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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兵-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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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请教将军大名?”曹岚此刻已经认定荆展这样神人一般的箭术肯定是雷东风手下的大将,心下起了结交之意。
“荆展。”荆展道。
“嗯,如此,荆将军需要何种兵器?”曹岚想了想,对这个名字很是陌生,他却不知道如荆展这样从事侦骑情报的职位,要的就是性格沉稳、默默无闻。
“一马刀,一雕弓,一壶羽箭。”荆展道。
“好,把我的弓箭和横刀拿来!”曹岚喝道。
片刻。有人将曹岚的刀弓拿来,却是两套,看来一套是常用,一套却是备用。
曹岚从士兵手中接过自己的拓木牛角弯弓,递给荆展道:“这拓木牛角工在五石以上,没有几百斤的气力是开不起的,荆将军可先……”
曹岚刚说完,就见荆展双膀一发力,弓如满月。
“尚可,比我惯用的弓要软了不少。”荆展淡淡道。
“这把是我祖传的长柄横刀,比马刀略重,乃是我备用的兵器,你可用否?”曹岚微微一笑,眼中欣赏的意味却更加浓烈。
又命人拿出一把闪着寒光的长柄横刀,刀长六尺开外,刀锋狭长略带弧度,如女子之弯眉,锋口寒光闪烁,看长度和材质,显然比寻常骑兵所用的制式长柄马刀略重几分。
接过拓木弓之时,荆展只是随手拉开。但一见这光华闪烁的横刀,眼睛却是一亮:“好刀。”
说完将弯弓斜跨腰畔,一手提起长柄横刀。轻轻挽了个刀花,又道:“可用!”
荆展平日所用的不过是汉兵的制式马刀,虽然轻巧灵活,但用起来却总有些缺憾,{奇}荆展力气虽然不比李炎、{书}雷东风这样的天生神力,{网}但却也是能轻易开满强弓的硬手,此刻曹岚的这口横刀一入手,顿觉手中有一种充盈之感,心下暗知这刀简直是为自己量身定夺一般。
“好,我们走,荆兄弟莫给你们狂澜军丢面子哦。”曹岚见状。心下也十分畅快,哈哈大笑,提刀上马,带队冲向和林镇城门。
~~~~~~~
一千高卢轻装步兵,在军官的带领下,向和林镇发起了试探性的攻击。
并不是坎贝尔托大,而是和林镇面积不过五六里,按照正常计算,驻兵能力极其有限。事实也的确如此,就算当日奔雷军大部进驻和林镇,大部分军队也是依托镇子,在墙外扎营。
并且那满打满算不到四米的城墙和木头做成的城门,怎么看也不像能抗住自己手下大军几次冲锋的模样。
尽管这样,坎贝尔还是先派出了一个千人队进行试探性的攻击,他语言粗鲁,性格却并不毛糙,否则阿尔斯也不会让他统帅前锋追击老道。
追击这种事情,做好了是一件功劳;做不好,逼得敌人反咬一口,那就是得不偿失,甚至引发连锁的溃败。
很快,一千名高卢轻装步兵高举着盾牌接近了和林镇百米的范围内,城墙上的士兵在关信鹏的指挥下开始了自由漫射。
此刻,高卢轻装步兵手中不多的几十只火把,成了了奔雷军弓箭手最好的标尺,这与射击单独的目标不同,只要确定标尺的头几只箭射准大概的位置,后边的弓箭手即使只凭借经验,也能将箭矢披洒在这样大群的敌军身上。
而这也正说明,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才能上战场,否则这样远距离的漫射将全无准确度和杀伤力。那种提弓就是弓箭手的想法,只是文人的杜撰而已。
随着弓箭的落下,惨叫声响起,高卢轻装步兵快速奔跑起来,同时散开了阵型,一千人的队伍,散开在荒野上。还是再黑暗里,目标就小了许多。第二轮箭雨落下,造成的损失就几乎是微乎其微。
“愚蠢的汉人,用几个火把就将你们的目标转移了。”坎贝尔望着这一切,得意的笑了。原来冲锋阵营中的那几十个火把,却是他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城墙上奔雷军士兵的注意,好掩护其他人冲锋。
高卢轻装步兵们迅速向城墙处移动着,这样低矮的城墙,他们随身携带的工兵用的小型梯子就足矣攀登上去。
距离城墙已经不足五十米,再用不上十秒就可以开始正式攻城了。
此刻,一阵叫人牙关发涩的执拗声,忽然在夜空中回荡开来,只见昏暗的灯光下,和林镇南门的城门忽然洞开,密集的马蹄声瞬间响起,一队汉兵骑兵急速冲锋而出。
“奔——雷——”随着整齐划一的怒吼,这些骑兵如迅雷般冲进了毫无防备的高卢轻装步兵的阵内,手中兵器如道道霹雳,夺人心魄。
第四卷,天行健 第一百零四章,驱狼吞虎(3)
和林镇外,一片黑压压的敌军。散开在荒野之上,荆展手舞曹岚赠予的横刀,冲杀在骑兵队列的前锋。
荆展手中的长柄横刀,乃是依照帝**中步兵制式横刀的样子打造而成,这种刀如汉兵骑兵所用的制式马刀一般,一般重不会超过十斤,刀身一般都成狭长形,锋刃薄锐,利于斩杀。
不同的是,帝国骑兵所用的制式马刀的刀背更厚,而且刀身长直如电,直到刀头的位置才有一丝细微的弧度。而这横刀的刀背却只有半寸,刀身从手柄处开始略弯,整体却呈直线,犹若女子的弯眉一般。
而且,这把横刀的重量远超一般马刀,估计在十五斤左右。可就算是一般汉兵步兵所用的制式横刀,只要是经过训练的战士,一刀下去,都可将一名成年男子劈成两半,更不论这样一把锋锐沉重的改制横刀了。
而这种改良的长柄横刀。很快就在实战中发挥出了威力。
这横刀的刀柄比一般横刀长出了近五尺有余,刀身长约一尺半,拿在手中,刀锋给人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借助马匹冲锋的力量,本来算不上巨力的荆展,竟然轻松的将对面一个用圆盾抵挡自己的高卢轻装步兵,连盾牌带人,斜斜劈开,那士兵的下半身甚至还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冲了两步,而上半身却忽然如折断一般,从中断裂。
血光顿时冲天而起,溅了荆展一身,而那刀锋之上的鲜血却很快流淌落地。
一旁的一个西方联军步兵看到这样的惨景,忍不住低头干呕,荆展哪还客气,横刀顺势连斩,好大的头颅就滚落在地。
“真是好刀!”荆展忍不住赞道。
其实相比较被曹岚他们惊为天人的箭术,荆展的刀术却只能说是一般。前文说过,帝国骑兵,尤其是十大军团的精锐骑兵,人人皆修习连环三刀,只是修习的招数多少的问题。
根据帝**律,普通士兵和军官,低级军官与高级军官修习的‘连环三刀’的招式不完全一样,只有团长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学习完整的连环三刀,而作为连环三刀的母本。帝国镇国侯关家的青龙刀法,当世更是只有关家的血脉才能习得。
甚至连关信鹏,出身关家旁支,都不敢说自己能掌握到青龙刀法的精髓,也只能说是粗略修习过几招。
这也是当初段义臣能有幸习得一部分青龙刀法的精髓,加上天资纵横,结合自己段家祖传的刀法和军中的连环三刀精要,才琢磨出自己的一套刀技,更在狮头岭一战中和李炎硬拼了个不相上下。
荆展初修的刀法,当然也是连环三刀的简版,后来在那无名山谷内,江筑英将自己知道的连环三刀的精要悉数教给了这些一直跟随雷东风的骑兵,荆展的刀法才得以大进。
不过,比之身边的曹岚,却又相差不小。
只见曹岚手中的长柄横刀的刀身竟然比荆展的还要长上近半尺,而且看起来也似乎更薄一些。
就是这薄薄的锋刃,每一次挥动下去,都会夺走一个高卢轻装步兵的生命。
那看似轻易的一刀,直接让敌人人兵两断,初始却并没有鲜血涌出,只因那刀太快。冰冷的锋刃似乎在瞬间将敌人的鲜血封存在已经劈成两半的**内。片刻,鲜血才在血压的冲击下,带着碎屑的皮肉,奔涌而出。
而曹岚的刀法显然不只是体现在这迅捷的刀速上,刚刚的一刻,一刀横斩,海底捞月一般,从斜下至上,竟然连斩三人,而且回首轻盈一刀,又抹断了一个在马侧出刀的敌人。
而且,曹岚的刀法总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长柄横刀说重不重,自己荆展手中这把在十五斤左右,而曹岚那把当在二十斤上下。虽如此,和一般的大刀阔斧等相比,就显得很轻了。
但若是比之短刀、长剑,甚至马刀,都要重上至少一倍。
而曹岚用起那把横刀来,却给荆展一种刀走轻灵的感觉,那感觉就仿佛曹岚用的不是一把长刀,而是一把宝剑一般,迅捷刁钻,刀法凌厉之极。
而且虽然那刀法看似基本以迅猛为主,力道十足,但总显得有几分阴柔。
如此刀法真是前所未见,却实在适合这骑兵的冲阵。、
够快、够狠、够刁钻。
“此人武功当不在雷军团之下。”荆展暗做比较,觉得如果雷东风的戟法这些日子没有进展的话,也就是和这曹岚旗鼓相当。
两人都是以快取胜的战将,雷东风胜在迅猛如雷。气势如虎,大开大合、堂堂正正;曹岚却是快捷如电,刀法独特,刁钻四出、血腥阵阵。
当然,他却不知雷东风经过连番血战,和平日的勤学苦练,已经快将前世休息的的骑兵刀法和连环三刀以及江筑英所传的虬龙戟法,慢慢揉和在一起,冷锋双戟如今驶来,却也未必是曹岚能抵挡的。
此刻,一个整编团,五百名奔雷军骑兵,加上荆展带来的十余狂澜军骑兵,已经在这些高卢轻装步兵之中来回冲杀了两次。
偶尔有漏网靠近城墙的轻装步兵,都被关信鹏指挥弓箭手射杀在城墙下,根本对和林镇的防御造不成威胁。
而远处的高卢万夫长坎贝尔已经指挥着高卢轻骑兵和鲜卑骑兵快速冲锋而来,显然是想解救这些步兵,如果任曹岚、荆展等人这般冲杀下去,恐怕再有五分钟,这些步兵就会溃散开去。
“撤!”眼见敌人大队骑兵和已经扑了上来,而且自己这边阻延敌军攻击,消灭敌人步兵有生力量的目的已经达到,曹岚一刀砍飞眼前一个阻路的敌人。带领众人迅速向和林镇跑去。
荆展却是自觉断后,不慌不忙的一边撤退,一边转身张弓搭箭,射向主机而来的敌军骑兵。
只见荆展有若机器一般,不断的扭身、开弓、出箭,一箭快似一箭,很快一壶的箭矢被射了个干净,而远处追击来的敌方骑兵,已经坠马而落不下三十人。
要知道,帝国骑兵为保持机动性,一壶箭的定量不过为二十支。重量大约在五斤左右,而每次行军,除了身上配备一壶至两壶箭外,其余一般归军械营运送,而如鲜卑轻骑为了追求速度的极致,每壶箭不过13支。
至于战时,战斗没有开始前,骑兵的弓箭则一般放在备用的马匹上;开始后则随身携带一、两壶,最多不过三壶。
即便这样,帝国一个轻骑兵所携带的箭矢数量也十分有限。
而如雷东风、荆展这样长途奔袭的特例,一人双马,甚至三骑,每人这一路所携带的全部箭矢数量也不过就在三百支左右。
此刻,荆展只用曹岚战前赠予的一壶箭,在这样黑暗的条件及快速移动中,不过半分钟里,二十支箭连续拈射,如八方风雨一般,竟然射下近三十人,真可称得上是箭无虚发,甚至一箭双敌了。
当然,这里也有敌人托大,阵型密集,以及追击过紧的原因。而且其中有两箭竟然是敌军射向荆展,却被荆展顺手捞住,反射回去,好不潇洒威风。
不过,在荆展如此可怕的箭术下,后边追赶的敌军下意识的开始减速,任凭坎贝尔大声叫骂,前几列的骑兵的速度就是提升不上,眼看着汉兵轻骑一个个进入了城门。
“尔等谁还敢上前?”荆展难得的豪气顿生,厉声高喝,手中弓弦如满月,虚射一下,砰然作响。
虽无箭矢飞出,后边追赶的西方联军骑兵却一阵慌乱。一个敌军甚至**坠马,被随后赶上的马匹踏成了肉泥。
“将军威武!”城墙上的汉兵目睹此情此景,齐声喝彩,士气大振。
箭箭毙敌荆明扬,空弦杀敌无双技。
~~~~~~~
“荆将军,你杀的敌人好像没我多哦。”荆展一进城门,曹岚就笑道。
“嗯?”荆展淡淡应道。
“师团,荆将军刚才断后,大发神威,连射二十余箭,毙敌不下三十余人,刚才更是用空弦将一个敌军惊落马下,真乃神技!”关信鹏走下城墙,兴奋道。
此刻,城墙上以及刚刚看到荆展断后的奔雷军士兵无不面带尊敬仰慕之色望着荆展。
如果说,开始荆展箭射西方联军劝降的百夫长那一箭只是惊艳的话,那么荆展刚刚最后的表现,可以说是让他们感到了震撼。
神箭、箭神,这是这些士兵中悄悄涌起的想法。
本来曹岚那一把长柄横刀舞的如冬雪飘飞,煞是精彩,但和荆展这最后的空弦杀敌一比,却逊色了不少。
“哈哈,如此说来,我杀敌却比荆将军少了不少啊,荆将军能空弦毙敌,曹某佩服!”曹岚笑道,毫无嫉妒之意,果然是个豪爽之人,一旁的荆展和凌云微微点头。
“荆某于箭术一道却曾下过苦工,不过今日还是仗曹大人刀弓之利!”荆展微微点头,这番话既不可以掩饰自己的骄傲,却也不抹杀曹岚的功劳,不卑不亢。
曹岚闻言,眼中欣赏之色更浓,顺手将荆展递还的弓箭和横刀又推了回去:“宝剑赠英雄,红fen送佳人,这刀、弓我还有和手的,这一套荆将军就留下吧。”
“弓我有更好的,刀很顺手,我留下了。”荆展也不客气,淡淡道。
“还是你这脾气直爽,比信鹏更对我胃口,走,上城墙,待这些不知死活的蛮子们上来,我等好痛快杀敌!”曹岚闻言,欢喜的一拍荆展的肩膀,几日来的不快仿佛一扫而空。
第四卷,天行健 第一百零五章,驱狼吞虎(4)
曹岚对荆展倾心有加。拉着他往城墙上走去,也不顾众人惊讶的表情。
关信鹏看到自己的大哥如此豪迈微微点头,凌云却有些惊讶。这个心思玲珑的女子,却怎么也想不透男人间的友情为何这般就轻易建立了起来。
难道几句话就可以引为知己么?
其实,对于男人来说,能一起冲阵杀敌,再加上几句肝胆相照的交谈,就可以惺惺相惜,有其是对曹岚和荆展这样有些执拗、骄傲的性格来说,这一切再自然不过。
而曹岚虽然还没有实现那日夜里希望和雷东风一起冲阵杀敌的愿望,却也暂时和荆展一起满足了这一点小小的心愿,加上荆展的毫不作伪,让他心中自然十分畅快。
虽然不见得就这样答应荆展和凌云的条件,但至少已经对两人心存好感。
“荆将军,你知道我之前有一个愿望是什么么?”离得众人远了,曹岚笑道。
“是什么?”荆展问。
“我曾有幸听他们传闻的狂澜军雷东风军团的一句诗词,言曰:‘男儿到死心如铁,尝试手,补天裂’,当时初读就觉得心中一股热血难以自制,恨不得能痛饮一杯。让后和他一起上阵杀敌,可惜一直不曾有这种良机……”曹岚的脸色浮现了一股莫名的红润,显然当时那诗词曾让他激动到何种程度,现在提起却还念念不忘。
“雷军团为人最为热血仗义,是我见过的第一等的人物。”荆展点头道。
“不过,今日能和荆展兄弟一起上阵杀敌,我却也算暂了心愿。”曹岚笑道。
“嗯,我亦如此!”荆展眼中闪过一抹骄傲。
“正是,明扬,我自见你所为、闻你所言,深觉投机,若有缘,我定与你八拜为兄弟。”曹岚正色道。
“如此,今日敌酋之血,正可替焚香沐浴,也算是歃血为盟!”荆展淡淡道。
“好个歃血为盟,就以敌人之血,纪念你我兄弟倾心!来人,上城墙,杀敌——”曹岚哈哈大笑。
~~~~~~
帝国纪元999年4月15日凌晨,帝国中南行省安阳府以南。
“林道长,再有三十里就能抵达和林镇。”小道士皓清缘对老道林清平道。
“道哥儿,那些西方联军想来已经追的蒙头转向,摸不到我们的位置了。”罗兰笑道。
“嗯,清缘啊,你去前边探探路,看看和林镇是什么个动静。”老道林清平一副长者的模样。拍了拍皓清缘的肩膀。
“好吧,我去,罗兰姐姐,这个太虚甲虫你收好,有什么信息我会及时传过快来,千万不要把他给林道长。”皓清缘是个好脾气,也不多说,却将传递信息的甲虫给了罗兰一只。
“混蛋小子,怎么不能给我?”老道跳脚道。
“道哥,你莫欺负人家孩子,人家又不是侦骑出身。清缘小道长你不用去,叫两个侦骑在前探路,我们跟着就是。”罗兰风情万种的横了老道一眼,对皓清缘道。
“也好,那小道士,你将那太虚分给侦骑一只,留给我一只,也好联系方便。”老道眼珠一转,贼笑道。
“道哥,你就休要打人家许道首宝贝的主意了,这么段的路程。又无人阻挡,何来用那等神奇之物。”罗兰不屑道。
“呃,好吧,叫侦骑快去快回。为什么我这么老实的人,却总被人误解?”老道自言自语着,可惜没人理会。
~~~~~~
“两位大人,我们在前边发现了这个。”派出的侦骑很快就折返回来,手里拿着一块用很平常的树枝雕成的蛇状东西。
“荆展将军就在附近!”罗兰一看,惊喜道。
这信物正是荆展自己平日用小刀刻制的信物,名曰“獠牙”。
“嗯,这个就是你们之间联系的信物?”林清平问。
“正是,道哥,我带人去前边寻荆展他们,你们等一下。”罗兰道。
老道点点头,罗兰带人消失在黑暗中。
过了十几分钟,一阵细碎的马蹄声从黑暗中传来,接着是一阵细微的轻呼:“是林道长么?”
说话的正是荆展和凌云留在外边的李大本。
“你们几个臭小子,这么久联系不上,还以为你们……”老道林清平一看李大本,自然认识这个从龙城一起跑出来的汉兵,笑着捶了他肩膀一拳。
李大本也不躲闪,笑嘻嘻的点点头。
“你们手下的士兵呢?”老道见之有李大本和十几骑,奇怪道。
“荆营长和凌副营长在和林镇内,刚才镇外忽然出现大批西方联军,里边情况不明,兄弟们正埋伏在附近,如果再不出来,就闯进去营救。”李大本收起了笑容,凝色道。
“奶奶的。这群兔崽子追不到我们,竟然摸到这里来了?和林镇里现在都有谁?”老道忙问。
“夏侯骏捷已经出兵,和林镇里是他手下的师团长曹岚曹青林和几千骑兵。”李大本道。
“曹岚?曹氏家族的老六,旁支所出,武功不错,为人却糙了点,尤其不懂得尊敬长者。”老道点点头,一副和曹岚很熟悉的样子,转瞬到忽然醒悟道:
“荆明扬和凌子衿不是进去劝降曹岚了吧?”
~~~~~~~~
和林镇下,福尔斯王国万夫长坎贝尔看着被营救出来的高卢轻装步兵,怒火中烧。
派出去的一个满编的千人队,现在已经折损了一半还多,若不是自己见机不妙,派出骑兵出击,再被汉兵骑兵冲杀几个来回,就要全军覆没了。
不过,这也让坎贝尔本来热血上涌的头脑清醒了不少,开始冷静的分析起自己面对的局面来。
首先,和林镇内应该没有很多的汉兵,否则绝对不会选择冒险出击,这样做的目的明显是拖延自己的进攻,并将自己攻城的主力步兵大量杀伤;第二,这批汉兵的战斗力很强。但估计和自己这边一样,以骑兵居多;最后,奔雷军并发中南行省看来已经是事实,而且安阳府外估计已经被奔雷军围困,这批人马不过是奔雷军在这里扼守中南大道的钉子。
应该说坎贝尔还是一个不错的将领,凭借蛛丝马迹判断出的这些基本也都符合事实。
但坎贝尔并不想撤退、也不能撤退,他认为,用剩余两千五百名步兵,和五千骑兵的兵力,应该可以在天亮前攻打下和林镇,这样也就为后边阿尔斯派出的大军占据了一个桥头堡。
如果放任这里不管。任这里敌军随时对自己大军构成威胁,那么支援安阳府就绝对是一个笑话。
至少,这里距离安阳府还有七十余里,就算奔雷军大军真的在安阳府外,赶到这里,在这样的黑夜多雾的条件下,最少也要五、六个小时,那么自己还是有机可趁的。
想及这点,坎贝尔下令全军攻城,要一定要在两个时辰攻打下和林镇。
战事从一开始就顺着坎贝尔的思路发展,镇内汉兵的抵抗虽然激烈,但却不时出现停断,明显是人手不足的表现。
而且,不足四米高的城墙在工兵营的梯子和车辆面前,很容就被高卢轻装步兵攀援而上。
但,撕杀却不见停止,抵抗却愈发的激烈起来。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一个时辰,两个半小时……时间一点点流逝,弯月由中天滑向西方,雾气愈发的浓烈起来,模糊的视线可及范围内,和林镇的南门内外已经铺满了尸体,而城墙上的某些地段,更已经是几易其手。
“杀——”曹岚暴喝一声,手中长柄横刀急斩,刚刚攀援上城墙的一个高卢轻骑兵,还没等举起手中的长矛,就被连矛带人斩成两截,喷涌着热血的下半身滚下了城墙,让黄土染成了血红色。
骑兵攻城,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对于人口稀少的大陆公路西端诸国,骑兵、步兵的区别其实就是马上、步下的区别。
而且,很多骑兵在获得自己的第一匹战马前,也都是各自领地内的剑士或者枪兵。那可是西大陆纯粹的步兵职业。而骑兵,更像是他们一种职业的进阶。
人口稀少,资源紧缺,造成西大陆的骑兵数量和质量都不如帝国,而这也也许是教廷和西陆诸国孤注一掷,进攻帝国的原因之一,依靠侵占和掠夺,获取生存的要素。
当然,真正的西陆骑兵在能力上还是超越步兵的,骑术不用说,以西陆最闻名的高卢轻骑兵来说,骑射、格杀的能力,都是十分优秀。
上马为精骑,下马为步兵,这也是西陆军人的一个特点。
所以,今日和林镇一战,这些高卢轻骑兵混杂在高卢轻装步兵当中,在城墙下鲜卑骑兵精准的弓射的掩护下,依靠人数上的优势,一时到也压制住了城墙上奔雷军士兵的攻击。
毕竟,这些奔雷军士兵,也是骑兵,而且帝国的骑兵与步兵分工则更明显一些,尤其是轻骑兵,是没有办法和专业的步兵相比的。
两相相抵,反而是奔雷军这边吃亏许多。
曹岚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很快,作为预备的第一旅团第三团被派上了城墙,但五百余人似乎只是减轻了正面的压力而已,对遏制敌人疯狂的进攻并无改观。
现在,坎贝尔和曹岚都十分清楚,双方是在赌博,在赌谁的时间更充足。
坎贝尔如果能在天亮前占据和林镇,扼守住中南大道,那么西方联军将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所以他必须进攻不止;曹岚却是坚信夏侯骏捷会回援,即使有争论商讨的时间,天亮后也会到达,一旦抵达,他就是功劳一件,所以必须坚守。
“第一百零八!”荆展长弓轻拉,一名正在城墙下瞄准曹岚的鲜卑轻骑应声坠马。
“多谢!”曹岚口中轻吐,手中横刀连斩,将欺进荆展身旁的一个敌人砍倒在地。
“客气!”荆展微微点头。
“小心——”曹岚一声轻叱,一只羽箭从城外飞来,荆展眉眼不抬,猿臂轻展,羽箭飞出竟然与敌人的箭矢撞击在半空,接着丝毫不停顿,第二箭连珠射出,那暗箭伤人的敌兵中箭身亡。
“荆兄弟,今日能和你一起并肩作战,是我曹青林的荣幸,不论他**我是敌是友,我曹岚都不会忘记。”曹岚笑道,一夜的厮杀,让他已然接受了荆展和凌云。
“你不是敌人,他们才是!”荆展笑了,收弓回身,举起曹岚赠予的横刀,扑向再次登上城墙的敌军。
第四卷,天行健 第一百零六章,驱狼吞虎(5)
夜沉如水,不知何时从西方飘来一朵乌云。将天上本还算皎洁的弯月遮挡住,加上晨光还未到来,晨雾弥散,天地间漆黑一片。
而此刻,这荒野上的点点有若鬼火的火把,就成了最好的路标。
“那些家伙就是一路追在我们屁股后的傻蛋吧?打了有多久了?”老道林清平一指正在和林镇上下奋力厮杀的摄影,问身边的汉兵。
“已经打了两个时辰。”那汉兵忙回到。
“往龙阳的方向可还有敌军赶来?”老道转向了李大本。
“已派侦骑去查看了,三十里内并无敌军出现。”李大本道。
“那夏侯骏捷呢?”老道又问。
“没有动静,不知为何还拖延不救。”李大本犹疑道。
“这个却是需要提防,不过他能安若泰山,我们却不能见死不救。兄弟们,咱也看了半天热闹了,给我狠狠的从背后敲他们一闷棍,抹黑趁乱发闷财,冲啊!”老道初始还能保持住一副正义凛然的面目,随后却是怪叫连连,看得一旁的小道士皓清缘一阵咂舌。
不过这却也极大的激发了这些汉兵的斗志,一群人早就准备妥当,假扮高卢轻骑兵的汉兵已经换回了本来的装备。荆展手下这些人现在恨不得立刻冲进去,自家的老大在里边,哪有不着急的道理。此刻听老道连发狠话,觉得分外动听有理,立刻冲向了黑暗中的星火点点。
“什么声音?难道是明月骑士阁下的大军?不能这么快啊?”身居后阵的坎贝尔听见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
“是汉兵!”坎贝尔回头一看,借着对方高举的火把,已经看清了对方的装扮。
但此刻再反应已经来不及,只好大叫道:“鲜卑三团留下阻击,其余人向西移动,不要恋战。”
不是坎贝尔胆小,这种形式下,攻防和林镇的双方都已经竭尽全力,而一看就在数千的汉兵骑兵从后边忽然掩杀而上,自己这边若还与奔雷军纠缠不休,再耽搁一会儿,怕是一个也走脱不了。
胜负天枰上的最后一颗砝码已经被放下,坎贝尔已无力回天。
幸好处在外围的两千鲜卑精骑,到还有大部都在外围警戒,见汉兵冲至,却也不畏惧,立刻挥舞着弯刀迎了上去。
但汉兵一边胜在突然,西方联军一边输在措手不及,很快,老道和荆展手下的两千余骑汉兵就将阻路的鲜卑骑兵杀散,但坎贝尔此刻却已经带着剩余的西方联军向北仓惶突围而去。
“这些兔崽子跑的到快。”老道撇撇嘴,叫汉兵不要追击,准备进城。
“混蛋,那些在和林镇北边监控奔雷军大军的斥候怎么一点警示没有发出来。”坎贝尔一边纵马狂奔,一边大骂不止。他还以为这是夏侯骏捷派来的援兵。
他却怎么也想不到,这汉兵却是被自己追击的四处乱窜,最后失踪在眼皮底下的老道等人,以及一直潜伏在附近的荆展的手下。
一个南来,一个北往,南辕北辙,负责监控和林镇南边的西方联军斥候当然被摸到了鼻子底下,都毫无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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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纪元999年4月15日晨,帝国中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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