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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盛唐-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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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支唐军保持队形,在草原上奔驰旋转,一路射杀吐蕃人,有时遇到零散的吐蕃人挡路则径直撞上去,马匹撞在一起,人仰马翻根本不顾。

    “弓箭大磨盘!”

    冯小宝军队战阵没历多久,唯一长处是弓箭,也曾经在马刀上试过手,打打半牧半兵的部族可以,但要与精锐的吐蕃帐兵拼马刀,省省吧。

    保不准人家一刀一个,跺掉唐军不在话下。

    因此他们只是射箭,拼命的射箭,不管敌人想与我们pk也好,还是比射箭也好,我就一招鲜吃遍天。

    仗着马好,纯属人多欺负人少,六百人打三百人,咱就是这样不要脸!

第一二八节 我要文工团

    弓箭大磨盘简单但有效,越来越多的吐蕃人被射下马,陷入大磨盘里的吐蕃人的数目迅速减少,如此能够反击的力道也就越小,给唐军造成的伤害更小。

    两支唐军一支由冯小宝率领,转战随心所欲,另一支则由范无伤领军,指挥部属配合冯小宝,就象大家跳舞一般,只不过对于吐蕃人来说那是死亡的舞步。

    他指挥得当,每每将吐蕃人陷入两面夹攻境地。

    看他的部队左盘右旋,恰到好处,吐蕃人总是受到两边射来的箭雨攻击,顾此失彼。

    到后来,冯小宝指挥的唐军还转得欢的时候,范无伤看出可乘之机,吐蕃人快不行了!

    他不再转战,他的部队原地驻马,光顾放箭!

    静止容易被敌人射到,但也容易射到敌人,但在敌人人少的时候,静止射箭让敌人死得更快。

    冯小宝如法炮制,立即指挥部队也停止转动,向着吐蕃人射箭。

    两边夹击,吐蕃人死伤狼藉,局势再不可挽。

    “岂有此理!”沙喜巴怒喝一声,手执一根狼牙棒,带领残余的三十余骑扑向冯小宝的中军,他看出那里的弓马上乘,必是重要目标。

    冯小宝们才不会傻到与疯狗互咬,只是一排排的箭过去,三十余骑就象下饺子般扑通扑通掉地。

    作为主将的沙喜巴受到了重点照顾,但他将狼牙棒舞得疾快,风雨难侵,来箭纷纷被击落。坐下良马咆哮欢嘶,飞也似冲向冯小宝当前!

    冯小宝冷冷地看着沙喜巴冲来,他既不上前也不后退,这么着他没有速度,遇到象坦克般冲来的沙喜巴,就算人可以平安,只怕马匹受损,这可是好马!

    对付坦克只有坦克,沙喜巴见冯小宝不跑,心中大喜时,不防斜刺里轰轰跑出一骑,与沙喜巴来了个火星撞地球!

    砰地一声钝响,两马齐齐报销,两人落地,迅速爬起来,旋即战成一团。

    来者何人?昆仑奴阿壹是也!

    此次阿壹随军作战,很是憋闷,觉得自己派不上多大用场。

    他主子冯小宝忙着玩弓箭流,远程放风筝玩得爽快,隔得老远射箭,就苦了阿壹这样的近战兵种。

    就算拼马刀,也基本是大局将定,大伙儿上去练练手。

    那些比较生猛的吐蕃人早早被弓箭点名,重点关照,统统死掉。

    留下吐蕃人是小猫小狗两三只,打起来不爽,杀起来不过瘾,无法显露出阿壹的价值。

    阿壹长得又高又大,却绝对不是傻大笨,他知道想要地位牢固,就必须让人看到他的作用,因此他求战心切。

    好嘛,沙喜巴能在大家攻击下活着过来,主子爷不移位,不就是留着给他阿壹的!

    否则他只需要保持距离,这么多张弓,不早就灭了那个吐蕃人。

    阿壹喜得要抹眼泪了,对主子爷那是感恩戴德,对沙喜巴越看越顺眼,决定杀他时给他一个痛快。

    当的一声激响,火星迸射,阿壹用一把陌刀敌住了沙喜巴的狼牙棒。

    两个浑人牛一般地咆哮着,睁着凶光四射的眼睛,狠狠地大战起来,一个把狼牙棒使得密不透风;呼呼作响,另一位则把陌刀这种凶器大开大阖,动辄斩手断足。

    这是打这么久才见到的精彩步战,一时间大家都看得呆了。

    有人出来刹风景道:“看什么看,不要打仗了么?赶快清理一下战场,立即集队!”

    说话的人是范无伤,军中第四号人物,能够管着除冯小宝杨成献和程伯喜之外的所有人。

    大伙儿只得听令,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正在pk的精彩打斗场面,只留下冯小宝一队人看着。

    稍远处地面震动,乙军府兵策马过来打扫战场,他们带走马匹、搜集弓箭和兵器以及帐蓬,能拿走的统统拿走,哪怕是挨箭穿了一个箭洞布满血迹的护甲也不放过,反正什么都搜刮一空。

    而在他们到来之前,嵩阳县折冲府的士兵带走自己的死伤的战友、补充马匹还有找箭。

    大家都在忙碌,范无伤派了三火人马去驱赶吐蕃人的后队,就是他们来时一人双马,另一半的马匹有上三十人看管,见前队大败,连个人都逃不出来,哪还不脚底抹油,跑得飞快。

    三火唐军抱着万一希望,希望截夺对方马匹,但吐蕃人跑得那个快,又可以不停地换马,追之不及。

    此时沙喜巴与阿壹的战斗到达尾声,阿壹越战越强,刀刀紧迫,而沙喜巴则到了末路穷途,气短力拙!

    很难再有什么战斗的意志,支撑着他的是求生本能。

    周围都是唐军在为阿壹呐喊助威,给他添加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一刀狠似一刀,一刀快过一刀!

    冯小宝在旁边冷眼相看,其实他对沙喜巴和阿壹的战斗场面不感兴趣,两人就在那里比力大比笨重,虽说一力降十会,但要让冯小宝这种高力高敏高攻的武将与他们打,一p三不在话下,除非他们懂得配合。

    他正在发散思维,只有上战场打过之后才可以得出的教训。

    冯小宝需要文工团!

    在后世和平时期,关于将军级文工团成员的争论不休,但在战争时期,文工团绝对有它的存在价值!

    看到没有,起初吐蕃人打阿壹是占优的,但当观战的唐军为阿壹打气的声音起来,吐蕃人就气势大减,给阿壹压着他来打了!

    文工团运用歌、舞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战前鼓励,提升士气,战后舒缓心理压力。

    不能指望总是将军来发言鼓励士气,说得多了,会嗓子哑的!

    带兵有多种方法,一是平民流,有的将领与士气打成一团,同一个勺子吃饭,与士兵共患难、休戚与共,例如战国时的吴起。

    而冯小宝则对士兵保持距离,提高神秘感,走的是贵族流,老在大家面前晃来晃去,普通人一个,还怎么让大家觉得他是天命所在?

    文明时期,没必要玩神秘主义,因为科学昌明,大家都知道你我同属细胞动物一个,都会吃饭拉屎,没什么了不起的。

    文盲时期,保持神秘则很有必要,大伙儿乐意跟随着一个不同寻常人去冲杀。

    那么谁来上传下达,鼓励士气?

    文工团!

    军乐队!

    文工团的作用不仅如此,还可以用来,嘿嘿……想到不堪之处,他有点心虚地看了看旁边的唐甜。

    这位靓女正看得打哈欠了,她向来对于这种力笨的战斗模式不感冒,无聊地想道:“两头笨牛,我一箭一个,射起来应该是肉肉的,感觉超好!呃,不对,另一个是他的仆人!”

    想到此间,她也有点心虚地望向冯小宝,两人一对眼,立即错开,心中暗暗惊奇:“他(她)怎么好象有点不敢看我眼睛的样子啊?”

第一二九节 大患与大将

    欢呼声打断了两个狐疑家伙的思绪,阿壹已将沙喜巴砍翻在地,人飞跌而出,狼牙棒也掉一边去。

    阿壹大步上前,正待给他一个痛快时,旁边大叔博尔扎将他掠场的弓箭放下,叫道:“砍他的头,不要损伤盔甲,留着有用!”

    噢,还真的是有用呵。

    阿壹把沙喜巴的头颅割下来,不顾鲜血淋漓,拿在手上耀武扬威,只差学金刚般捶打胸膛。

    唐甜很是bs,摇摇头,打马离开,忘记询问为什么冯小宝刚才不敢看她!

    在她看来,杀人应该是件优雅的事,象她这样宝弓在手,天下她有,一箭夺命,不沾血迹,多潇洒自在!

    近战兵种这等暴力粗卑的家伙,唐大小姐连正眼也不瞧多他们一眼。。。哦,她没想到她亲爱的其实也很暴力,更加粗卑,只不过最近和她一道使弓而已。

    冯小宝则不能象她这么收放自如,不用给谁面子,他得给阿壹拍拍掌,鼓励一下。

    走贵族流的方向本不应对一个奴隶这么客气,但对于有用的奴隶,不吝点掌声,让他乐呵乐呵,这不,他不就跪地上给冯小宝来表自己功劳了。

    此战沙喜巴团灭!

    乙军府死伤十数人,微不足道。

    嵩阳县府兵死伤上百,但丢掉性命的人才一半。

    打得多,死伤率不高,倒令敌人损失惨重,可谓大胜。

    ……

    “你是说我的前队人马都给唐军杀光光了?”高踞一匹高大雄骏马上的布尔加音冷若冰霜地道。

    “是的!”跪地上的军官战战兢兢地道。

    “你认为是唐军?”

    “是的!他们虽然衣着是我们装束,但整套唐军的作战方式假不了,他们的箭头只有唐人才有。”

    “说,把你知道的情况说出来。”布尔加音吩咐道。

    那个军官是沙喜巴后队负责看管马匹的,遂将他掌握地情况说了,他见到过沙喜巴率队冲锋的情况,然后沙喜巴陷入唐军阵中,给歼灭后再出唐军追赶沙喜巴后队。

    听过所有事情,布尔加音也还通事务,知道败仗与那个军官无关,且保下三百匹马,且有胆识(其实是怕死,怕布尔加音责罚)在战斗结束后返回战场查看,再侦缉唐军下落,算是有功,不可责罚,遂将他斥退了事。

    他脑袋风车般旋转:“沙喜巴那个蠢货虽蠢,也是打老仗的,能够让他跑不掉,是河马西,对方敢吃掉他们,人马也多。。。”

    想到这里,脑袋突突地抽筋。

    布尔加音虽是一城城主,但养不劳作的帐兵同样吃力,吐蕃苦寒,一场暴风雪足以冻死千千万万的牲畜,一夜回到原始社会,因此布尔加音只得二千帐兵,留下一千守城是必须的,被沙喜巴损了三百,还真让他肉痛。

    他现在才带五百帐兵出来,顶多来多二百帐兵……

    嗯,这批唐军意欲何往?

    很快给他找到了方向,唐军必往吐谷浑旧地而归!

    如此的话,那就好办了!

    不能放过他们,这股唐军胆敢深入我境,主将胆识过人,如若放过,将来必成大患。

    布尔加音眼冒凶光,叫道:“素加利!”

    “在!”

    素加利是他的亲信随从,听他号令,持金箭回石堡调动三百帐兵往叶谷浑旧地,再从他队伍中取出三百骑,交由笼官董董云统领,尾随唐军,着令其不可大战,只作骚扰即可,余部随他往吐谷浑旧地。

    有了董董云牵制唐军,布尔加音干脆不令各部族参与中途截杀唐军,省得给唐军反杀,丢人现眼,而是调动各部族到达吐谷浑旧地汇集,张网以待!

    ……

    且说三个军府的唐军走在一起,夜晚宿营,副长官王孝成吃过一番做奴隶的苦头,对兄弟们非常关心,于是问起军中参军荆东灵伤兵如何处置?

    荆东灵位属参谋部主管,实际上大事归冯小宝管,小事p事统统归荆东灵管,见王孝成动问,乃告诉他说军中有医生(大夫)看伤治病,还有医护兵,设有伤兵营名称战地医院!

    去到医院一看,条件非常好,每个伤员伤患处都给细心地包扎好,医药不缺,有大量方便的片剂、丸剂、膏药,无论是医生还是医护兵的态度都非常的好!伤员们吃的东西几乎是最好的………最细嫩的羊肉部位,小米粥,香喷喷的胡饼,甚至还有羊乳!比普通士兵要好(当然最好食物的还是冯老大的)。

    这些对于冯小宝来说在后世很普通的东西,在现代救治设备和抗生素面世之前,冯小宝也不能够逆天,却已经是王孝成入伍后见过最好的伤兵营了!

    更多的医护力量,充足的医药、干净的环境、良好的饮食,针灸、止血钳两样东西是平常伤兵营没有的,关键是伤兵们充满希望的目光,更是平常伤兵营没有的。

    他们知道有人关心着他们,有人在尽力去挽救他们的生命和治理他们的伤势。

    求生心切,提供了更多的生命力能够让更多的人活着。

    那时期的伤兵救护水平还停留在轻伤者不去救助会好,重伤者救了也是白救,但小宝的战地医院,确实比起其它唐军伤兵营要好上许多。

    王孝成对战地医院的事务再三追问,首先是总负责的中医崔德才,就让他猛吃一惊。

    他听说过崔德才的名声,来头不小,乃唐朝大族清河崔家的远支,考中进士,却不当官,做起了医生,而且做的种类乃是跌打扭伤,在长安城里名声极隆,没想到纡尊降贵,投身军伍,成为了战地医生!

    其实搞定崔德才,冯小宝并没有花多少时间,他只是带了一具白骨去见崔德才,显露人体结构,骨头和身体内脏的资料,崔德才就p颠p颠地跟着他了。

    崔德才立下了雄心壮志,要写一部《人体结构学》的巨著!

    这部巨著一旦完成,那是划时代的!

    也只有在军队里,才有大量的“素材”,无论生死。

    也只有在冯小宝的军队里,凭借着他说一不二,崔德才才能得到支持,去完成这部巨著!

    冯小宝帮助他,他同样也帮助了冯小宝,现在的战地医院红红火火,是他的功劳所在。

    崔德才见了王孝成,将一个《战场救治手册》给他,上面有各种各样的伤患处理方式和护理方法,主编正是崔德才。

    王孝成翻阅小册子,越看越是震惊,想到他见识过的冯小宝的种种不同寻常之处,或许,冯小宝将来必成我军大将!

    想到这里,心中不无庆幸,他一直没与冯小宝争夺军权,没有发生冲突,关系良好,说不定,以后被他罩呢。

第一三十节 被发现了

    行军一天多,参谋长荆东灵带了一个叫马君实的小参谋来见冯小宝,一言惊人:“马参谋认为吐蕃人已经知道了我们目的地!”

    “哦!”冯小宝望着这个小参谋。

    其实马君实年龄一点都不小,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比冯小宝还老,只是军阶低,说成小参谋而已。

    他读过书(参谋的必备条件),做事勤奋,领会能力快,对于冯小宝教导的半拉子参谋(冯小宝具体实务不熟)事务深入学习,并发扬光大。

    见到一众高级军官的目光望向他,马君实腼腆地道:“我是从都尉大人那里学来了表格法,就将吐蕃人来袭的情况一一登记下来。”

    大伙儿传阅记录:

    清晨,敌方五十骑,攻击我中军(甲军府),我方死三伤七(人),敌方死一。(敌伤者不落马皆逃走)

    上午,敌方百骑,攻击我中军(甲军府),我方死五伤十一,敌方死四。

    上午,敌方十骑,我前军十骑,我方死二伤三,敌方死四。

    上午,敌方二百骑,分左右攻击我中军(甲军府),我方死十一伤十六,敌方死十。(此战我方得到了前军嵩阳县折冲府的加强)

    下午,敌方百骑,攻击我中军和后军,我方死六伤八,敌方死七。

    下午,敌方五十骑,攻击我后军,我方死二伤二,敌方无伤亡。

    ……

    “这说明什么?”冯小宝不动声色地问道。

    “敌方着力攻击我军中军,主要是袭拢我军,迫使我军与敌缠战,阻滞我军前进!”马君实说道:“攻击中军,他们要跑在我们之前。”

    “这样情况不同寻常,在正常情况下,象草原上的狼攻击猎物时,往往跟在猎物后方,不断追杀,找出猎物的可趁之机。”马君实组织言辞,娓娓而谈。

    说得大家有点不自然,因为大家成为了猎物,吐蕃人是狼,好在大家都知道军人说话直接,无须计较。

    “很少有狼会挡在猎物之前,除非它们直接想进攻猎物。象现在吐蕃人这么做的话,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们不惜牺牲,想我们浪费时间,慢慢而行!”

    “我们慢下来,他们就可以集结部族,在我们前方以逸待劳。”

    “还有,阻挡我们的是帐兵,只有帐兵才能够有效阻截我们,而一般部族,当他们受到我军反击,伤亡过大时往往会退出战斗,不再阻拦我们前进,这与敌方主将的想法不符合。”

    马君实综上所述,指出道:“他们应该是猜出了我们的前进的目的地!”

    他说出这个结论,大家想着,确实有道理!

    “那么,如果按你所说的,我军应该如何应对呢?”冯小宝问道。

    “一个方法是改路,我们由原路退回西海,或者走另外的道路,第二个方法就是不管不顾对方的阻截,将嵩阳县折冲府一部分的骑兵打散,并入甲乙两军府里进行掩护,再将嵩阳县折冲府另一部分的骑兵集结起来,四处驱散赶走敌方帐兵。”

    “你认为哪一种作法好呢?”冯小宝继续询问道。

    “第二种!”马君实坚定地道。

    “说说你的理由!”

    “第一种作法是我军拖得越久,越是危险,而且说不定此路已经有大量吐蕃人集结,毕竟我们之前扫荡西海边上给他们示警。第二种方法则是我们是和敌人抢时间!敌方虽然部族众多,但部族想要集结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还有机会。“

    “很好,就按照你第二种方法去办!”冯小宝当机立断地道。

    “是!”马君实响亮地回答道,得冯小宝采纳他的意见,他兴奋得满脸通红。

    等他们退下后,王孝成啧啧称赞道:“不得了啊,一个小军官都可以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出来,冯都尉,你的部下里藏龙卧虎啊!”

    “我方参谋部还是不错的!”冯小宝自嘲道:“有一个良好的参谋部,我们就可以偷懒了,其实我成立参谋部的缘由是因为我想偷懒!”

    “哈哈哈!”

    ……

    作为这次阻截唐军的主官,董董云甚有经验,他将三百帐兵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二百人,一部分一百人,轮番上阵,一般不一起攻击,也不冲击大阵,少于敌方斥侯纠缠,只在侧边侵拢敌军大阵不断。

    但今天他感觉到不同寻常,敌军前军(嵩阳县折冲府)被打散了编制,主要分成五个部分,在甲乙军府两侧各有一个百人队,乙军府后方也有一个百人队,将较弱的甲乙军府骑兵包裹起来,行进速度也稍比之前要快一点。

    再有一个百人队,在大部队的前后左右游走,这支部队由冯小宝亲自出马,选择的骑兵都有强弓好马!

    立即与吐蕃人大打出手,吐蕃帐兵感觉到压力沉重。

    箭矢空中飞舞,纷至沓来,双方对撞的结果是,平分秋色。

    大家的弓箭质量相差无几,吐蕃人的箭术和马术水平稍长唐军一点,但冯小宝一众在苦战之后提升飞快,没让吐蕃人占据很多的优势。

    唐军更有冯小宝、唐甜和大叔博尔扎三位bt,拉平了唐军整体落后的水平。

    他们的二石弓强劲无比,且有配合,吐蕃人居然找不出能够与之对战的弓手。

    小队战中,神箭手的作用非常大,他们三个人有时射杀吐蕃人的数量等于其他唐军杀伤吐蕃人的总和。

    双方不断碰撞,血的代价不断付出,中箭者滚落在草原上,伤者惨叫着,死者则一声不吭地栽落。

    吐蕃人相对吃亏,因为唐军小部队可以不惧牺牲地与他们对射,哪怕拼光他们,大队得保,且有后援,但吐蕃人不可能这样做,因此他们受伤坠马者就杯具了。

    唐军奔驰而来,将他们一一射杀!

    吐蕃人气得手脚发抖,心中发颤!

    吐蕃人也清楚如冯小宝、唐甜的重要性,试图重点关照他,但他们的部下,发了疯似地保护着他们,拼命保护他们,以身挡箭是常事。

    让他们不用分心,在他们的箭下,吐蕃人如被秋风扫落叶般被射落。

    不过是两天时间,吐蕃人就吃不住劲了。

第一三一节 打我埋伏?

    马蹄声震天,杀意满天!

    冯小宝带领一百铁骑,风驰电掣地奔向吐蕃人。

    见到他们过来驱赶,吐蕃人如惊弓之鸟,赶快奔逃。

    有起步较慢的,隔了一百二十步远,冯小宝觑得较亲,一箭射出!

    神箭惊天,百步穿杨!

    一个吐蕃人如杨树下落叶般坠马,居然还没死,只是挣扎地爬起来,眼现绝望之色。

    他只是将死亡时间拖延一会儿,因为双方交战,从来都是不留活口!

    而他的那些战友们已经远离,不能够救助他。

    他没等待多久,十只箭以他为目标,射在他身上,他就象一只被扎穿的桶般,到处是洞,身上的血从洞中喷涌而出!

    ……

    冯小宝一马当先,他那价值千贯的“闪电”河西马快马如飞,就连唐甜的几千贯的快马“追风”也给他抛落了三个马位,追风虽然不服气竭力奔跑,跑得连嘴边白沫都出了,还是追不上闪电。

    闪电边跑着边发出长嘶,它感受到了主人战意满满,让它也兴奋起来。

    冯小宝追击吐蕃人,连射六箭,每箭必有收获,要不中马,要不中人。

    吐蕃人惊惶而逃,个个伏得低低,用吃奶的力气拼了命地鞭马,抽得马匹皮破肉绽,试图离这个死神远一点。

    看到他们抱头鼠窜的样子,冯小宝轻蔑一笑,来了声西文骂道:“f***you!”

    然后轻舒猿臂,张弓一射!

    又一个吐蕃人坠地翻滚,冯小宝给他来了个痛快,补射一箭,取其性命。

    正在快意之时,听到后面传来阵阵号角声,这是调兵的声音,调动后队上前。

    怎么回事?

    没经他的同意就调上后队?

    他放缓马劲,飞快地,唐甜冲上来了,叫道:“博尔扎说敌人有伏兵!”

    这时大叔博尔扎也上来了,喘着气道:“敌人败而不乱,必有埋伏。”

    大叔博尔扎极有经验,他单是看对方赶马就知道心虚了还是另有所恃,此时他知道了他这个新主人,年轻强大,富有权势,以前的部族首领与冯小宝相比,就象乡巴佬一般。

    博尔扎大叔彻底投靠了冯小宝,什么都为冯小宝打算,再无保留。

    冯小宝晒然:“岂有此理,居然想玩多打一?”

    那又如何,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冯小宝豪情万丈,高呼道:“儿郎们随我来!”

    于是哪怕吐蕃人有埋伏,也把他们冲个网破鱼不死。

    于是,战马奔腾,向着吐蕃人的埋伏圈杀去。

    ……

    吐蕃人确实有埋伏,与唐军接战数天,帐兵死伤不少,令他们震惊的是唐军在飞速成长,马术、箭技日益成熟,一天胜过一天,就象是一夜之间成为了一支精良的弓骑兵,哪怕是冯小宝没有出手,也可以与他们打成平手,而冯小宝一旦出马,吐蕃人就得拨马而逃。

    几天打下来,精锐的帐兵不见了一百骑之多

    曾几何时,吐蕃人的骑射打得唐军抱头鼠窜,现在唐军打回头,究竟谁是游牧民族?

    无奈之下,吐蕃人设伏,伺机消灭锋芒毕露的唐军一部。

    他们知道唐军一般追出二里之后就不再追击,遂先出一百人,再在距离一里半外的丘陵下埋伏一百人,等前队一过,分左右杀出。

    计划非常美好,只是鲜血让他们清醒过来。

    董董云率众出击,高呼着“杀光唐人”,刚刚说过,就给冯小宝看在攻击距离里,赏他一箭。

    这一箭又是超水平发挥,听声音是破音,快到极点,难以看清看清箭矢飞行的轨迹,更难以躲闪,只能见到乌光一闪即到得了董董云面前。

    杀气飙射,震恐之下,董董云一勒马缰,那马发出一声长嘶,腾地前蹄离地,箭射进了它的脖子,这么恰巧地中了血管,当下马匹就跪了,而董董云给跌得晕头转向,眼冒金星地站起来,茫茫然向着自己的部队走去,不知所措。

    心痛自己爱马中箭,难以接受,甚至连一骑奔到他面前想让他上马也没反应过来。

    唐人哄堂大笑,吐蕃人也跟着笑,只不过他们是苦笑!

    见到吐蕃人伏兵出击,唐军整齐划一,拨马就逃。

    他们马技已然过关,兼且有备,以不逊色于吐蕃人的速度转身,尽速奔逃。

    吐蕃人的前队跑得过快,回马时已经拉开了一段距离,而冯小宝们的前方,是一百吐蕃人各分左右来夹击而已,实际大家数目相当。

    居然敢打我们埋伏!

    冯小宝脸上掠过一丝笑意,只见他与唐甜、博尔扎加上“毒蛇之吻”的二十精英,齐心协力,一起向着左侧吐蕃人攒射。

    弦化幻影,箭如连珠,二十三人的箭枝进行叁轮齐射,散为一片狂暴矢雨。

    箭射身上的闷响、惨叫声、马嘶声响成一片,须臾,左侧出现了一种诡异的静寂!

    那里原本气势汹汹而来的吐蕃人,绝大部分都不在马上了,只有无主的马匹在小跑,还有几骑飞也似地偏离了冲锋方向,快马加鞭地在逃命!

    这次攻击,唐军准得要命,冯小宝、唐甜、博尔扎三位大伽,更是箭无虚发,硬生生把吐蕃左侧伏兵给射没了。

    于是唐军从没有了阻挡的这侧驶过,顺便将那些没死的吐蕃人尽数报销,五十名吐蕃人逃掉五骑,装死逃了三人,其余的人都给射死。

    再挟带吐蕃人的失马一起跑,唐军顶多是二三骑给右侧吐蕃人射中,受伤无人坠马。

    胜得干脆利落,轻松加愉快,哇哈哈哈!

    他们一边跑马一边回头看,惊诧地发现右侧吐蕃人没有追击,过去检视完左侧吐蕃人,简单回收了一下,与前队会合,匆匆忙忙地逃离当场!

    他们不能不逃,因为唐军的另一个百人队上来,与冯小宝们会合,如果吐蕃人不逃,唐军追来,他们人数多过吐蕃人,更以方才那种变态的箭法射去,只怕许多吐蕃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于是唐军调头追回,赶得吐蕃人缩头策马猛赶路,背后是唐人学着吐蕃话发出的阵阵奚落之声,简直就象一枝枝箭般嗖嗖地落在了吐蕃人的心灵上。

    身体没有中箭,心却是千疮百孔!

第一三二节 河西不可丢

    “杀!”冯小宝一刀挥过,吐蕃人头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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