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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4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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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伦这几天也跟着突地稽学了不少勿吉话,知道阿玛是父亲的意思。而额娘是母亲的意思,他点了点头:“令爱真的有这样的勇力。让全部落都听命于她?”

    突地稽笑了笑,正要开口,却听到夫容姐姐的声音响起,大大咧咧,清脆异常,竟然是标准的汉话:“你就是汉人的大使吧。我以为****上使,应该明理才是,却想不到百闻不如一见,也拘泥于男女之别,实在是让人齿冷!”

    封伦一下子惊得说不出话来,就连李世民等人也不免动容,封伦睁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勿吉女人,久久,才说道:“姑娘,姑娘居然会说汉话?”

    夫容姐姐勾了勾嘴角:“我额娘是汉人,当年被契丹人掳掠,阿玛打败了契丹人,救了我额娘,这才有了我,小的时候我奶水不足,是喝虎奶熊奶长大,所以我从小就力气特别大,即使我的那两个哥哥,也不如我呢。还有,去突厥和高句丽找外族人贸易,也都是我去的,不止是汉语,突厥语,契丹语,高句丽语,我全都会说呢!”

    她说到最后一句“我全都会说呢”时,分别用突厥语,契丹语和高句丽语说了三遍,封伦会说突厥语与高句丽语,契丹语也在这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学了不少,听得连连点头,等到夫容姐姐说完,才长长地叹了口气:“粟末(勿吉人的姓氏以部落为名,突地稽是粟末部,他的女儿也是姓粟末,夫容姐姐是名,勿吉语中的姐姐乃是女名,跟汉名中的娜,娟类似,后世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皇后也叫孟古姐姐)姑娘真的是天资聪慧,不仅武力惊人,更是兰心慧质,佩服,佩服!”

    李世民身边的候君集突然说道:“要说粟末姑娘的文才过人,我信,可这么一位女子,说是武艺比部落里的男人都强,我可不信!只怕是酋长大人的过誉吧。”

    此言一出,那些其他的勿吉人都听不明白,睁着眼睛不知道这个汉人在说什么话,而突地稽的脸色一沉,正待发作,却只见夫容姐姐二话不说,闪电般地从肩上取下了那杆大弓,顺手从马鞍一侧的箭囊里抽出了一支长杆大箭,一阵铃铛响过,她那穿着兽毛靴子的左脚,一下子踩中了弓背,而左手的长箭瞬间搭上了弓弦,借这一拉之力,弓如满月,也不瞄准,左手一松,只听“嗡”地一声,长箭破空而出,而此时突地稽的怒吼声刚刚出口“万万不可!”

    说时迟,那时快,李世民的眉头一皱,手中本能地抄起了一把宝剑,刚刚要向上劈,却突然悟到了些什么,眉头一下子舒缓了开来,伸出一半的宝剑就这样定在了空中,长箭从他的面前经过,剧烈的空气被切开后散出的气波重重地喷到他的脸上,仿佛被一道凌厉的北风在脸上吹了一刀。

    而候君集根本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甚至来不及躲闪,只听到“嗖”地一声,他觉得头上一冷,仿佛有人猛地一下掀开了他的帽子,却是那杆长箭不偏不倚地正中他头顶的皮帽,余势未尽,飞出去十余步之后,才落到了雪地之中,候君集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甚至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这才确认自己的脑袋还在。

    勿吉骑士中暴发出一阵响亮的欢呼声,这一下取弓,上箭,脚开,瞄准,击发,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甚至以弓马箭法见长的关陇子弟们也一个个暗自思量,若是换了自己,只怕以手开弓的速度都没这么快,而这个勿吉姑娘却用脚开弓都这么厉害,实在是万中挑一的神箭手啊,而那准头,力量更是不差分毫,只怕自己这一行人中,只有神箭盖世的李世民,才能跟她相提并论了。(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神箭绝技

    候君集这才反应了过来,高手对决,尤其是弓箭手的对射,就是看速度与准头,战场之上大家都穿着重甲,那么力量决定了破甲的厚度和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环,而刚才的那一箭,速度和准度就不用说了,就算是力量,这杆足有一尺半的大箭,掠过自己头皮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感觉到了一团火烧,这强烈的摩擦力,以及落地的距离,可见这力量是多么地可怕,连同那部足有五石的檀木大弓,更能看出此女力量惊人,两只加起来近百斤的狼牙棒,绝对不是用来作装饰的。

    夫容姐姐似笑非笑地看着候君集:“这位壮士,你现在还觉得女人没本事骑马射箭,以力服人吗?”

    候君集咬了咬牙,一抱拳:“姑娘果然武艺高强,我候君集佩服!候某收回刚才所说的那些话。”

    突地稽哈哈一笑:“候护卫,我们勿吉人,天性纯朴,直接,只佩服真正的勇者,夫容姐姐能在我不在的时候接掌部落,不是因为她是我女儿,而是因为她是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大伙儿都服她!”

    候君集叹了口气:“候某愚昧无知,自取其辱,实在是活该啊!”

    夫容姐姐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灿灿的板牙,这一笑,让封伦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看向了在一边沉默不语的李世民,看了看他抽出的宝剑,说道:“你这汉人,动作可真快,这一群汉人里。也只有你来得及抽出宝剑格挡。若是我这一箭射的不是那个候君集。而是你,只怕会给你挡开或者闪过,你是这些人的领袖吗?”

    李世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在下李世民,乃唐国公的二子,这次奉了陛下的圣命,负责封大使的护卫工作,姑娘真的是好箭术。好武功。李某佩服。”

    夫容姐姐那五颜六色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眨了眨:“你就不怕我一箭射死了你的朋友,居然连挡都不挡吗?”

    李世民神色淡定,摇了摇头:“姑娘能代你阿玛统领部落,靠的绝不止是武功,刚才你也说过,你经常带着部落的族人一起到突厥,高句丽和契丹去行商做生意,可见姑娘也是经历过不少交往的人,绝对不会为了一句话。就随便取人性命,要是你是那种人。你们部落的生意也做不长。”

    夫容姐姐的脸色微微一变,李世民继续说道:“我朋友轻视女人,冒犯了你,你这一下既是显露武功,又是给他惩罚,如果我从中出手,打落了那箭,那你惩罚和显功的两个目的都不能达到,我朋友也受不到应有的警告,这又是何必呢?”

    “再说,这一箭去的方向明明是箭头冲上,我听说你们勿吉人所用的大箭,箭头乃是石簇,喂有剧毒,不管射中哪里,都是中者立毙,我朋友没有穿盔甲,你若是取他性命,直接射胸腹更好,又何必向上射呢?念及与此,我就没有打扰姑娘的这一箭。不知在下的这番解释,姑娘是否满意?!”

    夫容姐姐哈哈一笑:“李世民,你可真厉害,我夫容姐姐若是年轻个十岁,一定会嫁你。”

    李世民的脸微微一红,尽管他半年前迎娶了长孙无忌的妹妹长孙无垢,可今天的年龄也不过十六出头,这夫容姐姐脸上抹了油彩,看不出容貌与年龄,却想不到如此热情奔放,这种婚嫁之事也能在大庭广众下直说。

    李世民身后的护卫们一阵哄笑,李世民干咳了两声,他们才纷纷收起了笑容。李世民看了看封伦,说道:“封大使,既然粟末部的接应来了,那我们还是早点上路吧。”

    封伦刚才一直色迷迷地盯着夫容姐姐的大腿和手臂看个不停,虽然这个勿吉女人,五大三粗,大手大脚,模样暂时看不清楚,但是抹了猪油的皮肤不算好,甚至可以说粗糙,而且腿毛比自己还多,但不知怎么地,却是透出一种骨子里的野性与性感,那种感觉是封伦在中原时的众多妻妾所没有的,直到李世民的话说了两遍,他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笑了笑:“本使难得一见勿吉勇士,实在是感兴趣地紧,你说得对,咱们这就上路吧。”

    随着勿吉人的骑兵分开两道,夹着封伦为首的几十人的使团队伍一路向北,走进了密林之中,远处三里之外的雪地里,突然冒出了两顶帽子,紧接着钻出了两个全身上下裹着白色兽皮的人,一边抖着脸上身上的雪花,一边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皮囊,拔开塞子,酒香四溢,二人连忙把这大口的烈酒给灌了下去,惨白的脸上才渐渐地见了一丝红润的血色。可不正是单雄信与魏征?

    单雄信骂骂咧咧地说道:“娘的,怎么这勿吉女人也这么剽悍,亏好今天没动手,不然真的打起来,还不见得能杀得了封伦呢。魏先生,还好今天听了你的话,亲自过来看看,要不然还真的不好对付呢。”

    魏征的神色平静如常,淡淡地说道:“比起那个勿吉女人,我更吃惊于李世民的武艺和镇定,他能看穿那个夫容姐姐的射箭,也能作出反应,是不是按你们江湖的说法,这武艺是要在夫容姐姐之上?”

    单雄信点了点头:“没错,他来得及拔刀就可以击落来箭,至少是可以侧身闪过,武艺应该是在那夫容姐姐之上,也显然是这一群人里最高的一个。”

    魏征轻轻地叹了口气,一股白气出口就凝成了一个个的小冰珠,他的眼神变得深邃,轻轻地说道:“我原来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主公一定要除了李世民这孩子,不过现在看来,此人有勇有谋,更有一股超乎年龄的可怕镇定,望之即有人君之相啊。还是主公高啊,未见其人,也知道他的本事。”

    单雄信睁大了眼睛:“什么?人君?魏先生,你太抬举姓李的吧,他就是再能,也不过一个半大小屁孩儿,又能厉害到哪里去?人君只有我家主公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哪轮得到李世民呢?”

    魏征勾了勾嘴角,转头看着单雄信,缓缓说道:“雄信,我这次来一是助你一臂之力,二是为主公传句话。本次猎杀的第一目标,改为李世民,封伦的死活不论,不管付出多少代价,也不能让李世民生入关内,明白了吗?”

    单雄信张大了嘴,愕然无语。(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五章 篝火晚会

    勿吉粟末部的老家,座落在白头山下,黑水河边,一座茂密的森林里,这里河流密布,资源丰富,除了没有大草原上茂盛的草地外,实在是一处人间仙境,而粟末部的上万男女老少,在这森林里方圆二十里内,星罗棋布地散布着。

    与草原上的部落一家就是一个帐落不同,勿吉人的生存方式是穴居,一家就是一个地洞,远远看去,除了看到这片林子里人影绰绰外,是看不到有任何的房屋或者帐蓬的,但走近一看,却可以发现在一片片的雪地中,都有一个个直径数米乃至十数米的洞口,里面则是深不见底的台阶,台阶内部可以看到隐约的火光,预示着里面有人居住。

    天色已经很晚,整片森林里,到处都是一堆堆的篝火,而裸着双臂,穿着兽皮夹袄的勿吉人,与几十名隋朝来客们纷纷随着原始的吹奏与打击乐器的节拍,手拉手地围成了一圈,绕着那火堆翩翩起舞,欢声笑语不断,这种时候,一切语言的障碍已经不成问题,大锅里煮着的大块兽肉,香飘四溢,而那种喝起来味道酸酸的,怪怪的,有点类似放久了的酸奶酒的特制果酒,也让这些隋朝来客们食指大动,一个个喝得满脸通红,兴奋不已。

    封伦与李世民二人坐在这林地中央,最大的一个火堆旁,紧紧地挨着突地稽,并立而坐,那是最尊贵的客位,一边的场地中央,火堆附近。两个剽悍矫健。壮如山岳的勿吉汉子。只穿着两条兽皮做的短围子,遮住了腰部以下的那块隐秘区域,身上涂抹着厚厚的猪油,正在众人的叫好声中,扭打成一团,为远道来客表演着摔角的技艺呢。

    封伦看着这两个大汗互相顶着头,抵着胳膊,在那里扭来扭去。无甚美感可言,但周围的一众人等,就连李世民在内,都看得是目不转睛,叫好声连连,他虽然也知道这摔角的技艺,是来源于这些勿吉人平日里在山中跟狗熊,野猪之类的猛兽近身肉搏,将之生擒时的实战技巧,虽不中看。但极为实用。

    可是不习武艺的封伦,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领略这种美感。反倒是坐在一边的夫容姐姐,这会儿已经洗去了满脸的油彩,那张五官还算标志,虽然粗眉大眼,但也别有一番野性风味的脸,却也吸引了封伦不少的兴致,以至于让他在喝酒的时候,时不时地偷瞟她两眼,尤其是那一双天足,这会儿已经脱下了那毛皮靴子,一双肥厚的天足,随着她翘着的二郎腿,轻轻地晃悠着,别有一番野性的风味。

    中原人在这个年代,仍然是以低矮的坐具为主,平民百姓往往是席地蹲坐,而达官贵人们虽然已经开始以类似后世的板凳,马扎这样的胡床作为主要的坐具,但仍然是低腿坐具,因为自春秋以来,始终要保持坐姿端正,正规的坐法是跪坐于地,屁股垫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保持上身不动,如此坐法很累人,却是那士大夫的标准坐姿。

    可是这些勿吉人却是化外野人,根本不讲究这些,他们把那些一两人全抱的大树砍倒,锯成一截截的坐墩,高约一尺,整个人都坐在上面,这样可以把脚也翘着,男人们那些又黑又脏,长着黑毛,似乎熊掌的脚还不停地搓着脚丫子,时不时地露出脚指头缝里的那些黄黑色的老泥,让封伦一眼看去,恶心地几乎要吐。

    可是当封伦的目光转落到夫容姐姐的这双大脚上,却是舒服了许多,除了脚掌上的皮层略厚外,这双美丽的大脚倒也堪称亮眼,随着颇具线条的小腿肚子的微微摆动,脚踝上系着的一对铃铛轻轻作响,撩人心神。

    突地稽轻轻地咳了两声,封伦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无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突酋长,想不到这山林之中,竟然也有如此的世外桃源,魏某原以为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环境险恶,可没想到此处竟然也有如此的风情,真是大开眼界啊。”

    突地稽微微一笑:“这里确实是我们祖辈生活的地方,若非迫不得已,我们部落也舍不得离开此处呢。”

    封伦奇道:“怎么了?本使看你们过得不错啊,为何非要离开呢?”

    突地稽长叹一声,摇了摇头:“封大使啊,你远道而来,也看到我们部落的情况了,咱也不瞒你,在至尊面前,我是说了半个谎,说咱们久慕****上国的礼仪,想要举族内附,可实际上,却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呆不下去啦。若是还能凑和着过,谁愿意抛弃祖辈所生活的地方,迁居外地,寄人篱下呢?”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本使来这里也有两天了,酋长你也带我看过你们部落的环境,感觉挺好的呀,不至于呆不下去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粟末部,是勿吉部落里最靠南的一个,东南靠着高句丽,南边靠着契丹羽陵部,而西边的草原,是我们放马的地方,与突厥莫何部接壤,北边则是勿吉各部。”

    “本来我们一直从属于高句丽,有高句丽的支持,别的部落还不敢拿我们怎么样,可上次我们举部落出动援助高句丽,却被高句丽克扣军饷,甚至暗中指使契丹的日连部突袭我们,我们部落的精壮男儿本有五千多人,给这一战突袭,就死了三千多人,要知道对于我们这些部落来说,强壮的男子才是免于被外人欺负的根本,现在我们部落加上壮年女人也不过三四千人可以拉弓射箭,又得罪了高句丽,想在这里立足,是难上加难了。”

    封伦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我这几天看来,好像你们部落的规模比起羽陵部要小了许多,草原之上,密林之中都是丛林法则,就是强者生存,弱小的部落只有被吞并,也难为你们啦。不过你们为何不向北转迁呢?同为勿吉兄弟,应该不至于自相残杀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同宗兄弟!”(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六章 同宗相残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奇道:“这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勿吉人,不是部落间都要通婚,联姻的吗?而且你们以渔猎为主,只要占了一片林子,都能过得不错,不用象草原部落那样成天为了草场和水源而争斗吧。”

    突地稽叹了口气:“封大使,你有所不知啊,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本来靠着有万余人口,五千多战士,在勿吉各部里,实力也不算弱,但我们北方的黑水部,这几年来却渐渐地成为了勿吉各部中实力最强的一家,现在已经有五万多人,两万多战士了。上次与大隋的作战,他们没有参加,所以实力没有任何地损耗,而其他各部往往得不偿失,回来之后,就要受黑水部的欺压了。”

    封伦睁大了眼睛,奇道:“怎么,连这白山黑水之间,都有这种弱肉强食的存在?”

    李世民平静地说道:“封大使,你有所不知,渔猎为主的部落,一样要受资源的限制,尤其是鱼,往往在一个地方呆了十年以后,河里的鱼就很难打到了,而山野中的野兽,也会随着部落人口的增多,消耗的加大而变得急剧减少,所以勿吉诸部,也需要逐水草而居,只不过是十几年一迁,不象草原游牧部落那样,一年四迁那么频繁罢了。”

    封伦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可是这白山黑水之地,方圆几千里,就算是你们现在的这几十个勿吉部落,也不用担心无处可迁吧。”

    突地稽摇了摇头:“别的地方还好说,可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情况非常地特殊。我们是勿吉地区最南边的部落。紧靠着突厥,契丹和高句丽,可以和他们进行交易,用大山里特产的貂皮,人参去换取他们所出产的马匹,铁器和粮食。所以黑水部早就看中我们这个地方了,一直就等着我们迁移,然后他们好来占据呢。”

    封伦点了点头:“这也是人之常情。你们这里并不出产铁器和粮食,而这些东西只能通过贸易来换,不过黑水部不是跟你们以前有联姻吗?这种事情就不能好好商量?非要刀兵相见?”

    突地稽咬了咬牙:“因为黑水部的野心太大,他们的酋长乞乞仁利,要的不仅是地,还有人,周围的小部落,已经有七八个给他们吞并了,就在我们从高句丽回来的第七天,乞乞仁利就派了使者来我们粟末部。想为他的儿子乞乞发可,向我们家的夫容姐姐求婚呢。”

    封伦睁大了眼睛:“这不是联姻吗?好事啊。你们粟末部的实力正好受了损失,现在和黑水部联姻,不是正好可以自保吗?”

    突地稽怒道:“不,封大使,你是不了解黑水部的手段,他们是惯用这一招了,先向周围的弱小部落求婚,十几年前乞乞仁利自己是酋长儿子的时候,就娶了拂涅部的女儿,按我们勿吉的风俗,是要在女方部落住上三年的,结果乞乞仁利带了五百勇士当了你们汉人说的上门女婿,却利用了拂涅部对他的信任,在一次拂涅部的追猎大会上,可耻地暗杀了老酋长,从而把拂涅部据为已有,将之吞并,从此黑水部一下子实力大增,成为勿吉各部中最强的。”

    封伦点了点头:“这种夺权的手法倒是老练,快赶上我们中原的水平了。想不到勿吉地区,也有这样的阴谋家啊。”

    突地稽叹了口气:“五年以后,乞乞仁利成了黑水部的大酋长,他再次向北边的伯咄部求婚,伯咄部弱小,不敢违反乞乞仁利的意思,但有了拂涅部的前车之鉴,所以对乞乞仁利上门娶亲的儿子严加防范,还坚持此子只能单身前来,不得带一个护卫。”

    “结果乞乞仁利就派了一个最弱小多病的儿子去了伯咄部,没过一年,这个儿子就去世了,乞乞仁利说是伯咄部有意迫害,虐待,害死了他的儿子,因此出兵攻击伯咄部,打得伯咄部几乎灭亡,仅剩不到千人向北方逃蹿,现在还不知下落呢,而乞乞仁利也堂而皇之地占了伯咄部故地。”

    封伦的脸色变得越发地严肃:“用这种联姻的手段制造各种借口,来攻击周围的各部落,这手法玩得挺溜啊,可是你们周围的部落,就没想办法联合起来,不被他们黑水部所欺负吗?”

    突地稽咬了咬牙:“各部之间的来往,都要经过黑水部的地盘,就象我们部落,若是想去远方的安车骨,号室等姻亲部落,都要穿越黑水部才行,若是走漏了风声,岂不是给那乞乞仁利开战的口实吗?而且乞乞仁利的为人很精明,只会趁着周边部落或是碰到灾荒,或是内部纷争的时候下手,若是这些部落内部团结,而且兵力强大,足以自保的话,乞乞仁利就会潜伏不动,也正是因此,我们跟他们黑水部,也勉强维持了近十年的和平。”

    封伦有些听明白了:“只是现在的黑水部,看你们在这次的大战中损失惨重,而其他的几个部落,也和你们大体相当,无法对抗黑水部,更不用说为了你们粟末部而出头了,所以他就派人来求亲,想要故伎重演,既占你们这块地,也要吞并你们的粟末部,对吗?”

    突地稽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封大使,你说换了你是我,应该怎么做?”

    封伦哈哈一笑:“突酋长,你们与那黑水部对战,当真没有取胜的把握吗?我看贵部虽然受了损失,但部落上下还是很团结,也有数百骑兵,并不见得打不过那黑水部吧,毕竟他们也不可能倾巢而出,而且师出无名,也要防备其他部落的偷袭呢。”

    夫容姐姐淡淡地说道:“根据我最近的情报,黑水部和高句丽的东部大人渊太祚,一直暗中联系不断,如果倾我们部落的力量,对抗黑水部,还可一战,但要是高句丽人也从中捣鬼,从背后突袭,那我们就必败无疑了。而且,乞乞仁利的那几个儿子,长得全是歪瓜裂枣,我一看就要吐,死也不会嫁给他们的!”(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七十七章 联姻的毒计

    封伦哈哈一笑,他一双眼睛又在夫容姐姐的****和大腿上扫来扫去,可是嘴里却说道:“突酋长,令爱可谓是本使在贵部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了,配那黑水部的小子,实在是暴殄天物,你做得对,举部落内迁,我们家大皇帝一定会把你们安置以一个好地方的,到时候你们可以不用这样提心吊胆地生活。”

    突地稽微微一笑,点头道:“封大使,至尊对我们已经是恩重如山了,我们勿吉人也不好意思再多提条件,只是还请封大使回去之后,能为我们粟末部多多美言几句,多提提我们的困难,也好让大皇帝能体谅我们的处境,给我们找一块好地方安置。”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他知道杨广现在全部的心思都在征伐高句丽上,国内已经搞得民怨沸腾了,这勿吉部落虽然只有几千人,但显然不想给打散了分到各郡,而且突地稽也并不想失去手中的权力和生活方式,他们是指望着大隋能把这几千人给包养起来,过上汉朝时入塞的南匈奴一开始的幸福生活呢。虽然杨广好大喜功,极要面子,但救急不救穷,坐吃山空的道理,谁都明白。

    想到这里,封伦面露难色,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大酋长所说的情况嘛,本使作为至尊的耳目,自然要向至尊如实反映,也一定会把您的要求提出的,只是您到底有什么样的要求,不妨直说嘛,本使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突地稽的嘴角勾了勾。扭头先看向了夫容姐姐。说道:“女儿啊。封大使是咱们勿吉人的大恩人,也是最尊贵的客人,你现在下去,亲自为封大使酿一杯桨果米酒,然后敬封大使一杯。”

    夫容姐姐微微一笑,起身向着封伦行了个礼,一弯腰间,封伦仿佛看到了两座山峦之间的那道深壑。这让他的肾上腺一阵加速分泌,心跳都加快了不少,就连夫容姐姐转身离去时,他的一双眼睛,目光也仿佛钉死在了夫容姐姐的那一对一摇三晃的美………臀之上,再也挪不开来。

    突地稽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封大使啊,你看我的这个女儿,怎么样?”

    封伦脱口而出:“令爱实在是英姿飒爽,人见人爱啊。”

    突地稽哈哈一笑:“那么,若是许配给封大使你做小夫人。不知封大使有意接纳吗?”

    封伦张大了嘴巴,几乎说不出话来。一直到身边的李世民,有意无意地轻咳了一声,他才恢复了常态,一边干咳了两声,一边说道:“这,这怎么好意思呢,本使已经年近四旬,令爱却还是青春年少,而且,而且本使也已经家有妻室,只怕,只怕不能给令爱一个好的名份呢。”

    突地稽笑着摇了摇头:“我这女儿,从小就学汉人的语言和文字,一心仰慕汉家的世家贵子,却是对我们勿吉男子,一点也看不上,也是,她的武功智谋,在我们粟末部都是数一数二的,就连她的两个哥哥,也不如她,所以这姑娘心气也高,这几天封大使好像一直对小女有意,而小女也很欣赏封大使的文采,您的情况,我自是清楚,我也不奢求小女能当您的正室夫人,只要您能让她进门,给她一口饭吃,我突地稽就感激不尽啦!”

    封伦哈哈一笑,但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上闪过一丝犹豫,说道:“突大酋长,本使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但是本使毕竟是朝廷命官,在出使的时候却娶了您的女儿,这事传出去,只怕会给御史弹劾,说我封伦假公济私,收受贿赂吧!”

    突地稽摇了摇头:“不,封大使,你这可就见外了,这是我们勿吉人的风俗,如果有远方的尊贵客人路过,那么作为主人,以礼相赠,甚至让女儿服侍这个客人,也是正常的事情,在我突地稽的眼里,封大使不仅是隋朝的大使,也是优秀高贵的世家子弟,我突地稽的女儿,就是仰慕您这样的高门贵子呢,能高攀上您,是我们全部落的荣幸啊。”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似乎还想多说什么,李世民却笑道:“大使,所谓入乡随俗,客随主便,既然大酋长有这样的好意,那您再推脱,就显得有些不给大酋长面子了,至于御史那里,大使勿虑,世民这就告知所有护卫,对此事守口如瓶,至于迎娶夫容姐姐姑娘的事情,您可以回去等至尊安置了粟末勿吉部之后,再行决定不迟啊。”

    封伦迟疑了一下,试探性地问道:“当真可以?”

    李世民笑道:“大使信不过别人,还信不过世民么?世民这一路前来,有缘见证如此一桩金玉良缘,又怎么舍得此段姻缘被打破呢?”

    封伦咬了咬牙,哈哈大笑道:“有贤侄这句话,那本使就放心了,护卫的兄弟那里,还请世民贤侄多多关照。”

    李世民长身而起,行了个军礼:“自当从命。”

    李世民的身影消失在了远处的树影之中,封伦长出了一口气,一阵酸酸的味道传来,只见夫容姐姐一步三款,乳—波………臀—浪,正端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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