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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胡匪-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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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风和胡飞说这些话的意思显然并不是仅仅告知他赵财主死讯的,张司令有另外的用意!
就在十分钟之前,张海天、项青山、盖中华三个人都在看从赵家库房里往外搬的金银财宝,也没人注意赵守福。听见有人惊呼的时候仨人转过脸再看的时候,赵守福已经被人用刀子给扎进心口,当时就死了。
刺客当场被抓,据刺客交代:他是赵家的长工,长期受赵守福的欺压和虐待也没法反抗,今天赵守福终于威风不在了,这位就趁机过来报仇了!
张海天当然不能就听几句话就相信了这人,随口就逼问了几句。哪知道这刺客立马慌了神,这家伙也是个狠角色,一张嘴就从抓他那义勇军的胳膊上咬掉了一块肉!张海天来不及阻止,旁边的义勇军战士上去就把这小子给乱刀捅死了!
刺客死了,就死无对证了。张海天当时也是这样以为的,搜查死者的身上也不过就是走个过场罢了,谁想就是这例行公事一样的过场却又有了重大发现!
从刺客的裤衩子上搜出一封密信。那密信的内容就是让尽快杀死赵守福,落款竟然是日本关东军海城特务机关!
有刺客来行刺的时候还带着密信的吗?这听上去虽然很不合理,可事实却还就是发生了!你要说那封密信是假的吧,张海天把密信给胡飞看了,信纸上头盖着关东军海城特务机关的印章那可不是假冒的!
当然,这东西就算是假的,胡飞和张海天也是肯定分辨不出来。他们谁都没见过真家伙,哪能辨别出真假呢?
张海天不知道这封信的真假,更不知道海城的鬼子到底什么时候准备对付他!他率领义勇军打下了牛庄,而牛庄离海城又这么近,鬼子不可能没反应的!张海天向胡飞说这么多,最终的意思只有一个,他想让胡飞到海城去一趟,去探探日本人的底!
作为奖励条件,张海天语重心长的对胡飞说:二弟张贺春由他去劝说,那三个女人就交给胡飞和他手下的弟兄了。说完这些话之后张海天又勾勾手指,让胡飞凑到跟前小声告诉他:赵守福已经死了,胡飞的后顾之忧已经没了。
这是什么话?听老北风说话的口气,好像他胡飞就是一个专门抢占人家老婆的流氓一样,为了霸占赵宁氏就专门派人杀害了赵守福!
天知道,他进了赵家大院之后就一直在找赵守福,赵财主还欠他那么多钱和枪支子弹没清账呢!他怎么可能东西还没到手就杀人?就算是要灭口那也是东西到手之后吧?
不管这话是什么语气说的,反正话从张海天嘴里说出来那就是命令!胡飞知道自己这次海城之行算是没法更改了!
第九十一章 宁小翠
暗杀赵守福的刺客带了一份关东军海城特务机关的密令,上头明明白白写着:刺客奉日本人的命令刺杀的赵守福!
张海天就纳闷了,日本人为什么要杀死赵守福这么一个大汉奸?为了搞清楚日本特务暗杀赵守福的真相,同时也为了摸清日军打算什么时候对沙岭的义勇军动手,张海天命令胡飞赴海城去搞清楚这两件事。
张司令金口玉言说出的话那就是军令,胡飞身为下属他就必须遵守军令。当然,张海天之所以专门点胡飞的将,那也是胡飞有必须去海城的理由,他家的祖传宝刀不是在海城的鬼子手里嘛?胡飞已经几次申请去海城夺刀了,这回正好公事私事一起办!
与其说是张海天交给胡飞一件棘手的任务,还不如说他又照顾了胡飞一回!
当然了,临走之前胡飞肯定是要把家里安排好了再走。先把孙老六、冯全以及那三个相关女人召集到一起开个小会,把事情当众说明白了。孙、冯两人听完之后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俩胡子一人得了个漂亮老婆他们能不高兴嘛?
柳红、柳绿嘴上不说,心里其实也挺满意。两个女人虽然对她们的男人还不太了解吧,可看周围人对俩男人的态度以及这两位身上穿的军装也能猜个差不多,这俩肯定都是军队里的军官!
这可是比她们原先估计的胡子强太多了!胡子她们都打算同意了,换成军官那简直是太满意了!
柳红柳绿俩丫鬟算是各自找了个好丈夫,剩下那个赵宁氏,胡飞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虽然张海天已经同意他收下这女人,可胡飞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向这女人开口!
正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没想到这个赵宁氏竟然拉着柳红柳绿主动过来给胡飞见礼,她同意了!事情能发展到这步,可是万万出乎了胡飞的意料!他没想到赵宁氏能这么快就同意!
等那边两对人欢天喜地都走了,房中就剩下赵宁氏和胡飞两个人的时候,这女人才关上房门对胡飞交代了自己以往的所有事情。
赵宁氏是嫁给赵守福之后的名字,她娘家姓宁,女人闺名叫做宁小翠。她比赵守福小二十五岁,赵守福今年都五十三了,宁小翠才二十八。
夫妻俩年纪相差这么大肯定不能是原配。赵守福前头有两个老婆,也不知道害什么病全死了,宁小翠是赵守福的第三任妻子。宁家原来也是牛庄的富户,后来家道败落了,到了宁小翠她爹这一辈还就生了她这么一个女儿。
牛庄这儿说是开放口岸,可到底还不如北平、上海、南京这样的大城市开放,女孩家上学堂学文化的也少。宁小翠的爹思想挺进步,找了个私塾先生到家里教他女儿读书识字,等长大点了又给送到奉天去读了中学。
宁小翠在奉天上中学,上到快毕业的那年家里来了信,她爹病了。宁小翠在学校请了假急急忙忙赶回家,结果一进家门她爹就咽了最后一口气!宝贝女儿最后一面都没看到就一命呜呼了!
宁小翠哭哭啼啼,请求亲朋好友帮忙给父亲办理丧事。就在丧事办理当中,本镇最大的富户赵守福来了,前前后后的帮忙,把宁父的丧事操持得井井有条,很是隆重体面!
宁小翠心中悲痛也没多想,只当这人是父亲的生前好友来帮忙了。没想到丧事办完之后,赵守福拿出了一封信,原来是宁父在重病之中就把她嫁给赵守福了!父亲在信中百般夸奖赵守福,说此人为人怎么怎么好,女儿将来嫁给他必然会幸福的!
那年宁小翠才十八。一个从小受尽父亲宠爱的女孩子突然遇到这一系列的重大变故,她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虽然心里不太情愿吧,宁小翠还是遵照父亲的遗嘱,放弃学业嫁给了牛庄的第一大户赵守福,成了赵家大院的第三任女主人。
赵守福这人对她倒确实不错,正像父亲在信上写的那样,在日常生活中对她很是照顾,宁小翠也就安于现状了。这一当赵家的夫人就是十年,当初的青春少女也早已过了花信之年。
她年纪大了,赵守福当然也得长年纪。如今的赵守福已经五十出头,无论体力还是精力都大不如从前了。这人年纪长了,脾气竟然也跟着见涨!平时经常性的会无缘无故朝宁小翠发火,并且还和家里的多名丫鬟侍女勾勾搭搭不清不楚的。
宁小翠生性柔弱,和赵守福闹了几次没结果之后她也就听之任之了。不过,两人原本还算不错的感情从此就出现了裂纹。随着时间的推移,那裂纹越来越大,在遇见胡飞之前夫妻俩就已经分房而睡半年还多了。就在宁小翠以为这一辈子就要这样平淡过去的时候,胡飞突然横空出现了!
那次发生的事情就像在平静的湖水里投了一枚石子一样,在宁小翠心里荡起了阵阵涟漪。每次想要当做了一场梦把他忘了,可胡飞的影子却总是不经意的出现在梦里。
胡飞说过他是胡子,胡子强奸民女那还不是常有的事?便宜占过了,事情办完了,人家拍拍屁股走人就再也不回来了!宁小翠认为两个人这辈子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那次的遭遇她打算深藏到心里,就连和柳红柳绿在一起的时候私下里都不谈论那事,更别说告诉别人了。
直到今天,当孙老六和冯全再次出现的时候,宁小翠心里其实比柳红柳绿还激动。可她毕竟年纪大忍耐力强点,她在等,等胡飞出现。现在胡飞真的来了,并且赵守福也死了,可以说最后一道阻碍她的枷锁也自动消失了,宁小翠完全可以放开一切享受她接下来的人生了!
胡飞静静的听着,宁小翠像讲故事一样轻声细语的足足说了一个钟头才把她的故事讲完。末了,宁小翠告诉胡飞:她只想和胡飞在一起!她知道,她比胡飞大得多。对于结婚了、名分了,什么这一类的东西她根本就不在乎!只要能和胡飞在一起就行!
这个已经lang费了人生最好年华的女人,为了追求爱情已经不顾一切了!
胡飞其实是有点纳闷的,他就和这女人睡过一回,就那一回她就能这么执拗的喜欢上自己?还不等他把心里的问题问出来呢,已经放下了所有包袱的宁小翠已经满面桃花的偎过来了。接下来胡飞忙的就忘了他的问题了。
第九十二章 海城忘乡居
胡飞虽然在望海山上呆的时间并不长,可那时的他却正值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正是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黄金年代。
在这种关键时期,年轻的胡飞却整天和胡匪强盗们厮混在一起,整日所见、耳濡目染的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就算他再是心智坚韧,出污泥而不染,最终到底能树立个什么样的三观却仍然让人不是那么的放心。
就像这次,一般人对已婚丧夫的女人都是有几分忌讳的,可胡飞却对接纳宁小翠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经过一晚上的同榻而眠之后,第二天胡飞居然公开拉着宁小翠的手出现在手下众人面前。
他的那帮心腹手下也都不是什么知书达礼的正人君子,对于胡飞这种明显于理不合的行为不仅没有丝毫的意外,反而一个个嘻嘻哈哈的上来表示恭喜。
宁小翠心里本来还有点惴惴不安害怕被人看不起,如今眼见这副场景,自然是称心如意,庆幸自己找对了良人。心里一高兴,宁小翠就开始为这个小丈夫盘算了。
她当了十年的赵家大院女主人,对这个院子里的一切自然是了如指掌。虽说义勇军把院子里的每栋房子都搜刮了一遍,可赵家这么大的家业,财产当然不会只有表面上那么多。不说是房产、地产、店铺、账款,只说是赵家大院里暗藏的财宝就是一笔巨款!
当宁小翠带着胡飞从某一个房间的夹层里,取出一个盛满了金条的小宝箱的时候,胡飞吃惊得嘴都快合不拢了!娶个女人还带搭配一箱子金条的?赚了,这回可是赚大发了!
得感谢赵守福呀!守福,这名字起得真好,守住财富!老婆嫁人都能有这么多的陪嫁!这好事上哪儿找去?胡飞暗自下定决心,今后每年清明一定要给赵守福烧纸钱表示纪念!
当然,由于胡飞以后会比较忙,这个每年定时烧纸钱的活儿最终还是交给了宁小翠。而宁小翠对于胡飞此举自然是心存感激,她自觉改嫁对不起前夫,能给赵守福烧烧纸钱也算是有了一些交代。从这件事上,宁小翠对胡飞的爱意又加深了三分。而这倒是完全出乎胡飞意料之外了。
在牛庄停留一天之后,第二天吃过中午饭,胡飞就带着孙老六、吉金彪、苟天晓、熊伟,等十几名精英手下出发了。他们奉了司令张海天的命令要到海城去从日本人那里探听情报!
海城距离牛庄不到五十里,步行要走一天,骑马两个小时要不了就到地方了。
胡飞一行人骑马快到地方的时候把马交给随行的士兵让他们牵回去,胡飞带着一群人步行进入了海城。海城是有上千年历史的名城,唐高宗李治统一全国的时候设置的安市州就是如今的海城。
南满铁路由北至南从海城穿过,日军南下北上的大量军需物资、兵员军械都要从经过这条铁路线运送。可以说,因为有了牛庄的水运码头和海城火车站,海城牛庄之间的区域算是整个辽宁省的一个重要地区了。
胡飞带来的人不少,和以前一样都是分散进城的。把人分散开来,两三个人一伙儿,进城的时候守门的日伪军就不是那么注意。所有人都顺顺利利进了城之后,胡飞先找地方住店。
根据胡飞的经验,住店的时候要住就住最大的旅店,要不然就找地方最偏僻、条件最恶劣的低等住处。就这两种地方最不容易出事,日伪军搜查的概率比较小。那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旅店是最容易被检查的。
胡飞现在有钱!出来怀里随便就揣几根金条的人能会没钱吗?兜里有钱还住低等的旅社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以胡飞的性格自然不会干那种守财奴才会干出的事情,他选中了海城最大的一家旅馆,这家旅馆的名字叫做忘乡居。
忘乡居一向就是以贵闻名,平常老百姓根本就不住这儿,也住不起!三层的旅社连门口台阶都擦得一尘不然,两个穿着黑绸衫戴墨镜的小子在大门口充当门童,冷眼一看跟黑社会似的。
胡飞带着吉金彪、王文华上台阶进了大厅,大厅里头的服务员还挺热情。也不管胡飞他们住店不住店的,上来就打招呼:“三位贵客,欢迎光临!”一路把胡飞他们让到柜台前头才去忙他的事儿了。
大厅的服务员热情,柜台里面的掌柜更加热情,从一楼到三楼一下子报出来好几套房间让胡飞挑选,搞的胡飞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既然挑了海城最好的旅店来了,挑房间当然也得挑好的了!胡飞指了三楼两间最贵的套间要了,那掌柜的脸上当时就笑开了花。这两间套间住一天都要二十块钱,除了日本司令官来海城视察的时候住过,再往前就得说是当初奉军的主要将领们隔三差五的有人来这儿住过了。
隔了这么长时候这两间房又有人住了!掌柜的一高兴,亲自把胡飞他们仨领到了三楼。接过钥匙打开房门,屋里的陈设确实不错。水晶大吊灯、羊毛地毯、真皮沙发、红木大床、真丝的窗帘。总之是整个房间完全被奢华之气给填满了。
住到这里头,你唯一感觉到的就是值!这房子确实值十块大洋一晚上的高价!
“这个,掌柜的,你这里安全有没有保证?我住到你这儿,晚上该不会有日本人来搜查吧?”这得问清楚了,胡飞之所以选这么贵的住所,一是这里住着舒服,另外一个也就是图个清静。一般人都知道,越高档的饭店旅社后台越硬,住进去越安全。
掌柜的回答证实了胡飞的猜测。他这旅社明面上的后台是关东军司令部的某位高官,背地里还有少帅的股份。在海城他这家旅社是最安全的,哪怕海城发生战争了,他这个忘乡居旅社也绝对不会有人来搜查!
这就好!胡飞要的就是安全!目送掌柜的离开房间之后,胡飞先把自己住的房间检查了一遍,首先得确认没什么疏漏之处。当然,人家要是真的安装了监视器、监听器什么的,胡飞也是发现不了的,他只是检查个表面罢了。
第九十三章 汉奸自行车
检查完房间之后,胡飞就带着吉金彪、王文华出了门。既然来了海城不出去逛逛怎么行?别看选房间的时候看上去挺豪爽的,其实胡飞兜里还真没带那么多钱!
胡飞身上揣的有金条,可你见过谁住几天宾馆临走之前拿根金条来付账的?就算这旅社愿意收金子,他们也得有黄金鉴定技术,七成金和十足金在价钱上可是差很多的!除了成色以外,黄金的价值不还得看重量嘛,这旅社怎么可能会备的有称黄金用的精细量具?
再说,胡飞要真敢拿金条付住宿费,那就等于是明着通知日本特务他不是一般人!想要不引人注意,他就得把金条兑换成银元、纸币,买东西的时候用法定货币结帐。这样才能不引人注意,也才有可能完成他的任务。
胡飞出门逛街的主要意思其实就是换钱!当然,海城他也从没来过,逛逛城市看看风景、顺便查看地形踩踩点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海城是东北大帅张作霖的出生地和祖籍,有这么一位名人出生在此,这座县城在辽宁省的重要程度和繁华程度就可以想象了。虽然如今的海城是被鬼子给占了,可从宽敞的街道、路两边一家挨着一家的买卖店铺上都能看出此城昔日的繁荣。
大街上随处可见三三两两的鬼子,成群结伙伪军、汉奸到处乱逛。偶尔有一支鬼子巡逻队排着队、牵着狗招摇过市。整座县城到处都弥漫着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压抑。
胡飞和王文华、吉金彪三个人出门专走背街小巷,就算偶尔走到大路上了,那也是小心翼翼左看右看,实在没危险了才迅速通过大路拐进小胡同。
不过呢,有些事儿却不是你想躲就能躲开的。就像现在这样,胡飞觉得自己走的已经是最偏僻的一条小巷子了,可走着走着前面那个小路口偏偏就有两个穿黑绸衫推自行车的在那儿抽烟闲聊!
小巷子有好的地方那就是人少,不好的地方就是一眼能看出去老远,你看见对面了再想掉头就晚了!你看见人家,人家也看见你了,你这会儿转头就走肯定会引起前面人的怀疑!
胡飞的脑子飞速运转,瞬间就判断出了进退之间的利益得失。伸出一只手做了个暂时不要动的手势,胡飞脸上已经迅速堆上了笑容。越往前走,脸上的笑容就越浓。那俩汉奸呆呆地看着他,心里同时转着念头:这人笑的样子怎么像个傻子?
胡飞走到离汉奸两步远的地方还没有停步的意思,两个汉奸终于不能忍受这个看似半傻的人再靠近了。“喂,你认识我们吗?”左边那一脸麻子的汉奸首先对着胡飞问了话。
“不,不认识。”胡飞脑袋摇的跟拨lang鼓都有的一拼了。
果然是傻!两个汉奸对视一眼同时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不认识?不认识你笑什么?”右边那斗鸡眉撇着个嘴鄙视的瞟了胡飞一眼,眼睛再往后一转,正好看见女伴男装的王文华,“哟,这小兄弟长得可是俊俏呀。怎么样?跟着哥哥我吧?我保你今后吃香的喝辣的、吃穿不愁!”
这位的意思是想让王文华跟他当伪军,别再跟着个傻子一起了。斗鸡眉见王文华长得俊俏,就生了收个小弟的心思,他不知道人家是女人呀!那麻子一脸奸笑的在旁边看着。
汉奸好像开玩笑的两句话当时就惹恼了胡飞!王文华是谁?那是他的女人!这家伙竟然敢当面调戏他的女人,胡飞岂能不怒?
眉毛一挑眼一瞪,一改刚才的傻笑模样,胡飞一个箭步窜到那斗鸡眉跟前,一把抓住这小子的脖子使劲儿往怀里一带!斗鸡眉哎哟哎哟可就叫唤开了!
胡飞听着心烦,把左手握成拳头朝这小子肋叉子上“嘭!嘭!”就是两拳。斗鸡眉被胡飞两拳差点没把肋骨打断,想喊他还没喊出来,他脖子被胡飞另只手掐着呢。一口气憋嗓子眼里,这小子眼一翻腿一蹬,麻利的昏迷了!
斗鸡眉被打昏了,这家伙还有个同伴麻子脸呢。麻脸汉奸一瞅事情不对,伸手就去掏枪!
胡飞可不是一个人出来的,就算王文华身手不行,和他一起的还有个窜山豹吉金彪呢!吉金彪的匪号叫作窜山豹,想当初当胡子的时候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悍匪!
胡飞已经出手解决一个了,吉金彪还能给剩下这家伙掏枪的机会吗?麻脸汉奸手也摸到枪盒上的扣子了,吉金彪的拳头也到了!“嘭!”就这一声响,麻脸汉奸的身子就斜着飞出去了两米多,一头摔到地下就没起来!
吉金彪抱着拳头呼呼的吹着气,那一拳打得太猛,把他的手都打疼了。
胡飞也不多话,过去拉起斗鸡眉往周围看了看,往后十几米的地方有个小门,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后门。胡飞拽着斗鸡眉走到那扇小门跟前把人往地下一放,看看吉金彪再看看墙头,用手往小门上指了指。
吉金彪会意,几步跑过来两腿一屈身子往上一窜,手扒着墙头就翻进了小院。一会儿小门打开了,胡飞一手一个把俩汉奸拽进了门里。王文华最后进去,进去之前往巷子两头看了看,进去之后随手关上了小门。
巷子里空荡荡的,除了孤零零倒着的两辆自行车能说明这里曾经发生了暴力案件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动静了。
几分钟之后,小门再次打开,已经换了一身黑绸子衫的胡飞和吉金彪从门里头走了出来。王文华倒是还穿着原来那身男装没变,胡飞俩人已经摇身一变,从形迹可疑的嫌疑人变成了维护治安的便衣队员了。
走到巷子口,把自行车推起来一看,还行,这两辆自行车一点没摔坏!
胡飞见过别人骑自行车,他自己倒是没骑过,应该说他不会骑车。不过这并不影响他骑车的兴趣。反正这小巷里也没人,他又没啥紧急的事儿,正好在这巷子里练练骑车。
胡飞一身好武艺又会骑马,身体的平衡能力比一般人强得多。别人可能要用几天才能学会骑车,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能骑行如飞了。
第九十四章 卖金条
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穿行在海城的小巷之中。前面那辆车上的骑手明显比后车上的技术要好得多,骑得是又稳又快;后面那辆车虽然左拐右拐,一副随时都会撞墙的样子,可却总是在马上就要撞到墙上的关键时刻改变方向掌握住了平衡。
别看后面那骑手车技是一般偏差,他的后座上竟然还带了个人!一个瘦小俊俏的年轻人搂着同样年轻骑士的腰,嘴里时不时的发出一声惊呼,有时还会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不用说,前面那个骑术好的是窜山豹吉金彪,后头那个左拐右拐还骑车带人的就是胡飞。
吉金彪以前经常下山作案,有时候抢来一辆自行车就没事儿骑着玩儿。所以呢,别看人家认字不多,单论骑车技术可比胡飞强太多了。
不过胡飞的优点也同样明显,那就是身轻体健、脑子反应快,半小时不到就从完全不会到能骑行了。刚学会骑车就敢带人,这胡飞也够胆大包天了,他也不怕一招不慎把身后的王文华给摔出个好歹的。
至于王文华,那肯定是高兴了!能这么近距离的坐到胡飞后头,还能大白天的搂着胡飞的腰,别说是有可能会摔跤了,就是走两步摔一跤她都愿意!这会儿的王文华光剩高兴了,什么交通规则、什么安全第一已经早就顾不上了。
顺着小巷子一路往前,走着走着前面的路居然走到了头,正前方是一堵墙,你技术再好没学过道术总不能穿墙而过吧?两辆车一拐弯,顺着小巷横向里就拐了过去。
拐过这道弯就是一条宽敞的大路。别看路挺宽,这路也不平,大坑连小坑,满大街都是坑。就这条主街道的路面状况,还不如某些背街小巷呢。
三个人骑两辆车正在注意躲避路面的坑,两名棋手精力集中无暇他顾,唯一的乘客却只顾眯着眼睛一脸微笑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三个人都没看见,就在离他们百米之外正有几个伪军伸着脖子往他们这边看。
胡飞骑着车小心翼翼的躲避着大小坑,等到完全躲过去之后,他已经骑车带人横穿马路并且走到逆行道上了。咦?这里的店铺名字叫做周记珠宝首饰行,这家是打首饰的?胡飞赶紧靠到路边停了车,他今天出来最主要的就是卖金条,这首饰行想必是收黄金的吧?
首饰行门口也有招呼客人的小伙计,看见两辆车三个人过来,小伙计赶紧跑过来给指示停车位。
胡飞也不理他,等王文华下车之后他直接把自行车就扔到了首饰行正当门的位置。小伙计脸上笑容不改,过去推起车子就往大门一边挪。看样子像胡飞这种人小伙计肯定是经常遇见,习惯了。
首饰店里面挺大,一溜儿两排展台里面摆满了各种珠宝首饰。项链、戒指、手镯、耳环,一件件珠光宝气,一看就是价值非凡。
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看上去精明能干戴眼镜男子迎了上来,一开口就是一副标准的国语,“先生你好,欢迎光临鄙行。请问先生是打算给谁买首饰呢?”
干哪一行说哪一行,这位西装革履的店掌柜上来就是一套生意经。顾客要是真有购买珠宝的意思,那是绝对要把钱花到这儿了。可惜这位把媚眼抛给了瞎子,胡飞根本就没买东西的想法,他是来买东西的。
“我不是买首饰的,我是卖东西的!”胡飞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两只眼睛精光闪闪的盯着这个西装革履的珠宝店掌柜。
来卖东西的?掌柜的当时就是一愣。来他这店里买东西的倒也不是没有,可这种事毕竟是极少数。那年月,人们要是真有东西要出卖的话,一般往往都是选择去当铺。当铺里面还给当票,约定时间你要是有钱了还能赎回来。像这样直接到首饰店卖东西的很少很少。
不过,这位掌柜的既然穿西装打领带,见识自然不是那种继承祖业,一代代靠打首饰为生的首饰匠人能比的。稍微的惊讶之后,掌柜的立刻问胡非要卖的是什么?首饰店能收的就只有金银珠宝,你要拿一口家里用不着的铁锅来卖,人家肯定是不能收的嘛!
胡飞告诉他是黄金!穿西装掌柜脸上立马露出了笑容。黄金最好赚钱,不管是成色还是分量不都是他说了算嘛!虽然这几个人看着就是城里的汉奸队,那我不坑不骗按规矩赚钱总是行吧?
要知道,黄金的收购价和卖出价它绝对不是一个价!再说了,收了黄金打成首饰,那不是还能赚一份加工费嘛!
掌柜的说可以,胡飞就知道自己今天找对了地方。等他从怀里拿出一根金条的时候,掌柜的立马就把眼睛瞪圆了。这种两斤重的大黄鱼,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拿的出来的!
这几个汉奸肯定不是有钱人,这三根大黄鱼还不定是从哪儿强取豪夺来的呢!不管东西是怎么来的吧,反正送上门的钱不赚白不赚!
金店自有自己的一套检验方法,等把这根金条验过了成色、称过了重量之后,掌柜的告诉胡飞一个数字,你要愿意咱就成交。胡飞一听,价钱在他能接受的范围以内也就答应了。
掌柜的就做成了一笔大买卖心里高兴,乐呵呵的就要去柜台里取钱,就在这个时候胡飞突然来了一句像这样的金条他还有两根!其实他出来带了五根,说只带三根是担心数量太大引起人家的怀疑。
三根金条!掌柜的脑袋晕了一下,听了半分钟才陪着笑脸告诉胡飞:他店里没这么多现金,胡飞要是急着要现钱的话恐怕得等一会儿,他得出去提钱去。
等一会儿没事儿,去提钱当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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