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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超级召唤系统-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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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恭喜宿主获得北宋名臣范仲淹!目前植入身份为晋阳城寒门学子,对宿主的治国理念颇为赞同,只要宿主发布招贤令,就能让范仲淹来投!”系统给出了范仲淹的植入身份。
听了这话,刘辩摸了摸下巴,暗自思忖道:“招贤令?这可是个好主意啊,历史上的曹操,不就是发布了招贤令,才引得许多人才来投靠吗?朕若是也这样做,会不会也有三国本土人才来投靠朕?若是能把历史上那些大人才给拐过来那就太好了!”
想到就做,刘辩当即书写皇榜,言只要有一技之长者,皆可录用。不过鼓励到自己的身份,刘辩也不敢向曹操那样惊世骇俗,什么人才都敢用,甚至是不仁不孝者皆可。
若是这样,恐怕首先便会被麾下的丁管蔡邕给喷死,以死明志都是轻的了。再则这样虽然能获得很多人才,但也会损失很多人才,因为汉末以仁孝为先,大多有真本事的人,都是仁义孝悌之辈。若是刘辩什么人都要的话,恐怕这些人也不会投靠刘辩了。
就比如徐庶,乃是孝子,虽然被迫入了曹操麾下,却终身不献一计。
想到这里,刘辩走在招贤令的最后写上了仁孝者为先!
反正自己手上有召唤系统,发出招贤令只是为了找到范仲淹,以及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让别的人才来投靠。至于其他方面的特殊人才,如果需要,让锦衣卫秘密招募就可以了。也不必用招贤令贴出来得罪人。
写好招贤令,刘辩立即令士卒在署衙之外张贴,并说如果有人才求见,就立即带过来。
不过半个时辰,一个士卒就带着一个约摸三十来岁的青衣文士求见。他长得高大清瘦,一身正气,混上上下,满是一股子自信!
“草民范仲淹见过陛下!”
第七十八章治国之道
“草民范仲淹拜见陛下!“
范仲淹乃是一个青年文士的模样,一袭青衣,一身浩然正气,给人一股子刚正不阿的感觉。刘辩一见到范仲淹,就心生好感,一种喜爱油然而生。
范仲淹由将士带领书房,他声音洪亮,身板笔直,不卑不亢得向刘辩行礼。
刘辩眼睛一亮,这范仲淹能力不凡,并且军事,政治都样样精通。最难得的是他的性格,这是一个能做事实的人才,刘辩对此次的召唤颇为满意。
但尽管在如何满意,范仲淹却是自己召唤出来的,他的能力自己知晓,但试探一番,作为考校还有有必要的。
“朕发出招贤榜不过半个时辰,想不到就有人才投效!看你模样想必是饱读经史,身怀治国韬略的人才了吧!快快将你的治国才能说与朕听,朕也好给你安排职位!”刘辩故作姿态道。
范仲淹神色一震,明白刘辩这是要考校自己,心道自己一展所学的机会终于来了。
范仲淹清了清嗓子,将自己心中的治国韬略一一道来。甚至对刘辩当前的局势也是做出了评价。
范仲淹的政治,统帅,智力都非同小可,面对范仲淹的侃侃而谈,刘辩正襟危坐,侧耳倾听起来。
“陛下,草民以为,治国,当先整顿吏治,方天天下,各地的官员,都是由世家大族举孝廉而任职。但世家,哪个没有私心?公正廉明者少之又少!”范仲淹侃侃而谈,一语道出关键所在,丝毫不惧怕刘辩责骂?
“世家子弟把持官位,如此一来,各地官吏都为自己,为家族谋取利益,而不注重百姓,大汉百姓也因此变得越来越贫困,甚至生活难以维持下去!又逐渐沦为世家的附属,卖身为奴,成为世家的力量,原本宿主百姓的土地被世家兼并,原本属于大汉的百姓,又成为世家的私奴!”
“世家大族一步步走向强盛,而国家却一步步走向衰弱!”
范仲淹一拱手道:“所以陛下,草民以为,治国当先整顿吏治!裁撤冗官,选拔真正能为百姓谋福祉的官员,如此百姓富强,陛下贤明,大汉就会逐渐强盛!”
刘辩摸了摸陛下,听出了这句话中的意思。心道如今大汉衰弱,还有个原因就是桓帝和自己的便宜父亲昏庸无道,弄得民不聊生,你不好意思明着说吧?
陛下贤明?也就是说如果朕昏庸,大汉仍不可能兴复!也是,再好,在完美的制度,若是执政者昏庸,国家也会逐渐败亡。
刘辩神色一正,心道:“朕一定要做一个明君,让大汉屹立于世界之巅!”
“先生所言,句句发人深省,但先生可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刘辩继续询问道。
“陛下,如今的官吏录取制度乃是举孝廉!并且举孝廉的资格在世家手中,先不说这些人有没有真才实学,就是真的乃是仁孝之人也不得而知。”
刘辩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所以想要解决这种现状,当务之急,是改变官员的录用制度!任用真才实学之人!”
“那先生以为用什么制度,才能做到真正的贤才是举呢?”刘辩满含深意道。
“这…,草民也暂时没有好的办法。不过草民身为,若要裁撤冗官,打压士卒,应任命寒门学子,以寒门对付世族!相互制衡!”
刘辩眼中闪过一丝精芒,暗中呼了口气,心道:“还好召唤出来的的人只是拥有其前世的能力和见识,这范仲淹还不知道科举制度!”
“先生果然有真材实学,一番话说得朕大有感悟!若用先生治国,大汉中兴不远诶!”刘辩赞叹道。
“陛下过誉了!”范仲淹谦虚道。
“朕手下正缺先生这样的理政能手,现在韦孝宽忙的焦头烂额,不如先生暂时做他的副手如何?”刘辩正了正身子,进入了正题。
“韦大人短短时日,就将太原管理的有声有色,能做韦大人的副手,是草民的荣幸!”范仲淹神色一喜道,虽然刘辩没有明确得给自己官职,但却明白,目前的韦孝宽行的是太原太守的权力,而韦孝宽也没有明确的任职,说明他还有别的职务,治理地方乃是人手不足。而刘辩让自己充当韦孝宽的副手,只待镇定之后这一郡太守是跑不了了。
可范仲淹却不知道,刘辩对他寄予厚望,在中央乃是丞相之才,在地方,足以督导一州的军政大权。
……
自刘辩召唤范仲淹已经过去一月,时间到达九月份!
太原在韦孝宽和范仲淹两位政治破九十的大才的治理下,一片欣欣向荣。
而韦孝宽也逐渐从政务之中解放出来,专心进行锦衣卫的工作。太原的政务,也全部落到范仲淹的头上,范仲淹也相当于行事太守的权利。
原本众文官还对此颇有微词,但范仲淹却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自己。短短时日,就将太原给治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是老古板的蔡邕也对范仲淹赞叹不已。
不过令刘辩失望的是,招贤令发布足有一月有余,除了小鱼两三只以外,没有一个出名的人才相投。
不过也有另流以便宽慰的事,那就是各地,田地间的粮食,也由青绿色逐渐转黄,要不了几天,就能够迎来收割。特别是上党一地,因为屯田,到处是黄灿灿的一片。单单就是这屯田的粮食,也诸侯刘辩手下大军食用两年。
虽然太原,西河,上郡三轮,没有进行屯田,但有三位贤才的治理,广开沟渠,原本种植的粮食,并没有像往年一样没有收获,而是获得了丰收。
其实,刘辩知道,大汉灭亡还有一个原因是天灾,据说是小冰河时期导致气候发生聚变,往往导致许多地方颗粒无收。
但这也与官员的不作为有关系,汉末的天灾,远远没有明末的天灾严重,只要精心治理,天灾虽然会对农业有影响,但也不至于颗粒无收。
果然,在刘辩的特意嘱咐之下,各地的官员对农业的治理也是相当认真。到了九月,终于要迎来收获。
不过九月份,在中原大地是丰收的季节,但在草原之上,却是相当于是一片萧瑟。
与中原大地不同,北方的草原,进入秋冬之季,雨季过后,许多水源干涸,水草也逐渐枯黄。若是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到了冬季便会面临挨饿受冻的局面。
而这个时候,北方的草原异族,眼睛就会顶着中原大地,即将成熟的粮食了。
一片金黄的田地之间,巡查的刘辩负手而立,望向北方大地:“这一片美好,现在由我来守护,北方的异族,希望你们不要做不明智的决定啊!”
第七十九章异族遍地
十月金秋时节,并州大地终于迎来了丰收。
但刘辩却无暇欣喜,因为于日前,刘辩接到杨继业的书信,北方胡人蠢蠢欲动,欲有要南下劫掠的心思。
于是几天命范仲淹,徐晃,蔡邕等大臣,领兵五千驻守太原。刘辩亲自率领三万大军,并卢植,杨再兴,杨延嗣,杨妙真,夏侯惇,韦孝宽等人北上雁门,抵御异族的侵略。
原本众臣不赞同刘辩御驾亲征,但刘辩却力排众异,断然道:“北方异族,人口加起来,不过数百万,连大汉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为何敢屡屡侵略我大汉,甚至丢了河套?就是因为我大汉,对待异族的态度不够强硬。”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异族反复无常,我们一态度强硬,他们就求和,甚至还赐予东西给什么,之后又是反叛,劫掠还是照常不误!”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不是真心臣服,他们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他们觊觎的是我中原大地!一旦被他们抓住机会,他们甚至会攻入中原!”
“河套之地被异族占领,就是最好的例子!”
刘辩双手紧握成拳,愤愤道:“所以朕这一次,要让北方的异族知道,朕是个什么态度,朕要打得他们在也不敢心生贪念,寸土必争!若是实力足够强大之时,朕还要夺回河套之地,要让各族心中留下血的教训,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其实,刘辩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要将异族打废,打残,不在让华夏大地,在出现五胡乱华的局面!
其实在这个时候,五胡乱华的局面就已经在默默开始形成。
就从河套之地说起。
周朝之前,属于狄人的匈奴人生活在河套。到了战国后期,赵国的赵武灵王把版图延伸到阴山山脉,设立了云中郡。
秦朝统一中原后,派蒙恬率十万大军将匈奴逐出河套,迁徙3万户到那里戍边,设云中、九原两郡。秦末移民都返回中原。
西汉时,汉武帝派卫青出云中击败匈奴的楼烦、白羊二王,占领“河间”,即河套。大臣主父偃上疏建议在河套筑城以屯田、养马,作为防御和进攻匈奴的基地。汉武帝接受这一建议,当年即置朔方郡和五原郡。前125年置西河郡,河套地区还包括之前的云中郡和定襄郡,以及北地、上郡的北部。当时的人们引黄河灌溉,当地农业迅速发展,经济繁荣。
河套地区,包含了并州北部四郡,以及上郡北部,西河北部,以及凉州的北地郡。河套土地肥沃,可以称得上是富庶之地,治理得好,乃是一个巨大的粮仓。
到了东汉,依附与于大汉的匈奴人被安置在河套之地。到了二世纪末期,由于西北羌人的不断反抗,汉朝对西北地区的控制越来越弱,不少政区不得不撤销或者撤到内地。
北方的鲜卑逐渐南侵,移居入塞的南匈奴人也在扩大活动的范围。到了刘辩的便宜爸爸时代,黄巾起义爆发,东汉再也无暇顾及边疆,朔方、北地、定襄、云中、五原等郡完全放弃,上谷、代、雁门、西河、安定等郡也都放弃了一部分。
而这些放弃的地方,被称为“羌胡”所有,实际上是由匈奴、鲜卑、羌等多种民族聚居或杂居,留在那里的汉人也有一定的数量,但却被胡人所奴役。
而如今的大汉之外,异族林立,甚至当今,许多的诸侯就是因为打异族而起的家,比如丁原,公孙赞,以及现在自称相国的董卓。
而这个时代的主要异族势力有鲜卑,匈奴、乌桓、羌、氐、山越和南蛮。这些势力对大汉虎视眈眈,甚至对整个后世,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便是鲜卑,在刘辩的便宜爸爸时代,鲜卑族出现了一个枭雄——檀石槐,他一度统一了鲜卑诸部,在长城以北的广袤地域,建立了东、中、西三部的军事部落。
但到如今,檀石槐已经故去,而鲜卑又陷于诸部林立的分散状态。鲜卑又分裂成三个集团:一是步度根集团,拥众数万,据有云中、雁门一带,二是轲比能集团,分布于代郡、上谷等地,三是原来联盟的东部,所领属的若干小集团,散布于辽西、右北平和渔阳塞外。
其次便是匈奴,匈奴是大汉的老对头,一直野心勃勃。两汉历代皆仇之,欲灭之而后快!经历两汉几百年的战争,匈奴此时已经衰败了。
但尽管如此,也保存了相当的势力,与汉人政权或战或和,反复无常。所以强权者用之、弱者防之。
但如今的大汉,已经是赢弱不堪,甚至连防备的能力都没有了。故而如今,匈奴也一度放大了胆子,虽然名为臣服,却也时常劫掠。到李催郭汜混乱关中时期,居然入关劫掠,甚至还抢走了如今刘辩麾下蔡邕的女儿蔡昭姬。
乌桓是东北方的游牧民族,活跃于代郡,辽西一带。然而,乌桓毕竟是蛮族综合实力太差,采取野蛮落后的作战方式。在历史上,先后大败于公孙赞、曹操,成就了两人名望。
尽管它兵马势大,也是插标卖首尔。不过也因为他的貌似强大,一度左右了北方列强的很多战略决策。
羌是一个强悍的民族,生活在西北,凉州一带。而且羌人很会投机,在三国时代,一直与西北的汉人保持互相利用的关系。它知道汉人是利用自己,所以也反过来利用汉人。其中,韩遂,边章,就经常勾结羌人叛乱。
羌人是汉末时代,参与诸侯斗争最多的异族,好象在西北面能得到羌人的支持,就会占很大的优势。如董卓、马超都是有羌人支持的。而羌也的确是当时最强的异族力量,是诸侯争相笼络的对象。
除了北方异族,在南方以及大汉境内也有异族。
南蛮也是在这个时代活跃最多的异族力量,也是最后长期与汉人和平共处的异族。
南蛮的人口不太多,但是好勇斗狠。这种性格是被他们恶劣的生活环境培养出来的。不过历史上的南蛮也不太老实,时常威胁蜀地,但是最后还是铩羽而归。
而最后一个具有一定实力的异族,则是山越。
山越生活中扬州,会稽一带的大山之中,他们性格顽强,好斗。在历史上长期与孙吴的政权为敌,视移民来的汉人为侵略者。
山越人生活在大山之中,借助地利与东吴纠缠,使得东吴一直忙与巩固统治,而成为三国时期,对外战争最少的一国。山越的战斗可以说是极大的影响了东吴的进一步扩张,对三国的割据局面起了很大作用。
三万大军,向北蜿蜒行走,仿佛一条腾飞的巨龙。
刘辩头上佩戴玉冠,一身黑色龙袍,平稳的坐在马背之上。
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的光景,可刘辩的变化却是巨大的。穿越之处,刘辩身形孱弱,皮肤苍白,但刘辩经过这半年的锻炼,虽然说不是山珍海味,但也每顿都是吃的饱饱的,身体变得挺拔壮硕起来。
或许穿越的力量,刘辩这半年来长得飞快,已经有六尺有余。眉宇间也不在是孩子的模样,开始变得棱角分明。半年的皇帝生涯,刘辩也滋生了一种威严,眼神不怒自威,透着一股子冷峻。
而刘辩深知在这个时代,想要兴复大汉,建立无上帝国,四维能力十分重要,故而每日跟着蔡邕,韦孝宽,范仲淹,学习经史。又向卢植学习兵法韬略,每日还会抽空跟杨妙真这个武学宗师学习枪法。
刘辩如饥似渴得学习着各种知识,每日又坚持锻炼,四维也终于有了长足的进步。
“刘辩,武力52,统帅61,智力92,政治79,魅力72!”
第八十章千古雄关
行军三天,刘辩一行三万大军终于进入雁门郡境内。
而到了雁门郡,一切就变得大不一样了,首先便是人口。许多村庄破败不已,成了残垣断壁,数里之内都很难碰到有人烟的村庄。
大片的田地荒芜,显得荒凉无比。
“雁门居然如此荒凉?看这情形雁门人口不过十余万吧!”刘辩坐于马上,望着一片残垣断壁,摇头叹息道。
“陛下,明帝时期,雁门人口尚有二十五万左右。不过这些年匈奴鲜卑不断叩边,雁门北部的土地已经沦陷,治所从善无也搬到了阴馆。百姓畏惧战乱,大多搬迁,留下来的不过十来万,但大多都是爱国义士!”对雁门郡了解颇深的杨延嗣接过话头来。
“若是在往北,便是雁门关了吧?”刘辩目光一凝,遥望北方大地。
杨延嗣也是看着北方,眼中闪过一丝焦急与想念:“不错,在往北一天便可抵达雁门关,雁门关外在行半日,便是阴馆!爹爹也是在阴馆驻兵,防备外族!”
“并州的最后一道防线了啊,丢了雁门关,外族骑兵便可长驱直入,马踏中原了!此役,朕要歼敌于雁门关外,一雪高祖当年白登之耻!”刘辩双手紧握,高声喝道。
“愿随陛下诛杀胡掳!”刘辩身边几个武将,听了刘辩这话也是情绪高涨。
却说在西汉初期,刘邦刚刚一统天下,在北方草原之上,匈奴也因为中原大战,中原诸侯无暇压制,开始迅速的崛起。
匈奴单于冒顿,雄才大略,一统草原诸胡,带甲数十万。时匈奴时常叩边,袭扰并州雁门。
而后,在并州雁门的韩王信勾结匈奴,带领匈奴长驱直入,直入雁门关内。
而刘邦亲自带领三十万大军,前往迎敌,初期,刘邦大胜,连连收复失地,但确因为轻敌冒进,追击到今天的大同附近,在白登山,被匈奴大军四十余万团团包围。
汉军被包围七日,时冻死饿死者不知凡几。最后还是陈平献计,向冒顿的老婆行贿,刘邦才逃过一劫。
不过这段历史刘辩自己也是嗤之以鼻,不能肯定其中的真假,因为史记乃是司马迁所写,刘辩估摸着以司马迁的尿性,肯定会摸黑刘邦的。
到如今,也有人说其实这一战是胜仗。不过在刘辩看来,这一仗却是耻辱,因为此战过后,刘邦深刻认识到,想要彻底剿灭匈奴根本不可能,于是有了和亲政策的出台。
将汉人女子送往匈奴和亲,以求和亲,但匈奴人还是屡屡袭扰边境,百姓仍是苦不堪言。
甚至刘辩一想到匈奴人那为了种族延续的政策,父亲或儿子死后,对方会娶留下来的遗孀为妻子,虽然不是亲生母亲,但刘辩却是恶心不已,甚至于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将汉家姑娘送到匈奴,这不是坑女儿吗?刘辩对此嗤之以鼻。白登之战,不管是胜还是败,在刘辩来说,都是耻辱。
终于,一天之后,一座雄关耸立在刘辩面前。
雁门关乃是天下雄关,以险著称,有天下九塞,雁门为首的美称。被誉为‘天下第一关!’
而雁门关自古便是抵御外族入侵的屏障,而现在的雁门,却是抵御匈奴鲜卑的最后一道关卡。
雁门若失,则北方胡骑,可以长驱直入,侵略中原,以异族骑兵的机动性能,若是没有足够的力量,任何人对异族也只能无可奈何。
刘辩立于城关之上,抚摸着墙上的箭痕,内心沉重不已。
就在两年前,刘辩在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刘辩曾经来过雁门关,不过那个时候的刘辩,不过一个生长在国旗之下的大学生,见了雁门关,不过是感叹雁门的雄伟。
但此刻的刘辩,内心却是无比的压抑,墙关上,那一道道刀箭划过的痕迹,暗红色凝固的血液。刘辩才知道此刻自己肩膀上的担子有多沉重。
若是稍有不慎,五胡乱华的局面在现,刘辩便是千古罪人。
俯视北方大地,刘辩仿佛见到无数异族骑兵奔腾而来,他们狂笑不止,欲要将汉家儿郎屠杀殆尽。
“走,阴馆岌岌可危,无数义士拼死抵抗,必须马上支援!”刘辩一马当先,直向北方疾驰而去。
刘辩大军直出雁门关外,向着阴馆而去。
行军不过半个时辰,刘辩眼前出现一块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之上,居然种满了庄稼,庄稼一片金黄,这片景色好不美丽迷人。
但刘辩却是一阵疑惑,雁门关内相对安稳,且有大片田地,无人种植。可如今这雁门关外,异族横行,怎么还有如此美景?
而刘辩身后,杨延嗣露出一抹笑容道:“想不到今年这儿也丰收了?有了这些粮食,那兄弟们今年又可以撑过去了!”
刘辩眉头一皱,一阵疑惑,真要询问。却不想前方,陡然传来一阵喊杀之声。
“快快,别让他们过来,这些庄稼是我们的口粮,不能让胡狗抢了去!”
“若是没有这些粮食,我们就在也撑不下去了。”
“杀啊,杀光胡狗!”
“休要叫胡狗在进一步!”
巨大的喊杀声,瞬间传到刘辩这边。
闻声刘辩眉头一皱道:“是异族?”
“这场可恶的胡狗,每年到这个时候,胡人大举侵略,大股部队被父亲阻拦在阴馆之外的防线,但仍有小股游骑乘虚而入,劫掠百姓!”
雁门关之外,无险可守,杨继业只有在阴馆,马邑一带构筑防线。大股部队能够阻拦,但是百密一疏,仍有小股异族骑兵越过防线,进行劫掠。
杨延嗣见了胡人,就似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顿时双目赤红,手里的虎头乌金枪一挺,催马向着厮杀声的方向奔去。
小股异族骑兵,少则百余人,多则两三百人,并且异族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不可小视。
刘辩唯恐异族骑兵杀害雁门百姓,顿时命令道:“再兴,你速领一千骑兵,前去剿灭异族游骑!”
“是!兄弟们,跟我走!”杨再兴当即领命,带着一千骑兵迅速向厮杀之地赶去。
刘辩也催动马匹,在三万大军的保护之下,向着战场而去。
第八十一章以死捍卫
只见那片田地最外围,是一块无法耕种的沙石地带。
数百名大汉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与乞丐相差无几。其中,青壮,女子,老人小孩都有。最大者年过百半,年纪小者乃七八岁的幼童。
这些百姓现在田地的最前方,青壮将老人小孩女子护卫在身后。有的手里拿着长矛,有的拿着锄头,镰刀,还有的拿着木棍。
这群大汉百姓都是怒目看向不远处前方呼啸而来的数百异族游骑。
河套一地,已经被匈奴,羌人,鲜卑等占领。这些人就在河套等地定居下来。多年下来,河套之地,已经是形成了三族杂居,彼此不分。
只有在更北方,各个异族才将种族之别分得更为详细,甚至有领地之别,若是越界,则会视为种族侵犯。
这数百异族游骑,身上都是披着皮甲,异族最多的就是牲畜,对于毛皮却是不缺。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较之中原大地有天壤之别。虽然人人都有皮甲,但却制作的相当简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不是统一,有的用枪,有的用长矛,有的用弯刀。
但尽管如此,却有一股野蛮恐怖的感觉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侍,野蛮的打扮,以及长期食肉,所长成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就给人一种不可力敌的感觉。
异族游骑狰狞的笑着,向着数百大汉百姓而来。
“臭小子,不要挡着老子!老子还要你保护?老子当年杀胡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百姓中,被青壮护着的后面,一个跛足精瘦老者出声呵斥身前一个青年。
年轻手持一杆长枪,看着即将到来的异族游骑,目不斜视道:“爹爹,你保护了我快十几年了,杀胡狗的时候腿收了伤,现在该儿子保护您了!”
“扯犊子,老子腿受伤了,还要你保护?你的本事还不是我教的?我腿残了,照样杀胡狗!给老子让开!”老者手里拎着一把镰刀,一把挤开自己的儿子,挡在了最前面。
“爹爹…”青年眼中一片湿润,心里明白父亲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孩子,将自己护在身后,仍旧要保护自己。
异族游骑呼啸而至!
当先一员身材高大的异族骑兵,手持弯刀,狞笑着看着最前方手持镰刀的老者。
“杀光他们,这些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的族人,有这些粮食过冬也够了!”异族骑兵在马上交流着,因为在河套之地生活久了,用的也是汉语。
异族骑兵不屑得看着这群衣衫褴褛的大汉百姓,手里的弯刀高高扬起。
却不想这精瘦老者身影也是十分敏捷,身子一偏就躲过异族骑兵的弯刀。同时老者蹲下身子,手里的镰刀对着马腿就是一砍,然后用力一拉。
霎时间,马腿之上鲜血直流,马儿吃痛之下,瞬间马匹前蹄一倾,将这异族骑兵掀翻下马。
异族骑兵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一个枯瘦老者,居然还能将自己弄得这般狼狈?但随即,他的眼里被恐惧所充斥。
只见由于刚刚被马匹掀翻,异族骑兵重心不稳,刚刚站立起来,那老者手中,沾满马血的镰刀就向着那胡骑的脖子割去。
“不要!”异族胡骑顿时惊恐的大叫。
“呲!”
镰刀入肉的声音响起,异族胡骑的脖子上,顿时一个巨大的伤口呈现,被镰刀那锯齿所切割的伤痕狰狞无比。旋即,鲜血狂涌而出,遮住那狰狞无比的伤口。
枯瘦老者一把拔出镰刀,不屑道:“不知是老子幸运还是你倒霉,碰到个第一次劫掠的胡狗!老子杀了三十多年的胡狗,就你也想杀老子?”
在边塞,久经厮杀的人都知道,不能轻视每一个对手,这老者虽然老迈,身形枯瘦,但却是三十多年的老兵,因为作战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这胡骑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劫掠,经验不足,出于大意死在这老兵手上。
“女人孩子都走远点!其他人跟着我杀胡狗啊!”老者当先干掉一个胡骑,镰刀在衣服上一擦,大声高估,临时指挥起来。
“臭小子,跟在我后面!”老者跛着腿对着身后的儿子叮嘱道。
“给我杀了他!”其他胡骑见自己的兄弟,居然被一个老东西给杀了,顿时几个异族骑兵,向着老者涌了上来。
只可惜这次老者的运气不好,一下子面对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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