反应过来,一下张大了嘴巴,指着那将军喃喃自语,一边写道:“你就是安西四镇节度使,这是要去怛罗斯?”
那高仙芝见萧去病莫名其妙沉吟这么久,突然这么大的反应,又看到怛罗斯三字,一下肃容起来,用看奸细的眼神恶狠狠盯着萧去病。
只听一声叱令,几把明晃晃的横刀就抵住了萧去病四周,高仙芝在地上写道:“汝如何知道?”
局面瞬间失控。
第三章 我要献宝
“汝如何知道?”
萧去病一下反应过来,这事按道理自己确实不应该知道。但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只能顺着它往下圆。萧去病想了一下,学着他们的口音,大声道:“在下正是奉了师命,下山相助高中丞的。”
萧去病这句话说的磕磕绊绊,别别扭扭,不过高仙芝沉思一会倒也听明白了一大半。他还不放心,又让萧去病写出来。
高仙芝接过士兵递过的本子,感觉自己自己有些反应过度,他命令士兵收起刀箭。对方的话,他是有几分相信的,又有几分不敢相信。
要说相信是因为都是亲眼所见,那雷球就从自己的头顶飞过,然后地面砸出一个大坑,眼前这人必是从这大坑里出来的,从他满脸黑灰就能看出。要说不敢相信,则是因为这事情太过奇异了。
其实这一点高仙芝却是想错了,萧去病脸上的黑色并不是像地上的坑一样是被爆炸的热气熏黑的,而是身体经过进化,排出了体内的有毒杂质。他见高仙芝盯着自己的脸看,从背包里拿出手机照了一下,怎么这么黑?他拿出湿纸巾来把脸擦了一遍。
他一下呆住了。
手机黑色的大屏幕分明映照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来,这是自己?轮廓倒是很像,但每个地方都好像经过精心的微调。就好像经过最好的ps软件ps后的自己。还有那份神采和气质,简直神仙中人。
自己竟然变得这么好看了!
被惊呆不止萧去病一人,还有整个现场其他人。高仙芝也惊呆了,这位在新唐书被记载“美资质”的大唐名将,对自己的容貌一直有足够的自信,但面对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怪人,还是不得不承认比他要差一点,光是这份出尘脱俗的仙家气质就比不了。
要说刚才,高仙芝对萧去病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则有几分相信了。这等人物,哪是凡间能有。
其他军士也都看呆了,原来见他一头短发,以为是河中杂胡,现在看到此人真面目,无不在心里称赞:好一个俊秀的汉家郎!
高仙芝很快做了决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萧去病的碳素笔,用握毛笔字的姿势在本子上写:“既如此,那便随我一起上路吧。”
然后高仙芝大声下令出发,早有人帮忙把萧去病的旅行箱绑在驮马上,又有人牵来一匹战马给萧去病。马队在耽误许久后又重新踏上了路程。
“河苍烽”三个大字刻在高高的石头墙上,萧去病抬头仰望了数秒,随着大队骑士慢慢走过壕沟上的吊桥,走进这个孤零零矗立在大漠黄沙里的烽火寨垒。
河苍烽,在沙州西北约二百四十里,过了河苍烽再往北,就是一片名叫莫贺延碛(今哈顺戈壁)的大戈壁,越过莫贺延碛继续往西,就是碛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西域了。
河苍烽是个大烽,作为进入陇右进入碛西的最后一个烽燧,除了负责传递烽火,同时也是一座军寨,驻军约五十多人,兼具驿站,堡垒的功能。
河苍烽外有河名籍端水,也就是今天的疏勒河,不过籍端水流到此处,早已不能叫河,只能算时断时续的一条小溪。萧去病在小溪边擦洗了一下身体,换了一套练功穿的白色交领道士服,把头发扎起来,顾小俊找了一顶平式幞头帮他戴上。
到河苍烽的路上是顾小俊陪在萧去病旁边的,一路上萧去病不停向他学说唐音,此刻两人已经能简单交流了。说实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虽然有些误会,萧去病还把他的手腕给卸了。但顾小俊却一点也不记恨对方,更多的却是佩服。
这就是唐人的性格。唐人尚武,佩服的是有本事,英勇无畏的真汉子,鄙视的是怯弱的乞怜者。萧去病在这一点上无疑是对唐人脾气的。
顾小俊看着萧去病这一番打扮完成,不由得暗暗点头,心想这家伙要到了长安,不知道要迷倒多少贵妇人,小娘子。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返回河苍烽,萧去病继续向顾小俊求教唐朝话。两人走上寨墙,萧去病突然停止了说话,转头看向寨墙百步之外的一处沙丘。
顾小俊感觉出了异样,也停止了说话,他疑惑地看着萧去病:“怎么了啊?”
“没什么,就是突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偷窥我。”
顾小俊摸了一下头,然后陡然反应过来:“你够了,知道你长得英俊,但也不要这么臭美好吗!”
“我可没开玩笑,真的是有人在偷窥我们,就在那个沙丘方向。”
顾小俊顺着萧去病看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黄沙漫漫,什么也没有“少来,快上去吧,中丞正在里面等着你呢。”
“切,不信拉倒。”
顾小俊引着萧去病来到河苍烽铺中央烽火台旁边一座形似碉楼的两层房子面前,喊了一声报告,示意萧去病赶紧进去。
“拜见高中丞。”萧去病走进房间,行了一个揖礼。
高仙芝眼睛一亮,没想到萧去病口音学的这么快,虽然不是很标准,但至少能完全听懂。他示意萧去病不需多礼,又介绍了房间里其他两人别将段秀实和中使王承恩。然后说道:“你说你是奉了师命下山来相助某的?”
萧去病就知道高仙芝要问这个问题,在这一路上,萧去病已经想清楚了。话已经说出口,就只能接着往下编;再说自己正好无处立足,前无出路,要是能抱上高仙芝这条大腿也是不错。
如果真的能帮助高仙芝打赢即将发生的怛罗斯之战,把大食人赶出河中,大唐入主昭武九姓那就更好了。
至于打赢这一仗也没用,马上安史之乱就要爆发,一切还是一场空,这就不是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了。再说了,不是还有四年半么,也许到那个时候,自己有能力阻止安史之乱也不一定呢。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高仙芝相信自己。对于这一点,萧去病也有计议。
萧去病看了一眼旁边段秀实和宦官王承恩一眼,段秀实倒没什么,安坐胡床,一脸平静。那小胖子太监王承恩则好似屁股下有针,眼里有火,看见萧去病进来,一脸的热切。
萧去病被那死太监看得发毛,心想,我知道明朝有个太监叫王承恩的,最后陪崇祯一起上吊了,怎么唐朝也有一个?干嘛这样看着我,什么毛病?
萧去病沉吟一下,说道:“我此次奉命下山,其一是给皇帝献宝,其二就是相助高中丞。”
“什么,献宝?”听到献宝两字,小胖子太监王承恩一下两眼放光,兴奋的差点没跳起来:“宝物在哪里,快呈上来啊!”
王承恩本是唐玄宗的心腹小太监,任职内供奉。平时负责一些法事,采买等事宜日子倒是过得逍遥且富贵。但人心总有不足,王承恩见边令诚等在外监军,立功不小,恩及族人,很是眼热。因此这次便向唐玄宗求了这个监军的差事,随高仙芝共赴安西。
出了长安没几天,王承恩就有些后悔,每日骑在马上赶路,直把全身的骨头都给颠散架了。真是何苦来哉,放着皇宫里舒舒服服的日子不过,跑到边塞来吃苦。
王承恩这时候后悔肠子都要青了,但没办法,路是自己选的,只能苦挨。直到今天,萧去病的出现,才让他不再后悔这次的决定。
神仙弟子耶,要是把这个消息上报给皇帝,这得是多大的功劳,想想就让人激动得再也坐不住!
别人不知道,作为唐玄宗的心腹小太监,王承恩可太清楚了。早在天宝元年,皇帝就在华清宫修了一座长生殿,整日的拜神仙。有一次皇帝就跟宰相讲,说他有一次宫中设坛,为百姓祈福,他刚把黄表放在祭坛上,黄表就突然飞到了天上,然后就听到空中传来声音:“圣寿延长”。
还有一次王承恩陪同皇帝准备把放在祭坛上的丹药收起来,皇帝这时又听见空中有人说话:“药未须收,此自守护。”而在一旁的自己的却什么也没听到。
对于这样一个想长生都想疯了的皇帝,王承恩是心知肚明的。他唯一担心的是萧去病是个骗子。所以在上报给皇帝之前,他还要确认再确认。而确认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方能拿出什么仙家秘宝。
本来王承恩还一直在想,自己的这个想法要怎么跟萧去病说,却没想到萧去病竟然自己说出来。王承恩觉得幸福来得太快了,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看到王承恩这样的反应,萧去病心里一声冷哼:“死太监,等下别把眼珠子掉出来才好。”
萧去病打开背包,拿出了三样“宝贝”:一盏手摇发电野营灯;一坛师父酿的糯米酒,一盒费列罗樱桃酒心巧克力。野营灯是有时候住在山上用的;这坛酒是师父精心酿造孝敬爷爷的,酒曲加了十多味名贵中药,活血通络,装坛的时用56°白酒代替纯净水下酒,比白酒还醉人;酒心巧克力则是在山上练功随时补充能量的。
萧去病当然还有更好的东西,比如手机,比如笔记本电脑,但这两样东西是绝对不能让人看到的。思来想去,只有这三样最适合,既有震撼力,又不会泄露自己的秘密。
萧去病想过了,高仙芝这次去怛罗斯是会大败而归的,自己的目标就是帮他反败而胜。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让高仙芝相信自己,采纳自己的建议。
好比现在,如果自己空口白牙对高仙芝说:“我师父说你这次会打输,所以叫我下山来帮你,所以你要听我的建议。”高仙芝难免不会像曹操一样发怒:“匹夫安敢乱我军心,拖出去砍了。”
所以,在回答问题之前,必须加重自己在高仙芝心目中的分量。祭出法宝,亮瞎这个高丽棒子的眼。
只有这样,自己忽悠人的话,才好说出口。那时候,即使高仙芝不信,也不会立即发作,而会选择暂时忍耐,让自己把话说完。
接下来就是考验口才和布局能力的时候了。萧去病的目标,可不仅仅是帮助高仙芝打赢怛罗斯之战而已。更为重要的目标是让高仙芝明白,没有自己,他就不会赢,他会输的很惨,这样高仙芝才会承自己的情。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才算有所回报。
那种专门利人,毫不利己的事情,我萧去病才不会去做呢。
嗯,忽悠高仙芝第一弹,开始。
第四章 预言和梦
萧去病指着酒坛道:“这是我师父酿的酒,十分醉人,一次只能喝一小碗。”说完,萧去病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
然后又指着那盒巧克力说道:“这是师父为皇帝求取的仙果,这一盒封存好的是献给陛下和娘娘的,这里有三颗零的给高中丞,王中使,段别将尝鲜的。”说完,萧去病又从背包里拿出三颗一模一样的巧克力来。
“哦,还有我们的份?”王承恩兴奋地道。
“师父吩咐,敢不照做。三位可以替陛下尝一下,看是否真是仙果。”
王承恩高兴坏了,献给皇帝的仙果呢,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尝啊,但既然是替陛下试吃,又是他师父吩咐的,那就不同了。
“这果子中间包了烈酒,吃的时候要做好准备。”萧去病剥开一个,拿给王承恩:“中使先请。”
王承恩把巧克力放进嘴里,一口咬下去。高仙芝和段秀实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一口酒汁流到嘴里,瞬间整个口腔都是浓烈的酒味,喉咙热热的。巧克力和冰糖一点点融化,混合着酒味,是一种从未有过得奇妙感觉。王承恩半晌没说话,脸上的表情则是说不出的丰富,眼睛放出奇异的光芒。
王承恩把巧克力含在嘴里,舍不得去咬,融化的巧克力液,冰糖水,混合着水果酒慢慢流到胃里,整个人都是热热的,晕晕的。
一颗巧克力王承恩吃了三分多钟分钟才吃完,脸上露出幸福的表情:“果然是仙果,真的很好吃。”
高仙芝,段秀实也把自己那颗巧克力吃了,结果当然和王承恩一样,两人露出陶醉,兴奋的表情。
两人闭着回味了一会儿,高仙芝反应过来:“确实是仙果,那第三样宝贝呢。”
萧去病拿起野营灯,看了一眼房间里点着的油灯,说道:“此物名叫八景琉璃灯,要在黑暗中才能尽显其秒。”
段秀实依言吹灭了油灯,萧去病按下野营灯的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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