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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4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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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我素来知道香君你喜欢文玩,就带了几副出来。”
李香君叹息道:“老爷的情义妾身铭记于怀,只可惜我命薄,这些奇珍怕是无福消受。”
“怎么就数你福薄,不能消受呢,都收起来吧!”侯方域哈哈笑着。
李香君却道:“老爷的赏赐,妾身原本是不敢推却的。这样好了,妾身的属相是牛,这副《五牛图》我就愧领了。至于其他几副,就暂时代为保管。听说,曹国公府的韶夫人也喜欢书画,对了,曹国公也喜欢这些东西。到时候,妾身就以老爷的名义献去府中。”
侯方域心中一动,暗想:是啊,这些东西实在太珍贵了,我不过是一个普通文士,若是都留下,未必不是怀壁其罪。还不如让香君送去曹国公府,讨那孙太初欢心。我今日躲藏于此,确实有临阵脱逃的嫌疑,将来免不了要被人追究。到时候,只要孙太初不说什么,其他人拿我也没有办法。
夫人果然是惠质兰心,连这都能想到,这份见识,我不如也。
就点头:“香君说得是,这些珍宝,确实不是我所能消受的,就按照你说的办。”
说话间,天渐渐地黑了下去。
晴了今天,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满天繁星,侯朝宗突然想起了宫中的皇太后大玉儿。心中突然一痛,他知道从今日起,自己只怕再也见不着这个女人了。
虽说那妇人在闯塌之上对自己诸多****折磨,可好歹同自己也有过肌肤之亲。虽说那妇人的容貌实在不怎么样,同香君根本不能比,可我这心怎么却有些难过呢?
立了半天,李香君从屋中走出来,将一袭大氅披在他的肩膀上,柔声道:“老爷,天冷,仔细着凉。”
侯方域收拾好心情,握了握妻子的手,道:“香君,我前一阵子实在太忙,冷落你了。我答应你,以后咱们再不分开了。”
是啊,不过是一个鞑婆子而已,怎比得上我的香君?
珍惜眼前人吧!
1469。第1469章 晨曦
晨光初露,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来,瞬间将金黄色的光芒笼罩在整个大地。
已经立冬,却看不甚冷。这同前一阵子的漫天大雪形成鲜明对比,叫人已经弄不清这北京的气候究竟是什么模样,一切都无从把握。
今冬无雪。
郑成功懒洋洋地骑着战马从帐篷里出来,夹弓带箭,慢慢地在白沟河边走着。
他本打算打些野味回去改善生活的,这两日成天午餐肉过去,罐头过来,早就快吃吐了。如今,天寒地冻,一应所需都要从南方的保定府送来。水果蔬菜一概也无,随着白沟河边聚集的宁乡军越来越多,到现在就连新鲜肉食也无法提供了。
郑成功身体中因为缺乏维生素,嘴唇上、鼻子上各自生了一个大燎泡。嘴唇上那个还好,鼻子上那颗用手指一按,疼得钻心,且又红有肿,看起来颇为滑稽。毕竟是个少年人,一向注重仪容,这恰恰让他无法容忍。
如今,白沟河边已经集中了所有的宁乡军士卒。骑兵军、金雕军、元字营、伟字营、威武营、健锐营、炮营,总数已经达到惊人的三万之巨。即便郑成功和孙元关系密切,可这也是他头一次看到扬州镇全体集结的情形。
当然,海军是不可能过来的。拿下山海关之后,方惟将军已经牢牢地控制住辽西和京城之间的门户。听说那边的规模也不小,有兵两万,战舰三百余艘。
就眼前,三万多宁乡军,两万辅兵、民夫扎成六座大营,绵延十数里,规模之大令人镇惊。事实上,这已经是明朝在长江以北最大规模的野战军团了。
在几天前,郑成功也同样拥有这样一支大军团。可惜,琉璃河一战,镇海军烟消云散,已成明日黄花。那支取得过大胜关大捷的英雄部队在这一战中简直就是一场笑话,在一天只内就彻底崩溃了。
到如今,整个镇海已不胜一兵一卒彻底成为历史。
当初他被父亲骗去河间府之后,部队就被马宝夺了去。在知道这事之后,郑成功就下意识地感觉要糟糕。自家的部队自己最清楚,镇海军之所以强大,并不是因为士卒的单兵作战能力相比起其他明军又多强。实际上,部队中大多是自己当年在镇江招募的江北流民。就兵员个人素质而言,其实比起秦军、山东军那样的北方部队而言,还差上许多。
之所以能够变成一支强军,靠的是铁一般的纪律,和在战火动锻炼出的那一丝敢战之气。
是的,纪律、勇气,这就是镇海军的立身之本。实际上,这也是宁乡系所有军队的特质。如今,由教官们训练出来的骨干充实在军中的山东军已初具这样的特点。
在听到镇海军被父亲派马宝夺取的消息之后,郑成功就知道自己这支军队有大麻烦了。他从小在福建军中长大,明朝的军队究竟是怎么回事自然最清楚不过。无论是九边镇军,还是地方卫戍部队,缺乏的恰恰就是这两点。
可以预想,一旦镇海军落到父亲和马宝手里,肯定会重组,安插上他们自己的心腹。实际上,镇海军的骨干都是宁乡军派过去的教官,这些人对父亲来说都是外人,必将被罢黜。而军中和教官们走得近的人也肯定会被免职,而这些人正好是军队中最能战的最会带兵的。如果把他们都免了职业,镇海军还有战斗力吗?
一想到这里,郑成功心中就发凉。倒不是因为自己被父亲剥夺了军权,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亲大人此举,做儿子的自然不好说什么。可如今战事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作为大胜关之战的统帅,他自然明白建奴军队强大到何等程度。
即便是全盛时间的镇海军,那一战也差一点被阿济格打崩。更别说军中的教官和军官都被更换,人心惶惶,士气不振了。这个时候,若是豪格突然杀倒,那就是全军覆灭的下场。
那个时候,他只能在心中祈祷,祈祷豪格并不知道镇海军中所发生的一切,依旧缩在北京城中。而自己能够在决战到来之前,赶回镇海军,重新掌握部队。
就算……有父亲在,自己至少能够说服他老人家不要罢黜掉所有的教官,不要自废武功。如果一切维持原状,即便豪格主力出城,镇海军至少能够守住营盘。
所以,这一路上郑成功都埋头赶路,手脸被这北地的风雪吹出了道道裂口。
可惜,还是晚了。在半路上,他就听到了镇海军全军覆没了消息。
豪格果然敏锐地觉察到镇海军中出现的内乱,悍然率领所有的清军主力南下。
三万镇海军如今已经彻底消失,往日军中那些热血汉子纷纷战死在战场上,就连海霹雳施琅也没能生还。
这个消息让郑成功又是伤心,又是憋闷。本想见着父亲之后,就要同他大闹一场。但是,父亲大人好象也知道他犯了个大错,也不停留,直接离开保定回河间府去了,又带信过来说他身体不适,准备回福建老家,不肯同他见面。
是啊,身为都督江北兵马的他在将镇海军糟蹋干净之后,手中已经没有一兵一卒,留在保定,留在孙元军中不过是徒增笑尔。换我郑森,只怕也是无颜去见孙太初了。
见不着父亲,马宝那厮也死在甘辉刀下,郑成功一腔子怨气无出发泄。
没有了部队,他好象呆在河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不过,内心之中总有一丝不甘。也因为如此,再加上又听说恩师钱谦益如今也将行辕设在宁乡军中,他才跑到白沟河来见孙元。
郑成功也知道,自己和孙太初的私人感情,镇海军和宁乡军两支兄弟部队之间已经出现了无可修补裂痕。这一战,自己固然损伤巨大,孙元也有不小的损失。当初拨给镇海军的一百多个教官,如今只回来二十多个。这些可都是宁乡军中的精华,是他的宝贝疙瘩。
就这么糟蹋了,别说孙太初,就连自己也痛心不已。
就在这两日,那些教官的原单位的宁乡军将领们纷纷找上门来问他郑成功要人。
那个时候,郑成功还能说些什么呢,只能将头低着忍受。
更有宁乡军中第一大将蒋武吃了酒直接打上门来,揪住他的领口就大哭:“你还我干部,你还我袍泽弟兄!”他一哭,身后的卫兵也在哭,郑成功也是默默垂泪。
若非军法处的陈铁山适时赶到,说不定还真要闹出什么事来。
这事惊动了孙元,曹国公亲自设宴款待郑成功,又说了许多安慰的话儿。道胜败乃是兵家常事,世界上哪里有常胜不败之人。我等为国效力,不能因为些许挫折就颓废丧志。如果,不但天下人要笑话大木,就连我孙元也瞧你不起。
孙元这话叫郑成功大为羞愧,当即就拜伏在地,道,太初教训得是,是郑森颓废了。
孙元一把将他扶起,宽慰了他几句,又道,大木兵败一事也不用放在心上。你也算是有经验的统帅,此刻正值决定我朝与建奴两国两个民族前途的关键时刻,国战当前,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你也不会灰心丧气,且在我这里参赞军务,你我并肩作战吧?
恩师钱阁老也安慰了他几句,这才让郑成功好受了许多。
内心之中,郑成功还是不愿意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南方去的。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回去之后究竟还能做些什么。到南京做官,他是不愿意的;回福建,会福建老家自己还干得了什么,再说,潜意识中他对自己父亲也是满腹怨气,不想再看到他。
能够在孙元这里暂时呆上一阵子,参与进对建奴才作战当中,确实是一件好事。镇海军这次败得这么惨,如今正是向豪格报仇雪恨的好机会,如何能够放过?
而且,如果能够亲眼看到建奴的覆灭,确实是一件让人痛快的事情。建奴之患困扰我大明朝几十年,就在两年前明朝甚至差一点灭亡在他们手中。只要打败豪格,拿下北京,这一边患将得到彻底解除。
男子汉大丈夫,生于世,不就为了效霍去病封狼居胥,不就为了这一天吗?
如果能够错过?
而且,孙元当时还承诺过,等到这一战之后,将继续派出干部,帮他重建镇海军。
郑成功没想到孙元会对自己如此宽厚,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今天一大早起床,他却感觉到心中郁闷。是啊,孙太初就好象是自己的兄长一般,他的心胸当真宽如东海。可他手下的人会怎么想?
实际上,在宴会中孙元提出要帮自己重建镇海军的时候,宁乡军的大将犟驴子就跳起来了出言反对,喝骂道咱们以前派过去的干部本有一百多人,现在回来了多少?我宁乡军虽然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若是牺牲在战场上,原本也没什么。可就这么死在郑森手头,老子不干?温健全更是在一旁煽风点火。最后,若不是孙太初将二人喝退,自己也不知道要尴尬成什么模样。
嘴唇和鼻子上的疙瘩疼得厉害,再无心睡眠,郑成功就骑了马带上弓箭出来打猎。
可这方圆百里之内全是兵,哪里又能寻到野兽。
在河边跑了半天却是一无所获,倒是惊飞了芦苇丛中的一只飞鸟,扑棱棱飞上天空。定睛看去,正是大雁。
这季节,大雁早已经飞到温暖的南方去了。偏偏这支鸟儿还留在北方,看他飞行的姿势异常笨拙,想来因为受伤已然失群了。
“混帐东西,扰人思绪!”郑成功心中本有一股邪火,当即便拉开大弓,就要将之射杀。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阵密集的火枪声传来。
那头大雁头一栽,就落了下来。
郑成功带兵也不是一天两天,也不用看,单凭耳朵就能听说至少有十把鸟铳同时开火,使的还是霰弹。
这里与正蓝旗建奴军老营之一河之隔,敌人的斥候随时都可以潜伏过来。特别是如今的白沟河根本就旱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水。这几日,双方的斥探马来来往往,闹得不亦乐乎。
郑成功猛地将弓指向芦苇从中,大喝:“某乃镇海指挥使郑森,率一百甲士巡查在此,那边什么人,报上姓名,否则休怪某箭下无情。”
太阳已经跃出地平线,眼前金灿灿一片,也看不清楚。
1470。第1470章 都打起来了
郑成功武艺还算高强,这一声用尽全身力气的大喝,声音便在旷野上回荡开来,显得颇为雄壮。
如果放枪的乃是建奴,自己说率一百甲士巡逻到此,当可将他们惊退。
听声音,敌人至少有十人以上,双方相距不过二十来步。即便郑成功骑着马,如果敌人用火枪给自己来一个齐射,即便这个年头的火枪没有任何准头可言。但霰弹却能够在前面布置出一个弹幕,也够自己喝一壶的。
对面的芦苇丛中突地一乱,接着,就是一个苍凉的歌声响起:“天霜河白夜星稀少,一雁声嘶何处归。早知半路应相失,不如从来本独飞。”
这一首歌正是梁简文帝萧纲所作的《夜望单飞雁》,此诗,瘐信也依诗意另作一首唱和,曰:“失群孤大雁声可怜,夜半单飞在月边。无奈人心急有忆,今暝将渠俱不眠。”
诗作得妙,和得也妙。这二人都是六朝诗歌朝唐诗转变时的代表人物。和同时代的浮华萎靡不同,风格沉郁苍凉,气势雄大。
按说,今日阳光明媚,这诗唱来却不应景色。
可听到“一雁声嘶何处归”时,郑成功想起三万多镇海军如今只剩他一人,自己不就是那只单飞的野鹅吗?
心中不觉一痛,手顿时软了,羽箭歪歪斜斜飞出去,只两尺就落到地上。
苍凉的歌声停下,接着是爽朗的大笑:“那边威风凛凛的可是靖远伯郑森郑将军?”
笑声中,一个身着皮甲的中年人提着一柄长枪从芦苇丛中策马而出,身后是十余手执火枪,腰挎大刀的甲士。
看他们身上衣着,正做宁乡军打扮。
为首这个中年人面容有些苍白,好象是一个白面书生。显然身子骨不是太好,不过,他一提起长枪,却显得非常精神。显然这是一个下马相,上马将的人物。他目光开合之间,有光芒闪动,自然而然地带着一股气势,叫人看了心中不觉一凛。
郑成功见是自己人,松了一口气,将骑弓收了回去,拱手道:“在先郑森,敢问先生是谁,如何称呼。”
那中年人回了一礼,笑道:“果然是靖远伯,在下黄佑。”
听到来人是黄佑,郑成功吃了一惊。对于此人,他可谓是闻名已久了,可惜一直无缘见面。
黄佑本是河北书生,建奴犯河北的时候,他毅然投笔从戎,入了卢公的幕府,同卢建斗一道创建了名震天下的天雄军。
卢公殉国之后,黄佑先生又到了卢公门生孙元这里,可以说,宁乡军有今天的规模,孙太初有今日的光景,此人出力不少。
也因为有他,宁乡军和扬州镇才走上了正轨。
对于孙太初来说,此人即是他的首席智囊,也是他的好友和老师。
孙元纵横天下,无所畏惧,只畏黄佑敬黄佑一人。
这人一手创建了天雄军和宁乡军两支天下第一军,在郑成功心目中,已是神仙一样的人物。
郑成功急忙拱手:“见过黄先生,久仰了!”
黄佑将长枪交给属下,伸出手来,将郑成功扶住,微笑道:“老夫也久仰靖远伯了,你我同问明臣,你的爵位和官职都高过老夫,应该我来给你见礼才对。”
郑成功:“这如何使,后生晚辈当不起。”
黄佑摇头:“礼法不可废,尤其是在这乱世礼崩乐坏之际,我等更应该秉执胸中的那一份坚持。”
郑成功:“不敢,晚辈早已经听说过黄先生大名字,一直没有机会见面,今日可算是见到人了。”
黄佑:“今日见了是不是很失望,某不过是小老头一个。”
郑成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黄先生……”
黄佑和他一道缓缓骑着马向前行去,他身后那十来个卫士则远远地落在后面。
黄佑:“靖远伯不用这么拘束,礼法是礼法,可现在又不是在朝堂之上,你我大可以平辈论交。孙太初一向称我为兄,你也可叫我一声黄兄。”
“黄……黄兄。/”不知道怎么的,同黄佑说话,郑成功总感觉有些紧张。这感觉很奇怪,他以前和傅山也见过一次面。傅山可是一个惊才艳绝的人物,可同他在一起,自己却非常放松。
“老夫前几日都在后面统筹粮秣输送,昨天半夜才到老营,今日黎明出来巡查防务,却不想在这里碰到你。”黄佑淡淡地笑着:“大木,你的事情我也听说了。太初欲助你重建镇海军,为国家再练一支强军原本是应该的。无论是镇海还是宁乡,都是我大明朝的军队。军队者,国家的军队,自然不能分彼此。对这事,我也是赞同的。”
郑成功听到黄佑的表态,心中感动:“太初心胸广阔,郑森铭记于怀,不胜感激。”
黄佑面容却是一整,正色道:“你也不用感激他,这原本是他应该做的。收复北京之后,各军要陆续进入辽东,收复那一片故土。另外,还得平定朝鲜,单宁乡、山东、秦军三军兵力尚显不足,如果能够重建镇海军,自然是一件好事。莫说你和太初私交甚笃,就算没有这层交情,整顿军备,也是咱们这些做臣子应尽之责。此乃公义,不论私交的。”
郑成功心中更是佩服:“黄先生说得是。”
黄佑接着说道:“此事我扬州镇义不容辞,大木你也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有什么想法大可同太初讲,也可以同我说。听人说,这阵子你每日长吁短叹,这样可不好,振作些,国家还有用你之处。”
郑成功:“是,黄先生说得是,郑森受教了。”
黄佑的话如同冬天里的一把火,烤得郑成功浑身暖洋洋的。
同黄佑分手之后,他只感觉心怀激荡,就连那冷风吹在面上,也感觉分外凉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自言自语:“郑森啊郑森,你还顾虑什么,你还自怨自艾什么?不就是吃了一场空前败仗吗,难不成你就此要沉沦下去。如此,岂不叫太初失望,叫黄先生失望?也让太初的一片热诚和苦心,付之东流了?对,黄先生说得对,未来对辽东对朝鲜用兵,还有我为国家效力的时候,男子汉大丈夫,只能在沙场上证明自己的价值。”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骑飞奔而来:“大公子,大公子,不好了,出大事了。”
郑成功回头一看,来的正是自己的贴身侍卫。他满头都是热汗,一脸的慌急。
“怎么了,急什么?”
侍卫:“不好了,郑总兵带人去了伟字营,都和韶伟将军打起来了。”
1471。第1471章 勋章
侍卫口中的郑总兵不用问,自然是镇江总兵郑鸿逵,郑成功的四叔。
郑成功大惊:“怎么会打起来了,又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从河间来这里,这一路上都押着叔父郑鸿逵,两人一路无话。等到了这里,这才得到镇海军全军覆没的消息。就连镇江那边的士兵和征发的民夫,也牺牲迨尽。
郑成功自然痛苦得无以名状,郑鸿逵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大错,心中有愧,整日躲在帐篷中借酒浇愁,不肯和人见面。
如今二人都变成了光杆司令,内心中都异常苦楚。
郑成功也未必没有埋怨叔父的意思,怕自己同他见面之后,忍不住会将胸中那一股怨气爆发出来,故尔对他都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
在宁乡军中呆了几日,本以为叔父已经回了镇江,却不想他还留在这里。不但如此,还跑韶伟那里去闹。
听到郑成功问,那个侍卫回答说:“郑总兵今儿个一大早也不知道是哪股筋不对劲,带了所有弟兄跑伟字营去闹,问韶伟要人。韶伟将军脾气本怪,一言不合,就同总兵官打起来了。眼见着就要不可收拾,小的见势不妙,急忙过来通报。”
“要人,要什么人?”郑成功有点莫名其妙。
侍卫:“郑总兵本好好儿地呆在帐篷里,镇海军全军覆没之后,他老人家心中也是难过,昨日还同我等讲,说是要回镇江去,再不肯留在这伤心之地。可今日一大早,就有人过来禀告说,咱们镇海军其实还没有完,还有两千多精锐士卒在甘辉将军的率领下突破重围逃了回来。”
“甘辉回来了?”郑成功精神一振,听说还有两千多人生还,心中不觉大为欣喜:“他和弟兄们都在哪里?”
他现在正缺人,尤其是缺少有作战经验的中下级军官。镇海军中的士卒可都是从大胜关战场打出来的,即便琉璃河败得极惨,换一个角度来看,不也是经过血与火的考验?
这样的兵竟然还剩两千,如果以此为骨干,轻易就能扩充到两万之巨,甚至更多,镇海军也能在极短的时间内重建。
“这个不是太清楚。”侍卫回答说:“不过,今天一早过来的那人乃是我镇海军的老人,大家都认识的。一来就钻进了郑总兵官的帐篷,说了半天话。郑总兵官就恼了,拍案而起来,叫弟兄们都集合,说是甘辉将军已经叛出了咱们镇海军,投到韶伟门下,不肯回来给靖远伯你效力。对于这种反骨仔,自然不能轻易饶了。现在就过去为韶伟要人,将这个叛徒捉回来问个究竟。”
“小人自然知道咱们和宁乡军是友军,却不能因为这事闹得生分。就偷偷地跟了上去,然后就听说那边闹起来了,小的不敢耽搁,就过来禀告靖远伯。靖远伯,你快些过去吧。听人说,那韶伟乃是孙太初的小舅子,平日间跋扈惯了,又是个脑子不够用的疯子,连泰山老丈人都敢打的。如果是真和郑总兵官打起来,却是伤了两家和气。”
听他这么说,郑成功额头上有汗水沁出来,连声道:“快快快,快带我过去。”
在这个年代,军队实际上已经流为统帅的私军。军中的士卒和将领只效忠于他们的军主,乃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在军队中人看来,像甘辉这种改换门庭的事儿,那就是大逆不道,为所有人不齿。难怪四叔听到这事就火冒三丈,立即带着人马过去要人。
郑成功知道甘辉这人急公好义,是个光明磊落的好汉,像这种做三姓家奴的事情,打四他也不敢相信。
说不定此事另有蹊跷,而且,那回来的两千士卒究竟去了哪里,还得亲口问问甘辉。
而且,以自己同孙元的私交和公谊,若是闹出不愉快,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
飞快地骑着马,就到了伟字营。
如今,就步兵各营而言,伟字营已经属于宁乡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了。这大概和韶伟将军操练士卒极为严格有关,如今的伟字营规模也大。所以,来白沟河驻扎之后,韶伟独成一营房。
刚到大寨辕门口,就看到四叔郑鸿逵正红着眼睛盯着立在门口的甘辉口中大声咆哮:“反骨,甘辉你就是个活魏延,难道你忘记了咱们郑家,忘记了靖远伯对你的恩情了吗?”
同郑鸿逵一道过来的还有二十多个亲卫,这些人也乱糟糟地叫个不停。有人在骂,“甘辉,你他娘还大侠呢,有你这种不讲义气的大侠吗?带着靖远伯的军队投靠别人,谋取自己的富贵,呸,什么东西!”
又有人在劝:“甘大哥,你一向义薄云天,咱们也都佩服你是一条好汉,今日怎么就犯糊涂了。所谓树活一张脸,人活一张皮。你做出这种事,日后还怎么在世上行走。”
“甘大哥,还是回来吧?当初,咱们一道投入福建军的时候,可是宰了鸡头喝过血酒向南安伯、靖远伯效忠的。人无信不立,江湖汉子,头和断血可流,这信义二字可是须臾都不能忘记的。”
更有人阴阳怪气地说:“各位兄弟你们也不要劝,甘辉可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跟孙太初的,难道你们都看不出来吗?他儿子如今已经投到曹国公世子那里做了贴身侍卫,孙天经什么人,将来可是要继承曹国公爵位,继承宁乡军的,甘凤瑶的前程还小得了。将来若是得了小公爷的欢心,将来说不好要开牙建府。这么大的富贵,你们说甘辉还会回咱们镇海军做一个苦哈哈的普通将官吗?”
有一个性格暴躁的人索性冲了上去,一把抓住甘辉的领口,大声喝问:“甘辉,你现在就说一句,你是不是要当叛徒?”
郑成功看到,甘辉身上穿着一件簇新的宁乡军棉布军装,紧咬着牙关,一句话也不说,腮帮子上有两条咬筋突突跳动。无论抓住自己领口的那人如何用力,也不还手,只身体不住摇晃。
普通明军除了有一件鸳鸯战袄,也就是薄棉甲之外,都没有军服。鸳鸯战袄里面你愿意穿什么,也没有过问。不像宁乡军,不但铠甲统一制式,就连里面的袄子、棉衫,裤子,甚至袜子都完全由军队体统,这大概同宁乡军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关吧!
当然,其他明军对孙元这么做很不以为然,觉得这就是糟蹋钱。
当初郑成功也很是不解,在孙元面前提出同样的问题。
孙元回答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尽量让士卒统一制服吧,如果能够统一到内裤和袜子那就最好不过,如今也能让士卒有归属感,并时刻意识到自己同其他战士是一个集体,以此乃培养战友情和团队精神。
郑成功当时深以为然,也想过在部队中统一服装,结果因为手头没钱,再加上军中将士不配合,也就罢了。
宁乡军的军装很是奇怪,没有使用一般衣裳的腰带,直接使用贝壳磨制的扣子,还做了两个兜。
此刻,甘辉被那个亲卫抓着领口使用地拉拽着,胸口上有个黄铜的小牌子不住晃动。
郑成功定睛看去,心中却是一颤。
这个牌子他去年也见过,那是在扬州之战结束之后,孙元颁发给将士的勋章。
对,就叫这个名字。
宁乡军弄出的这个勋章一共有两种,一种是银心勋章,用来奖励有功将士;另外一种是紫心勋章,颁发给因战负伤的士兵。
银心勋章的样式是在铜底上镶嵌一颗白银所制的五角星;紫心勋章上面则镶嵌着一颗青铜五星。
作为克隆于宁乡军的部队,当初郑成功也想给部队颁发勋章。结果,军中将士都觉得这事就是一场笑话,这种勋章制作麻烦,耗费不小,有那工夫,还不如折合成银子让大家出去吃一场酒开心开心。
于是,郑成功从善如流,直接给大家发了银子。内心之中,他也觉得孙元这种干很滑稽,一个牌子,不当吃不当喝的,发下去又有什么意义,估计士卒们也不会拿它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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